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與職責
一 目的
為了保證軌道上山的安全施工,確保在施工期間職工不受到傷害,實現安全健康的目的,特製定本作業規程。
二 適用範圍
本作業規程僅適用於軌道上山正常掘進,若遇地質構造或其它變化時,可根據實際情況編製補充措施。
三 職責
3.1 施工隊長對本巷道的施工負有領導責任,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並對本措施執行落實負有監督管理責任,且參與本措施的編製和修改。
3.2 副隊長負責協助隊長檢查監督各組措施落實情況,搞好本巷道的工程質量達標工作。
3.3 施工隊技術員負責對本作業規程進行編製、校正和貫徹、培訓學習,協助隊長搞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3.4 機電隊長負責本巷道所有電氣設備的完好檢查工作,確保無失爆,設備的安裝符合《規程》有關要求。
3.5 其他科室各自負責本單位所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施工單位落實各項措施、製度。
河南地方煤炭集團洛陽叁偉煤業有限公司
軌道上山掘進工作麵作業規程
第一章 工程概況
為了保證技改工程順利進行,按設計標準,在主井西巷60m處開口,設計軌道上山掘進工作麵(改造全岩巷道主井西繞巷40m、軌道上山下段20m,軌道上山上段掘進160m),為確保施工安全,加快掘進進度和保證工程質量,特製訂軌道上山掘進工作麵作業規程。
一、巷道名稱、位置與地表的關係
本《作業規程》掘進的巷道為一采區軌道上山,軌道上山掘進工作麵位於主井南部,以方位180°向前掘進,巷道標高+250—+315m之間,對應地表位置為平地、農田,無村莊。
二、目的及用途
目的:與一采區軌道上山構成通風係統,形成11011采煤工作麵。
用途:軌道上山掘進工作麵竣工後,主要擔負11011采煤工作麵的回風、行人、運料任務。
三、巷道設計參數
軌道上山下段及主井西繞巷車場共計60m全岩巷道巷道改造;軌道上山上段設計半煤岩巷、破底板掘進,掘進長度160m,方位180°,坡度16—19°。
四、預計開工、竣工時間
本工作麵自2011年 月 日開工,預計工期2個月。
五、巷道規格
軌道上山下段及主井西繞巷車場60m全岩巷道巷道設計為半圓拱錨噴支護,巷道下寬3.2m,中高3 m,淨斷麵8.5㎡;淨斷麵軌道上山上段掘進巷道采用半圓拱#29U型鋼支護,巷道下寬3.2m,拱基線處寬3 m,中高3 m,淨斷麵8.2㎡。(見巷道斷麵圖)
巷道相對位置及地質情況
第一節 巷道相對位置
該軌道上山巷道地麵相對位置位於我礦工業廣場西南60m處,地麵標高+400~+410m。
該巷道井下位置位於我礦井田西南,東為軌道上山,東、北均為實體煤層,南部有采空區。
第二節 岩層賦存情況
該掘進工作麵所處二1煤層及底板中 ,傾角16—19°,煤岩層賦存較穩定。
第三節 水文地質情況
1、根據主、副井東西大巷掘進岩石揭露情況分析,該工作麵水文地質簡單,湧水量不大,預計正常湧水量2—4m³/h,最大湧水量6—8 m³/h。
2、根據水文地質資料和鄰近采掘情況,L7灰岩岩溶裂隙不太發育,富水較弱,岩層無大量湧水。
3、老空水:該工作麵周圍無老空、老窯存在,但也不可忽視,要求在掘進過程中,必須嚴格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探放水原則,切實做好探放水工作。
第四節 煤層瓦斯湧出量、瓦斯等級、發火期、煤塵爆炸指數
根據礦井瓦斯等級鑒定結果,該井田為低沼礦井,據開采情況表明相對瓦斯湧出量 0.554 m3/t,絕對瓦斯湧出量0.0385 m3/min;該礦所采二1煤層的測定結果為:火焰長度為0mm,抑製煤塵爆炸最低岩粉摻量為0%,煤塵無爆炸危險性,屬Ⅲ類不易自燃煤層。(見煤層綜合柱狀圖)
第五節 地 質 構 造
根據資料和實地揭露觀測,該區域內無大的斷層存在,但局部煤層厚度不均勻。
第三章 巷道布置及支護說明
第一節 巷 道 布 置
該巷道由主井西大巷60m處開口,巷道開口坐標:x:3824480,y:38400186,高程:z:250.2m,設計方位180°,設計坡度 16——19°,計劃掘進160m。(見附圖Ⅰ)
第二節 支 護 設 計
一、巷道斷麵
軌道上山下段及主井西繞巷車場60m全岩巷道巷道改造為半圓拱錨噴支護,巷道下寬3.2m,中高3 m,淨斷麵8.5㎡;軌道上山上段掘進巷道采用半圓拱#29U型鋼支護,巷道下寬3.2m,拱基線處寬3 m,中高3 m,淨斷麵8.2㎡;巷道東幫設計水溝,水溝緊貼幫壁,水溝規格為:300mm×250mm,水溝上口用蓋板蓋嚴,水溝外側砌築台階,台階規格為:長×寬×高=600mm×330mm×210mm,台階表麵用砂漿抹平,要求平整、美觀。
軌道上山掘進工作麵每掘40m,必須在行人側掘一個躲避硐室,躲避硐室下寬1.2m,中高1.8m,深2m,采用半圓拱錨噴支護。
軌道上山掘進100m後,在距工作麵迎頭50m處,安裝一組隔爆水棚,水棚長度20m,共設計20棚,每棚掛3個水袋,每個水袋容水量30L,共計容水量1800L,符合規定要求。
二、支護方式
(一)臨時支護
1、全岩巷道用錨噴支護時,采用速噴作臨時支護,速噴厚度30㎜~50㎜,初凝20分鍾後方可繼續作業。
2、半煤岩巷用U型鋼支護時,臨時支護采用釺川或釺板從迎頭第二架與第一架之間穿出前探挑頂、護頂;臨時支護不得妨礙U 型鋼支護架設。
(二)永久支護
1、全岩巷道采用錨噴支護方式,周邊布置10根錨杆,排間距為800mm×800mm錨固方式均為加長錨,噴漿厚度不小於50mm。
2、半煤岩巷采用#29U型鋼、噴漿聯合支護,川杆、金屬網背幫頂,U型鋼淨棚距400㎜,川杆小頭直徑不小60㎜,金屬網采用¢4㎜冷拔絲方格網,規格:60㎜×60㎜,網裏邊用坑木、稍子充填,確保幫頂背實背牢;金屬網表麵進行噴漿,噴漿厚度50㎜。
(三)工程質量規定
1、錨噴支護
(1)巷道淨寬、淨高允許誤差: 0——+100mm;
(2)錨杆安裝牢固,托板緊貼壁麵,不鬆動,錨杆預緊力不小於300N·m,錨杆構件完好。
(3)錨固力:≮80KN/根;
(4)間排距:±100mm為合格;
(5)金屬網施工質量:網與網之間每隔100mm用12#鐵絲扭結一處,連接點要均勻布置;
(6)錨杆角度:與岩層夾角≥75度為合格;
(7)錨杆外露長度:30——50mm為合格;
(8)巷道噴漿後,要求光滑、平整,嚴禁出現“穿裙”現象。
(9)初噴厚度30~50mm,複噴厚度50mm,複噴時必須拉線噴漿,在拱頂、拱肩、拱基處拉線不少於5條,巷道成形光滑無急角、無出根傘簷。
(10)噴漿後,噴層表麵必須連續灑水養護7天,7天內,每班至少灑水一次,7天以後,每天至少灑水一次,並持續養護時間不低於28天。
2、U型鋼支護
(1)淨棚距400mm,允許誤差±50mm。
