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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礦一策"--上廠煤礦瓦斯治理方案

作者:餘相明 2011-12-09 10:57 來源:本站原創

富源縣老廠鎮上廠煤礦

瓦斯治理方案

編製單位:富源縣老廠鎮上廠煤礦

編 製 人:

工程師:

:

0一一年五月



為了認真吸取近期瓦斯02manbetx.com 的教訓,全麵落實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省、市領導作出的關於煤礦瓦斯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強化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監督管理,有效遏製煤礦重特大瓦斯02manbetx.com 多發勢頭,促進煤礦安全生產。進一步加強煤礦瓦斯治理工作,提高煤礦瓦斯治理水平,實現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的明顯好轉,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曲靖市、富源縣等地方人民政府相關文件精神:對需進行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鑒定而暫不確定瓦斯等級的礦井(暫按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管理),各煤礦必須及時與國家授權的瓦斯突出鑒定資質單位聯係,進行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鑒定。在未確定礦井瓦斯等級前,按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對其進行安全檢查、驗收和管理。

為此,我礦特編製《富源縣老廠鎮上廠煤礦瓦斯治理方案》。

、礦井概況及安全生產現狀

1礦井概況

上廠煤礦位於老廠礦區二勘區的東北部,隸屬於老廠鎮拖竹村委會,隸屬於老廠鄉鎮,地理坐標為:東經104°3449″,北緯25°1418″,老廠至黃泥河的公路從該礦北部穿過,煤礦北至富源 110公裏 ,接滇黔鐵路支線;東至貴州威舍 30公裏 ,接南昆鐵路;南至羅平 78公裏 ,外部交通方便。區內水係不發育,以溝穀季節性溪流為主。河水流量隨季節變化,雨季流量猛增,冬季幾乎幹枯。經補乃、大河溝、東瓜坡、紅岩腳後注入黃泥河,流入南盤江,屬珠江水係。

其開采範圍:C2煤層已開采至 2080水平,C3煤層已開采至 2070水平為界,C7+8C9煤層目前未進行采掘活動。北部以F227斷層為界,南部以平慶礦為界,走向長 1.4公裏 ,傾斜寬 0.9公裏 ,麵積約0.68平方公裏,開采垂深 500,即1600 -2100 之間。

2煤層賦存狀況

根據地質勘探部門提供的資料顯示,在本礦範圍內能夠開采的煤層有C2C3C7+8C9C13四層,項目核準的批複中上廠煤礦工業儲量375.76萬噸,可采儲量285.32萬噸。

C2煤層:賦存於龍潭組第三段(P 2l 3)之上部,下距C3煤層10 20,一般為 18,厚度為1.16 -2.20 ,平均 1.5 。煤層結構單一,無夾矸,本層為對比可靠穩定煤層。

2C3煤層:賦存於龍潭組第三段(P 2l 3)之上部,上距C2煤層10 -20 ,一般 18 。下距C4煤層10 15.0,一般為 12,厚度為1.16 -2.3 ,平均 1.8 。本層為對比可靠較定薄煤層。

3C4煤層:賦存於龍潭組第三段(P 2l 3)之上部,上距C3煤層10 -15.0 ,一般 12 。下距C7+8煤層23.54 30,一般為 24.80,厚度為1.16 -1.35 ,平均 1.25 。煤層結構單一,無夾矸,煤層頂板有一層1 2.5厚含炭泥質粉砂岩,含大量菱鐵礦結核,全區穩定為對比標誌。其底板為深灰色中厚層狀粉砂岩,本層為對比可靠較定薄煤層。

4C7+8煤層:賦存於龍潭組第三段(P 2l 3)之中上部,上距C4煤層23.54 30,一般為 24.80,下距C9煤層26.60 34.74,一般 25.14。煤層厚度為1.69 -3.28 ,平均 2.50 。煤層頂板為粉砂質泥岩與菱鐵岩互層,全區穩定為對比標誌,底板為粉砂質泥岩,本層為對比可靠較穩定之厚煤層。

5C9煤層:賦存龍潭組第三岩性段(P 2l 3)之中部,上距C7+8煤層20.60 34.74,一般為 25.14。下距C13煤層31.82 46.55,一般為 39.20。煤層厚度為2.06 -3.36 ,平均 2.30 。煤層結構簡單至複雜,一般有130.01 0.05夾矸,夾矸岩性為高嶺石粘土岩為對比標誌。煤層底板含菱鐵礦及黃鐵礦粉砂質泥岩。其頂板為粉砂質泥岩。本層為對比可靠較穩定之中厚煤層。

6C13煤層:賦存於龍潭組第三段(P 2l 3)之下部,上距C9煤層31.82 46.55,一般 39.20。厚度為1.15 -3.46 ,平均 2.20 ,煤中含有120.020.25棕灰色粗晶高嶺石泥岩夾矸為對比標誌。頂底板為粉砂質泥岩。本層為對比可靠較穩定之厚煤層。

區內煤層呈黑色,瀝青—玻璃光澤,強玻璃光澤,條痕均為黑色。斷口多呈棱角狀或貝殼狀,條帶狀構造。煤岩類型以亮煤為主,少數為半暗型煤,亮暗煤。

各煤層灰分(Ad):原煤灰分為15.2%(C19)24.11%(C2),以中灰為主,經洗選後一般可降至8.5%13.04%

揮發份(Vdaf):原煤揮發分一般8.2311.63%,精煤揮發份6.547.89%,全為低揮發分煤。

全硫(st,d):C9、為0.95%,為低硫煤。C4C7+8C13煤層分別為2.45%1.73%2.19%,為中高硫煤。

發熱量(Qb,ad):原煤26.7228.97%MJ/kg,精煤30.6331.51MJ/kg

區內各煤層精煤揮發分均<10%,其煤類屬無煙煤(WY303)

3瓦斯狀況

本井田未作過各煤層瓦斯測試,從老井曆年實測資料03manbetx 以及上廠煤礦2009年瓦斯等級鑒定結果,本煤礦屬低瓦斯礦井,瓦斯相對湧出量為 8.45m3 /t.d。本礦井煤塵無爆炸危險,經鑒定煤層無自燃傾向性。

4開拓開采方式

4.1開拓方式

煤礦采用平硐開拓,井筒位於井田西部。現開采一水平+ 2002m 為標高,以行人上山及軌道提升上山為界劃分東、西采區,礦井先期開拓開采一水平,采麵是走向短壁後退式炮采方法。

