-200mMPaML與五號井交岔處作業規程
前 言
本01manbetx
執行前必須經有關部門及領導進行會審,執行期間每月進行複審,會審意見和複審意見與本01manbetx
一並執行。在執行本01manbetx
時,若發現有不完善之處和現場實際發生變化應及時與生產工作部聯係,以利完善、補充、修改本01manbetx
和編製技安措施。
1概 況
1.1 概 述
1.1巷道名稱、位置
本作業規程適用於-200mNPaML作業,位於-200mMPaML與五號井交岔處以北。
1.2掘進巷道用途
掘進用途為形成-200mN采區的開拓係統,滿足通風、運輸、行人及管線敷設的需要。
1.3巷道設計長度、坡度、工程量及服務年限
巷道設計長度1798m(平距)、坡度以3‰上坡施工至設計位置停掘工程量,服務年限:20年。
1.4預計開、竣工時間
本掘進工作麵自2010年2月份開工,預計2011年10月份竣工。
1.2 編寫依據
1.2.1天府礦業公司礦井風量計算實施細則。
1.2.2 -200m北采區茅口運輸巷掘進地質說明書。
1.2.3《天府礦業公司礦井統一勞動定額手冊》1991年版
1.2.4《煤礦安全規程》(2009年版)
1.2.5《礦山壓力及控製》(煤炭工業出版社出版)
1.2.6《2009年生產部署》、《煤礦作業規程編製指南》、《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及考核評級辦法》
1.2.7 2008年生產若幹管理辦法的通知(天礦司發〔2008〕81號文件)
1.2.8 關於印發一通三防若幹管理規定的通知(天礦司發〔2009〕16號)
1.2.9 經批準的采掘接替計劃
2.3 地質構造
根據-115m水平本區段茅口巷道和煤層巷道揭露的地質資料和11、12、12-1勘探線提供的地質資料推斷03manbetx
,在-115m水平C7-8對應的-200m區域將有(f01)鷹耳岩斜交斷層組出現,在井田邊界區域可能出現F21、F22走向斷層等地質構造。
2.4 水文地質
據-115m 水平茅口運輸巷和鄰近煤層巷道已揭露的資料,預計該掘進工作麵水文地質比較簡單,在掘進過程中無大的湧水或流水現象,但在斷層裂隙段有浸水或小滴水現象出現,如出現較大的流水或湧水現象,應立即停止作業,同時向調度室彙報,待采取探放水等技安措施後方能繼續掘進,以保安全生產。
最大湧水量:15m3/h
正常湧水量:0.1m3/h
瓦斯:正常情況下瓦斯湧出較小,但在構造或裂隙區域瓦斯可能有增大現象。
地溫:28C°
地壓:深部掘進地壓較大
巷道布置及支護說明
3.1 巷道布置
巷道布置於於二迭係茅口組第四段(P1m4)石灰岩中,巷道西邦距K2煤層底板平距為30m巷道方位NW30º,坡度由南向北做3‰的上坡,北高南低。
附圖: -200mNPmML巷道布置圖
3.2 巷道斷麵及形狀
3.2.1巷道斷麵形狀
根據該巷道層位及平麵位置受壓情況選擇巷道形狀為拱形斷麵。
3.2.2巷道斷麵規格
巷道斷麵為三心拱,斷麵規格:巷淨寬×牆高×拱高=4500×2150×1050,水溝布置於西邦,規格為:淨寬×淨高=900×800並用混凝土澆灌,坡度由南向北做3‰的上坡,掘進斷麵積S=14.07m2,淨斷麵積S=13.91m2,
附圖:-200mNPmML施工斷麵圖
3.3 支護說明
由於該巷道布置於二迭係茅口組第四段(P1m4)石灰岩中,岩石堅硬性係數f= 8~10; 原則上不支護,裸巷遇岩石比較破碎時,采用錨網或發镟支護,另根據現場情況補充措施。
3.4 管線及軌道敷設
-200mNPmML采用30kg/m鋪軌、軌枕采用木料鋪設,軌枕間距為0.7m/根。
3.4.1鋪軌要求
軌距為600mm,偏差-5~+10mm;兩股鋼軌應水平,高低差不大於5mm;無鏽蝕嚴重的鋼軌;軌枕為混泥土枕,規格(長×寬×厚=1200×200×200)軌枕間距為700mm;軌道接頭間隙不超過5mm、內錯差不大於2mm、高低差不大於5mm,軌枕、道釘、道夾板、螺栓等構件齊全並緊固有效。
3.4.2水溝
1.在巷道西幫施工水溝距裝矸機≤30m。
2.水溝開挖深800mm、寬900mm,水溝淨寬700mm,淨深800mm。
3.嚴格按設計坡度位置施工成水溝。
在掘進施工中,所敷設的電纜、供水和排水管路、供風管路、風筒均應按斷麵中規定的位置吊掛整齊。
3.4.3水管的布置
水管要接口嚴密,不得出現漏水現象,水管距磧頭20m範圍內使用DN25的膠管;20m外使用DN25鋼管,要隨工作麵前進及時延長,以備磧頭正常用水。筒。
3.4.4管欖線吊掛及固定
1.壓風管、水管的吊掛在巷道的西幫,每間隔2.5m施工一個眼子用於吊掛風、水管、監測線,吊掛高度(最下麵一根)距巷道底板1m,懸掛間距400mm.且必須采用8#鉛絲吊掛。
2.電纜、通訊、照等必須敷設在巷道東幫電纜鉤上,電纜鉤間距按2.0m/個施工。
3.4.5吊掛要求
動力線和信號線必須一鉤一線,通訊線和監測線可一鉤多線,放炮線必須單獨布線。
3.4.6風筒吊掛
風筒使用¢800mm風筒,風筒口距磧頭不大於10m,磧頭前20m必須使用防炮崩風風筒吊掛在巷道南幫,必須平、穩、直,且必須環環吊掛,風筒出風口到磧頭的距離不超過10m。
施工工藝
4.1 施工方法
4.1.1開工前準備
開工前地測部門必須提前標定巷道開口位置,標定巷道中腰線,施工隊嚴格按線施工。
開口前,必須對各種管路、電纜掩護好。
施工前應提前按設計要求,安設局部通風機、接好風筒。
4.1.2施工方法
采用鑽眼爆破法施工,全斷麵一次起爆。多台氣腿式鑿岩機打眼,一台激光指向儀定向;組織多工序平行作業線,以提高施工進度,保證工程質量和作業安全。
4.1.3工藝流程
采用風錘打眼,普通鑽眼爆破法破岩,耙裝機加絞車聯合出矸的方法施工。
其工藝流程是:敲幫問頂→打眼→裝藥→聯線→放炮→通風→敲幫問頂→ 出矸→文明生產。
鑿岩方式
本規程所施工的巷道均采用爆破的方法破岩。
4.2.1打眼機具
采用2—3部YT—29型風動鑿岩機,配直徑22mm中空六角鋼釺及直徑32mm柱齒鑽頭,風源來自-10m壓風機站。
4.2.2裝載、運輸
施工中采用P-30B裝矸機出矸矸。
4.2.3降塵方法
濕式打眼、水泡泥、耙裝前灑水、爆破時使用放炮噴霧、爆破後衝洗岩幫。
