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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回風巷掘進作業規程

作者:佚名 2011-09-24 20:10 來源:本站原創

1521回風巷掘進作業01manbetx
一、《01manbetx 》編製依據:
1、2004年版《煤礦安全01manbetx 》;
2、煤礦按生產責任製和崗位責任製;
3、新係統設計方案。
二、工程概況及地質情況:
1、工程概況:
本工程開始於1521回風上山盡頭,止於1521回采工作麵切眼,巷道全長約250米。1521回風巷設計為11#礦工鋼梯形棚支護(山水棚),淨斷麵4.91米2,掘進斷麵6.00米2。該工程開門後和每間隔100m布置車場一處,車場設計亦為11#礦工鋼梯形棚支護,淨斷麵7.01米2。掘進斷麵8.27米2。該巷主要用於新係統投產後回風、行人、運送材料等。開門後沿K15#煤層走向掘進,達到本工程設計位置。
該巷嚴格按+3‰上坡控製腰線掘進。
2、地質及水文地質:
①礦井地質:礦區地表沒有明顯的斷裂構造,地層褶皺顯示微弱,主要為一傾向南的單斜構造。
②水文地質:礦區地表水不發肓,井口標高處在龍頭山大河曆年洪水位之上,且有隔水層與河庫相隔,因此地表水對巷道施工無大影響,但由於原小窯采空區在礦井範圍內開采深度無確切資料,使本礦水文地質條件變得複雜,在施工過程中,應加強探放水工作,掘進施工嚴格執行“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本工程位於老窯區標高以下,預計湧水量較小。該工程距上覆老係統K1號煤層采空區14米,正常情況下K1號煤層采空區積水對該巷道掘進無多大影響,但接近地質構造薄弱帶時應及時打鑽探明掘進前方及上覆老空水情況,及時采取措施處理。
三、主要生產係統:
1.運輸係統:空車:(包括材料車)地麵 → 風井→ 1#偏口車場→ 1521回風上山→迎頭(重車方向相反)。
2.壓風係統:地麵壓風站→ 副井→1521回風上山→ 迎頭;
3.排水係統:迎頭湧水→1521回風上山→ 水泵→ 地麵;
4.供電係統:地麵變電所→ 副井→1521回風上山→ 迎頭;
5.通風係統:地麵局扇→ 副井→1521回風上山→迎頭;
6.防塵係統:地麵防塵水池→ 副井→1521回風上山→迎頭;
附:運輸、壓風、排水、通風、防塵係統示意圖
四、巷道用途、形狀、斷麵及支護形式;
1.巷道用途:該巷主要用於回風、行人、運送材料等,服務年限約一年。
2.形狀及斷麵:巷道形狀為梯形,正常斷麵上淨寬1.8米,下淨寬2.60米,淨高2.2米,車場上淨寬2.8米,下淨寬3.57米,淨高2.2米
3.支護形式:該巷使用11#礦工鋼支護。
4.掘進中每隔100米布置車場一處。
5.架棚支護參數
采用11#礦工鋼梯形棚(山水棚)支護。支架設計規格為上淨寬1.8m, 下淨寬2.60m,淨高2.2m,上幫(左幫)棚腿紮角0.250mm/m,下幫(右幫)棚腿紮角0.120mm/m,棚距中-中0.8m。砼背板或木背板背幫背頂。砼背板采用花背時,頂部用四、五塊花背,兩幫采用五、六塊花背。圍岩破碎時頂幫均采用滿背。背板以上再用小杆、木楔刹緊背牢。每幫平行於所掘巷道各打兩根撐杆:第一根在棚梁接口下0.1m處,第二根在接口下1.1m處。撐杆必須支撐有力。架棚巷道腿窩深度不小於200mm, 凡棚腿不能支到實底時,必須加墊礦統一製作的防腐木墊板或水泥背板。
五、掘進方式:
1.打眼放炮:本巷采用7655型氣腿式鑿岩機打眼,礦用煤安炸藥,毫秒雷管引爆,采用斜眼掏槽,斜槽眼4個,輔助眼11個,底眼5個,共20個,礦用安全型放炮器引爆。
2.裝矸與調車:該巷施工采用扒裝機裝矸,平巷采用人工推車,斜巷使用11.4kw絞車供車, V型礦車運輸,每次提放空重車隻準提放一個。
3.工藝流程:
安全檢查延中腰線打眼→清理炮眼→裝藥聯線→放炮通風→安全檢查→ 臨時支護→出矸→安全檢查→永久支護。
4.爆破作業圖表:(單位:mm )

六、風量計算及綜合防塵:
風量計算:
(1)按瓦斯湧出量計算(《安全專篇》提供數據)
Q1=100q K=100×1.55×1.9=295 m3/min
式中:Q1— 掘進工作麵實際所需風量,m3/min
q — 掘進工作麵絕對瓦斯湧出量,1.55m3/min
K — 掘進通風風量備用係數,1.9
(2)按炸藥使用量計算
Q2=25A=25×1.8 = 45 m3/min
式中:Q2— 掘進迎頭所需風量,m3/min
A — 一次爆破炸藥消耗量,Kg
(3)按人數計算
Q3=4N=4×13=52 m3/min
式中:Q3—掘進迎頭所需風量,m3/min
N — 掘進迎頭同時工作最多人數,13人
(4)確定需要的配風量
Q= 295 m3/min(取最大值)
2、風速驗算
(1)按最低風速驗算
掘進工作麵的最低風量(Q):
Q ≥ 15×S = 15×4.81= 72.15 m3/min
(2)按最高風速驗算掘進工作麵的最大風量
Q ≦240×S = 240×4.81 = 1154 m3/min
(3)按有害氣體的濃度驗算
回風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不得超過1%,其他有害氣體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
Q掘≥P瓦/1% = 1.55/1% =155 m3/min
滿足要求
3、局部通風機的選型及安裝地點
根據計算,選取YBF—№9.0局部扇風機,安設於地麵。
4.迎頭使用φ=500mm 的抗靜電,阻燃風筒自送風。
5.綜合防塵:
在打眼、放炮等工序中會產生大量的岩塵及煤層,為使粉塵降到最低限度,施工中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濕式鑽眼。
(2)、放炮使用水炮泥。
(3)、加強通風管理,保證風量。
(4)、加強個體防護,作業時均應佩戴防塵口罩。
(5)、在迎頭設置防塵水幕,噴霧降塵。
七、勞動組織和正規循環作業圖表
