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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責任製、通防安全基本規定和通防日常管理製度

作者:佚名 2011-11-04 21:21 來源:本站原創
安全生產責任製、通防安全基本規定和通防日常管理製度
第一部分通防安全生產責任製
第一章 各崗位通防安全生產責任製
第一節通防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
1.1.1 .1 通防科科長:
(1)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科的行政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礦井通防質量控製和質量保證體係在本單位的貫徹實施;是本科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者。
(2)負責宣傳貫徹黨和國家安全方針政策和上級安全規定並認真執行。
(3)製訂礦井通防規劃,年度通防安全工作目標,製定本部門崗位責任製,確定階段通防重點。
(4)負責開展礦井通風和防塵質量標準化工作,完成上級和礦交給的各項任務。
(5)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對本科(隊)職工的安全健康負全麵責任。
(6)負責對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和業務技術培訓,按照上級要求製定 計劃,按時進行對職工進行培訓,做到人人持證上崗。
(7)落實安全技措工程,排查和治理通防重大隱患。
(8)經常深入區隊現場調查研究,掌握情況,及時組織調整安裝通防設施,確保通風安全。
(9)負責礦井通防儀器儀表的檢驗。
(10)組織召開科務會議、安全會議,抓好職工的政治業務學習,麵向生產端正服務態度,及時解決通防存在的問題。
1.1.1 .2 通防科黨支部書記:
(1)負責組織本科黨員、團員、工會會員,做好職工政治思想工作和進行通防 安全知識宣傳學習工作;對本科安全教育工作負全麵責任。
(2)負責全麵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負責協調各方麵的關係,配合和支持科長實施全科安全工作的決策與領導。
(3)參加研究通防安全方麵的重大決策,抓好職工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
(4)抓好本科青安崗員,群監員的培訓,教育和 管理,發揮他們的積極作用。
(5)教育職工擺正通防安全與生產、效益的關係,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本科黨員、幹部轉變工作作風,深入安全生產實際,幫助解決通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1.1.1 .3 通防科工程師
(1)在礦總工和科長的領導下,負責礦井通防技術管理工作,對礦井通防工作負技術管理責任。
(2)貫徹落實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各項技術政策,深入現場調查研究,及時解決通防存在的技術問題。
(3)製定通防年度 工作 計劃和職工業務技術培訓,特別是特殊工種的培訓。
(4)對礦井可能發生的通防災害 02manbetx.com 製定預防 措施和應急處理 預案
(5)排查重大通防隱患,製定處理重大通防隱患的 措施,並監督處理落實情況。
(6)積極推廣應用通防新技術,不斷改進和提高通防技術管理水平,提高礦井抗災能力;製定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 安全技術 措施
(7)組織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完成年度礦井瓦期等級鑒定、礦井主扇反風演習工作,定期進行礦井通風阻力測定、主扇性能測定工作。
(8)參與編製安全技措工程 計劃、儀器儀表校驗計量管理工作;並製定礦井反風演習,瓦斯等級鑒定,礦井阻力測定和主扇性能測定 措施的落實。
1.1.1 .4 通防科副科長:
(1)在科長的領導下,協助科長抓好全科的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分管的采掘準備過程的“一通三防”工作。
(2)認真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文件決定、 計劃,完成礦交給的各項任務。
(3)抓好現場管理,對井下通防設施加強檢查,出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調整不合理通風,組織好新掘進頭、采煤工作麵的係統安裝。
(4)定期召開業務會、安全會,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狠抓“三違”的 03manbetx 和處理。
(5)協助科長負責本單位使用的材料、備品備件的貯存和防護控製。
1.1.1 .5 通風隊隊長:
(1)全麵負責全隊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是全隊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2)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 管理 製度煤礦”三大 01manbetx ”。
(3)負責組織實施礦井通風質量控製和質量保證體係在本單位貫徹實施。
(4)全麵負責通風管理工作,重點抓好日常通風管理,職工勞動紀律;落實好瓦斯管理、局部通風管理、安全監測管理、通風設施管理等各項工作。要經常深入現場,嚴格工程質量,及時處理各種隱患,杜絕通風瓦斯等重大 02manbetx.com 的發生。
(5)負責對材料、設備、儀器和儀表的管理,杜絕浪費和損壞。
(6)積極抓好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增強職工的自主保安,確保全隊的安全生產。
1.1.1 .6 通風隊技術員:
(1)全麵負責通風隊的技術管理工作,對全隊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技術管理責任。
(2)負責通風計劃的編寫、材料申報 , 編製通風、防瓦斯、防滅火計劃和有關安全技術措施,負責礦井通風係統調整,采煤工作麵接續通風設計等。
(3)負責通風各類報表的審閱,各種通風資料的技術管理質量記錄的控製。
(4)深入現場把住技術關,監督各項措施的落實和應用。
(5)協助科裏做好本單位的職工技術培訓。
1.1.1 .7 防塵隊隊長:
(1)在科長領導下全麵負責防塵隊的行政管理工作,是全隊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2)嚴抓現場工程質量,認真貫徹”三大 01manbetx ”在現場的實施。
(3)深入現場,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
(4)全麵負責防塵管理工作,重點抓好職工勞動紀律,落實好煤塵防治、礦塵衝刷及防塵管路、防滅火管路的安裝、維護等各項工作;負責所管轄範圍內各種防塵設施的正常使用和防塵係統的完善等工作,確保井下無煤塵積聚,保證礦井安全生產。
(5)加強職工 安全知識培訓,全麵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增強職工的自主保安意識。
(6)杜絕煤塵 02manbetx.com 和職工塵肺病的發生。
1.1.1 .8 防塵隊技術員:
(1)在科長和 工程師領導下,全麵負責防塵隊的技術管理工作,對防塵隊幹部職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提高職工技術水平,並把 安全技術具體應用到現場實踐中去。
(2)認真貫徹執行《礦山安全法》、《煤炭法》、《勞動法》、《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等國家 法律法規煤礦三大 01manbetx
(3)負責防塵作業計劃的編寫、材料申報和各類 技術措施的編製,並根據現場情況及時補充 安全技術措施,以保證現場安全生產。
(4)負責審閱各類防塵報表。
(5)負責各類防塵資料的收集整理存檔及上報工作。
(6)負責推廣應用防塵先進技術,改進防塵設施,努力提高全礦井的防塵作業水平。
1.1.1 .9 監測組組長:
(1)在科長的領導下,全麵負責監測組的管理責任,是監測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2)在科長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礦山安全法》、《煤炭法》、《勞動法》、《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和三大 01manbetx 中的各項安全生產規定。
(3)負責監測組的日常工作,熟悉礦井安全監測係統、裝置的安設地點。及時安排監測裝置的安設、回撤、調試、維修等各項工作。
(4)抓好安全監測的有關報表的整理存檔。
(5)負責本組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並負責各種規章 製度和措施在全隊的貫徹落實。
(6)負責組織領導監測人員的業務學習和培訓工作,不斷提高監測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1.1.1 .10 監測組技術員:
(1)在科長和 工程師領導下,全麵負責監測組業務範圍內的技術管理工作。
(2)掌握全礦安全監測係統,裝置安設調試維修等情況,配合組長搞好各項技術工作在現場的落實貫徹。
(3)按時繪製礦井安全裝置通風係統圖,審查和編製安全監測的各類報表和台帳等技術資料。
(4)對新增設的裝置要及時提出安設 標準,指導安設和檢查落實。
(5)負責監測人員的業務技術培訓。
1.1.1 .11 測風員
(1)測風員必須經過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技術工種操作資格後,持證上崗。
⑵測風員必須熟悉礦通風係統,掌握《 煤礦安全規程》有關風量、氣體濃度、溫度以及對測風的規定。
⑶測風員必須掌握各用風地點的風量及氣候條件。
⑷測風員必須熟悉所用風表及其他儀器的性能及參數,熟悉測風方法、過程,注意事項以及測定各種有害氣體的方法。
⑸測風員每 10天對礦井進行一次全麵測風,采掘工作麵要根據需要隨時進行測風;測風地點、位置、測風周期應由礦技術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必須符合有關規定。
⑹測風員現場測風時,要隨時填寫測風記錄牌板,並填寫現場測風記錄向科(區)值班彙報。
⑺測風應在專門的測風站進行,在無測風站的地點測風時,要選擇巷道斷麵規整、無片幫空頂、無障礙物、無淋水和前後 10米內無拐彎的直線巷道內進行。
⑻測風員發現作業場所的風速、風理或有害氣體濃度不符合《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時,要立即向通防科和礦調度室彙報,通知作業場所的人員進行撤離,並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處理。
(9)測風員負責旬報、月報及各類台帳的填寫,數據要真實,不得隨意捏造。
(10)測風員測風時,必須在專門的測風站進行。
(11)測風員必須參加礦井反風演習及礦井通風阻力外部漏風測定和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工作。
(12)測風員要妥善保管好風表,不得交給非測風人員管理和使用。
(13)測風時應避開巷道人行車、行車頻繁的時間,避開附近風門開關頻繁的時間,測風時不得有人員,車輛經過。注意避開架空線,避免發生觸電 02manbetx.com
(14)反風時的測風操作,應按照反風演習計劃規定進行。
1.1.1 .12 瓦斯檢查員:
(1)瓦斯檢查員必須經過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技術工種操作證後,持證上崗。
(2)瓦斯檢查員必須熟悉礦井通風係統,掌握各用風地點所需風量及礦進避災路線。
(3)瓦斯檢查地點的設置、瓦斯檢查次數、檢查周期、瓦斯檢查方式,由礦技術負責人確定,瓦斯檢查員要嚴格按照確定的地點、次數、檢查方式進行檢查,嚴禁空礦漏檢和假檢。
(4)嚴格執行班中彙報 製度,每班至少向通風調度彙報兩次,彙報時內容要齊全、準確;瓦斯檢查員每班對所轄區域作業地點檢查至少兩次,時間間隔 3-4小時。
(5)嚴格執行井下交接班製度,交接不清不準上井,沒有交接班人員要及時請示彙報,聽從值班人員的指揮。
(6)瓦斯檢查員下井前必須做好如下準備:
A:準備儀器:帶齊瓦斯檢測儀、膠皮管、檢查棍、溫度計、手冊、粉筆。
B:對光瓦各部件進行檢查,要求做到部件完整,電路暢通,光譜清晰。
C:檢查藥品是否失效,若發現藥品失效,必須及時進行更換。
D:對儀器氣密性時行檢查,如果漏氣或氣路不暢通,必須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7)瓦斯檢查員發現局部通風機停風時,要立即撤出人員,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入內。恢複通風前,必須先檢查瓦斯,隻有停風區內瓦斯濃度不超過 1.0%、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並且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米範圍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開動局部通風機恢複正常通風。
(8)瓦斯檢查員在進行瓦斯檢查時,要嚴格按《 01manbetx 》進行操作,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先消除隱患再進行檢查,隱患不消除不能離開現場。
(9)瓦斯檢查員不攜帶氧氣檢測儀器,嚴禁進入停風地點檢查瓦斯。
1.1.1 .13 局部通風機安裝工:
(1)安裝以前必須在地麵對局部通風機進行試運轉,保證完好,滿足供風要求。
(2)局部通風機及其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掘進巷道回風口不得小於 10米。
(3)局部通風機安裝時,必須按科隊指定位置進行安裝,局扇需上架或吊掛,上架時,局扇距巷道底板在於 300mm,吊掛時,局扇距巷道底板大於1.8m,安裝地點應支護良好,無淋水。
(4)局部通風機在運送安裝時,應輕搬輕放, 5.5KW以上局扇應安裝消音器,消音器與局扇間要加襯墊,用螺絲緊固嚴密。
(5)局部通風機安裝地點的風量,應大於局部通風機的最大吸風量,並保證該處巷道的風速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6)局部通風機進風口前 5米範圍內不得有雜物或障礙物,無淋水。