4.2.4工藝流程
交接班→檢查、處理安全→打眼→裝藥聯線→撤人、布崗放炮→通風→處理安全→臨時支護→出矸→支護→釘道→文明生產。
爆破作業
掏槽方式為楔形掏槽法
4.3.1爆破器材
使用煤礦許用乳化炸藥,藥卷規格為直徑32mm×220mm,重200g,1~5段毫秒電雷管引爆。
4.3.2裝藥結構
正向裝藥,嚴禁方向裝藥。
4.3.3起爆方式
使用MFd-100型發爆器全斷麵大串聯一次起爆。
4.3.4炮眼布置圖及爆破說明書
附圖:炮眼布置圖
附圖:爆破說明書
附圖:爆破警戒布置圖
附圖:裝藥結構示意圖
4.3.5施工技術要求
1.打眼前必須由班長畫好施工中線,並找出巷道周邊輪廓標出炮眼位置,嚴格按炮眼布置圖和爆破說明書進行打眼、裝藥、爆破.
2. 打眼工必須嚴格按規定眼位、角度、深度進行打眼,且必須堅持畫線定位打眼。
3.嚴格按直巷大於200m,轉彎巷道大於150m的原則,在所有可能通往放炮點的地方設置警戒,並按此規定距離在新鮮風流中設拉炮點,
4.警戒設置:5號井以南200m處設拉炮點,警戒點和拉炮點可隨巷道的掘進進度進行調整。
5.警戒的設立和撤出由當班班長親自負責,必須保證放炮時警戒區域內不得有任何人員。
4.4 裝載與運輸
4.4.1裝載運輸機具
ZYP-30型耙鬥式耙裝機裝岩1台。
4.4.2裝運要求
耙裝機尾輪的固定位置應高出岩堆800~1000mm以上,尾輪用鉤掛在固定繩套上,固定繩套長度為600~800mm,錨繩套的孔深度不小於800mm。耙裝機身後方支設兩根斜支撐,機身上方卸料槽上兩側安設擋繩欄,要固定牢固,欄杆應用直徑不小於20mm的錨杆焊製,高度高於卸料槽上邊緣0.6米。耙裝機距磧頭最大距離為50m,最小距離為20m。
4.4.3運輸方式
用1t礦車裝矸,經8t蓄電池機車運至串車斜井,經串車斜井提升至-10m水平,再經豎井提升至+230m水平運出地麵。
5 生產係統
5.1 掘進通風
采用FBD·NO·50/2×15局部通風機壓入式通風,局部通風機安設在-200m五號井與-200mMPmML交岔點以南10m新鮮風流中。
5.1.1掘進工作麵風量計算
1.按炸藥使用量計算:
Q掘i =(Aj·b)÷(t·c)
式中:
Q掘i—掘進工作麵實際需風量,m3/min;
Aj—掘進工作麵一次爆破所用的最大炸藥用量,kg;
b—每公斤炸藥爆破後生成的當量CO的量,根據炸藥有毒氣體國家標準,取b=0.1 m3/kg;
t—通風時間,這裏取t=75min;
c—爆破通風後,允許進入工作麵的CO濃度,一般取c=0.02%。
Q掘=(36.4×0.1)÷(75×0.02 % )
= 243 m3/min
2.按瓦斯湧出量計算:
Q1=100×q×k=100×0.5×1.8=90(m3/min)
式中:
Q-掘進工作麵實際需風量,m3/min;
100-單位瓦斯湧出量,以回風流瓦斯濃度不超過1%或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的換算值。
q-掘進工作麵平均絕對瓦斯湧出量,m3/min;
k-掘進工作麵的瓦斯湧出不均勻的備用風量係數,應根據實際的結果確定,一般可取1.8~2.0。
3.按人數計算:
Q2=4×n=4×20=80(m3/min)
式中:
Q-掘進工作麵實際需要風量,m3/min;
4-每人每分鍾不低於4 m3/min的配風量;
n-掘進工作麵同時工作的最多人數。
3.按局部通風機的實際吸風量(Q掘i)計算掘進工作麵實際需要的風量:
岩巷掘進:Q掘= Q局機×I+60×0.15
= 300×1×+60×0.15
= 309 m3/min
式中:Q局機—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的實際需要風量,m3/min
是掘進工作麵所需風量與風筒實際漏風量之和,需實測而定,取243 m3/min。
I—掘進工作麵同時通風的局部通風機台數,1台。
安設局部通風機巷道中的風量,除了滿足局部通風機的吸風量外,還應保證局部通風機吸入口至掘進工作麵回風巷口之間的風速不得低於0.15m/s,以防止局部通風機吸循環風和這段距離內風流停滯,造成瓦斯積聚。
5.1.2風量驗算
1.以工作麵最低風速驗算
Q掘≥9×S掘
≥9×16.76
≥150.84 m3/min
2.以工作麵最高風速驗算
Q掘≤240×16.76
≤4022.4 m3/min
通過以上驗算,工作麵需風量Q掘=243m3/min符合要求。
5.1.3風機選型
根據工作麵計算出的風量,考慮供風距離隨工作麵掘進而增加,存在風量損失,決定選用FBD·NO·50/2×15局部通風機為該工作麵供風。該局部通風機的吸入風量為:250~350m3/min能滿足該工作麵安全生產要求。
5.1.4通風係統
1.新風:-10~-200m串車井(-10~-200m吊掛井)→200mMPaML→局部通風機→工作麵。
2.汙風:工作麵→-200m~-115m(五號井)→-115mMPaML→-115mNPaML至邊界回風斜井。
壓風
壓風風源來自-10m移動壓風機,經-10~-200m串車井-200mMPaML,用DN125鐵管和DN25膠管送到工作麵。壓風機風壓為0.6MPa,工作麵風壓不小於0.4MPa。
壓風係統:
-10m移動壓風機→-10~-200m串車井→-200m井底車場→-200mMPaML→工作麵
瓦斯抽放
根據提供的地質資料,該巷道在掘進中沒有高瓦斯區域和瓦斯異常情況,施工過程中隻需要施工安裝K2煤層瓦斯抽放管道的壁樁眼。
5.4 綜合防塵
1.防塵水源來自+230m靜壓水倉。經靜壓管路送入工作麵。
2.工作麵采用濕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噴霧、裝岩灑水、衝刷岩壁等綜合防塵措施。
3.施工過程中,每閣50m設一個三通閥門供噴霧降塵,高度不得低於1.8m。
4.爆破前必須對工作麵20m範圍內的巷道內進行衝洗,裝矸前必須灑水將塵。
5.施工人員必須配戴防塵工具。
6.噴霧齊全,並正常使用,距工作麵20~25m安1個放炮噴霧設施,放炮時開啟。
5.5 防滅火
施工過程中要預防電器設備短路發火,機電區每周檢查一次。
