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4工作麵綜采作業規程
作者:佚名
2011-11-18 21:55
來源:本站原創
繩(警戒繩應拉全斷麵,高度應為0.8m—1.35m)等明顯標誌。堅持誰派崗誰撤崗的原則,爆破過後必須經爆破工和班組長允許,才能撤除警戒,準許其他人員進入。
15、爆破必須使用發爆器,發爆器必須使用礦用防爆型(礦用增安型除外)。發爆器的把手、鑰匙,必須由爆破工隨身攜帶,不得轉交別人。不到爆破通電時,不得將把手或鑰匙插入發爆器。爆破後,必須立即將把手或鑰匙拔出,摘掉母線並扭結成短路。
16、爆破前,腳線的連接工作可由經過專門訓練的班組長協助爆破工進行。放炮母線連接腳線、檢查線路和通電工作,隻準爆破工一人操作。
爆破前,班組長必須清點人數,確認無誤後,方準下達爆破命令。
爆破工接到爆破命令後,必須先發出爆破警號,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
裝藥的炮眼必須當班爆破完畢。在特殊情況下,如果當班留下尚未爆破的裝藥的炮眼,當班爆破工必須向下一班爆破工在現場交清情況。
17、爆破工必須最後離開爆破地點,爆破母線長度不小於100m,並必須在距爆破地點100m外的有掩護的安全地點進行爆破。必須每爆破一次纏一次爆破母線線,進入爆破地點檢查時,必須等炮煙出淨。
爆破工、班組長、瓦斯檢查員都必須在現場執行“一炮三檢製”、“一炮三
保險製”和“三人連鎖爆破製”。
“一炮三檢製”是:裝藥前、爆破前、爆破後要認真檢查爆破地點附近的瓦斯,瓦斯濃度超過1%,嚴禁爆破。
“三人連鎖爆破製”是:爆破前,爆破工將警戒牌交給班組長,由班組長派人警戒,並檢查頂板與支架情況,將自己攜帶的爆破命令牌交給瓦斯檢查員,瓦期檢查員經檢查瓦斯煤塵合格後,將自己攜帶的爆破牌交給爆破工,爆破工發出爆破信號進行爆破,爆破後三牌各歸原主。
18、每次爆破作業前,爆破工必須在進風流中用電阻檢測儀表做電爆網路全電阻檢查。嚴禁用發爆器打火放電檢測電爆網路是否導通。
19、爆破時必須嚴格執行“三級信號製度”。
第一聲:預備信號。爆破母線與雷管腳線聯接後,爆破工吹一聲哨子,並大聲喊“要爆破啦”。
第二聲:爆破信號。爆破工到達爆破地點將母線聯接到發爆器上後,吹兩聲哨子,並大聲喊兩聲“爆破啦”,然後抬頭觀察爆破地點是否有動靜,並等30秒鍾,當觀察爆破地點確無動靜後,再擰動發爆器鑰匙通電起爆。
第三聲:解除爆破信號。全部爆破完後,吹三聲哨子,並大聲呼喊“爆破完啦”,宣布爆破結束。
20、爆破後,待工作麵的炮煙被吹散,爆破工、瓦檢工和班組長必須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拒爆、殘爆等情況。如果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
隻有在工作麵的炮煙被吹散,警戒人員由布置警戒的班組長親自撤回後,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麵工作。
21、通電以後拒爆時,爆破工必須先取下把手或鑰匙,並將爆破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再等一定時間(使用瞬發電雷管時,至少等5分鍾;使用延期電雷管時,至少等15分鍾),才可沿線路檢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22、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直接指導下進行,並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工必須向下一班爆破工在現場交接清楚。
處理拒爆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⑴由於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⑵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⑶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嚴禁將炮眼殘底(無論有無殘餘炸藥)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拒爆、殘爆炮眼;