(7)局部通風機必須安設風電閉鎖、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儀等相關設備。
(8)安裝完後,要組織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9)局部通風機不得隨意停機,嚴禁無計劃停風。
(10)掘進工作麵臨時停工時,不準停止局部通風機的運轉。
(11)啟動前,應先由瓦斯檢查員檢查掘進工作麵及停風區和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 10米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當各處瓦斯濃度符合規定時,才能啟動,超過規定濃度時要立即向調度室和通防部門彙報、處理。
(12)必須掛有局部通風機管理牌板,填有司機姓名、風機編號、風筒長度、使用地點、風機型號、功率等內容。
1.1.1 .14 風筒工:
(1)風筒工必須經過培訓 ,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2)每一施工單位早班設兩名風筒工 ,風筒工負責從風機到迎頭的風筒維護及延接,並往所負責迎頭運送備用風筒,中班由各掘進迎頭安專人負責延接風筒,迎頭無備用風筒,影響生產的將追究風筒工責任。
(3)風筒吊掛要平、直、穩、緊,無破口,無急彎,無節頭、漏風並逢環必掛。
(4)風筒節頭要嚴密,全部采用反壓邊接頭。
(5)風筒直徑要一致,若不一致,必須使用過渡節,不準花接。
(6)風筒吊掛要避開電纜,信號線等各種管線,不得敷設在同一幫。
(7)風筒工要經常檢查風筒質量,發現有破口、漏口,要及時修補,否則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8)風筒工更換風筒時,不得隨意停風,確需停風時,應按照礦總 工程師簽發的停風計劃執行。
(9)風筒工每班必須向通風調度報崗,彙報該頭風筒情況 ,並執行上井簽字彙報製度。
(10)各掘進工作麵,不用的風筒或已損壞的風筒由風筒工負責回撤上井,不得放在現場。
(11)掘進迎頭施工完畢後,由風筒工負責拆除,拆除獨頭巷道的風筒時,不得停風,要由裏往外依次執除。
(12)風筒工檢查風筒質量的同時,要注意迎頭出風口風量,一旦發現風量不足,必須及時查找原因,並通知迎頭停止工作,撤出人員,並及時彙報。
(13)風筒末端到工作麵的距離,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必須保證工作麵有足夠的風量。
(14)風筒必須使用有“煤安”標誌的合格產品。
(15)一台風機不允許同時向兩個作業的工作麵供風。
(16)風筒管理要做到“五不讓”:即不讓風筒落後工作麵的距離超過作業規程規定、不讓風筒脫節破裂、不讓別人改變風筒的位置和方向、不讓風筒堵塞不通、不讓風筒浸在水中。
1.1.1 .15 通風設施工:
(1)熟悉密閉、風門、風橋、測風站等通風設施施工的相關知識,按照指定地點進行構築。
(2)下井前要準備好隨身攜帶的小型材料和工具。
(3)通風設施工施工,必須按照施工 設計,在 設計位置上施工, 設計要符合有關規定,通風設施工不得隨意改變通風設施的安設位置和種類,必須使用設計的材料,不得隨意更改。
(4)通風設施工必須嚴格按照質量 標準化要求進行施工,通風設施竣工後,由通防科組織驗收,凡是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必須整改至合格。
(5)通風設施施工前,要嚴格檢查施工地點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以及施工地點前後 5米的支護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彙報、處理,處理完後方可施工。
(6)通風設施施工過程中,組長負責檢查安全及工程質量,發現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處理。
(7)通風設施工下料期間,必須按照所計劃的數目下到施工地點,且料車運行期間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卸料時要碼放整齊,不得影響運輸、通風和行人。
(8)構築密閉時,密閉外的鋼軌、電纜、管路必須斷開,不得與密閉連通。
(9)在架線巷道中施工時,必須和有關單位聯係停電,並設好臨時接地線後方可施工,施工完畢後方可取下臨時接地線,合閘送電。
(10)施工人員隨身攜帶的各種材料、工具要捆紮牢裝入包中。
(11)在運輸巷施工時,要設人看管來回車輛,做到安全施工。
(12)行車的兩道風門間距不少於一列車長度,行人的兩道風門間距要大於 5米,且風門能夠自動關閉,兩道風門之間要設閉鎖,保證不能同時打開。
(13)砌牆高度大於 2米時,要搭腳手架,保證牢固可靠。
(14)通風設施施工完畢後,必須對現場進行清理。
1.1.1 .16 風門維修工:
(1)負責全礦井下風門製作、安裝和維修工作,按照質量控製程序的要求完成各項任務。
(2)要保證風門的製作質量,門扇平整不漏風,保證風門的安裝質量,門框要包邊嚴口,有墊襯,四周接觸嚴密。
(3)風門維修工安裝工在運送風門時,裝封車要牢固,在上下山運輸時,要堅持“行車不行人”製度。
(4)搬運和裝卸風門過程中,要密切配合,協調一致,確保安全。
(5)每天對所負責的風門巡查一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風門漏風。
(6)風門維修工在維修風門時,風門前後要安排專人站崗。
1.1.1 .17 管路工:
(1)按照集團公司《防塵專業質量 標準及檢查評定辦法》的規定,負責所轄區域的防塵管路安裝和維修工作。
(2)負責所轄區域防塵設施的安裝、維修和撤除工作。
(3)安裝管路要求吊掛牢固,安設平、直、穩,三通閥門齊全,不漏水,滿足井下防塵用水工作的需要。
(4)管路安裝工下井前要對所需攜帶的物品和工具進行檢查,確保井下管路安裝的順利、安全、可靠。
(5)安裝時,要嚴格按照《管路安裝工安全技術 01manbetx 》的要求進行安裝。
(6)嚴禁在無風或風量不足的地點從事管路安裝、拆除、維護、檢查等工作。
(7)在進行正常操作時,要仔細檢查操作環境的安全狀況,不安全不操作。
(8)在運輸巷道中安裝管路時,要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定采取設置警戒,行車、不行人等相關的 安全措施
(9)裝運的管路必須符合裝封車的有關安全規定和運輸的有關規定。
(10)當管路通過風門、風橋等設施時應事先與通防部門聯係好,管路要從牆的一角打孔通過,接好後用灰漿堵嚴。管路不得影響風門的開關。
(11)在安裝管路的同時,要對沿途的通風設施和防塵管路等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要及時向通風調度彙報,以便采取停送水或停送電等措施進行處理。
(12)管路安裝工在井下行走時,要注意觀察巷道頂幫情況和來往車輛,經過上、下山時要嚴格遵守行車不行人的規定。
1.1.1 .18 測塵工:
(1)測塵工負責測定作業地點場所空氣中的粉塵濃度,提出控製粉塵的措施意見,負責儀器的送檢、標校,以及遊離 SiO2,粉塵分散度的送檢工作。
(2)要及時將每次的測塵記錄填入台帳,測塵完畢後,要填寫粉塵測定結果報告表,月底做好粉塵濃度測定報告表,並及時上報集團公司通防處。
(3)要按照規定定期繪製粉塵濃度曲線圖。
(4)測塵員對所測定粉塵地點的粉塵濃度超過標準規定要及時向礦井領導報告,以便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5)測塵員發現所要測定的地點局部通風機停風時,要立即撤出人員、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
(6)測塵員在測塵的同時,要對沿途的通風設施和防塵及管路隔爆設施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立即處理,處理不了的要及時向通防調度室彙報。
(7)按規定對所有產塵點進行 測塵。井下作業場所的總粉塵濃度要每月測定 2次,呼吸性粉塵,采掘麵每3個月測定1次,其它地點每6個月測定一次,粉塵中的遊離二氧化矽的含量,每6個月測定1次,變更地點時要測定1次。
1.1.1 .19 灑水滅塵工:
(1)灑水滅塵工負責采、掘工作麵的管路,設施、安裝及維護,負責使用防塵設施進行防塵,灑水、滅塵,負責大巷的刷白工作。
(2)灑水滅塵工必須保證所負責範圍內的防塵管路,設施齊全,靈敏可靠。
(3)在衝刷巷道及大巷刷白時,要遮蓋好附近的機電設備,通訊設施,管線和風筒。
(4)每班按行走路線,對井下的防塵水池水量、水質及管路進行檢查,發現管路跑漏水,應及時彙報處理。
(5)灑水滅塵工發現局部通風機停風時,要立即撤出人員、恢複通風後方可重新進行灑水滅塵等工作。
(6)灑水滅塵工要對所經地點的通風設施和巷道的積塵情況隔爆設施情況以及防塵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衝刷大巷煤塵時,要注意過往車輛,有架空線時,要停電後再衝塵,采煤工作麵溜子道衝塵時,必須待溜子停止運行時衝塵,並注意好兩幫、頂板情況。
(8)灑水滅塵工發現作業地點的粉塵濃度超標或積塵超過規定時,可以要求停止作業,采取措施後方可恢複生產。
(9)灑水滅塵工要嚴格按照防塵設施的安裝標準和《巷道衝刷製度》的規定進行灑水和滅塵等工作。
1.1.1 .20 隔爆設施安裝工
(1)按質量標準化標準和集團公司的質量規範化要求,對礦井采區、采掘工作麵等地點安設隔爆水槽棚。
(2)負責各處隔爆水棚的維修和撤除等工作。
(3)按照《 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每周至少要對全井下的隔爆水槽的安裝質量、安裝地點、數量及水量全麵檢查一次,以確保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及時整改。
(4)隔爆水槽安撤工下井前要對所需攜帶的水槽、圓鋼,吊掛鉤等物品及所使用的工具進行檢查,確保安撤工作的順利進行。
(5)水槽安撤工要嚴格按照《隔爆水槽安撤工安全技術 01manbetx 》的規定要求進行安裝撤除、維護等工作。
(6)水槽安撤工在井下行走時,要觀察好巷道頂幫情況和來往車輛,經過上、下山時要嚴格遵守行車不行人的製度。同時要對沿途的通風和防塵隔爆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要及時彙報。
(7)在掘進工作麵安撤水槽時,如發現局部通風機停風時,要立即撤出人員,恢複通風後方可進入重新工作。
(8)安裝及回撤時,工人要配合好, 1人觀察頂板,1人吊掛及回撤;在架線電機車巷道中施工前,必須首先停電,並執行停送電製度;在運輸巷道中施工,要有人監護,指揮運行車輛,確保安全施工;安裝及回撤時,頂板、支護發生變化時,應停止工作處理完畢後,方可吊掛。
(9)安撤水槽時,要注意運行車輛及皮帶運輸狀況 ,確保安全施工。
(10)安撤水槽時,施工人員要注意觀察頂板和幫壁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1)在有架空線的巷道內施工時,要首先對架空線進行停電,並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和電氣作業規程規定。
1.1.1 .21 瓦斯檢測儀檢修工
(1)在通防科領導下,明確自己的職責範圍,按質按量地完成維修、校驗記錄及各項任務。
(2)認真學習各種儀器、儀表維校技術,熟練掌握儀器、儀表的原理、結構和性能,並保管好各種儀器、儀表的說明書、合格證,以防備查。
(3)每周至少對全麵使用 儀器進行保潔和換藥一次 ;所有下井光瓦必須保持性能完好,準確可靠。
(4)定期對光瓦進行檢定,不得使用過期儀器。
(5)做好各儀表維修工作的同時,認真做好各種維校記錄的填寫,對所維校的每台儀表負有安全責任。
(6)維修後的瓦斯檢測儀,要送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定,並發給合格證後方可使用。
(7)對所管轄的儀表送集團公司校驗,應提前向主管技術人員提出送校彙報,確保送校率 100%。
(8)保管好各種儀表的零部件、器材及其它維校用品,嚴禁私自亂扔、亂借,做到分類碼放,保持清潔衛生。
1.1.1 .22 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檢修工:
(1)檢修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後方可上崗。
(2)保持室內清潔、明亮、幹燥、準備好常用工具、儀表、材料及
工作台。
(3)每班對便攜式瓦斯報警儀進行表麵清潔,除去粘有的煤塵等雜物。
(4)每 7天至少對便攜式瓦斯報警儀進行1次調校,誤差在規定的範圍之內。
(5)新儀器投入使用前,要先充、放電 3次以上再使用。
(6)使用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定,檢定要送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7)故障便攜式瓦斯報警儀維修時,要細致檢查,先外後內,找出故障點。維修後的便攜式瓦斯報警儀,要送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定,並發給合格證後方可使用。
(8)標準氣樣的存放使用,要符合規定要求。
(9)便攜式瓦斯報警儀,維修台帳,周檢記錄,檢定說明書及各類台帳整潔清楚。
1.1.1 .23 監測工:
(1)監測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2)備齊維修、安裝所用工具,儀器儀表以及設備說明書和 圖紙。備齊主機和附帶設備的連接線和維修中所需用的元器件。
(3)監測分站投入使用前,要先進行檢查、標定,確認符合要求以後,方可投入使用。
(4)監測分站斷電儀的供電電源接線,必須取自被控製開關的電源側。
(5)監測分站或傳感器發生故障時,現場需用便攜式瓦斯報警儀進行監測,及時進行更換,維修後的瓦斯斷電儀傳感器,要送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定。
(6)瓦斯傳感器必須每 7天至少進行1次調校,誤差在規定的要求之內,瓦斯斷電儀每月至少調校一次。
(7)使用的瓦斯傳感器,每年至少一次檢定,檢定要送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8)每班由瓦斯員光瓦與傳感器進行數據比較,每天由監測工巡回檢查一次主機,傳感器和電纜完好情況。
(9)標校使用的標準氣樣,要符合規定要求。
1.1.1 .24 自救器工
(1)發放員要了解自救器的結構原理,掌握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保養。
(2)認真開好班前會,堅持正常工作製度,堅守工作崗位,實行現場交接班,交接班要清楚。
(3)工作要認真負責,加強責任心,按要求保養好自救器,搞好發放工作,保證人來牌到、自救器到。