1.該工作麵實行“三八”作業製,設三個生產班,分班組長各1名,分班人數13人,全員39人,日進三個循環,各班應在8小時內按規定完成打眼,裝藥連線,放炮、出矸、支護、驗收工程質量工作。
2.勞動組織表:

3、作業循環
采用正規循環作業,提高工時利用率。見表5循環作業圖表。
八、技術管理
(一).施工準備
1、施工前,由區(隊)長負責組織傳達批準的《掘進作業規程》。傳達後進行考試、簽字,成績合格方可下井作業。不合格的人員必須補考,補考合格後再下井作業。輪休或請假的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學習,並考試合格。幹部工人學習、考試成績分別登記在《掘進作業規程》學習考試記錄表上。
2、施工前,測量部門必須提前給出開門位置,標定好中線、腰線。施工單位嚴格按線施工。
3、開門前,必須對開門口左右各10m巷道支護進行檢查加固,並將各
種管路、電纜落地用舊皮帶、板梁掩護好。
4、開門前,應提前按設計要求,安設局部通風機、接好風筒,準備各種支護材料。
5、開門時,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應打淺眼,放小炮。周邊眼及輔助眼裝藥量,不應超過一塊藥(150Kg),以防開門處圍岩破碎,造成片幫。
2)、放炮前,應及時清理開門點附近,工具 ,材料等,將開關設備等移開,並將開門點10米範圍內管線落地挖溝(電纜用鐵管包圍)掩埋,。以防崩壞崩壞。
3)、放炮後,應及時清理浮煤矸,以防影響運輸。
4)、擴散通風長度不得大於6米,應加強通風及時吊掛風筒進行通風,堅持(放炮使用水炮泥,裝煤、岩撒水等)綜合防塵措施
5)、放炮時,必須在距放炮地點,直巷100米,彎巷75米的安全地點設崗警戒。爆破前,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爆破地點的所有通路上擔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員必須在安全地點警戒。警戒線處應設置警戒牌、欄杆或拉繩。
(二)、 “一通三防”管理
A、通風管理
1、加強通風管理,局部通風機必須有兼職人員留名掛牌管理,保證局部通風機正常運轉,其他人員不得隨意停開。
2、風筒要用抗靜電、阻燃風筒。風筒吊掛平直,無脫節、無破口,礦車和支架不得磨擦擠壓風筒,風筒口距迎頭不大於5m,以保證迎頭有足夠的風量,漏風率不超過3%。
3、局部通風機要長時運轉,無論工作、不工作或交接班都不得停止運轉,局部通風機不開時,要把人員撤至井口,並在巷道門口位置設置“嚴禁人員入內”的警戒牌。自動停電時,要撤出人員,待查明原因,確認安全後再啟動。
4、使用局部通風機的掘進工作麵,不得停風;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恢複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隻有在局部通風機及開關附近10m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
5、局部通風機必須使用風電閉鎖和瓦斯電閉鎖,使用裝有選擇性漏電保護裝置的供電線路供電。
6、局部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在恢複通風前,必須首先檢查瓦斯,隻有停風區中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1%和最高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且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二十九條開啟局部通風機的條件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恢複正常通風。
b、防塵管理
1、堅持濕式打眼,打眼工佩帶防塵口罩。
2、距掘進工作麵60m範圍內必須安設水針,水針所在地有盛放水炮泥的箱子,箱子內有不少於定一次炮所用的已灌好水的水炮泥。必須使用水炮泥定炮。
3、耙裝機卸料槽上方安裝水幕,實現耙裝噴霧。耙裝前對岩堆灑水。
4、距工作麵50m範圍內在耙裝機後安設一道能封閉全斷麵的噴霧簾。放炮員在聯炮後向外敷設母線時開啟噴霧,放炮並等炮煙散淨後關閉噴霧。
5、爆破前後,爆破地點20m範圍內的巷道要灑水降塵。
6、巷道必須每月兩次清塵,無粉塵積聚現象,積塵厚度5m範圍內不得超過2mm。超標時必須及時衝塵。
7、防塵管路必須接至迎頭,每50m設三通一個,以便及時降塵。
c、防火管理
本巷掘進,采用風鑽打眼,架棚支護,爆破前後灑水降塵,防火的重點是防設備、纜線和人為火災。
1、杜絕明接頭和電氣失爆,嚴禁用動力電纜或裸線爆破。若電氣設備、電纜線著火時,首先切斷電源,用沙子、岩粉滅火。電氣設備、纜線著火時,嚴禁用水滅火。
2、所有人員嚴禁攜帶火種下井,嚴禁穿化纖衣服下井。井下使用的各種油脂有專人管理,使用剩餘的要上井,嚴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的棉紗、布頭要放在加蓋的桶內,不得亂扔亂放。因機械摩擦生熱、油脂、紗布或其它引發火災,可利用身邊物件、水管直接滅火。
3、井下嚴禁電氣焊,確需電氣焊時,必須在進風巷內進行,並製定專門的安全措施
4、巷道出現霧狀氣體、特殊氣味如煤油或汽油味,人有病態反映,井下一氧化碳含量增加等征兆時。必須停止掘進,撤出人員、切斷電源。向有關部門彙報。如情況緊急,施工人員應按避災路線撤到安全地點。
(三)、頂板管理
1、掘進工作麵嚴禁空頂作業。靠近掘進工作麵10m內的支護,在爆破前必須檢查。
2、掘進中,施工人員應堅持經常性的敲幫問頂製度,特別是在打眼定炮、安注錨杆過程中應清除危岩、排除隱患。
3、找頂工作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找頂工作應有2名有經驗的人員擔任,一人找頂、一人觀察頂板和退路。找頂人應站在安全地點,觀察人應站在找頂人的側後麵,並保證退路暢通。
