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煤公司中許斜井134副下山掘進作業規程
編 寫:生產技術科
審 批:
編 號:J201121
合煤公司六礦
2011年8月28日
134副下山掘進作業規程會審單
編 號No:J201121
工作麵名稱 134副下山
會審時間 2011年 月 日
會審地點 礦調度室
會審的主要內容及審批意見:
參加會審人員:
抄送:總工室、副礦室、劉站長、生產科、通風科、機電科、安監站、調度室、施工單位。共印9份。
作業規程會審意見
施工單位: 2011年 月 日
生 產 科: 2011年 月 日
機 電 科: 2011年 月 日
通 風 科: 2011年 月 日
安 監 站: 2011年 月 日
礦 總 工: 2011年 月 日
六礦進掘工作麵開工許可證
編號NO:J201121
工作麵名稱 134副下山 開工日期 2011年 月 日
施工單位 施工負責人
作業點開工前的情況 驗收結果 是否合格
1 是否編製《作業規程》?
2 是否組織工區員工學習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
3 《作業規程》是否經過會審?
4 作業點檢查頂板完好情況?支護是否完好?
5 作業點的支護材料、支護工具是否足夠、齊全?
6 作業點局部通風機是否安裝好並把風筒接到位?
7 作業點防塵係統是否安裝好?
8 是否按規定安裝各種傳感器等監控設備?
9 是否把各種機電設備安裝完善?
10 工作麵的配風量是否滿足《作業規程》中所規定的風量?
參加檢查
人員簽名
同意開工
人員簽名
134副下山掘進工作麵作業規程學習登記表
編 號No:J201121
工作麵名稱 134副下山
學習時間 2011年 月 日
學習地點
主持人
參加學習人員
一、概況
1、巷道位置
134副下山位於134(四煤)主下山的北麵,屬全煤巷道。按方位角107°,掘進至13采區邊界的保安煤柱邊界線為止。為減少軌道礦車提升環節,從134主下山每隔80米左右沿煤層走向往北掘30米聯絡巷,安裝刮板機向上山方向沿煤層傾向反打貫通上運輸巷.
2、巷道用途
主要作為行人(安全出口)、回風用。
二、巷道地質情況
1、地質構造:從134主下山、133主下山、133措施下山和1332工作麵看,該巷所處位置-120米往上地質構造比較複雜,預計巷道反打至-120米左右會接近一條走向90°的斷層。該斷層對煤層頂、底板完整性和巷道湧水量會稍有影響。-120米往下約預計前方無構造帶,煤層賦存穩定,厚度變化不大,平均2.8 m左右,煤層頂底板較完整,但頂板有一厚0.1m左右的石灰岩簿層,易離層,未發現有斷層等構造。
2、掘進範圍水文地質情況:根據本地詳查地質報告和已揭露的巷道分析,該巷道所在區域水文地質情況北麵較簡單,岩溶、裂隙、斷層不發育,預計掘進時突水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南麵較複雜,岩溶、裂隙比較發育,掘進時要小心謹慎,探水措施必須落實到位,預防突水的發生。
3、 煤層瓦斯湧出、發火期和煤塵爆炸性:根據2009年度瓦斯等級鑒定報告,四煤掘進巷道瓦斯湧出量平均為0.87 m3/min,煤層無自燃發火。
三、特征及施工質量要求:
(一)、巷道形狀、斷麵規格尺寸
1、 巷道形狀為矩形,寬為2.5m,高為2.2m,掘進斷麵5.5㎡
2、支護形式
巷道必須每隔1.5m打上一棚架進行支護。當工作地點的頂板出現離層、斷裂、破碎以及圍岩不穩定等不安全因素時,必須視頂板板情況采取加密棚架、背頂的支護措施。支護材料為鬆木,尾徑不得小於12cm,且入井前必須剝皮、晾幹。頂板及圍岩破碎嚴重時,采取加強支護。
(二)、施工技術要求
掘進巷道為一次成巷,巷道淨寬控製在:不能大於±100mm。淨高:超高不能大於100mm。
四、掘進方式
1.鑽眼爆破方法
使用MZ—1.2型電煤鑽打煤眼,人工爆破煤層。爆破使用煤礦許用乳化炸藥、毫秒延期電管、發爆器爆破。爆破參數見爆破說明書和炮眼布置圖。
爆 破 原 始 條 件
名 稱 單位 數量
掘進斷麵 m2 5.5
炮眼深度 m 1.6~1.8
炮眼數目 個 8
煤層堅固係數 f 2~4
工作麵瓦斯情況 m3/min 0.87
炮 眼 布 置 及 裝 藥 量
眼
號 炮 眼
名 稱 炮眼
長度(米) 裝藥量 角 度 爆破順序 聯 線方 式
卷 / 眼 小計kg 水平 垂直
1~4 掏槽眼 1.8 3 2.4 75° 0° 1 串
聯
5~6 底眼 1.6 2 0.8 82° 5° 2
7~8 頂眼 1.6 2 0.8 90° 10° 3
合計 13.6 20 4
預 期 爆 破 效 果
名 稱 單 位 數量 名 稱 單 位 數量
炮眼利用率 % 80 每米巷道炸藥量 kg/m 2.86
每循環進尺 m 1.4 每循環炮眼總長度 m/循環 13.6
循環爆破實體 m3 7.7 每立方米雷管消耗量 個/m3 1.03