(4)發放和回收自救器時要嚴格檢查,對損壞或丟失的要及時彙報進行處理,嚴禁發放不合格的自救器。
(5)凡封條破壞已開啟的自救器,無論使用時間長短,都應報廢。地麵倉庫存放超過 5年井下攜帶超過3年的應予以報廢。
(6)每季稱重、氣密檢查一次,稱重超過 10克或氣密不符合規定的自救器應報廢。
(7)愛護公共財物,嚴禁隨意破壞,保管好自救器。
(8)搞好室內衛生,定期進行衝洗和打掃,保證室內自救器整齊、清潔。
第二節各級領導通防安全生產責任製
1.1.2 .1 董事長、黨委書記:
是本公司“一通三防” 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者和安全教育工作的第一責任者,全麵負責“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負責每月至少組織召開一次“一通三防”例會,並形成會議紀要。研究、解決“一通三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隱患,保證“一通三防”所需人、財、物及時到位。負責每月組織一次全麵安全檢查,每季度組織有關部門對反風設施至少進行一次檢查。負責組織實施礦井通風安全技術發展規劃和措施計劃,並定期檢查具體執行情況。負責組織礦黨、團、工會組織對幹部職工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和進行通防 安全知識宣傳報道學習工作。教育職工擺正通防安全與生產、效益的關係,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1.1.2 .2 總經理:
是本公司“一通三防”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者,協助董事長抓好 “一通三防”安全工作,對礦井“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負總責。確保“一通三防”所需人、財、物及時到位。負責每月至少組織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負責每月組織一次全麵安全檢查,每季度組織有關部門對反風設施至少進行一次檢查。
1.1.2 .3 總工程師:
(1)負責並全麵領導礦井“一通三防”技術管理工作,是“一通三防”安全技術管理的第一責任者。在審批通防安全計劃計劃,設備和推廣技術裝備時,審批相應通防安全 技術措施,負責組織提高礦井抗災能力,組織製定防瓦斯、防煤塵、防火等事故的措施,預防重大事故發生。
(2)組織審批礦井災害預防計劃和處理重大安全 技術措施,嚴格執行煤炭工業技術政策,在推廣通防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必須組織製定相應的安全 技術措施
(3)定期排查“一通三防”各類重大隱患,主持通防工作技術會議,從技術方麵 03manbetx 原因,製定措施。
(4)組織通防部門編製安全技術發展規劃和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5)負責礦井“一通三防”安措工程資金的落實投入。
(6)注重提高通防工程技術人員的業務技術素質和安全意識,積極研究推廣新技術,及時解決通防安全中的難題。
(7)發生通防重大事故時,必須立即趕到現場搶救,製定技術處理方案,防止災害擴大,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
1.1.2 .4 分管生產經理:
(1)對分管專業和部門的“一通三防”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2)負責組織分管專業線認真執行礦總工程師作出的“一通三防”技術決定。
(3)抓好分管範圍內的“一通三防”安全工作。
1.1.2 .5 安監處長:
(1)對“一通三防” 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監督檢查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2)監督檢查通防安全規劃、措施製定與實施,每旬組織一次以“一通三防”為重點的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並認真 03manbetx 原因,製定防範措施。
(3)監督檢查“一通三防”隱患排查和治理落實情況及“一通三防”安措工程投入完成情況。
(4)負責組織安監人員對防止通風、瓦斯、煤塵事故的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並對破壞通防設施或造成通防隱患的單位和個人執行處罰。
1.1.2 .6 安全副總:
(1)負責“一通三防”安全質量技術管理,負責傳達貫徹落實“一通三防” 安全技術措施,並在作業規程和有關措施中明確規定“一通三防”技術管理重點抓好“一通三防”安全技術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2)協助總工程師編製《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和礦井通防重大隱患排查工作,製定落實防止通防事故發生的防範措施,抓好“一通三防”重大安措施工程的實施,規劃礦井通防質量標準化達標等級,製定通防安全目標管理責任製。
(3)協助總工程師抓好通防安全技術,質量標準化工作,督促並檢查礦井“一通三防”齊抓共管責任製的落實。
(4)發生通防重大事故時,必須趕到現場,協助總工程師製定技術處理方案,並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
1.1.2 .7 采煤、掘進、機電副總:
(1)對所分管的專業部門的“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負技術責任。
(2)負責組織分管專業傳達貫徹落實“一通三防”技術措施,負責編審分管範圍內的作業規程和有關措施,並在作業規程和有關措施中或現場技術指導工作中充分考慮到“一通三防”技術管理工作。
(3)嚴格執行總工程師作出的“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決定。
第三節其它崗位通防安全生產責任製
1.1.3 .1 主通風機司機:
(1)上班前禁止喝酒,上班時不得睡覺,不得做與本職工無關的事情。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和工種崗位責任製,遵守 01manbetx 及《 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2)當主要通風機發生故障停機時,備用通風機必須在 10分鍾內開動,並轉入正常運轉。
(3)當礦井需要反風時,必須在 10分鍾內完成反風操作。
(4)主通風機司機應嚴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則和操作紀律:
A、不得隨意變更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B、操作高壓電器時應用絕緣工具,並按規定的操作順序進行。
C、協助維修工檢查檢修工作,做好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D、地麵風道進風門要鎖固。
E、除故障緊急停機外,嚴禁無請示停機。
F、通風機房及其附近 20米範圍內嚴禁煙火,不得有明火爐。
G、開、閉風閘門,如設置機動、手動兩套裝置時,須將手動搖把取下以免傷人。
H、及時如實填寫各種記錄,不得丟失。
I、工具、備件等要擺放整齊,搞好設備及室內衛生。
J、嚴格按照上級命令進行通風機的啟動、停機和反風操作。
1.1.3 .2 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電工、安裝電工、采掘機電維修工
(1)下井必須隨身攜帶甲烷檢測儀。
(2)在井下瓦斯濃度超過 1%時,禁止進行電氣檢修作業。當電氣設備附近20米範圍內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及時彙報的關部門,進行處理。
(3)當工作地點瓦斯濃度必須在 1%以下時,方可使用普通型儀表進行測量。
(4)井下安裝如需進行燒焊、氣焊和噴燈焊接時,必須按《煤礦 01manbetx 》的有關條款執行。
1.1.3 .3 采煤爆破工:
(1)采煤爆破工下井前要對所使用的放炮器進行詳細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外殼是否完好 ,螺絲是否鬆動、摔落,電量是否充足等,以確保放炮器正常安全使用。
(2)采煤爆破工要嚴格按照《采煤爆破工安全技術操作》及《采煤工麵作業規程》的規定進行爆破。
(3)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放炮時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度,爆破地點附近 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裝藥爆破,並對檢查情況及時做好記錄。
(4)在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必須采用毫秒爆破,爆破延期總時間不得大於 130毫秒。
(5)采煤爆破工爆破時必須使用爆破噴霧裝置,放炮前後要對爆破地點附近 30米範圍進行灑水降塵。
(6)采煤爆破工工作時必須佩戴防塵口罩。
1.1.3 .4 采煤打眼工:
(1)采煤鑽眼工要嚴格按照《采煤鑽眼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的規定要求進行施工。
(2)采煤鑽眼工鑽眼時,采煤工作麵附近 20米範圍內瓦斯濃度達到1%或局部積聚瓦斯濃度達到2%時,以及其它有害氣體超過《規程》規定時必須必須停止工作,處理後方可工作。
(3)發現煤層內有大量瓦斯湧出量;發現煤層變潮、煤質鬆軟,有掛紅、掛汗、出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空氣變冷等透水預兆時,嚴禁打眼。
(4)采煤鑽眼工鑽眼前,必須將工作麵的浮煤清理幹淨或衝刷掉,不得有煤塵堆積現象。
(5)采煤鑽眼工必須佩戴防塵口罩。
1.1.3 .5 皮帶、刮板運輸機司機:
(1)皮帶、刮板輸送機轉載點處的噴霧裝置必須完善、靈敏,運煤時必須打開防塵。
(2)電動機開關地點附近 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運轉,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3)對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被切斷電源的皮帶、刮板輸送機的電動機和開關,必須在瓦斯濃度降到 1.0%以下時,方可通電開啟。
(4)皮帶、刮板輸送機司機,必須經常清理皮帶和刮板輸送機下的浮煤。
(5)皮帶、刮板輸送機司機工作時必須佩戴口罩。
1.1.3 .6 掘進爆破工:
(1)掘進爆破工下井前要對所使用的放炮器進行詳細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外殼是否 ,螺絲是否鬆動、摔落,電量是否充足包括等,以確保放炮器正常安全使用。
(2)掘進爆破工要嚴格按照《掘進爆破工安全技術操作》及《掘進工麵作業規程》的規定進行爆破。
(3)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放炮時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度,爆破地點附近 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裝藥爆破,並對檢查情況及時做好記錄。
(4)在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必須采用毫秒爆破,爆破延期總時間不得大於 130毫秒。
(5)掘進爆破工爆破時必須使用爆破噴霧裝置,放炮前後要對爆破地點附近 30米範圍的巷道周邊進行灑水降塵。
(6)掘進爆破工爆破時,要將甲烷檢測報警儀和瓦斯傳感器等儀器回撤至安全地點,爆破後及時懸掛到規定位置。
(7)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工作麵風量達不到作業規程規定或風筒口距離工作麵超過作業規程的規定時,嚴禁裝藥放炮。
(8)掘進爆破工在迎頭工作時必須佩戴防塵口罩。
1.1.3 .7 掘進鑽眼工:
(1)掘進鑽眼工要嚴格按照《掘進鑽眼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掘進工作麵作業規程》的規定要求進行施工。
(2)掘進鑽眼工鑽眼時必須堅持濕式鑽眼。
(3)掘進鑽眼工鑽眼時必須正常堅持使用好淨化水幕簾。
(4)掘進鑽眼工鑽眼時必須愛護好懸掛在迎頭處的便攜儀及甲烷傳感器,防止水濺、撞擊、掉落等情況的發生。
(5)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得鑽眼,處理後方可作業:
A、掘進工作麵附近 20米範圍內瓦斯濃度達到1%或局部積聚瓦斯濃度達到2%時,以及其他有害氣體超過《煤礦01manbetx 》規定時。
B、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工作麵風量達不到作業規程或風筒口距離工作麵超過作業規程的規定時。
C、發現煤(岩)層變潮,煤質鬆軟,有掛紅、掛汗、出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空氣變冷等透水預兆時。
D、鑽孔突然與采空構或舊巷相透時。
(6)掘進鑽眼工鑽眼前,必須將工作麵的浮煤清理幹淨或衝刷掉,不得有煤塵堆積現象。
(7)掘進鑽眼工必須佩戴防塵口罩。
第二章各單位通防安全生產責任製
第一節通防機構安全生產責任製
1.2.1 .1 通防科:
(1)負責貫徹宣傳黨和國家有關“一通三防”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法規及上級有關安全規定,製訂礦上度和長遠通防規劃。
(2)負責開展礦井通風質量和綜合防塵質量標準化。
(3)負責全礦的通風、防塵、防滅火及安全監測監控係統的管理,做到係統完善,作業正規,行之有效。
(4)協助礦總工程師對各工作麵《作業規程》進行審查,並對有關通防條款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5)負責建造風門、風橋、密閉、調節風窗等通風工程,安裝局扇、風筒等通風設施,形成完整有效的通風管理係統。
(6)負責對井下各生產工作地點進行合理配風,定期測風,加強監控。
(7)每月製訂礦井需風量,按規定進行礦井通風阻力測定,主要通風機性能鑒定等技術測試工作,組織完成年度礦井瓦斯等級鑒定 03manbetx 總結上報工作,完善礦井綜合防塵裝備,優化礦井通風係統,抓好礦井通防重大隱患排查和治理。