巷內浮塵(煤)定期衝洗,使用的棉紗布頭、潤滑油、紙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並由專人當班運出。
電氣著火,首先切斷電源,然後進行處理,控製火勢,並向礦調彙報。
在施工磧頭後方每隔50m設置灑水支管和閥門。
掘進巷道的電器設備實現“三無”,杜絕“失爆”。
5.6 運 輸
5.6.1裝岩方式
出方式:采用耙裝機出矸。
5.6.2運輸線路
用1t礦車裝矸,經8t蓄電池機車運至串車斜井,經串車斜井提升至-10m水平,再經豎井提升至+230m水平運出地麵。
工作麵→5號井→-115~10m串車斜井→堅井→+230m主平硐→矸石山。
5.7 供 電
5.7.1供電係統
1.磧頭掘進施工中,電源來自-10 m中央變電所,供電方式為集中供電,經DW80-350開關橡膠電纜接至DW80-200開關,再用不同平方電纜,經過綜合保護開關,供磧頭各機械設備用,電纜要吊掛整齊,電纜鉤每1.5米一個,掛鉤最低點離腰線高不低於0.6m,電纜的垂度不大於50mm。配電點設置在距磧頭100m以外的安全地點,必須采用風電閉鎖檢漏繼電器等設備。備用電源來自-115m中央變電所。
附圖:-200mN茅口大巷供電係統圖。
5.8 排 水
根據地質說明書的有關資料,該麵僅在斷層處含裂隙水,掘進過程中有淋水出現,隨揭露範圍增加而逐漸疏幹。
排水係統:工作麵→-200mMPaML→-200m臨時水倉→-115m水倉→-10m水倉→+230平硐→地麵。
5.9 安全監控
5.9.1監控設施管理措施
1.甲烷傳感器懸掛在規定位置,距棚頂不大於300mm,距巷道側壁不小於200mm。
2.甲烷傳感器必安設在堅固的支護處,防止冒頂及其他損環。
3.甲烷傳感器隻有專職監測工有權標校,每10d用標準氣樣校一次,日常若有故障,必須及時處理。
4.掘進工作麵巷道內及回風流中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都必須用甲烷傳感器實現瓦斯電閉鎖。
5.因瓦斯超限斷電的電氣設備,都必須在瓦斯濃度降到規定值以下時方可人工複電。
6.掘進工作麵T1傳感器由施工隊當班班長負責隨磧頭遷移吊掛,嚴禁將傳感器放在風筒出風口或破口處直吹。
7.灑水防塵時,嚴禁將水灑到甲烷傳感器和接線盒上,以免造成甲烷傳感器損壞和影響傳感器的靈敏度。
8.每次甲烷傳感器出現故障時,必須切斷甲烷傳感器控製區域內的電源,即監控係統具有的故障閉鎖功能。
5.9.2攜式警儀的配備和使用
1.隊長、技術員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報警儀,對其分管範圍內的甲烷進行不間斷的監測,如有報警現象(甲烷報警點為1%)必須進行處理。
2.爆破工下井擔任爆破工作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報警儀,在爆破地點每次爆破時進行“一炮三檢”工作,並做好記錄,上井後由發放人員填製“一炮三檢”報表。
3.當班的班組長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報警儀,並把常開的報警儀懸掛在掘進工作麵5m範圍內無風筒一側,當報警時,停止工作,進行處理。
4.機電流動電鉗工下井擔負機電維修工作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報警儀,在檢修工作地點20m範圍內檢查甲烷氣體濃度,有報警現象時,不得通電或檢修。
5.9.3甲烷傳感器配備和使用
在距磧頭不大於10m的巷道內和汙風與新鮮分流交彙10~15m處安設甲烷傳感器,在五號井上落平點處安設甲烷傳感器,汙風與新鮮分流交彙10~15m處安設一氧化碳傳感器,數據小於24PPm式,才能進入磧頭。
5.9.4斷、複電瓦斯濃度及斷電範圍
1.斷電值:T1≥1.0%CH4,T2≥1.0%CH4。
2.斷電範圍:T1、T2——本掘進工作麵巷道內及回風流中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3.複電值:T1<1.0%CH4,T2<1.0%CH4。
4.報警值:T1≥1.0%CH4,T2≥1.0%CH4。
附圖:通風、監測係統圖。
5.10 通信、照明
5.10.1通訊
由機電區在五號井與茅口交叉處安裝一部電話,以後隨工作麵的向前推進而增加安裝電話。該電話能直通礦調度室、通風調度室及地麵各科室、並能和井下各地點電話直接通話。
5.10.2照明
該工作麵耙裝機必須安裝照明設備。
勞動組織及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6.1 勞動組織
掘進隊組織施工,實行“三、八作業製”循環方式。
人員配備:打眼工:4人,扒碴司機:1人,領藥工、信號工、推車工計4人,總計共8人。
7安全技術措施
7.1 施工準備
1.施工前,由區(隊)長負責組織學習該掘進作業規程。進行考試、簽字,成績合格方可下井作業。不合格的人員必須補考,補考合格後再下井作業。輪休或請假的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學習,並考試合格。
2.施工前,地測科必須提前給出磧頭位置,標定好中腰線,施工單位嚴格按線施工。
3.掘進前,應提前按設計要求,安設局部通風機接好風筒。
7.2 一通三防
7.2.1通風管理
1. 局部通風機入井前,必須經機電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入井。局部通風機應定期進行檢修和更換,凡在井下運行累計時間達半年以上的必須出井檢查。
2.局部通風機安設距軌道安全間隙大於50cm,離地高度大於30cm,局部通風機開關距局部通風機吸風口不得小於2m,開關必須有接地;局部通風機周圍要清理幹淨,無雜物堆積。
3.安設局部通風機的巷道中風量,除了滿足局部通風機的吸入風量外,還應保證局部通風機吸入口至掘進工作麵回風流之間的風速岩巷不小於0.15m/s,以防止局部通風機吸入循環風和這段距離內風流停滯,造成瓦斯積聚。
