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台寶山二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作者:佚名
2011-11-18 21:46
來源:本站原創
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控製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劃分為Ⅰ級響應、Ⅱ級響應、Ⅲ級響應、Ⅳ級響應,具體分級如下:
Ⅰ級響應是指:發生特別重大傷亡事故,事故後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被困,已經或可能導致30人以上死亡。
Ⅱ級響應是指:發生特大傷亡事故,事故後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已經或可能導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
Ⅲ級響應是指: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事故後造成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被困,已經或可能導致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
Ⅳ級響應是指:發生一般傷亡事故,事故後造成1人以上、9人以下被困,已經或可能導致3人以下死亡。
5. 2響應程序
應急響應的過程可分為接警、判斷響應級別、應急啟動、控製及救援行動、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後期處置等步驟。應針對應急響應分步驟製定應急程序,並按事先製定程序指導各類生產事故應急響應。
5.2.1發生Ⅳ級事故後,由值班領導下達啟動應急預案命令,本預案進入啟動狀態,並由礦長10分鍾內上報輪台縣煤炭工業管理局。
5.2.2發生Ⅳ級以上事故後,由礦長下達啟動應急預案命令,並在1小時內由總指揮上報輪台縣煤炭工業管理局、巴州煤炭工業管理局和新疆煤礦安全監察局南疆分局。
發生Ⅳ級以上事故應按照本應急預案的要求實施應急處理。由礦長向輪台縣煤炭工業管理局應急機構請求啟動《輪台縣煤礦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擴大應急響應。
5. 3應急結束
當礦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相關危險因素排除後,已經進入恢複階段,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應急狀態可以終止時,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由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發布應急狀態終止命令,宣布應急狀態終止。同時將礦井概況、事故性質、地點、原因、範圍、傷亡情況、搶救經過、直接或間接損失情況根據事故級別向公司和上級煤炭主管部門上報;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提交相關事故調查材料;寫出事故應急救援
工作
總結報告。
6、信息發布
事故信息由現場指揮部向新聞媒體通報。發言人由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指定。未經應急救援總指揮同意,任何人或部門不得以指揮部的名義向新聞媒體通報事故信息。
7、後期處置
應急救援結束後,應做好如下工作:
7.1 認真核對參加搶險救災的人數,清點各種救援機械和設備、監測儀器、個體防護設備、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設施等,對於在救援中消耗的應急物資必須重新更換配備,始終保持完好狀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整理好搶險救災記錄、
圖紙等,及時
總結分析,寫出救災報告。
7.2盡快恢複生產秩序,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礦井事故中可能會存在潛在的危險因素,如頂板垮落、火區複燃等,因此在恢複通風、清理現場時必須檢查有毒有害氣體濃度和加強支護等。
7.3按照國家有關事故調查的規定,救災完成後,組織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情況,進行認真細致的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從管理、技術等方麵采取相應的
安全措施。
7.4妥善安置遇難人員的家屬,礦後勤部門和工會組織負責做好遇難人員的詳細統計資料,並及時報告煤礦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和勞動保障部門,同時積極采取措施全力做好遇難人員親屬的接待、安撫和補償工作。
7.5客觀真實的評估應急救援能力,對救援裝備、救援力量、救援技術、物資材料、醫療救治、後勤服務、經費保障、通訊信息、交通保衛等工作認真分析
總結,同時針對以上內容和應急預案的內容對應急預案做出修改、完善、補充。
8、保障措施
8. 1通信與信息保障
我礦已有無線應急通信係統,移動、聯通無線信號覆蓋全礦。井下各作業點有內部電話直通調度室和礦各辦公室。礦領導必須加強井上下通信係統和有線信息線路的日常管理、維護,保障通信暢通。
8. 2應急隊伍保障