②、找頂應從有完好支護的地點開始,由外向裏先頂部後兩幫,依次進行,找頂範圍內嚴禁其他人員進入。
③、找頂工作人員應戴手套,用長把工具(不小於1.5m)找頂時,應防止煤矸順杆而下傷人。
④、頂幫遇有大塊斷裂煤矸或煤矸離層時,應首先設置臨時支護,保證安全後再順著裂隙、層理慢慢地找下,不得硬刨強挖。
4、每次爆破後,至少要等15min後方可進入迎頭工作,必須由爆破工、 瓦斯檢查工和班長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拒爆、殘爆情況,並由外向裏檢查頂板情況,在前探支護的掩護下敲幫問頂,清除頂幫懸矸危岩,然後進行正式支護。
5、嚴禁空頂作業,爆破後及時使上前探梁,前探梁的前端距迎頭不大於200mm,並用背板結實頂。在移動前探梁時,要從外向裏在支護好的棚梁下進行。
(四)、 爆破管理
1、掘進工作麵所有爆破人員,包括爆破、送藥、裝藥人員,必須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2、井下爆破工作必須由專職爆破工擔任,嚴格執行掘進工作麵作業規程及其爆破說明書。爆破作業必須執行“一炮三檢製”(裝藥前、爆破前、爆破後檢查瓦斯)。
3、爆破作業必須嚴格執行 “三保險”(拉線、設置警標、吹哨)製度
4、不得使用過期或嚴重變質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須交回爆炸材料庫。
5、爆破作業,必須使用二級煤礦許用乳化炸藥和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煤礦許用炸藥安全等級不得低於二級,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最後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
6、爆破工必須把炸藥、電雷管分開存放在專用的爆炸材料箱內,並加鎖,嚴禁亂扔、亂放。爆炸材料箱必須放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機械、電氣設備,不潮濕的地點。爆破時必須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7、從成束的電雷管中抽取單個電雷管時,不得手拉腳線硬拽管體,也不得手拉管體硬拽腳線,應將成束的電雷管順好,拉住前端腳線將電雷管抽出。抽出單個電雷管後,必須將其腳線扭結成短路。
8、裝配起爆藥卷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必須在頂板完好、支護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爆破工作地點附近進行。嚴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裝配起爆藥卷。裝配起爆藥卷數量以當時當地需要數量為限。
②、裝配起爆藥卷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衝擊,折斷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
③、電雷管必須由藥卷的頂部裝入,嚴禁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紮眼。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藥卷內。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的中部或捆在藥卷上。
④、電雷管插入藥卷後,必須用腳線將藥卷纏住,並將電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
9、裝藥前,首先必須清除炮眼內的岩粉,再用木質或竹質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不得衝撞或搗實。炮眼內的各藥卷必須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應使用抗水型炸藥。裝藥後,必須把電雷管腳線懸空,嚴禁電雷管腳線、爆破母線與運輸設備、電氣設備以及掘進機械等導電體相接觸。
10、炮眼封泥應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餘的炮眼部分應用粘土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鬆散材料製成的炮泥封實。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嚴禁裸露爆破,嚴禁放糊炮。
11、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長度應符合下列要求:①炮眼深度小於 0.6m時,不得裝藥、爆破;在特殊條件下,如挖底、刷幫、挑頂確需淺眼爆破時,炮眼深度可以小於0.6m,但必須符合下列要求:a、每孔裝藥量不得超過150g;b、炮眼必須封滿炮泥;c、爆破前,必須在爆破地點附近灑水降塵,並檢查瓦斯,濃度超過1%不準爆破;d、檢查並加固爆破地點附近支架;e、爆破時,必須站好崗並有班組長在現場指揮;②炮眼深度為0.6~1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炮眼深度的1/2。③炮眼深度超過1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5m。
12、裝藥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嚴禁裝藥、爆破:
①、掘進工作麵的控頂距離不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或者支護有損壞。
