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作者:佚名
2011-11-06 21:29
來源:本站原創
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為了保障我礦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國務院新頒布的《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4號)有關規定和《鶴壁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要求及鶴壁煤電股份有限公司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結合我礦實際情況,製定本預案。
一、地質災害和地質災害應急
本預案所稱的地質災害,是指由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麵沉降、地麵塌陷、地裂縫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地質災害應急是指為應付突發性地質災害而采取的災前應急準備、臨災應急防範措施和災後應急救援等應急反應行動。目的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地質災害應急分應急準備、臨災應急、災後應急。
地質災害應急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
二、應急機構及職責分工
礦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為三礦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或突發性地質災害後為礦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
總 指 揮:礦 長、黨委書記
成員:礦其他副總以上領導及調度室、武裝部、水電公司、技術科、通防科、供應科、機運科、醫院、行政科、保衛科、安質科等科長。
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的職責:
建立健全處置地質災害工作製度和部門聯動機製;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小型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礦屬各單位做好地質災害的處置工作;配合省、市國土資源部門,協調大中型地質災害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地質災害應急調查,按有關規定製定地質災害防治責任;督促檢查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落實情況。
礦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各專業組劃分及主要職責:
1、技術工作組
組長:總工程師
成員:各專業副總及技術科、地測科、通防科、機運科科長。
主要職責:1)預測預報可能要發生的地質災害。2)製定防範地質災害發生的預案。3)製定救災應急措施及方案。4)提供所需技術資料。
2、人員搶救、工程搶險組
組長:後勤礦長
成員:保衛科科長、武裝部部長
主要職責:1)負責調集民兵趕赴地質災害發生地。2)搶救被壓埋人員。3)協調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
3、特種搶險組
組長:後勤礦長、安全礦長、機電礦長、豐達公司副總經理
成員:保衛科長、武裝部部長、機運科科長。
主要職責:配合集團公司救護大隊,負責特殊工程的抗災搶險,包括地質災害發生時可能引發的水災、火災、爆炸、劇毒或強腐蝕性物質外泄和其他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工作。
4、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組
組長:後勤礦長
成員:醫院院長
主要職責:1)地質災害發生後,負責迅速組織衛生機構的急救隊伍。2)做好傷員的醫療救護、藥品供應和衛生防疫工作,確保人員的救治。3)幫助災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製傳染病的爆發流行。4)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等。5)迅速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
5、災民救援組
組長:工會主席
成員:行政科科長
主要職責:1)安排設置災民避難場所。2)調查核實災區房屋損失,災民生活困難情況。3)提出救濟糧款分配方案,報礦審批。4)幫助並做好災民轉移和安置工作。5)保障災民基本生活需求。
6、市政設施、通訊電力保障組
組長:機電礦長
成員:機運科長、水電公司經理
主要職責:1)負責盡快恢複災區的供水、供電、通訊等基礎設施功能,保證抗災救災通訊暢通和人民生活用電、吃水的需要。2)加強對有關設施的防護和檢查。
7、治安管理組
組長:後勤礦長 成員:保衛科長、武裝部部長
主要職責:1)加強災區情報信息工作,密切注意社會動態,及時發現和排除各種不利因素。2)做好災區治安管理、安全保衛和消防工作。3)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督促檢查落實重要場所和救災物資的安全保衛工作,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4)加強對重要目標的防護和保衛工作。
8、交通運輸組
組長:開拓礦長、三興集團經理 成員:行政辦公室主任、供應科科長
主要職責:1)負責調配礦屬各單位車輛。2)做好搶險救災人員、物資及撤離人員的緊急運輸工作。
9、預警預報組
組長:總工程師成員:地測副總、地測科長
10、宣傳報道組
組長:黨委副書記 成員:教育科長、宣傳科長
主要職責:按規定及時向公眾發布災情有關信息。
11、應急資金保障組
組長:總會計師 成員:財務科長、計劃科長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資金和應急撥款準備。
三、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準備
為了做到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工作的有備無患,各個專業組成員必須按照自己的職責範圍,加強搶險救災人員配備和物資的準備工作。這裏所說的搶險救災人員包括:搶救被壓埋災民、醫療救護、消防、搶修生命線工程和重大工程等搶險救援人員。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準備工作也要在本應急預案發布後及時落實到位,以備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需要。
四、地質災害的登記和影響03manbetx
準備
(一)地質災害的等級
地質災害按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四個等級。
1、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的。
2、大型:因災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1000萬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災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500萬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
(二)、臨災應急反映
1、市、區政府發布地質災害預報後,根據預測地質災害的大小和礦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的建議,啟動應急預案,同時通知各防災救災專業組做好救災的各項準備工作。預報區所在地各單位應立即做出臨災應急反應,加強監測,隨時報告災情變化趨勢,根據災情發展,組織避災疏散,平息謠傳或誤解,保持社會穩定。
2、地質災害發生後的應急反應
小型地質災害發生後,礦應啟動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預案,了解災情,確定應急措施,立即開展人員搶救和工程搶險工作,並會同公司相關管理部門進行地質災害趨勢跟蹤,開展災害損失評估工作,及時向公司、市政府和省煤炭工業局彙報災情。
五、地質災害調查、報告與處理程序
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現場調查。發現地質災害險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向當地主管部門報告;接到地質災害險情報告的有關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動員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要強行組織避災疏散。
發生地質災害後,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現場調查,同時選派由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調查組對災害的成因,發展趨勢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措施,避免災情和損失的擴大。技術工作組根據掌握的災情信息,盡可能詳細地說明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時間、傷亡和失蹤的人數、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地質災害成因和發展趨勢等,同時提出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各專業組采取的對策和措施。
發生小型地質災害,礦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及時向區政府和集團公司報告,並負責組織調查和做出應急處理;發生中型地質災害,礦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應於接到報告後12小時內速報集團公司及國土資源局,同時越級上報市國土資源局,並及時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發生大型及其以上的地質災害,礦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應於接到報告後6小時內速報市國土資源局、集團公司,同時越級上報省國土資源廳和國土資源部,以後每24小時向集團公司報告一次工作進展情況,直到調查結束,由省國土資源廳組織調查和做出應急處理。
發生中、小型地質災害,礦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應當啟動並組織實施相應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應當及時將災情及其發展趨勢等信息報告集團公司
六、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應急通信保障
預警信號是指在災害即將發生前發出的預警信號,可采用鳴炮、廣播、敲鑼打鼓、通訊等方式作為預警信號。礦各有關單位結合災害隱患點所在地的實際情況做好預警信號和應急通信的準備工作。預警信號要提前告知受威脅群眾,必要時可提前進行演習。
七、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醫療救治疾病控製等應急行動方案
發生地質災害後或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時,礦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應指揮、協調受威脅人員按照指定的路線撤離、轉移;對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要編製具體疏散方案,明確責任人、撤離路線、撤離距離等;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組負責按照事前做好的醫療救治和疾病控製應急行動方案進行工作,避免或減少人員死亡。
八、其他事項
與本預案有關的礦屬單位應根據自己的職責範圍,製定突發性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預案,根據礦突發性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的職責分工,各專業組相關部門要根據自己的職責範圍,督促檢查基層單位製定的災害防治應急預案。
本預案與礦有關單位應急預案和公司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各專業組應急預案配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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