(2)川杆間距300mm,允許誤差±30mm。
(3)金屬網之間搭接不小於100mm。
(4)卡纜牢固可靠,拉杆齊全。
(5)嚴格按中腰線施工,中線允許誤差±50mm;腰線允許誤差+50mm。
(6)U型鋼棚一定要應山有力,每6—8°應山角為1°,應山角允許誤差+0.5°,不得退山。
第三節 支 護 工 藝
一、支護材料:
1、錨杆及錨固劑:錨杆為φ×L=18×1800mm金屬全螺紋鋼高強度錨杆;每根錨杆均用2卷樹脂錨固劑固定,錨固長度不少於700mm,錨杆外露長度為30~50mm;樹脂藥卷,規格φ×L=28×350mm;平托盤及異形托盤,錨杆均使用配套標準螺母緊固,錨固劑型號為MSZ2535,每根錨杆錨固力不小於80KN。
2、U型鋼:采用#29 U型鋼,腿長2m,拱高1.5m,每棚3道金屬拉杆、3套卡纜。
3、金屬網:
(1)錨噴支護使用的金屬網用直徑不小於6mm的鋼筋製作經緯網,網的規格為長×寬=2000×1000mm,網格規格為長×寬=100×100mm,相鄰兩塊網之間要用12#鐵絲連接,連接點要均勻布置,間距100mm。
(2)U型鋼支護使用的金屬網用直徑為4mm的冷拔絲製作經緯網,網的規格為長×寬=1000 mm×800mm,網格為長×寬=60×60mm。
4、川杆:每棚使用24根川杆,兩幫各6根,拱上12根,川杆直徑不小於60 mm,長度800 mm,間距300 mm。
5、噴射混凝土必須使用標號不低於425#水泥,過期失效的嚴禁使用,砂為純淨的河砂,下井前要過篩,顆粒粗細均勻,含泥量按重量計算不大於3%;石子粒直徑小於20mm,將粒徑大於15mm的石子控製在20%以下,石子過篩,並用水衝洗幹淨。
二、錨杆安裝工藝
1、打錨杆眼
打眼前,首先按照中、腰線嚴格檢查巷道斷麵規格,不符合作業規程要求時必須先進行處理;打眼前要先敲幫問頂,仔細檢查頂幫圍岩情況,及時處理活矸、危岩,確認安全後、方可開始工作,錨杆眼的位置要準確,眼位誤差不得超過100mm,眼向誤差不得大於15度;錨杆眼深度應比錨杆長度深100mm,錨杆眼打好後,應將眼內的岩渣、積水清理幹淨;打眼時,必須在臨時支護的掩護下操作,打眼的順序,應先頂後幫的順序依次進行。
2、安裝錨杆
安裝前,應將眼孔內的積水、岩粉用壓風吹掃幹淨,吹掃時,操作人員應站在孔口一側,眼孔方向不得有人,把2卷樹脂錨固劑送入眼底,再把錨杆插入錨杆眼內,使錨杆頂住樹脂錨固劑,外端頭套上專用工具,用氣動鑽卡住專用工具,開動氣動鑽,使氣動鑽帶動錨杆旋轉並將錨杆旋入樹脂錨固劑,對錨固劑進行攪拌,直至錨杆達到設計深度,方可撤去氣動鑽,攪拌旋轉時間大於40秒後,卸下螺帽,上好托盤,擰上螺帽,12分鍾之後,擰緊螺帽給錨杆施加一定預緊力,擰緊力矩不小於300N•M。
三、噴射混凝土
1、準備工作
(1)檢查金屬網鋪設是否符合設計要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清理噴射現場的矸石雜物,接好風、水管路,輸料管路要平直不得有急彎,接頭要嚴密,不得漏風,嚴禁將非抗靜電的塑料管做輸料管使用。
(3)檢查噴漿機是否完好,並送電空載試運轉,緊固好磨擦板,不得出現漏風現象。
(4)噴射前必須用高壓水衝洗巷道幫頂。
(5)噴射人員必須佩戴齊全有效的勞保用品。
2、噴射混凝土的工藝要求
噴射順序為:先牆後拱,從牆基開始自下而上進行,噴槍頭與受噴麵應盡量保持垂直;噴槍頭與受噴麵的垂直距離以0.5~0.6m為宜;人工拌料時采用潮拌料,水泥、砂和石子必須混合均勻;噴射時,噴漿機的供風壓力在0.1MPa左右,水壓應比風壓略高一些,加水量憑射手的經驗加以控製,最合適的水灰比是0.4~0.5之間;噴射過程中應根據出料量的變化,及時調整供水量,保證水灰比適當,要使噴射的濕混凝土無幹斑,無流淌,粘著力強,回彈料少。
3、噴射工作
噴射工作開始前,應首先在噴射地點鋪上舊皮帶,以便收集回彈料;開機時必須先供水,後開風,再開機,最後上料;噴射工作開始後,嚴禁將噴射槍頭對準人員,噴射中突然發生堵塞故障時,噴射手應緊握噴頭並將噴口朝下;一次噴射完畢,應立即收集回彈物,並將當班拌料用完;停機時,要先停料,後停機,再關水,最後停風;當班噴射工作結束後,必須卸開噴頭,清理水環和噴漿機內外部所有灰漿或材料;噴射工作結束後,噴層必須連續灑水養護28天以上,7天以內每班灑水1次,7天以後每天灑水1次。
4、噴射質量
噴射前必須清洗巷道幫頂,清理浮矸,噴射混凝土要噴射均勻,無裂隙,無“穿裙,赤腳”現象。
第四章 施工工藝
第一節 施 工 方 法
半煤岩巷采用手鎬落煤、風鎬破底掘進;全岩巷道采用爆破作業施工。
第二節 鑿 岩 方 式
1、軌道上山掘進工作麵設計為半煤岩巷道,底板為碳質、砂質泥岩,施工中用風鎬破底;若遇堅硬岩層或全岩巷道,風鎬施工有困難時,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方可采取爆破作業。
2、風鎬、風鑽的風源來自地麵壓風機房,4L—20/8型壓風機2台,通過4寸及2寸管路輸送到工作麵。
第三節 爆 破 作 業
掘進過程中,遇堅硬岩層或全岩巷道用風鎬施工有困難時,經礦總工程師批準,方可采取爆破作業方式,半煤岩巷采用局部爆破(炮眼根據實際情況布置),全岩巷道采用光麵爆破(見炮眼布置圖),掏槽眼布置方式采用楔形掏槽;炸藥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Ⅱ級的煤礦許用炸藥,雷管采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起爆使用MFB—100型防爆發爆器起爆,電雷管最後一段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聯線方式為串聯。
爆 破 說 明 書
眼號
眼名 眼深/m 裝 藥 量
起爆順序
聯線
方式
裝藥
結構
單 孔 小 計
卷數/個 質量/kg 卷數/個 質量/kg
1 空眼 2.3
串
聯
連續反向裝藥
2-5 掏槽眼 2.3 7 1.05 28 4.2 Ⅰ
6-11 一圈輔助眼 2.2 5 0.75 35 4.50 Ⅱ
12-22 二圈輔助眼 2.2 5 0.75 55 8.25 Ⅲ
31、32
44、45 幫眼 2.2 2 0.30 8 1.20 Ⅳ
33-43 頂部眼 2.2 2 0.30 22 3.30 Ⅴ
23-30 底眼 2.2 5 0.75 40 6.0 Ⅵ
第四節 裝 載 與 運 輸
一、裝岩方式
采用耙鬥裝載機裝岩,耙裝時耙裝機附近除耙裝機司機以處嚴禁有人,耙裝必須使用可靠的雙向輔助導向輪並有可靠的照明。
耙裝機的固定措施:
1、耙裝機的固定措施:耙裝機到位後,除用四副卡軌器固定耙裝機外,必須在軌道上安設四副可靠的阻車器,卸料槽用兩根撐腿支設,同時在耙裝機的後輪以上1m左右、在兩股軌道的外側分別在底板打入錨杆,有效深度不少於1.5m,,用雙股6分鋼絲繩,不少於兩個繩卡將耙裝機底盤固定牢固。
