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二號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作者:魏雨汐
2011-10-25 19:58
來源:本站原創
兗州煤業股份有限公司濟寧二號煤礦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統一
管理,分級負責;救死扶傷,消除危險;清理現場,評估後果”的方針和原則,兗州煤業股份有限公司濟寧二號煤礦為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有關
法律
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特製訂本預案。
1 簡介
兗州煤業股份有限公司濟寧二號煤礦現有職工總人數5919人,其中,采煤作業人員562人,掘進作業人員553人,井下輔助單位人數1801人(其中:機電作業人員177人,運搬隊454人,通風隊作業人員209人);兗礦集團救護大隊直屬二中隊為濟寧三號煤礦和濟寧二號煤礦服務,有職工39人;兗礦集團三院為濟寧二號煤礦服務醫務人員317人,礦內有一個醫務室。礦井於1989年12月開工建設,1997年11月8日正式投產。
設計年產量400萬t/年, 礦井服務年限67.5年,2003年底礦井生產能力核定為600萬t/年。
礦井為低瓦斯礦井;煤層具有自然發火危險,自然發火期3~6個月,最短發火期為33天;煤塵有爆炸危險,3下煤層煤塵爆炸指數39.20%~44.29%,3上煤煤塵爆炸指數38.55%。礦井主要充水水源是八裏營斷層水、三灰水,預計巷道正常湧水量20~40m3/h,最大湧水量150m3/h。礦井主要的危險源來自井下水、火、瓦斯、煤塵和頂板等,礦井存在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潛在可能性。通過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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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知,該礦井危害較大的事故主要是爆炸事故、煤的自然發火事故和水害事故。
1.1 製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
應急救援預案是針對煤礦一旦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時,為保證迅速、有序、高效救援行動,減少人員傷亡和降低事故損失而預先製訂的有關
計劃和方案。它是在辨識和評估潛在事故類型、發生的可能性、發生過程、事故後果及影響嚴重程度的基礎上,對應急機構與職責、設備、物資、救援行動及其指揮與協調等方麵預先作出的具體安排。其目的是增強濟寧二號煤礦對突發重特大事故的處理能力。
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將對社會造成極大的危害,其後果嚴重,影響重大,具有突發性。如果事先未做好充分的應急救援準備工作,就無法在短時間內組織起有效的搶救工作。因此,在我國煤礦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礦安全生產工作實際,製定我礦應急預案體係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
為保證煤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能夠、迅速進行,濟寧二號煤礦專門成立了搶救指揮部,礦長為總指揮,製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救援
計劃;副礦長、礦總
工程師、副總
工程師、安監處長負責各救援工作的指揮和協調工作。為保證迅速、有序、高效救援行動,各區(科)隊、醫院等部門配備充足的物資資源,以處理濟寧二號煤礦可能發生的各種緊急情況,減少事故損失,保障員工和附近居民的健康與安全。
附表1:濟寧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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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聯係表;
附表2:發生事故後礦專家組名單;
附表3:井下滅火器配備表;
附表4:井下消防材料庫統計一覽表;
附表5:井上消防材料庫統計一覽表;
附表6:兗州煤業股份有限公司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通訊錄;
附表7:兗州煤業股份有限公司礦山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單位通訊錄。
1.2 應急救援的組成、職責和分工
1.2.1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設立濟寧二號煤礦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礦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書記、生產礦長、總
工程師、安監處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各分管礦長、各分管副總
工程師以及調度室、安監處、技術科、機電辦、地測中心、通風科、工會、救護隊、保衛科、礦辦、黨辦、工資科、醫院、通訊監測中心等主要負責人擔任。
礦長是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生產副礦長、總工程師和安監處長的協助下,負責事故應急行動期間各單位的運作協調,部署應急策略。
救災指揮部設在礦調度室。
1.2.2 指揮部構成及職責
指揮部下設11個組,其組成及職責如下:
(1)指揮組:礦長任組長;成員有總工程師、調度室全體成員。負責製定事故搶救
計劃,並全權指揮,以坐台指揮為主。
(2)事故處理組:生產副礦長任組長;成員有專業副總、安監處長、調度室主任及專業科長、事故單位負責人。負責現場指揮協調事故搶救及生產恢複工作。
(3)礦山救護組:救護隊隊長為組長;成員有救護隊隊員。負責偵察、探明災區情況,參與搶救方案的製定,並實施對遇險人員的搶救。
(4)通風組
組長:通風副總
成員:通風科及通風隊全體管理人員
主要工作:監視全礦通風係統及井下空氣成分檢測,全麵落實事故搶救過程中和事故處理後的通風係統改造與恢複工作。
(5)機電組
機電副礦長任組長
成員:機電副總、機電辦全體管理人員
主要工作:負責落實全礦供用電,及機電設備的調試、運轉、維護等工作;及時將自救器等有關物資送到井下避災路線內的靠近事故地點處。
(6)器材供應組
組長:礦總會計師
成員:內部市場管理辦公室及濟二礦器材供應中心全體管理人員
主要工作:負責全部救災物資的準備、購置,並負責按規定裝車、封車押運至副井井口或地麵事故地點。
(7)秩序維護組
組長:黨委副書記
成員:保衛科全體管理人員
主要工作:負責地麵事故現場的保護,同時維護好現場秩序,加強巡視地麵其它重要場所,做好事故搶救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
(8)醫療急救組
組長:醫院院長
成員:醫院全體管理人員
主要工作:全麵落實遇災人員的急救、康複計劃。包括急救站的設立、物資準備、救治護理人員配備等。
(9)後勤服務組
組長:經營副礦長
成員:生活中心全體管理人員
主要工作:負責事故處理過程中的全部外來人員生活接待及內部參戰人員的生活安排。
(10)調查組
組長:安監處長
成員:安監處、紀委、工會及各有關單位部分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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