4.2采煤方法及掘進工藝

該礦井為生產礦井,現主采C2采煤工作麵,20114月份為110201采麵。采用走向短壁布置,炮采工藝。

現掘進工作麵有110203運、風巷,110301運、風巷等4個掘進工作麵施工。

掘進采用炮掘工藝,煤巷及岩巷均采用煤電鑽及風動鑿岩機打眼,放炮掘進。巷道斷麵均為梯形斷麵,斷麵積 4.6m2 ,采用金屬工字鋼架棚支護。

5“一通三防”現狀

5.1礦井通風狀況

回風井采用拱形斷麵,砌镟和錨噴支護,淨斷麵 7.8m2 ,淨寬 3m ,淨高 2.9m ,承擔全礦井回風任務。

本礦井通風係統為中央分列式通風,通風方法采用主扇抽出式,由主平硐進風,從風井回風。主井進風,新鮮風流經主平硐運輸巷分風進入采區各作業點,乏風從總回風巷排出地麵。礦井無串聯通風和風流短路情況。

風井安裝使用的主扇風機型號為FBDZNO16/54防爆抽出式軸流通風機2台,一台備用一台工作,風量為1680 -3720m3 /min,風壓為702-2600Pa,電機額定功率為2×75KW,礦井通風巷道斷麵均大於5.8㎡,通風設備完好,運轉正常,能滿足達產要求。

煤礦製定了測風製度,規定井下每旬測1次風,測風工作由礦技術人員承擔,檢測數據經校正、計算後填入報表送安全技術負責人審查,風量、風速不能滿足安全生產的巷道或工作麵立即進行調風。

主平硐總進風量為 2150 m3 /min,采煤工作麵配風 400 m3 /min;獨立通風掘進頭配風 250m3 /min4個掘進工作麵共 1000 m3 /min;其它巷道風量 750 m3 /min。總回風量為 2260 m 3/min

局部通風機為FBDNO5.0/2×7.5型,額定功率15kW,額定電660V,風量330 -220 m 3 /min,風壓750-3000Pa

5.2抽采係統狀況

礦井地麵準備建永久抽放站,抽放泵為2BE1203型的水環式真空泵(2),極限真空度為3.3kPa,抽放量 22m3 /min,功率45kW鑽機型號為ZDY150礦用液壓鑽機,數量為1台,最大鑽進長度 120m ,鑽孔傾角0°~360°。敷設抽放主管管徑為 300mm ,支管管徑為 150mm

5.3煤塵防治

礦井現開采煤層無煤塵爆炸危險性(2005年經江西煤礦礦用安全產品檢測中心鑒定)。井下鋪設有防塵、灑水管路,地麵建有高位水池對井下靜壓供水進行防塵、灑水。

5.4防滅火

本礦現開采C2C3煤層,自燃傾向性鑒定為易自燃(2005年江西煤礦礦用安全產品檢測中心鑒定)。外因火災防治采取消防係統與防塵係統共用一趟管路,在井下設消火栓,井下設置消防材料硐室。

6安全監控

礦井安裝有KJ73型監控係統,井下各類傳感器與地麵主機相連,井下設監控6個,井下配備有甲烷、負壓、風速傳感器、饋電、設備開停、溫度、風門開閉等傳感器。傳感器種類齊全,數量充足。

7供電係統

礦井為雙電源線路供電,主電源來自富源縣老廠鎮變電站,線路長 19km ;備用電源來自黃泥河電站,線路長 20km 。電壓均為10kV,采用660V下井。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和監控係統中心站主機、均為雙回路供電,局部通風機有“三專兩閉鎖”裝置。

、存在問題

1通風係統

通風阻力大

礦井總回風平硐巷道斷麵小,通風阻力大;風筒距掘進工作麵距離遠;礦井未進行每三年一次的礦井通風阻力測定。

2抽采係統未建立

礦井未編製瓦斯抽采設計。地麵未建立永久瓦斯抽放站。礦井現已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煤層突出危險性鑒定,並進行煤層瓦斯壓力、瓦斯含量、透氣性係數、鑽孔瓦斯流量衰減係數、瓦斯放散速度和煤層堅固性係數等相關基礎參數測定。

3礦井消防、灑水係統

礦井有井下消防、灑水係統。但水源有限,地麵高位水池標高不夠。

4礦井防滅火係統

礦井有防滅火係統。但水源有限,地麵高位水池標高不夠。

、瓦斯治理方案

1通風係統整治

1.1完善礦井開拓係統及采區巷道布置

礦井必須進行正規的礦井設計和采區設計

嚴格按設計規範布置采區巷道,保證采區至少有三條上山(回風上山、軌道上山、人行上山)。確保正規開采、合理開采、有序開采,提高礦井安全生產度;今後必須嚴格按技改擴能設計或采區設計進行施工,保證礦井巷道合理布置。

礦井C2C3段總回風巷道斷麵小,通風阻力大;將小斷麵巷道進行刷幫擴巷,減少礦井通風阻力。

1.2優化礦井通風係統

在今後的技改擴能設計或采區設計中的專用回風井和專用回風巷必須嚴格按設計規範設計,並按設計進行施工。

回風井設置安全出口並分別安設2道連鎖的正向風門和2道反向風門,礦井應及時編製通風設計和確定各需風點的供風標準,保證各用風地點的風量充足。

掘進工作麵風筒懸掛平直,做到逢環必掛,接頭應雙反邊,距掘進工作麵的距離不得大於 5m

2完善抽采係統

礦井正進行煤層突出危險性鑒定和瓦斯抽采參數(如瓦斯壓力、瓦斯含量、煤層透氣性係數、鑽孔瓦斯流量衰減係數等)測定。若確定為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則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安全技術管理規定的要求執行。

2.1建立抽采係統

礦井應根據有資質的單位所測定的各項瓦斯參數及時重新編製瓦斯抽采專項設計並按設計完善地麵永久抽采係統。采煤和煤層巷道掘進必須實現“先抽後采、先抽後掘”。

礦井必須建立瓦斯治理的機構,配備資料收集、打鑽、抽采專業隊伍,進行瓦斯治理基礎知識培訓,從而提高鑽孔施工技術與封孔工藝及抽采效率。

抽采瓦斯是治理瓦斯災害的根本性措施。必須建立瓦斯抽采消突責任製,加強打鑽、抽采管理,提高抽采效率,避免通風、瓦斯02manbetx.com 的發生。

抽采設備的日常檢修和維護工作,必須嚴格按規定時間進行。凡出現故障的設備必須立即安排檢修,以保證電氣設備和機械設備全部完好,能夠正常運行。

加強抽采係統管理。每旬對所轄區域抽放係統、對全礦抽采係統進行一次全麵檢查,查出的問題必須限期整改並作好記錄。

2.2實施防突措施

若鑒定為突出礦井,則必須嚴格按照《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的要求,編製防突設計。

