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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縣藻渡煤礦“一通三防”管理製度

作者:佚名 2011-09-24 21:24 來源:本站原創

綦江縣藻渡煤礦“一通三防”管理製度

董事長:婁世勇
礦 長:劉正海
技術負責人:劉福平
生產礦長:羅義春
安全礦長:劉必榮
通風安全副總:陳洪亮
通風防突安全科:陳 東
技術科:趙能明
調度室:李運池
采煤隊:陳朝華
掘進隊:張文國
通防隊:王凡偉
機電負責人:張元義
機電車間主任:李朝江
救護隊:胡昌勇


編製日期:二00九年六月


目  錄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一通三防”設施區域管理製度3
通防隊工作範圍及職責劃分 6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通風設施竣工交接驗收製度9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風筒使用管理辦法 10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局部通風機、主備局扇自動切換裝置 12
使用管理製度12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瓦斯巡回檢查請示彙報製度 17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放炮管理製度22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巷道貫通及盲巷處理製度 25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礦井尾排管理製度29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管理製度30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通風、抽放設施管理製度31
通風安全儀器定期檢修校正製度(計量檢驗製度) 33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調度室值班員管理製度 34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防突管理製度 36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防突措施督查管理辦法 43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防突現場施工動態管理製度 46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抽放鑽探管理製度 49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瓦斯抽放綜合管理製度 52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防滅火管理製度 56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綜合防塵管理製度 59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瓦斯監測係統管理製度 62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通風瓦斯專業會議製度 65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巷道衝洗清掃製度 66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競賽辦法 67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防突鑽具管理辦法 72
綦江縣藻渡煤礦利用瓦斯燃燒安全防範措施75
綦江縣藻渡煤礦鑽孔測定驗收管理製度 77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一通三防”設施區域管理製度

一、管理內容
防塵設施、管道、瓦斯監測係統、礦井抽放係統、風門、密閉、柵欄、繩網、放炮活動柵欄、風幛、板牆、壓風自救器、壓縮氧自救器、風筒、局部通風機、銅錘、瓦斯檢查儀器儀表、放炮器、防突儀器儀表、粉塵測定儀、風速測定儀器、鑽機類及各種“一通三防”牌板等。
二、責任區域和區域工作職責(誰分管誰負責安裝和回收)
1、采煤隊:工作區域內的防塵設施、管道、繩網、壓風自救器、采麵尾巷臨時柵欄、所在采掘區域內的風門和密閉前後的文明生產等,對所在區域的牌板設備負責監督管理。
2、掘進隊:工作區域內的防塵設施、管道、繩網、壓風自救器、采麵尾巷臨時柵欄、所在采掘區域內的風門和密閉前後的文明生產等,對所在區域的牌板設備負責監督管理。
3、通防隊:責任區域內的采掘工作麵瓦斯傳感器、礦井抽放係統、隔爆水袋、風門、密閉、柵欄、放炮類(牌板、儀器)、風幛、板牆、風筒、局部通風機、銅錘、瓦斯類(牌板、儀器)、防突儀器牌板類、通風牌板類、兩水平大巷的防塵清掃衝洗和風門、密閉前後的文明生產、鑽機等。
4、救護隊:責任區域內的壓縮氧自救器、密閉、防火等。
5、機電車間:責任區域內的管道、礦井抽放係統、風門閉鎖、局部通風機、監控係統、鑽機等。
6、監控中心:監控係統、瓦斯檢查儀器、放炮器等。
7、通防科:通風儀表、測塵儀表。
三、設施安裝、檢查、整改、使用、回收
通防隊、機電車間、救護隊、監控管理中心按責任區域管理進行誰分管誰負責安裝、檢查、整改、使用、回收。
四、運輸係統沿線的防塵設施由采掘隊區域負責管理安裝,使用和井巷粉塵清掃衝洗由通防隊負責;並負責+354大巷密閉、柵欄、風門前的文明生產管理。
五、采掘隊安裝和回收的一通三防設施和配件由各隊自己管理,並建立安裝和回收台帳,回收率由技術科檢查按礦《物資回收管理辦法》執行。
六、通防隊安裝和回收的一通三防設施和配件由本隊管理,並建立安裝和回收台帳,回收率由通防科檢查按礦《物資回收管理辦法》執行。
七、防突頭麵(含采掘)的壓縮氧自救器由救護隊按工作麵每班最多工作人數,開領單到技術負責人處審批領取,經檢查驗收合格後投入工作麵使用,並進行定期檢查和負責工程施工結束後進行回收檢查修複建立台帳,以及鑽探使用自救器時由鑽探操作人員到救護隊領取,救護隊應建立健全台帳管理,回收率由技術負責人檢查。
八、瓦斯監測探頭,由所在采掘區域隊和瓦檢員共同負責管理;檢查調校由監控中心管理。
九、采掘頭麵活動柵欄、引風幛由施工隊負責管理、使用和搬遷(可更換),通防隊應配備有效的使用風幛。
十、采掘工作麵、礦井主要運煤裝載轉運點必須按規定使用防塵設施並定期清掃、衝洗積塵和采掘工作麵掏煤、放炮前後灑水防塵;由采掘通三隊誰分管誰負責。
十一、各類“一通三防”牌板由責任區域部門負責管理,嚴禁損壞,填寫由通風、抽放有關人員負責。
十二、風門、柵欄、密閉前後5m範圍內的文明生產由責任區域部門負責管理和保持。
十三、風筒的安裝、維護、使用和管理由通防負責;局部通風機的安裝、維護、使用和管理由通防隊和機電車間按各自職責執行。
五、處罰:
1.安裝不符合質量標準化要求或未按時安裝“一通三防”設施,處罰責任區域部門及分管人員50-200元/次。
2.安裝不符合質量標準化要求或未使用“一通三防”設施,處罰責任區域分管隊50-200元/次。
3.損壞防塵管道和設施,處罰20-50元/次(件)。
4.損壞隔爆水袋處罰30元/個。
5.未按規定敷設防火軟管處罰30元/次。
6.本層抽放管未按規定回收,處罰30元/次。
7.瓦斯監測裝置和電纜損壞按照原價進行全額賠償。
8.活動柵欄損壞按30元/副並重新恢複。
9.風門損壞,按100-500元處罰,另行支付材料費和人工費用。
10.柵欄、繩網被抽取、損壞,按30元/道處罰。
11.“一通三防”牌板丟失賠償標準:警標牌10元/塊;瓦斯牌、密閉牌、測流牌、測風牌、探頭牌、隔爆水袋管理牌30元/塊;局部通風管理牌、防突管理牌100元/塊。
12.風門、柵欄、密閉前後5m範圍內發現有雜物或堆碼材料的,處罰責任隊100元/次。
13.其他有關事項按照礦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綦江縣藻渡煤礦有限公司


通防隊工作範圍及職責劃分
一、通防隊工作範圍及職責
1.貫徹和執行上級製定和頒發的“一通三防”的安全生產方針、01manbetx 技術措施
2.負責全礦井下風門、密閉牆、柵欄、繩網等通風設施的建造、安裝和維修,並保證質量和工期。
3.配合通防科負責全礦井各用風地點的風量配備、調節以及通風係統的調整,確保各用風地點的風量穩定、足夠,消滅不合理的通風。
4.負責全礦井《01manbetx 01manbetx 》規定應該檢查瓦斯地點的瓦斯檢查、記錄,有瓦斯積聚和超限時的處理。
5.負責全礦井瓦斯檢查儀器、放炮器的管理工作,並定期送檢。
6、負責全礦井的瓦斯管理,及時處理因瓦斯超限而影響生產,威脅安全的隱患和問題,防治瓦斯02manbetx.com
7.負責全礦井所有地點的瓦斯監測傳感器的監管和根據采掘工作的進度移動工作。
8.負責通風、瓦斯、防突、設施檢查等工作數據的統計、整理和上報,並保證準確無誤。
9.負責全礦井下所有掘進地點和其它地點的局部通風機的安裝、管理和回收工作,風筒的吊掛、維護和回收工作以及廢舊風筒的修補複用。
10.負責全礦井臨時停電停風造成瓦斯積聚時的瓦斯排放工作,並保證排放措施的嚴格執行,防止瓦斯02manbetx.com
11.負責搞好全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並保證達規劃等級。
12.負責井下瓦斯排放、係統調整、串聯通風等技術安全措施的培訓學習執行工作,並按規定存檔和記錄。
13.負責全隊員工的安全技術業務培訓和教育。
14.搞好一年度的瓦斯等級鑒定工作,配合通防科搞好有關科研和其它工作。
1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通防隊抽放工作範圍及職責
1.貫徹和執行上級製定和頒發的“一通三防”的安全生產方針、01manbetx 技術措施
2.負責全礦井抽放鑽孔、地質鑽孔和放水孔的鑽探工作,嚴格按設計要求布孔,做到鑽探數據準確,記錄齊全,上報及時,杜絕一切鑽探02manbetx.com
3、負責全礦井瓦斯抽放鑽孔的封堵、接抽和保護層回采麵各鑽場抽放管的安裝及抽放係統的形成、抽放負壓的調整以及參數的測定、數據的收集與記錄,資料的整理和上報。
4.負責定期對礦井主要巷道、風筒和抽放管粉塵進行衝洗、清掃,搞好粉塵防治工作。
5.負責全礦井6寸以下的瓦斯管道的安裝和維護工作。
6.負責全礦井鑽探機具的維護、小型維修工作,並保證滿足生產和鑽探的需要。
7.負責全礦井抽放係統調整等技術安全措施的培訓執行工作,並按規定存檔和記錄。
8.負責全礦井所有抽放鑽孔施工和封孔進行驗孔檢查、記錄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審批,並保證準確無誤。
9.負責瓦斯抽放、設施檢查等工作數據的統計、整理和上報,並保證準確無誤。
10.負責搞好全礦井抽放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並保證達規劃等級。
11.配合礦、通防科、技術科搞好有關科研、新技術的推廣和其它工作。
12.負責全隊員工的安全技術業務培訓和教育。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綦江縣藻渡煤礦有限公司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通風設施竣工交接驗收製度
一、通防隊每月依照通風作業計劃和采掘生產接替的需要,及時形成通風設施(風門、擋風牆、密閉、板牆),確保通風係統的穩定。
二、通防隊在建造或拆除通風設施時,須填寫《通風設施建(拆)審批單》,經通防科、技術科、安全礦長、安全副總、礦技術負責人審批後方可進行,通防科以《通風設施建(拆)審批單》給通防隊結算計件工資。
三、通風設施的建造必須按照《礦井通風質量標準》進行建造。
四、通風設施建造過程中,通防隊分管設施的副隊長或隊長根據通防科對現場的定點、掏槽深度、設施安裝等主要工序進行驗收,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工程,要推倒重新建造,設施的建造必須有班長以上的人員把關,班長為施工負責人。
五、通風設施建造好後,由施工負責人提出申請,經通防科、技術科、通防隊等有關人員現場按照質量標準驗收,驗收合格後要填寫驗收單。
通風設施驗收單
地點 建造時間 種類
施工負責人 建造材料 厚度(m)
存在的問題
驗收人
六、通風設施驗收合格後,有責任區域的地點移交給責任單位管理。
綦江縣藻渡煤礦有限公司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風筒使用管理辦法

