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村礦運輸區一、二、三水平大巷使用CDXT2—12(J)防爆特殊型蓄電池式電機車安全技術措施
薛村礦運輸區一、二、三水平大巷使用CDXT2—12(J)防爆特殊型蓄電池式電機車安全技術措施
根據上級領導和礦安排從2005開始我礦將把井下所有架線機車全部更換為蓄電池機車。現已基本更換完畢已達到行駛蓄電池機車的條件。我礦定於12月27日一、二、三水平大巷正式行駛CDXT2—12(J)防爆特殊蓄電池式電機車。為保證安全運輸,特製定安全技術措施如下:
1、電機車司機必須熟悉和掌握《窄軌電機車司機01manbetx 01manbetx 》。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持證上崗。
2、井下大巷使用CDXT2—12(J)防爆特殊型蓄電池式電機車和礦車、人車要定期檢查,有隱患及時處理,機車運行的軌道要經常檢查,確保質量達到合格品以上。
3、司機在使用CDXT2—12(J)防爆特殊蓄型蓄電池式電機車前應進行下列檢查:
1)、檢查機車防爆特殊型電源裝置、各機械部件和電氣部件是否完好及正常;
2)、檢查各電氣部件間連接導線是否完好,電源裝置內蓄電池之間連接線是否完好,橡膠保護套是否完好;
3)、檢查各連接部件是否連接牢固;
4)、檢查製動係統工作是否可靠,照明燈是否明亮,電喇叭音響是否清晰、洪亮;
5)、檢查各潤滑處是否有足夠的潤滑油;
6)、檢查各操作手柄位置的正確性;
7)、檢查機車時,應敲擊輪箍的完整性及輪心配合的緊密性;
8)、檢查機車牽引車數是否符合規定,不得超負荷運行。
4、司機操作時嚴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操作的一般程序是:
1)、將控製器換向手柄置於“0”位,再將隔爆插銷連接器的四個插頭順次插入插座,合上隔爆開關。
2)、將組合開關箱的手柄合上,並打開車燈。
3)、啟動空壓機,檢查空壓機運轉情況,氣管是否漏氣,並放出氣包及二聯件內的廢油或積水。將氣包充滿氣,使其壓力達到工作壓力。
4)、鬆開機械製動手輪。
5)、將控製器換向手柄置於需要行車方向(正或反)的位置。
6)、開車前要檢查軌道上有無阻車器或其它障礙物,司機必須在座位上開車,並關上機車門。不許在車幫上,探身車外或離開開車。
7)、按動氣喇叭開關發出起動信號,操縱控製器主手柄,從一個位置到下一個位置,在其每個位置上約停2—3秒,但從上一位置轉至下一位置時應盡快,避免停留在它們中間,否則機車有斷電的可能,並使控製器內觸頭引弧而燒壞。第二、六位置是正常運行檔,允許在這兩個位置上長期行駛。
8)、若車輪打滑,應把控製器主手柄轉回“0”位,找出原因,再重新緩慢起動,如再打滑,則應在重起動前向軌道麵撒砂。
9)、控製器在任何位置斷電必須迅速將二個手柄打回“0”位,查清原因。
10)、機車需要製動時,應先將主手柄回至“0”位,不容許在主手柄未打到“0”位時就進行製動。
11)、在主手柄回至“0”位後,操縱氣製動腳踏閥或機械製動手輪,使機車製動,在製動時若發現製動塊與車輪有抱死現象發生,而使車輪在軌道麵上滑動時,應迅速緩解製動閥,再重新製動。
12)、機車需要停止時,可在主手柄回至“0”後,采用製動的手段使其停止,嚴禁用換向手柄打倒車來達到目的。
13)、司機離開機車時,把主手柄置於“0”位,把換向手柄置於“0”位,取下換向手柄,隨身保管並應將插銷隔離開關逆時針搬至斷開位置,拔掉插頭,切斷電源。
5、機車在行駛途中的注意事項:
1)、機車運行途中嚴禁打開任何電氣設備的蓋子,如發現故障應及時返回車庫修理。
2)、運行途中,如發現任何不正常的聲音和氣味及異常現象時,應立即停車,進行檢查;
3)、機車運行中,如發現漏電或因漏電產生的火花時,應立即停車,拖回車庫修理,待排除故障後方可繼續使用;
4)、電源裝置箱體的排氣間隙,如被冒落的矸石和煤塊堵塞時,應及時排除,箱蓋發生變形影響排氣時,也應及時修整;
5)、隔爆組合開關箱上的電壓表與轉換開關配合使用分別測量二組蓄電池的電壓,當電壓表顯示的蓄電池電壓低於標稱電壓(96V)的90%時,應予以及時充電。防止蓄電池產生不能允許的過放電現象,延長蓄電池的使用壽命;
6)、氣製動係統如出現漏氣現象,應停車檢查,修複後方可繼續行駛。以確保機車製動的可靠性。
6、蓄電池機車必須設置車載式甲烷報警斷電儀。當瓦斯濃度≧0.5%時,必須停止機車運行,當瓦斯濃度≧0.7%時,必須切斷機車電源。複電時瓦斯濃度<0.7%。車載式甲烷報警斷電儀應損壞或不能正常使用時,電機車司機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瓦斯濃度≧0.5%時,必須停止機車運行。當瓦斯濃度≧0.7%時,必須切斷機車電源。
7、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但調車和處理02manbetx.com 時,不受此限。如果用機車推行車輛,司機必須聽從跟車人的指揮,低速行駛。對車組列時要隨時注意插掛銷鏈人員的安全。
8、行駛中,司機必須注意了望。按信號指令行車,嚴禁闖紅燈。要注意觀察人員、車輛、道岔岔尖位置、有無障礙物等,注意各種儀表、儀器的顯示,細心操作。
9、三水平行駛機車,必須聽從調度站指揮。司機不得不聽調度站指揮冒進車輛。
10、列車接近風門、巷道口、硐室出口、彎道、道岔、坡度較大或噪聲大等地段,雙軌對開機車會車前,以及行駛前方有人、有車輛或障礙物時,都必須減低速度,並發出警號。
11、同一區段軌道不得行駛非機動車輛,行駛非機動車輛必須經調度站調車人員合理安排。(一、二水平經司機、跟車工合理安排)
12、列車製動距離每年至少測定一次,達不到規定要求的機車,不得使用。
13、機車司機操作機車,始終在機車運行前方的司機室進行操作。司機停車前必須將車停置巷道較寬處(≧700mm)後方可下車,嚴禁在巷道較窄處下車,並且司機下車前,必須扳緊車閘,待車停穩後再下車,不得關閉車燈。防止機車或礦車因意外滑行將司機或跟車工擠傷。
14、機車司機必須熟知蓄電池機車機械、電氣原理性能後方能開車。
15、最大牽引礦車數量:1.2噸矸石車30輛,3噸底卸式煤車14輛。
16、列車行駛速度:運人時不得超過4米/秒;運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時,不得超過2米/秒;車場調車時不得超過1.5米/秒。
17、CDXT2—12(J)防爆特殊蓄電池式電機車的電氣設備,必須在車庫內打開檢修。
18、其它未盡事宜參照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和《煤礦防爆特殊型蓄電池式電機車使用維護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