我礦成立一支有18人組成的兼職礦山救護隊,配有正、副隊長各一名,取得證件的7人,剩餘人員逐步培訓合格。隨時可以出動進行搶險救災。兼職礦山救護隊每月進行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增強我礦應急能力。加強與相鄰煤礦的交流與合作,不斷提高隊伍的素質。我礦兼職救護隊現階段由18人組成,隻能應對礦山小範圍和小規模Ⅳ級以下事故。一旦發生Ⅳ級以上事故或我礦兼職救護隊無法單獨處理事故時,由總指揮請求上級救護隊進行支援。輪台縣人民醫院離本礦約60公裏,撥打120急救電話,救護車1.5小時內可到達本礦救援(後附兼職救護隊通信錄)。
8. 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8.3.1我礦兼職礦山救護隊按《礦山救護規程》兼職救護隊基本裝備配備
標準不足。現有指揮員和救護隊員每人1部移動電話、自動蘇生器1台,不足。必要的救災裝備和檢測儀器不全。救護隊負責對救護裝備進行日常維修、保養、保管,但是無法確保裝備完好率。必須盡快配備齊全。
8.3.2我公司供銷部負責采購和提供各種搶險救災物資和裝備,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8.3.3我礦在地麵、井下分別設置有消防材料庫,備有必要的救護裝備和器材,包括磚、水泥、黃砂、木板、木料、滅火器、黃泥、橇棍、風筒布、安全帶、救生繩、消防水龍帶等物品,由救護隊負責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護,對損壞、失效或缺少的物品及時更換、補充。發生緊急事故後,才能動用這些裝備、器材,用後必須及時歸還和補充。(存放地點、數量、物資品種名稱見後附表。)
8.3.4應急救援指揮部和救護隊所有成員的手機確保24小時開機。
8. 4經費保障
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派辦公室、安全生產技術部對應急工作的日常費用進行預算,公司財務部審核,經礦應急救援指揮部審定後,由總經理簽發,列入年度預算;特重大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後,財務部等部門對應急處置費用進行如實核銷。
根據我礦實際情況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確定每噸煤提取8元,作為應急經費保障,建立專用帳戶,新疆新能源工貿有限公司安全費用專用帳戶:中國銀行黃河路南支行,專用帳號:3010027109022112266
8. 5其他保障
在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成立了各救援小組,經濟民警班負責事故發生後的治安、秩序保障,礦醫療室醫生負責對受傷人員的醫療救護,及時送醫院搶救,汽車班長負責車輛安排保障交通運輸,礦總
工程師及各技術人員負責應急救援技術保障,辦公室負責後勤保障。
9、培訓與演練
9. 1培訓
9.1.1辦公室、安全生產技術部會同井隊、機電隊等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礦應急宣傳教育,提高應急意識,熟悉各類災害下的應急救援程序及自救、互救知識、相關避災路線等,減少人員傷亡。
9.1.2安全生產技術部組織編寫全礦職工的年度培訓
計劃並組織實施。
培訓計劃:每月
培訓方式:由各部室、隊、
班組負責授課、講解和考試,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組織機構成員每月不定時抽考。
培訓要求:所有從業人員了解應急救援的體係、組織機構;識別作業環境危險源;掌握信息報告程序、應急物資裝備的存放地點、現場處置的基本措施、避災路線、自救互救的要領及知識和防護注意事項。同時對應急培訓進行
總結,內容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培訓師資、培訓人員、培訓效果、培訓方式、培訓考核記錄等。
9.1.3兼職救護隊每月至少進行一次佩帶氧氣呼吸器的訓練,每次佩帶氧氣呼吸器的時間不少於3小時;每季至少進行一次高溫濃煙演習訓練。
9.1.4每月對安全生產進行總結並召開全礦安全生產大會,進行應急預案、礦山救護方麵知識的培訓、教育。
9. 2演練
9.2.1礦每年進行一次全礦範圍的應急演習。應急救援指揮部針對預案內容要求,製定應急演練計劃,做好演練的策劃、組織,並由安全科做好演練記錄,演練結束後及時總結。總結內容應包括:演練項目和內容;參加演練的單位、部門、人員和演練的地點;起止時間;演練過程中的環境條件;演練動用的設備、物資;演練效果;改進的建議;演練過程記錄。
9.2.2演練的目的是:通過全礦範圍的應急演習來考核和評估應急綜合能力,通過演練發現不足,及時修正和總結。
10、獎 懲
凡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10.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
10.2搶排險事故或搶救人員有功,使礦和職工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
10.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且實施效果顯著。
10.4有其他特殊貢獻。
10.5不按規定製定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
10.6不及時報告事故真實情況,延誤處置時機。
10.7不服從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命令和指揮,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
10.8盜竊、挪用、貪汙應急救援資金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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