②、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
③、在爆破地點20m以內,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體堵塞巷道斷麵1/3以上。
④、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湧出、煤岩鬆散。
⑤、掘進工作麵風量不足。
13、爆破前,必須加強對固定機械設備和電纜的保護,並將流動設備移出工作麵。爆破前,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爆破地點的所有通路上擔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員必須在安全地點警戒。警戒線處應設置警戒牌、欄杆或拉繩。
14、爆破母線和連接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爆破母線必須符合標準
②、爆破母線和連接線、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相互扭緊並懸掛,不得與軌道、金屬管、金屬網、鋼絲繩等導電體相接觸。
③、巷道掘進時,爆破母線應隨用隨掛。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線。
④、爆破母線與電纜、信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的兩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爆破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的下方,並應保持0.3m以上的距離。
⑤、隻準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爆破,嚴禁用軌道、金屬管、金屬網、水或大地當作回路。
⑥、爆破母線連接腳線前,爆破母線必須扭結成短路。
⑦、爆破工使用的爆破母線要符合標準要求,不得有接頭,嚴禁采用固定母線爆破。
15、井下爆破必須使用發爆器。發爆器必須采用礦用防爆型(礦用增安型)。
16、每次爆破作業前,爆破工必須做電爆網路全電阻檢查(引爆前,把兩條爆破母線用手指壓在兩個測量端子上,如測量燈亮說明各雷管線聯結良好,否則會出現啞炮,應檢查線路排除故障,測量合格後再起爆)。嚴禁用發爆器打火放電檢測電爆網路是否導通。發爆器必須統一管理、發放。必須定期校驗發爆器的各項性能參數,並進行防爆性能檢查,不符合規定的嚴禁使用。
17、爆破工必須最後離開爆破地點,並必須在安全地點起爆。起爆地點到爆破地點的距離直線不少於100m,並有掩體,彎巷75m以外的安全地點。
18、發爆器的把手、鑰匙、必須由爆破工隨身攜帶,嚴禁轉交他人。不到爆破通電時,不得將把手或鑰匙插入發爆器。爆破後,必須立即將把手或鑰匙拔出,摘掉母線並扭結成短路。
19、爆破前,腳線的連接工作可由經過專門訓練的班組長協助爆破工進行。爆破母線連接腳線、檢查線路和通電工作,隻準爆破工一人操作。爆破前,班組長必須清點人數,確認無誤後,方準下達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後,必須先發出爆破警號,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裝藥的炮眼應當班爆破完畢。特殊情況下,當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裝藥的炮眼時,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20、爆破後,至少等15min,工作麵的炮煙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檢查工和班組長必須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護、拒爆、殘爆等情況。
21、通電以後拒爆時,爆破工必須先取下把手或鑰匙,並將爆破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再等15min,才可沿線路檢查,找出拒爆原因。
22、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並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工必須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處理拒爆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由於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②、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③、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不論有無殘餘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拒爆(殘爆)炮眼。
④、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後,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⑤、在拒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23、爆破後,擔任警戒人員接不到或聽不清撤崗信號,不準私自撤崗。
