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煤礦煤礦礦井“一通三防”安全管理製度
白山市煤礦煤礦礦井“一通三防”安全管理製度
為了規範白山市煤礦“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礦“一通三防”安全生產02manbetx.com
,根據《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規定》、《煤礦安全01manbetx
》等有關規定,製定本製度。
一、市級及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要針對煤炭行業“一通三防”安全管理製定中、長期規劃。並積極引進、推廣使用
“一通三防”新技術、新設備、新方法,提高我市煤炭行業“一通三防”管理的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
二、市煤炭管理部門每季度要組織一次以“一通三防”為重點的安全檢查,檢查結果要有記錄,並在全市進行通報。縣級煤炭管理部門每月要組織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檢查,檢查結果要有記錄。
三、市煤炭管理部門要組織安排好每年的礦井瓦斯鑒定和煤的自燃傾向性及爆炸性鑒定工作,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要積極支持和協助市煤炭管理部門工作。
四、市、縣兩級煤炭管理部門要對本地區礦井是否進行瓦斯抽放進行科學界定,並積極指導符合抽放條件的礦井進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門要對各煤礦“一通三防”管理機構人員及“一通三防”從業人員進行培訓。
六、市煤炭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煤礦監控網絡係統的統一管理、維護、監督和控製。各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負責本區域煤礦網絡監控係統及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及時向市煤炭管理部門反映網絡故障,協調技術人員和煤礦處理各種障。
七、市煤炭管理部門要對縣級煤炭管理部門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給予支持並督促、檢查指導縣級煤炭管理部門的工作。
八、“一通三防”安全措施上報、審批製度:
上報市局措施的種類:火區啟封措施;改變全礦井通風係統時,編製的通風設計及安全措施;《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112條規定的串聯風措施。以上措施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初審後,上報市煤炭管理部門審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審批。
批複時限:市煤炭管理部門接到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報來的措施後,15日內批複完畢。
九、市級煤炭管理部門每半年與上級業務部門聯係,對本市煤炭行業的瓦檢器、風表等安全檢測儀器進行校驗、強檢。並組織、協調、指導縣級煤炭管理部門對所屬區域煤礦的甲烷傳感器按規定進行校驗。
十、市、縣兩級煤炭管理部門要積極主動地幫助、指導煤炭企業解決“一通三防”管理中的各種安全技術問題。
十一、各煤礦必須成立“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礦井的“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及從業人員“一通三防”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十二、為便於掌握“一通三防”02manbetx.com
、隱患等情況,以便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規定“一通三防”02manbetx.com
上報製度:
上報02manbetx.com
種類:發生火災事故、瓦斯燃燒與爆炸事故(無論有無人員傷亡)、有害氣體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由“一通三防”原因引起的傷亡事故。
上報程序:鄉鎮煤礦及縣(市、區)屬國有地方煤礦在發生事故後要立即彙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和鄉鎮政府及鄰近救護隊,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接到彙報後,要及時趕赴現場,同時向市煤炭管理部門彙報,救護隊接到彙報後,要彙報、請示市煤炭管理部門,以便采取行動;市直屬煤礦,要立即彙報市煤炭管理部門,由市煤炭管理部門會同市救護隊到現場共同進行處理。事故處理結束後,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或市直屬煤礦向市煤炭管理部門上報事故材料,市局對材料存檔。對事故隱瞞不報,按隱瞞事故處理。
十三、各煤礦要建立如下“一通三防”管理記錄,各級煤炭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檢查時,一並檢查。記錄名稱如下:礦井測風記錄、瓦斯檢查記錄、巷道貫通記錄、排放瓦斯記錄、反風設施檢查記錄、清掃煤塵記錄、自燃發火記錄。