3.所有局部通風機必須采用“三專”(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供電。
4.實行“兩閉鎖”(瓦斯電閉鎖、風電閉鎖)安全保障,保證停風和瓦斯超限後自動切斷停風區內和瓦斯超限範圍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
5.采用“雙風機、雙電源”供風方式,確保運行風機和備用風機自動切換,保證持續穩定供風。兩台局部通風機同時向一個掘進工作麵供風,必須同時與工作麵所有電源聯鎖,當任何一台發生故障停止運轉時,必須立即切斷工作麵電源。
6.局部通風通風機的設備必須齊全,吸風口有風罩和整流器,高壓部位(包括電纜接線盒)有襯墊(不漏風)。
7.2.2局部通風機的管理
1. 局部通風機必須指定專人進行管理,並實行掛牌管理。管理牌中必須有安裝地點、安裝日期、風機型號、功率、三專兩閉鎖,吸入風量、出口風量、風筒長度、專管人員等。
2.由機電副礦長負責,局部通風機及各種開關防爆性能專項檢查每周進行1次。“三專兩閉鎖”和“雙風機雙電源”的試驗倒換,必須每10天試驗 1次。
3.局部通風機必須安裝開停傳感器,局部通風機開停傳感器安裝在靠近局部通風機進線盒的電纜上。
4. 局部通風機每入井6個月後必須運地麵進行檢修1次。
7.2.3風筒管理
1. 風筒吊掛在水溝側,且無破口。
2.每節風筒必須從風機出風口開始連續編號。
3.風筒末端到掘進工作麵的距離不大於10m,風筒末端20m範圍內必須使用防炮崩風筒。
4.風筒接頭嚴密不漏風(手距接頭0.1m處感到不漏風),無破口(末端20m除外),無反接頭,軟質風筒接頭要反壓邊,硬質風筒接頭要加墊,上緊螺釘。
5.風筒吊掛平直,逢環必掛,鐵風筒每節至少吊掛兩點。
6風筒拐彎處必須設彎頭或緩慢拐彎,嚴禁拐死彎。異徑風筒相接接頭要用過渡節,先大後小,不準花接。
7. 區域責任單位必須落實人員班班檢查風筒質量,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8. 處理風筒過程中嚴禁停止局部通風機。如不得不停局部通風機,必須製定專門措施,報礦技術負責人批準後執行。
7.2.4局部通風機的使用管理
1.使用局部通風機通風的掘進工作麵,不得停風。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
2.恢複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隻有在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
3.臨時停工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並向礦調度室報告。停工區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3.0%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條的規定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h內封閉完畢。
7.2.5綜合防塵
1.采用濕式鑿岩,打眼工佩帶防塵口罩。放炮必須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後和扒裝出矸時灑水降塵。
2.手動淨化水幕距磧頭不超過50m,並能正常使用。每隔50m設一個防塵三通,並配備20m高壓水管。
7.2.6防火管理
掘進時采用風動鑿岩機打眼,爆破噴霧塵,防火的重點是防設備、纜線和人為火災。
1.電氣設備、纜線著火時,首先切斷電源,用沙子、岩粉滅火。
2.因機械摩擦生熱、油脂、紗布或其它引發火災,可利用身邊物件,水管直接滅火。
3.應用控風技術進行風流調節控製火勢蔓延。
4.防滅火措施:
a.杜絕使用不合格的爆破材料,正規操作,防止炸藥出現爆燃現象。
b.井下供電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不準超負荷運轉,不準帶電外移設備,電器設備不運輸時,切斷電源,所有機電設備杜絕失爆。
7.3 頂板管理
7.3.1開工前規定
1.必須按照由外向裏、先頂後幫、先上幫後下幫的順序進行找頂。找頂人員必須站在安全地點進行,找頂處及矸石滾落下方不得有人。對大麵積離層岩塊或大岩塊的找頂,必須製定專門措施進行處理。巷道掘進打眼、裝藥、出矸等過程中,必須明確專人觀察頂板,發現問題立即停止作業,先進行敲幫問頂,清除幫頂懸矸。必須派專人定期巡查找頂,防掉矸傷人。
2.在地質破碎帶、必須采取臨時支護、減少裝藥量、縮小循環進尺、加強永久支護等措施。
在斷層帶,動壓影響等地點,必須使用錨網加強支護,錨網排距0.8米,間距0.8米。
3.必須經常對掘進工作麵後的所有巷道進行檢查,視頂板壓力顯現情況,必要時采取加固支護措施,保證支護完好有效,巷道暢通無阻,發現不安全因素,必須修複合格後,方可進入磧頭作業。
7.3.2施工隊在現場必須備齊頂板管理所需的工具及材料
1.撬棍:2根不低於2.5m,直徑不低於20 mm。
2. 備用支護材料存放地點:距磧頭不大於20m,距軌邊不小於500mm
3.掘進工作麵至少配備二錘1把、開刀1把。
7.4 爆破管理
7.4.1掘進爆破管理
1.所有爆破人員,包括爆破、送藥、裝藥人員,必須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及《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條文的規定;按規定進行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後方能上崗;並每年複訓一次,爆破工複訓時間不少於六天,其他人員不少於五天,複訓後要進行考試考核,考核成績記入合格證。
2.爆破作業必須按照《煤礦技術01manbetx