1、礦井開拓方式要符合有關防突的規定

主要運輸大巷、總回風巷、采區上山等主要開拓、準備巷道均應布置在煤層底板岩層中,並於煤層底板布置瓦斯抽采巷。

礦井應布置三個區,一個區布置采煤工作麵進行回采;一個采區進行瓦斯治理;一個采區進行巷道掘進;並在時間和空間上合理安排掘、抽、采接替,實現 “掘、抽、采”的合理銜接。

2采取“四位一體”的預防煤與瓦斯突出綜合措施

3、煤層突出危險性預測:分為區域性預測和工作麵預測

(1)突出煤層中的區域性預測采用瓦斯地質統計法或綜合指標法進行。

(2)工作麵突出危險預測可按《防突規定》進行判斷,在突出煤層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視為突出危險工作麵。

1)在突出煤層的構造帶,包括斷層,褶曲,火成岩侵入等;

2)煤層賦存條件急劇變化的區域;

3)采掘應力迭加區域;

4)在工作麵預測打鑽過程中出現噴孔、頂鑽等動力現象;

5)工作麵出現明顯突出預兆;

(3)在工作麵突出危險性預測中又分以下幾種情況:

1)石門揭穿煤層突出危險性預測可采用綜合指標法,鑽屑瓦斯解吸指標法或其他經驗證有效的方法;

2)煤巷掘進工作麵突出危險性預測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進行:鑽孔瓦斯湧出初速度法、R值指標法、鑽屑指標法、其他經驗證有效的方法(如鑽屑溫度,煤體溫度等)

3)采煤工作麵突出危險性預測,可按《防突細則》第39條規定采用煤巷掘工作麵突出預測方法進行。

4、區域防突措施

該礦所采煤層無保護層可采,隻有采用瓦斯抽采作為礦井區域防突措施,即在采區布置底板瓦斯抽采巷(兼區段運輸巷),在底板岩巷中布置鑽場,利用穿層鑽孔進行網格預抽煤層瓦斯。具體操作可按《防突規定》進行。

5、局部防突措施

1) 石門揭煤(即石門自底板或頂板岩柱穿過煤層進入頂或底板的全部作業過程)防突措施。如條件允許,石門應布置在保護區或先掘出石門揭煤地點的煤層巷道,然後再用石門貫通。石門與突出煤層已掘出的巷道貫通時,其煤巷必須必須超前石門貫通位置 5m 以上,並保持正常通風。

1)在石門工作麵掘至距煤層 10m (垂距)之前,至少打兩個穿透煤層全厚且進入頂(底)板岩石不小於 0.5m 的前探鑽孔,並詳細記錄岩芯資料。

在地質構造複雜、岩石破碎的區域,石門工作麵掘至煤層 20m (垂距)之前,必須在石門輪廓線外 5m 範圍內布置前探鑽孔,以保證確切地掌握煤層的位置、厚度、傾角的變化、地質構造和瓦斯情況等。

2)石門工作麵距煤層 5m (垂距)以外,至少打兩個穿透煤層全厚的測壓鑽孔,測定煤層瓦斯壓力或預測煤層突出危險性(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與煤層堅固性係數、鑽屑瓦斯解吸指標等)。為準確得到煤層的原始瓦斯壓力值,測壓鑽孔應布置在岩層比較完整的地方。

3)當岩巷距突出煤層垂距不足 5m 且大於 2m 時,為了防止岩巷誤穿煤層,必須及時采取探測措施,確定突出煤層的層位,保證岩柱厚度不小於 2.0m (垂距)。

4)石門掘進工作麵與煤層之間必須保持一定厚度的岩柱,岩柱的尺寸應根據防治突出的措施要求、岩石的性質、煤層傾角等確定。本治理方案采用瓦斯預抽或施工排放鑽孔的措施進行石門揭穿突出煤層,工作麵距煤層法線距離的最小值為 3m ;若采用震動放炮措施,應不小於 1.5m

5)石門揭穿煤層應盡量避免在地質構造進行,如因特殊情況不能避免工作麵處於地質構造帶,則應采取相應防治措施。

6)在石門揭穿突出煤層前,當預測有突出危險時,必須采取瓦斯抽(排)措施,經效果檢驗有效後采取漸進式石門揭煤法揭穿煤層;若檢驗無效,應采取補充防突措施,經措施效果檢驗有效後,再采取漸進式石門揭煤法揭穿煤層。

當預測為無突出危險時,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但必須采用漸進式石門揭煤法揭穿煤層。

7)在安全屏障掩護下,石門工作麵四周已消除突出危險,采用 0.6m 1.0m 循環淺掘淺進,實行光麵爆破,巷道周邊齊整,壓力分布均勻,多循環、少裝藥,循環炸藥量控製在單位岩體 1.3kg /m32 .0kg /m3以內。不激化突出煤層,不用震動爆破,用正常掘進揭開與進入煤體。

當石門巷道斷麵較大,可以采取先小斷麵爆破掘進後刷大的方式施工。

8)石門揭煤時應在有預抽條件的地方,按照預抽防突有關規定提前采取預抽措施;若無提前預抽條件,在 10m 5m 岩柱位置預測超標且突出危險性較大,則在 10m 5.0m 岩柱位置打預排鑽孔,預排鑽孔布置按石門揭煤防突規定要求進行;在 3m 2m (或 1.5m )岩柱位置預測超標或過煤門時預測超標,一般情況下在超標部位打排放孔,不打預抽孔;工作麵過完煤層進入頂(底)板掘進時,還需用排放鑽孔將 2m 岩柱投影範圍內的煤層突出危險性消除。

9)淺掘淺進期間,永久支護要跟攏掘進工作麵迎頭。每循環爆破後,當班要及時永久支護,不得空頂。采取支護方式有礦工鋼架棚或錨網噴。

10)建立安全可靠的獨立通風係統,並加強控製通風風流設施的措施。在石門揭穿突出煤層的全部作業過程中,與此石門有關的其他工作麵都必須停止工作。放炮揭穿突出煤層時,與此石門通風係統有關地點的全部人員必須撤至地麵,井下全部斷電,井口附近地麵 20m 範圍嚴禁有任何火源。

2)煤巷掘進防突措施

1)通過布置在底板層中的運輸大巷、采區上山、瓦斯抽采巷(兼區段運輸巷)等巷道施工底板穿層鑽孔進行瓦斯預抽後,按“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進行煤層巷道掘進。當掘進中進行效果檢驗仍然具有突出危險時,采取本層超前鑽孔預抽或預排瓦斯做為煤巷掘進的補充防突措施。

2)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

A、進入工作麵所有人員必須熟悉煤與瓦斯突出預兆。發現突出預兆必須停止作業。跟班礦長或安全員(瓦檢員)立即組織人員按瓦斯、火災避災路線撤出至安全地點,並彙報調度室。

