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
作者:佚名
2011-10-26 20:38
來源:本站原創
1、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防治水原則。施工中時刻注意地質條件的變化,發現異常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2、
采掘工作麵或其他地點發現有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突水預兆時,必須停止作業,采取措施,立即報告礦調度室,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3、
采掘工作麵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確定探水線進行探水:
(1)接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空時。
(2)接近含水層、導水斷層、溶洞和導水陷落柱時。
(3)打開隔離煤柱放水時。
(4)接近可能與河流、湖泊、水庫、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斷層破碎帶時。
(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鑽孔時。
(6)接近有水的灌漿區時。
(7)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區時。
經探水確認無突水危險後,經防治水部門同意,方可前進。
5、對於每條施工巷道均應有水溝跟隨,並保持暢通。
6、工程開工或因探水需要而停頭後要恢複施工,必須經防治水領導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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