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監測監控係統技術資料管理製度
作者:佚名
2011-09-24 21:33
來源:本站原創
瓦斯監測監控係統技術資料管理製度
一、安全監控係統操作人員必須經省、市煤炭信息係統中心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不可隨意改變操作係統,防止文件的刪除或丟失,保證瓦斯監控軟件的正常運行。
二、礦井安全監控係統地麵中心機房必須每天24小時值班。
三、值班人員必須認真監視終端機所顯示的各信息,詳細記錄係統各部分的運行狀態,負責傳輸監測數據和上傳各類報表和圖紙,並負責打印監測日報表。
四、值班人員每天8點前必須將前日監測報表報礦長和技術負責人審簽。
五、監控係統值班人員瓦斯超限報警、無數據及瓦斯曲線不正常時必須立即通知礦調度室,由煤礦值班領導負責組織隱患的排查。
六、監控係統值班人員必須及時將領導幹部下井情況、安監人員檢查情況及時錄入微機。
七、每月1、10、20日,值班人員要把礦井圖紙或圖層及時更新。
八、每月1、10、20日前,值班人員要把井下采掘麵情況、通風係統、通風設施、設備參數及風量等數據及時錄入微機。
九、監控人員要對運行信息定期備份。
十、監控係統值班人員要對監控係統的運行安全、傳輸數據的真實準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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