2、使用耙裝機耙裝時,必須在耙裝機機身上方裝岩槽上兩側安設封閉式擋繩欄杆,高度不低於0.3m,固定牢固,以防止耙鬥出槽,耙裝機距迎頭最大距離為40m,最小距離為6m。
二、運輸方式
掘進工作麵耙鬥裝載機裝礦車——軌道上山——主井——地麵。
第五節 管 線 敷 設
在掘進施工中,所敷設的電纜、供水、供風和排水管路、風筒等均應按斷麵圖中規定的位置吊掛牢固整齊,電纜、供水、供風、排水管路、風筒和軌道必須隨工作麵掘進及時前移。
1、風水管路接頭要嚴密,不得漏風、漏水。
2、供風、供水使用2寸鐵管,距工作麵40m範圍內使用直徑Ф25mm的液壓管。
第六節 設 備 及 工 具 配 備
設備及工具配備情況詳見下表
設備及工具配備情況表
序號 設備工具名稱 型號 單位 數量 備注
1 局部通風 YBT52-2/11 台 2 1用1備
2 風鎬 G10 台 3 備用1台
3 風鑽 YT-24 台 2 備用1台
4 真空開關 QBZ-80 台 1
5 信號綜保 ZBZ-4 台 1
6 絞車 JD-25 台 1
7 探水鑽 ZDY-650 台 2 備用1台
8 氣動鑽 ZQS-25/1.8 台 2 備用1台
第五章 生產係統
第一節 通 風
施工過程中采用壓入式局部通風機通風,局部通風機安設在主井西巷距主井西繞巷口外10m處的新鮮風流中,礦井全負壓供給此處的風量不得小於局部通風機的吸入風量。(見附圖Ⅴ)
一、掘進工作麵風量計算
獨立通風的掘進工作麵實際需要的風量應按瓦斯或二氧化碳湧出量、炸藥用量、人數和局部通風機實際吸風量等規定分別進行計算,並選取最大值。
1、按瓦斯湧出量計算:
Q=100qk=100×0.82×1.6÷(1-C)=135m3/min;
式中 Q——掘進工作麵實際需要的風量, m3/min;
100——單位瓦斯湧出配風量,以回風流瓦斯濃度不超過1%的換算值;
q——掘進工作麵的瓦斯絕對湧出量,0.82m3/min;
k——掘進工作麵的瓦斯湧出不均勻係數,此處選1.6。
c——進風流中瓦斯濃度百分數值,取0.3。
2、按炸藥量計算:
Q掘=25A=25×8.25=206.25m3/min
式中:25——每1kg炸藥爆炸不低於25m3的配風量;
A——掘進工作麵一次爆破的最大炸藥用量,此處A=8.25kg。
3、按人數計算:
Q掘=4N=4×12=48m3/min
式中 4——每人每分鍾不低於4m3的配風;
N——工作麵同時工作的最多人數。
4、按局部通風機的實際吸風量計算:
Q=Q局×I=210×1=210m3/min
式中 Q局——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的實際吸風量,m3/min;YBT52-2/11KW型風機,其供風量為130—240m3/min,取210m3/min;
I——掘進工作麵同時通風的局部通風機台數;
所以,掘進工作麵實際需要風量取以上計算最大值210m3/min。
二、局部通風機、風筒規格選型
1、根據局部通風機吸風量210m3/min,選用YBT52-2/11KW型局部通風機可達到要求。
2、風筒采用抗靜電、阻燃風筒,直徑為500mm;風筒要吊掛平直,緩慢拐彎,保證風流暢通。
三、掘進工作麵風量驗算
按最低風速驗算:
V1=Q/S=210÷60÷8.5≈0.41m/s
V2=Q/S=210÷60÷8.2≈0.43m/s
V——掘進工作麵風速;
Q——掘進工作麵風量;
S——掘進工作麵斷麵麵積;
0.25m/s<V1<4m/s
0.25m/s<V2<4m/s
符合規程規定。
如果地質條件變化或工藝改變,應根據實際需要調配風量。
第二節 壓 風
風源來自地麵壓風機房,4L—20/8型壓風機2台,通過4寸及2寸管路輸送到工作麵。
壓風係統:地麵壓風機房——主井底——主井西巷軌道上山——掘進工作麵。
距工作麵25—40m安裝一組壓風自救裝置(不少於6個供風嘴),滿足工作麵施工人員需要。(見附圖Ⅵ)
第三節 綜 合 防 塵
防塵水源來自地麵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容量不小於200m3。
采用濕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噴霧、裝煤(岩)灑水、衝刷巷壁、個體防護等綜合防塵措施,巷道掘進100m後,在距工作麵迎頭20m處安裝一道淨化水幕,淨化水幕應覆蓋巷道全斷麵。(見附圖Ⅵ)
第四節 防 滅 火
該巷道施工采用風鑽濕式打眼,爆破噴霧降塵;該巷道相鄰煤層無自然發火傾向和火區,防火的重點是電纜、機械摩擦和人為火災;各設備點都必須配備滅火器、防火砂及長度不少於50m的消防軟管等工具和器材,可直接滅火;巷道內必須敷設消防管路(與防塵管路合並),每50m設一道三通閥門。
第五節 安 全 監 控
一、便攜式瓦斯報警儀的配備和使用
礦領導、各科室管理人員、區隊長、技術員、班組長和流動電鉗工等下井事都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
二、監控設備布置 (見附圖Ⅷ)
瓦斯傳感器設置:距掘進工作麵迎頭不超過5m處設置一個,距巷道回風口10—15m處設置一個。
瓦斯傳感器懸掛位置:垂直懸掛在巷道上方風流穩定的位置,距頂板(頂梁)不得大於300mm,距巷道側壁不得小於200mm,並應安裝維護方便,不影響行人。
瓦斯傳感器報警值為:≥1.00%、斷電值為:≥1.50%、複電值為:<1.00%;斷電範圍為軌道上山掘進工作麵及其回風流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
第六節 供 電
該工作麵掘進施工中,電源來自主井底中央變電所,供電方式為集中供電。(見附圖Ⅶ)
第七節 排 水 係 統
排水係統:工作麵積水——工作麵臨時水倉——井底水倉。
第八節 運 輸 係 統
運矸係統:工作麵耙鬥裝載機裝礦車——軌道上山——主井——地麵。
運料係統:主井底——主井西巷——軌道上山掘進工作麵。(見附圖Ⅲ)
主井采用1噸非標雙罐籠提升;礦車采用1噸非標礦車;軌道上山采用絞車提升,絞車安裝至軌道上山下口的絞車房內,絞車型號為:JD-25,絞車開關型號為:QBZ-80,信號綜保型號為:ZBZ-4,采用電纜型號為:MY3×10+1×4;主井西巷采用人力推車;軌道上山及主井西巷均鋪設有軌道,軌道間距為600mm,鋪設軌道時,扣件必須齊全牢固,並與軌型相符,軌道間隙不大於5㎜,高低、左右錯差不大於2㎜,道枕間距為1m,誤差不得超過50㎜,道枕下麵必須搗實,對道床應經常清理,確保無浮渣,無雜物。
第九節 通 訊 係 統
工作麵、絞車房均安裝有電話能夠與礦區內各地點聯係。(見附圖Ⅳ)
第六章 勞動組織與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第一節 勞 動 組 織
半煤岩巷采用U型鋼支護(勞動組織表1),全岩巷道采用錨噴支護(勞動組織表2)。
勞動組織表(1)
序號 工種 班出勤 合計 備注
Ⅰ Ⅱ Ⅲ
1 支護工 2 2 2 6