十四、為更好的進行以風定產,規定測風製度如下:
(一)、各礦井要有專、兼職的測風員。
(二)、每10天進行一次全麵測風。
(三)、在礦井的主要風巷中,均應建立測風站,測風站內懸掛測風記錄板。
(四)、要有測風記錄。
十五、為規範瓦斯檢查工作,製定如下瓦斯檢查製度:
(一)、礦長、礦安全、技術負責人及通風管理人員入井必須攜帶瓦斯檢測儀,瓦斯檢查員必須攜帶光學瓦斯檢測儀。
(二)、電工作業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員在場檢查瓦斯情況。
(三)、礦井檢查瓦斯的範圍包括:所有采掘工作麵、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有人作業的地點、總回風道、密閉、擋風牆。檢查的內容包括:GH4、、CO2、CO濃度、溫度及通風設施的完好情況。
(四)、采、掘工作麵的瓦斯濃度檢查次數規定:
低瓦斯礦井中,每班至少檢查2次CH4濃度,高瓦斯礦井中每班至少檢查3次。
有雙突危險的采掘工作麵和瓦斯湧出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麵,必須有專人經常檢查瓦斯(CH4)。
采、掘工作麵CO2濃度應每班至少檢查2次;有煤(岩)與CO2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麵,CO2湧出量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麵,必須經常檢查CO2濃度。本班未進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麵,CH4和CO2應每班至少檢查1次;可能湧出或積聚CH4或CO2的硐室和巷道應每班至少檢查1次。瓦斯檢查人員必須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和請示報告製度,並認真填寫瓦斯檢查手冊、瓦斯牌板、瓦斯記錄,檢查結果必須“三對號”(瓦斯檢查手冊、瓦斯牌板、瓦斯記錄填寫結果必須一致)。
(五)、有自燃發火危險的礦井,必須至少7天檢查一次CO濃度、氣體溫度等的變化情況。
(六)、井下停風地點柵欄外風流中的瓦斯濃度每天至少檢查一次,擋風牆外的瓦斯濃度每周至少檢查一次。
(七)、通風瓦斯檢查記錄,礦長、礦技術負責人必須審閱、簽字,一礦多井的礦,井長、井技術負責人也必須簽字、審閱。
(八)、放炮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
十六、反風設施檢查製度:
(一)、每季度進行一次反風設施檢查,由礦組織通風、機電管理人員進行檢查。
(二)、檢查內容:主扇的運轉情況,主扇的電器開關、反風道、反風門等完好情況,離心式主扇風硐閘門、提升絞車等的完好情況。
(三)、每次檢查要有記錄,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及時進行處理。
十七、巷道貫通製度:
(一)、巷道貫通要製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二)、兩條預貫通巷道在相距20米前,必須停止一個工作麵作業,要預設好風門,做好通風係統調整的準備工作。
(三)、貫通時,要有通風管理人員現場統一指揮,停止掘進的工作麵必須保持正常通風。
(四)、掘進的工作麵,每次爆破前,必須堅持檢查停掘的工作麵瓦斯情況,瓦斯超限,必須停止掘進,隻有貫通巷道兩側瓦斯濃度都在1.0%以下,方可放炮貫通。
(五)、貫通時,由通風管理人員及時調整通風係統,風流穩定後,風流瓦斯濃度降至1.0%以下時,方可恢複正常工作。
(六)、巷道貫通要有記錄。
十八、井下自燃火災防治製度:
(一)、新建礦井或生產礦井延伸新水平時,必須對所有煤層的自燃傾向性進行鑒定。
(二)、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礦井,必須有預防煤層自燃發火措施。
(三)、采掘工作麵回采結束後,必須在自燃發火期內進行永久性封閉,不自燃礦井煤層也必須對結束區進行永久性封閉,廢棄巷道必須永久封閉。
(四)、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礦井,必須每周對采、掘回風道、采區上隅角、礦井總回風道、采空區密閉進行一次CO檢查;如發現有CO,必須班班檢查並采取措施並及時上報煤炭管理部門。
(五)、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礦井,必須有自燃發火記錄。
(六)、其它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有關規定執行。
十九、防塵製度:
(一)、新建礦井或生產礦井延伸新水平時,必須對礦井煤塵的爆炸性進行鑒定。
(二)、煤塵爆炸性礦井必須有完善的防塵、灑水係統。
(三)、溜煤眼不得兼作風眼使用。
(四)、放炮前後,要灑水滅塵,采、掘工作麵回風巷應安設風流淨化水幕。
(五)、礦井的絞車道、礦井的總排風道、礦井的主要回風道要定期清掃煤塵、並裝車運走,以煤塵不堆積為準。
(六)、開采有煤塵爆炸性危險的礦井,必須有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的措施。必須按規定安設隔爆水袋。
(七)、其它按《煤礦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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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
二○○四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