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生產單位采礦技術人員管理製度
版 號:A/A1
擬製部門:生產指揮控製中心
審 核 人:魏 炳
批 準 人:呂向東
2009年1月發布 2009年1月1日實施
受控狀態:受控 發放編號:2009-36
2009年,針對基層生產單位采礦工藝技術管理的薄弱環節,執行采礦技術人員雙向管理製度,即樺樹溝作業區、黑溝作業區、運選作業區、火工作業區和工程一、二、三隊主要生產單位設置專職采礦技術員,技術員由生產單位和生產指揮控製中心雙向管理,以便於工藝技術標準的實施,采礦技術、質量、測量信息的反饋,臨時技術措施的製定落實,進一步理順技術質量與生產的關係,促進技術經濟指標的穩定和提高。
基層單位專職采礦技術人員及其設置
1.1專職采礦技術人員為主要生產單位樺樹溝作業區、黑溝作業區、運選作業區、火工作業區、工程一隊、二隊和三隊的采礦技術員。
1.2樺樹溝作業區、黑溝作業區采礦技術員必須設置2人以上,負責本單位采礦技術、質量、測量和地質及其管理工作。
1.3工程一、二、三隊采礦技術員必須設置1 人以上,並由具有相關專業技術知識或生產經驗的人員擔任,負責采礦技術、質量、測量和地質及其管理工作,保證技術綜合素質的相對過硬。
1.4運選作業區、火工作業區各設置專職技術人員1名,分別負責運選工序和炸藥生產工序的技術質量管理工作。
1.5各生產單位專職采礦技術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
基層單位采礦技術人員的管理
2.1專職技術人員在人事上由所在生產單位管理,在采礦工藝技術上主要由生產指揮控製中心管理。
2.2專職采礦技術人員除完成所在生產單位日常工作外,在采礦技術管理上主要由生產指揮控製中心統一管理,實行月考評、月兌現。
3. 生產指揮控製中心的管理職責
3.1根據公司生產計劃,編製礦山技術質量工作計劃,製訂相關管理製度和措施。
3.2負責基層生產單位技術人員技術質量工作的監督與考核。
3.3定期組織召開技術質量例會,總結技術質量工作,安排技術質量工作重點和措施。
3.4監督基層生產單位技術人員落實技術質量計劃。
3.5監督技術人員落實技術管理製度及措施。
3.6協調技術創新項目工作,監督項目技術人員完成項目計劃及目標。
4.基層采礦技術人員的職責
4.1結合公司礦山技術質量管理製度及要求,製訂、修改、完善本單位技術質量管理製度。
4.2針對本單位各項技術質量指標,製訂切實可行的技術質量管理措施和預防措施。
4.3認真落實當月生產指揮控製中心安排的技術質量措施,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4.4嚴格采場技術管理中的“平行退采”、“難易兼采”工藝技術措施,杜絕不合理回采造成的礦石非正常損失。
4.5勤於現場,檢查、03manbetx
、監督爆破質量,確保每排深孔、每次穿孔爆破的爆破質量,減少推排,杜絕懸頂和根底現象。
4.6嚴格按質量計劃組織生產,實現高品位與低品位、低品位與高品位的合理配礦,達到采出礦石質量的均衡與穩定。
4.7每月30日前完成采礦、采準和深孔推進線的上圖工作,以便合理指導生產。
4.8每月30日前提交當月技術質量工作總結。
4.9妥善保存技術設計資料,技術質量基礎統計台帳及相關資料。
4.10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鞏固和擴大技術攻關成果,積極組織本單位的合理化建議活動。
4.11定期組織進行技術質量培訓工作,不斷提高本單位職工技術質量素質。
5.基層生產單位采礦技術人員的考核
5.1技術、產品質量、工程質量、工序質量管理製度不完善,考核技術人員5分/項。
5.2針對本單位技術質量存在的問題沒有及時製定技術質量管理措施和預防措施,考核技術人員5分,措施製定不合理,考核技術人員3分/項。
5.3技術質量措施落實執行不到位,考核技術人員5分/次。
5.4不按采場技術管理中的“平行退采”、“難易兼采”工藝技術標準回采礦石,造成礦石的非正常損失,執行采場技術管理辦法中的考核條款。
5.5爆破質量檢查、03manbetx
和監督不到位,考核技術人員3分/次。
5.6不按質量計劃組織生產,造成采出礦石質量和輸出礦石質量波動時,執行產品質量管理相關考核條款。
5.7按時完不成推進線的上圖工作,考核技術人員2分/次。
5.8未按時提交當月技術質量工作總結,考核技術人員5分/人,技術質量工作總結數據有誤、內容不符實際,考核技術人員3分/人。
5.9技術質量基礎資料保管不善,造成資料丟失的,考核技術人員3分/項。
5.10未積極推廣技術攻關成果,組織合理化建議活動,考核技術人員2/人。
5.11不定期組織進行技術質量培訓,考核技術人員3分/人。
5.12炸藥質量發生波動影響掘進和回采生產,考核火工作業區技術
人員5分/次。
5.13技術質量指標未完成計劃,按相關管理辦法進行考核。
5.14不參加技術質量例會,每次考核技術人員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