B、煤與瓦斯突出預兆有:、有聲預兆:頂板來壓,不斷發生掉渣及支架斷裂聲,煤層發生震動,發出悶雷聲,響煤炮等;、無聲預兆:煤層賦存狀態突變,瓦斯湧出量增大或忽高忽低,工作麵氣溫降低,煤層層理紊亂,硬度降低,光澤暗淡,煤體幹燥,打眼時頂鑽、夾鑽、噴孔等。

C、每小班配備一個專職安全員,安全員嚴格執行瓦斯檢查製度,嚴禁空班漏檢,嚴禁瓦斯超限作業。

D、工作人員進入工作麵必須先經安全員檢查工作麵瓦斯情況,確認瓦斯不超限和無突出危險後,其他人員才能進入。

3)嚴格執行“四位一體”的綜合防突措施。

A、由防突隊對工作麵進行突出危險性預測。采用鑽屑指標法預測煤巷掘進工作麵突出危險性時,應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在煤巷掘進工作麵打2個(傾斜和急傾斜煤層)或3個(緩傾斜煤層)直徑為 42mm 、孔深8~ 10m 的鑽孔,鑽孔布置與《防突規定》相同

b鑽孔每打 1m 測定鑽屑量一次,每隔 2m 測定一次鑽屑解吸指標。根據每個鑽孔沿孔長每米的最大鑽屑量Smax和鑽屑解吸指標K1或Δh2預測工作麵的突出危險性。

各項指標的突出危險臨界值,參照下表的數據確定工作麵的危險性。

實測得到的任一指標Smax值、K1值或Δh2值等於或大於臨界值時,該工作麵預測為突出危險工作麵;

采用鑽屑指標法預測突出危險性,當預測為無突出危險時,每預測循環應留有 2m 的預測超前距。

B、在煤巷掘進工作麵打2個直徑為 42mm 、孔深8 10m 的鑽孔,鑽孔布置見下圖:

C、若預測為突出危險性,則布置排放孔(φ 81mm ),鑽孔布置按下圖布置,鑽孔超前於掘進工作麵的距離不得小於 5m

D、措施效果檢驗方法及鑽孔布置執行本措施等1)條。並保持 2的安全效檢距離。

E、施工人員嚴格按照允掘通知單和允掘排版上標明的允掘進度施工,由當班值班長、瓦斯檢查員共同監督把關,嚴禁超掘。

F、放炮警戒距離不少於 300,避難硐室設施齊全,防突門完好。

G、若qmax 3L /min,放炮後30分鍾內瓦斯濃度達3%,則采取預抽瓦斯的區域防突措施。直到qmax 3L /min為止。

3)回采工作麵防突措施

1)進入工作麵所有人員必須熟悉煤與瓦斯突出預兆。發現突出預兆必須停止作業。跟班礦長或安全員(瓦檢員)立即組織人員按瓦斯、火災避災路線撤出至安全地點,並彙報調度室。

煤與瓦斯突出預兆有:A、有聲預兆:頂板來壓,不斷發生掉渣及支架斷裂聲,煤層發生震動,發出悶雷聲,響煤炮等;B、無聲預兆:煤層賦存狀態突變,瓦斯湧出量增大或忽高忽低,工作麵氣溫降低,煤層層理紊亂,硬度降低,光澤暗淡,煤體幹燥,打眼時頂鑽、夾鑽、噴孔等。

2)專職安全員,瓦檢員嚴格執行瓦斯檢查製度,嚴禁空班漏檢,嚴禁瓦斯超限作業。

3)工作人員進入工作麵必須先經安全員檢查工作麵瓦斯情況,確認瓦斯不超限和無突出危險後,其他人員才能進入。

4)嚴格執行四位一體’’的綜合防突措施。

A、由防突隊對工作麵進行突出危險性預測。采用鑽屑指標法預測煤巷掘進工作麵突出危險性時,應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B、沿工作麵每隔l 5m 2個孔深8lOm的鑽孔,鑽孔布置見下圖;

C、鑽孔每打lm測定鑽屑量一次,每隔 2m 測定一次鑽屑解吸指標。根據每個鑽孔沿孔長每米的最大鑽屑量Smax和鑽屑解吸指標K1或△h2預測工作麵的突出危險性。

D、各項指標的突出危險臨界值,參照下表的數據確定工作麵的危險性。

E、實測得到的任一指標Smax值、Kl值或Ah2值等於或大於臨界值時,該工作麵預測為突出危險工作麵;

F、采用鑽屑指標法預測突出危險性,當預測為無突出危險時,每預測循環應留有 2m 的預測超前距。

G、若預測為突出危險性,采取鬆動爆破、排放孔、抽放等方法防治突出措施。

a鬆動爆破適用於煤質較硬、由岩穩定性較好的煤層。鬆動爆破孔沿采煤工作麵每隔2 3m 打一個,孔深不小於 3m ,炮泥封孔長度不得小於lm

b排放孔的適用條件為回風流瓦斯不超限,鑽孔布置方法見下圖:

措施實施後,必須經措施效果檢驗有效後,方可進行采煤。采用鬆動爆破防治突出措施的超前距離不得小於 2m

H、措施效果檢驗方法及鑽孔布置執行本措施等A條。並保持 2的安全效檢距離。

I、建立防突牌及允采通知單審批製度,施工人員嚴格按照允采通知單和允采牌版上標明的允采進度作業,由當班值班長、瓦斯檢查員共同監督把關,嚴禁超采。

J、放炮警戒距離不少於 300,避難硐室設施齊全,防突門完好。

K、若qmax 3L min,放炮後30分鍾內瓦斯濃度達3%,則采取預抽瓦斯的區域防突措施。直到qmax< 3L min為止。

L、在措施效果無效區段,必須采取補充防治突出的措施,並經措施效果檢驗有效後,方可采取安全措施施工,並應留有不小於 2m 的超前距。

M、必須及時維修突出煤層采煤工作麵進、回風道,保持暢通。

6、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檢驗

由於井下條件的複雜性,為了提高措施的防突可靠性,要求在防突措施執行後,對其防突效果進行檢驗,檢驗結果措施無效時,應采取附加防突措施。采用的防突措施檢驗方法見下表。

防突措施效果檢驗方法表

序號

防突措施類別

效果檢驗

方法

1

區域防突

對煤層預抽瓦斯。

底板穿層鑽孔預抽、本層預抽等綜合抽

鑽孔瓦斯湧出初速度法

R值指標法

鑽屑指標法

對預抽煤層瓦斯防突效果檢驗時應在煤巷掘進時進行

2

局部防突

石門揭煤防突

抽采瓦斯、排放鑽孔、漸進式非震動炮揭煤

鑽屑指標法

煤巷掘進

工作麵

超前鑽孔、預測兼排放鑽孔、預抽(預排)瓦斯

鑽孔瓦斯初速度法

R值指標法

鑽屑指標法

回采

工作麵

超前排放鑽孔、預抽(預排)瓦斯

鑽孔瓦斯初速度法

R值指標法

鑽屑指標法

對於《防突規定》中提及的幾種效果檢驗方法,建議煤礦在生產過程中對每種效果檢驗方法都應熟練掌握,不斷積累經驗,掌握本井田內各種條件下自身的臨界指標,形成適合本礦井的防突效果檢驗標準,不斷提高預測水平。