為保障安全生產,深挖內部潛力,少投入多產出,樹立員工成本意識,降低百米進尺風筒損耗,搞好風筒的回收複用,特擬定藻渡煤礦有限公司風筒使用管理辦法。
一、本辦法適用範圍
凡使用局部通風機供風的掘進工作麵、采麵過地質變化帶頂眼、準備隊清巷和回柱、打鑽等用風地點。
二、風筒損耗定額標準
1.全岩巷上山施工,風筒損耗率:0.125
2.全岩巷平巷施工,風筒損耗率:0.1
3.半煤岩巷上山施工、采煤工作麵上衝,風筒損耗率:0.075
4.全煤巷施工,施工隊清巷回柱、半煤岩巷平巷施工,風筒損耗率:0.05
三、風筒損耗量計算
1.風筒損耗量(m)=進尺(m)×風筒損耗率
2.進尺:掘進進尺以地測部門當月實收進尺為依據計算;風筒損耗率:按第二條規定的每米進尺風筒損耗率進行考核。
3.風筒損耗是指正常使用條件下的自然磨損和老化朽爛,機車、扒渣機掛爛和放炮損壞等全部計入使用隊風筒損耗量 。
4.風筒的領用:風筒由通防隊統一領用,按礦成本考核辦法施行。
5.風筒投入使用和回收,通防隊應建立台帳,便於計算風筒損耗量。
四、風筒的使用管理規定:
1.風筒鋪設連接由通防隊負責,並嚴格按照通風質量標準化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安裝質量不符合要求,由通防隊限期整改。
2.礦井所有風筒安裝、連結、修補、延長、撤除由通防隊負責管理,通風工按風筒新、舊順序依次連接,並準備好備用風筒和短節風筒堆放在工作麵上,若當班瓦斯檢查員、放炮員檢查到工作麵通風不良時,應立即連結吊掛風筒,確保工作麵通風要求;若通風工、瓦檢員未到掘進工作麵時,風筒被損壞或脫落,當班班長必須立即更換連接吊掛好風筒;
3.風筒的延長做到吊掛平直,采用鋼絲拉緊達到逢環必掛,接頭嚴密(反壓邊),無反接頭。備用風筒分類折疊堆碼,嚴禁亂甩亂放,影響文明生產。
4.風筒破口由通風工負責檢查及時修補。正式風筒的破口不得大於5mm,臨時風筒的破口不得大於20mm,如未修補,每次處罰10~30元。
5.掘進頭允許使用臨時風筒長度:全岩巷小於20米,半煤岩巷小於10米,全煤巷小於5米。
6.其他單位運送材料、設備等損壞風筒,由其他隊全額賠償給風筒通防隊,同時向通安科彙報,按“三違”追查處理。
7.風筒損耗量由通防隊實行材料定額總承包。

綦江縣藻渡煤礦有限公司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局部通風機、主備局扇自動切換裝置
使用管理製度

一、局部通風機管理辦法:
㈠ 凡不能使用全風壓供風的掘進巷道,采煤工作麵上衝、鑽場打鑽等必須安設局部通風機供風。
  ㈡局部通風機的安裝和撤除,必須執行審批製度。安裝局扇由通防科填寫安裝審批單,報送通風安全副總、機電負責人審批、生產、安全副礦長、技術負責人審批同意後交機電車間執行安裝,通防隊負責設備平巷運輸和運送到安裝地點;采區上山由使用隊負責運輸;所有使用設備入井前必須經機電負責人進行驗收,並組織運輸安裝,機電車間安裝前必須有機電負責人繪製的供電係統圖(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同意後生效),設備運輸期間必須有電工負責監督。
  ㈢機電車間負責局部通風機的維護和檢修。進入井下使用的局扇、開關由機電負責人指定完好的有防爆合格證的設備,並進行驗收入井,通防隊搬運到安設地點安裝;在井下使用中的局扇、開關發生故障由機電車間井下電工先檢查修理,確需運出地麵處理時由通防隊運輸。
  ㈣局扇、開關嚴格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和《質量標準》要求執行。局扇開關上架管理,開關腳架由機電供給,通防隊在安裝拆出時與局扇一並進出井,並交回機電車間。
  ㈤使用局部通風機的掘進工作麵必須做到:
⒈在施工隊進場前,局部通風機必須形成“三專兩閉鎖”和雙風機、雙電源;長期運行的局部通風機搭接局源,備用局部通風機搭接采源;機電車間負責三專和風電閉鎖,監控中心負責瓦斯電閉鎖的管理、安裝、維護、調試。若未實行“三專兩閉鎖”和雙風機供風,追究責任製管理。
⒉特殊地點沒有形成雙電源的,正式和備用局部通風機可分別搭接在同一趟局源上。
  ⒊由專職瓦檢員專人負責管理,其它人員不得隨意停、開;
  ⒋無論工作與否都不準停風。因檢修、停電、故障等原因停風時,由瓦斯員撤出人員,設置臨時柵欄,生產班長通知有關人員切斷電源,並由瓦檢員、班長向礦調、通防隊彙報;
  ⒌恢複通風前,先檢查停風區的瓦斯濃度,並按瓦斯排放製度中有關規定執行。
⒍一台局扇不得向兩個施工的掘進麵供風,防突麵禁止串聯通風。
⒎全岩巷掘進麵由施工隊在巷道幫腰線以上0.2m處每隔2m打一個0.2m深的風筒吊掛眼孔。
㈥局扇維修管理
1.機電車間負責填寫《局扇維修台帳》內的維修情況說明、完好情況說明、返回時間、維修負責人、移交人等欄。
2.通防隊把局扇運在井口井下電器設備維修門口移交,機電車間不得拒絕接收。
3.局扇維修完成後,由機電車間主任組織掛牌建檔保存。井下需要安裝局扇時,機電負責人按照完好情況進行選擇驗收局扇入井安裝,並建立《局扇使用台帳》,以檢查局扇在井下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
4.維修情況說明一欄填寫的內容是:常規檢查、日常維護、絕緣檢查、防爆檢查、電器部分檢查、機械部分檢查、軸承加油等,要有文字記錄。
5.局扇不得長時間存放在井下,巷道貫穿後3天內由機電負責人向礦技術負責人請示同意,組織機電車間和相關隊把局扇運出井。
二、局部通風機自動切換裝置使用管理辦法
為了保證局部通風機自動切換裝置在我礦各掘進工作麵的正常使用,保證掘進工作麵在主供風機出現故障時輔助風機能夠及時運轉,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為此,特編製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自動切換裝置使用管理辦法,希相關單位嚴格執行。
(一)本辦法適用範圍
使用雙局部通風機供風且安裝有局部通風機自動切換裝置的掘進工作麵,原則上主要使用在防突掘進工作麵。
(二)局部通風機自動切換裝置使用管理責任劃分
1.局部通風機自動切換裝置(DK-2型斷電控製器)存放地點為機電車間;
2.通防隊負責新安裝時運輸到安裝地點;局部通風機形成後,再安裝或更換自動切換裝置由機電車間負責運輸到安裝地點;
3.機電車間負責自動切換裝置現場安裝及日常檢查、維護;
4.各所在掘進工作麵施工隊及通防隊瓦檢員負責自動切換裝置的正常使用;
5.通防科、技術科機電負責人、監控中心等相關部室及通防隊、機電車間負責對自動切換裝置的正常使用進行督促、檢查。
(三)局部通風機自動切換裝置使用技術管理
1.運輸時必須輕裝輕放,嚴禁野蠻裝卸,以保證裝置完好;
2.安裝時自動切換裝置必須上架,安裝地點必須選擇在頂板完好、無淋水、無浮矸的地點且離局部通風機吸風口不小於3m;
3.自動切換裝置必須保證主、輔局部通風機供風時風電閉鎖開關都能起作用,隻有在主、輔局部通風機都停止運轉時才能進行風電閉鎖;
4.局部通風機自動切換裝置隻能由主供風機自動切換到輔供風機供風,嚴禁輔供風機自動切換到主供風機供風,輔供風機向主供風機供風隻能由瓦檢員手動切換,切換順序為先關閉輔供風機,再打開主供風機;
5.監控中心必須保證瓦斯監測係統完好,瓦斯電閉鎖功能正常,同時每七天進行一次斷電功能測試;
6.監控中心必須對主、輔局部通風機均安裝開停傳感器,以監控局部通風機運轉情況;
7.在主供風機停止運轉自動切換到輔供風機後,所在掘進工作麵施工隊和瓦檢員必須向調度室彙報,調度室應及時安排機電車間人員對主供風機停止運轉原因進行檢查,排除故障,故障排除後及時恢複主供風機供風,停止輔供風機供風;
8.瓦斯監測地麵中心站值班人員(調度室)必須隨時監控主、輔風機運轉情況,發現主供風機停機,輔供風機供風時要立即向礦技術負責人彙報,以便礦技術負責人及時安排人員處理;
9.在掘進工作麵由輔供風機供風時,磧頭嚴禁放炮作業,隻能進行輔助工序作業。
10.所在掘進工作麵施工隊和瓦檢員嚴禁私自將自動切換裝置電源關閉。
(四)處罰
1.私自關閉自動切換裝置電源處罰使用單位相關責任人100~200元/次;
2.裝置安裝完成後,不能實現局部通風機自動切換和輔供風機不能實現風電閉鎖功能處罰機電車間相關責任人100~200元/次;
3.掘進工作麵自動切換到輔供風機供風後,使用單位和瓦檢員未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處罰相關責任人100~200元/次;
4.在運輸過程中,野蠻運輸和裝卸及安裝位置不當,造成自動切換裝置損壞,除由責任單位賠償原值外,另處罰相關責任人200~500元/次;
5.主供風機停止運轉後,機電車間未及時檢修,處罰相關責任人100~200元/次;