(8)根據《規程》要求,負責對井下各處有害氣體情況的檢測,並落實好“一炮三檢”製度,杜絕瓦斯、煤塵重大惡性事故及有害氣體傷人事故的發生。
(9)負責通防儀器儀表管理、送檢、購置等。
(10)負責編製本礦通風安全技術 管理製度和通防 安全技術措施,推廣使用新技術、新設備,實現“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科學化、標準化。
(11)落實通防各工種人員培訓、考核。
(12)編製年度通防安措工程,並組織實施完成。
(13)參與相關事故的搶救、調查、分析及處理等工作。
1.2.1 .2 通風隊:
(1)認真貫徹執行《煤礦 01manbetx 》和《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做到通風係統合理可靠,杜絕不合理的串聯通風、擴散通風、老塘通風,實現分區通風,實行計劃供風,各供風地點的風量、風速符合要求,礦井有效風量利用率不低於 85%,主扇外部漏風率不大於5%。
(2)負責編製月度通風作業計劃,組織全隊職工認真實施全麵完成各項任務,做好現場通風管理工作。
(3)按設計要求建築好風橋、風門,及時封閉采空區和盲巷,並經常進行檢查維修,始終保持質量完好,使用正常。
(4)遵照《規程》和設計的要求,安裝施工所用的局扇,保證其性能完好和足夠的風量,風筒吊掛保持平直無破口、無節頭漏風、無死彎,風筒出風口距迎頭不大於 10米。
(5)圍繞生產的發展,遵照通風科的製定方案,及時調整完善礦井通風係統。
(6)認真做好現場的瓦斯管理工作,加強瓦斯檢查員責任心和事業心的教育,使其做好現場的瓦斯檢測工作,並按規定時間路線巡回檢測,杜絕空班漏檢、弄虛作假,實現“三對口”。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處理,並向上級領導彙報,保證無瓦斯積聚、無瓦斯超限作業。
(7)掌握礦井瓦斯等有害氣體的湧出情況,落實防治瓦斯措施,編製實施瓦斯排放措施,每日及時填報瓦斯日報,上報礦長、總工程師審閱。
(8)遵照瓦斯鑒定方案要求認真測定各鑒定點各種數據,數據達到齊全、準確無誤,並及時報科,完成每年一次的瓦斯鑒定工作。
(9)遵照反風演習方案的要求,做好反風演習規定的各次數據的測定工作,達到數據齊全,準確無誤,並及時報科,完成每年一次的反風演習工作。
1.2.1 .3 防塵隊:
(1)遵照《規程》和《礦井綜合防塵質量標準》的要求全麵做好礦井防塵係統、防塵設施的安裝、維修和管理工作。圍繞生產的發展及時調整完善礦井防塵係統,保證生產和防塵工作有足夠的供水。監督現場所有防塵設施、設備的使用,並保持完好。
(2)負責礦井大巷、采區主要巷道、主要皮帶機巷和回采工作麵兩道防塵管路、防塵設施、隔爆水槽的安裝和維修工作,保證管路不漏水,設施完好。
(3)負責掘進頭放炮自動噴霧簾的安裝和維修。
(4)認真做好巷道衝刷工作,除掘進巷道外,對所有各類巷道按照衝刷製度定期衝刷,確保無積塵。
(5)根據現場產塵點做好半月和月度測塵工作,達到數據齊全準確,上報及時。
(6)做好個體呼吸性粉塵濃度測定工作,具體製定計劃,並落實實施其工作,資料保存完整齊全並存檔。
(7)做好防塵供水水質、粉塵分散度和遊離二氧化矽送檢化驗工作,為防治粉塵的危害提供科學依據。
1.2.1 .4 安全監測組:
(1)負責甲烷斷電儀、便攜式甲烷報警儀、光瓦維修、發放、送檢。
(2)負責自救器發放、檢驗、報廢等工作。
(3)甲烷斷電儀的傳感器和便攜式甲烷報警儀每 7天校驗、調校一次,每年應送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定一次。
(4)凡維修過的甲烷斷電儀傳感器和便攜式甲烷報警儀必須送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定,發放合格證後,方可使用。
(5)光瓦每年應送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定一次。
(6)自救器過期或失效都應報廢,嚴禁再投入使用,應及時注銷並補充。
(7)建立健全各項 管理製度和規定。
1.2.1 .5 通風調度:
(1)礦通風調度設在通防科,配備器名專職調度員,並設一名調度主任,實行 24小時不間斷調度工作製,實行科長負責製,同時對礦科和局通防處負責。
(2)通防調度員必須具有高中或中技以上 文化程度,並從事通防井下工作不少於 3年,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通防調度員必須經集團公司以上培訓機關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工作。
(4)通防調度員必須了解井下通防係統礦井,避災路線,能獨立處理通防問題。
(5)通防調度員必須熟悉井下發生通防事故或事故隱患時彙報及處理程序。
(6)當班調度員行使科長權力,有權調度全科所有人員積極處理井下通防事故隱患。
(7)在集團公司通防處規定的時間內,將前 24小時的主調度內容彙總報局通防調度,發生重大及事故隱患要及時彙報。
(8)當班調度員要認真詳實記錄值班期間井上下各類信息,其中包括上級有關部門指示、指令,井下通防安全信息反饋,重要內容要及時向通防值班領導彙報。
(9)認真填寫有關瓦斯報表、瓦斯日報,對特殊工種報崗要認真詳實填寫,發現有不報崗或假報崗人員及時向通防值班彙報。
第二節其它單位通防安全生產責任製
1.2.2 .1 生產技術計劃科:
(1)負責本業務部門中有關“一通三防”的安全工作,對采掘運輸等工區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
(2)負責編審本業務範圍內的有關“一通三防”的規程措施,對因規程措施考慮不周在生產中出現的“一通三防”方麵的問題負技術責任。
(3)參與編審通風、防塵、防滅火、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等年度、月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4)組織生產工區安全質量檢查評比同時,組織好“一通三防”方麵的檢查評比工作,通防質量不達標,生產區隊為不達標或降級處理,技術科應負業務上指導監督不力或失職的責任。
(5)協助有關部門,為推廣應用通防先進技術創造條件,不為增強礦井抗災能力打下基礎。
(6)及時下達掘進工作麵開、停、複工通知單,嚴格巷道貫通措施審批,確保及時調整通風係統。
1.2.2 .2 調度室:
(1)認真、及時地向領導和上級部門彙報通防安全情況;迅速、準確地傳達上級領導機關和礦領導通防安全的指示、命令和通知。
(2)負責掌握現場彙報的重大通防隱患,把信息及時反饋給通防部門。
(3)對通防問題和隱患的處理情況定時調度,掌握進展和處理情況。
(4)協調通防現場施工中存在的問題,並安排有關單位進行落實。
1.2.2 .3 地質測量科:
(1)負責本業務部門中有關“一通三防”的安全工作。
(2)在掘進工作麵貫通前或采掘工作麵接近老空、老巷時,應按規定及時下達透窩通知單。
(3)每季應及時向通防科提供礦井采掘工程平麵圖( 1:2000)全套。
(4)在采掘工作麵開采過程中,接近斷層或其它地質構造時,應及時向通防科下達通知書。
(5)按照通防科需要及時曬出礦井避災路線圖,礦井瓦斯等級鑒定等 圖紙
(6)掌握井田範圍內的地質構造、煤層賦存及水文情況,並為通防部門提供可靠數據。
1.2.2 .4 供應科:
(1)負責礦井生產物資、材料、設備的供應工作,為“一通三防”工作的開展,積極組織貨源。
(2)參與研究通風、防塵、防滅火等方麵的年度、月度計劃,並組織實施,重點落實好通防重大安措工程物質供應。
(3)對礦井通風、防塵、防滅火等工作所需設備,材料等物資,要積極組織貨源,供應及時,因供應不及時而發生“一通三防”方麵的問題負有一定責任。
(4)嚴格管理調度,做到專材專用,凡通防方麵的材料、設備挪作它用而發生“一通三防”重大事故的,從嚴處理。
1.2.2 .5 機電科:
⑴所有電器設備都應符合防爆要求,認定合格,注冊登記後方可下井使用。
⑵加強對電器設備的檢查維修,杜絕失爆,發現失爆,要追究有關機電部門的責任,嚴肅處理。
⑶提高設備安裝維修質量,防止因摩擦撞擊而產生火花等事故的發生,采掘設備冒火花,應立即停用,分析其原因,追究責任,納入設備管理、使用、維修部門人員的考核內容。
⑷可延燃皮帶、電纜、傳動帶不得下井,機電峒室、皮帶機道的防滅火裝置,灑水滅塵設施要齊全、有效。
⑸積極協助通防部門推廣先進技術和裝備,並負責管理好本部門管轄範圍內的通防設施,發現損壞,應主動維修,及時報告,妥善處理。
⑹加強礦井主扇日常管理和維修,確保運轉主扇和備用主扇台台完好,定期對主扇反風設施進行檢查維修。
1.2.2 .6 安監處:
(1)監督檢查礦井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一通三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 法律法規、《煤礦 01manbetx 》和《礦井通風和綜合防塵質量標準化標準》的情況。
(2)對礦井實行全員、全過程和全方位的通防安全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礦井“一通三防”齊抓共管責任製的落實。
(3)負責對通防各專業工種的技術培訓工作。
(4)監督檢查並參與礦井通防安全規劃、 安全措施、安全生產責任製的製定和實施。
(5)參加礦井重大通風工程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6)每月至少組織一次以通防安全為重點的安全質量大檢查,監督並參與通防重大隱患的排查和治理。
(7)監督檢查通防安全技措費用的提取和使用。
1.2.2 .7 工資、財務科:
(1)負責“一通三防”方麵各專業人員調配,資金籌措工作,是搞好“一通三防”工作的重要業務部門。
(2)工資部門負責,按規定配齊一通三防專業人員,按規定及時對各工種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工作,做到各專業工種持證上崗。
(3)因一通三防部門專業人員不足,通防工作欠帳,發生一通三防方麵的問題,應負直接責任。
(4)財務部門要積極籌措資金,為一通三防工作打基礎。
(5)協助有關部門,管好用好一通三防專項資金,提高經濟、技術、安全效益。
1.2.2 .8 巷修工區:
⑴負責全礦井巷道的管理和維修工作,按時完成巷道維修計劃任務,以及礦臨時安排的巷修任務,礦井巷道失修率不得超過 5%,主要回風道失修率不得超過3%,保證礦井通風網路暢通,礦井通風阻力降到規定範圍之內。
⑵加強對巷道維護狀況的日常巡視檢查,對冒頂、片幫、影響通風的巷道,要迅速組織力量搶修。
⑶修複舊巷、微風、無風巷道,要先編製通風 安全措施,采用局扇通風,並設瓦斯檢查點和超前排放瓦斯。
⑷保護好施工範圍的通防設施,發現損壞,要立即處理,及時報告,妥善解決。
⑸巷修工作要嚴格按規程要求施工,並積極為安裝維修通防設施創造條件。
1.2.2 .9 運搬工區:
⑴愛護通車風門,行車時做到一關一開,不得同時打開,不得用車頂風門。
⑵撞壞風門、管路、風筒等通防要主動處理。馬上彙報調度室,隱瞞不報要加重處理。
⑶要保護好運輸係統的通防設施,堅持用好噴霧灑水裝置。
⑷及時運送通防井下所需的物料和設備。
1.2.2 .10 采煤工區:
(1)負責維護好距安全出口 50米以內的進回風巷道,保持支護完好,通風行人暢通,巷道淨高不低於1.8米。
(2)負責保護並用好通防設施(水管及其三通閥門,淨化風流水幕,轉載點噴頭、隔爆設施、風門、瓦斯牌板等)發現損壞,主動維修,及時報告,妥善處理。
(3)每班安專人(兼職防塵員)對溜子道距麵 60米範圍內煤塵衝刷和打開采煤麵進回風淨化水幕,杜絕煤塵堆積、超限。
(4)工作麵如有通風係統不合理,風量不足,溫度超限,瓦斯積聚,通防設施不全,防塵水壓水量不足等問題,工區要主動向礦領導反映,要求解決。
(5)工作麵幹打眼,放炮不用水炮泥,放炮前後不灑水,淨化水幕不開啟。造成煤塵飛揚,均屬違章作業,回采工區負有直接責任。
(6)按照采煤工作麵防塵措施標準要組織生產,並納入現場交接班和日常安全質量檢查的重要內容。
1.2.2 .11 掘進工區:
⑴切實保護好局扇和風筒,不得擠壓、撕裂、斷開、放落風筒,積極為管理好風筒創造良好的條件,區隊設有兼職局扇司機,不隨意停開局扇。
⑵負責保護好生產範圍內的通防和隔爆設施,發現損壞,主動維修,及時報告,妥善處理。
⑶掘進工作麵幹打眼,放炮前後不灑水衝刷,不開啟淨化水幕和風流淨化器,不用水炮泥等,都屬違章作業,掘進工區負直接責任。
⑷堅持執行好“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
⑸加強爆破器材管理,嚴格執行火工品領退和保管製度,按規程要求裝填水炮泥和炮泥。
⑹發生盲巷要立即報告,掘進停風巷複工要有專門的複工通風安全措施。
⑺掘進巷道如存在串聯風、循環風、風量不足、瓦斯積聚,防塵管路無水或水壓不足,通防設施不齊全,功能不好等問題,掘進工區要主動向礦領導反映,要求解決。
⑻按掘進工作麵綜合防塵標準要求組織施工,並納入現場交接班和日常安全質量檢查的重要內容。
第二部分通防安全基本規定
第一章 防止通防事故規定
第一節防止通防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1、在建築通防設施、延接風筒、安裝風機、安撤隔爆水槽和安裝監測監控裝置等從事通防工作時,必須提前編製 安全技術措施。施工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措施的要求進行施工。
2、施工人員需要站在梯子上或腳手架上施工時,梯子或腳手架必須架設牢固可靠,施工人員在進行以上施工過程中,應隨時注意其使用的工具物品等防止其突然掉落而傷及其他工作人員。
3、在有架空線的大巷內施工時,必須首先停止架空線的供電,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和停電、放電、驗電等電氣作業規程的規定。
4、在運送物料或管路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裝封車的管理規定,用礦車時物料(物品)不得超出車沿,用平板或花架車時封車時不得少於兩道,並封裝牢固可靠,不得超高、超寬裝車。
5、在運輸過程中,人員應遠離車輛,在斜巷運輸過程中,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製度。
6、在安裝管路過程中,必須用千不拉等起重工具或人力可靠托住管子,防止其突然脫落砸傷人員。
7、在安裝拆除風機過程中,必須使用千不拉等工具可靠固定住,人員應遠離風機突然掉落所波及的範圍。
8、在吊掛風筒過程中,施工人員應避開來往車輛和運轉的皮帶,並注意好頂板安全。
9、盲巷及采空區必須及時進行封閉,任何人員不得進入無風或風量不足的地點。
第二節防止通防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1、礦井通風係統合理、穩定、可靠,采區通風係統完善、可靠,無不合理的串聯通風和違反規定的擴散風、老塘風、循環風等。
2、礦井通防設施齊全、完好、可靠,使用正常。
3、采掘工作麵及其它用風地點的風量、風速、溫度符合規定要求。
4、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彙報、請示製度和現場交接班製度,瓦斯檢查的點數和次數符合規定,無空班漏檢。
