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軌膠輪車安全技術措施
1、井下運輸必須使用無軌防爆膠輪車。設備裝好後在開車前,司機及跟車人員必須對緊固、捆綁情況、裝車次序和方向、裝車數量、裝車高度和寬度進行一次全麵的檢查,確認安全無誤後,方可進行運輸。
2、入井車輛駕駛員必須證件齊全[車輛駕駛證、入井許可證等],證件不全者嚴禁入井。司機嚴禁酒後駕車;司機身體狀況不好嚴禁駕車。
3、車輛入井前,必須做車輛安全檢查,司機必須配戴礦燈、自救器,穿好工作服、嚴禁帶煙火、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檢查車輛的車況、滅火器、接地裝置是否完好;嚴格按照規定路線行駛。
4、車輛在所有巷道行駛時,注意沿線通風設施及電纜、管路的安全,嚴禁撞壞通風及井巷設施。運行車輛必須喇叭完好,倒車時應有警示信號,長距離倒車時,不準取消倒車信號。
5、運輸過程中必須集中精力,認真操作,在輔運大巷中重載車行駛速度不超過20km/h,空車行駛速度不超過30km/h,車輛在巷道中轉彎時,速度不超過10 km/h。運輸途中遇有行人,要發出信號,減速通過。能見度低時,也必須減速行駛;遇特殊情況必須停車,積極采取措施處理,減少影響,保證安全。不許在坡上停車,特殊情況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6、兩車相會,升井一方要停靠一旁,關掉大燈,待對方車輛通過後再行車。支架搬運車運行時必須放好警戒,嚴禁人員進入通道。
7、行車中遇有路基不好或道路上有障礙物時,不得強行通過,待清除路障後再通過,車輛通過風門和拐彎必須減速慢行,並發出聲光信號。
8、車輛轉彎、倒車時,要預先觀察來去方向是否有異常情況,轉彎或倒車時要操作自如,不可手忙腳亂突然加速或刹車。
9、物件運至指定地點卸車時,必須在專人指揮下進行,嚴禁野蠻卸車或隨意卸車。
10、裝車時,隨時注意車廂的變化,避免發生危險。
11、行車中遇有錨索或長錨杆,車輛要減速通過,避免刮傷車輛及使頂板破碎。車輛在運行時不得進行檢修。
12、地麵運輸車輛,司機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和《駕駛員管理條例》,空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60km/h,重載車行駛速度不得40km/h,遇有行人和車輛要鳴笛示意。
13、車載物件發生散脫、竄位等問題時,司機要及時停車,經妥善處理後方可繼續行駛。
14、不可搶行爭路,互不相讓,必須遵守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禮讓三先”的行車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