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納雍縣吉祥煤礦2010年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
作者:佚名
2011-11-03 22:16
來源:本站原創
水害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一、水害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詳見
25頁《1礦井水害事故專項應急預案》一、水害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二、水害事故的應急自救組織與職責
1.礦井配備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定期組織培訓學習,掌握應急救援基本技能,確保在礦井發生災變時能夠及時參與礦井應急救援。
2.井口保健站,有專職醫護人員
24小時值班。
3.任何人都有上報水害事故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人發現水害事故後必須立即上報調度室。
4.水害事故發生後,必須保障礦井的通風和排水係統穩定,主要通風機、降壓站等崗位工嚴禁擅自脫離崗位。
5.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參加礦井搶險救災的義務,凡在搶險救災過程中不履行義務或借故不參加的,將視情節輕重和責任大小追究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三、水害應急處置
1.水害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發生Ⅰ級、Ⅱ級事故及險情,啟動本預案。發生Ⅲ級事故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當事故超出本應急救援處理能力時,及時報告市政府啟動上一級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救援。
⑴Ⅰ級事故應急響應
①礦井發生Ⅰ級事故及險情時,調度室接到現場事故報告後,立即報告上級。
②調度室值班人員立即通知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到達調度室,參與礦井事故應急救援。
③調度室值班人員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和有關成員通報現場事故情況,研究事故性質、類別,實施應急救援。
④
通知縣醫院做好醫療救護準備,通知物資供應做好應急救援物資準備。
⑵Ⅱ級事故應急響應
①礦井發生Ⅱ級事故及險情時,調度室接到現場事故報告後,立即通知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到達調度室,參與礦井事故應急救援。
②
由礦井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向上級、礦山救護隊請求援助。
③調度室值班人員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和有關成員通報現場事故情況,研究事故性質、類別,實施應急救援。
④
通知醫院做好醫療救護準備,通知物資供應做好應急救援物資準備。
⑶Ⅲ級事故應急響應
①礦井發生Ⅲ級事故及險情時,礦調度室接到現場事故報告後,立即通知當天值班礦領導研究參與礦井事故應急救援。
②礦調度室值班人員立即向當天值班礦領導通報現場事故情況,研究事故性質、類別,實施應急救援。
③通知縣醫院做好醫療救護準備。
2.礦井發生水害事故時,引起瓦斯事故時,執行瓦斯災害應急預案的相關內容。
3.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⑴礦井發生水災事故後,對水災有可能影響到的地區人員,在跟班區(隊)長、安監員的帶領下,清點好當班出勤人員後,有組織、有順序地按避災路線進行安全撤離。
⑵救護人員要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在現場區(隊)長、
班組長、安監員的帶領下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
⑶加強排水和搶救中的通風,切斷災區電源,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氣體的積聚和突然湧出其它有毒氣體。如因水、浮煤、浮矸截堵等原因一時難以向災區供風,則應利用管道或其它方式供風。
⑷建立臨時擋水牆等措施,隔離有條件隔離的區域,減少水害造成的損失。
⑸對於被困在井下的人員,其所在地點高於透水後水位,可利用打鑽等方法供給新鮮空氣、飲料及食物;如果其所在地點低於透水後水位時,則禁止打鑽,防止泄壓擴大災情。搶救和運送長期被困井下的人員時,要防止突然改變他們已適應的環境和生存條件,造成不應有的傷亡。
⑹礦井測水人員在對突水地點水量觀測的同時,對井下的湧水量及主要含水層水位定時測量、彙報,為水害搶險方案的確定提供技術資料。水情觀測地點為東翼
+400水平運輸大水路。
4.發生地表水害泄漏事故時
⑴根據井下排查發現的地表水進入礦井通道和地表排查結果確定地表水泄漏地點,搶險物資供應隊負責將搶險物資,及時運往指定地點。
⑵做好井下出水地點湧水量的觀測工作,將泄漏地點水量和各水平的總湧水量每半小時向調度室彙報一次。由生技(地測)科負責。
⑶井下疏通控製排水路線,及時構築擋水牆,防止水流下瀉,衝毀巷道、設備。確保水流排出礦井。
⑷救災指揮部根據水害威脅程度確定是否撤出現場人員、設備,情況危急時立即通知附近的受水威脅地點立即撤人。
5.發生岩溶突水事故時
⑴工作麵人員立即撤出。並根據情況撤出其他受水威脅地點人員。
⑵做好出水地點湧水量觀測工作,每半小時向調度室彙報一次出水點湧水量。地測負責。
⑶根據觀測水量大小,及時與工作麵、采區排水能力進行校核,以便及時製定工作麵和采區的擴排措施。當水量不大時,組織在工作麵運輸巷敷設臨時管路或改用風水管,安裝臨時排水泵進行擴排,防止水淹工作麵。井下搶險隊負責。