炸藥消耗量 kg/m3 0.52 每米巷道雷管量 個/m 5.7
炮眼布置圖
單位(mm)
2.裝煤及運輸方式
裝煤:采用22KW型刮板運輸機裝入礦車。
運輸方式:由工作麵用22KW型刮板運輸機運輸→裝入礦車→134主下山絞車提升→134運輸巷人工推→-125運輸大巷電機車牽引→主井井底車2.5m提升絞車經主井提升→地麵。材料、設備的運輸方式與運煤(岩)方向相反。
五、通風、防塵
1.風量計算
①.按工作麵瓦斯湧出量計算
Q=100QCH4KCH4=100×0.79×1.8=142m3/min
②.按一次爆破最大裝藥量計算
Q=25A=25×3.2=80 m3/min
③.按工作麵同時工作的最多人數計算
Q=4N=4×8=32 m3/min
④.按局扇的實際吸風量計算
Q掘=Qf×I×R
Qf——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額定風量
Qf:FB-(5.5KW)為190 m3/min
I ——掘進工作麵同時運轉的局部通風機台數
Ri ——風量備用係數,一般取1.0。
則Q掘=190 m3/min。
通過以上計算,工作麵需風量初取142m3/min。選擇FB-5.5KW的風機,配風量為190m3/min。
⑤.風速驗算
0.25 m/s < V < 4 m/s,經驗算,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
2.通風方式
工作麵采用壓入式通風。選用FB—5.5KW局部通風機,Ф450mm的柔性風筒供風,風筒口至當頭距離不超過5m,局部通風機必須安裝在新鮮風流中(見局部通風係統示意圖)。
3.防塵係統
防塵水由地麵防塵水池供給。防塵水線路:地麵→付井→-125運輸大巷→134運輸巷→134主下山→134副下山。
六、安全監控係統
1. 設備布置
監控分站1台:型號為KJ101N- F1安裝於133主下山上平台
瓦斯傳感器:134副下山距當頭≤5 m 安裝1台(T1)
134副下山距134聯絡巷10-15m安裝1台(T2)
風筒風量開關:距當頭8m風筒上安裝1台(筒)
開停傳感器: 134主下山5.5KW局部通風機電源電纜安裝1台(開)
遠程控製繼電箱:134主下山分站安裝1台(遠)
2. 連接
分站:用MHYVR4×1電纜與主信號電纜網連接
T1、T2傳感器:用MHYVR3×1×250 m電纜分別與分站對應1路、2路模擬量相連
風筒風量開關:用MHYVR2×1×150 m電纜與分站4路開關量連接
風機開/停感器:用MHYVR2×1×25 m電纜與分站4路模擬量連接
遠程繼電箱:用MHYVR4×1×25m電纜與分站連接,帶饋電信號回傳,接3路開關量
3. 設備調試
(1)分站調試:調成風瓦電故障閉鎖狀態
(2)T1傳感器調試:報警濃度≥1%CH4 斷電濃度≥1.5%CH4 複電濃度∠1%CH4
(3)T2傳感器調試:報警濃度≥1%CH4 斷電濃度≥1.0%CH4 複電濃度∠1%CH4
(4)遠程繼電箱調試:由1、2、4路模擬量控製
七、供電係統:
1、電源由133采區變電所 3 # (KRZ-400)饋電開關供給。
2、機電設備配備情況
(1)、KRZ-400饋電開關 1台
(2)、QBZ-120真空磁力起動器 1台
(3)、QBZ―80磁力起動器 4台
(4)、BBZ―4/6煤電鑽綜合保護裝置 1台
(5)、FB―5.5KW 軸流式局部通風機 1台
(6)、ZM―15T 煤電鑽 1台
(7)、 ZBZ-4信號照明綜保 1台
3、供電方式
(1). 主電源380V來自133采區配電點,供給 3 # (KRZ-400)饋電開關,控製2 #(KRZ-400)饋電開關和局扇QBZ-80真空磁力起動器。
(2).2 # (KRZ-400)饋電開關:
1) 控製: QBZ-120 真空磁力起動器(絞車開關)
2) 控製:ZBZ-4信號照明綜合保護裝置QBZ-80真空磁力起動器
3)控製:BBZ―4/6煤電鑽綜合保護裝置QBZ―80磁力起動器。
4)控製:18.5KW空壓機的QBZ―80磁力起動器。
QBZ―80磁力起動器控製:FB―5.5KW 軸流式局部通風機
4、供電係統圖:見附圖一
八、循環作業及勞動組織
1.循環作業
采用正規循環作業,工序安排:安全檢查→隱患處理→準備工作→打煤眼、裝藥、爆破→通風除塵→安全檢查→隱患處理→煤灑水→支護→裝煤。
每日2個循環,循環進尺1.4m。
掘進巷道要求做到一次成巷,坡度沿煤層傾向角度,約110。
2.勞動組織及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采用綜合作業方式,月工作日為25天,每日分三班作業,每班工作人員8人;各工序的工作由班長組織協調完成,日進尺2.8m,月進尺70m。
掘 進 循 環 圖 表
工序名稱 時間
(分) 循環時間(分)
60 120 180 240 300 360 420 480 540 600 660 720
交接班、安全檢查 30
備 注
打煤眼 130