7、安全防護措施

采取反向風門、遠距離放炮、避災硐室、壓風自救係統和隔絕式化學氧或壓縮氧自救器等安全防護措施。

(1)遠距離放炮

在采取防突措施並經效果檢驗有效後,采用遠距離放炮預防放炮誘導煤與瓦斯突出後發生02manbetx.com ,具體生產中可根據實際情況在作業01manbetx 中規定放炮距離和具體放炮地點。

(2)反向風門

為防止突出時瓦斯逆流進入進風道,在掘進工作麵的進風側設置2道反向風門,以控製突出時的瓦斯能沿回風道進入回風係統。

(3)壓風自救係統

礦井應建立固定壓風自救係統,井下各采掘作業點應配備防護自救袋。

(4)避災硐室

避災硐室設在各回采工作麵運輸順槽和各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安設處,采用擴散通風方式。硐室規格為半圓拱斷麵,斷麵淨寬 2.2m ,淨高 2.2m ,淨斷麵積 4.8m2 ,避災硐室的麵積根據同時避難人數確定,但人均不得小於 0.5 m2 ,出口設向外開啟的隔離門,硐室內安設壓風自救袋和隔絕式化學氧或壓縮氧自救器。

避災硐室內必須安裝一部直通礦調度室的電話,放置自救器(存放在專門的自救器箱中)、1瓶氧氣、1個裝有急救藥品的急救箱、1台蘇生器、1付擔架等以備急需。此外,必須向硐室接入清水管供避難人員使用,硐室內設可供人員乘坐的長椅。

3建立可靠的瓦斯監測監控係統

監控係統中心站必須形成雙回路供電,配置備用主機。立即對現有監控係統進行維護和升級。每個掘進工作麵必須安設1個高濃度甲烷傳感器,安設位置為距掘進工作麵 5m 內;於每個掘進工作麵回風巷安設1個低濃度甲烷傳感器,安設位置為距回風合流點1015m處;於每個掘進工作麵動力開關安設饋電傳感器1個;於掘進工作麵每個局部通風機安設設備開停傳感器1個;於每個掘進工作麵風筒安設風筒傳感器1個;在總回風巷設置低濃度甲烷傳感器1個、一氧化碳傳感器1個、溫度傳感器1個、風速傳感器1個;在風井的主要通風機風硐中布置壓力傳感器1個;在風井安全出口處的正反風門分別布置風門開閉傳感器2個;風機房內的主通風機布置設備開停傳感器2個;將來布置采煤工作麵時,其傳感器種類、數量及安裝地點必須符合《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AQ10292007)的要求。

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製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安裝斷電控製係統時,必須根據斷電範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並接通井下電源及控製線。

拆除或改變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的電源線及控製線、檢修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安全監控設備停止運行時,須報告礦調度室,並製定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

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1次。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和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檢測設備,每7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1次。每7天必須對瓦斯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

安全監控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處理,在故障期間必須有安全措施。井下監測裝置取電源的開關,應掛“監測電源、嚴禁停電”的警示牌;搬遷更換監測裝置取電源開關或裝置控製的閉鎖開關時,要有保證措施,嚴禁搬遷或更換開關時甩掉監測裝置不用。

井下監控路線應與動力路線分開布置,保證監控數據準確;礦井監測監控係統應與市縣煤炭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進行聯網運行,做到監測監控數據實時傳輸。

4完善供電係統

進行供電係統改造,確保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監控中心站、瓦斯抽放泵站必須實現雙電源雙回路供電,並能自動切換;井下局部通風機必須配備雙風機。

5建立井下消防、灑水、防滅火係統

礦井已有消防、防塵水池及管路係統,但必須按《煤礦井下消防、灑水設計規範》的要求,在井下溜煤斜巷、掘進工作麵、采煤工作麵、運輸巷、回風巷、裝載點等處設置防塵管路及噴霧灑水裝置。

在采煤工作麵運輸巷、回風巷鋪設的消防、防塵灑水管路每隔 50m 設一支管和閘閥。

采煤工作麵回風巷、運輸機巷距工作麵 30m 內的地方、掘進巷道距工作麵 50m 內的地方設置淨化風流水幕裝置。

6加強礦井瓦斯管理

6.1防止瓦斯超限和積聚措施

1、瓦斯檢定器配置

(1)瓦斯檢查員和瓦斯隊隊幹,測風員和通風隊隊幹,及通風管理人員配備光學瓦斯檢定器,入井時必須攜帶。

(2)其他檢查人員、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等應配備便攜式瓦斯檢查報警儀。

(3)儀器必須完好、準確、讀數清晰。

2、瓦斯檢查內容

采掘工作麵和采用局扇通風以及需進行放炮作業的地點必須派專職瓦斯檢查員,原則上一個瓦斯檢查員隻負責一個施工隊或一台局扇通風巷道的瓦斯檢查。

瓦斯檢查職責是負責采掘工作麵及其進、回風相關區域內各井巷、機電設備、硐室、鑽場、密閉及其它零星作業地點的CH4COCO2、溫度檢查,每班檢查不少於三次;負責執行“一炮三檢製”,重點檢查爆破點 20m 範圍及回風瓦斯濃度,並填入瓦斯檢查手冊;負責協助跟班隊長和班組長觀察煤與瓦斯突出預兆,一旦發生突出預兆,必須立即停止工作,並將所有人員撤到安全地點,再向調度室彙報;負責每班對工作麵瓦斯遙測值校對,不少於三次,校核情況記入瓦斯手冊,發現誤差超標及時向調度彙報。

3、防止瓦斯積聚與瓦斯超限的措施

(1)通風係統合理、完善。巷道斷麵按設計施工,滿足通風需要;主要通風機根據選型配置,保證礦井風量足夠、穩定、可靠;優化礦井通風係統,減少角聯風路、並聯支路和井下通風構築物;使各用風地點風量容易控製,風流穩定性好,能夠保證各用風點風量。