⑷水量較大或仍具有增大趨勢,運輸巷難以維持時,運輸巷放棄,通過采區排水能力進行排水。必要時構築臨時水倉,敷設臨時管路,安裝臨時排水泵進行擴排。機電搶險隊負責。
⑸排水過程中做好工作麵、車場、片口、水平大巷的水溝清挖、擋水牆修建工作,防止水串入其它工作麵。井下搶險隊負責。
⑹救災指揮部根據水害威脅程度確定采區是否放棄。
6.發生古空、老窯出水事故時
⑴根據井下排查發現的古空、老窯水進入礦井通道等情況確定發生潰水的位置,及時分析出水來源、出水量和老空區水壓、積水量。立即到該位置摸清水情。險情分析組負責。
⑵做好井下出水地點湧水量的觀測工作,將潰入地點水量和本水平的總湧水量每半小時向調度室彙報一次,並及時估算潰入總量。地測負責。
⑶井下疏通控製排水路線,及時在有可能造成向其他工作麵威脅的入口構築擋水牆,防止水流衝毀巷道、設備。確保水流進入東翼大水路。井下搶險隊負責。
⑷做好開泵排水工作,確保水量能及時排出,必要時敷設臨時管路或改用風水管,安裝臨時排水泵進行擴排。機電搶險隊負責。
7.避災路線
⑴
1041采煤工作麵出水避災路線:
1041麵→
1041麵回風巷→1730石門→1730車場→主副斜井→地麵
注:麵內工作人員位於出水點以上時沿回風巷避災路線撤離;位於出水點以下而又不具備沿回風巷撤離的安全條件時,沿運煤下平巷避災路線撤離到
1041麵運輸平巷→1690運輸石門→1690車場→主斜井→地麵
⑵
1042回風巷掘進工作麵出水避災路線:
1042回風巷掘進工作麵→聯絡巷→通風下山→
1730聯絡巷→1730石門→1730車場→主副斜井→地麵
⑶
1042運輸巷掘進工作麵出水避災路線:
1042運輸巷掘進工作麵→回風斜井底→回風斜井→地麵
⑷其他施工地點及采掘進工作麵等發生水災時,按《作業規程》或《施工措施》等規定的避水災路線安全撤退。
⑸各崗位工在接到調度室的撤人命令後,方可沿避災路線撤離。
8.上級管理部門、相關應急救援單位聯絡方式和聯係人員
礦井發生水害事故後,現場人員要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在現場區(隊)長、
班組長、安監員的帶領下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並立即報告礦調度室。
報警電話:
調度室專用電話:
井下直播:823 (24小時值班)。
納雍縣安監局值班電話:
3536059
礦山救護隊值班電話:
3525033蔣昌華(隊長):13985870362
納雍縣煤炭管理局值班電話:
3521759
四、注意事項
1.自救互救注意事項
⑴如果湧水來勢凶猛,井下被困人員必須在跟班區(隊)長、安監員的帶領下,清點好當班出勤人員後,有組織、有順序地按避災路線進行安全撤離,直至地麵。
⑵被困人員在行進中應靠近巷道的一側,抓牢支架及其它固定物體,盡量避開壓力水頭和泄水主流,並防止被水平流動的矸石和木料撞傷。
⑶撤退中如果冒頂或積水造成巷道堵塞,可尋找其它巷道撤出,在唯一出口封堵無法撤退時,應組織好災區人員避災,選擇標高盡可能高的地點避災,如果被圍地點有電話,應立即用電話彙報災情便於救災指揮部及時了解事故原因和情況,如果電話切斷或沒有電話,可采用敲鋼管或軌道等發出有規律的呼救,等待救援。
⑷撤退時如果迷失了行進方向時,遇險人員應向著風流通過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⑸
遇險人員要正視已發生的災害,保持鎮靜,不要驚慌,應主動聽從災區中跟班區(隊)長、安監員、班組長和有經驗的老工人指揮,互助互救,盡量減少體力和阻隔區氧氣的消耗,有計劃地使用飲水、食物和礦燈,做好長時間避災的準備。
⑹發現遇險人員時保持被救人員體溫、避免強光照射、實施簡易搶救、保持情緒穩定等。
⑺事故現場勘察工作由專業救護人員完成,其他人員未經總指揮部許可嚴禁進入險區。
2.水害事故應急救援結束後注意事項
水害治理後或者遇險人員脫離危險後,由水害應急救援總指揮宣布水害應急救援程序終止。根據水害故的實際情況來確定後期治理方案,包括注漿封堵方案、排水方案等。
3.其他注意事項
⑴發生Ⅰ級、Ⅱ級事故由上級統一協調、指揮水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調、調動救護隊、其他各礦、物資供應等其他應急救援力量,保障礦井事故應急救援。
⑵當救援力量不足時,水害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向上級應急救援組織提出增援請求。
⑶參加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在礦井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協調下,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
⑷當本處置預案超出使用範圍或與上級預案相抵觸時,執行上一級應急處置預案。
⑸當礦井發生重特大水害事故時,在啟動本救援預案的同時啟動機電排水搶險預案。
井下透水時機電排水搶險預案
一、人員組織
1.機電科長負責全麵協調井下排水工作。
2.各車場、大巷的水溝疏通排水由運輸負責。
3.配電所、地麵變電所、通訊由機電科長安排專人負責。
接到險情通知後,以上各單位人員必須立即奔赴各自崗位,並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二、突水事故發生時操作程序
1.各地點崗位工加強水位監測,每半小時巡回檢查一次。如發現水位、水質有變,立即向調度室彙報,並做好封堵防水門、啟動突水狀態下操作程序的準備。
2.供電負荷控製及停送電程序:
礦井發生突水時,地麵降壓站、井下配電點應分列運行,僅提供局部扇風機、斜巷防水物資的絞車及運輸係統的用電,其它負荷一律關停。
3.準備工作
4.彙報聯係
三、
井下放棄標準
由下往上的原則,出水點在掘進麵上部,盡最大能力疏放排水,暫時疏放排放困難時,有下往上逐漸放棄。下部的人員距井井底較近的視水勢情況,可沿主井出井。
水勢較猛,排、放、疏、堵等能力受限時,應急救災總指揮部決定是否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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