裝藥、聯線、爆破 60
灑水 30
通風、安全檢查 30
臨時支護 30
裝煤、班中餐 360
支護及其它 50
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表
序號 項目 單位 數量
1 巷道斷麵 m2 5
2 循環炮眼數 個 12
3 循環進尺 m 1.4
4 每班循環次數 次 0.67
5 日進度 m 2.8
6 循環產煤量 噸
7 日出勤數 工/日 25
8 效 率 m3/工日 0.583
9 單位成本 元/ m
10 炸藥消耗量 Kg/m3 0.93
11 雷管消耗量 發/m 8.6
12 坑木消耗量 m3/m
九、安全技術措施
(一)、頂板管理
1、 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在工作前和爆破後及工作中,班組長及安全員
必須對工作麵的安全情況進行全麵檢查,確認無危險後方可作業。每一工作人員必須做好自主保安,經常檢查作業地點的頂板、兩幫及支架情況,發現有鬆動煤、岩塊要及時修下;頂板離層、斷裂撬不下時必須立即支護;對變形、鬆動、崩倒的支架要及時修複並打緊、打牢。
2.打眼前要檢查並處理頂、幫的浮煤,加固靠近工作麵的棚架;根據中線確定炮眼的位置和根據煤層傾向角度確定炮眼的角度,從打眼爆破中消除傘簷和薄層,防止破壞頂板。嚴禁人為超寬掘進。
3. 巷道規格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巷道兩幫必須平直,浮煤要清理幹淨。
4. 每次爆破後,班長或安全員必須對工作麵進行敲邦問頂,消除隱患,確定安全後,方能讓其他人員進入當頭作業。
5.因地質構造或其他原因造成頂板破碎時,必須采取棚架加背板支護,支架間距為1.0~1.5m。
6. 支架、棚腿或單柱與巷邦的空隙及支架頂梁與頂板間的空隙,要用木板、木楔背實,所支棚架必須緊貼巷道兩邦,以保證巷道的設計斷麵。
7.支架、柱必須打在硬底上,嚴禁支在浮煤、浮矸上。支架的修複必須由外往裏逐漸進行,並嚴禁人員進入裏邊工作。
8. 在當頭附近30m以內必須有不少於20根(長度2m以上,尾徑不小於12cm)的備用坑木,同時必須備有斧頭、鋸子、大錘、鋼釺、鐵鏟等支護工具。
9. 巷道交叉點必須支上單柱或棚架。
(二) 通風管理
1.134回風斜巷掘通前;局部通風機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即-125運輸大巷)中,距134運輸石門不得少於10m。134回風斜巷掘通後;局部通風機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即134主下山)中,距上聯絡巷不得少於10m,局部通風機吸入風量必須小於全風壓供給處的風量,以免發生循環風。反打貫通後,通風科要及時完善通風設施,調整好風路。
2. 由當班瓦斯檢查員管理局部通風機,任何人嚴禁隨意停、開局部通風機,臨時停工時不得停局部通風機。
3.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在恢複通風前必須先檢查瓦斯,隻有證實當頭內瓦斯濃度在1% 以下,局扇及其開關附近10m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0.5% 時,方可啟動局部通風機。
4.必須使用阻燃風筒,風筒必須逢環必掛,吊掛平直,接頭嚴密,不漏風,拐彎處應圓緩。
5.風筒必須由專人管理,對風筒的破口裂縫要及時粘補,損壞嚴重的風筒要及時更換。風筒至當頭距離不得大於5m。
(三)瓦斯管理
1.嚴格執行瓦斯檢查製度,瓦斯檢查員不得出現空班漏檢,每班檢查次數不少於兩次。爆破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 製度,即裝藥前、爆破前、爆破後必須使用光幹涉瓦斯檢定儀或便攜式瓦斯檢定器檢查瓦斯。
2.工作麵出現瓦斯達1%時,必須立即停止用電煤鑽打眼、爆破,爆破地點附近20m內瓦斯濃度達1%時,嚴禁爆破。
3. 當頭風流瓦斯濃度達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電動機或其開關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1.5%時,必須停止運轉,撤出人員,切斷電源。
4.瓦斯超限時,必須由礦有關部門製訂措施,經礦總工或合煤公司總工批準後按分級排放製度要求進行排放。嚴禁無措施擅自排放瓦斯。
5.掘進開工時,安裝甲烷斷電儀,甲烷傳感器在距離掘進工作麵5m處安裝一個,在離134運輸石門口內側10m處安裝一個。甲烷傳感器的移動由班長負責,爆破前要把傳感器移出距工作麵30 m,爆破完後及時移至距工作麵小於≤5 m風筒另一則處吊掛並保護好。
6. 甲烷傳感器的報警濃度T1≥1%CH4.T2≥1%CH4