5、井下所有放炮地點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
6、井下無瓦斯積聚區域和瓦斯超限作業區域存在。
7、井下所發生的盲巷必須及時封閉,啟封盲巷與排放瓦斯必須要有專門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並由救護隊執行。
8、巷道貫通或啟閉盲巷或采空區時都必須製訂專門措施,並符合《 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9、采掘工作麵實行采掘分開供電,掘進工作麵實行風電閉鎖。嚴格執行掘進工作麵開、停工製度,局扇安裝移挪申請製度,局扇臨時停電、停風申請審批製度,掛牌 管理製度,無計劃停電停風原因分析製度。
10、礦井的防塵灑水係統和消防水池必須有足夠的水源,並滿足防塵用水的需要。水質、水壓符合要求。
11、井下無幹式作業、無煤塵嚴重超限和堆積現象的發生,綜合防塵設施齊全、可靠,使用正常。
12、按規定安設隔爆設施。
13、防止瓦斯煤塵引燃、引爆的各種火點或熱源的產生,以及防止由於各種原因引起外因火災的形成。
14、按照規定,每年必須製訂通防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並嚴格執行。
15、礦井主要通風機裝有反風設施,並達到規定要求。
第三節防止通防重特大非傷亡事故規定
1、采掘工作麵進風流中,氧氣濃度不得低於 20%,二氧化碳不得超過0.5%,其它有害氣體容許濃度在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2、杜絕瓦斯積聚。
3、礦井通風係統合理、穩定、可靠,采區通風係統完善、可靠。
4、主要通風機的井口設置防爆門。
5、建立防治火災管理製度,建立查火分析和預防預報製度。
6、采煤工作麵結束後 1.5個月內要進行永久性封閉。
7、按規定井上下設置消防材料庫,庫內消防物品種類、數量符合規定,地麵有消防水池和足夠的水量。
8、礦井有專門的采區防滅火設計,各個采煤工作麵要有預防自然發火的措施。
9、井口和通風機房 20米範圍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
10、井口井下燒焊要有專門的燒焊措施。
11、井下嚴禁使用燈光取暖和使用電爐,硐室內不準存放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和其它可燃性物質。
12、膠帶輸送機使用阻燃輸送帶,並有可靠的防滅火裝置。
13、風筒要使用其有煤礦安全標誌的阻燃風筒。
第二章 通防專項治理規定
第一節通風係統治理規定
1、礦井必須進行通風能力核定,堅持以風定產,以風定掘,嚴禁超通風能力生產。
2、礦井每 3年進行一次通風阻力測定,每5年進行一次風機性能鑒定,每年進行一次礦井反風演習。
3、礦井在開拓布局,采掘布置設計時,必須由礦總工程師組織研究,並有通防 科技術人員參加,首先考慮通風狀況,合理布置通風係統,並明確落實在《作業規程》中,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作業規程》施工,確保礦井有完整獨立的通風,消滅不符合《規程》規定的串 聯風,擴散通風。
4、礦井通風係統必須合理,嚴禁“五風”作業,即“微風、無風、循環風、老塘風、串聯風”。
5、井下所有工作地點的風量,風速必須符合要求,通防科測風員每 10天對井下所有工作場所全麵測風一次,采掘工作麵至少每周測風一次,並有測風記錄,風量不足時,要及時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6、采煤工作麵投產前,同通防科編製“通風設計方案”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實施,投產前必須配足風量,否則嚴禁生產。
7、加強巷道貫通管理,巷道貫通前,必須經通防科采取預防風流短路的措施後,方可允許貫通。
8、要加強通風設施整改,通風設施的位置,質量必須達到要求,減少礦井漏風,礦進主要進回風巷之間的 聯貫巷,必須砌築永久性風牆,需要使用的聯貫巷,必須安設2道聯鎖的正向風門和2道反向風門。
9、礦井回風道必須保持暢通,杜絕截流現象發生,通防科每旬對礦井總回風道至少檢查一次,采區、回風道每周至少檢查一次,發現冒頂風路不暢通時,要及時形成書麵材料報礦總工程師批準,采取措施及時處理,嚴禁出現高負壓通風。
10、掘進工作麵通風,嚴禁采用一台局部通風機同時向兩個掘進工作麵供風。
11、礦井必須按季繪製通風係統圖,並按月補充修改。
第二節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1、公司成立井巷管理領導小組
為真正把井巷管理工作落到實處,明確責任分工,嚴格責任落實,促進現場管理,公司成立井巷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分管生產經理
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經理、總工程師
成員:安全副總、生產技術計劃科科長、地測科科長、通防科科長、安監處質量科科長等。
2、井巷工程堅持“誰使用、誰維護、誰負責”的原則,各施工單位對所轄衛生區域的巷道頂板安全直接負責,分管施工單位的職能部門和安監處負監督管理責任,專業分管領導及副總工程師負管理責任。
3、各分管部門和安監處要加強對井下各地點的頂板情況的動態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落實處理。各施工單位要落實專人經常對施工地點及後路頂、幫圍岩支護情況進行觀察,及時找掉懸矸危岩,零星維護工作量由各施工單位負責維護。如維護工作量大,由單位申請,經礦研究後,列入巷修作業計劃,由巷修工區進行維護。
4、實行巷道工程終身負責製,巷道在使用期間因掘進支護質量低劣出現頂板事故,要追究掘進單位及有關檢查驗收人員的責任,非掘進原因出現頂板事故根據情況有使用單位或巷修負責維護。
5、采煤工作麵及兩道的巷道維修頂板管理,掘進移交采煤後,由采煤區隊負責,出現問題要追究采煤區隊的責任。
6、巷修工區要集中力量,全力以赴維護失修巷道。要對礦井開拓準備巷道定期進行檢查,及時找掉懸矸危岩,失修嚴重的要及時維護,防止頂板冒落造成事故。因、維護不及時或維護質量低劣造成事故,要追究巷修工區的責任。
7、礦井失修巷道率不超過 7%嚴重失修巷道率不超過3%。
8、每年都必須將礦井失修巷道維修列入礦井重大安措工程和重大隱患。
第三節瓦斯治理規定
1、礦井必須堅持“瓦斯為天”建立一支技術過硬,責任心強的瓦斯隊伍,並裝備足夠數量的先進的瓦斯監測,檢測裝置,每年開展一次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工作。
2、通防科根據礦井月度作業計劃,結合現場實際,按照《規程》要求,確定瓦斯檢查點,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3、瓦斯檢查員必須按規定的瓦斯檢查點進行巡回檢查,每班兩次,間隔 3-4 小時,並在規定地點進行現場交接班。
4、瓦斯檢查員在檢查地點檢查瓦斯時,必須認真填寫瓦斯檢查牌板和隨身攜帶的瓦斯檢查卡片。
5、加強對盲巷的管理,各施工地點嚴禁無故出現盲巷,對出現的盲巷必須及時封閉,不各出現敞口盲巷,嚴禁人員進入盲巷。
6、所有采掘工作麵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 ,兼職“一炮三檢”瓦檢員要認真填寫“一炮三檢”記錄。
7、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麵必須安設甲烷傳感器,傳感器的斷電範圍,斷電濃度,報警濃度,複電濃度必須符合規程規定。
8、掘進工作麵迎頭 5米範圍內,采煤工作麵回風隅角,必須懸掛便攜儀,並正常使用。
9、采掘工作麵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 1%時,必須停止用電煤鑽打眼,放炮地點附近20米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裝藥放炮 。
10、采掘工作麵風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都達到 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查明原因,製定措施,報礦工程師批準後,進行處理。
11、臨時停工地點,不得停風,因其它原因停風必須立即斷電撤人,設置柵欄,揭示警標。長期停風區必須在 24小時內封閉完畢。
12、停電檢修期間和恢複通風時,通防科必須編製專門措施報礦總工程師審批,依措施執行。
13、臨時停風區內瓦斯濃度不超過 1%或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以及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米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若停風區內瓦斯濃度超過1%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編製排放氣體措施,報礦總工程師審批後,按措施排放氣體。
14、排放已封閉巷道內氣體,必須編製排放氣體措施,報礦審批後由救護隊執行排放。
15、通防科要加強井下所有密閉前的氣體檢查,每周對井下所有密閉進行全麵檢查,並做好記錄。
16、井下燒焊地點燒焊前,必須編製燒焊措施,報礦審批後,由通防科瓦檢員現場監護瓦斯濃度超過 0.5%時,嚴禁燒焊。
第四節盲巷治理規定
1、地測部門要提高地質勘探精度,在巷道施工過程中盡量減少盲巷的產生。
2、井下所有盲巷密閉均由通防科負責施工、檢查和維修,由所在地點的管理單位負責管理。
3、計劃報廢的長度超過 6米的盲巷,必須從報廢之日起24小時內進行永久性封閉。在封閉前由施工單位負責回撤出所有設備和材料,經礦上驗收後,進行封閉。
4、使用局部通風機通風的掘進工作麵,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
5、臨時停工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入內,並向礦調度室報告。
6、強化盲巷管理,所有施工單位在施工中不得人為出現盲巷,否則,追究施工單位主管區長責任,進行違章登記,並及時予以封閉。凡發生的盲巷,必須在 24小時內設置柵欄,每小班在柵欄處檢查2次氣體,72小時內采取臨時封閉,超過72小時的停風巷道,必須進行永久密閉,每周檢查1次閉前氣體。
7、盲巷在封閉前,由原施工單位負責切斷與外部連接的鐵道、管路、架線和電纜,避免雜散電流引爆瓦斯。
8、采空區必須及時封閉,必須隨采煤工作麵的推進逐個封閉至采空區的連通巷道。采煤工作麵回采結束後,必須在 45天內進行永久性封閉。
9、采區開采結束後 45天內,必須在所有與已采區相連通的巷道中設置密閉,全部封閉采區。
10、永久密閉必須用磚砌築,牆體厚度不小於 500mm,臨時密閉可以用磚或木板建築,用木板建築時,木板要魚鱗搭接,四周接觸嚴密,用白灰抹麵。
11、各類密閉前要設置柵欄和警標,密閉牆上要有說明牌板和檢查箱。
12、要定期對密閉外的瓦斯濃度進行檢查,每周對密閉外瓦斯濃度檢查一次。在檢查瓦斯時,必須攜帶氧氣檢查裝置同時對氧氣濃度進行檢查。
13、恢複已封閉的盲巷時,必須提前製定瓦斯排放措施,並報礦技術負責人審批後,由救護隊實施。
14、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隨意拆除臨時柵欄和密閉,否則對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罰款 500元,如造成事故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的責任。
第五節粉塵治理規定
1、礦井必須建立完善的防塵供水係統,井下所有巷道都必須安設防塵供水管路,主幹管路必須刷天藍漆。皮帶機巷管路每隔 50m 設一個三通閥門,其它管路每隔100m 設一個三通閥門。
2、礦井主要進風巷、主要回風巷、皮帶機巷、采區進風巷和采區回風巷,每條巷道內至少安裝兩道淨化水幕,水幕應封閉巷道全斷麵,主要進風巷水幕要實現自動化。
3、井下所有運輸轉載點、裝載點和卸載點,都必須安裝完善的噴霧裝置,並實現自動化。
4、井下所有巷道必須定期衝刷積塵。主要進風大巷、主要回風大巷和南北翼皮帶機巷每月衝刷一次。礦井主要進風大巷,每年必須刷白一次。
5、采煤工作麵防塵措施:①進風巷和回風巷各安裝兩道淨化水幕,第一道距安全出口不大於 50 m,運輸巷破碎機必須安裝專用噴霧裝置;②按規定定期衝刷煤塵,采煤工作麵和回風巷生產班要班班衝刷,進風巷每天衝刷一次;③上齊上全各運煤轉載點及裝卸載點噴霧防塵設施,確保每道設施靈敏、可靠、噴霧效果好。
6、掘進工作麵防塵措施:①必須采用濕式打眼,使排出的粉塵呈糊狀,嚴禁幹打眼;②放炮必須使用水炮泥,炮掘工作麵必須有水炮泥箱和水針,水針要安裝在距迎頭 50~60m處;③炮掘工作麵安裝不少於三道噴霧簾,第一道安裝在扒裝機上方,麵向迎頭,扒裝時必須噴霧。放炮自動噴霧安裝在距迎頭10~30m的範圍,麵向迎頭,實現放炮自動噴霧。第三道噴霧簾安裝在距迎頭50~60m範圍內,順風安裝,實行淨化風流;④掘進巷道成巷斷麵在6m2以上的錨噴巷道,必須安裝水射流除塵風機,采用長壓短抽方式通風除塵;⑤掘進工作麵要定期進行衝刷,放炮前後衝刷放炮地點30米範圍內的巷道周邊,每天對掘出的所有巷道衝刷一次;⑥在掘進工作麵工作的所有人員,必須佩戴防塵口罩。
7、礦井井下所有巷道都必須按規定安設隔爆水槽棚,采掘工作麵的第一道隔爆水棚安裝地點距工作麵不得小於 60m,也不得大於200m。
8、礦井要按規定進行粉塵測定工作,並每季進行一次個體呼吸性粉塵監測。根據粉塵測定結果,來指導防塵工作。
第六節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1、新采區和新工作麵的設計,必須編製設計防治自燃發火係統措施。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必須編製有明確防治自燃發火的措施規定。
2、合理選擇采煤工藝,努力做到不丟煤、少丟煤。
3、加強采空區管理,采煤工作麵結束後,必須在 1.5個月內建立不少於兩道的永久密閉進行封閉。
4、建立封閉采空區的管理製度和密閉管理台帳。
5、合理優化通風係統調整,積極采取綜合預報預防措施,切實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治理,一旦發現自燃易常區,必須及時報礦,采取措施進行治理。
第七節外因火災治理規定
1、加強主副井口房和抽風機房的防滅火管理,附近 20米範圍內不準有明火。
2、井下必須使用阻燃性皮帶,堅決杜絕非阻燃性皮帶下井。
3、皮帶運輸機要安裝防滑保護、防跑偏裝置、堆煤保護和溫度煙霧保護等裝置,並有專人檢查維修,保證靈敏可靠。
4、皮帶運輸機巷必須安裝齊全防塵管路,每隔 50米設一三通閥門,除防塵用水外,必須滿足消防用水。
5、皮帶機頭、機尾及周圍的浮煤必須及時清理幹淨,並要按規定配齊滅火器和滅火沙等消防材料和工具。
6、加強井下電氣設備的管理,杜絕失爆,堅持使用好過流、短路、漏電及漏電選線保護裝置。