24、嚴格執行爆炸材料領退製度,領退要有記錄、簽字做到用多少領多少,剩餘部分必須交回爆炸材料庫,嚴禁亂扔亂放。由爆炸材料庫直接向工作地點用人力運送爆炸材料時,應遵守下列規定:①電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炸藥應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監護下由其他人員運送。②爆炸材料必須裝在耐壓和抗撞衝、防震、防靜電的非金屬容器內。電雷管和炸藥嚴禁裝在同一容器內,嚴禁將爆炸材料裝在衣袋內。領到爆炸材料後,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
(五)、 防治水管理
1、巷道水溝整齊合格,水溝暢通,將迎頭積水排出。
2、迎頭出現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突水預兆時,必須停止作業,采取措施,立即報告調度室,發出警報,撤除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迎頭遇有上述情況之一者都必須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及時彙報調度室。
打眼時發現鑽孔內水量增大或壓力水頂鑽,必須立即停止作業且不得拔出鑽杆,並向礦調度室彙報。
4、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不探不掘”原則。
5、巷道掘進期間的防治水工作嚴格執行礦防治水規定和防治水措施。
(六)、 機電管理
1、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瓦斯,在其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低於1.0%時,再用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查;檢驗無電後,方可進行導體對地放電。控製設備內部按有放電裝置的,不受此限。所有開關的閉鎖裝置必須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電,防止擅自開蓋操作,開關把手在切斷電源時必須閉鎖,並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字樣的警示牌,隻有執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送電。
2、操作井下電氣設備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非專職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②、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必須有良好的絕緣。
3、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帶電體及機械外露的轉動和傳動部分必須加裝護罩或遮欄等防護設施。
4、電氣設備不應超過額定值運行,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並簽發合格證後,方準入井。
5、煤電鑽必須使用設有檢漏、漏電閉鎖、短路、過負荷、斷相、遠距離起動和停止煤電鑽功能的綜合保護裝置。每班使用前,必須對煤電鑽綜合保護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
6、掘進工作麵配電點的位置和空間必須能滿足設備檢修和巷道運輸、礦車通過及其他設備安裝的要求,並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7、井下電纜的選用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電纜敷設地點的水平差應與規定的電纜允許水平差相適應。
②、電纜應帶有供保護接地用的足夠截麵的導體。
③、電纜主線芯的截麵應滿足供電線路負荷的要求。
8、敷設電纜(與手持式或移動式設備連接的電纜除外)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電纜吊掛必須用電纜鉤。
②、巷道中懸掛的電纜應有適當的弛度,並能在意外受力時自由墜落。其懸掛高度應保證電纜在礦車掉道時不受撞擊,在電纜墜落時不落在軌道或輸送機上。
③、電纜鉤的懸掛間距不得超過1.5m。
9、電纜不應懸掛在風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電纜上嚴禁懸掛任何物件。電纜與壓風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側敷設時,必須敷設在管子上方,並保持0.3m以上的距離。
10、電纜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電纜與電氣設備的連接,其芯線必須使用齒形壓線板(卡爪)或線鼻子與電氣設備進行連接。
②、不同形電纜之間嚴禁直接連接必須經過符合要求的接線盒、連接器或母線盒進行連接。
③、同形橡套電纜之間的連接必須修補連接(包括絕緣、護套以損壞的橡套電纜的修補)必須采用阻燃材料進行硫化熱補或與熱補有同等效能的冷補。在地麵修補的橡套電纜必須經浸水耐壓試驗,合格後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補的電纜必須定期升井試驗。
④、三台以上的電氣設備必須設置局部接地極,可用直徑不小於22mm、長度為1m的2根鋼管製成,每根鋼管上應鑽10個直徑不小於5mm的透孔,兩根鋼管相距不得小於5m,並聯後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於0.75m。
11、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嚴禁繼續使用。