2 絞車工 1 1 1 3
3 雜 工 8 8 8 24
4 班組長 1 1 1 3
5 合 計 12 12 12 36
勞動組織表(2)
序號 工種 班出勤 合計 備注
Ⅰ Ⅱ Ⅲ
1 支護工 2 2 2 6
2 絞車工 1 1 1 3
3 雜 工 4 4 4 12
4 打鑽工 2 2 2 6
5 放炮工 1 1 1 3
6 噴漿工 1 1 1 3
7 班組長 1 1 1 3
8 合 計 12 12 12 36
第二節 循環作業
(見循環作業圖表)
循環作業圖表1(U型鋼支護)
工序名稱 時間(分) 0點班 備注
交接班 20 - 4、8點班同0點班 每班1棚為1個循環,待巷道掘進完畢,統一對軌道上山U型鋼支護巷道進行噴漿。
安全質量檢查 20 -
落煤 60 ---
臨時支護 60 ---
破底 120 -----
裝運 100 ----
架棚支護 60 ---
通風(閉幫閉頂) 30 ---
其他 10 -
第三節 主 要 技 術 經 濟 指 標
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表1(錨噴支護)
序號 指標 單位 數量 備注
1 斷麵 毛斷麵 ㎡ 8.7
淨斷麵 ㎡ 8.5
2 循環進尺 m 3.6
3 每日循環個數 個 1
4 日進度 m 3.6
5 日出煤(矸)量 m3 32.76
6 日出勤人數 工 36
7 直接工效 m/工 0.1
8 炸藥消耗量 kg/m 15.25
9 雷管消耗量 個/m 25
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表2(U型鋼支護)
序號 指標 單位 數量 備注
1 斷麵 毛斷麵 ㎡ 9.8
淨斷麵 ㎡ 8.2
2 循環進尺 m 0.7
3 每日循環個數 個 3
4 日進度 m 2.1
5 日出煤(矸)量 m3 20.58
6 日出勤人數 工 36
7 直接工效 m/工 0.058
第七章 安全技術措施
第一節 一 通 三 防
一、通風管理
1.風筒吊掛平直,做到逢環必掛、缺環必補,接口處不漏風,風筒口距工作麵距離不得超過5m,以保證工作麵有足夠風量。
2.加強通風管理,局部通風機必須設專人管理,保證通風機正常運轉,任何人不得擅自停風機;若需要維修停機時,必須製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進行。
3.局部通風機必須實行“三專”供電、“雙風機、雙電源”、並確保能自動倒台。
4.局部通風機必須安裝有風電、瓦斯電閉鎖裝置,停風或瓦斯超限時能自動切斷供風巷道及其回風流中一切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電源。
5.由於停電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局部通風機不能正常運轉時,必須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在恢複通風前必須先檢查瓦斯,隻有當局部通風機及開關附近10m範圍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恢複通風。
6.掘進巷道內,必須保持暢通,不準堆積物料和煤(矸)。
7.作業期間因故停風,施工人員必須立即撤至進風大巷的新鮮風流中,恢複通風後,必須先由瓦檢員檢查瓦斯並確認無危險後方可進入工作麵繼續作業,堅持有風施工,停風撤人;根據工作麵實際需要,應隨時對工作麵進行測風,根據測風結果,對工作麵進行風量調節,嚴禁微風作業。
8、如果因停風、需要排放瓦斯時,必須製定專項安全措施。
二、防塵管理
1、采用濕式打眼,工作人員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2、裝藥時必須使用水炮泥。
3、爆破前後,必須對爆破地點及附近巷道進行灑水降塵。
4、裝岩前必須對爆落的岩石進行灑水降塵。
5、經常衝刷巷道頂幫和管路上的粉塵。
三、防火管理
1、電器設備或電纜著火時,首先要切斷電源,並就近使用砂子或滅火器進行滅火,嚴禁使用水管滅火。
2、因油脂引起火災,要就近使用砂子或滅火器滅火。
3、因機械摩擦引起火災,要就近使用砂子、水管或滅火器滅火。
第二節 頂板管理及維修
1、掘進工作麵嚴禁空頂作業。
2、靠近工作麵10m內的支護在爆破前必須檢查,無問題時方可爆破。
3、要認真堅持“敲幫問頂”製度,特別是打眼前、放炮後,及時用長柄工具處理活矸危岩,以保證施工安全。
4、支護必須及時到位,錨噴支護巷道最大空頂距不得大於2m,U型鋼支護巷道最大空頂距不得大於0.7m,嚴禁空頂作業;
5、防冒頂:在施工作業中,應時刻注意頂幫安全,發現掉煤(矸)等異常現象與響聲時,必須查出原因,確認無危險後方可繼續施工,若有危險必須及時撤出所有工作人員,防止冒頂傷人,同時還應加強對工作地點退路的管理;
6、遇冒頂時,必須改變為U型鋼支護,用金屬網背幫頂、表麵噴漿。
7、在處理冒頂需絞架時,必須有班組長、技術員在場親自指揮,在物料配齊後方可上人絞架,絞架時必須設有經驗的老工人觀察頂板,確保退路暢通,冒頂處瓦斯超限時要用風筒導風吹散瓦斯,然後方可進行絞架作業;
8、掘進工作麵必須常備一般所用支護材料,保證發生事故時,有備無患;
9、打錨杆及掛網時,必須加固好頂板,以保證施工安全;
第三節 爆 破
1、爆破工必須有2年以上采掘工作經驗,並經過專門培訓學習,取得特種操作資格證,方可持證上崗;爆破工要嚴格按本作業規程及其爆破說明書執行。
2、爆破工領取炸藥、雷管時,必須對號領取使用,禁止混用。
3、從成束的電雷管串抽取單個電雷管時,不得手拉腳線、硬拽腳線,應將成束的電雷管順好,拉住前端腳線將電雷管抽出;抽出單個電雷管後,必須將腳線扭結成短路。
4、裝配起爆藥卷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在頂扳完好、支護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物體的爆破工作地點附近進行;嚴禁坐在爆炸材料箱子上裝配起爆藥卷;裝配起爆藥卷數量以當時當地需要數量為限。
(2)裝配起爆藥卷時,嚴禁電雷管受震動、衝擊、折斷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
(3)電雷管必須由藥卷頂部裝入,嚴禁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紮眼;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藥卷內;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中部或捆在藥卷上。
(4)電雷管插入藥卷後,必須用腳線將藥卷纏住,並將電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