(2)保證通風設施質量,加強通風設備設施管理與維護檢修,井下各用風地點按規定配風,風速符合01manbetx 規定。

(3)嚴格執行礦井瓦斯檢測製度,搞好一通三防工作。

(4)加強巷道維護和采煤工作麵頂板管理,避免瓦斯局部積聚,及時密閉盲巷、廢巷,隔離采空區;瓦斯超限時,嚴格執行瓦斯排放製度。

(5)加強通風、機電設備的檢修維護,減少無計劃停電、停風造成的瓦斯積聚。

(6)防止掘進巷道瓦斯積聚與瓦斯超限的措施。

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必須設置在進風口側新鮮風流處,供風量必須滿足要求,防止產生循環風。風筒出風口應隨工作麵掘進及時移動,其距離不能大於 5m ,確保掘進工作麵有足夠風量。

在掘進巷道中最常遇到的瓦斯積聚形式有巷道頂板附近和支架附近空洞的積聚、鑽孔中和打鑽時孔口附近的積聚。采取 適當增加風速,在一般瓦斯湧出情況下使頂板處的風速不小於 1.0m /s;當風速不能滿足要求時,在靠瓦斯湧出區段,采用帆布風幛,靠頂板掛傾斜檔板等方法,局部增加風量和提高風速;巷道掘進采用光爆,對超挖部分用不燃材料填實,消除空洞。

(7)防止打鑽時瓦斯局部積聚采取以下措施。采取增加打鑽巷道的供風量;在巷道中安設風幛、傾斜擋板等,局部增加孔口附近的風速;當鑽孔中瓦斯湧出量大,采取上述措施不能解決瓦斯積聚時,應在孔口安設專門的密封裝置。

(8)防止其它巷道瓦斯超限措施

1)獨頭巷道擴散通風距離不超過 6m ,且巷道寬度不得小於 1.5m

2)所有巷道風速必須符合《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第101條的要求。

3)對報廢的巷道或硐室,必須及時密閉並掛牌管理。

4)加強巡回檢查,防止巷道失修垮塌造成風流不暢。

4、瓦斯超限積聚處理程序

(1)凡攜帶CH4報警儀的人員,現場發現瓦斯超限積聚,則立即停止作業,切斷動力電源、設置警戒並向調度彙報;

(2)凡攜帶光學瓦斯檢定器的人員(包括瓦斯員),現場發現瓦斯超限積聚,則必須視超限情況設置好警標或崗哨,切斷影響區動力電源並立即組織處理。如果處理不了,查明原因立即向礦總工程師彙報,由礦通風技術負責人到現場處理。

(3)有害氣體超限嚴重,造成采麵停產或掘進工作麵停產的特殊情況,礦總工程師必須現場指揮處理,必要時可安排救護隊派人到現場處理。

6.2防止瓦斯爆炸的措施

1、 入井人員穿抗靜電工作服下井,以免靜電產生火花引爆瓦斯。

2、 嚴格井口檢身製度,防止入井人員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下井。

3、杜絕失爆礦燈下井,嚴禁井下敲打、拆卸礦燈。

4、嚴格火工材料管理和放炮製度。做到“一炮三檢”,杜絕不正規的爆破作業。井下放炮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於三級的煤礦許用含水炸藥;嚴禁瓦斯超限作業和違章放炮,放炮作業必須堅持“一炮三檢”、“三人聯鎖放炮”製度。

5、井下采、掘工作麵實行獨立通風,掘進工作麵實行風電、瓦斯電閉鎖,采煤工作麵實行瓦斯電閉鎖。

6、 井下電氣設備及保護

(1)井下電氣設備及保護的選擇

各局部通風機采用雙電源雙風機配置,主電源采用“三專”供電,備用電源引自其它動力變壓器的低壓母線段。

井下配電網均應設過電流、短路保護裝置。低壓饋出回路均裝設檢漏保護裝置或帶選擇性漏電保護的裝置,能自動切斷漏電的饋電線路。40kW及以上的電動機均選用QBZ係列礦用隔爆型真空磁力起動器控製,井下所有電機控製設備均應設短路、過負荷、缺相、漏電保護及遠程控製功能。

(2)井下電氣設備搬遷或檢修前,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瓦斯,當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低於1.0%時,用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驗,確認無電後,方可進行導體對地放電。礦井選用的所有井下開關的閉鎖裝置應均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電。井下普通型攜帶式電氣測量儀表,必須在瓦斯濃度1.0%以下的地點使用並實時監測使用環境的瓦斯濃度。在采掘工作麵等瓦斯湧出量較大的工作地點均應設置瓦斯斷電儀,當瓦斯濃度超限時,能夠自動報警並切斷電源。

(3)井下電纜必須定期檢查,電纜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纜與電氣設備的連接,必須用與電氣設備性能相符的接線盒。電纜線芯必須使用齒形壓線板(卡爪)或線鼻子與電氣設備進行連接。

2)不同型電纜之間嚴禁直連接,必須經過符合要求的接線盒、連接器或母線盒進行連接。

3)同型電纜之間直接連接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 橡套電纜的修補連接(包括絕緣、護套已損壞的橡套電纜的修補)必須采用阻燃材料進行硫化熱補或與熱補有同等效能的冷補。在地麵熱補或冷補後的橡套電纜,必須經浸水耐壓試驗,合格後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補的電纜必須定期升井試驗;

② 塑料電纜連接處的機械強度以及電氣、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應符合該型礦用電纜的技術標準

4)井下供電須有過流保護和漏電保護,電纜懸掛整齊,設備硐室清潔,堅持使用檢漏繼電器,堅持使用煤電鑽綜合保護,加強局部通風機的使用和管理。

5)煤礦安全監測設備之間必須使用專用的阻燃電纜連接,嚴禁與調度電話電纜或動力電纜連接,嚴禁與調度電話或動力電纜等共用。

6)井下選用的設備和器材應具有“MA”標識。

7)防爆設備入井前按照規定檢查“三證”及安全性能,井下值班電工應定期巡回檢查所有電器設備,如發現有失爆,必須及時處理或更換,從而避免因電器失爆引起瓦斯事故。

6.3防止瓦斯災害事故擴大的措施

1、回風井井口設置防爆門,以防衝擊波毀壞風機。

加強礦井主要通風機、防爆門的日常管理,保證主要通風機、防爆門處於良好狀態,反風時保證主要通風機能在10min之內改變巷道中風流方向,反風風量不低於正常風量的40%

2、編製完善的瓦斯爆炸事故處理計劃,按規定進行反風演習,檢驗反風設施及反風效果。

3、加強礦井井下通風設施的日常管理、維修維護工作,保證通風設施質量。

4、進、回風巷間的聯絡巷道必須安設兩組閉鎖的正反向風門,並安裝風門開閉傳感器。

5、各采掘工作麵均必須有獨立的通風係統,回風流均直接引入采區回風上山或總回風巷。

6、加強巷道維護,保證各安全出口的斷麵符合規定;各風門前後 20m 範圍內禁止堆放雜物,巷道中堆放的材料必須整齊。

7、不用的舊巷及開采結束工作麵及時設置可靠的永久密閉。

6.4執行嚴格的瓦斯管理製度

㈠.瓦斯檢查製度

1.瓦斯檢查點的布置必須符合《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的規定。應包括礦井及采區回風、所有采掘工作麵、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設置地點以及有人作業的其它地點。