7、機電峒室、工作麵移動變電站和其它電器設備處,要按規定配齊滅火器、滅火沙箱和其它消防材料,現場工作人員要熟悉存放地點並會熟練操作使用。
8、井下采掘工作麵、機電峒室和材料峒室內嚴禁存放汽油、柴油和變壓器油。井下用過的棉紗、布頭和紙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不準亂扔亂放。嚴禁將剩油、廢油潑灑在井巷或峒室內。
9、加強井下燒焊管理,要嚴格按照《 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燒焊前要製定嚴密的措施。燒焊現場要安排專人負責,有安監員和瓦斯檢查員監督檢查。嚴禁無措施和超範圍燒焊。
10、加強火工品的管理,嚴格火藥、雷管的發放、領用、清退和存放製度,各放炮地點要嚴格按《 煤礦安全規程》和《作業規程》的要求進行放炮作業,嚴禁放糊炮和明電放炮。
11、加強職工的防滅火 安全知識教育,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下井,嚴禁穿化纖衣服下井。
12、井下嚴禁使用燈炮取暖和使用電爐。
13、在上井口和井底車場分別設置消防材料庫,消防材料庫內要儲存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安排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和更換。
14、礦井要每年進行一次反風演習,每季要對反風設施進行檢查一次,要保證反風設施完好可靠,以備必要時進行反風。
第八節 監測監控管理規定
1、公司成立礦井安全監控係統監測隊,由調度室主任馮永憲任隊長,王永雨任副隊長,陳立常任技術主管,韓順奎任助理工程師。監測工由王宜水、鄧偉等人組成。地麵中心站值班人員:徐恩春、趙全剛、韓順奎等人組成。
2、監控中心站應 24小時連續正常工作,設備性能符合規定,有斷電狀態和饋電狀態監測、報警、顯示、存儲和打印報表功能,中心站主機不少於2台、1台備用,均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3、監控中心站值班人員接到警報(或斷電)信號及事故警報後,立即通知公司值班人員,安排人員查明原因進行處理。監測主機發生故障有中心站值班人員處理,具體業務有助理工程師韓順奎負責。
4、監控中心站工程師必須對當日獲得的信息進行分析整理,寫出主要情況,問題及處理意見和日報,送總工程師審批後報送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審閱。
5、監控中心站主機及顯示器屬專用安全監控設備,不得隨意開停主機,無關人員嚴禁進監控中心站,嚴禁開停顯示器。不得當作它用,否則出現問題追究當班中心站值班人員責任。
6、通防科值班人員認真監視終端所顯示的各種信息,詳細觀察記錄係統運行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向公司調度室彙報,立即采取措施處理。
7、通防科工程師對終端當日獲得的信息進行分析,分析結果及處理意見報通防科值班領導,安排人員現場落實。
8、編製采掘作業規程時,必須有監測係統安裝設計,標明分站安裝數量,線路敷設長度、斷電範圍,並繪製平麵布置圖,連同規程一起審批。
9、使用單位在開工前必須按設計提出安裝分站申請,分送監控中心站、通防科、機電科,安裝時,使用單位或機電科根據斷電範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監測工及單位電工在現場配合安裝好後,移交給使用單位管理,並填寫現場交接單一式四份,交安監處,調度室、通防科、使用單位各一份。主機出現故障,使用單位應立即彙報調度室,安排值班監測工於現場 12小時之內處理好,現場不彙報的追究使用單位責任,12小時內處理不好追究監測隊責任。
10、分站安裝所需電源線及信號線由通防科負責,分站到瓦斯傳感器的信號線由使用單位提供,且瓦斯傳感器由使用單位正常往迎頭延線移挪。
11、瓦斯傳感器由使用單位使用管理,一經發現傳感器不顯數,由當班電工檢查線路,線盒,如因傳感器本身故障,現場無法維修,立即彙報調度室,安排監測維修人員下井維修,必須 6小時內完成,期間用便攜式瓦檢儀懸掛迎頭,正常連續監測瓦斯濃度。
12、安全監測監控設備每月至少調校 1次,每7天必須使用標準氣樣調校瓦斯傳感器,每7天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
13、監控中心站至井下各分站係統部分由監測工負責正常維修。分站到瓦斯傳感器係統部分由使用單位電工負責日常維修,出現故障使用單位處理不好,彙報調度室安排監測工處理,現場出現故障不及時彙報也不處理追究使用單位責任人違章登記或罰款。
14、在拆除或整改與分站有關的電器設備時,必須提前寫出申請單,報公司調度室同意,方可施工,否則嚴禁無計劃停電停風。
15、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而切斷電氣設備電源後,隻有當瓦斯濃度降到《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要求時,方可人工恢複送電。
16、為保證係統安全運行,根據有關規定要求,監測係統要有 20%的備用件。
17、掘進工作麵隨迎頭推進由施工單位負責向前延線,始終保持傳感器距迎頭不大於 5米,敷設的電纜線吊掛整齊,線盒接頭不鬆動,甲烷傳感器懸掛在距頂板不大於300mm,距巷邦不小於200mm且風筒的另一邦,放炮期間撤回保護,放炮後及時懸掛在迎頭。
18、采煤工作麵隨麵推進由施工單位負責回撤甲烷傳感器和電纜線,始終保持傳感器距麵回風口不大於 5米,回撤的電纜線要盤掛整齊,達到100米時,施工單位負責回撤上井。
19、甲烷傳感器傳輸電纜由施工單位負責領取和回撤。
20、施工單位因使用管理不當,造成電纜線破皮,斷線、傳感器受潮或變形致使甲烷傳感器不能正常顯示,施工單位當班電工現場要認真查找原因進行處理,如若處理不了,要及時通知通防科,通防科在 12小時內處理完畢,在此期間懸掛便攜儀進行監測,通防科視其損壞程度給予100-1800元罰款,施工單位既不處理又彙報,通防科無記錄,當班跟班工長安監處登記。
21、采煤工作麵結束和掘進麵貫通後,通防科將監測分站、甲烷傳感器回撤上井,施工單位將電纜線回撤上井。
22、甲烷傳感器由通防科定期進行校驗,按時進行送檢。
第三部分通防日常管理製度
第一章 通風係統
第一節設計審查製度
1、采區設計方案和采區設計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生產技術部門編製,生產技術計劃科設計組承擔主要任務,地測、機電、通防、調度、安監處等部門配合,參與設計。
2、通防部門參與通風係統、防塵、隔爆、防滅火、安全監控設施和係統的設計,及防治重大災害的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和特殊安全技術措施的製訂。
第二節通風係統優化調整製度
1、礦井每年年初要根據開拓布局及采場變化進行通風係統調查寫出調查報年度通風係統調整優化方案。
2、按照通風係統調整優化方案,礦井要按月度計劃組織施工。
3、礦井必須每 5年進行一次主通風機性能測定,每3年進行一次全礦井通風阻力測定,根據測定結果來製定通風係統調整優化方案。
4、礦井開拓設計和采區設計中,在滿足通風要求的前提下,盡量使巷道係統簡單,巷道斷麵應取最大值。
5、各類通風設施如風門、密閉、調節風窗、風橋等的設置要位置得當,設施齊全。
6、采區及以上進、回風道相連通的通道盡量采用擋風牆堵斷風流,若需設置風門,兩道風門必須相互閉鎖。
7、通防科要定期組織人員對井下通風係統進行調查,調查內容包括:有無角聯分支,通風巷道阻力情況,通風設施建築位置,漏風情況等,有無串聯風等。
8、礦井各地點的風速要符合《規程》規定。
9、回風井必須封閉嚴密,其外部漏風率不得超過 5%,外部漏風率至少每季測定一次。
10、對通風係統調整情況每季一小結,年終要全麵 總結
第三節測風製度
1、礦井必須按規定配備足夠的測風人員和足夠數量的通風安全檢測儀表,包括高、中、低速風表、儀表至少每半年內或一年同國家授權的安全儀表計量檢驗單位進行檢驗。
2、測風員必須經過培訓,要持證上崗。
3、測風員下井前必須對風表和秒表進行認真檢查,確定完好後,方可攜帶下井。
4、測風員每十天必須對井下進行一次全麵測風,采掘工作麵根據實際需要隨時進行測風,每次測風結果都應寫在測風地點的記錄牌上,上井後要及時把數據填寫在測風日誌上。
第四節巷道貫通製度
1、掘進巷道貫通在相距 20米前,地測部門必須提前下達貫通通知單,施工單位必須停止一個工作麵作業,做好調整通風係統的準備工作。
2、停掘的工作麵必須保持正常供風,設置柵欄和警標,並要經常檢查風筒和完好情況及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
3、掘進的工作麵每次爆破前,必須派專人和瓦斯檢查員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麵檢查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先停止再掘工作麵的工作,然後處理瓦斯,隻有在 2個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在1.0%以下時,掘進的工作麵方可爆破。
4、每次爆破前, 2個工作麵入口必須安排專人站崗,在確認2個工作麵無人後,方可爆破。
5、所有巷道嚴禁與采空區貫通,與采空區距離較近時,必須留有足夠的煤(岩)柱。
6、巷道貫通前,要根據通風係統的實際情況,提前建築好所需通風設施。
7、巷道貫通時,通防部門必須安排一名副隊長以上幹部在現場協調指揮。
8、巷道貫通後,必須停止采區內的一切工作,立即調整通風係統,待風流穩定後,方可恢複工作。
9、巷道貫通後,要立即對全礦井所有地點進行一次測風,根據測風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通風係統。
第五節主扇日常管理製度
1、加強主扇風機的倒(停)機管理,倒(停)機時,機電科必須提前交倒(停)機申請報告,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倒(停)風機。
2、倒(停)風機時,通防科必須派人參加,通風調度要建立《礦井主扇風機倒(停)機記錄》。
3、主扇司機要認真填報主扇運轉時的機電參數和通風參數,當發現參數變化較大時,要及時查明原因,並向礦調度彙報。
4、主扇司機要負責看管和保護好機房內的各種通風設施,如有損壞,要加倍罰款。通防科要定期派人檢查維修。
5、通風隊技術員每旬要現場觀測記錄通風參數一次。通防科和安全副總每月對主扇風機房檢查一次。礦總工程師要每季對主扇風機房檢查一次。
6、礦長每季要組織有關部門和領導對主扇風機房和反風設施檢查一次。
7、通風隊技術員要組織人員對負壓傳輸係統每月打壓檢查一次,要保證係統暢通無阻。
8、要按要求進行反風演習和風機性能測定。
第六節風量配備製度
1、月初根據本月生產作業計劃,對采煤工作麵及掘進工作麵進行計劃配風。
2、各用風地點的計劃配風必須按照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嚴格進行風量分配,以保證風量使用合理。
3、各用風地點嚴格按照計劃供風,如有變化應及時進行調配以保證生產的安全。
4、根據計劃配風量調整主扇的風葉角度,使主扇運行既經濟又合理。
5、供風的計劃要合理,使礦井的進風量比不大於 110%。
第七節局部通風管理製度
1、新開工地點需要安裝局扇時,施工單位必須提前下達局扇安裝申請單,由通風隊負責將局扇運到安裝地點、安裝好,施工單位負責接電搭火。必須安裝、使用雙風機、雙電源。
2、局扇下井前,必須進行嚴格的檢查和試驗,認真填寫檢查單。要保證設備齊全,運轉正常。
3、局扇通風機的安裝和使用要符合《規程》的規定,保證正常運轉,嚴禁發生循環風。
4、局扇安裝位置要合理,安裝質量符合要求,局扇距底板高度不低於 300mm,距軌道不小於800mm。
5、采掘供電必須分開,局扇必須使用風電閉鎖,且必須使用消音器,通防科、機電科定期進行檢查。
6、局扇必須掛牌管理,各施工單位必須 明確三班局扇司機負責局扇正常運轉,並進行現場交接班。
7、嚴禁計劃外停電停風,發生無計劃停電、停風,礦上要作為一次重大僥幸事故進行處理,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有計劃停電停風,必須經礦總工程師及通防科批準,由通防科編製停電、停風及排放氣全安全措施,嚴格按措施執行。
8、迎頭停電、停風,必須由迎頭組長或工長負責撤出人員,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
9、發生無計劃停電、停風,礦上要作為一次重大僥幸事故進行處理,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10、通防科每天早班每區隊設兩名風筒工,對每個迎頭風筒進行維修和前延接,現場留有一節備用風筒,中夜班由各迎頭組長向關延接風筒。
11、風筒吊掛必須達到平、直、穩、緊、拐彎處設彎頭,杜絕破口,節頭漏風,出風端距迎頭不大於 10米。
12、各迎頭備用風筒實行現場交接製度,各迎頭組長或工長要在風筒管理卡上簽字。
13、施工單位要愛護好風筒,並且要留有足夠的風筒敷設空間,嚴禁出現隨意撕破口及風筒受擠壓現象。
14、掘進迎頭放炮時,要采取措施保護風筒,嚴禁私自掐開迎頭風筒。
15、掘進迎頭施工過程中,嚴禁無風或微風作業,迎頭風量必須達到《作業規程》要求。
16、井下所有局扇供風地點,嚴禁一台局扇同時向兩個工作麵供風,嚴禁出現違反《規程》規定的串聯風。
17、同一地點( 50米範圍內)不得安裝3台以上的局扇,局扇距回風口距離不得小於10米。
18、井下各掘進工作麵必須使用帶有“煤安”標誌的阻燃風筒。
19、各施工單位要及時對風筒上的漿料進行清除。
20、各施工單位每隔 3米要打一個風筒吊掛眼,嚴禁風筒與電纜懸掛同一幫。通防科要及時對各區隊迎頭風筒進行編號。
21、通防科、機電科每月要組織一次局部通風質量驗收,並對各施工單位局部通風質量嚴格進行考核。
第八節通風設施管理製度
1、井下所有通風設施全部由通風隊負責施工,由通防科負責驗收。要確保工程質量,對不合格工程必須限期整改。
2、對井下所有通風設施要進行台帳管理,並在通風係統圖上標明位置。
3、通風隊每周要對通風設施進行一次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進行處理。
4、井下所有通風設施按礦劃分的管理區域,由各單位負責現場管理和使用,由通風隊負責維修。
5、要愛護和使用好井下所有通風設施,嚴禁隨意損壞和拆除。對損壞和不正常使用通風設施的單位和個人,一律按規定進行處罰。
第九節反風製度
1、礦井每季度由礦長、牽頭,通風科、機電科參加對礦井反風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安排有關部門處理。
2、礦井每年 10月份進行一次反風演習,由礦總工程師統一指揮。
3、通防科、機電科要製訂礦井反風演習方案及停送電措施報礦總工程師審批。
4、調度室負責礦井停產停電撤人,及回風正常後恢複生產等組織工作。
5、反風前,由礦組織召開反風演習協作會議,統籌安排反風工作。
6、反風前,必須由機電科、通防科負責對兩個風井反風設施時行檢查,發現問題必須提前處理。
7、反風前,井下所有通風設施由通防科進行統一維修,並將維修情況彙報礦總工程師。
