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滅火安全技術措施
作者:佚名
2011-10-26 20:38
來源:本站原創
1、任何人不得擅自帶火種入井,嚴禁在井下打開礦燈。
2、井下嚴格杜絕產生火源,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井下進行電、氣焊時,必須製定專門措施,經審批後執行。
4、加強電氣設備管理,設備性能完好,嚴禁超負荷運轉,杜絕失爆。
5、設置井下消防供水管路,風巷每隔100m,其它巷道每隔50m,設一個三通閘閥。
6、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時,應視火災性質、災區通風和瓦斯情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製火勢,並迅速報告礦調度室。礦調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災報告後,應立即按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通知有關人員組織搶救災區人員和實施滅火工作。
7、礦值班調度和在現場的區、隊、班組長應依照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規定,將所有可能受火災威脅地區中的人員撤離,並組織人員滅火。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其電源;在切斷電源前,隻準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8、對於自燃發火按自燃發火措施執行。
1、巷道開工前,由通風區根據通風係統給出局扇合理位置,安裝2台同等能力的局扇通風機,一台運轉一台備用,實現雙風機雙電源,能自動切換,安裝好後並有專人負責管理,保證正常使用。
2、安裝和使用局部通風機和風筒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局部通風機必須由施工單位指定人員負責管理,保證正常運轉。
(二)壓入式局部通風機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掘進巷道回風口不得小於10m;全風壓供給該處的風量必須大於局部通風機的吸入風量,局部通風機安裝地點到回風口間的巷道中的最低風速必須符合:煤巷、半煤岩巷掘進最低風速0.25m/s,岩巷最低風速0.15m/s。
(三)必須采用抗靜電、阻燃風筒。風筒口到掘進工作麵的距離:岩巷不大於8m,煤、半煤岩巷不大於5m。風筒應吊掛整齊,逢環必掛,不漏風,不落地。
(四)低瓦斯礦井掘進工作麵的局部通風機,可采用裝有選擇性漏電保護裝置的供電線路供電,或與采煤工作麵分開供電。
(五)瓦斯噴出區域、高瓦斯礦井、煤(岩)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中,掘進工作麵的局部通風機應采用三專(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供電;也可采用裝有選擇性漏電保護裝置的供電線路供電,但每天應有專人檢查1次,保證局部通風機可靠運轉。
(六)嚴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風機同時向1個掘進工作麵供風。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風機同時向2個作業的掘進工作麵供風。
4、使用局部通風機通風的掘進工作麵,不得停風;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恢複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隻有在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
5、局部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在恢複通風前,必須首先檢查瓦斯,隻有停風區中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最高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且符合本01manbetx
第一百二十九條(即第4條)開啟局部通風機的條件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恢複正常通風。
6、采掘工作麵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電動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7、采掘工作麵及其他巷道內,體積大於0.5m3的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0%時,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8、對因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被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必須在瓦斯濃度降到1.0%以下時,方可通電開動。
9、停風區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最高瓦斯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3.0%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控製風流排放瓦斯。
10、停風區中瓦斯濃度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0%時,必須製訂安全排瓦斯措施,報 礦技術負責人批準。
11、在排放瓦斯過程中,排出的瓦斯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都不得超過1.5%,且采區回風係統內必須停電撤人,其他地點的停電撤人範圍應在措施中明確規定。隻有恢複通風的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方可人工恢複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內電氣設備的供電和采區回風係統內的供電。
12、采掘工作麵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必須停止用電鑽打眼;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爆破。
13、局扇通風機和掘進工作麵的電氣設備實行“三專兩閉鎖”。即: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
14、每班測氣員檢查瓦斯次數不得少於3次,並現場執行交接班製度,若發現瓦斯超限應及時彙報和處理並組織撤人。
15、在使用局部通風機進行通風的掘進工作麵,無論工作或交接班時,未經礦總工程師批準,任何人不得停開局扇。
16、掘進工作麵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都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查明原因,製定措施,進行處理。
17、嚴禁無風或微風作業,並做到停風即撤人,隻有經測氣員進行通風檢查後,方可進入工作麵作業。
18、杜絕電器失爆,消滅一切可能產生火花的作業,並做好瓦斯、煤塵管理與監測。
19、搞好綜合防塵,必須采取濕式鑿岩,放炮噴霧,裝煤(岩)灑水,衝刷岩幫(頂),個人防護等措施。
20、放炮噴霧,煤巷一道,半煤巷兩道,岩巷三道,分別設置在扒矸機後50m範圍內。
21、鋪設消防供水管路,且每50米或100米一個三通閘閥,並能保證隨時供水;每星期必須對巷道衝刷一次,避免有積塵。
22、測氣員或施工人員發現掘進迎頭或打眼中CH4、CO2湧出、煤層增厚、氣溫異常、巷道圍岩移動增大、掉渣、岩塊迸出、破裂聲、夾鑽、頂鑽等時,立即組織人員,帶好自救器,撤到安全地點,並立即彙報調度,有礦調度所按停電範圍、避災路線組織停電撤人。
23、若瓦斯湧出量較大,變化異常時,須設專職瓦斯檢查員現場跟班,並有瓦斯自動監測報警斷電裝置。
24、瓦斯監測迎頭探頭距工作麵迎頭距離不大於5m,其報警值≥1%,斷電值≥1.5%;後路探頭在回風口10~15m範圍內,其報警值≥0.8%,斷電值≥0.8%。兩探頭斷電值差為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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