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礦業工會工作製度彙編
作者:佚名
2011-11-26 23:06
來源:本站原創
企業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甲方:寶應縣********公司 (以下簡稱“企業業”)
乙方:寶應********公司工會委員會 (以下簡稱“工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集體合同條例》、《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行業的實際情況,為協調好本企業勞動關係,保障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進一步促進企業生產、經營的健康和持續發展,經雙方平等協商,企業行政代表企業,企業工會代表企業職工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企業和職工是一個利益共同體,企業應當新生工會代表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工會有義務支持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支持企業行政依法行使職權,發動和組織全體員工認真貫徹落實企業製訂的經濟發展目標,獻計獻策,團結奮鬥。
第二條 根據本企業生產特點,經勞動部門批準,我單位部分崗位職工實行不定時工作製、綜合計算工時工作製。
第三條 企業在保證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對不定時工作製綜合計算工時工作製的職工實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企業每周至少安排職工休息一天,在生產淡季有計劃的安排調休,並保證每個職工都在當年度內調休完畢。
第四條 在確保安全生產、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原則上每月不超過36小時。
第五條 企業要科學測定職工的生產定額標準,既要考慮本單位大多數職工(90%以上職工能完成的工作定額)實際勞動能力的情況,又要有利於調動職工的生產積極性。工會要協助企業行政開展崗位練兵和技能競賽活動,提高員工的業務技能素質,逐步提高勞動生產率。
第六條 企業應按照市場物價水平及時調整定額工資單價,並及時予以公布。
第七條 企業與工會協商確定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標準元,比上年增長5%以上。按照《最低工資規定》的要求,最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為480元。
第八條 企業不論實行何種工資製度,都應將職工完成生產定額後的加班加點工資明確地單列於職工個人工資單上,不要與其它工資和補貼混在一起,增強職工工資的透明度。
第九條 本合同解釋權歸簽約雙方。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規定或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總工會、工業園區各一份,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首席代表(簽字): 首席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部門鑒證(鑒證章):
年 月 日
寶應********公司工會
集體合同工作台帳資料
(二)
2008年度
卷 內 目 錄
序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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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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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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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題 材 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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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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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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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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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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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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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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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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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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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總工會關於實行“寶應縣企業工會工資集體協商要約製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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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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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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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推進會上的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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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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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仁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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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推進會上的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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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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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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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推進會上的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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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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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愛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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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推進會上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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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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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係統)工會在全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推進會上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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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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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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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集體協商宣傳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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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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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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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應縣政府轉發市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意見》的通知及市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領導組、督查組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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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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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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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召開“寶應縣100人以上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現場推進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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