8、通防科負責反風前及反風期間風流有關參數的測定工作。
9、反風時,必須由礦總工程師統一下達反風命令後,方可開始反風。
10、反風時,主要能風機必須在 10分鍾內改主巷道中風流方向,且此時主要通風機的供給風量不應小於正常供風量的40%。
第二章 井巷維修
第一節定期巡檢製度
1、礦井現有掘進巷道、回采巷道有生產技術計劃科管理,建立動態工程質量檔案;采煤工作麵回采結束後,剩餘巷道有通防科管理。
2、礦井其它巷道以及各類峒室有通防科管理。通防科建立在用巷道動態管理檔案、定期巡檢記錄、巷道維修台帳。
3、有通防科長組織通防副科長、支部書記、主管工程師、通防科所屬區隊隊長、技術員、測風員、測塵員及 班組長等,每天分組分區域對井巷狀況、通防情況進行檢查。
4、每周有總工程師或安全(通防)副總組織生產技術計劃科、安監處質量科、通防科等有關單位人員,分組分區域對井巷狀況、通防情況進行檢查。
5、日巡檢和周巡檢地點為采掘工作麵,采區進回風巷、機電峒室、炸藥庫、水倉、水池等生產及服務區域。
6、每月由分管生產經理牽頭組織生產技術計劃科、安監處質量科、通防科、皮帶、運搬、采掘等有關單位對井下所有巷道普查一次。月巡檢其地點除包括日、周檢查地點外,還有主扇風機房、反風設施,礦井主要回風道,邊遠區域、老舊雜巷道等。
7、定期巡檢內容包括:每一分工區域內沿途的風量、風速、風質、粉塵狀況、氣體情況、通防設施狀態,巷道支護狀態、管線吊掛狀態,各類災害預兆,各類通防牌板懸掛記錄情況等。
8、排查出的非在用巷道,經井巷管理領導小組同意後,及時予以報廢封閉,並做好記錄,同時在采掘工程平麵圖上標注。對報廢巷道每季核實一次,並有地測科如實在采掘工程平麵圖底圖上進行標明擋風牆位置。失修巷道情況記錄在巷道維修台帳上,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9、在用巷道每月統計一次,按照地點、用途、支護形式、長度、失修狀況上報集團公司。
10、凡排查出的非在用巷道應隨即永久封閉,封閉牆作擋風牆管理。
11、與采空區連通的廢棄巷道,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封閉,其封閉位置應符合通風和防治自然發火的要求,並在采掘工程平麵圖上標注,建檔管理。
12、凡發生的盲巷,必須進行分級管理。
第二節井巷維修製度
1、井巷維修必須嚴格執行質量標準和作業規程、施工措施中的要求,並堅持質量驗收製度。
2、因維修不及時或維修質量低質量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並嚴格執行事故分析處理製度。
3、井巷維修必須有作業規程或施工措施,否則嚴禁開工,規程措施必須符合現場實際、內容全麵、可操作性強。
4、井巷維修應根據地質條件、巷道用途、服務所限、采動情況及失修程度選擇合理的支護方式、支護參數和施工工藝。
5、井巷維修應保持巷道設計斷麵,保證通風、運輸、排水的暢通和行人安全。
6、井巷維修應預防頂板冒落傷人和堵人。
7、獨頭巷道的維修應按由外向裏順序逐步進行,嚴禁拉茬施工,嚴禁人員進入維修點以裏。
8、每次施工及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及時找淨懸矸危岩,必要時還應采取臨時支護措施。
9、嚴禁空頂、空幫作業,嚴禁人員隨意進入支護不完好的區域。
10、更換巷道支架時,在撤除原有支架前應先加固其臨時支架,在撤換過程中還應嚴格執行先支後回的原則。
11、舊井巷修複,必須首先檢查瓦斯,隻有瓦斯濃度不超限方可作業。
12、獨頭巷道(入口距迎頭大於 6m)的維修,必須使用局部通風機,並保證正常通風,如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恢複通風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第129條、第141條有關規定。
13、嚴格執行“放炮站崗”及“一炮三檢”製度,嚴格依照規定加強對火工品及爆破施工的管理。
14、傾斜井巷維修時,應嚴禁行車,需要通車作業時,須製定行車安全措施。並嚴禁上、下同時作業。
15、堅持濕式鑿岩,放炮噴霧,使用水炮泥等綜合防塵措施。
16、加強文明施工,巷道維護必須保持巷道、設備清潔衛生,物料碼放整齊。工程結束後所用物料、設備、車輛必須及時轉走,巷道及水溝清理、清挖幹淨徹底。
第三節井巷驗收移交製度
1、掘進、回采巷道有安監處質量科、生產技術計劃科組織按每月上、中、下三次檢查驗收,並將工程質量情況記入工程質量檔案。
2、對失修巷道的修複工作完成後,有生產技術計劃科、通防科統一進行組織驗收。並記錄在巷道維修台帳上。
3、掘進巷道施工結束,形成全風壓通風係統後,有生產技術計劃科、安監處質量科、通防科組織驗收合格後,交付給采煤單位管理使用。采煤工作麵回采結束後,剩餘巷道有通防科管理。
4、礦井主要進回風大巷、采區進回風巷道日常管理有通防科巷修隊負責。
第四節井巷報廢製度
1、根據每月井巷維修管理小組巡查統計,按照礦井生產的實際情況,對不作為通風、行人、運輸和不使用的巷道,經組長和礦總工程師同意後,進行報廢。
2、報廢的巷道每月統計一次,按照地點、用途、支護形式、長度、失修狀況上報集團公司。
3、礦井主要運輸巷道、主要進回風巷道和暗井報廢,應提前製定方案報集團公司批準後,予以報廢,並製定報廢封堵安全措施。
4、報廢的暗井和傾斜巷道下方密閉牆必須留泄水孔。
5、對報廢巷道每季核實一次,並如實在井上、下對照圖上進行標明,報廢巷道由井巷維修管理組長安排有關單位必須封閉。
第三章 瓦斯
第一節有害氣體巡回檢查請示報告製度
1、由通防科每月設置礦井瓦斯檢查點,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2、通防科要合理分配各個檢查點製定合理的巡回檢查路線。
3、專職瓦斯檢查員要按所製定的巡回檢查路線檢查瓦斯,不得私自更改路線。
4、瓦斯員在巡回檢查中,不得空檢、漏檢、假檢。
5、瓦斯檢查員對各個檢查點有害氣體濃度要認真檢查,並如實填寫檢查地點的記錄牌和隨身攜帶的檢查班報手冊,並將檢查結果通知現場工作人員。
6、在班中如遇停電、停風,必須向通風調度彙報情況,要撤出人員,設置柵欄,揭示警標。恢複通風時,要按規定檢查瓦斯。
7、瓦檢員遇到瓦斯超限時,必須立即責令現場人員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並向礦調度和通風調度彙報,在沒有接到領導的明確指示前,嚴禁離開現場。在此期間,其它地點可暫時不去檢查。
8、瓦斯檢查員負責巡回檢查路線的所有通防設施看管,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並向通風調度彙報。
9、對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麵,每班檢查兩次。兩次間隔時間不少於三小時,並分上半班、下半班進行。對無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麵,每班檢查一次。對變電所、火藥房、泵房、采煤工作麵變電站、維修峒室及其它有人工作的地點,每班檢查一次。每班必須向通風調度彙報兩次。
10、瓦斯檢查員對采掘工作麵檢查中,要對各處甲烷斷電進行校對。
第二節瓦斯檢查員交接班製度
1、瓦檢員必須執行八小時工作製,嚴禁早上井或晚下井。
2、瓦檢員要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一般情況,在瓦檢員交接班室交接班。特殊情況,在現場交接班。
3、交接內容包括:各地點的溫度、沼氣和二氧化碳的含量、通風設施和防塵設施的使用情況等,交接不清不準上井。
4、到交接班時間,如無人接班,交班人應及時向值班領導彙報,聽從領導安排。
5、接班人和交班人要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字跡要規整清晰,嚴禁在交接班記錄上亂寫亂畫。
6、交接班時間:早班: 5︰30~6︰00
中班: 13︰30~14︰00
夜班: 21︰30~22︰00
第三節“一炮三檢”製度
1、公司成立放炮“一炮三檢”領導小組,由礦總工程師任組長,安全副總任副組長,采掘副總、通防科長為成員,具體管理礦井放炮“一炮三檢”工作。
2、井下所有地點放炮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度,所有爆破工下井必須隨身攜帶便攜式瓦斯檢測儀,否則嚴禁放炮,並按違章處理。
3、“一炮三檢”是指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後分別檢查放炮地點 20米範圍內沼氣濃度,當沼氣濃度達到1%及其以上時,嚴禁裝藥、放炮。必須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處理後,沼氣濃度降到1%以下時,方可恢複工作。
4、爆破工下井前,領取儀器後,應對便攜式瓦斯檢測儀外觀、電壓、基數進行檢查,嚴禁攜帶故障儀器下井,上井後連同“一炮三檢”記錄卡片交到“一炮三檢”發放室。
5、通防科發放人員對上下井便攜式瓦斯檢測儀要進行檢查,不合格的儀器不發放,損壞或者故障儀器要記錄,並準確記錄發放和交回時間、充放電時間、使用單位、使用人員、使用地點。同時,每天對所有使用的便攜式瓦斯檢測儀進行清掃、保潔。
6、發放人員負責收集“一炮三檢”記錄卡片,每天早晨 7時前交通風調度,由通風調度員統一填寫“一炮三檢”日報表,報礦長和礦總工程師簽批。
7、通防科負責便攜式瓦斯檢測儀每 7天標校一次,每年送集團公司礦山安全計量站檢定一次。凡開蓋大修的便攜式瓦斯檢測儀,必須由集團公司礦山安全計量站檢定合格後,方可重新下井使用。
8、建立例會製度,利用每月月末兩天檢修時間,組織“一炮三檢”瓦斯員進行培訓學習,由各單位技術員帶隊,安全副總主講,凡不參加者,不準上崗。
9、在執行“一炮三檢”放炮製度的同時,還必須嚴格執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
第四節瓦斯排放製度
1、排放氣體前,必須先由通防科編製嚴格的氣體排放措施,由總工程師審批。
2、氣體排放工作必須由救護隊排放,氣體排放時,要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及氣
3、排放瓦斯前,必須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召開排放氣體平衡會,具體安排回風影響區域內停電撤人工作,由調度室及各單位值班人員負責停電撤人。
4、各單位要提高安全意識,排放瓦斯過程中,嚴禁人員進入受影響區域,通防科要安排專人負責在可能進入排放氣體影響區域的入口站崗。
5、排放瓦斯流經巷道內的電氣設備必須指定專人在采區變電所和配電點兩處同時切斷電源,並設警示牌和設專人看管。
6、瓦斯排放完後,必須安排專人對回風係統內各地點檢查瓦斯,隻有瓦斯濃度不超過 1.0%或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方準指定專人恢複供電。
7、排放瓦斯必須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貫徹實施,由礦安監處監督排放氣體安全措施的落實,並由安監員現場監督檢查。
第五節回風隅角氣體管理製度
1、通防科必須將回風隅角氣體管理作為瓦斯管理的一項重點工作來抓。
2、瓦斯檢查員每班必須至少檢查兩次回風隅角及切頂線處氣體濃度,並向通風調度彙報檢查結果。
3、采煤工作麵回風隅角必須設置柵欄,嚴禁人員進入。
4、采煤工作麵由施工單位在回風隅角懸掛便攜儀,發現問題,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並彙報通防科 由通防科采取措施處理。
5、所有采煤工作麵采空區必須采取措施填實,減少老塘漏風。
6、回風隅角內嚴禁存放物品,嚴禁有電氣設備,嚴禁從事放炮作業。
7、采煤工作麵要按照正規循環作業及時回撤物料,及時縮短隅角長度,減少長斯積聚空間。
8、回撤物料時,必須由瓦檢員現場監測氣體,發現異常,必須停止回撤,待通防科采取措施處理後,方可恢複作業。
第四章 粉塵
第一節綜合防塵管理製度
1、通防科設專職防塵技術員,並配備足夠的防塵專業人員,采掘工區設兼職防塵員。
2、通風科和防塵隊每月要製訂詳細的作業計劃,主要內容包括,新安(拆除)防塵管路,噴霧設施、隔爆設施安裝,衝刷巷道工作量測點布置等,月未要有計劃完成情況 總結
3、實行齊抓共管責任製度,生產、機電、安監、通防等部門要有明確的部門責任製,製訂通防科各工種采掘區隊的專職防塵員,有關崗位工綜合防塵崗位責任製,並製定嚴格的獎懲製度和考核辦法,每年製定防塵措施和煤塵爆炸預防措施。
4、礦長辦公會及時研究解決綜合防塵工作的重大問題,總工程師每月召開一次專業會議,研究、 總結、部署綜合防塵工作。
5、新采區、新水平設計,施工驗收防塵敏 防塵設施,新采掘麵要設計,施工驗收防塵和防塵設施。
6、對井下所有防塵設施必須建立台帳,並在防塵係統圖上標明位置。
7、井下所有防塵設施按礦劃分的管理區域,由各單位負責現場管理和使用。
8、每旬必須對井下所有防塵設施進行一次檢查,並做好詳細記錄。
9、有計劃地定期對管道工、測塵員、灑水滅塵工進行培訓,提高各工種人員的業務技術素質。
10、綜合防塵資料齊全,各種報表報送及時。
第二節粉塵測定製度
1、測塵點的布置和測塵方法要嚴格按原煤炭部製訂的 MT79-84標準進行。
2、每半月對井下所有測塵點測定一次,每月對地麵揚塵點測定一次。
3、測塵時要按標準選擇測定位置,並要同時測定全塵和呼吸性粉塵。
4、測塵時測塵員要提前到達測定位置,根據塵量大小,選擇合適的流量和采樣時間。
5、測塵員每天要認真填寫測塵日誌,按規定填報測塵半月報和測塵月報,各類記錄和報表數據要齊全、準確。
6、每半年要采集粉塵試樣送山東省煤礦粉塵監測中心對粉塵分散度和遊離二氧化矽進行分析化驗,分析化驗資料要保存完整。
第三節粉塵清除製度
1、井下各巷道必須定期進行衝刷,防止粉塵積聚。
2、巷道衝刷工作要責任到人,掛牌管理。
3、礦井必須建立完善的防塵灑水管路係統,不同類型的巷道應按規定設置三通閥門。皮帶道每隔 50米設一三通閥門,其它巷道每隔100米設一三通閥門。
4、礦井主要進風大巷和總回風巷,每月衝刷一次。
5、運輸皮帶機道,每周衝刷一次。
6、各采區內所有準備巷道,每 10天衝刷一次。
7、采煤工作麵和回風巷生產班要班班衝刷,進風巷要每天衝刷一次。
8、掘進工作麵每天要對掘出的巷道衝刷一次。
9、對於放炮地點,放炮前後施工單位必須對放炮周圍 30米範圍內的巷道周邊進行衝刷。
10、清掃巷道應由頂棚、兩幫、巷道底部依次進行,對定期清掃的煤塵要裝車運出地麵,嚴禁在井下堆放。
11、井下巷道嚴禁出現煤塵厚度超過 2毫米、連續長度超過5米的煤塵堆積現象。
12、礦井要建立巷道粉塵衝刷、清掃記錄,記錄內容要真實、齊全、清晰。
第五章 安全監控
第一節傳感器標校檢定製度
1、對各類傳感器定期上井,維修和校正,保證始終處於完好狀態。靈敏可靠。使各類傳感器的合格率為 100%,使用率不低於80%。
2、甲烷傳感器每 7天要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進行一次調校,並填寫《甲烷傳感器調校記錄》。每年必須送集團公司安全計量站檢定一次。
3、安全監測工必須每天檢查甲烷斷電儀設備及電纜是否正常,瓦斯員每班用光學甲烷檢測儀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將檢查結果報通風調度員,並在通風調度記錄上填寫。當兩者讀數誤差大於允許誤差時,先以讀數大者為依據,采取安全措施,並必須在 8小時內對2種設備調校完畢,並將調校結果填入《甲烷傳感器調校記錄》。