甲烷傳感器的斷電濃度T1≥1.5%CH4. T2≥1%CH4
甲烷傳感器的複電濃度T1ㄑ1%CH4. T2ㄑ1%CH4
甲烷斷電儀的斷電範圍:當T1、T2瓦斯濃度達到T1≥1.5%CH4. T2≥1%CH4或故障,風機停時,2號開關跳電、閉鎖。
(四)、防火、防塵管理
1. 必須采用濕式鑽眼,禁止打幹眼,炮泥為踩製成的黃粘土。
2. 作業人員必須佩戴防塵口罩。
3. 嚴禁帶煙火下井,嚴禁穿化纖衣服下井。
4. 爆破後裝煤前,要對爆破下的煤進行灑水,並用防塵水衝洗頂板、兩幫。
5. 任何人發現井下發生火災時,應視火災性質、災區通風和瓦斯情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製火勢,並迅速用電話報告調度。在現場的其他人員依照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規定,通知所有可能受火災威脅地段的人員,按井下標明的避災線路撤離危險區域。
6. 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在電源切斷前,隻準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如風筒、工作服等滅火。
(五)爆破
1. 爆破器材必須由爆破員用專用的炸藥箱及電管箱領用,並分開存放在專用的爆破材料箱內,爆破材料箱必須加鎖。領到的爆破器材後,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
2. 嚴禁使用2台以上發瀑器同時進行爆破。爆破母線必須堅持隨用隨掛。
3. 爆破工必須把炸藥、電雷管分別存放在專用的爆破材料箱內,並加鎖;不得亂扔、亂放。爆破材料箱必須放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機械、電氣設備地點。每次爆破時,都必須把爆破材料箱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4.從成束的電雷管中抽出單個電雷管時,不得手拉腳線硬拽管體,也不得手拉管體硬拽腳線,應將成束的電雷管順好,拉住前端腳線將電雷管抽出。抽出單個電雷管後,必須將其腳線末端扭結成短路。
5. 裝配起爆藥管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爆破工作地點附近進行。嚴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裝配起爆藥卷。裝配起爆藥管的數量,以當時當地需要的數量為限。
(2)裝配起爆藥卷時,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衝擊、折斷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
(3)先用竹簽或木尖在藥卷頂部紮一個孔,然後把電雷管由藥卷的頂部裝入,不得用電雷管代替紮眼,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藥卷內。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有中部或捆在藥卷上。
(4)電雷管插入藥卷後,必須用電雷管腳線將藥卷纏住,以便把電雷管腳線固定在藥卷內,並將電雷管腳線末端扭結成短路。
(5)裝藥前:首先必須清除炮眼內的煤粉,再用木質或竹質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不得衝撞或搗實。炮眼內的各藥卷必須彼此接實。裝藥後,必須把電雷管腳線懸空,嚴禁電雷管腳線、爆破線同運輸設備、電氣設備以及采掘機械等導電體相接觸。
(6)炮眼應用粘土炮泥封實,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5m。嚴禁使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無封泥、炮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嚴禁裸露爆破。
(7)嚴禁明火、明電爆破和放糊炮。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準裝藥、爆破:
① 掘進工作麵控頂距離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的,或頂板破碎未支護好,或者支架有損壞,或者留有傘簷時;
② 裝藥前和爆破前,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瓦斯濃度達到1%時;
③ 在爆破地點20m以內,有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者其它物體阻塞巷道斷麵1/3以上時;