12、井下過流保護的整定值必須與計算值一致,靈敏度不合格的推廣使用相敏保護,各類過流保護要按規定進行電氣試驗,下井前必須進行通流試驗。
13、嚴禁甩掉停用井下各種電氣保護。非專業人員嚴禁操作檢漏繼電器,各硐室內的檢漏繼電器必須加鎖,使用中的檢漏繼電器要按規定進行電容電流的補償調整,嚴格執行日檢和遠方試驗製度
14、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停電必須掛牌,工作前進行驗電、放電,嚴禁帶電作業。
15、使用中的各種電纜必須按規程要求吊掛,嚴禁用鐵絲吊掛。經過維修的電纜必須進行浸水試驗,耐壓合格後方可下井。
16、存在下列問題的電氣設備及小電不得下井使用:
①、防爆結合麵鏽蝕、劃痕超過規定。
②、絕緣坐破裂導致接線柱鬆動,接線柱變形或螺紋滑扣。
③、導電螺栓、螺母鏽蝕超規定。
④、喇叭嘴不配套或斷裂、缺損。
⑤、開關本體與外殼不配套,轉蓋與外殼不配套、缺手把或轉動不靈活,開關內腔上方導電螺栓與接線鼻連接不牢。
⑥、開關的機械閉鎖失效。
⑦、開關內缺電源隔離罩、電源危險牌、防塵罩。
⑧、開關底托架斷裂或固定不牢。
⑨、沒有經過指定的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員檢查出具的防爆合格證;隨有合格證但檢驗期超過6個月或沒蓋檢查員編號章。
⑩、電機風翅處的護罩與電機外殼固定不牢。
17、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和鎧裝電纜接線盒的外接地螺栓應齊全、完整合格,不得鏽蝕。
18、機械部分的主要連接部件或受衝擊載荷容易鬆動部位的螺母應使用防鬆螺母(備帽)或其它防鬆裝置。電氣部分緊固用的螺栓、螺母應有防鬆裝置,彈簧墊圈應緊靠螺母安設。
19、同一部件的緊固件(包括平墊、彈簧墊)規格應一致。
20、螺母擰緊後,螺栓螺紋應露出螺母1~3個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麵加多餘的墊圈或螺母來減少螺栓的伸出長度。
21、電氣設備的隔爆外殼應清潔、完整無損並有清晰的防爆標誌。有下列情況者為失爆:
①、外殼有裂紋、開焊、變形長度超過 50 mm,同時凹凸深度超過5mm。
②、使用未經部指定的檢驗單位發證的工廠生產的防爆部件(指受壓傳爆關鍵件)。
③、防爆殼內外有鏽皮脫落。
④、閉鎖裝置不全、變形損壞起不到機械閉鎖作用。
⑤、隔爆室(腔)的觀察窗(孔)的透明板鬆動、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
⑥、防爆電機接線盒缺內隔爆絕緣座。
⑦、改變隔爆外殼原設計安裝形狀,造成電氣間隙或爬電距離不符合規定。
22、電纜引入裝置接線嘴應完整齊全緊固,密封良好。
23、迎頭電氣設備要加強管理和維修,爆破時要撤出20m以外,煤電鑽用完後要放在幹燥的地點,並要盤好電纜。
24、電氣設備必須使用綜合保護開關,風電閉鎖等安全保護裝置,自動停電時,待查明原因,確認無誤後,再人工送電。
25、各低壓操作信號打點器都必須使用防爆按鈕,嚴禁明電操作。
26、各機械設備必須定期按時進行注油檢查維修,以保證設備良好運行。
27、電氣設備與軌道之間的安全間隙不得小於0.7m。
28、井下照明和信號裝置,應采用具有短路、過載和漏電保護的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配電。不得使用明火明電照明。
29、井下所有機電設備必須標有“MA”標誌。
(七)、 運輸管理
平巷采用人工推車,斜巷采用11.4調度絞車提鬆車。運輸過程中應遵守以下規定:
1、司機操作前要進行以下檢查後,方可工作。
⑴、絞車硐室有無片幫危險。⑵、刹車閘是否靈活可靠、閘帶有無斷裂、閘帶餘厚是否符合規定要求。信號、按鈕、擋車器等是否齊全、可靠,每班檢查小絞車鋼絲繩如發現鋼絲繩斷絲超限(一個撚距內斷絲超過10絲)或鋼絲繩嚴重扭曲必須更換。絞車地錨是否牢固有效。⑶、開車前要把絞車附近清理幹淨,使之不妨礙工作。⑷、工作服扣好扣子,紮好袖口。
2、信號把鉤工應注意以下幾點:
⑴、進入工作地點後,要認真檢查鉤頭、鋼絲繩及安全設施(保險繩、信號、銷子、三環等)是否齊全、靈敏可靠。檢查運輸線路上是否有障礙物,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否則,不得開鉤。發出開車信號之前,要再檢查一遍鉤頭及連接裝置、保險繩是否連好,道岔是否嚴密。確認無誤後,方可發出開車信號。
⑵、絞車信號必須聲光兼備,清晰明亮。小絞車信號明確規定為:一聲:停車;二聲:上行車;三聲:下行車;四聲:行人。即“一停、二上、三下、四行人”,二長聲為慢上行車。三長聲為慢下行車。
⑶、信號把鉤工要嚴格遵守以下規定:①提升物料時,物料捆綁牢固,保持平衡,不得超長、超重。②提升安全設施時,信號不健全、不靈敏,鋼絲繩磨損鏽蝕斷絲超限不得提升。③升降大型設備無特殊措施不得提升。④鉤頭要掛牢,鏈環鏈要連好。⑤堅持持證上崗,定期培訓,嚴格堅持“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製度。
⑷、當礦車運行至車場停穩後,方可進行摘掛鉤工作。摘掛鉤人員離開道,伸開臂,閃開身,頭部不準探入兩車之間,銷子要插到位,用好保險繩等安全設施;要使用三環、大銷;嚴禁超掛車。連車時,先連車再掛鉤頭,確保無誤後,方可進入信號室,打點開車。
⑸、嚴禁任何人員站在甩車方向的內側,上、中、下部車場內嚴禁有人;由信號把鉤工負責把鉤。
⑹、升降設備或材料前,要認真檢查其是否牢固可靠,是否超高、超寬。
⑺、傾斜巷道上、下車場摘掛鉤處,要設置信號;信號裝置要聲光俱全;信號把鉤工打點時,必須在信號室內操作。嚴禁將信號設在片口的“牛鼻子”處。
⑻、不見鉤頭嚴禁亂打點;嚴禁使用不合格的三環和銷子;嚴禁用鉤頭帶車,嚴禁用保險繩帶車。
3、小絞車的安裝固定:⑴、小絞車必須安裝在絞車硐室內。小絞車在軌道一側安裝時,其外緣距軌道外側不得小於0.5m。⑵、鋼絲繩必須可靠地固定在滾筒上,鋼絲繩長度不得超過絞車最大容繩量。⑶、小絞車用地錨固定,在岩石底板中采用四根長度1.20m,直徑22mm的圓鋼錨杆全長錨固,並用混凝土穩固;⑷、絞車的三聯按鈕必須上架。⑸、跟機絞車信號要聯控。
