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通風機停風安全技術措施
作者:佚名
2011-11-28 22:25
來源:本站原創
局部通風機停風安全技術措施
為加強局部通風機管理,針對局部通風機因檢修、停電等原因造成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特製定局部通風機停風安全技術措施,希各井認真組織有關人員學習,並嚴格執行。
一、局部通風機由專職人員(瓦斯員)負責開、停管理工作,其它人員(包括通風人員)未經安全(通風)科長同意不得任停、開局部通風機。
二、因檢修局部通風機,應由檢修人員向安全(通風)科長請示同意後,現場瓦斯員將掘進作業點人員全部撤至全負壓通風安全地點待令,切斷磧頭及巷道所有電源,並在巷道口打柵欄,懸掛“禁止入內”安全警示牌,由瓦斯員停局部通風機,並對檢修地點附近10m內瓦斯濃度進行檢查,當瓦斯濃度在0.5%內方能進行檢修,檢修人員佩戴瓦斯報警儀,檢修完畢後,檢修人員全麵檢查無問題後由瓦斯員先對局部通風機及開關設備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進行檢查,濃度在0.5%以內,嚴格按公司《礦井停、送電恢複通風安全製度》執行。
三、因停電局部通風機突然停止運轉(主要通風機運行)造成停風,作業人員立即停止作業撤離工作麵至全負壓通風安全地點待令,現場瓦斯員應按上述第二條有關內容執行。
四、礦井停電停風按《礦井停、送電恢複通風安全製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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