④ 炮眼內發現異狀、濕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湧出、煤岩鬆散、透老空等情況時。
⑤ 掘進工作麵風量不足時。
有上述情況之一,必須報告班長 、隊長,及時處理,在作出妥善處理前,爆破員有權拒絕裝藥、爆破。
(9)爆破前,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爆破地點的所有通路上擔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員必須在有掩護的安全地點進行警戒。警戒線處應設置警戒牌、欄杆或拉繩等標誌。
(10)警戒人員必須嚴守工作崗位,嚴禁擅離職守,爆破過程中禁止任何人進入警戒區。
(11)爆破母線和連接線,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 爆破母線應采用銅芯絕緣線,嚴禁使用裸線和鋁芯線。起爆地點到爆破地點的安全距離直線不得少於100m,拐彎不少於60米,爆破母線必須采用二芯線。
② 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都必須懸空,不得同任何物體相接觸。
③ 爆破母線和連接線、電雷管腳線和連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相互扭緊並懸掛,不得同軌道、金屬管、鋼絲繩、刮板輸送機等導電體相接觸。爆破母線同電纜、地線、信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的兩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時,爆破母線必須掛電纜下方,並應保持0.3m以上的懸掛距離。
④ 隻準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爆破,嚴禁用軌道、金屬管、水或大地等當作回路。
⑤ 爆破前,爆破母線必須扭結成短路。
(12)井下爆破必須使用發爆器。發爆器必須采用礦用防爆型。
(13)爆破工必須最後離開爆破地點,並必須在有掩體的安全地點爆破;爆破員和爆破警戒員距離爆破地點的安全距離直線不得少於100m,拐彎不少於60米,爆破母線必須采用二芯線。
(14)發爆器的把手、鑰匙必須由爆破工隨身攜帶,嚴禁轉交別人。不到起爆通電時,不得將把手或鑰匙插入發爆器內。爆破後,必須立即將把手或鑰匙拔出,摘掉母線並扭結成短路。
(15)爆破前,腳線的連接工作可由經過專門訓練過的班組長協助爆破工進行。爆破母線連接腳線、檢查線路和通電工作,隻準爆破員一人操作。爆破前,班組必須清點人數,確認無誤後,方準下達爆破命令。爆破工接到爆破命令後,必須先發出爆破警號,至少再等5秒,方可起爆。
(16)裝藥的炮眼必須當班爆破完畢。在特殊情況下,如果當班留下尚未爆破裝好藥的炮眼時,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17)爆破後,隻有在工作麵的炮煙被吹散後,爆破工、瓦斯檢查工和班組長必須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拒爆、殘爆等情況。如果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警戒人員由布置警戒的班組長親自撤回,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麵工作。
(18)通電以後裝藥炮眼不響時,爆破工必須先取下把手或鑰匙,並將爆破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再等一定時間(使用瞬發電雷管時,至少再等5分鍾),才可沿線路檢查,找出不響的原因。
(19)出現拒爆、殘爆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第342條規定處理,嚴
禁用手拉扯電管或鎬刨的方法處理。
1)由於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2) 在距瞎炮炮眼0.3m以處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3) 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線或從引藥中拉出電雷管。不論有無殘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拒爆(殘爆)炮眼。
4)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後,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下班後退回炸藥庫。
