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山二礦瓦斯治理工作方案
作者:佚名
2011-10-15 23:28
來源:本站原創
瓦檢工:馬誌龍、提力瓦爾地毛拉、巴拉提
救護隊負責:馬木提
記錄人:王曉亮
反風演練指揮部設在礦調度室
二、反風方式:
礦井主扇直接反轉反風,確定為一號主扇。
三、反風演習程序和參數測定:
1、 演習前的準備工作:
①、 組織參加人員學習演習
計劃。
②、 撤出井下所有作業人員。
③、 馬木提負責檢查井上、下通風設施,保證正常通風暢通。
④、 由張德路、呂學明負責檢查供電線路和電器設備,保證電器設備全部防爆,杜絕失爆並將檢查情況彙報總指揮。
⑤、 由牙生、卡斯木沙依木、張寬負責檢查主扇的運行及風道、防爆門情況,保證反風操作安全。
⑥、 由賀餘負責派人警戒主平硐和風井井口20m內不得有閑雜人員及火源。
2、 正常通風參數測定:
井下分五個測點:主平硐、+1496水平C12煤層運輸順槽、+1522水平C12煤層回風順槽、+1496水平C12煤層回采工作麵、總回風平巷。主平硐測站由賀餘和巴拉提負責;+1496水平C12煤層運輸順槽由譚賢利和鐵地瓦爾地負責;+1522水平C12煤層回風順槽由謝懷忠和馬誌龍負責;+1496水平C12煤層回采工作麵由王誌祥和侯貴林負責;總回風巷由馬木提和趙純忠負責,測出各站的風量和CH4、CO2、CO的濃度,彙報給總指揮,由王曉亮統計數據。
反風操作與通風參數測定:
①、 由總指揮下達命令,由呂學明切斷井下電源,主扇工牙生操作主扇。同時王曉亮記錄下達命令時間和主扇操作完成時間。
②、 各測點記錄風流到達時間,彙報總指揮。
③、 反風持續時間為2小時,每10min檢查一次風流中的CH4、CO2、CO的濃度,每30min測量一次測站的風量,彙報給總指揮。
3、 恢複礦井正常通風:
①、 下達恢複礦井正常通風命令,記錄主扇操作完成時間。
②、 各測站記錄風流到達時間,每10min檢查一次風流中的CH4、CO2、CO的濃度,每30min測量一次測風站風量。
③、 礦井通風穩定後宣布反風演習結束,撤出演習工作人員。
整理演習資料,
總結彙報。
四、反風的目的:
假設礦井發火地點為+1496運輸大巷,人員無法從主平硐升井,人員必須從第二安全出口撤退到地麵,為了保證人員的生命安全進行反風。
五、 反風的結果:
1. 反風情況:由正常通風時的抽出式通風變為壓入式通風,回風變進風,進風變回風。
2. 風量要求:反風風量不低於正常風量的40%。
3. 有毒有害氣體情況:瓦斯和二氧化碳湧出量增加。
4. 保證工作麵新鮮風流可以解救災區工作人員。
六、反風區域:
主平硐、+1496水平C12煤層運輸順槽、+1522水平C12煤層回風順槽、+1496水平C12煤層回采工作麵、總回風平巷。
七、反風演習觀測項目:
1. 必須提前一天對電器設備和主扇進行認真檢查,保證主扇風機反風時啟動裝置靈活可靠,此工作由電工負責。
2. 對井上下風門要求及時維修,特別要求反風風門關閉嚴密,開啟靈活。
3. 檢查井筒和各類巷道的雜物,進行清理,對CH4,CO2,CO超限地點及時處理。
4. 對回風和運輸巷道作好灑水降塵工作。
5. 下井人員必須熟悉安全撤退路線。
6. 對有毒有害氣體超限地點必須有自治區礦山救護基地救護隊陪同解決,使其降到規程規定濃度以下方可以升井。
八、火源管理:
1、 井口20米以內不得有明火,不得從事電焊工作。
2、 在反風前對井下所有電器設備進行防爆檢查,存在問題及時處理,不留死角。
3、 反風演習前對火區密閉檢查,反風後也進行檢查。
4、 井下設消防材料庫房,備足消防材料。
九、電器管理:
1、 反風演習前切斷井下所有電源。
2、 恢複正常通風前檢查井下水泵房和配電硐室氣體,瓦斯濃度低於0.5%時報告調度室,總指揮下達命令後方可以恢複送電。
3、 當瓦斯濃度超過1.0%時,不得送電和開啟局扇,必須采取
措施處理,在瓦斯濃度低於1.0%時可以送電和開啟局扇。
十、瓦斯和煤塵管理:
1、反風演習前對瓦檢器和風表統一校驗,並且集中管理。
2、參加反風演習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後方可以工作。
3、反風演習前安排專人對所有巷道進行一次檢查,存在問題盡快解決。
4、井下巷道隔爆水袋懸掛符合要求,水量充足。
5、反風演習前兩個小時水泵工結束排水,在地麵待命,反風結束後再進入工作麵工作。
十一、救護:
1. 參加反風演習人員必須佩帶自救器。
上一篇:
拆除回風巷風橋、密閉通風安全措施
下一篇:
餘吾煤業二〇一〇年礦井反風演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