綦江縣藻渡煤礦有限公司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瓦斯巡回檢查請示彙報製度

一、 原則及範圍:
  1. 防突采掘工作麵必須安排專頭瓦斯檢查員,非防突采掘工作麵原則上也應安排專頭瓦斯檢查員。特殊情況,經技術負責人同意。
2.采區回風、備用采掘麵、硐室、鑽場、電氣設備、盲巷、柵欄、密閉等瓦斯檢查,由通防隊根據實際情況合理搭配在采掘麵,由該範圍的瓦斯員負責檢查。
  二、 瓦斯檢查規定:
  1. 采掘工作麵進風、回風、工作麵、隅角、尾抽、尾巷、局扇開關等地點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檢查三次,並將數據填寫在瓦斯記錄牌和班報手冊上。每次瓦斯檢查必須檢查監測探頭處的瓦斯濃度,並與之校對,兩種儀器誤差大於0.2%時,暫以高值采取措施,同時向隊和調度室彙報、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2. 防突和瓦斯(二氧化碳)湧出大,湧出異常的采掘工作麵,應經常檢查瓦斯和二氧化碳,並作好記錄。采麵回巷提高瓦斯濃度作業的按公司報審的專門措施執行。
  3. 采掘工作麵放炮,放炮員和瓦斯員都必須執行“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製度,放炮前、後向調度室的請示彙報製度,瓦斯員填寫放炮牌和班報手冊。
  4. 采掘工作麵和其它施工地點,必須按規定使用便攜式瓦斯儀。
  5. 掘進工作麵停風停電,由瓦斯員設置臨時柵欄,恢複通風前必須檢查局部通風機及開關附近10m和巷道內的瓦斯(二氧化碳),濃度超過《規程》規定,必須編製措施排放瓦斯,由救護隊進行排放。
  6. 采煤工作麵上衝,按掘進工作麵瓦斯檢查規定執行。
  7. 總回風、采區回風、備用工作麵和無人工作的工作麵、巷道修護,每班至少檢查瓦斯和二氧化碳三次,並填寫瓦斯記錄牌和班報手冊。
  8.鑽場打鑽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檢查三次,並填寫瓦斯記錄牌和班報手冊。
  9.硐室、機電設施、柵欄、密閉處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檢查二次,並填寫瓦斯記錄牌和班報手冊。
  10. 燒焊地點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檢查由救護隊值班人員至少檢查三次,將每次檢查數據彙報給調度室,並填寫好班報手冊,出井後在井口記錄房填寫在瓦斯報表上。
  11. 采煤工作麵采用巷道尾排的,其尾排巷內瓦斯和二氧化碳由救護隊負責檢查,每周至少檢查一次,並將檢查結果資料送通防科。
  12. 盲巷內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由救護隊負責,每月檢查一次(檢查地點由通防科定),並將檢查結果送通防科。
  13.通防隊每旬排查礦井有無高冒點發生,並有記錄可查。有瓦斯積聚的高冒點,必須及時處理,並設點每班檢查一次,填寫記錄牌。
  三、 請示彙報規定:
  1. 瓦斯員每班必須將瓦斯檢查情況和數據向調度室彙報三次(上班後、班中、下班前),彙報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定。
  2. 瓦斯員在檢查過程中,若發現瓦斯湧出量大,湧出異常,瓦斯超限,瓦斯積聚等情況必須立即向調度室和通防隊彙報,聽候處理指示。
  3. 瓦斯員在檢查過程中,發現通風安全設施被破壞、偷盜。必須立即向調度室和通防隊彙報。
  4. 瓦斯員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安全隱患,通風量不足等情況,必須立即向調度室和通防隊彙報。
5. 瓦斯員排班時必須弄清楚所檢查的路線、地點及注意事項和交辦任務,若有疑難問題,必須向通防隊請示。嚴格按《瓦斯巡回檢查圖表》檢查瓦斯。
6.通防科和通防隊分別每月組織二次瓦斯員集中學習,學技術規定、操作標準、違章違紀,製定整改措施等內容。
四、瓦斯巡回檢查管理製度
1、嚴格遵守礦的作息時間:⑴上班時間:早班6點40分,中班14點40分,夜班22點40分,準時入井,嚴禁遲到;⑵下班時間:早班15點,中班23點,夜班7點在井下交班出井,嚴禁下早班。若不按本作息時間執行者,罰款50元/次。
2、瓦檢員必須加強巡回檢查各采掘工作麵進回風、回采上隅角、設備地點和密閉柵欄、礦井總回風、一翼回風、鑽場地點、硐室等容易積聚瓦斯的地點的瓦斯濃度;每班按規定次數對各地點進行檢查,並對瓦斯變化大的地點要增加檢查次數,或者在巡回檢查後經調度室同意後進行守檢。
3、瓦斯員嚴禁在井下睡覺,或在瓦斯變化不大或瓦斯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的場所故意耽誤時間,影響對其它重點區域的檢查。
4、認真做到瓦檢牌板、瓦斯手冊、井口瓦斯日報表、調度室彙報瓦斯記錄、工作頭麵瓦斯記錄(用粉筆標明班次、瓦斯濃度、檢查時間和姓名)和一炮三檢、三人聯鎖日報表五對口製度,嚴禁漏檢、假報、不報,發現一次罰款50元/次。性質嚴重者,必須嚴肅處理。
5、瓦斯檢查牌板每班必須保持清潔和填寫準確(填寫內容包括:日期、檢查時間、地點、瓦斯濃度、CO2濃度,溫度、姓名),若發現一次最低不得少於20元罰款處理。
6、各區域瓦檢員必須擔當與放炮員一起進行“一炮三檢”、“三人聯鎖放炮”、“一檢三點”製度,將每次互檢結果登記在瓦檢手冊和放炮員手冊上,並彙報給調度室。如不遵守按“三違”處理。
7、當班瓦檢員必須對臨時停電、停風的工作地點,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並將處理結果彙報給調度室。
8、當班瓦檢員必須隨時掌握本檢查區域的通風狀況,發現隱患必須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彙報給調度室。
9、對瓦斯超限的工作麵及地點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並及時彙報給調度室處理。
10、必須遵守下列瓦斯彙報時間製度,將瓦斯檢查結果及時準確地彙報給調度室,彙報時必須彙報通話地點;調度室必須作好瓦檢員的彙報時間和彙報地點記錄,並嚴格監督瓦檢員的彙報時間(特別是第三次彙報時間):
⑴早班:第一次彙報時間:10點
    第二次彙報時間:12點
    第三次彙報時間:2點30分
⑵中班:第一次彙報時間:6點
    第二次彙報時間:8點
    第三次彙報時間:10點30分
⑶夜班:第一次彙報時間:2點
    第二次彙報時間:4點
    第三次彙報時間:6點30分
11、嚴禁瓦檢器帶病作業,必須按規程規定進行校正和換藥。發現一次罰款50元處理。
12、當班瓦檢員必須在隊排班,掌握清楚當班井下瓦檢工作的重點後方能入井;隊值班人員必須清點當班瓦檢員人數,如人員未到齊時,必須及時安排;隊幹排班時必須講清楚當班井下瓦斯檢查工作的重點事項和處理方法。
13、嚴格按照瓦斯行走路線進行巡回檢查。
14、瓦檢手冊記錄完後,必須交回通風防突安全科保存,以舊換新,如不交還者,罰款20元/本。
五、井下交接班製度
1、當班瓦檢員下班時,必須與下一班的瓦檢員在檢查區域的采區絞車房處進行交接班;將當班的隱患存在情況交班給下一班瓦檢員,並在雙方的瓦檢手冊上簽名作好記錄,認真做到上不清,下不接,交接班完成後,並向調度室彙報交接班情況經同意後方能進行其他工作。
2、交接班時必須記錄清楚交接班內容,交接班內容包括:⑴時間,⑵地點,⑶隱患情況,⑷處理結果。
3、交接班時間:早班15點,中班23點,夜班7點,在檢查區域的采區絞車房處進行交接班後出井;若遇特殊情況時,瓦檢員應提前彙報調度室通知下一班瓦檢員在特殊情況的工作地點進行手上交接班。違者罰款50元/次,性質嚴重者按“三違”處理。
4、嚴禁出現當班瓦檢員提前下班到交接班地點等待交班。發現一次罰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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藻渡煤礦有限公司放炮管理製度

一、 擔任放炮工作的人員必須經安全技術培訓,通過考試合格,並取得縣公安局或國家安全監察部門頒發的爆破資格證後,才準上崗操作。其它人員不得擔任此工作。防突采掘工作麵的爆破工必須固定在同一工作麵工作。
  二、 協助放炮及運送炸藥人員,必須由熟悉炸藥性能和有關放炮、火工產品運輸知識的人員擔任。
  三、 爆破工必須在指定的炸藥庫領(退)炸藥,雷管到指定地點裝藥、放炮、領(退)炸藥、雷管必須做到賬、卡、物一致,嚴禁丟失炸藥、雷管。
  四、 放炮距離嚴格按《作業規程》規定執行。防突采掘工作麵按防突措施規定的放炮距離執行。
五、 防突掘進工作麵放炮必須關閉兩道反向門;防突采煤工作麵必須關閉回風石門兩道反向風門。放炮後進入驗炮檢查時間符合防突措施規定。
六、 嚴禁使用裸體線或不合規格的細線代替母線,爆破網路中聯接線小於5米,母線接頭必須包紮好後套用黃臘管,嚴禁出現明接頭或芯線裸露;放炮母線鋪設必須使用母線夾,嚴禁與金屬導電體直接接觸。母線接頭不小於50m。
七、 裝配引藥必須用木質或竹質插針紮孔後再裝管,嚴禁用雷管代替藥插紮孔;采掘工作麵放炮裝藥,必須使用木質或竹質材料炮棍,嚴禁使用金屬材料作炮棍。
八、 采掘工作麵放炮必須嚴格執行一次裝藥,一次起爆。嚴禁一次裝藥分次放炮。
九、 采掘工作麵放炮必須按裝填結構使用水炮泥和黃泥,水炮泥的數量必須與雷管數相等;掘進工作麵放炮必須進行放炮噴霧降塵,防煙,減少粉塵的危害。
十、采掘工作麵放炮地點必須嚴格按“規程”、措施中規定地點執行,並在巷道唯一通道口處設放炮活動柵欄。活動柵欄第一次由通防隊投入,以後每半年更換一次,不在規定期內損壞的活動柵欄由采掘隊負責賠償。
  十一、 采掘工作麵放炮時,瓦斯員、班長、放炮員三人必須同時檢查瓦斯,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和請示彙報製度。放炮前,由該麵班長或代理班長負責按“作業規程”規定的警戒地點設崗。放炮後,嚴格按“作業規程”規定時間,待炮煙排除,視線清晰後,由放炮員、班長、瓦斯員共同進入工作麵進行檢查瓦斯和安全並進行驗炮,經查無安全隱患後,由班長或代理班長負責撤崗;如發現瞎炮,應嚴格按“規程”中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當班必須處理。當班若不能處理時,當班放炮員必須與接班放炮員在現場手上交班。
  十二、 采掘工作麵放炮必須嚴格瓦斯檢查,嚴禁瓦斯超限放炮。
  十三、 采掘工作麵斷麵堵塞三分之一以上時,嚴禁裝藥放炮,必須將煤(矸)、雜物裝運清理幹淨保持工作麵風流暢通後,才準再行放炮。
十四、 采掘進工作麵嚴禁邊打眼,邊掏煤矸,邊裝填炸藥。
十五、 通防科和通防隊每月分別組織二次爆破工的集中學習技術規定、02manbetx.com 案例、上月存在問題及下月的整改措施。
十六、其它規定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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藻渡煤礦有限公司巷道貫通及盲巷處理製度

一、巷道貫通製度:
  1. 兩巷相距20米前,地測部門必須向礦總工程師報告,並向有關部門下達貫通通知書,同時在現場作出明顯的標誌。
  2. 巷道貫通前,通防隊通風係統調整措施,上報審批,提前做好貫通時的通風設施及準備工作,保證貫通後立即形成穩定的通風係統。
  3. 生產部接到貫通通知書,應指定專人編製貫通施工的技術安全措施,經有關部門會簽後,報礦總工程師審批,及時下發到有關部門、單位,進行貫徹執行。
  4. 當巷道貫通相距20米時,隻準從一個工作麵向前掘進貫通,對方工作麵必須保持正常通風和瓦斯檢查,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人員。
  5. 在有突出危險的煤層中貫通掘進,相互垂直或斜交的巷道貫通時,對方巷道磧頭距貫通點不得小於5米。
  6. 當巷道貫通相距20米時,施工隊必須指定一名隊幹負責掌握每班的掘進進度,剩餘進尺等數據,並向礦調度室彙報。
  7. 礦調度室對巷道貫通要進行重點調度,必須掌握每班的掘進進度,剩餘進尺等數據。
  8. 貫穿當班,由施工隊通知礦調度室,礦調度室立即通知通防隊隊幹到現場指揮貫通,調整通風係統。若涉及到采區通風係統的調整和大型巷道貫通,由礦總工程師負責指揮。
  9. 凡違反本製度規定,追究有關部門及責任者的責任。
  二、盲巷處理管理製度
  1. 礦總工程師是盲巷處理的第一責任者,礦安全副總、通風部長、通防隊長是盲巷處理直接責任者,通風部、隊是盲巷處理的責任部門和基層單位,負責實施盲巷管理的具體工作。
  2. 有計劃長期停風發生的盲巷,停風前礦調主任或生產部長在生產作業會安排設備、工具、管子、電纜、軌道的拆除或斷開,由通防隊構築密閉或設置柵欄、警標、瓦斯牌後方可停風。
  3. 有計劃臨時停電停風和無計劃臨時停電停風發生的盲巷,瓦斯員應立即撤出人員,並在巷道口設置正規的移動式繩網柵欄(活動柵欄)和瓦斯牌、警標牌,隨後向有關部門彙報處理。
  4. 合理進行采掘布署,按設計規定施工,減少盲巷的發生。若因安排不當,不按設計規定施工等人為造成盲巷者,追究指揮者或施工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5. 井下盲巷由通防隊負責按《煤礦安全規程》處理。即盲巷瓦斯濃度在2%以下,及時打上柵欄;瓦斯濃度在2%以上,必須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6. 盲巷內的三線(管道、電纜、鋼軌)必須在盲巷發生後立即斷開或撤除;風水管撤掉1根、瓦斯抽放管在柵欄外安裝絕緣短節,由抽放隊負責;鋼軌撤掉1棟,由運輸隊負責;電纜必須撤除,由機電二隊負責。
7. 井下盲巷柵欄上設置統一的瓦斯牌和警標牌,由通防隊瓦斯員每班檢查一次柵欄內1米處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礦山救護隊每月至少檢查一次盲巷內的瓦斯(二氧化碳)濃度、溫度等情況,並將檢查結果送通風部、隊。發生盲巷內瓦斯或二氧化碳超過規定,必須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8. 柵欄位置選擇:選擇在距全風壓巷道3m以內範圍的頂板完好支架完整處。
  9. 柵欄材料的選擇:木板、竹、繩網等三種材料。
  10. 柵欄規格:柵欄必須采用2.5×50mm粗的棕或Φ20的竹杆或牢實的繩索釘、紮、網製成,其孔格不大於200×200mm,並在木(竹)柵欄中、下部都設置寬0.8m,高1m的檢查門,並用紮線捆綁牢實。
  11. 柵欄高度規定:盲巷高小於1.8m的盲巷必須覆蓋全斷麵;巷高大於1.8m的巷道,柵欄高不低於1.8m。
  12. 在施工過程中的巷道,若需停工停風,在停工停風前由施工隊與通防隊聯係。未經同意,擅自停風者,按事故追究施工單位責任。
  13. 井下盲巷由通防隊建立盲巷管理台賬,指定專人負責,根據井下的變化情況,在台賬中如實地體現出來,做到台賬和現場相符。
  14. 柵欄必須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撤除,如需撤除,由通防隊負責安排人員撤除。
15. 凡井下發生盲巷或柵欄被損壞,通防隊未及時處理恢複的,追究值班隊幹責任,發生事故追究隊長的責任。
  16. 凡在所負責管理區域內的柵欄被損壞,按損壞通風設施處罰。
  17. 采煤工作麵回風隅角、運輸巷尾巷繩網柵欄,第一次由通防隊設置,以後按區域責任製管理辦法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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藻渡煤礦有限公司礦井尾排管理製度