4、各類司機必須由經過培訓考試合格並持合格證上崗的專職或兼職人員擔任,耙裝機司機及小絞車司機必須嚴格正規操作,要在無曲繩的情況下,啟動耙裝機及小絞車。
5、本巷道掘進施工中,采用人力推車運輸時,1次隻準推一輛車,嚴禁在礦車兩側推車,兩車同向推車間距在軌道坡度小於或等於5‰時,不小於10m,坡度大於5‰時,不小於30m;坡度大於7‰時,禁止人力推車,並在遇行人或拐彎時應提前發出警號,不得出現放飛車現象。
6、小絞車運輸時,司機要精力集中,在聽清信號且無曲繩情況下,方可開車。
7、小絞車聯係信號必須靈敏可靠、音響清晰,開車前,司機精力要集中,接信號無誤後方可開車。每台小絞車必須由司機、上、下把鉤工三人操作,下放車輛時,底車場不打回鈴司機不得開車。小絞車處必須有足夠的操作空間,操作按鈕要上架,司機站在護身板後側進行操作,嚴禁站在絞車滾筒前側(出繩側)或絞車側麵進行操作,嚴禁在小絞車滾筒護身板側出繩拉車;小絞車纏繩時,嚴禁用手撥或腳蹬進行盤繩。
8、嚴禁小絞車司機兼做摘掛鉤工作。固定小絞車的錨杆要齊全牢固可靠,並且小絞車的最突出部位距軌道外沿不小於0.5m。
9、把鉤工掛車前,要先檢查鉤頭連接裝置,防脫裝置是否可靠,無問題後方可進入信號室打點行車。
10、吊梁、擋車欄由把鉤工負責檢查處理。
11、小絞車操作側必須設有合格的護身板,護身板的規格為寬340mm,垂高668mm(展開長度822mm),厚3mm的鋼板,並沿長度方向壓製成兩條加強溝槽。護身板與絞車底座固定的2條螺栓必須上齊上緊、牢固可靠。所使用的鋼絲繩及保險繩繩徑相一致,保險繩與主繩用3副繩卡固定在主繩鉤頭上方。
12、上山掘進時,長度超過50m,應安設吊梁或其他防跑車裝置。第一組應設在底車場起坡點以上8~10m處,以上每組間隔不得超過100m。
13、絞車道要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製度,嚴禁蹬踩鉤頭,若有人上、下時,應提前與把鉤工聯係,並打停車信號。
14、平斜巷車輛發生掉道時,嚴禁用小絞車硬拉複位,必須采取複軌設施和其它複軌措施就地複軌。複軌時,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人工拿道複軌時,礦車兩側不準有人,並互相叫應好,確保人身安全。
15、上山吊鉤裝卸車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絞車司機必須精力集中,按信號開車,聽不清信號不準開車,停車時閉鎖閘把,必須置於閉鎖位置,防止礦車下滑。
②、清理浮煤浮矸等雜物或起底落路時,礦車下方(下山方向)嚴禁有人,並在礦車下(下山方向)方支設兩棵趄柱頂牢礦車。
③、上提或下鬆車輛時,必須有可靠的信號聯係,不得用口令傳遞信號,待人員全部躲到附近安全地點後,方可發出開車信號。
16、嚴格執行小絞車九不開製度,即:①、絞車固定不牢不開。②、絞車不完好不開。③、安全設施及信號不齊全不開。④、信號不清不開。⑤、鋼絲繩打結、有餘繩、排繩差、鏽蝕嚴重、斷絲超限不開。⑥、超掛車不開。⑦、用非標準連接裝置連車不開。⑧、提升區間內有人不開。⑨、不熟悉運輸線路不開。
17、耙裝機的使用、固定、移動
A 、耙裝機的使用:
(1)、開機前,甲烷斷電儀的傳感器,必須懸掛在耙鬥作業段的上方, 距迎頭不大於5m,距頂板不大於0.3m,距幫不小於0.2m的地點。迎頭瓦斯濃度超過0.5%時,不準使用耙裝機。必須對耙裝機的固定保護、護欄、後支撐、懸吊,耙裝機各部件的緊固、操作機構、耙裝機繩等進行一次全麵檢查,確認機前無人、無曲繩的情況下方可開機。耙裝機必須裝有封閉式金屬擋繩欄和防止耙鬥出槽的護欄。在拐彎巷道裝岩(煤)時,必須使用可靠的雙向輔助導向輪,並有專人指揮和信號聯係,操作人員要站在巷道的外側。耙裝機的刹車裝置必須完整可靠,牽引鋼絲繩不允許破股、接頭、係扣。要在無曲繩的情況下,啟動耙裝機。
(2)、在耙裝時,如果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立即停機處理;否則,不得開機。耙裝機在送電至工作的過程中,機前嚴禁有人。
(3)、耙裝機距迎頭的距離6—40米。
(4)、耙裝機操作按鈕及其電纜、耙裝機負荷線都不得落地,耙裝機操作按鈕要固定在機身易操作的位置。並要防護好,以防崩壞、破損。
(5)、開耙裝機時,司機要注意耙鬥運行過程中的情況,一定使其平行於機身來回運行。當耙鬥的運行方向與耙裝機的中心線方向夾角過大時,耙裝機司機要選擇在出繩方向的對側操作,以防鋼絲繩和耙鬥竄出機槽。
(6)、裝機處必須有良好的照明設施;耙裝時,要使耙鬥緩慢通過機身,司機要伸開臂,閃開身,精力要集中,眼睛要注視耙鬥。必須注意前後左右人員的安全,把裝機前方嚴禁有人;嚴禁任何人用手扶和碰撞運行中的鋼絲繩;嚴禁有人在耙裝機卸料槽周圍2m附近從事其它工作,以防耙裝機繩傷人和煤矸滑落傷人。
(7)、在耙裝過程中,如耙鬥受阻時,不得強行牽引耙鬥,應將耙鬥退回再耙,不可同時將兩個操作手把拉緊,以防耙鬥飛起;耙鬥不得觸及幫、頂部的錨杆及托盤,以防將其破壞。
(8)、工作過程中,如有人必須到耙裝機前工作時,應通知司機停機斷電才準進入,待進入的人撤出後才準開機。在耙裝機前處理02manbetx.com ,需要停機時,必須切斷電源將其開關打到零位並閉鎖,耙鬥不得停放在機身上,耙裝機繩要保持鬆馳狀態。同時要把耙裝機閘把放到鬆閘狀態並卸下閘把。
(9)、耙裝機回頭輪钁子的固定深度:回頭輪钁子的固定深度不低於0.5m,钁子固定要牢固。當礦車下放時,機後信號工要站在耙裝機一側但又不妨礙司機操作且又能避開耙裝機繩道的安全位置,手不離按鈕,眼睛密切注視車輛運行情況,發現礦車掉道時,必須立即打停點。發現礦車內有料時,可在機後適當安全位置打停點停車。(卸料時,信號工要堅守崗位,手不離按鈕。)
(10)、耙裝完畢,應將兩個操縱手柄放在鬆閘位置,然後卸下手柄,並置於工作台上,以防爆破時損壞,開關停電且閉鎖。
(11)、耙裝機操作一側的安全間隙不少於0.7m,另一側安全間隙不少於0.4m,高度應不低於1.8 m,且風筒要掛在另一側。
B.耙裝機的固定:
