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專業崗位作業標準
作者:佚名
2011-10-25 16:44
來源:本站原創
(六)作業標準考核及聯責聯保
井下爆炸材料押運工崗位作業標準
(一)崗位職責及工作量
1、負責井下炸藥、雷管的押運、裝卸。
2、運送炸藥、雷管,杜絕丟失和被盜。
(二)勞動紀律
1、上班之前不得喝酒,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和工種崗位責任製。
2、上標準崗,幹標準活,班中不得睡覺。
3、杜絕違章作業,杜絕個人責任事故。
4、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
(三)危險源辨識
1、炸藥、雷管野蠻裝卸
2、大巷架線
3、炸藥、雷管上下山運輸
(四)正規操作
1、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合格,取得證書,持證上崗。
2、熟記規章製度,掌握規程要求。
3、執行操作程序
井口清點核實數量→與供應部門辦理交接手續→裝入專用車→到達井下爆炸材料庫→跟車押運→卸車→與爆炸材料管理員辦理交接。
4、一般運輸規定
(1)炸藥、雷管必須成箱運往井下,不得在井口或運輸過程中開箱。
(2)使用炸藥雷管專用車輛,加蓋上鎖。
5、立井運輸:
(1)雷管、炸藥分別運輸,罐籠(吊桶)內除押運人員不得有其他人員。
(2)事先通知提升機司機、和井上下把鉤工。
(3)升降速度:罐籠運送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雷管時不得超過2米/秒,其它炸藥不得超過4米/秒;吊桶運送時不得超過1米/秒。
(4)交接班、人員上下井期間嚴禁運送爆炸材料。
6、斜井運輸:
(1)炸藥、雷管分開運輸,上下押運人員提前聯係好,做好接車準備。
(2)運送速度不得超過1米/秒。
7、機車運送
(1)炸藥、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車內運輸,如用同一列車運輸時,必須用3個車隔開,長度不小於3米。
(2)炸藥可以裝在專用礦車內,但不得超過礦車外沿。
(3)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米/秒,不得同時運送人員、物料。
8、向工作地點人力運送
(1)電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炸藥由爆破工或在其監護下由其他人運送。
(2)電雷管和炸藥嚴禁裝在同一容器內,並應加蓋上鎖,直接運至工作地點。
(3)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期間,嚴禁攜帶爆炸材料沿井筒上下。
(4)攜帶爆炸材料上下井時,每層罐籠內搭乘的攜帶爆炸材料人員不得超過4人,其他人員不得同罐上下。
9、裝卸車完畢,押運工要立即與庫管員清點數量、品種,確認無誤後,辦好交接驗收手續。
10、執行聯責、聯保規定,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五)定置化管理
1、 炸藥、雷管分開運送
2、 炸藥、雷管裝車時碼放整齊
3、炸藥、雷管裝車按量裝運
4、專人負責運送
(六)作業標準考核及聯責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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