》執行。井下爆破工作必須由專職爆破工擔任。爆破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有2年以上采掘工齡的人員擔任,並持有爆破合格證。爆破必須執行“一炮三檢”、“ 三人聯鎖”、“請示彙報”製度。爆破工必須依照爆破說明書進行爆破。
3.裝配引藥數量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按規定在安全地點進行裝配,裝配引藥必須由爆破工進行,不得由他人代替,裝配好的引藥雷管腳線必須扭結。引藥裝配以後,必須清點數目,放在專用炮破箱內。
4.掘進工作麵必須使用閉鎖式爆破器,安監員保管閉鎖鑰匙,定炮後要用閉鎖式爆破器進行網路導通檢查,否則不允許爆破。
5.裝藥的炮眼必須當班放完。在特殊情況下,如果當班留下未起爆的裝藥炮眼,當班的隊長、爆破工、安監員必須在現場和下一班的隊長、爆破工、安監員進行交接,填寫交接報告單,並同時向調度室彙報。
6.爆破時出現拒爆、殘爆必須由當班的隊長、爆破工、安監員處理完畢後,方可離開現場。
7.嚴禁在掘進工作麵及其他爆破地點進行充放電和母線導通試驗。
8.在掘進工作麵,一次裝藥必須一次全部起爆,嚴禁一次裝藥分次起爆。
9.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三人連鎖”和“請示彙報”製度。“一炮三檢”即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後必須檢查放炮地點附近20米風流中的瓦斯濃度,若瓦斯濃度超過1%時,嚴禁裝藥放炮。“三人聯鎖”即放炮前放炮員將警戒牌交給班組長,班組長派人警戒並將命令牌交給瓦檢員,瓦檢員檢查瓦斯濃度合格後將放炮牌交給放炮員,放炮員放炮後三牌物歸原主。“請示彙報”即放炮前向礦調度室彙報,征得同意後方可起爆。
10.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時。
11.放炮時,必須采用正向爆破,嚴禁反向爆破。
12.光麵爆破時,周邊光爆眼應用炮泥封實,且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3米。
13.工作麵有兩個或兩個自由麵時,在岩層中的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5米,淺眼裝藥爆破大岩塊時,最小抵抗線和封泥長度都不得小於0.3米 。
7.4.2爆破工職責、權限
a.爆破工職責:
1.必須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和上級有關規定。
2.必須嚴格執行炸藥、雷管領退、存放、製做引藥、定炮、聯線、爆破和處理瞎炮等有關規定。
b.爆破工權限:
1.有權拒領失效的炸藥和未經電阻檢查、編號的雷管。
2.有權抵製任何人的違章指揮。
3.有權製止“三違”,在不具備爆破條件時(如瓦斯粉塵超限、不檢查瓦斯、通風不好、防塵措施不落實等)有權拒絕裝藥、爆破。
4.爆破工因履行職責而受到拒絕時,有權越級上告。
7.4.3炸藥、雷管領退
1.雷管發放前必須逐個進行編號和全電阻檢查,並將腳線逐發扭結。
2.爆破工必須持爆破工證、領料單和領退記錄本到藥庫領取炸藥、雷管、水炮泥,並簽字齊全。領退記錄本要分別注明雷管、炸藥的種類、數量及水炮泥數量。
3.當班剩餘的雷管由班組長清點核實,並在領退記錄本上簽字,退回藥庫,嚴禁交給下班使用。剩餘乳化炸藥由班組長清點核實,在領退記錄本上簽字,可存放在當班使用的炸藥箱內,嚴禁亂丟亂放,下班後交回庫房,嚴格執行領退製度。
4.庫管員必須認真清點核實爆破工退回的雷管,如果退庫數與剩餘數不符,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否則追究庫管員責任。
5.嚴禁領取腳線不扭接,不編號及編號不屬於自己的電雷管。
7.4.4炸藥、雷管運送、存放
1.每次裝配引藥數量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按規定在安全的地點進行裝配,不得由他人代替,並有專人(班組長、安監員)負責監督,裝配好的引藥雷管腳線必須扭結。引藥裝配以後,必須清點數目,放在專用炮頭箱內,以防散失。
2.電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炸藥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監護下由熟悉《煤礦01manbetx
》有關規定的人員運送。炸藥、雷管運送時必須分裝在藥包和雷管盒內。
3.爆破材料必須裝在具有耐壓和抗衝擊、防震、防靜電的非金屬容器內,電雷管和炸藥不應裝在同一容器內。嚴禁將爆破材料裝在衣袋內。領到爆破材料後,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
4.攜帶爆破材料上下井時,在罐籠內搭乘的攜帶爆破材料的人員不得超過4人,其他人員不得同車罐上下。
5.攜帶爆破材料人員不得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集中的時間段,沿井筒上下。
6.到達工作地點後,必須把炸藥、雷管分別放在合格的炸藥箱、雷管盒內,並上鎖,掘進工作麵必須放在火藥硐室內,其他地點放在警戒線以外的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機械電氣設備的安全地點。
7.4.5爆破器具管理
1.對爆破器實行編號管理,每次升井後及時進行維修。
2.爆破器升井後,必須用爆破器參數測定儀進行性能檢查,嚴禁發放不合格的爆破器。
3.掘進工作麵爆破母線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銅芯線纜並保證長度。
7.4.6裝配起爆藥卷要求
1.裝配起爆藥卷必須由爆破工進行,不得由他人代替。