5、裝藥前,首先必須清除炮眼內的岩粉,再用木質或竹質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不得衝撞或搗實;炮眼內的各藥卷必須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應使用抗水型炸藥;裝藥後,必須把電雷管腳線懸空,嚴禁電雷管腳線、爆破母線與運輸設備、軌道、鋼絲繩管路、電纜、信號線、電氣設備等導電體相接觸。
6、嚴格執行“一炮三檢” 製(裝藥前、爆破前、爆破後檢查爆破地點的瓦斯濃度),加強爆破前瓦斯檢查,嚴禁漏檢、假檢,避免在瓦斯超限的情況下起爆。
7、起爆時必須使用礦用防爆型發爆器進行起爆。
8、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長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小於0.6m時,不得裝藥、爆破。
(2)在特殊情況下,如落底、擴幫、挑頂,確需淺眼爆破時,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①炮泥封滿;
②每孔裝藥量不得超過1卷;
③爆破前,必須在爆破地點附近灑水降塵並檢查瓦斯,瓦斯濃度超過1.0%時,嚴禁起爆;
④檢查並加固爆破地點附近支護。
(3)當炮眼深度為0.6~1.0m時,封泥長度不得少於眼深的1/2。
(4)當炮眼深度超過1.0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5m。
(5)當炮眼深度超過2.5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1.0m。
9、炮眼封泥應用水泡泥,水泡泥外剩餘的炮眼部分應用粘士炮泥或用不燃性的材料作封泥充填,嚴禁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做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嚴禁裸露爆破。
10、裝藥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況之一,嚴禁裝藥、爆破:
(1)掘進工作麵的空頂距離不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或者支護不符合規定;
(2)爆破地點附近20m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
(3)在爆破地點20m範圍內,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體堵塞巷道斷麵1/3以上;
(4)炮眼發現異狀、溫度驟低、有顯著瓦斯湧出、 煤岩鬆散;
(5)掘進工作麵風量不足。
11、爆破母線長度和爆破安全距離,直線巷道不小於100m並有掩體,曲線巷道不得小於75m。
12、爆破前,要在所有能通往爆破地點的各通道距離爆破地點直線巷道100m並有掩體、曲線巷道75m處設崗警戒;班組長要委派責任心強的人員站崗;警戒線處應設置警戒牌、欄杆或拉繩;巡崗人員要一一察看各站崗人員到位後,再通知爆破工起爆;爆破後,站崗人員要等巡崗人員通知撤崗時方可撤崗,站崗期間不得擅自脫崗。
13、爆破前,班組長必須點清人員,設崗警戒,瓦檢員檢查瓦斯,爆破工最後離開爆破地點,在喊三聲放炮口號(每次間隔5~10s)無問題後方可起爆。
14、爆破後,待工作麵的炮煙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檢查工和班組長必須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拒爆、殘爆等情況;發現異常,必須及時處理。
15、炸藥、雷管要分箱存放並加鎖,嚴禁亂扔亂放;發爆器的鑰匙必須由爆破工隨身攜帶,嚴禁交給他人;爆炸材料箱必須放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並避開機械、電氣設備且不潮濕的地點;爆破時必須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16、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並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處理拒爆時,要遵守下列規定:
(1)由於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2)嚴禁用鎬刨、釺子鑽或從炮眼內拉雷管腳線;不論有無殘餘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拒爆炮眼。
(3)應在距拒爆炮眼0.3m處打一平行炮眼,爆破崩出即可。
(4)爆破後,爆破工收集未爆的雷管,並及時交還爆炸材料庫。
(5)在瞎炮處理完畢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瞎炮無關的工作。
17、通電後,拒爆時,爆破工應先將發爆器鑰匙取下來,再將爆破母線從發爆器上取下來,扭結成短路,再等15s,才能卷線檢查拒爆的原因。
18、當班的裝藥炮眼應當班放完;在特殊情況下,如果當班留下尚未放完的炮眼,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代清楚。
19、爆破前,應先加固附近支護,撤出錨杆機、風鑽等工具,用溜槽或舊膠帶護好開關、電纜等設備,以防崩壞。
20、爆破時,必須使用專用爆破母線,爆破後,爆破母線必須及時收起。
21、嚴格執行爆炸材料領退製度;領退要有記錄、簽字,做到用多少領多少,剩餘部分必須交回爆炸材料庫;嚴禁亂扔亂放。
22、必須使用同種型號的爆破材料進行爆破作業。
23、運送爆破材料要遵守下列規定:
(1)爆破材料必須使用耐壓、抗衝撞、防震、防靜電的非金屬容器裝運。
(2)雷管和炸藥嚴禁裝在同一容器內,嚴禁將爆破材料裝在衣袋內。
(3)運送爆破材料的人員嚴禁同其他人員同罐入井,運送爆破材料的人員入井時,應避開入井人流高峰期。
(4)運送炸藥和雷管的人員嚴禁同罐入井、同行。
(5)運送途中不得逗留,應直接運到工作地點。
(6)爆破材料嚴禁使用礦車運送。
第四節 防 治 水
一、防治水
1、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探放水原則,在下列情況下必須進行探放水。
(1)接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窯或相鄰煤礦時。