4、甲烷傳感器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處理,在井下無法處理時,必須在 24小時內更換,並將故障處理情況填入《甲烷傳感器維修記錄》。凡維修的甲烷傳感器必須經集團公司安全計量站檢定,發給合格證後,方可重新下井使用。
5、當甲烷傳感器出現故障時,通風調度員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故障情況,並填寫《甲烷傳感器故障登記表》。
第六章 儀器儀表
第一節儀器儀表配備製度
1、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建立完善的通防儀表配備管理製度。
2、為加強通風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進行礦井各地點風量測風製度配備測風員 5人,配備機械式風表三十塊,測風員要正確測量各地點的風量情況。
3、為保證礦山的安全,加強礦井瓦斯的管理,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配備合格的瓦斯檢查員共 22名,配備每人一台光學瓦斯測定器。
4、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標準及礦山安全程度 評價,針對礦井的實際,礦長、礦技術負責人、爆破工、采掘區隊長、通風區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長、流動電鉗工、安監員、測風員、測塵員、安全監測工、必須攜帶甲烷檢測報警儀入井,不按規定攜帶的不得入井。
5、凡符合通防儀表配備的人員,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不按規定要求配帶的,一律按違章論處。
6、所配備通防儀表的人員,要認真負責管好用好所帶的儀表,對不按時交回及丟失者,按輕重扣罰。
第二節儀器儀表強檢製度
1、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第 157條和棗莊礦業集團公司的有關計量規定,對所有通防儀器、儀表按標準定期送棗莊礦山計量站檢定。
2、所有通防儀器、儀表在使用前必須經過計量部門檢定,並在鑒定有效期內使用。
3、礦用風表必須按規定每半年送棗莊礦山計量站校檢一次,未按時校檢或校檢不合格的不可投入使用。
4、光學瓦斯鑒定器、甲烷檢測報警儀以及通防常規儀器儀表(精密氣壓計、空盒氣壓計、傾斜壓差計、幹濕溫度計、瓦斯校正儀、畢托管等)必須按規定每年送棗莊礦山計量站校檢一次,未按時校檢或校檢不合格的不可投入使用。
5、儀器儀表鑒定完後,要及時填寫送檢台帳,填寫要真實準確。
第三節儀器儀表日常維修製度
1、所有通防儀器儀表在下井使用前,必須進行認真檢查,確定正常後,方可下井使用。
2、嚴格執行儀器周檢製度,每周必須對所有通防儀器儀表進行一次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必須立即進行維修或更換。
3、每周必須對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進行一次通氣校驗,每台儀器都要對報警點、反應時間、準確度等指標進行嚴格測量。當靈敏度下降至 80%時,停止使用。
4、對更換過部件經過大修的儀器儀表,必須送棗莊礦山計量站重新進行檢定。不經過重新檢定,嚴禁下井使用。
5、對每次周檢結果,要做好記錄,記錄要認真仔細,嚴禁弄虛作假。
第七章 其它
第一節培訓製度
1、每年年初要針對全年實際情況製定年度培訓計劃,培訓計劃分脫產培訓和業餘培訓兩種形式。
2、通防專業的特殊工種,必須經三級以上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取得資格證書以後,方可上崗工作。
3、對特殊工種人員要按期進行複訓,到期不經複訓的嚴禁上崗工作。
4、對特殊工種人員要建立詳細的培訓檔案,要記錄清培訓工種、培訓地點、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複訓時間、培訓證號、發證機關和培訓證有效期等內容。
5、根據業餘培訓計劃,利用業餘學習時間,對本單位的全體職工進行培訓。
6、業餘培訓要做好培訓記錄,培訓記錄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授課人、考核結果和考核人等內容。
第二節通防檢查製度
通防安全大檢查是對幹部職工進行教育的過程,是實施行為督促、技術督促和搞好通防安全的重要手段,要長期堅持,並形成製度。
1、礦井每旬至少組織一次以通防為重點的安全大檢查,由礦總工程師或安全副總帶隊,安監處、調度室、生產技術計劃科等科室主要負責人及通防科管理人員參加,至少分 5~6組,對井下進行全麵通防檢查,上井後,召開有關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平衡協調會,解決現場存在的通防問題,對查出的通防重大隱患,要製定措施,限期整改。
2、由礦長牽頭組織安監處、調度室、機電科、通防科每季至少一次對礦井反風設施、消防材料庫進行全麵檢查。
3、建立通防日常檢查製度,通防科管理人員每天至少有 6~7人深入井下現場進行通防安全檢查。重點檢查礦井通風和防塵係統、通防設施質量和使用情況、局部通風和瓦斯管理、邊遠地區通防管理、職工上崗情況等。
4、凡上級組織的安全大檢查,查出的通防問題,由礦總工程師召開有關科室單位平衡協調會,限期進行解決,通防科製定整改落實措施,並將整改落實情況報告上級檢查單位。
5、通防科建立通防安全檢查檔案,將每次檢查情況及整改落實情況記錄詳細,歸檔備案。
6、凡通防安全大檢查後, 24小時內發生通防事故,要追究檢查人員的連帶責任。
第三節通防安全技術審批製度
通防安全技術措施是為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和防止發生通防事故而事先製定的一項技術措施,應根據井下現場具體條件編製通防安全技術措施。其內容一般包括防止發生事故的措施、保證參加人員安全的防護措施和保證以上措施落實的管理措施等。
1、由通防科工程技術人員編製好的通防安全技術措施,由通防科長、安全副總、安監處主任師簽批後,報礦總工程師審批。
2、批準後的通防安全技術措施,報礦調度室、安監處,送達涉及到的施工單位,通防科和施工單位要認真貫徹傳達執行,使所有人員掌握技術要領、操作步驟和要求。
3、采掘作業規程、掘進工作麵開停複工措施、巷道貫通措施、采煤工作麵撤麵掃塘和初次放頂措施、有關涉及到通防安全的施工措施審批,由生產技術計劃科組織召集有關單位和通防科工程技術人員參加會審,針對施工現場實際,提出確保通防安全的會審意見,報礦總工程師同意後方可執行。
4、礦井通防重大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由通防科每年編製一次,報礦長和總工程師批準後,再上報集團公司安監局和通風防塵處審批同意後備案。
5、礦井反風演習方案、瓦斯鑒定方案和總結,經礦長和礦總工程師批準同意後,上報集團公司通風防塵處。
6、通防科會同生產技術計劃科、安監處編製年度通防安措工程計劃,報礦長和礦總工程師批準同意後,上報集團公司通風防塵處,每月通防科應將安措工程完成情況報礦安監處和集團公司通風防塵處。
7、采區以上的通風係統調整措施、防滅火措施和其它影響全礦安全的重點措施由礦總工程師會同有關專業副總,組織通防科、生產技術計劃科、安監處等有關部門進行審批,按規定報批。
8、采區以下的通風係統調整、排放氣體、預防自然發火、通防工程施工等措施由安全副總組織通防科、安監處等有關部門進行審批。
第四節通防新技術研究推廣應用製度
1、每年年初,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按照集團公司下達的新技術研究推廣項目,並結合礦上的實際情況,製定全年的新技術研究推廣計劃。
2、新技術研究推廣項目要切合本礦的實際情況,要真正能夠提高礦井通防安全水平,解決通防隱患。
3、對新技術研究推廣項目礦上每年要撥出專項資金,並專款專用。
4、對各項新技術研究推廣項目,要安排專人負責,協調各方麵關係,督促項目實施。
5、新技術研究推廣項目在實施的各階段和完成時,都要分別寫出詳細試驗和效果報告。
6、新技術研究推廣項目完成後,要組織有關單位和部門或聘請專家進行鑒定驗收,並寫出鑒定報告。
7、要給予新技術研究推廣人一定的獎勵。
第五節通防隱患排查製度
1、每月 25日前,由礦總工程師牽頭,組織全井下的通防隱患排查。
2、隱患排查內容包括:通風、瓦斯、煤塵、自燃、監控、安全設備、巷道失修、安全設施、火工品使用等。
3、礦長對排查出的隱患全麵落實負責,各業務部門負責實施本業務範圍內的隱患排查與治理,各施工單位負責隱患治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4、通防科對排查出的隱患建立檔案,內容包括:隱患排查組織者、隱患名稱、隱患查出者、可能的危害、預計影響範圍和存續時間、隱患整改措施、整改時間、整改責任人、整改資金。
5、排查出的通防隱患,每月 28日前報集團公司備案。
6、每旬由通防科組織人員對通防隱患的整改情況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必須限期整改。
7、每月的月底,要對全月的隱患治理和整改情況進行總結,並寫出總結報告。
第六節通防調度製度
調度是及時掌握現場情況的高效靈敏信息、指令的傳輸和反饋係統,通防科設通風調度室和專職通風調度員,配備井上下專用電話,實行 24小時不間斷值班。
1、通風調度員必須有 3年以上井下通風工作經驗,熟悉礦井通防係統,掌握通防專業基礎知識,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的人員擔任。
2、通風調度由通防科直接領導,設 1名主任,4名調度員,實行8小時工作製,每周下井2次熟悉現場。
通風調度要做到上令下達、下情上報、信息傳遞及時,促使現場問題及時解決。
3、通風調度重點調度的內容:
1)上級領導或調度布置的專項任務,應按要求的時間、內容和方式進行彙報。
2)現場重大通防隱患(瓦斯超限、局扇停風和通風設施破壞等)的處理情況。
3)瓦斯排放、巷道貫通的事故多發點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完成情況。
4)每周五向集團公司通風調度彙報礦井通防工程進度情況。
5)特殊工種上崗情況及臨時應急任務處理情況。
6)瓦斯員每班用光瓦和甲烷傳感器對比數據記錄。
5、通風調度要協助科領導抓好通防安全工作落實,有權調動井下所有通防人員處理應急通防事故,同時把科隊值班領導安排處理通防隱患的意見及時反饋到現場。
6、對礦井通風調度質量達標工作全麵負責,履行調度各項規章製度。
7、各種記錄完善、詳細、整潔,每天瓦斯日報表和“一炮三檢”日報表報礦長和礦總工程師審批。
8、做好本單位其它正常業務工作,完成科臨時交給的任務。
第七節通防安全辦公會議製度
1、每月一次由礦長或委托人組織有關科室和單位召一次通防例會,總結上月通防工作,安排下月通防工作重點,平衡協調礦井安全生產中,通防所需的人、財、物等相關工作。
2、每周五由礦總工程師召集井下單位和通防科召開一次通防周會,檢查、落實各單位“一通三防”齊抓共管責任製情況。
3、每月由安監處長負責召集井下采掘單位、通防科,評比當月在生產的同時,對通防安全工作管理質量,評出最優和最差,優勝者獎勵 5000元,最差者罰5000元。
4、由通防科科長每月主持召開一次各專業工種會議。
1)每天下午15:00,由科長主持召開全科工長以上管理人員交接班會議,具體有以下內容:
2)交班值班人員彙報值班24小時內所完成的工作和值班尚未完成的工作及下一接班值班人員應注意的工作重點。
3)下井管理人員彙報井下現場通防存在的問題、職工上崗情況。
4)科長對整體通防工作進行平衡統一安排。
第八節通防安全目標管理製度
1、根據礦井通防安全工作實際,每年度製定礦井通防 安全管理目標。
2、杜絕瓦斯、煤塵、火災重大人身傷亡事故、重大非人身傷亡事故、一般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傷事故,實現季季通防質量達標。通風質量標準達到企業級,防塵質量標準達到行業級。
3、 24小時內影響生產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月累計影響生產時間不超過6小時。
4、月度輕傷事故率不超過 1%,“三違:人員不超過2人。
5、全麵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
第九節通防獎懲製度
1、每年度根據礦井通防安全工作實際,適當調整一次獎懲製度。
2、通防科黨政正職年初交納風險抵押金 1500元,副職1200元,實行月度考核,季度兌現。完成考核目標,返回安全風險抵押金,再按1:1進行獎勵。發生重傷以上事故除扣除安全風險抵押外,按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1:1扣罰,當月工資發300元,並補交安全風險抵押金。發生一名輕傷扣安全風險抵押金30%,月度內發生2名以上“三違”,每超一名扣安全風險抵押金5%,按規定下井和抓“三違”,少下一個井或少抓一個“三違”,扣安全風險抵押金100元。
3、未實現季度通防質量達標,扣除通防科管理人員全部安全風險抵押金,所有上級檢查罰款按罰款額的 300%罰通防科,其中20%罰通防科管理人員。
4、對在通防 安全管理或技術管理上有突出貢獻的人員一次性嘉獎 100~500元。
5、因通防管理不善,發生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通防科“三大員”就地免職,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 法律責任。
6、生產輔助區隊在包保區域內,因工作管理不到位,發生通防事故,給予區隊“三大員”就地免職,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 法律責任。
7、生產、輔助單位因工作不力,造成通防隱患,取消無事故區隊競賽資格,並罰款 5000元,對在通防安全管理工作上表現較好的單位,獎5000元。
8、故意破壞通防設施、將兩道風門同時打開、私自啟封盲巷和進入盲巷、無風作業的人員,一律開除礦籍不再留用。
9、瓦斯員空班漏檢,一律開除礦籍不再留用。
10、礦各級領導和基層管理人員因違章指揮造成通防事故的,給予撤職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1、對發現井下重大通防及時彙報和處理的有功人員,一次性嘉獎 200元。
12、凡因工作責任心不強,損壞通防安全設施者,除按設施價格的 200%賠償外,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責任者一定的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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