一、凡是采用專用巷道尾排瓦斯的采煤工作麵,必須在采麵進風巷、回風巷和專用尾排瓦斯巷道中安裝隔爆水槽棚。
二、尾排隔爆水棚安裝在離尾排風流出口10m~50m區段中。
三、尾排巷道中的管子、軌道及電纜必須絕緣或有效斷開。
四、金屬架棚巷道作尾排的,必須有防止磨擦、衝擊產生火花的安全措施,即接引排風筒管理。
五、尾排中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2.5%,如果瓦斯濃度超過2.5%,則采取摻新風,進行處理。
六、尾排巷道中必須設置獨立的柵欄,並上鎖管理。
七、尾排巷道中應安高低濃度瓦斯傳感器,如尾排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2.5%時,能有效切斷工作麵所有設備電源.
八、礦救護隊要按通風作業計劃規定對尾排氣體進行取樣化驗。
九、K3綜采工作麵尾排水泥圓筒的安裝按《鬆礦尾排水泥圓筒管理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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藻渡煤礦有限公司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的管理製度

為防止重大事故的發生,並在一旦發生事故時,能有效的防止事故擴大和迅速搶救受災遇難人員,特製定本管理製度。
一、《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通風、生產、機電、地測、調度、救護等單位的人員編製。
二、編製的計劃必須在每年開始的前一個月報公司總工程師批準。
三、在每季開始前15天,礦總工程師根據礦井自然條件和采掘工程的變動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修改補充。
四、《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的貫徹執行:
㈠經過批準的《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由礦長負責貫徹執行。
㈡經過批準的《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由各單位主要領導和主要技術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員工學習,並進行考試,沒有學習過或考試不及格、不熟悉《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有關內容的人員不準下井作業。
㈢《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在每季度修改後,各單位應組織員工重新學習。
五、礦總工程師每年組織一次礦井救災演習,對演習中發現的問題,必須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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藻渡煤礦有限公司通風、抽放設施管理製度

一、防突采掘麵必須按規定安裝使用壓風自救器,壓風自救器的安裝由抽放隊負責按規定安裝,使用管理由采掘隊負責;壓縮氧自救器由通防隊儀修室負責編號發放,做好收、發流水記錄,防突采掘麵按班出勤最多人數開具領用證明單到通防隊儀修室領取,並掛在工作麵規定位置待用;救護隊每月到儀修室和井下現場檢查壓縮氧自救器的完好情況,並將檢查結果報通風部備案。
  二、采掘工作麵進回風巷、礦井主要進、回風道,必須按規定安裝使用隔爆水袋棚;由抽放隊負責安裝、維護,采掘隊負責使用管理。
  三、采掘工作麵進、回風巷,礦井主進風道、采區回風道、運煤裝載轉運點、溜子(皮帶)轉載點等都必須按規定使用防塵設施;防塵設施的安裝;維護由抽放隊負責,防塵設施的使用、管理由所管轄區域的單位負責。
四、掘進工作麵放炮必須使用放炮噴霧器,放炮噴霧器的安裝、使用、管理,由掘進隊負責。
  五、采掘工作麵、回風、防突工作麵進風、機電硐室,必須安裝使用瓦斯監測裝置,各采掘工作麵瓦斯監測數據能傳輸到監測地麵中心站。由通防隊負責按規定安裝、維護、調試、校正,保證監測裝置的性能完好、正常工作。
  六、便攜式瓦檢儀由通防隊儀修室負責保管、維護、校正、發放,各單位必須按照礦便攜式瓦檢儀的管理規定進行領用。
  七、瓦斯抽放鑽機由抽放隊負責保管、維護、使用,並嚴格按瓦斯抽放鑽機的使用維護要求進行管理。
  八、防突鑽機由生產部負責發放,各防突掘進隊負責使用、維護、管理。防突儀器儀表由通風部負責保管、維護、使用、校正。
九、各單位必須管好用好安全裝備,否則按礦安全獎懲辦法進行處理。
十、凡損壞通風安全儀表和一通三防設施,追究安全責任,並按一定比例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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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風安全儀器定期檢修校正製度(計量檢驗製度)

為了保證各種通風安全儀器的正常使用,提高煤礦安全監控設備的準確性、可靠性,保證礦井安全生產,特製訂本製度。
一、 各種強檢儀器要按規定定期送公司儀表檢定中心檢定,並建立儀器送檢台帳,通風部每年製訂儀器送檢計劃報檢查中心。其中便攜式瓦檢儀、光學瓦檢儀、監測傳感器、測塵儀每年送公司檢定中心檢定一次,風表每半年送檢一次。
二、 對便攜式瓦檢儀、監測傳感器必須每7天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一次,並做好調校記錄。
  三、 在檢修時,應詳細閱讀產品說明書。更換電子元器件時保證按原件型號參數選配,不得擅自改變元器件型號的參數。更換電池組和傳感元件時,應向生產廠家購買配件,不得隨意使用替代件。經過維修的儀器,應重新標校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四、 便攜式瓦檢儀、監測傳感器要定期檢修,黑白元件和電池組每年必須更換一次,並作好檢修記錄。
五、 建立健全通風儀器台帳。便攜式瓦檢儀必須有設備台帳、儀器檢修記錄、儀器調校記錄、儀器送檢記錄;光學瓦檢儀必須有設備台帳、儀器檢修記錄、儀器送檢記錄。監控設備應有調校記錄、送檢記錄、傳感器管理台帳、監控設備故障及檢修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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藻渡煤礦有限公司調度室值班員管理製度

一、調度室值班員實行晝夜值班和手上交接班製度。值班人員必須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對監視器顯示的各種數據認真對待,發現有異常情況及時向通防隊和通風部彙報,做好記錄並跟蹤處理。
二、每天將監測日報表、瓦斯檢查日報和重點頭麵的瓦斯監測曲線等資料及時報送有關領導和技術人員審批。
三、工作中堅守崗位,嚴禁脫崗。有事離崗時,必須向礦調度室報告,征得同意後方可離開。
四、重點調度瓦斯、監測、防突、防塵、防火、局部通風、通風係統、抽放等“一通三防”工作,掌握各項工作或工程完成情況,及時、準確、清楚地填寫各種記錄、台帳、報表。凡下列情況之一者,將對通風調度員進行處罰。
⒈對防突工程、瓦斯超限、瓦斯排放、巷道貫穿、瓦斯積聚、停電停風、放炮彙報等台帳,填寫不及時,不準確者。
⒉瓦斯檢查日報表“三對口”不符合,字跡不清,不及時報送領導鑒字或缺少一次簽字者。
⒊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向礦、公司有關單位和人員彙報者。
五、每天交班前,做好室內清潔衛生,每周末進行一次大掃除。
六、交接班時,雙方必須當麵交接清楚當班的通風瓦斯、安全生產等情況和下一班的注意事項,並將交接的內容寫在記錄本上,雙方簽字認可,否則視為交接不清(含缺一方簽字)。
七、調度室內不得有閑雜人員進入,不得在室內打牌下棋,不得做工作無關的事。
八、組內同誌請假,必須提前向組長提出申請,由組長安排其它同誌替班,嚴禁一人連續值班。
九、監控係統必須全天24小時上局域網,不得人為中斷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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藻渡煤礦有限公司防突管理製度
為了加強防突工作管理,防治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根據藻渡煤礦有限公司煤電公司對防突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礦的具體實際情況,特擬定本實施辦法。
一、一般管理
㈠落實防突管理責任製。礦長對防突管理工作負全麵責任,落實機構人員,資金設備等,保障防突工作的順利實施;總工程師負全麵技術責任,負責防突工作的組織、指揮、決策及防突措施的審查落實,防突新技術的推廣應用與研究等工作;安全副總協助總工程師監督、審查落實措施的實施情況,全麵指導防突技術與管理工作;通風部門負責防突措施的編製、防突工程設計及組織實施、防突資料的收集、整理與03manbetx 以及防突日常管理工作;防突采掘隊負責防突措施的貫徹落實,防突工程的現場實施、準確掌握每班進度情況等;其他職能部門對本職範圍內的防突工作負責。
㈡防突工程實行計劃管理。礦應編製防突工程的年、月計劃,重點工程應納入礦生產經營計劃,統籌安排,按期實現,並有同期防突工作總結,以便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更好地指導安全生產。
㈢防突采掘工作麵投產前必須按規定編製防突技術安全組織措施,按局防突措施審批權限報有關部門審批後,由通風部下發給相關科隊,施工隊隊長或技術員負責組織職工貫徹學習,由通風部出題考試,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並將考試成績及時報通風部,通風部對措施考試試卷、成績存檔,建台帳,並報安監部。施工隊每月組織職工學習1次防突措施,並有記錄可查,由通風部和安監部監督考核。凡是未組織職工學習,處罰隊長和技術員。施工隊在施工中嚴格遵照措施規定執行。
㈣定期召開防突辦公會,研究解決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提出防突工作的目標和任務;定期複審防突措施,保證措施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用性。
㈤地測部和通風部共同編製礦井瓦斯地質圖,其中地測部提供分層采掘工程平麵圖、采掘進度、被保護範圍、煤層賦存條件、地質構造、突出點等資料;通風科負責標注瓦斯壓力、瓦斯含量、瓦斯湧出量、煤層突出危險性等基本參數,定期03manbetx 相關參數的規律性,並根據瓦斯地質圖編製煤層突出危險性區域預測圖。
㈥加強防突基礎資料管理。通風部對防突措施、防突報告單、動態圖等實行分頭分麵管理。同時,按照煤電公司的有關規定以及質量標準化辦法建立好相關台帳。
㈦加強防突儀器管理,建立和健全防突儀器儀表台帳,校正和維修台帳,儀器修理人員要經常檢查儀器的使用和完好情況,不合格儀器不準入井,並及時送檢和維修。
㈧加強瓦斯基本參數和考察和防突新技術的推廣與應用。考察突出煤層瓦斯壓力、瓦斯含量、突出基本參數,及時研究、引進、推廣防突新技術和新工藝,製定切實可行的防突措施。
㈨加強防突技術業務知識培訓,定期對防突管理人員、防突進行防突管理、防突技術、操作技能等方麵的培訓,提高各級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的業務技術素質。
二、現場管理
開采保護層
(1)保護層的選擇、保護層有效作用範圍的劃定,保護層超前於被保護層的距離等,都必須嚴格按照按《防突細則》以及煤電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2)保護層工作麵不得留設煤柱、丟煤墩,不得人為充填采空區。采空區的木垛、支柱必須回撤幹淨。保護層工作麵的護巷土墩必須製定專門措施,並保證土墩高度距離頂板間隙不小於0.1~0.2m。
(3)若因地質變化等原因需要留設煤柱和丟煤墩,或采高不足0.5米,必須在保護層和被保護層交換圖上準確標定具體位置和範圍,開采被保護層時必須在煤柱(墩)影響區域采取防治突出措施。
2.突出煤層中的采掘作業
(1)新防突工作麵投產前,必須嚴格按照措施對通風係統及各種通風安全設施進行全麵檢查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產。防突掘進工作麵回風係統不得設有調、控風設施。
(2)石門揭煤的防突工作,嚴格按照煤電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揭煤過程中嚴格岩柱控製,加強支護,從石門進入鋁土段起開始執行錨網梁加金支的聯合支護,嚴禁空幫空頂作業。
(3)嚴格執行“四位一體”的綜合防突措施。預測有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麵必須采取消突措施,並經效果檢驗不超標後方可采取安全防護作業。預測為無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麵不采取消突措施,但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措施。
(4)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麵預測鑽孔、消突孔、效檢孔孔數,孔深、孔間距、兩幫控製範圍等必須符合《防突細則》以及煤電公司的有關規定。
(5)嚴格按礦編製的防突措施執行和監督檢查。若因地質變化等原因造成原措施與現場不相符時,必須及時編製修改(補充)措施。
(6)各防突頭麵的生產安全情況,礦調度室應作為重點調度。每循環防突完成後,礦調應收集防突頭麵每班的循環進度以及安全情況,並作好記錄備查。由跟班隊幹或班長負責彙報。
3.現場防突工作
(1)防突采掘隊應積極配合防突員工作,提前準備好防突所需人力、物力等。施工防突的當班必須有跟班隊幹在場,無跟班隊幹時,防突員有權拒絕施工防突。施工防突的整個過程中,跟班隊幹不得中途或提前離開。否則追究跟班隊幹的責任。防突員施工完成後,向安全副總或總工彙報,跟班隊幹向礦調彙報。防突員原始記錄本上必須寫明打孔起止時間,中途有否影響以及影響時間,跟班隊幹必須現場在原始記錄本上簽名。
(2)采掘過程中必須隨時掌握防突動態。遇有地質變化、瓦斯異常、動力現象等,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及時向礦調彙報,由礦調通知生產、通風、地質部門等相關人員到現場查看,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3)防突工作麵必須嚴格按照措施規定撤人、設崗和放炮,嚴禁在回風流中放炮,嚴格執行“三人連鎖”和放炮請示彙報製度,請示彙報由瓦斯檢查員負責 ,嚴格按規定檢查瓦斯。
(4)防突頭麵嚴禁使用風鎬作業。
(5)加強防突頭麵通風安全設施管理,一旦發現有損壞、丟失、使用不正常等,必須及時向礦調彙報,礦調通知相關部門及時處理。凡是影響通風係統穩定的設施受到破壞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待設施恢複後方可開始作業。
(6)防突員入井前必須檢查防突儀器完好情況,帶齊所需工具、物品。入井後按煤電公司規定的“防突員現場工作步驟及要求”開展工作,並作好原始記錄。工作完畢後,必須在現場向安全副總或總工彙報。
(7)礦井K2b煤層防突采掘工作麵,在無地質變化或異常現象時,防突員施工完防突後,在現場直接電話彙報給安全副總,安全副總不在時,向總工程師彙報。經安全副總或礦總工審批後,由礦調通知施工隊方可進行采掘作業。防突員和調度室不能擅自決定允許進度,否則由安監部追查處理。
(8)礦井K2 b煤層防突采掘工作麵在地質變化區域(包括措施中劃定的連續預測區域)或有異常現象時,以及所有K1煤層防突采掘工作麵,施工完防突後,防突員必須在現場向礦總工彙報。經礦總工同意後,由礦調通知施工隊,施工隊在接到通知後方可進行打眼、裝藥、放炮及割煤等工序。防突員和礦調不能擅自決定允許進度,否則由安監部追查處理。
(9)防突采掘隊在施工防突的當班,必須協調處理好生產現場工作,以減少影響時間。安全副總、總工程師離礦時,必須指定代理人。
(10)嚴格按照煤電公司的有關規定和《藻渡煤礦有限公司關於瓦斯峰波預測煤與瓦斯突出管理試行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執行。通風調度值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其中的規定進行處理彙報,否則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
(11)防突員施工完防突後,按規定填寫好防突牌板。防突牌板上“循環狀況”欄由班長或安全員負責填寫,已采掘進尺必須按照真實進尺填寫。
三、處罰規定
1.凡因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技術犯規等原因造成突出事故,按礦安全管理處罰條例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凡是防突員未按規定執行防突措施,施工防突過程中弄虛作假者,一律開除處理。同時追究跟班隊幹責任,由安監處按嚴重“三違”進行追查處理。
3.通風安全設施實行區域負責製。凡因人為損壞、被盜造成通風安全設施不能正常使用時,除按礦有關規定賠償外,處罰責任隊(人)行為罰款50~500元。
4.防突采掘隊發生超采超掘,除按規定處罰防突員外,處罰施工隊責任者500~1000元,其中隊幹承擔50%。
5.防突頭麵施工過程中發生地質變化或異常現象時不彙報,處罰跟班隊幹100~200元;凡是因此造成事故時,處罰跟班隊幹500元。
6.凡是施工隊不按要求向礦調彙報每班的生產進度及安全情況,由礦調處罰值班隊幹50元。
7.施工隊未按規定填寫防突牌板或填寫有誤,一次處罰班長或安全員20~50元;擅自移動防突標誌,處罰責任者100~200元;因此造成超采超掘或安全事故時,處罰責任者500~1000元,處罰隊長和技術員各200元。
8.跟班隊幹不按要求在原始記錄本上簽名,一次處罰50元;凡是由防突員代簽或防突員私自簽上跟班隊幹名字,一次處罰防突員50元。
四、其它
1.本辦法與上級有關規定有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2.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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藻渡煤礦有限公司防突措施督查管理辦法