(2)接近含水層、導水斷層、溶洞和導水陷落柱時。
(3)打開隔離煤柱放水時。
(4)接近可能與河流、湖泊、水庫、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斷層破碎帶時。
(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鑽孔時。
(6)接近水文地質條件不清的區域時。
(7)接近有積水的灌漿區時。
(8)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區時。
2、必須嚴格按照探放水措施執行,探水孔設計3個孔,距巷道底板1m,2號孔沿巷道中線方向,1號、3號孔布置在兩幫,距巷幫0.5m,探水孔深30 m,超前距離20m,允許進尺10m,探水孔布置圖如下:2號孔沿巷道方向,1號孔與巷道水平方向夾角15°,控製巷道輪廓線外6-8m;與巷道豎直方向夾角為10-15°,控製巷道輪廓線外4-6m,3號孔與巷道水平方向夾角15°,控製巷道輪廓線外6-8m,與巷道豎直方向夾角6-8°,控製巷道輪廓線外2-4m,每探一次,1號孔與3號孔交換一次角度。
3、配備齊探放水設備:探水鑽(型號為ZDY-650)2台,1用1備,鑽杆(¢42×800)40根,長度32m;氣動鑽1台(ZQS-25/1.8),鑽杆30根,長度30m,排水泵3台(型號為DJ155×6),1用1備1檢修。
4、如發現有突水危險情況時,必須及時向調度室彙報,並通知所有受威脅地區的人員撤出。
5、有異常現象或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時,可另行製定探放水補充措施。
二、探放水安全技術措施
1、必須嚴格執行“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探放水原則。
2、成立專職探放水隊伍,配齊探放水人員(不少於6人),配置合格的探放水設備。
3、探放水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方可持證上崗。
4、探放水前必須清理水溝、清挖水倉,保證水倉的有效容量,並確保排水泵能正常運轉。
5、探放水必須根據編製的探放水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規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進行施工,未經技術人員同意不得擅自改動。
6、探放水設備的運輸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鑽機在車上必須捆綁牢固,不得超長、超寬、超高、超重;並符合井下運輸的有關規定,拆下的鏍絲等零件,要用有蓋的箱子裝好,容易丟失的零件,由操作工自帶,不得裝車。
(2)、運送超長管材時,必須遵守有關運輸安全技術措施。
(3)、井下人工搬運設備時,要用繩子將設備捆牢,搬運時要輕抬輕放,並由專人統一指揮、動作一致。
7、設備的安裝必須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1)、安裝前要檢查設備、加固鑽場及其周圍支架,防止冒頂片幫,並清理雜物,挖好疏水溝。
(2)、鑽機立軸對準鑽孔位置,擺正鑽機架,機座與底梁木之間用鏍絲連接,固定於基台木上,基台木要安放平穩、牢固,並用底固鏍絲固定或臥入底板,四角打上壓柱及戧柱固定;使用木柱時,直徑不小於180㎜,支柱間要聯繩,防止柱倒傷人。
(3)、機身安裝平穩,上緊底固鏍絲;各種電氣設備必須防爆,機構傳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欄、保護罩。
(4)、電器設備的安裝,必須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有關規定。
(5)、為防止鑽機下滑,需支設密集支柱。
(6)、準備好的各種材料、配件、備用工具,擺放要整齊有序。
(7)、調試鑽機,檢查各傳動部分運轉是否齊全合格,發現不符合規定者,必須進行處理或更換。
8、安裝探水鑽機前,必須首先加固好鑽場及其10m範圍內巷道支護,並在工作麵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攔板。
9、開鑽前的準備工作
(1)首先安排專職瓦斯檢查員檢查施工地點有害氣體,當瓦斯濃度達到或超過1%時,嚴禁開鑽。
(2)工作人員進入鑽場,必須首先檢查鑽場及其周圍的安全狀況,發現不安因素,必須及時處理,否則嚴禁開鑽。
(3)檢查機械設備安裝質量及安全設施情況,經試車合格後,方可開鑽。
10、所需鑽具(鑽頭、擴孔器、各類鑽杆、接頭等)及專用工具應配備齊全。
11、所有鑽具和絲扣連接部位及鑽杆內孔必須清理幹淨,並檢查絲扣及兩端有無損傷,碰壞部位及時修複,有裂縫、缺口、絲扣磨損嚴重的嚴禁使用,在內外絲扣部位應塗專用礦用防鏽油脂。
12、鑽機試運轉達到要求後,清理作業現場,將不用的工具、配件暫時裝箱,鑽機的油管、水管、電纜排列整齊,在人員經常通過處將其吊掛好,做到文明生產。
13、要在打鑽地點或附近安設專用通訊聯絡電話。
14、在探水鑽機後麵和前麵的前進手把活動範圍內,嚴禁有人,防止高壓水將鑽具頂出傷人或前進手把翻起傷人。
15、鑽進時,若發現孔內湧水時,應測定水位(壓)和耗水、湧水量、仗量殘尺並做好記錄。
16、鑽進時,發現煤(岩)鬆軟、片幫、來壓或鑽孔中的水壓、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頂鑽等異狀時,必須停止鑽進,但不得拔出鑽杆,現場負責人員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並派人監測水情;如果發現情況危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的人員,然後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17、瓦期檢查製度,探放水打鑽時,每班必須安排專職瓦斯檢查員現場盯崗,不定時檢查施工地點瓦斯情況,發現異常,必須及時通知所有施工人員撤到進風巷新鮮風流中。
第五節 機電 管 理
1、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瓦斯,隻有當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低於1%時,方可作業。
2、操作井下電氣設備應遵守下列規定:
(1)非專職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2)手持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必須有良好的絕緣。