2.隊長以上幹部下井,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檢查沿途瓦斯情況,瓦斯超限必須及時彙報礦調度並盯在現場處理,幹部填卡必須填清沿途和工作麵瓦斯情況。

3.各生產隊組副職和工程技術人員、工長、硐室值班人員、電機車司機、流動電鉗工、采掘機司機、安全員、爆破工下井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負責本隊組工作責任範圍內或本人工作地點的巷道、硐室和使用或檢修中的機電設備附近 20範圍內巷道空間的瓦斯檢查工作。

4.采煤隊跟班付隊長(或班長)下井必須將便攜式瓦斯檢測儀懸掛在本工作麵的上隅角位置。采、掘機司機下井必須將便攜式瓦斯檢測儀設置於采、掘機規定的位置上。爆破作業過程中,爆破工必須執行一炮三檢製度,並及時認真填寫記錄。瓦斯檢查員下井必須攜帶光學瓦斯檢測儀,負責本責任區內各地點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檢查工作,認真填寫記錄並及時彙報通風區調度。

5.各檢查人員發現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限後,必須立即與現場帶班人員取得聯係,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彙報礦調度,督促協助通風科進行處理。

6.瓦斯循環檢查製度

⑴.檢查次數:對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麵及使用中的瓦斯抽放鑽場、抽放泵房,每班瓦斯、二氧化碳的檢查次數不得少於三次,對瓦斯湧出異常的工作麵可根據具體情況設專人經常檢查,對無人工作的工作麵、地點及臨時停風地點柵欄處風流中瓦斯、二氧化碳的檢查次數每班不得少於一次,臨時閉處風流中的瓦斯濃度每天至少檢查一次,防火牆(密閉)外柵欄處、擋風牆外的瓦斯濃度每周至少檢查一次。

⑵.循環路線:每月月初由分管瓦斯檢查的隊組負責製定所轄範圍內瓦斯、二氧化碳檢查循環路線計劃表,並且在生產中要根據采掘隊組的變化及時更改;瓦檢員必須按規定的檢查路線,進行正規循環檢查,不得逆著檢查路線檢查。

⑶.班中三次檢查時間規定:對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麵或作業地點第一次檢查彙報在接班後的一個半小時內完成;第二次檢查彙報在班中前後一小時內完成;第三次檢查彙報在本班到點前一個小時內完成,對無人工作的工作麵的檢查,按設計循環路線進行。

⑷.無特殊情況,瓦斯檢查員不得隨意改變檢查路線以及提前或推後檢查時間。

⑸.通風科長必須每月審查一次瓦斯巡回檢查路線計劃表(月中變更也要及時審查),發現問題,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7.瓦斯檢查員現場交接班製度

⑴.瓦斯檢查員要在現場交接班,不得私自改變交接班地點,更不得在井外交接班。

⑵.交接班時,瓦斯檢查員要分別在對方瓦斯檢查循環圖表上簽字認可,不得代簽,同時交班人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當班工作地點的通風瓦斯情況和所存在的隱患以及下個班需要注意的問題。

⑶.接班後,當班瓦斯檢查員要按時進入規定的檢查地點,中途不得逗留。

8.堅持三檢查三彙報三對口相互製約製度

⑴.瓦斯檢查員下井要帶好瓦斯循環檢查計劃路線圖表,瓦斯檢查員在進行第一次檢查前,先要將瓦斯檢查牌板上的上個班的檢查時間及瓦斯、二氧化碳濃度抄寫到自己瓦斯循環圖表背麵相應的欄目內。

⑵.瓦斯檢查員每檢查完一次,都要及時在循環圖表上填寫檢查路線、檢查時間和相應的瓦斯、二氧化碳濃度及通風設施、監測設施和防塵、隔爆設施使用管理情況,同時向通風調度進行彙報,並在指定的瓦斯記錄牌板上填寫檢查時間、各檢查點的瓦斯、二氧化碳濃度及瓦斯傳感器示值,當光學瓦斯檢查儀與瓦斯傳感器在同一位置的讀數誤差超過有關規定時,要以讀數較大者為準同時要及時向通風科彙報。

⑶.瓦斯檢查員要按規定進行檢查、填寫、彙報,不得推遲,不得兩次或三次一起彙報,也不得虛報、謊報數據。通風調度員在接聽瓦斯檢查員的彙報時必須聽清、問清,及時將彙報時間、檢查時間、瓦斯、二氧化碳濃度及通風設施、監測設施和防塵、隔爆設施使用方麵存在的問題記錄在通風調度台帳或調度日誌上,要求記錄清晰、完好,以防數據虛假。

⑷.通風隊值班幹部,每班班後必須審查瓦斯檢查循環圖表,並在瓦斯檢查循環圖表上簽名和簽注審閱時間,若發現問題,要查明原因後,對責任者進行處理。

⑸.生產隊組當班跟班幹部要在瓦斯檢查循環圖表上簽字,對圖表上及瓦斯檢查員所反映和提出的問題要及時整改、處理。

⑹.生產隊組當班工長應每班三次對工作麵的瓦斯情況進行檢查,對有異常的地點應隨時進行檢查,對瓦斯檢查員提出的整改方案要積極組織實施。

⑺.通風科幹部檢查過程中遇到瓦斯檢查員必須審查圖表,審查瓦斯檢查員是否按計劃巡回路線進行檢查;同時檢查現場的一炮三檢三人聯鎖放炮製度執行情況。

9.瓦斯日報審閱製度

⑴.通風科每天將一個圓班內所有采掘工作麵和其它特殊工作地點的瓦斯、二氧化碳濃度進行綜合,填寫到原相礦瓦斯日報表上(每個檢查點的瓦斯、二氧化碳濃度取一個圓班的最大數值)。

⑵.通風科值班幹部要認真審核當日原相礦瓦斯日報表的內容,在確認日報表準確無誤後,報送礦長、總工程師進行審核。對瓦斯、二氧化碳濃度偏高或湧出異常的地點,通風科要製定具體措施,及時組織處理。