2.嚴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裝配起爆藥卷。裝配起爆藥卷的數量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並以當時當地需要數量為限。
3.裝配起爆藥卷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衝擊,防止折斷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
4.電雷管必須由藥卷的頂部插入,嚴禁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紮眼。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藥卷內,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的中部或捆在藥卷上。
5.電雷管插入藥卷後,必須用腳線將藥卷纏住,並將電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
6.起爆藥卷裝配以後,必須清點數目。
7.爆破地點20米以內,有未清除和撤出的矸、礦車及機電設備或其它物體阻塞巷道三分之一以上時;
8.裝藥地點20米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
9.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高驟低,炮眼出現塌陷、裂縫,有壓力水、瓦斯突增等
10.裝藥地點有片幫、冒頂危險時。
11. 炮眼深度小於0.6米時,不準裝藥放炮。特殊情況確需淺眼爆破時,要製訂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12. 炮眼深度為0.6—1.0米時, 封泥長度不得小於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7.4.7鋪設爆破母線
1.放炮母線必須使用符合規定要求的專用放炮線纜,禁止用鋼軌、金屬管、電纜等導體當作回路或母線使用。
2.放炮母線與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懸掛在巷道兩側,並保持0.3米以上的間距。
3.掘進工作麵放炮母線必須由裏向外敷設,其兩端頭在與腳線,放炮器連接前必須扭接短路。
4.放炮母線的鋪設長度不小於放炮安全距離。
5.放炮母線前50m必須隨用隨掛,以免發生誤接。
6.電雷管腳線和連接腳線之間的接頭,都必須懸空,不得同任何物體相接觸。
7.聯線方式與接線
各炮眼電雷管腳線的聯線方式必須按照作業規程爆破說明書規定進行聯線,電雷管腳線與母線聯線必須由爆破工操作。
8.母線與腳線連接後,爆破工必須最後退出工作麵,並沿途檢查爆破母線是否符合要求。
9.爆破作業前,爆破工必須做電爆網路全電阻檢查。嚴禁用發爆器打火放電檢測電爆網絡是否導通。
10.爆破工撤至發爆地點後,隨即發出第一次爆破信號。
11.爆破工接到班組長的爆破命令後,將母線與發爆器相接,並將發爆器鑰匙插入發爆器,轉至充電位置。
12.第二次發出爆破信號,再等5秒,發爆器指示燈亮穩定後,將發爆器手把轉至放電位置,電雷管起爆。
13.電雷管起爆後,拔出鑰匙將母線從發爆器接線柱上摘下,並扭接成短路;拔出放炮器鑰匙。
14.放炮母線不得有明接頭。
15.爆破時使用爆破噴霧,爆破前後對爆破地點附近20米範圍內灑水降塵。
16.通電以後拒報爆時,爆破工必須先取下把手或鑰匙,並將爆破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再等一定時間(使用瞬發電雷管時,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電雷管時,至少等15min),才可沿線路檢查,找出拒爆的原因。放炮員必須最後離開放炮地點,到警戒線以外放炮。
7.4.7安設警戒要求
1.放炮前,班組長必須點清人數,確認無誤後,方準下達放炮命令,放炮員接到班組長的放炮命令後,必須先發出放炮警號,至少再過5秒鍾方可放炮,放炮後,放炮員、瓦檢員和班組長必須巡視放炮地點,檢查通風、瓦斯、岩塵、頂板、瞎炮、殘炮等情況,如果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隻有在工作麵的炮煙被吹散、警戒人員由布置警戒的班組長親自撤回後,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麵工作。
2.放炮安全距離為在與放炮地點相連通的巷道直線200米外,拐彎150米外。
7.4.8處理瞎炮殘爆
爆破時出現拒爆、殘爆必須由當班的班組長、爆破工、安監員處理完畢後,方可離開現場。處理拒爆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於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炮,可重新連線起爆。
2.在距瞎炮眼至少0.3米以外打與拒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3.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不論有無殘餘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向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拒爆(殘爆)炮眼。
4.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後,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矸石,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5.在拒爆處理完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7.5 防治水