3、容易碰到的帶電體及機械外露的轉動傳動部分必須加裝護罩或遮欄等防護設施。
4、電氣設備不應超過額定值運行,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安全標誌”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並簽發合格證後,方可入井。
5、敷設高壓電纜應遵守下列規定:
(1)電纜吊掛必須用電纜鉤。
(2)巷道中懸掛的電纜應有適當的弛度,確保意外受力時能自由墜落;其懸掛高度應保證電纜在礦車掉道時不受撞擊。
(3)電纜鉤的懸掛間距不得超過3m。
6、電纜不應懸掛在風筒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電纜上嚴禁懸掛任何物件;電纜與壓風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側敷設時,電纜必須敷設在管子上方,並保持0.3 m以上的距離。
7、電纜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纜與電氣設備的連接,其芯線必須使用齒形壓線板或線鼻子與電氣設備進行連接。
(2)不同型電纜之間嚴禁直接連接,必須使用符合要求的接線盒、連接器或母線盒進行連接。
(3)在地麵修補的電纜必須經浸水耐壓試驗,合格後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補的電纜必須定期升井試驗。
(4)3台以上的電氣設備必須設置局部接地極,單台電氣設備必須設置接地線。
8、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和維修,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嚴禁繼續使用。
9、存在下列問題的電氣設備不得下井使用。
(1)防爆結合鏽蝕、劃痕超過規定。
(2)絕緣座破裂導致接線鬆動,接線柱變形或螺紋滑扣。
(3)導電螺栓、螺母鏽蝕。
(4)防爆嘴不配套或斷裂、缺損。
(5)開關本體與外殼不配套,轉蓋與外殼不配套、缺手把或轉動不靈活,開關內腔上方導電螺栓與接線鼻連接不牢。
(6)開關的機械閉鎖失效。
(7)開關內缺電源隔離罩、電源危險牌和防塵罩。
(8)開關底托架斷裂或固定不牢。
10、電氣設備的隔爆外殼應清潔、完整無損並有清晰的防爆標誌。有下列情況者視為失爆:
(1)外殼有裂紋、開焊、變形。
(2)防爆外殼內外有鏽皮脫落。
(3)閉鎖裝置不全、變形損壞,起不到機械閉鎖作用。
(4)隔爆室的觀察孔的透明板鬆動、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
(5)防爆電機接線盒內缺隔爆絕緣座。
11、電纜引入裝置接線嘴應完整齊全牢固,密封良好。
12、工作麵電器設備要加強管理和維修,爆破時要撤出20m外,並防護到位。
13、電器設備必須使用綜合保護開關、風電閉鎖等安全保護裝置;自動停電時,必須查明原因,進行處理,確認安全後方可人工複電。
14、各低壓操作規程信號都必須使用防爆按鈕,嚴禁明電操作。
15、各機械設備必須定期按時進行注油、維修、以保護設備良好運轉。
16、電器設備與道軌之間的安全間隙不得小於0.7m。
17、井下照明和信號裝置,應采用具有短路、過載和漏電保護的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配電;嚴禁使用明火、明電照明。
18、井下所有機電設備必須標有“MA”標誌。
19、井下過流保護的整定值必須與計算值一致,並按規定進行電器試驗,下井前必須進行整流試驗。
20、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停電必須掛牌,工作前必須由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隻有當瓦斯不超限時,再進行驗電、放電,嚴禁帶電作業。
21、堅持“誰停電、誰送電”製度,嚴禁電話停送電。
22、機電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學習,並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方可持證上崗。
第六節 運輸管理
一、提升運輸:
1、絞車司機必須由經過培訓,取得操作資格證,並持證上崗,耙裝機司機及絞車司機必須嚴格正規操作,要在無曲繩的情況下,啟動耙裝機及絞車。
2、采用人力推車運輸時,1次隻準推一輛車,嚴禁在礦車兩側推車,兩車同向推車間距在軌道坡度小於或等於5‰時,不小於10m,坡度大於5‰時,不小於30m;並在遇行人、 “丁字口”、“十字口”或拐彎時應提前發出信號,嚴禁出現放飛車現象,坡度大於7‰時,禁止人力推車。
3、絞車運輸時,司機要精力集中,在聽清信號且無曲繩情況下,方可開車。
4、絞車聯係信號必須靈敏可靠,司機精力要集中,接信號無誤後方可開車;每台絞車必須由司機、上、下把鉤工三人操作,下放車輛時,上車場不打回鈴司機不得開車;絞車處必須有足夠的操作空間,操作按鈕要上架,司機站在護身板後側進行操作,嚴禁站在絞車滾筒前側(出繩側)或絞車側麵進行操作,嚴禁在絞車滾筒護身板側出繩拉車;絞車盤繩時,嚴禁用手撥或腳蹬進行盤繩。
5、嚴禁絞車司機兼做摘掛鉤工作;固定絞車的錨杆要齊全牢固可靠。
6、把鉤工掛車前,要先檢查連接裝置,防脫裝置是否可靠,無問題後方可進入信號室打點行車。
7、絞車司機應隨時檢查:閘把、閘皮、鋼絲繩、保險繩合格有效,發現問題時,應及時處理。
8、絞車操作側必須設有合格的護身板,護身板與絞車底座固定螺栓必須上齊上緊、牢固可靠,所使用的鋼絲繩及保險繩繩徑不得小於18.5mm,保險繩要插有不小於2.5個撚距的繩套,保險繩編套在主繩老鉤上。
9、嚴禁蹬鉤跨車,若有人上、下時,應提前與把鉤工聯係,並打停車信號。
10、平斜巷車輛發生掉道時,嚴禁用機車或絞車硬拉複位,必須采取複軌設施和其它複軌措施就地複軌,複軌時,礦車兩側嚴禁有人,確保人身安全。
11、上山吊鉤裝卸車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絞車司機必須精力集中,按信號開車,聽不清信號嚴禁開車,停車時閉鎖閘把,必須置於閉鎖位置,防止礦車下滑。
(2)、清理浮煤浮矸等雜物或落底時,礦車下方嚴禁有人,並使用安全叉。
(3)、上提或下放車輛時,必須有可靠的信號聯係,不得用口令傳遞信號,待人員全部躲到附近安全地點後,方可發出開車信號。
12、巷道的安全間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設備安置及物料堆放要留有不小於0.8m的安全間隙。
13、斜巷提升
