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0皮帶巷開拓掘進作業規程
作者:佚名
2011-11-08 22:08
來源:本站原創
第五節 機電
一、一般規定
1、采區所有電氣設備排列有序,線路懸掛符合要求。
2、漏電保護每天試驗一次,各類聯鎖必須班班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井下隔爆電氣設備要完好,杜絕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破口和失爆。
4、嚴禁帶電檢修或搬遷電氣設備、電纜、電線。
5、機電設備檢修時, 必須切斷電源,閉鎖開關,並掛停電牌。
6、檢修好後需送電時,送電人員確認無人在電氣線路上工作時方可送電。
7、嚴格執行送電製度,嚴格執行誰停電、誰送電的原則。
8、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帶電體及機械外露的轉動和傳動部分必須加新裝護罩或遮欄等防護設施。
9、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必須有良好的絕緣。
10、嚴禁甩掉、停用井下各種電氣保護。
11、存在問題的電氣設備及小電器不得下井使用。
12、電氣設備的隔爆處殼應清潔、完整無損並有清晰地防爆標誌。
13、井下照明和信號裝置,應采用具有短路、過載和漏電保護的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配電。不得使用明火、明電照明。
14、工作麵電氣設備要加強管理和維修,爆破時要撤出20m以外。
15、電氣設備必須使用綜合保護開關、風電閉鎖等安全保護裝置;自動停電時,待查明原因,確認無誤後再人工送電。
16、各機械設備必須定期按時進行注油、檢查、維修,以保證設備良好運行。
17、電氣設備與軌道之間的安全間隙不得小於0.7m。
18、電修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學習,並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六節 運輸
1、副斜井采用JT—0.8型絞車提升。
2、各類司機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並取得操作合格證後,方可持證上崗。
3、耙鬥機裝岩前的檢查:
(1)耙鬥機的固定情況及護身設施。
(2)地錨要牢固,繩輪轉動要靈活。
(3)操縱手把刹車帶要靈活可靠,滾筒、鋼絲繩、對輪和銷子要齊全。
(4)操作按鈕要靈敏可靠。
(5)隨時檢查頂板支護和巷道兩幫圍岩動態,以防掉碴傷人。
(6)機身內不準存碴,以防耙鬥出槽或掉碴傷人。
4、嚴格執行操作標準,堅守工作崗位,注意力集中,開機時不得正對機頭。
5、絞車信號必須齊全、靈敏、可靠、無信號或信號不清楚,嚴禁開機。
6、裝岩機作業前,甲烷斷電儀的傳感器必須懸掛在耙鬥作業段的上方。
7、在下山掘進時,必須在下山上口設置跑車裝置,在掘進工作麵的上方設置堅固的跑車防護裝置。
8、同一線路必須使用同一型號鋼軌。道岔的鋼軌型號,不得低於線路的鋼軌型號。
9、礦井軌道使用期間應加強維護,定期檢修。
10、必須加強軌道的鋪設質量,且符合下列標準:
(1)扣件必須齊全、牢固,並與軌型相符。軌道接頭的間隙不得大於5mm,高低和左右錯差不得大於2mm。
(2)直線段2條鋼軌頂麵的高低差,以及曲線段外軌按設計加高後內軌頂麵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於5mm。
(3)直線段和加寬後的曲線段軌距上偏差為+5mm,下偏差為-2mm。
(4)軌枕的規格及數量應符合標準要求,間距偏差不得超過130mm,道碴的粒度及鋪設厚度應符合標準要求,軌枕下應搗實。對道床應經常清理,應無雜物、無浮煤、無積水。
11、處理掉道礦車的防範措施
(1)處理掉道礦車時,人員不得站在礦車的兩側和下方。
(2)用絞車拖動掉道礦車時,人員必須離開礦車進入躲避硐,人員不得站在繩道內,指揮絞車的停開必須有清晰可靠的點鈴信號。
(3)處理掉道礦車時,如是重車,必須先把物料卸下,放置在安全地點,再處理掉道礦車。
12、預防串車脫節的措施
(1)運送物料時,開車前把鉤工必須檢查牽引車數、各車的連接和裝載情況。牽引車數超過規定,連接不良或裝載物料超重、超高、超寬或偏載嚴重有翻車危險時,嚴禁發出開車信號。
(2)在提放串車前,必須檢查礦車之間的連接裝置是否連好,並必須使用好
保險尾繩。
(3)在傾斜巷內安設能夠將運行中斷繩、脫鉤的車輛阻止住的跑車防護裝置。
在變坡點處設置能夠阻止未連接的車輛繼續往下跑的跑車防護裝置。在各車場安設甩車時能發出警號的信號裝置。
(4)防跑車裝置、跑車防護裝置必須經常關閉,放車時方準打開。
13、根據《煤礦
01manbetx
》第393條規定:每一提升裝置,必須裝有從井底信號工發給井口信號工和從井口信號工發給絞車司機的信號裝置。井口信號裝置必須與絞車的控製回路相閉鎖,隻有在井口信號工發出信號後,絞車才能啟動。除常用的信號裝置外,還必須有備用信號裝置。井底車場與井口之間,井口與絞車司機台之間,除有上述信號裝置外,還必須裝設直通電話。
14、其他防治措施
(1)每天必須檢查提升鋼絲繩、絞車、連接裝置、過卷裝置、製動閘和自動
保險裝置等,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
(2)提升鋼絲繩應按《煤礦
01manbetx
》規定按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換。
第七節 副斜井揭煤防突的措施
1、副斜井揭穿煤層時防止煤與瓦斯突出的措施。
(1)探明副斜井和煤層巷道工作麵和煤層的相對位置。