為了強化礦井防突現場管理,防治煤與瓦斯突出事故,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規範防突現場操作,杜絕違章,嚴格執行“四位一體”的防突措施。為此,特製定藻渡煤礦有限公司防突措施督查管理辦法。
一、一般規定
1.防突措施督查管理由通風部、安監部及人力資源部的管理人員主要負責,生產其餘各科室管理人員及礦領導積極協作配合搞好防突措施的督查和管理。由通風部在檢查前通知安監部和人力資源部派人員參加。
2.防突措施督查管理實行不定期、不定時的隨機抽查製度。主要抽查防突預抽鑽孔、防突采掘及石門揭煤工作麵的預測、排放及效檢孔的鑽孔施工質量(包括鑽孔設計的夾角、傾角、孔深及後視點參數)、防突員的現場規範操作、安全防護措施執行情況等。
3.通風部和安監部組織每月對重點防突頭麵的防突鑽孔的施工質量抽查次數不少於3次,其它防突頭麵的抽查次數不少於1次。
4.通風部和安監部組織每月對重點防突頭麵的安全防護措施執行情況抽查次數不少於3次,其它防突頭麵的抽查次數不少於1次。         
5.K3煤層條帶預抽孔、本層預抽孔驗孔率不低於50%;K3煤層網格預抽孔,K1煤層條帶預抽孔、網格預抽孔和本層預抽孔以及K2煤層地質變化帶的本層預抽鑽孔驗孔率不低於30%。主要由通風部、安監部和人力資源部共同進行抽查。
 6.抽查防突員的現場操作管理,防突員操作必須要規範,不得弄虛作假,認真測定S、K1值,嚴格放線法布孔。報告單、打印單、原始記錄做到“三對口”。
7.督查防突“四對口”管理,形成每循環井下動態施工牌板、施工隊、防突組、調度室的防突動態管理台帳必須相一致,並且與井下現場實際相符。
二、處罰規定
1.凡因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技術犯規等原因造成突出事故,按礦安全管理處罰條例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凡是防突員未按規定執行防突措施,施工防突過程中弄虛作假者,一律按年初安全1號文中的有關規定執行。同時追究跟班隊幹責任,由安監處按嚴重“三違”進行追查處理。
3.通風安全設施實行區域負責製。凡因人為損壞、被盜造成通風安全設施不能正常使用時,除按礦有關規定賠償外,處罰責任隊(人)行為罰款50~500元。
4.防突采掘隊發生超采超掘,除按規定處罰防突員外,施工隊則按礦安全1號文中的規定進行處理,其中隊幹承擔50%,另處罰當天值班隊幹200元。
5.防突頭麵施工過程中發生地質變化或異常現象時不彙報,處罰跟班隊幹200元;如果當班該頭無跟班隊幹時則處罰工長或班長100元。凡是因此造成事故時,處罰跟班隊幹500元,如果當班該頭無跟班隊幹則處罰工長或班長500元。
6.凡是施工隊不按要求向礦調彙報每班的生產進度及安全情況,由礦調處罰責任人50元。施工隊填報進尺與現場實際不相符,不能實現“四對口”時,處罰彙報人200元。
7.施工隊未按規定填寫防突牌板或填寫有誤,一次處罰班長或安全員20~50元;擅自移動防突標誌,處罰責任者100~200元;因此造成超采超掘或安全事故時,處罰責任者500~1000元。
8.跟班隊幹不按要求在防突原始記錄本上簽名,一次處罰50元;凡是由防突員代簽或防突員私自簽上跟班隊幹名字,一次處罰防突員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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藻渡煤礦有限公司防突現場施工動態管理製度

一、施工防突鑽孔現場管理規定
1.采掘工作麵施工防突鑽孔前,必須由防突員和跟班隊幹(或工長)一起複核上循環防突施工進尺。若發生超采超掘,必須立即向礦調、安監部、通風部及分管領導彙報,並由安監部、通風部派人到井下現場核實,若確屬超采超掘,按礦安全1號文中的規定進行處理。
2.施工防突鑽孔前,防突員必須先檢查工作麵煤層、軟分層和地質構造情況,量好磧頭素描尺寸,並作好原始記錄。若煤層軟分層增厚到0.15m及以上,斷層落差達0.3m以上,煤層厚度突然變化達30%以上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向礦調彙報,由礦調向相關領導彙報,並作好相關記錄。防突員必須按措施或分管領導的指令施工防突鑽孔。在施工防突鑽孔過程中若有嚴重噴孔等突出預兆時,必須立即停止施工,撤出人員至安全地點,並向礦調和礦總工彙報,經研究解決,采取有效技術措施後方可恢複施工。
3.每班施工防突鑽孔完畢後,施工隊跟班隊幹(或工長)必須在防突員現場原始記錄本上簽字確認,否則處罰50元/次。防突員必須在井下現場將措施執行情況詳細向礦調彙報,礦調作好相關記錄後,將電話轉給安全副總或礦總工,由安全副總或礦總工作出是否允許采掘作業的指令。
二、采掘生產施工現場防突動態管理規定
1.各防突隊每班由現場跟班隊幹(或工長)負責各防突頭麵當班現場施工動態的掌握和彙報工作,防止超采超掘。
2.各防突隊每班施工前,由跟班隊幹(或工長)先檢查現場防突動態牌板、防突標記的進尺填寫數據情況,並用皮尺核實是否相符,確定是否還有剩餘的允許進尺,檢查現場工作麵內瓦斯、煤厚、軟分層厚以及地質構造情況,並向礦調和隊值班人員彙報。礦調和隊值班人員作好詳細記錄,在確認安全和有足夠的剩餘允許進尺的情況下,才準安排施工。
3.生產過程中每循環放炮後,或每割一刀煤後,都必須認真檢查工作麵內軟分層、煤層厚度、地質構造、瓦斯變化情況,並由跟班隊幹(或工長)及時向礦調詳細彙報,礦調作好記錄。凡是出現軟分層厚度達0.15m及以上,斷層落差達0.3m及以上,瓦斯湧出異常,煤厚突然變化達30%心以上等情況,均為異常,若無防突鑽孔控製,必須立即停止生產,采取有效技術措施後方可恢複作業。
4.當班采掘作業施工完畢後,由現場跟班隊幹(或工長)負責收集當班進尺,並在現場防突牌板上認真填寫相關數據,已采掘進尺必須按照真實進尺填寫,並且在現場向隊值班人員彙報,然後由隊值班人員向礦調彙報。礦調和隊值班人員分別作好“四對口”台帳記錄。通風部防突組每天向各防突采掘隊收集各頭麵施工進尺情況,填寫在“四對口”台帳記錄上並核查。形成每循環井下動態施工牌板、施工隊、礦調、通風部防突組對每個防突頭麵每班施工進尺、累計進尺和剩餘進尺的“四對口”。凡現場跟班隊幹(或工長)、值班隊幹未彙報,罰款30元/次。井下牌板未填寫或填寫不清楚,罰款20~50元/次。礦調、施工隊、防突組未填寫“四對口”台帳,罰款50元/次,並以最少的剩餘進尺記錄台帳(或現場核定)為準進行安排施工。
5.各防突采掘隊、礦調、防突組作好每循環施工進度記錄台帳後,每班均必須對采掘頭麵本循環剩餘允許進尺進行核查,若剩餘進尺已完,或不足以繼續安排生產時,必須及時給該施工隊值班隊幹,提出執行下一循環防突措施的意見,值班隊幹接到執行防突措施的意見後,必須立即核查施工進尺,若確無剩餘允許進尺(或剩餘允許進尺不足以繼續生產施工),不得再安排生產,必須立即安排執行防突措施,若因值班隊幹失誤造成超采超掘的,按礦安全1號文中的規定進行處罰,其中隊幹承擔50%,另處罰當天值班隊幹200元。
6.防突標記由負責該頭麵的防突員設置並固定好,其餘任何人員嚴禁移動防突標記。凡是擅自移動防突標記,處罰責任者100~200元;因此造成超采超掘或突出事故時,按鬆礦(2005)1號文的相關規定處罰,其中跟班隊幹(或工長、班長)承擔50%。
三、各防突采掘隊、礦調、防突組建立填寫的“四對口”管理台帳必須保存至工作麵結束為止,不得損壞和丟失,否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其它
本辦法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本辦法從發文之日起執行。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抽放鑽探管理製度

