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征求《煤礦可移動式硬體救生艙通用技術條件(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的通知
作者:佚名
2011-09-19 23:08
來源:本站原創
征求《煤礦可移動式硬體救生艙通用技術
條件(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的通知
煤安監司函技裝〔2011〕15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炭行業管理、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精神以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建設完善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係統”的通知》(安監總煤裝〔2010〕146號)要求,加快推進煤礦井下緊急避險係統建設,國家煤礦安監局研究起草了《煤礦可移動式硬體救生艙通用技術條件(征求意見稿)》。現將征求意見稿印發你們(亦可從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征求意見”欄目下載),請認真組織研究,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並於9月21日前書麵(或以電子文檔)報送國家煤礦安監局科技裝備司。
聯係人:陳東科
聯係電話:010-64464024
傳真:010-64463175
電子郵箱:chendk@chinasafety.gov.cn
國家煤礦安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