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地質規程
作者:佚名
2011-11-04 19:59
來源:本站原創
一、井上下均不具備鑽探條件或雖可以牛探,但經濟上不合理的地區;
二、不穩定、極不穩定煤層,或因岩漿侵入對煤層破壞嚴重,用鑽探手段無法探明煤層的可采性時;
三、煤層受斷層破碎帶或受陷落柱、古河床衝刷等影響嚴重不能用鑽探手查清時;
四、為查清處於臨界可采厚度的煤層或尋找老區殘煤等特殊需要時。
第29條 勘探工程的布置,要在充分利用已有地質資料和已知規律的基礎上,針對問題,合理布置,用較少的勘探工程量,獲得最佳的地質效果。要充分發揮礦井地質勘探的特點,做到井上下結合,勘探工程與井巷設計工程結合,當前與長遠結合,以滿足礦井生產建設的要求。
第30條 遇有從地麵布孔過深,地形地物影響施工,過采空區施工困難,地層傾角大,影響資料準確性等情況,宜采用井下布孔。
第31條 勘探工程原則上應布置在已有的勘探線上。加密勘探線應盡量與石門、采區上(下)山等主要井巷工程的方向相一致。為解決某些地質總是井巷設計需要和井下探小構造等而布置的勘探工程可按實際需要,靈活合理的布置。
勘探垂深超過1000米的勘探區,地麵布孔原則上隻對煤層賦存情況和主要構造進行必要控製,加密勘探工程應設法布置在井下。
第32條 礦井地質勘探工程量布置的多少,應以查明有關地質因素,滿足工程設計的要求為準,基本線距和極限布孔密度可參照表5、表6規定數據執行。
鑽孔布孔基本線距表
表5
井田地質條件類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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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地質構造為主的礦井各級
儲量的基本勘探線距(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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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煤層穩定性為主的礦井各級儲量的基本勘探線(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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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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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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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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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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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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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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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類井 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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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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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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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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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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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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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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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類井 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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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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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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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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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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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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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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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類井 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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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米左右,
結合必要的巷
探加以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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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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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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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米左右,以巷
探為主,鑽探為輔加以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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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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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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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類
井 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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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米左右,以巷探為主,鑽探為為加以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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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米左右,以巷探與鑽探結合進行圈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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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於250米,以鑽探為主,輔以必
要的巷探加以控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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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米左右,以巷
探為主,鑽探為輔加以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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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米左右,以巷探與鑽探相結合進行圈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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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於250米,以鑽探為主,巷探為輔加以控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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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類井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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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采用邊探邊掘邊的方式進行,在勘探過程中無高級儲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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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的儲量級別是以主采煤層為準提出的。
極限布孔密度表
表6
礦井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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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井田內平均每裏
內的最多布孔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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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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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類井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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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超 過 五 個 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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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類井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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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超 過 十 個 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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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類井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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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超 過 二 十 個 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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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某些較複雜的地質問題要彩巷探與
鑽探相結合的方法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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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類井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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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不超過三十個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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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采用巷探與鑽探相結合的勘探方法,不能
單純靠打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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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類井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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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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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采用巷探與鑽探相結合的勘探方法,不能單
純靠打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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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條 各種地麵鑽孔必須本著一孔多用的原則,充分發揮其作用。每個礦井,原則上應有 2個鑽孔進行地溫、瓦斯測定和采取伴生礦產樣品等工作,但可以有選擇地分孔進行。對有地熱及瓦斯危害的礦井,測溫孔和瓦斯采樣也都至少應有兩條剖麵,每個剖麵上的鑽孔數不得少於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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