為了保證鑽孔施工質量,必須強化管理,職責明確,責任到人。為此,特擬定本鑽孔驗收製度。
  一、各類鑽孔必須執行驗收製度:
  地質鑽孔由地測部地質人員負責驗收,排放鑽孔、預測鑽孔、效果檢驗孔由通風部防突員負責驗收,驗孔率必須達到100%,並填報終孔報告單審批。
  二、抽放鑽孔驗收必須實行四級驗收製度,層層把關,確保鑽孔質量。
1.第一級驗收:班組間互相驗收,加強監督約束機製,第一個班必須按設計要求開孔,第二個班起,每班在開鑽前,必須檢查鑽孔的夾角、傾角、孔徑、開孔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若超過設計允許誤差,必須立即停鑽,向抽放隊彙報,並另行開孔,若繼續鑽進,該孔作廢孔處理,所有施工該鑽孔的班組一律不算該鑽孔進尺。第一組驗收率必須達100%。
2.第二級驗收:鑽孔竣工後,應立即通知抽放隊收尺工到現場驗孔,收尺工必須認真收集現場鑽孔有關參數。如:開口位置;夾角;傾角;開孔孔徑;終孔孔徑;見煤孔深;終孔孔深等。若收尺工不認真收集鑽孔有關參數,造成夾角、傾角、開口位置超過設計允許誤差而未發現,一經通風部、隊查出,處罰收尺工30-100元/個,若鑽孔進尺弄虛作假,處罰收尺工100-500元/次,情節嚴重的,上報礦進行降級處理。收尺工驗收鑽孔率必須達100%。
3.第三級驗收:抽放隊隊幹下井必須驗收鑽孔有關參數,如:夾角;傾角;開孔位置;開孔孔徑;見煤孔深;終孔孔深等。出井後作好驗收台賬記錄,並簽字。驗孔率必須達到80%。若鑽孔有關參數誤差超過設計允許誤差,廢孔率達30%時,而隊幹驗孔又沒有查出,隊幹罰款30元/個,廢孔按50-100元/個處罰施工人員。
4.第四級驗收:通風部、人力資源部、安監部有權驗收鑽孔,每一鑽場施鑽完工後,必須通知通風部組織有關人員驗收,驗孔率必須達30%以上,查出的廢孔(鑽孔參數超過設計允許誤差)不算進尺,並每孔處罰抽放隊50-100元。若廢孔率達40%,而平時又沒有查出並及時糾正,處罰通風部分管科長及分管技術員50元/次。
三、施工人員施工鑽孔必須帶齊必備的工具。如:皮尺;羅盤;麻線等。若發現每少一件必備工具,處罰施工人員30元/件。
四、鑽孔施工必須嚴格按照設計參數在設計位置開孔,隊管理人員、施工人員未經設計人同意無權隨意更改鑽孔參數,鑽孔參數最大允許誤差,方位角(夾角)±2-4°,傾角±1-3°。隨意更改設計參數,處罰責任者20-50元。
五、鑽孔施工到位後(穿煤或超過設計深度10m以上),當班班長及時通知隊收尺工,現場共同收尺並準確填寫鑽孔實際參數。收尺工必須現場把關,嚴禁弄虛作假;必須堅持“三不”原則:一是不穿煤(超過設計深度10m以內)不收尺;二是擅自拆下鑽杆不收尺;三是開孔終孔孔徑及大直徑長度不符合設計要求不收尺。
  六、鑽孔角度采用現場實測驗收,在每個鑽孔施工完畢,由抽放隊及時通知通風部等有關部門及隊在2日內對鑽孔參數進行現場驗收,其驗收率應達30%。孔深采用現場抽查驗收,在每一鑽場全部設計鑽孔施工結束,亦由抽放隊及時通知通風部,然後由通風部組織有關人員對該鑽場孔深進行抽查,其驗收率不少於20%。
  七、每次驗收鑽孔,必須及時、準確填寫驗收記錄,及時繪製鑽孔竣工圖(由抽放隊以單工作麵為單位進行繪製)和工作麵鑽孔竣工報告,並及時送交通風部審查。通風部原設計人員(或分管人員)根據鑽孔竣工圖,及時研究設計補孔參數。任何人不得擅自安排補打鑽孔,違者,處罰30-50元/次。
  八、通風部、隊分管抽放、鑽探的人員,必須經常深入現場,隨時查驗鑽孔參數,掌握每個鑽場地質變化,岩柱及煤層變化等情況。施鑽人員必須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以便核對鑽孔參數。隊幹下井驗收鑽孔參數每月不少於3次。並有記錄可查,違者,罰款20元/次。
  九、不按規定驗收鑽孔,處罰責任者10-50元。擅自更改鑽孔參數、工作安排失誤,處罰責任者2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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藻渡煤礦有限公司瓦斯抽放綜合管理製度

一、抽放工程實行計劃管理。礦及礦屬各單位在編製采掘長遠規劃和年、季、月生產作業以及措施工程計劃時,應把瓦斯抽放工程納入計劃,統籌安排,按期實現,做到“掘、抽、采”平衡。
  二、落實礦井瓦斯抽放管理職責。礦長對瓦斯抽放工作負全麵責任,落實機構人員、資金、器材;礦總工程師負全麵技術責任,負責瓦斯抽放工程計劃、設計、措施等的編審工作及新技術的推廣應用,保障礦井瓦斯抽放工作的順利進行。通風部門負責礦井瓦斯抽放工作的計劃、工程設計、措施編製及組織實施,負責抽放參數的檢測與03manbetx 、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及日常管理;其它職能部門負責瓦斯抽放基礎資料的提供,抽放物資配件的供應及加工、抽放工程的監督檢查,配合通風部門的各項工作,保障抽放工程的順利實施。
  三、建立健全抽放鑽孔驗收製度、抽放參數檢測製度、深部鑽場檢查與管理製度、抽放係統的檢查與放水管理製度,保障各項製度的順利實施,完善抽放管理基礎資料,並按期進行整理03manbetx 、填繪修改等工作,每個保護層工作麵開采完畢應有工作麵瓦斯抽放情況分析報告。
  四、保護層工作麵投產前必須形成完整可靠的抽放係統,鄰近層抽放應超前於保護層工作麵距離不少於300m。K1煤層未受保護區掘進前不少於6個月條帶預抽,回采前不少於6個月網格預抽;K3b煤層未受保護區掘進前條帶預抽,回采前網格預抽時間不少於1~2年,並在開采前形成本層預抽,其預抽率不少於25%。
  五、抽放鑽場、鑽孔及管道安裝必須按設計和計劃施工,施工前應有切實可行的技術安全組織措施,並嚴格遵照執行。深鑽孔施工K3b煤層鑽孔,封堵鑽孔必須有防止噴孔傷人事故的措施。
  六、施工鑽孔時,應隨時檢查施工地點及其附近通風、瓦斯、頂幫支護等情況,防止在施工過程中出現誤操作等原因造成的機械傷人事故。施工鑽孔時,應準確記錄鑽孔開孔位置、鑽孔角度、鑽孔所到層位之岩性及孔深、鑽進進度及鑽機工作狀態;必須嚴格鑽孔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嚴禁弄虛作假及違章冒險作業。
  七、嚴格鑽孔封堵質量及連接管道的安裝質量。必須定期全麵檢查抽放係統,嚴格放水管理,做到抽放管路無破損泄漏,無積水堵塞;定期分析各個抽放工作麵及其它抽放點的抽放情況,合理調整抽放負壓,以達到最佳抽放效果。
  八、必須定期檢查測定抽放係統瓦斯流量、負壓、濃度、管內溫度等參數。泵站每小時測定一次,幹支管、卸壓鑽場、預抽鑽場(石門、鑽孔)每旬測定一次;抽放鑽孔每旬檢查瓦斯濃度,濃度低於30%的要隨時觀察,低於10%的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或拆除。各檢查測定地點應按規定設置觀測記錄牌。
  九、各采空區抽放點至少每十天檢查一次抽放負壓,濃度及瓦斯流量,至少每周檢查一次密閉牆及附近巷道支護完好情況,抽放管內CO濃度及氣體溫度;抽放瓦斯濃度低於30%應注意觀察,低於20%應限量抽放,低於10%或CO濃度超過《規程》規定,管內外溫差達到一定值時,必須及時關停抽放。
  十、嚴格抽放,鑽探設備的檢查、維護、保養製度。鑽機在入井前、運轉前、出井後都必須檢查完好情況,非完好設備禁止入井。
  十一、抽放泵站值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泵站各種機電設備的作用及其操作程序,必須隨時檢查設備運轉情況、抽放瓦斯濃度及壓力變化情況,以及管路防雷電、防回火、防回氣和防爆炸等安全裝置的使用完好情況,防止設備帶病運行及過負荷運行。抽放濃度低於30%時必須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經請示總工程師後作排空處理,不得擅自向用戶及儲氣罐送氣。
  十二、處罰: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由安監部或通風部處罰20-100元,情節嚴重的,上報礦研究處理。
  十三、每個施鑽地點文明生產規定:
  ⒈施工地點做到整潔,文明施工,鑽杆必須放在鑽杆架或鑽杆車內,在巷道內每發現地上一根鑽杆,罰款50元,岩芯管必須放在鑽杆架上或堆放整齊,否則,每根罰款50元。
  ⒉施工地點必須有鑽孔施工圖牌,並懸掛整齊,保持清潔。否則罰款50元。
  ⒊施工地點有水溝的,應疏通水溝,每班下班前將煤(岩)屑清理碼好或運走,做到整潔。違者,每次罰款100元。
  ⒋鑽機風水管電纜吊掛整齊,凡發現丟放在地上或吊掛不好,每次罰款50元。
  ⒌鑽場附近壓風自救器、自救器、防塵設施、便攜式瓦檢儀、監測探頭吊掛完好,違者,每次罰款50元。
  十四、每個鑽場在驗孔完畢後,3天內必須封孔並接管抽放,違者,每次罰款100~200元。
  十五、每個鑽場彙流管的布置及彙流管與鑽孔的連接必須做到合理、美觀、整潔,盡量使鑽孔不堵水,同時掛牌管理(測流牌及濃度牌),按時測定各種參數並填好牌板,牌板做到清潔,各種參數及日期、姓名填寫規範。違者,每次罰款50~100元。
  十六、按時檢查放水裝置是否完好,並及時處理。違者,每次罰款50元。
十七、本製度未盡事宜,參照安監處處罰細則之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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藻渡煤礦有限公司防滅火管理製度

為了搞好我礦防滅火工作,防止自然發火事故的發生,根據《煤礦01manbetx 》規定和公司、礦要求,特製訂本製度。
  一、礦井防滅火工作由礦長負全麵領導責任;礦總工程師負技術領導責任;通風部門負責自然火災的預防和礦井火災的處理;機電部門負責電氣火災和機械火災的預防;生產部門負責地質、測量、開拓、開采設計和生產工藝預防自然火災和外因火災;礦山救護隊負責發生火災時的滅火救護工作和平時配合通風部門做好自然火災的預防處理和防火檢查工作;安監部門負責監督檢查防滅火工作執行情況及日常的井下明火管製;供應部門負責礦井防滅火所需材料、設施的供應;財務部門負責礦井防滅火所需資金。
  二、必須製訂防滅火工作的長遠計劃和年度計劃,礦井防滅火工程項目列入年、季、月度計劃。
  三、必須製訂礦井防治自然發火措施,可與礦井災害預防措施共同編製;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必須有防止自然發火的專門措施,並嚴格執行。
  四、開展自然火災的預測預報工作,建立礦井氣體定期取樣化驗製度。K3b煤層工作麵每周至少預測預報一次;K1煤層工作麵半月預測預報一次;K2b煤層工作麵每月預測預報一次;永久密閉每月取樣化驗一次;有發火預兆地點取樣化驗時間由礦總工程師臨時確定。取樣由救護隊按時執行,並及時將化驗結果送礦總工、通風部和礦調度室。
  五、采煤工作麵回采結束後,必須在1.5個月內撤出一切設備材料,並進行永久封閉,進入采空區的通道、孔洞同時封堵。
  六、每一火區必須建立火區管理卡片,繪製火區位置關係圖,火區的管理應按《規程》的有關規定執行,啟封火區要有計劃和經批準的措施。
  七、建立密閉牆檢查旬報表,通防隊要按時對全礦井的密閉進行檢查,按時填報,同時報通風部長和礦總工程師審定。
  八、必須建立健全消防材料庫,消防器材按“防滅火規範”配備,每年在“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列出配備明細表,由礦長審定。
  九、按《規程》要求嚴格實行明火管製,建立健全明火管理製度,嚴格實行可燃物管理製度,建立健全井下可燃物管理製度。
  十、任何人發現井下自然火災或自然發火預兆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調度室應立即通知通風部門和救護隊迅速查明火情,同時向值班領導和礦長、礦總工程師彙報。通風部、隊應根據火災情況迅速采取控製火勢的緊急措施,並報請礦長、礦總工程師同意。
  十一、任何人發現礦井火災應首先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直接滅火。現場隊、班組長應根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的規定將所有受害地區和可能受害地區的人員撤離危險區,並組織人員利用現場一切工具和滅火器材直接滅火。
  十二、礦調度室接到火警報告後應立即按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規定通知有關人員。值班領導在礦長和礦總工程師尚未到達之前,應立即通知救護隊、通風部門和機電部門搶救災區人員和進行滅火工作。在搶救人員和進行滅火時,必須指定專人檢查和監視火災氣體及風流變化,並采取防止人員中毒和防止爆炸的措施。
十三、當井下火災無法直接滅火或直接滅火無效時,由礦長、總工程師負責領導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滅火。
十四、井下動火,必須擬定專門措施,經礦長審批同意後才能用火,嚴格用火次控製。
十五、主井運煤係統及采掘工作麵皮帶運輸機機頭必須配備滅火器,機頭機尾及皮帶巷內不得有煤塵堆積。

