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礦有限公司排放瓦斯安全技術措施
編製人:
審 核:
通風科:
機電科:
安檢科:
調度室:
總工程師:
通風區
年 月 日
一、估算排放瓦斯量和最小供風量,驗算排放時間:
1、排放瓦斯量:
QCH4=l·s·c+q·t
其中l——積聚瓦斯巷道長度 (米)
s——積聚瓦斯巷道平均斷麵 (平方米)
c——巷道中積聚瓦斯平均濃度 %
q——巷道中絕對瓦斯湧出量 立方米/分鍾
t——預定排放瓦斯時間 分鍾
QCH4=l·s·c+q·t
=
=
2、排放瓦斯所需的最小風量:
Qmin=99.2QCH4/0.8
=
3、驗算排放時間:
T=Qmin/Q局
式中:Q局——排放瓦斯過程中局扇的平均供風量,一般取局扇正常供風量 (立方米/分)的60~80%。
T=Qmin/Q局=
故暫定排放時間為 分鍾。
二、排放瓦斯的方法:
1、整段排放法:在局扇後與盲巷之間解開風筒接頭進行錯口,通過控製錯口的大小,控製向獨頭巷道中送入風量。
2、逐節分段排放法:
(1)如果巷道中原有風筒,應先由救護隊員攜帶氧氣呼吸器進入巷道中將原有風筒分段拆開,在每個分段起點把前後兩節風筒接口錯開,在局扇排風側新鮮風流中掐斷風筒,接上風筒三岔,並在三岔旁側係上繩子,保證既能收緊又能放鬆,通過繩子的收緊和放鬆控製向巷道中送入風量。接著由救護隊員先用風筒吹散前方一段巷中的瓦斯後,前後風筒錯口逐漸排放瓦斯,逐節接好風筒。
(2)如果在瓦斯積聚區內無風筒,先在巷道外口新鮮風流側接上風筒三岔,並在三岔旁側上係上繩子,保證既能收緊又能放鬆;接著由救護隊員先用風筒吹散前方一段巷道中的瓦斯後,向前拉一節風筒,前後風筒錯口逐節排放,逐節接好風筒。
三、排放瓦斯的技術措施:
1、排放瓦斯時首先必須檢查局扇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米範圍內瓦斯濃度,隻有在瓦斯濃度不大於0.5%時,方可人工開動局扇,開始排放瓦斯。
2、排放瓦斯時采取限製向巷道的送入風量,嚴禁“一風吹”,並限製向巷道中送入風量,可通過控製三岔上繩子的收緊和放鬆及風筒接頭錯口大小或折轉風筒出風口不使其正對前方的措施來進行。
3、控製風量必須保證獨頭巷道回風流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0.8%。
4、控製排放瓦斯風筒出口段,使其在不同斷麵上由外向裏逐漸排放,在同一斷麵上要自下而上全斷麵排放瓦斯。
5、排放完瓦斯後,經瓦檢員,救護隊員,現場負責人共同檢查,證實整個巷道內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0.8%,CO2濃度不超過1.5%,並且穩定30分鍾後瓦斯濃度無變化,方可恢複正常通風。
四、安全措施:
1、排放瓦斯前,應先由瓦檢員檢查巷道口瓦斯濃度(進入深度不能超過6米),查明具體情況後再開始組織排放。
2、排放瓦斯時,應設專人檢查獨頭巷道回風流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沼氣和CO2濃度,並在此處懸便攜式報警儀,報警點定為0.8%。
3、嚴禁局扇發生循環風。
4、排放瓦斯時,瓦斯風流流經的回風係統內,事先必須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1)停電範圍:
(2)撤人範圍:
5、凡是通往瓦斯回風流的地點,必須設置警戒,嚴禁與排放瓦斯無關的人員進入到排放區域內。警戒人員要認真負責,不得擅自離崗和睡覺。結合此次排放瓦斯的具體情況,共設置 個警戒。
警戒位置:
6、停送電工作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同時要在變電所和配電點兩處同時切斷電源,並設警示牌和設專人看管。
7、參加排放瓦斯人員不得隨意敲打礦燈或拆開礦燈等。
8、獨頭巷道恢複正常通風後,必須由施工單位的電工和機電區人員對回風流中瓦斯流經係統內的電氣設備進行一次全麵防爆檢查,確定無誤後,方可恢複電氣設備的供電。
9、未盡事宜,按《01manbetx
》及有關規定執行。
五、參加排放人員組成及職責:
1、通風隊隊長1人,隊長負責現場指揮和協調;瓦檢員2人,瓦檢員負責風機開啟及混合處氣體檢查。
2、安檢科1人,負責現場監督檢查,落實措施,措施不落實,不準排放瓦斯。
3、機電區1人,負責現場安排專人停送電。
4、施工單位隊長1人,負責警戒人員的分配,警戒人員 人,按本措施規定地點進行警戒,施工單位電工1人,負責本隊範圍內的停送電及恢複供電前的電器設備防爆檢查。
5、總工負責貫徹審批後的排放瓦斯措施,並在調度室指揮。
6、通風區負責召集人員。
7、排放瓦斯時間及人員運送由調度室主任負責,監測隊派一人現場調校監測探頭。
六、參加排放瓦斯人員按照分工進行簽名,通風隊保存措施備查。
1、現場負責人:通風隊隊長
2、瓦檢員〈2人〉:
3、安檢科〈1人〉:
4、機電區〈1人〉:
5、施工單位:
隊長〈1人〉:
電工〈1人〉:
警戒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