7.5.1探掘
掘進工作麵有異常時,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先采用物探儀超前50m探測。之後采取鑽孔探掘措施,探眼布置3個, 3#探眼布置在巷道腰線上1m的中線上,探眼傾角0°;1#、2#探眼布置在腰線位置,中線兩邊各1m,探眼傾角25°,探眼方位與巷道走向一致。
7.5.2有透水征兆
出現霧氣、掛紅、掛汗、空氣變冷、水叫、頂板淋水加大、水色發渾有臭味等異狀時,必須停止作業,報礦調度室,若情況危急,必須立即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掘進時,若淋水量大時,應報礦調度室,經確認無危險時,方可正常工作。
7.6 機電管理
7.6.1供電
1.每台掘進用動力變壓器的供電範圍,不得超過3個掘進工作麵,裝備可靠的選擇性漏電保護時可不受限製。
2.掘進工作麵必須配備雙風機雙電源,兩個電源來自不同的動力變壓器(移動變電站),其工作風機的電源必須引自專供掘進用動力變壓器,備用風機的電源可引自其它負荷的動力變壓器。
3.掘進工作麵裝備的雙風機雙電源風機,必須能雙向自動切換,其工作風機與備用風機必須有明顯標誌。隻有主風機運轉時,掘進巷道才能送電。
4.掘進工作麵必須有風電閉鎖裝置,當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時應立即自動切斷迎頭電源,嚴禁從掘進工作麵以外的供電係統引入動力、照明、信號等電源。
7.6.2安全保護試驗及維修
1.檢漏繼電器每天試驗一次,負責試驗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試驗時間內進行。試驗期間,各掘進工作麵必須有一名專(兼)職局部通風機司機負責監視局部通風機運行情況,送電後及時開啟局部通風機。檢漏繼電器每月進行一次最遠點接地跳閘試驗。
2.雙風機雙電源每天做一次倒機試驗,風電閉鎖、照明信號確保每班試驗一次,試驗不合格必須停止運行彙報處理。
3.高壓和低壓防爆開關在井下使用超過6個月時,應對其過流保護裝置進行一次檢驗和調整。每6個月對主要電氣設備絕緣情況進行一次搖測。
4.運行中的電氣設備的保護裝置,由機電維修工負責每5天檢查一次,發現有疑問時,及時彙報相關人員,由值班人員安排技術人員或通知機電科電管組根據實際情況作必要的改動,其他人員不得隨意變更。
5.每月檢查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防爆性能;搖測一次移動式電氣設備的橡套電纜。
6.開關的標誌牌應注明開關型號、容量、整定值、用途、編號、維修人,整定值與實際相符。各類檢查試驗留有記錄,存檔備查。
7.掘進設備裝卸時,指定專人指揮。起吊設備、工具、繩索、鉤環等要做詳細檢查。大型物件起吊時,要掌握好重心,避免碰、撞、擺、滑。工作人員應戴安全帽,嚴禁將手腳、頭部伸入物件下麵,並撤離危險區。
8.大型物件下井前,必須指定專人按所運物件的外形尺寸和《煤礦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對要經過的巷道進行認真測量檢查,並用模擬車進行檢驗。
9.提運大型物件絞車的提升能力、製動係統以及鋼絲繩、繩卡、鉤環、銷軸等要進行驗算,並做到班班檢查,確實符合有關安全規定時,方可使用。
10.設備在搬家、運輸 、安裝、拆除過程中通訊信號係統必須齊全清晰。嚴禁用晃燈、口喊、敲打物件等方法代替。
11.在工作麵運送設備時,上下兩端都要有人警戒,運輸設備的下方和車輛兩側不準有人,並要躲開鋼絲繩的波動範圍,避免傷人。
12.工作麵安裝、拆除支架所用的繩套、鏈環、滑輪等要班班檢查,確認無問題後,方可使用。
13.耙裝機下井時,按下列順序運輸:耙鬥、卸料槽、台車部分,以免在井下重複調動。
14.電氣設備安裝後,若行人側間隙小於0.7m時,應另開壁龕,將電氣設備安裝壁龕內,壁龕深度0.7~1m,長度根據設備台數確定。壁龕內的設備要上台上架,兩件以上小型電器要集中上板。
15.掘進設備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崗位責任製,交接班製和01manbetx
,其它無證人員不準操作進掘機械。當班工作結束時,必須將控製開關手把扳到停電位置,擰緊閉鎖螺栓。
16.掘進設備司機必須熟悉本崗位設備的性能、基本原理及操作要求,掌握一般維修保養、故障處理的知識。
7.7 運輸管理
7.7.1耙裝機使用
1.在拐彎巷道裝岩時,必須使用可靠的雙向輔助導向輪,並有專人指揮和信號聯係,操作人員站在巷道的外側;耙裝機的刹車裝置必須完整可靠,有良好照明;牽引鋼絲繩不允許破股、接頭、係扣。
2.耙裝機在裝岩前,必須將機身和尾輪固定牢靠。平巷耙裝時,必須用四副卡軌器將機器固定在軌道上,耙鬥0.3m3以上的耙裝機卸料槽必須支設撐腿。
3.耙裝機作業時距掘進工作麵的最大距離不宜超過30m,為了避免放炮時機械受損,耙裝機離工作麵不少於20m。
4.耙裝作業開始前,甲烷斷電儀的傳感器,必須懸掛在扒鬥作業段的上方。
5.在裝岩前必須將機身和尾輪固定牢靠,嚴禁在扒鬥運行範圍內進行其他工作和行人。
6.耙裝機必須固定牢固,上齊卡軌器、底地錨、腿子、斜撐點柱、護繩欄杆及護身點柱。必須將耙裝機用鋼絲繩或鏈子固定於頂幫的錨杆上。
7.導向輪鉤掛在固定楔上,固定楔長度為600-800mm以上,固定楔的孔深度不小於800mm。
7.7.2耙裝機司機操作程
1.當一個滾筒掛上離合器時,另一個滾筒必須鬆開離合器,嚴禁兩個滾筒同時掛上離合器,以防止出現空中飛鬥和斷線02manbetx.com
。
2.耙裝機在扒裝過程中,耙鬥運行範圍內嚴禁有人逗留和工作。
3.耙裝機嚴禁超負荷運作,對大塊矸石不準硬性扒裝,應停機將岩石破碎後再扒裝。
4.裝車不宜過滿,以不超過礦車沿為準。
5.正常停機,應將耙鬥拉出迎頭一定距離,打開離合器,然後停車並切斷電源。
6.每班扒裝完畢後,司機必須切斷電源,將開關閉鎖,並搞好設備衛生,交好班方準離開崗位。