⑷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後,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⑸在拒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同進行與拒爆無關的工作。
23、煤礦井下嚴禁明火、普通導爆索、非電導爆管爆破和裸露爆破。嚴禁幹打眼,所有爆破地點必須在爆破前對爆破地點30m範圍內的空間灑水降塵,否則不準爆破。
第五節 通防及安全監測
一、瓦斯防治措施
1、工作麵風量、風速、溫度、有害氣體含量等指標應符合有關規程的規定,通防設施應齊全、完好、正常使用,否則,嚴禁工作麵生產。
2、工作麵和回風巷由瓦斯檢查員每班檢查兩次。區(隊)長、技術員、班長、流動電鉗工和煤機司機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
3、工作麵回風隅角必須懸掛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煤機司機要隨身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
4、工作麵風流中,電動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5、工作麵回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6、工作麵及其他巷道內,當體積大於0.5m3的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0%時,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7、工作麵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必須停止用電鑽打眼;爆破地點20米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爆破。
8、兩道風門不能同時打開,距風門5米範圍內嚴禁堆放雜物。
9、防止瓦斯積聚,配合通風科搞好通風管理,加強瓦斯檢測;消滅井下可能導致引爆的火源。
二、綜合防塵措施
1、運輸巷每隔50米,材料巷每隔10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各運輸轉載點必須安裝自動控製噴霧裝置,實現卸煤同時噴霧降塵。
2、定期衝刷巷道煤塵,通防科每天對巷道衝刷一次,巷道不得有厚度超過2毫米,連續長度超過5米的煤塵堆積。
3、工作麵每架安裝一道架間噴霧裝置,煤機割煤時回風側至少有兩道噴霧簾同時開啟,移架時應開啟噴霧簾。工作麵內應班班堅持衝刷煤塵。
4、巷道應至少安裝兩道水幕,運輸巷第一道距工作麵安全出口不大於10m;材料巷第一道水幕距工作麵安全出口不超過30米。
5、巷道必須安設隔爆水槽,巷道長度小於300米時安一組,300到500米安2組,500米以上安3組;第一組水槽距工作麵不得小於60米,也不得大於200米。
6、采煤機必須安裝內外噴霧裝置,截煤時必須噴霧降塵,內噴霧壓力不得小於2MPa,外噴霧壓力不得小於1.5MPa,噴霧流量應與機型相匹配。如果內噴霧裝置不能正常噴霧,外噴霧壓力不得小於4MPa,若壓力無法達到,必須使用噴霧泵,無水或噴霧裝置損壞時必須停機,工作麵運輸巷各轉載點必須安設噴霧裝置。
7、工作麵煤機司機、支架工、爆破工、運輸機司機等應佩帶防塵口罩。
8、爆破必須濕式打眼,使用水炮泥;水炮泥箱、水針必須在距工作麵不大於50米的範圍內安設。爆破前後必須對20米範圍的地點進行灑水降塵。
9、設備列車、油脂庫、帶式輸送機頭尾等按規定配置滅火器、沙箱及其它滅火工具。
10、兩巷防塵水管通往乳化液泵箱及工作麵內噴霧時應加設兩道過濾器,一道粗過濾器,一道清過濾器,確保水質達到有關要求。
三、預防自然發火措施
1、在回采過程中,當煤厚大於采高時,必須沿頂回采,嚴禁留頂煤。
2、工作麵在生產過程中,要將采空區內的物料回撤幹淨,特別是在工作麵的“兩道”和“兩線”內,嚴禁留有物料。
3、在回采期間,要加強兩巷的支護,防止巷道冒頂,對因冒落而形成的頂板空洞,要及時充填封閉。
4、要定期對兩巷進行清理,嚴禁在巷道內堆積浮煤。
5、嚴格按專項預防自然發火措施的規定,對工作麵“兩道”和“兩線”噴灑阻燃劑。
四、安全監控
1、在工作麵回風巷距工作麵不大於10米範圍內安裝KGJ10型瓦斯傳感器一台。
2、當工作麵瓦斯濃度達到1.0%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