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五優”礦井創建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煤礦安全基礎管理工作,促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向縱深發展,建設本質安全型礦井,實現全省煤礦安全形勢穩定發展,特製定“五優”礦井(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高產高效、科技貢獻、文明建設)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
第二條 本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適用於河南省依法取得相關證照生產的礦井。
第三條 “五優”礦井分為兩個級別:
一級“五優”礦井得分在90分及以上。
二級“五優”礦井得分在85分及以上。
第四條 “五優”礦井考核標準分為五大項,即安全、質量、高效、科技、文明,每項考核按100分計算。
“五優”礦井評級總分以100分為滿分。各項考核得分乘以各自係數後,再記入礦井總分(取小數點後兩位)。
安全:20分,係數為0.20。
達標:20分,係數為0.20。
高效:30分,係數為0.30。
科技:15分,係數為0.15。
文明:15分,係數為0.15。
第五條 “五優”礦井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安全:礦井煤炭百萬噸死亡率為零,杜絕一級非傷亡事故。
2.達標:礦井達到一級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
3.高效:取得國家安全高效礦井稱號。
4.科技:年度獲得省、市(廳、局)級及以上科技成果不少於一項。
5.文明:礦井獲得省轄市級及以上文明單位稱號。
6.製定並執行“五優”礦井創建檢查、評比、考核獎懲製度。
第六條 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安全高效、科技貢獻、文明建設等方麵有偽造數據、弄虛作假的,視情節輕重,予以降一級處理直至取消評定資格。
第七條 “五優”礦井檢查、評定辦法
1.自檢達到“五優”標準的礦井,由礦井提出申請,經各省屬國有煤炭企業和省轄市、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複查驗收,評定合格後報省煤炭工業管理局進行檢查驗收、評定命名。
2.省煤炭工業管理局每年組織一次檢查驗收、評定工作;各省屬國有煤炭企業和省轄市、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每半年檢查驗收一次;礦井每季度自檢一次。
3.“五優”礦井有效期為三年。期滿後,礦井必須重新進行申報。被命名的礦井,由省局每年進行複核,複查不能鞏固的,省局將撤銷其“五優”礦井稱號。
第八條 被命名為一級“五優”礦井榮譽稱號的,由省煤炭工業管理局頒發獎牌和證書,集團公司給予300萬~500萬元不等的獎勵;被命名為二級“五優”礦井榮譽稱號的,由省煤炭工業管理局頒發獎牌和證書,集團公司給予100萬~300萬元不等的獎勵。地方煤礦可參照此標準進行獎勵。
第九條 本辦法自頒發之是起執行,解釋權歸省煤炭工業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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