綦江縣藻渡煤礦有限公司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綜合防塵管理製度

為了搞好我礦綜合防塵工作,消滅煤塵爆炸事故,減少塵肺病在我礦的發生,根據公司、礦要求“礦井通風質量標準”的規定,特製訂本製度。
  一、防塵設施驗收製度。每完成一項防塵係統或防塵設施,必須由礦組織驗收,由通風部、安監部、生產部、抽放隊及使用單位的人員現場驗收後移交給使用單位;當設施拆除時,由使用單位通知抽放隊現場驗收後拆除。防塵設施如有損壞、被盜,由使用單位負責賠償部分或全部損失。
  二、定期衝掃巷道積塵。主要進、回風巷每月;采區內巷道每半月由抽放隊衝洗一次。井下不得有厚度超過2mm,連續長度不超過5m的煤塵堆積。如檢查發生有巷道未及時衝洗,或巷道中出現煤塵堆積,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三、各采煤隊每天對采麵上、下平巷;上、下出口各50m;翻煤栽洞前後20m範圍內巷道衝洗、清掃一次;各掘進隊在放炮前後對距磧頭30m範圍內巷道周邊進行衝洗,在裝岩過程中要邊裝岩邊灑水;原煤皮帶係統的粉塵由機電隊運轉司機當班負責清理。
  四、炮掘工作麵放炮噴霧器的使用、拆遷、安裝、保管由該掘進隊負責。要堅持使用,安裝地點距磧頭小於或等於15-30m內。對放炮時不使用放炮噴霧器的行為按違章處理;對損壞或丟失放炮噴霧器的掘進隊一次處罰100元,並賠償部分或全部損失,並重新到抽放隊領用放炮噴霧器。
  五、掘進工作麵必須采用濕式打眼作業,發現未使用濕式打眼作業一次處罰500元。
  六、采掘工作麵進、回風巷;階段茅口巷;上、下山及石門;主要運、回風巷及各轉載點防塵設施的安裝必須按“礦井通風質量標準”的要求進行,由抽放隊進行安裝。若抽放隊未按規定安裝,對抽放隊處罰200元/次。
  七、防塵設施各使用單位必須使用。防塵設施實行區域責任管理製,采掘工作麵防塵的使用管理由該區域采掘隊負責,大巷裝煤點、轉載點及原煤主運輸係統防塵設施由運輸隊、機電隊運轉司機負責,對防塵設施不使用的單位或個人,按違章論處。
  八、掘進工作麵防塵供水管路及水炮泥裝置由各掘進隊負責安裝,水炮泥裝置維護、拆遷由各掘進隊負責。
  九、溜子皮帶司機、煤倉作業人員要管好、用好防塵設施,對不使用者按違章處理。灑水量應根據運煤多少而適當開水。機頭、機尾前後20m範圍內煤塵每班清理,溜子巷及皮帶巷防塵設施使用、管理由溜子(皮帶)司機負責,翻煤栽洞附近20m範圍煤塵清理由下煤單位負責。
十、運輸隊應加強大巷裝車站和煤車運輸的管理,裝車站防塵設施的使用、管理及浮煤清理裝車運走由當班裝煤工負責,煤車運輸灑水由跟車員負責。
十一、各采掘隊放炮必須使用水炮泥,井上、下線接塵人員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十二、抽放隊安裝隔爆水袋必須按《煤礦01manbetx 》和“礦井通風質量標準”要求安裝,每半月對隔爆水袋檢查、加水一次,各采掘麵隔爆水袋由各采掘隊負責管理。總進、回風巷隔爆棚由抽放隊負責管理。如發現采掘麵隔爆水袋損壞丟失,對該區域采掘隊進行處罰,並賠償抽放防塵隊部分或全部損失。
  十三、抽放隊應對井下各產塵點按規定每半月測定全塵一次,每月測定一次呼吸性粉塵,對各煤層采掘工作麵每年取樣化驗一次遊離二氧化矽含量。

綦江縣藻渡煤礦有限公司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瓦斯監測係統管理製度

 為了管好用好瓦斯監測係統,保證瓦斯監測係統的正常運行,防止“一通三防”重大事故的發生,根據公司、礦要求,特製訂本製度。
一、瓦斯監測係統的井下設施,實行區域管理。安設在采掘工作麵的瓦斯監測設施,由所在采掘隊負責管理;安設在各機電硐室的瓦斯監測設施,由機電設備硐室的所在隊負責管理;安設在主要進、回風巷及其它地點的瓦斯監測設施,由通防隊監測班負責管理。如果瓦斯監測設施發生損壞或丟失現象,由所在隊負責賠償部分或全部損失,發現一次處罰500元。
二、瓦斯監測係統安裝必須有礦總工程師審批的安裝審批單。監測設施安裝完畢後,由礦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及通防隊和使用隊的有關人員到現場共同驗收,確認監測係統設施齊全、完好後,交由使用隊負責管理。驗收移交後通防隊應詳細記錄備查。
三、瓦斯監測係統地麵井下部分均由通防隊負責安裝、調試校正、維修保養、撤遷工作及電纜的敷設回收。電纜敷設和儀器完好達到電氣設備的要求;電纜必須懸掛整齊,超長大於100米的電纜必須撤出運至地麵。未撤出或運至地麵發生丟失,追究監測人員的責任。
四、采掘工作麵瓦斯監測係統的安裝必須有設計或在“作業規程”中按《煤礦01manbetx 》的規定注明監測儀安設地點。
五、井下主機或分站應安設在便於人員觀察、調試、檢驗及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或硐室中,安設時應加墊支架,使其距底板不小於300mm或吊掛在巷道中。
  六、瓦斯傳感器應垂直懸掛,距頂板(頂梁)不得大於300mm,距巷道側壁不小於200mm。
  七、井下各設備之間應使用不延燃電纜連接。電纜的敷設、連接方式,必須符合《規程》有關規定。
  八、采掘工作麵必須實現瓦斯電閉鎖,當出現瓦斯超限時能夠立即切斷電源,必須在瓦斯濃度符合《規程》規定後,才準人工複電,嚴禁自動複電。
  九、監測儀在下井前必須進行調試、校正,完好後,並通電運行72小時無故障才準下井安裝投入運行。監測儀在井下連續運行12個月後,不論有無故障均必須運出地麵進行全麵檢查。每一采掘麵未到12個月結束時,全套儀器也必須運出地麵全麵檢查後,無故障才準下井使用。每台儀器必須有入井、出井台賬卡片和升井檢修記錄,並按儀器證號登記。否則,追究分管人員的責任。
  十、各種傳感器使用率不得低於70%,儀器井下合格率必須達100%。
  十一、通防隊監測班必須在采掘工作麵投產前安裝好瓦斯監測儀,並必須將信號傳輸至地麵中心站。如工作麵投產後信號還未傳輸至地麵中心站,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二、瓦斯監測斷電儀必須定期調試、校正。每7天必須對傳感器用空氣樣和標準氣體校正一次,每7天對斷電功能進行一次測試,並有記錄可查。保證傳感器數據準確。否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三、掘進工作麵探頭在放炮時由瓦斯檢查員負責將探頭移至安全位置。放炮完畢後再由瓦斯檢查員移至磧頭規定位置。如發現瓦檢員在放炮時未移探頭造成探頭損壞,追究瓦檢員的責任並賠償部分或全部損失。
  十四、瓦斯檢查員除完成檢查瓦斯的任務外,還應該檢查負責區域的監測設施是否完好。如發現有損壞、丟失情況時,要立即向通防隊彙報。檢查探頭位置是否符合規定,對不符合規定的探頭,要將其懸掛在規定位置。在檢查時,如發現監測探頭顯示數據和實測數據誤差過大,要及時向通防隊和通風調度彙報。
  十五、通風調度必須時刻注意地麵中心站瓦斯監測數據顯示是否正常及有無瓦斯超限,發現有斷線和瓦斯超限,應及時向通防隊值班隊幹彙報,再由通防隊立即安排監測工及時處理。
十六、瓦斯監測地麵中心站計算機嚴禁安裝遊戲,監控計算機嚴禁用來上網、打遊戲及用作與安全監控無關的其它工作。發現違反一次處罰200元。
十七、瓦斯監測地麵中心站計算機必須保持24小時與公司局域網相連,以便瓦斯監測數據能夠及時傳輸至公司服務器。

綦江縣藻渡煤礦有限公司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通風瓦斯專業會議製度
為了進一步搞好礦井“一通三防”工作,防止“一通三防”重大事故發生,保證礦井安全生產,根據公司和礦的要求,特製訂藻渡煤礦有限公司通風瓦斯專業會議製度。
1、每月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召開一次“一通三防”例會,對上月“一通三防”工作進行總結,布置當月“一通三防”工作計劃,研究解決“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形成“一通三防”例會會議紀要。
2、每月由礦長組織召開一次防突辦公會,對上月防突工作進行總結,布置當月防突工作計劃,研究解決防突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形成防突辦公會會議紀要。
3、每月由礦長組織召開一次防塵辦公會,對上月防塵工作進行總結,布置當月防塵工作計劃,研究解決防塵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形成防塵辦公會會議紀要。
4、安監部會同通風部每月組織一次爆破工的集中學習,學習技術規定、事故案例、上月存在問題及下月的整改措施。

綦江縣藻渡煤礦有限公司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巷道衝洗清掃製度

為了加強巷道衝洗清掃工作,防止因煤塵堆積引發煤塵自然事故和煤塵爆炸事故的發生,根據公司和礦的有關規定,特製訂藻渡煤礦有限公司巷道衝洗清掃製度。
一、主要進風巷每年由抽放隊刷白一次。
二、主要進、回風巷及主井運煤係統(主斜井、+100皮帶運輸巷)每月由抽放隊衝洗清掃一次。
三、各階段茅口巷、回風上山每旬由抽放隊衝洗清掃一次。
四、采煤工作麵運、回風巷每旬由所在采煤隊衝洗一次,每班必須由采煤隊將運、回風巷的浮煤清淨。
五、掘進工作麵每旬由所在掘進隊衝洗一次,每班必須由掘進隊將運、回風巷的浮煤清淨。