(1)、耙裝機的固定:①、平巷:采用四個卡軌器將耙裝機同軌道固定在一起,緊固有效。②、斜巷:除同平巷外,另在耙矸機兩側向上山方向底板處各打一根專用鐵钁子,錨入岩石深度不得低於0.5m,再用Φ15.5mm繩套子將耙裝機底盤與鐵钁子連在一起並拉緊,繩套子每端搭接長度不低於0.5m,卡子不少於三副;如果采用插接法每端插接不少於300mm。③、在耙裝機卸料槽兩側各設一根後支撐,後支撐要向兩側外插,支撐有力。
(2)、耙裝機必須安裝在頂板完整,支護完好、能夠滿足裝岩高度的位置處;耙鬥以上高度不小於200mm。
(3)、耙裝機底部回頭輪的固定:采用5t回頭輪,固定在長度不小於3.1m的11#工字鋼或3.1米的圓木上(圓木最小直徑不小於150mm),在圓木或11#礦工鋼下山側打注4根鐵路橛子(灣溝朝上)加固。用Φ15.5mm的雙股繩套子(插接長度不低於300mm)將回頭輪與11#工字鋼(或圓木)連在一起,每股繩同回頭輪中心夾角相等且要同時拉緊,受力均勻(回頭輪的可動銷必須有防脫插銷,使用前及使用中必須隨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回頭輪應掛在耙裝機前輪前方的兩軌之間,嚴禁將回頭輪固定在耙裝機上。
C、耙裝機的移動:
(1)、上、下山移機必須使用小絞車牽引。
(2)、上山移機:每次移機前,先將機前、機旁浮矸清理幹淨,耙鬥拉至迎頭再將簸箕、回頭輪挪至迎頭,清出道接頭,鋪好道,按要求在選好的位置固定好回頭輪,用規格Φ20×1800mm的四根錨杆打入底板,錨深不小於1.2m,再加錨杆托盤後用螺母上緊,再用Φ15.5mm的雙股繩套子(插接長度不低於300mm)將回頭輪與上述地錨連在一起,並用兩股8#鐵絲將回頭輪掛鉤開口綁緊,以防脫鉤;(回頭輪的可動銷必須有防脫插銷)。
(3)、移機時,要先拉緊鋼絲繩,檢查回頭輪,生根鐵钁等各部位連接牢固情況確認安全後,拆掉耙裝機上的卡軌器,後支撐,繩套。向上拉耙裝機時,耙鬥不準放在斜槽上,速度要緩慢均勻,此時,除信號工在信號器處負責打點外,其它人員均要躲到回頭輪子上方或躲避硐內,耙裝機下方或機身兩側嚴禁有人,耙裝機拉到預定位置後,要及時上好卡軌器,後支撐及保險繩套。嚴禁耙裝機自拉。
18、上下山掘進時,耙裝機後10~15m處安設一道手動擋車器。
19、掘進鋪道:軌道鋪設按中腰線和質量標準施工,道岔處使用長道板。1)上夾板、接道時不準用手試眼。2)在軌道兩頭同時工作時,一頭移動鋼軌必須通知另一頭。3)道釘必須釘實,呈內錯“八”字布置。釘道釘時,一人用長釺托牢軌枕,一人砸釘,要手捏釘身,輕輕釘入枕木20mm後,再用力猛砸,嚴防飛釘傷人。4)使用大錘前,首先檢查大錘是否牢固。並防止走錘和甩頭傷人。5)用撬棍起道或起道釘時,不準握滿把以免壓手。
20、安全間隙必須符合《煤礦01manbetx 》的要求,設備安置及物料堆放要留有不小於0.7m的安全間隙。
(八)、 安全監測係統
便攜式甲烷報警儀的配備和使用:
1、區長、技術員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報警儀,對施工範圍內的甲烷進行不間斷的監測,如有報警現象(甲烷報警點為1%)必須進行處理。
2、爆破工下井擔任爆破工作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報警儀,在爆破地點每次爆破時進行“一炮三檢”工作,並做好記錄。
3、當班的班組長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報警儀,並把常開的報警儀懸掛在掘進工作麵5m範圍內無風筒一側,當報警時,停止工作,進行處理。
4、機電流動電鉗工下井擔負機電維修工作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報警儀,在檢修工作地點20m範圍內檢查甲烷氣體濃度,有報警現象時,不得通電或檢修。
甲烷傳感器及甲烷斷電儀的配備和使用:
1、掘進工作麵甲烷傳感器探頭安設在距迎頭不大於5m的巷道內,其報警濃度為≥1.0%CH4,斷電濃度為≥1.5%CH4,複電濃度為<1.0%CH4,斷電範圍為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
2、甲烷傳感器應布置在巷道的上方,垂直懸掛,距迎頭不得大於5m,距頂板不得大於300mm,距巷幫不得小於200mm。
附:安全監測儀器儀表示意圖。
(九)、 其它
1、巷道內無雜物,無淤泥、無積水(淤泥、積水長度不超過5m,深度不超過0.1m)。浮矸(煤)不超過軌枕上平麵。材料工具碼放要整齊。
2、作業場所懸掛施工斷麵圖(並標明風筒、管線吊掛位置),炮眼布置圖及爆破說明表和避災路線圖。要求圖表齊全,清潔。施工牌板距迎頭不大於200米。管線吊掛整齊。其他按〈〈國有重點煤礦質量標準化標準〉〉執行。
2.嚴禁打眼與裝藥平行作業,嚴禁加深殘眼。
3、扒矸與打眼平行作業時,回頭輪距迎頭不少於6m。扒裝機回頭輪的固定用專用撅子固定,禁止掛在支架上。
4、扒矸與打眼平行作業時,實行掛牌警戒(拉繩、掛“禁止入內”牌),警戒線距回頭輪不小1米。迎頭人員嚴禁進入警戒線以外耙裝範圍。
5、嚴禁耙裝與裝藥、爆破平行作業。
6、特殊工種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正規操作,嚴禁違章。未經培訓或培訓期超過規定時間的人員不得上崗。
7、嚴格按《煤礦01manbetx 》、《煤礦安全技術01manbetx 》相關條款和審批意見執行。
8.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組織員工認真學習本規程,做到每個人都
清楚巷道斷麵尺寸,施工要求。
9.該巷嚴格按腰線施工。
10.每班必須進行工程質量驗收,杜絕不合格品。
11、避災路線:迎頭遇水、火→1521回風上山→風井斜井→地麵。
附:避災線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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