7.平巷內平行作業時,回頭輪滑子距迎頭不小於7米。
7.7.3耙裝機規定
解除耙裝機卡軌器;利用原扒裝時的回頭輪,將耙鬥絞車其中一根鋼絲繩固定,然後開動耙鬥絞車,即可移機;耙裝機移動到指定位置後,再進行固定。
7.7.4絲繩管理
1.在1個撚距內斷絲斷麵積與鋼絲繩總斷麵積之比達到10%時,必須換新繩;
2.以鋼絲繩標稱直徑為準計算的直徑減小量達到10%時,必須更換新繩。
3.滑頭插接時插接長度不少於3圈。嚴禁使用繩卡子做滑頭。
4.使用花車運送設備材料時應使用三環或多環鏈,也可以使用安全係數符合
要求的專用鋼絲繩套連接。
7.7.5人力推車安全措施
1.一人1次隻準推1輛車。嚴禁在礦車兩側推車。同向推車的間距不得小於10m。
2.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在開始推車、停車、掉道,發現前方有人或障礙物,接近道岔、彎道、巷道口、風門時,推車人都必須及時發出警號。
3.嚴禁放飛車。
7.7.6其它
1.巷道內無雜物,無淤泥、無積水(淤泥、積水長度不超過5m,深度不超過0.1m)。浮矸不超過軌枕上平麵。材料工具碼放要整齊。
2.作業場所懸掛施工斷麵圖(並標明風筒、管線吊掛位置),炮眼布置圖、避災路線圖、巷道布置圖和爆破說明書。
7.7.7使用鑿岩機打眼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打眼前首先檢查迎頭圍岩情況,殘留炮眼及瞎炮情況,嚴格按章作業。
2.打眼工必須熟悉作業規程中的爆破說明書,熟悉磧頭炮眼布置,角度、方向、深度及炮眼個數,各炮眼的裝藥量。
3.嚴禁打眼與裝藥平行作業和在殘眼內打眼。、
4.必須堅持濕式打眼。
5.打眼時鑽杆不得上下左右擺動,鑽杆下方不得有人。
6.磧頭多台風動鑿岩機打眼,要定鑽、定人、定位,不準上下重疊布置風動鑿岩機,且風動鑿岩機下方不準站人。
7.打眼工要躲開眼口的方向,站在風動鑿岩機側麵,兩腿前後錯開,腳蹬實地,禁止踩空或騎在氣腿上打眼。
8.禁止在風動鑿岩機前方及鑽杆下站人。
9.打眼時,風動鑿岩機與打眼方向要保持一致,推力要均勻適當,氣腿升級要穩,以防折斷鑽杆或夾鑽杆。
10.打眼工要站穩,切忌左右晃動,不準多人頂推鑽進。
11.點眼或打眼過程中,不準用手直接扶、托鑽杆或用手掏眼口的岩粉。
12.用風動鑿岩機式風煤鑽打眼時,各聯接部位要聯接牢固,以防脫扣或斷釺打人。
7.8 其它
7.8.1工作麵交接班製
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交接班兩班長必須現場交接,將上班遺留的問題及安全隱患向下班交代清楚後方可離開。
7.8.2工程質量驗收製
嚴格執行工程質量中間驗收、竣工驗收和班組自檢互檢製度。對當班出現的質量問題立即整改。
7.8.3巷道維護修理製
嚴格執行巷道維修製度,巷道受條件影響而變形應及時進行維護。
7.8.4掘進機電維修保養製
嚴格執行設備維修保養製度,設備要求天天進行日常維修檢查,保證設備完好率達100%。
7.8.5瓦斯和粉塵管理製
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度,裝藥前、放炮前檢查放炮地點的瓦斯濃度,在瓦斯濃度低於1%時,方可裝藥放炮,放炮前開起防塵噴霧。
7.8.6通風安全監測儀表使用維護製
嚴格執行通風安全監測儀表使用維修保養製度,監測儀表要求班班進行日常使用維修檢查,保證設備完好率達100%。
7.8.7敲幫問頂製度
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進入磧頭工作前,必須摘除危岩懸矸,確認無片幫、掉頂等危險後方可開始工作。
7.8.8特殊工種持證上崗製度
嚴格執行特殊工種持證上崗製度,崗位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8 災害預防及避災路線
8.1 災害預防
8.1.1防治瓦斯的措施
1.嚴格執行瓦斯檢查製度,瓦斯檢查員每班至少3次到工作在檢查瓦斯,並及時了解工作麵有害氣體狀況,爆破工要做到“一炮三檢”並做好記錄,班組長利用便攜式甲烷檢測儀檢查瓦斯濃度,堅決做到瓦斯超限不作業。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懸掛在工作麵外5m處。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懸掛在磧頭回風側5m範圍內。
2.掘進工作麵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聽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爆破。掘進工作麵內,體積大於0.5m3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時,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3.嚴格格執行炮眼布置、裝藥量、炮眼裝填的規定。
4.對發生高冒地點,要及時采取充填或導風措施,防止有害氣體積聚,並將處理結果記入專用記錄中備查。
5.掘進工作麵供電設備要使用風電閉鎖裝置。
8.2 避 災 路 線
施工過程中,後方的安全退路隨時保持暢通無阻;若工作麵發生水、火、瓦斯、煤塵等火災時,施工人員如下路線進行撤離。
若工作麵發生火和瓦斯、煤塵災害時,施工人員應按如下路線進行撤離:
工作麵→-200mMPaML→-200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230m豎井→+230m主平硐出地麵,
若工作麵發生水災時,施工人員應按如下路線進行撤離:
工作麵→-200m~-115m專用回風斜井→-115m~-10m人車吊掛斜井→-10m~+230m豎井→+230m主平硐出地麵,
附圖:避災路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