(1)信號必須靈敏可靠,提升時必須使用標準三環及銷子(三環Φ32mm、銷子Φ40mm)並加使保險繩,信號工必須在信號室內操作。
(2)嚴禁超掛車、超裝車、放飛車;超重、超寬、超高物件嚴禁提升,重心傾斜物件必須捆綁牢固,慢提慢鬆。
(3)斜巷提升嚴格堅持“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製度,上下車場必須設信號室,並設有可靠的擋車設施。
(4)軌道上運送的所有設備其外緣最突出部位與巷幫間隙不小於500mm。
(5)在下山內從事工作時,必須先到絞車房掛“有人工作、嚴禁提升”牌;並認真執行“誰掛牌、誰摘牌”製度。
(6)斜巷提升必須嚴格執行“四保險”(保險繩、保險叉,保險杠、保險擋)、“三固定”(絞車司機、信號工、把鉤工 固定)的原則。
(7)上下車場必須懸掛 “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警示牌。
14、下井人員乘罐時,必須等罐籠停穩,並經井口運罐工同意後,方可進出罐籠,嚴禁乘罐人員私自打開罐門,同時堅持人員先出後進;行人過巷道交叉點、彎道和跨越軌道時,嚴格執行“一停、二看、三通過”的規定;行人要走人行道,嚴禁在軌道上行走和逗留。
15、嚴禁蹬鉤、跨車和坐礦車。
16、使用絞車的安全技術措施:
(1)絞車司機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方可持證上崗,並嚴格按《崗位操作規程》操作。
(2)采用錨杆固定時,隻能在岩石底板中采用,錨杆有效深度不少於 1.6m,直徑不小於20mm,錨固長度不小於0.9m,使用備帽,絲杆外露1-3絲,數量不小於8根,采用地錨固定絞車時,當使用時間超過9個月時及時改用砼基礎固定。
(3)嚴格執行絞車管理製度;提升過程中發現提升鋼絲繩、連接裝置、絞車等出現異常應立即停車處理。
(4)提升鋼絲繩和連接裝置,必須有專人按標準定期進行檢查;把鉤工交接班時和每鉤在發送開車信號前,必須檢查連接情況,發現異常,必須停車處理。
二、耙裝:
1、開耙裝機時,司機要精力集中,注意耙鬥運行過程中的情況,一定使其平行於機身來回運行。
2、耙裝機在工作時,耙鬥運行範圍內,不得有人員滯留或做其它工作,司機必須經常檢查鋼絲繩、導向輪、卡軌器等安全設施的牢固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操作按鈕距耙裝機操作位置不得超過0.5m,並吊掛好,開關距耙裝機不得超過10m。
3、當耙鬥出繩方向與耙裝機的中心線方向夾角超過15度時,司機應站在出繩對側操作。
4、耙裝機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停電,取下操縱把手。
5、司機操作時應避免兩個操作手柄同時拉緊。
6、嚴禁用手或工具碰撞運行中的鋼絲繩和牽引繩。
7、耙裝過程中如遇耙鬥受阻或負載太大時不應使耙鬥強行牽引,應將扒耙鬥稍稍後退減載後再耙裝。
8、工作過程中,如有人必須從耙裝機人行道側通過時,應通知司機停機斷電後才可通過,待進入的人通過後方可開機。
9、、耙裝完畢,應將兩個操縱手柄放在鬆閘位置,然後卸下手柄,並置於工作台上,以防爆破時損壞,開關停電且閉鎖。
10、耙裝機作業開始前,瓦斯斷電儀的傳感器,必須懸掛在耙鬥作業段的上方,迎頭瓦斯濃度超過1.0%時,嚴禁使用耙裝機。
11、耙裝機必須安裝在頂板完整,支護完好、能夠滿足裝岩高度的位置處,耙鬥以上高度不小於200mm。
12、耙裝機司機要嚴格正規操作,要在無曲繩的情況下,啟動耙裝機;耙裝機在工作時,機身兩側設護身欄杆,以防鋼絲繩甩出傷人;耙裝機作業時,必須有可靠的照明裝置。
13、使用耙裝機耙裝時,必須裝有封閉式的金屬擋繩欄和防止耙鬥出槽的護欄,在拐彎巷道耙裝時,必須使用可靠的雙向輔助導向輪,並有可靠的耙裝機防偏防歪裝置。
14、耙裝機繩的回頭輪采用特製的專用固定楔固定,有效深度煤中不少於0.6m,岩石中不少於0.4m。
15、耙裝機距迎頭的最大距離不得超過40m,最小距離不低於6m,耙裝前,將大塊矸石破碎到直徑小於300mm ,同時灑水降塵。
16、固定耙裝機的安全技術措施:
(1)耙裝機到位後,除用四副卡軌器固定耙裝機外,必須在軌道上安設四副可靠的阻車器,卸料槽用兩根撐腿支設。
(2)在耙裝機的後輪以上1m左右、在兩股軌道的外側分別在底板打入錨杆,有效深度不少於1.5m,,用雙股6分鋼絲繩,不少於兩個繩卡將耙裝機底盤固定牢固。
第七節 工程質量管理
一、巷道淨寬:巷道中心線至任何一幫間距誤差不小於設計的30mm,不大於50mm;
二、巷道淨高:腰線上下不小於設計30mm,不大於100mm,無腰線時淨高不小於設計100mm;
三、臨時支護:
1、錨噴支護:
(1)放炮後用長釺處理頂幫活矸危岩。
(2)采用速噴作為臨時支護。
(3)發現頂板有離層現象,必須及時打點柱支護。
(4)隻有在錨杆打齊並全部安裝好後方可拆除點柱。
(5)隻有在確認頂部安全後,方可繼續進行施工作業。
2、U型鋼支護:
(1)用釺川或釺板從迎頭第二架與第一架棚子之間穿出前探、護頂。
(2)頂煤鬆軟時,應采用釺板前探、護頂,釺板間應搭接嚴密,不得有空隙,以防頂部漏煤。
(3)護頂後,方可開始落煤,落煤時,應及時采用釺川、稍子護幫。
(4)臨時支護不得影響U型鋼支護的架設。
(5)頂、幫加固到位後,方可開始破底,並及時架設U型鋼支護。
四、永久支護:
1、錨噴支護:
(1)支護形式:采用錨噴支護。
(2)支護材料:錨杆選用¢18×1800mm高強度錨杆;水泥選用425#礦渣矽酸鹽水泥,黃砂選用中粗河砂;選用粒徑為10~20mm的石子,材料混合比:水泥︰黃砂︰m石為1︰2︰2;鋼筋網由φ8的鋼筋焊接而成。
(3)遇到岩層鬆軟時,錨杆間距縮小到500mm×500mm,錨杆全長錨固,或采用U型鋼支護。
2、U型鋼支護:
(1)支護形式:采用U型鋼噴漿聯合支護。
(2)支護材料:采用#29U型鋼、噴漿聯合支護,川杆、金屬網背幫頂,U型鋼淨棚距400㎜,川杆小頭直徑不小60㎜,金屬網采用¢4㎜冷拔絲方格網,規格:60㎜×60㎜,網裏邊用坑木、稍子充填,確保幫頂背實背牢;金屬網表麵進行噴漿,噴漿厚度50㎜。
五、質量要求 :
1、錨噴支護:
(1)噴射混凝土巷道淨寬偏差0~+100mm,淨高偏差0~+100mm。
(2)錨固力不小於80KN,扭矩不小於300N·m,噴層厚度、強度必須滿足設計要求。
(3)水溝基礎深度不小於設計的90%;水溝寬度和高度允許偏差-30~+30mm;水溝中心線允許偏差-50~+50mm,水溝用混凝土砌築而成,壁厚不得小於100㎜。
(4)鋪網時,網間搭接不小於100mm,搭接部分每100mm用¢12#鐵絲紮緊,並加托盤,用錨杆螺帽壓緊使之緊貼壁麵。
2、U型鋼支護:
(1)U型鋼棚淨棚距400mm,允許誤差±50mm,川杆間距300mm,允許誤差±30mm,金屬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