(2)在揭煤地點測定煤層的瓦斯壓力或預測副斜井工作麵突出危險性。
(3)用遠距離或震動放炮揭開突出煤層。
(4)在巷道與煤層連接處加強支護。
2、副斜井與突出煤層中已掘出的巷道貫通時,該巷道應超過副斜井貫通位置5m以上,並保持正常供風。
3、副斜井揭穿突出煤層,必須按下列要求編製設計,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1)突出預測方法及預測鑽孔布置,控製突出煤層層位和測定煤層瓦斯壓力的位置。
(2)建立安全可靠的獨立通風係統,並加強控製通風風流和設施的措施。
4、副斜井揭穿突出煤層前,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副斜井揭穿突出煤層前,必須打鑽控製煤層層位,測量煤層瓦斯壓力或預測副斜井工作麵的突出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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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副斜井工作麵掘至距煤層10m(垂距)之前,至少打兩個穿透煤層全厚且進入頂(底)不小於0.5m的前探鑽孔,並詳細記錄岩芯資料。地質構造複雜、岩石破碎的區域,副斜井工作麵掘至距煤層20m(垂距)之前,必須在副斜井斷麵四周輪廓線外5m範圍煤層內布置一定數量的前探鑽孔,以保證能確切地掌握煤層厚度,傾角的變化、地質構造或瓦斯情況等。
(3)在副斜井工作麵距煤層5m(垂距)以外,至少打2個穿透煤層全麵的測壓(預測)鑽孔,測定煤層瓦斯壓力、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標與堅固係數或鑽屑瓦斯解吸指標等。為準確得到煤層原始瓦斯壓力值,測壓鑽子應布置在比較完整的地方,測壓孔與前探孔不能共用時,兩見煤點之間的間距不得小於5m。
(4)為了防止誤穿煤層,在副斜井工作麵距煤層垂距5m時,應在副斜井工作麵頂(底)部兩側補打3個小直徑(42mm)超前鑽孔,其超前距不得小於2m。
(5)當副斜井距突出煤層垂距不足5m且大於2m時,為了防止誤穿突出煤層,必須及時采取探測措施,確定突出煤層層位,保證岩柱厚度不小於2m(垂距)。
(6)采用震動放炮措施時,副斜井掘進工作麵距煤層的最小垂距為2m,如果岩石鬆軟、破碎,還應適當增加垂距。
石門排放鑽孔布置圖
p-測壓孔;1~28排放孔
5、副斜井揭穿突出煤層前,當預測為突出危險工作麵時,必須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經檢驗有效後可用遠距離放炮或震動放炮揭穿煤層,若檢驗無效,應采取補充措施,經措施效果檢驗後,用遠距離放炮或震動放炮揭穿煤層。
6、采用鑽屑指標法預測工作麵的突出危險性,即通過測定最大鑽屑量Smax和最大鑽屑解吸指標K1值,來進行工作麵突出危險性預測預報。
本礦設計采用TXU-75型鑽機。
7、
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
①為達到鬆動爆破的充分和有效,布置的鬆動爆破孔應符合設計要求,裝藥到位,藥量適當,炮泥裝到位並堵嚴,鬆動爆破孔的方向與掘進巷道方向一致。若遇斷層、褶曲和煤層變化而使方向偏離時,則要及時作調整,重新布孔,並經檢查確認措施有效後方可繼續掘。
2、為保證一次起爆,每個雷管都要經過導通試驗。放炮前,在放炮地點應對整個爆破網路作一次導通試驗,確認無問題,方可起爆。
3、放炮前,工作麵及回風巷道內,除安全火花型瓦斯自動監測探頭外,其餘電氣設備都要切斷電源。人員全部撤到兩道 逆風反向風門以外的進風流中,且距工作麵不應小於200m,並設置崗哨。放炮地點也必須在新鮮風流中,且距掘進工作麵不小於200m。反向風門要處於關閉狀態。
4、爆破後的處理。爆破後應有足夠的瓦斯排放時間,瓦斯排出後,瓦斯檢查員和放炮員方可進入掘進巷道檢查,確認無危險後方可恢複掘進工作。
(三)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檢驗
1、工作麵實施防治突出措施後,按工作麵預測方法進行措施效果檢驗。措施效果檢驗指標都在該煤層突出危險臨界值以下的,認為措施有效。
2、掘進工作麵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檢驗有效時,允許的進尺量必須同時保證在巷道軸線方向留有不少於5m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少於2m的檢驗孔超前距。
當防突措施無效時,不論措施孔還留有多少超前距,都必須采取防治突出的補充措施,隻有經措施效果檢驗有效後,方可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前提下進行采掘作業。
(四)安全防護措施
1、井巷揭穿突出煤層進行作業時,必須采取震動爆破、遠距離爆破、躲避硐室、反向風門、壓風自救係統等安全防護措施。
突出礦井的入井人員必須攜帶隔離式自救器。
2、采取震動爆破措施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震動爆破工作麵,必須具有獨立、可靠、暢通的回風係統,爆破時回風係統內必須切斷電源,嚴禁人員作業和通過。在其進風側的巷道中,必須設置2道堅固的反向風門。與回風係統聯的風門、密閉、風橋等通風設施必須堅固可靠,防止突出後的瓦斯湧入其他區域。
(2)震動爆破必須由礦技術負責人統一指揮,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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