5)在拒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六)防治水措施及探放水安全技術措施
1.防治水措施
﹙1﹚. 必須堅持“逢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探放水原則。
﹙2﹚.作業人員必須認真觀察掘進工作麵及附近情況,發現掘進工作麵及附近有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水色發揮有臭味等透水預兆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並通知受水威脅區域的人員,同時立即報告礦調度室。
﹙3﹚. 在打眼過程中,發現有水從鑽杆流出或射出時,必須立即停止打眼,但不得把鑽杆撥出,並及時彙報調度,待有關部門證實無危險並經礦總工程師同意後,方可繼續工作。
﹙4﹚. 探水前進之前,必須編製有探水設計和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探水工作
﹙5﹚. 探水期間,探水隊必須連續作業,一次鑽到長度。每次探水隊升井後必須由隊長到調度填寫探水情況記錄表,填寫內容包括探水孔個數,探水角度,探水距離,注意事項等,記錄表由礦總工審閱簽字。
(七) 電氣設備管理
1.井下不得帶電檢修和搬遷電氣設備(包括電纜和電線)。
2. 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須接觸的部分,應有良好絕緣。
3. 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電氣設備及其帶動的機器外露的轉動和傳動部分,都必須加裝護罩或遮欄,防止碰觸危險。
4. 煤電鑽必須設置有檢漏、短路、過負荷、遠距離起動和停止煤電鑽的綜合保護裝置,且在每班使用前必須進行1次跳閘試驗。
5. 電纜必須懸掛,電纜懸掛點的間距:在水平巷道或傾斜井巷內不得超過3m。
6. 當頭供電應做到: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有過電源和漏電保護裝置;有螺釘和彈簧墊,有密封圈和擋板,有接地裝置,電纜懸掛整齊,防護裝置齊全。
十、 運輸管理
(一)、絞車提升的安全技術措施
1.在絞車道甩車道岔往下10m設置防跑裝置,工作麵上來10m處也要設置防跑裝置。
2.運送物料時,下放前掛鉤工必須檢查下放車數。各車的鏈接和裝載情況。車數超過規定、連接不良或裝載物料超重、超高、超寬或偏載嚴重有翻車危險時,嚴禁發出放車信號。
3.該絞車道上平台必須配備一各 職絞車司機、1~2各平台工(兼信號工)。
4.絞車司機必須遵守“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原則。
5.絞車司機必須嚴格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嚴禁非司機操作。
6.行車時,當頭作業人員必須在躲避峒內躲避,前期掘進無躲避峒時,當頭作業人員必須撤到上平台。嚴禁行車時在當頭作業。
(二)、其它安全技術措施
1. 人力推車時,隻準一人推一車,推車間距不得小於10m,嚴禁放飛車。
2. 推車人員必須備有礦燈,在照明不足的區段,應將礦燈掛在礦車行進方向的前端。
3. 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要做到:一看、二喊、三慢,並備有刹車棍,遇到緊急情況時隨時能刹車,同時放車時嚴禁放飛車。在開始推車、停車、礦車掉道、發現前方有人或有障礙物時,以及從坡度較大的地方往下推車或接近彎道、巷道口、風門、硐室出口時,推車人都必須及時發出警號。
4. 在能自行滑動的坡度上停放車輛時,必須用可靠的製動器將車穩住,以防溜車。
5. 礦車跳軌時,要有組織地進行處理,指定一名組長進行統一指揮。要做好自保和互保工作,不能蠻幹。
十一、 避災線路
當井下或掘進工作麵發生水災事故時,作業人員按以下線路撤退:掘進工作麵→134聯絡巷→134主下山(132副下山)→-125運輸大巷(-125回風巷)→主井(副井)→地麵。
當井下或掘進工作麵發生瓦斯、煤塵燃燒或爆炸等火災事故時,掘進工作麵人員要及時佩戴自救器,按下列線路撤退:
掘進工作麵→134聯絡巷→134主下山→134運輸巷→―125南運輸巷→-125運輸大巷→主井→地麵。
十二、 本規程未提及部分按《煤礦安全規程》及總公司、礦有關規定執行。
合煤公司六礦
201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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