綦江縣藻渡煤礦有限公司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競賽辦法
礦井開采深度的增加,突出危險程度加大,防治煤與瓦斯突出是一項艱巨的工作,是我礦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為天,防突為先”的方針,加強防突管理,規範防突操作行為,杜絕違章,嚴格執行“四位一體”的綜合防突措施,確保我礦不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礦決定在2006年繼續開展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競賽,現將競賽辦法通知如下:
一、參賽單位:防突采掘隊
二、競賽考評、獎勵及處罰辦法
(一)實行動態檢查,季度考核評獎一次。各隊於季度最末月20日前進行自查自評,總結競賽期間所做的工作,自查自評和總結材料報通風部防突組。
(二)競賽周期內,凡是發生煤與瓦斯突出、超采超掘事故和有鬆礦委〔2006〕1號文中規定的嚴重違章行為中所列的違章放炮行為的采掘隊,取消評獎資格;凡是考評分在85分以上者,有獲獎資格。競賽按得分多少取名次,分別按如下標準獎勵:第一名1個隊,獎勵1200元;第二名1個隊,獎勵1000元;第三名2個隊,獎勵800元/隊,其它相關人員給予適當獎勵。
(三) 在競賽周期內,凡是考核分為70分及以上,低於80分的防突采掘隊,處罰500元;考核分為60及以上,低於70分的防突采掘隊,處罰1000元;低於60分的防突采掘隊,處罰1200元;罰款主要由隊幹承擔,其中書記、隊長和技術員承擔罰款總額的60%,其餘承擔40%。全年未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礦對有關人進行特別獎勵。
(四) 獎勵資金來源:獎勵資金從礦安全獎勵資金中列支。
三、競賽內容
(一)消滅煤與瓦斯突出,杜絕煤與瓦斯突出傷亡事故。在競賽周期內,凡是發生煤與瓦斯突出和超采超掘事故的隊,取消評獎資格。
(二)提高廣大職工防突意識
1.按照公司的要求,礦對生產部室管理人員和井下現場操作人員、防突隊管理人員、通風抽放隊管理人員和防突員進行《藻渡煤礦有限公司煤電公司防突實施細則》、防突知識的培訓和考試。培訓內容有:突出危害、突出機理、突出規律、采掘活動與突出的關係、突出預兆、“四位一體”防突規定、典型突出案例、自救互救、各級防突職責等。各隊必須認真組織開展此項工作,嚴格培訓考試,合格上崗。
2.防突措施貫徹要有考試成績及台帳可查。新投產的防突工作麵,施工隊必須認真組織職工和管理人員進行貫徹考試,合格上崗。除措施規定的內容外,必須培訓考試防突鑽孔的施工操作要求、突出預兆、各級防突職責的內容。
(三)建立防突施工的督查製度
1.礦建立防突預抽孔、防突頭麵局部防突鑽孔抽查製度,建立防突頭麵打防突鑽孔、放炮、割煤安全措施執行的抽查製度,做到督查有力、合法。
2.防突預抽鑽孔的驗孔率嚴格執行公司的規定。
3.每月對重點防突頭麵抽查防突鑽孔及安全措施執行情況不少於3次,其它防突頭麵抽查防突鑽孔及安全措施執行情況不少於1次。由通風部和安全監察部具體負責,其它部室配合。
4.建立專門的防突預抽孔驗孔記錄台帳,防突頭麵局部措施孔、安全措施抽查記錄台帳,由通風部和安全監察部負責。
(四)加強防突預抽工作
1.通風部根據采掘部署編製年、季、月防突預抽預處理計劃,並編製防突預處理掘進條帶、網格抽放動態圖,每月5日前報煤電公司。
2.深水平K1煤層突出危險區,必須采取穿層條帶或本層深孔預抽的有效的預處理措施。條帶預抽時間6個月以上,預抽率30%以上。回采必須采取穿層網格預抽或本層深孔預抽的有效的預處理措施,穿層網格預抽時間6個月以上,預抽率30%以上。
3.加強封孔工作,完善封孔工藝,實行嚴封閉,高負壓抽放,推行機械封孔,抽放負壓不低於8Kpa。
4.加強預抽效果評價,及時采取補救措施。按規定設置測流裝置,測定濃度和流量。單孔每月巡回測定濃度不少於1次。建立測流台帳、單孔濃度台帳。礦每月至少分析一次預抽情況,對抽放效果差的地點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建立分析處理記錄。由通風部和抽放隊負責。
5.堅持穿層網格預抽、回采本層深孔預抽分段(100~200m)評估預抽效果。石門揭煤、煤巷掘進、采麵回采,在編製防突措施前,提出預抽評估報告,由礦組織,公司與礦共同進行預抽評估。其它的預抽評估報告或報告單,由礦總工審定。
(五)防止現場失控
1.嚴禁超采超掘、誤穿突出煤層、無措施施工。
2.超前深孔預處理孔、穿層預抽孔、順層深孔預抽(排)孔未到位的空白帶,必須采取補救措施。
3.地質構造帶要采取強化防突措施。
4.屏障超標,必須進行追查處理,並采取補救措施。
5.防突員操作規範,不得弄虛作假,認真測定S、K1值,嚴格放線法布孔。報告單、打印單、原始記錄做到“三對口”。
6.嚴格執行瓦斯峰波預測突出規定。凡瓦斯峰波超標,必須查明原因,確屬正常工序超標,必須采取補充防突技術措施後,才準生產。
7.嚴禁不執行安全防護措施等違章指揮、聲音作業。
8.防突采掘頭麵嚴格執行調度彙報製度。做到:當班生產安排必須由施工隊值班隊幹向礦調彙報,要有記錄;采煤工作麵每割一刀煤,掘進工作麵每次放炮後,檢查軟分層厚度、地質構造、煤厚變化及瓦斯變化情況,跟班隊幹及時向礦調彙報,要有記錄;當班施工的防突鑽孔,防突員在現場必須向礦調彙報,內容有孔數、孔深、測定指標、打孔現象、工作麵瓦斯情況,超標或有現象的鑽孔的超標或現象發生的部位,要有記錄;當班采掘進度由現場跟班隊幹(或班長)向礦調和隊值班人員彙報,要有記錄。
9.為了防止超采超掘,礦調、通風部防突組、施工隊要建立防突頭麵動態記錄台帳。形成每循環井下動態施工牌板、施工隊、防突組、礦調對每個防突頭麵每班施工進尺、累計進尺、剩餘進尺的“四對口”。
(六)加強防突基礎管理
1.嚴格防突措施編製質量,按規定進行網上審批。防突措施必須要有突出危險性區域預測圖紙及文字說明;要有分段預抽效果評估資料。被保護層防突措施煤柱分布圖的平麵圖上要畫出煤柱法線和保護邊界線。
2.礦按規定召開防突辦公會。平衡防突所需的人、財、物;複審采掘工作麵的防突措施;研究防突科研工作;分析預抽防突措施等。
3.防突報告單、大樣圖按規定上報和審簽,同時按頭麵填繪防突動態電子圖文大樣圖。
4.建好防突參數考察台帳。
5.建好防突設備、防突儀器台帳。
6.防突預測儀及煤樣罐按規定校正檢查,建立台帳。
7.分頭分麵管理防突報告單、大樣圖、原始記錄本。
8.按科研計劃安排及時開展防突科研工作。
四、礦成立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競賽領導小組
組長:劉正海
副組長:劉福平、羅義春、陳朝華、陳東
成員:陳洪亮、張文國、趙能明、侯長華、周興勤、王凡偉、吳思洪、夏茂林。
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競賽辦公室設在通防科,由張文國負責承辦相關日常事務工作。
五、本競賽辦法從另行下文開始執行。

藻渡煤礦有限公司防突鑽具管理辦法

為了規範各防突隊防突專用材料管理,降低防突工程材料損耗,特製定藻渡煤礦有限公司防突工程專用材料使用管理辦法。
一、本辦法適用範圍
防突工程專用材料為各防突采掘隊實施防突工程所使用的防突鑽杆(Ф42mm和Ф70mm的螺旋鑽杆)和防突鑽機(2.2KW、1.5KW防突強力電鑽和7.5kw的岩石電鑽以及與其配套的架子、跑道)。
二、防突工程專用材料的計劃和領用:
1.每月25號前,各防突采掘隊隊長或技術員向通風部上報防突工程專用材料計劃,然後由礦通風部將各隊計劃彙總,交由礦供應部采購,到貨後移交通風部,由通風部保管在生產部庫房,並建立台帳進行管理。
2.每月初,各防突采掘隊隊長根據本隊本月將要實施的防突工程,計劃全月所需的防突工程專用材料,然後由使用隊人員持領料單(標明使用地點,並經隊長簽字同意),到通風部領取。通風部建立防突工程專用材料領用台帳,並作好記錄備查。
3.各防突采掘隊,在新領用防突工程專用材料時,必須同時將損壞或報廢的防突工程專用材料移交給通風部,損壞的材料類別、數量,必須經所在隊隊長簽字確認。
三、防突工程材料使用管理規定:
1.所有防突工程專用材料隻能用作施工防突工程時使用,嚴禁挪作它用,如因挪作它用而致使防突工程專用材料損壞,必須按價賠償。
2.防突鑽杆必須隨時保持完好,磨損、變形嚴重的鑽杆一律停止使用。在使用過程中,嚴禁采用不規範的方法對防突鑽杆進行敲打,如因此而造成鑽杆損壞,必須按價賠償。
3.防突鑽杆在施工防突鑽孔的過程中,因客觀原因造成鑽杆被卡在鑽孔內無法取出,在新領用進行補充的同時,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說明被卡鑽杆的種類、數量和使用地點,並經隊長簽字確認。所提供的情況必須真實、可靠。如人為提供虛假數據,一經查實,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其處罰金額是所提供的材料金額的兩倍。
4.防突電鑽由使用隊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在使用過程中嚴禁超負荷運行。在因煤層硬而鑽進困難時,嚴禁施工人員用腳或風錘強行推進防突電鑽。在使用過程中,施工人員和現場防突員應隨時注意觀察防突電鑽電機外殼的發熱情況,發現防突電鑽外殼過熱時,必須停止旋轉,待防突電鑽外殼溫度降低後,方可繼續施工。若防突鑽機因施工人員強行推進超負荷運行而損壞時,必須由使用單位進行賠償(賠償金額:1.5KW強力電鑽全額賠償;2.2KW的強力電鑽賠償30%),並同時對當班使用人員處以100元/人的罰款。
5.防突電鑽使用後施工隊電工必須經常檢查其完好情況,並放置在幹燥無淋水的地點,嚴禁鑽機進水,如因鑽機淋水而致使鑽機損壞,所在隊必須賠償(賠償金額:1.5KW強力電鑽全額賠償;2.2KW的強力電鑽賠償30%),並同時對所在隊電工和跟班隊幹處以100元/人的罰款。
6.其它臨時施工防突工程的采掘隊,在防突工程完工後,必須及時將所領用的防突工程專用材料交還通風部。否則,處罰施工隊隊長100元。
7.因施工地點的改變,施工隊在轉運防突專用材料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野蠻裝運。
8.所有防突鑽機(包括2.2KW、1.5KW防突電鑽和7.5kw的岩石電鑽)的損壞情況,由礦機運部負責鑒定其損壞原因。損壞鑽機的修理,由機運部負責及時安排安修隊修理,修好後移交通風部,由通風部存入庫房,並建立台帳。

綦江縣藻渡煤礦有限公司

綦江縣藻渡煤礦利用瓦斯燃燒安全防範措施

為了安全可靠有效地利用瓦斯燃燒,特製定下列安全防範措施:
瓦斯泵房輸出作為燃燒之用的瓦斯源,輸出的瓦斯濃度必須≥30%,低於30%時隻能排空。
輸出管道的各處閘門隻能由專人調整控製,非專業人員嚴禁擅自開關。
利用瓦斯燃燒的空間地點必須保證通風良好,嚴禁存在有瓦斯積聚現象發生;否則嚴禁利用瓦斯燃燒。
點燃瓦斯前,必須先檢查瓦斯燃燒的空間地點通風是否良好,瓦斯管道閘門和燃燒火頭是否能正常使用;若瓦斯管道閘門和燃燒火頭不能正常使用時,嚴禁點火利用瓦斯;隻有在瓦斯管道閘門和燃燒火頭能正常使用時,才能初步打開閘門點燃瓦斯,然後逐漸調節進氣閥門,達到最佳燃燒火焰。
瓦斯不用時必須關嚴閘門,防止瓦斯泄漏;若發現管道有瓦斯泄漏時,必須及時打開門窗和彙報調度室,采取有效措施安排專業人員進行處理。
若瓦斯管道因其它原因需要燒焊時,必須製定專門的安全措施,經礦技術負責人審批後方能實施,否則嚴禁施工。
機電負責人彙同安全部門每月必須定期對地麵瓦斯管道進行嚴格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必須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當瓦斯用量不足時,要調節好使用時間,合理地避開使用高峰時間。
各用戶的燃燒器具必須由總務科進行統一規定管理,對查出不合格的燃燒器具,必須立即進行收繳處理。
上述未盡事宜,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礦的有關規定執行。


綦江縣藻渡煤礦有限公司

綦江縣藻渡煤礦鑽孔測定驗收管理製度

通防隊打鑽班組製作4分的鍍鋅管30根×2米/根,共60米,采用直接頭連接測定鑽孔深度。
打鑽班組在施工地點,根據施工鑽孔深度備足驗孔管的長度,加強驗孔管的清理保管。
通防隊幹負責鑽孔施工深度的監督管理。
區域隊(采、掘各隊)當班帶班隊幹負責鑽孔深度的測定驗收,在現場牌板的驗孔欄上簽名,並建立健全驗孔台帳記錄。
通安科督促抽查鑽孔的深度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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