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通風機恢複通風的安全技術措施
因主要通風機缺相兩台風機電機被燒,造成井下全麵停風,現已停止井下全麵的送電,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一百四十條規定,礦井必須因停電和檢修主要通風機而停產,恢複通風前必須保證礦井通風安全,特製定本措施。
1、主要通風機安裝後。礦長、工程師親自到現場指揮主要通風機的啟動工作。在啟動前必須對主要通風機周圍20m內進行檢查無任何雜物、人員和火源方可下達啟動命令。
2、主要通風機啟動時,機電礦長、隊長必須在配電房觀察所有儀器、儀表是否正常,發現有異常立即停止,待檢查後再次啟動。
3、主要通風機正常運轉30min後,工程師、礦長安排安全員、通風隊長、瓦檢員、測風員對主、副井從外向內進行檢測。
4、首先由測風員對主、副井風量進行測量,如有變化,立即彙報工程師,查明原因。安全員對進風巷道進行檢查,瓦檢員必須檢查清楚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通風隊長對通風設施進行檢查並每人配置甲烷檢測儀各一台,四人一起進行檢查。
5、檢查所有正常後(總回風巷瓦斯在0.75%以下,通風設施完好,風量正常),彙報工程師和礦長。準備掘進巷排放瓦斯工作。在排放瓦斯之前必須遵照下列要求進行操作。
(1)、恢複局部通風機必須首先檢查局部通風機和所有電器設備20m內瓦斯濃度在0.5%和二氧化碳1.0%以下方可啟動。
(2)、停風區(掘進巷)中瓦斯濃度超過1%或二氧化碳超過1.5%,最高瓦斯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3%時,必須采取逐段控製風流排放。
(3)、在排放過程中,排出的瓦斯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都不得超過二氧化碳濃度都不得超過1.5%,排放完成後,通風的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和二氧化碳濃度都不得超過1.5%時,方可恢複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內電氣設備的供電。
6、井下所有硐室、水泵房、采麵的瓦斯濃度分別在0.5%、1%和二氧化碳濃度二氧化碳濃度都不得超過1.0%、1.5%以下時,方可供電。
7、本措施經會審後,聯同會審意見組織相關人員貫徹學習後,方可執行。
8、本措施有不盡之處,嚴格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相關規定執行。
永發煤礦
201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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