10、瓦斯臨界狀態的處理

⑴采掘工作麵檢查點瓦斯濃度達到《煤礦01manbetx 》規定安全值的95%時,稱為瓦斯臨界狀態。

⑵各種瓦斯測量儀器中有一種測得瓦斯濃度達到規定安全值的95%,即稱此點達到瓦斯臨界狀態。

⑶采掘工作麵的測點中有一點達到瓦斯臨界狀態,該工作麵就必須停止生產,切斷電源。

⑷通風科必須及時查明達到臨界值的原因並組織處理,處理完畢後,采掘工作麵方可恢複生產。

㈡.瓦斯檢查儀器的使用、管理、校驗製度

1、本製度中的儀器包括:光學瓦斯檢查儀、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2、儀器發放範圍:全礦隊級以上下井幹部、各生產隊組副職和工程技術人員、工長、硐室值班人員、流動電鉗工、電機車司機、采掘機司機、安全員、監控工、瓦斯檢查員。

3、通風科設置瓦斯檢查儀器發放室、儀器維修室、保管庫房等場所。所有儀器要分類統一編號,集中管理。上架儀器必須完好,待修、待充電儀器必須分置於各自區域內。

4、在使用儀器裝備前,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和儀器管理規定,調試合格後方可使用。

5、通風科負責儀器的配備、收發、充電及維護。

6、發放人員每班提前半個小時,對使用的儀器進行一次全麵詳細的完好檢查,對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的零點、示值,至少使用1%的標氣進行檢測,檢查儀器的電壓或電源負壓值,不完好或誤差超標儀器不得發放。使用人員領取儀器後,要檢查其完好情況,不合格儀器要立即更換。

7、儀器檢修人員對光學瓦斯檢查儀每半個月校驗一次,每季度校正一次,對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每7天使用校準氣樣(0.5%、1%、2%)和空氣樣進行一次調校,並做好記錄。同時做好儀器的日常檢修工作,保證儀器準確可靠,誤差在規定範圍以內,儀器上架完好率要保持100%。

8、所有儀器每年必須接受省技術質量監督局強製檢定一次,保證儀器在強檢有效期內。

9、相關單位按《煤礦01manbetx 》及本辦法儀器發放範圍的要求提供本單位應配儀器的職工名單及相關工種的變化情況,通風科按名單核發或撤回儀器領用牌,使用人員憑牌領用。

10、相關人員下井時必須攜帶瓦斯檢查儀器,當班領用當班交回,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嚴禁私自調校和拆開儀器。丟失或損壞儀器要照價賠償,丟失儀器領用牌要立即到儀器收發室掛失,並交工本費由通風科補辦儀器領用牌。

11、標校儀器采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各類瓦斯標準氣樣。

12、備用裝置的數量不小於20%,並應配備零配件、材料和維修校正用的儀表。

13、儀器的報廢按《礦井通風安全監測裝置使用管理規定》的有關細則執行。

㈢.瓦斯監控係統管理製度

為了充分發揮礦井監測監控係統安全監測作用,規範監測管理,確保礦井安全生產,根據《礦井安全監測監控係統使用管理規定》,製定我礦安全監測監控使用管理製度

1、係統功能及傳感器的設置

⑴.我礦采用KJ-73型煤礦安全生產監控係統,係統包括中心站、分站、各類傳感器及供電、傳輸線纜等。

⑵.監控係統必須具備以下功能:

A、瓦斯超限自動報警及全電壓斷電功能;

B、其它各種模擬量傳感器的報警功能;

C、故障閉鎖功能;

D、斷電狀況和饋電狀況監測、報警、顯示、存儲和打印功能;

E、具有防雷電功能,避雷裝置必須經機電科測試合格後方可使用;

F、不間斷備用電源保證係統不小於2小時的正常運行功能;

G、監測數據實時顯現及曆史數據處理功能;

H、各種圖表打印功能;

I、數據傳輸聯網功能。

⑶.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配齊各類傳感器,傳感器裝備率要達到100﹪,備用量不小於20﹪。

⑷.監控設備之間必須使用專用電纜連接,嚴禁通訊線、動力線等共用,以確保其本質安全性能,並保證監控信號電纜發生故障時,還可通過電話及時了解井下現場瓦斯濃度信息。

⑸.除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設置傳感器外,每個采區回風巷必須設置瓦斯傳感器及一氧化碳傳感器,回風立井必須設置瓦斯傳感器、負壓傳感器、風速傳感器,進行局部通風的工作麵及暫時停止生產的采煤工作麵必須按要求使用瓦斯傳感器。采掘機、電機車、采煤工作麵上隅角設置便攜式瓦斯檢查儀(由生產隊組設置管理)。

2、監控設施的安裝使用及維護

⑴.生產技術科在進行水平、采區和工作麵設計時必須同時進行相應的監測監控設計,施工隊組編製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時,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對作業地點的監測監控設備的安裝種類、數量、位置、報警斷電參數設定、信號電纜和電源線敷設、控製區域等做出明確的規定,並繪製詳細的設備布置圖。

⑵.安全監控設備的使用單位應根據已經批準的采區設計、采掘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的有關內容,填寫《安全監控設備申請單》並報請通風科負責人審批後,交由機電科負責執行。設備斷電控製部分接線必須由施工單位或機電部門人員進行操作,監測人員現場監護。

⑶.安全監控設備電源取自采區變電所,並通過專用線路向分站供電。安裝前要做如下準備工作:

檢查防爆殼內外有無鏽皮、油漆脫落及鏽蝕嚴重現象,有此情況不得下井使用。

清理設備內腔的粉塵和雜物。

清理接線腔和內部電器元件及連接線,要求完好齊全,各插件接觸接觸良好,各緊固件應齊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規格一致。

檢查設備絕緣程度、合格後方可使用。

通電測試各項性能指標:

A、新開箱或檢修完畢的設備,要通電烤機,經48小時通電後分三個階段進行調試:

粗調:對設備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調整和觀察。

精調:對設備的各項技術指標進行調試、觀察和測試。

檢驗:嚴格按照設備出廠的各項指標進行檢驗,如發現問題,則按隔爆檢查步驟進行處理,通電時間要從問題處理完後重新計算。

B、烤機完畢後,拆除電源等處連接線,蓋上扣蓋,作好標識,入庫備用。

設備的安裝必須按下列規定進行:

A、井下分站應置於便於觀察、調試、檢修、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地點,並且用專用箱吊掛,其顯示窗高度為 1.5.瓦斯探頭必須置於專用盒內垂直懸掛,距頂板(頂梁)不得大於 300mm ,距巷道側壁不得小於 200mm .

B、監測專用電纜必須敷設在電力電纜上方保持 0.1的距離,與管路同側必須在管路上側 0.3以上的距離,與同電壓等級的電纜保持 50mm 的距離,懸掛點間距不得大於 3,中間不允許盤圈和盤 8 字型.

C、電纜連接要按規定使用接線盒,接線盒內電纜芯線要整齊,接點插接要可靠;電纜與設備連接時,要先測定設備的輸出電壓等級,確認無誤後方可接線,各電纜及插頭與設備連接要緊固。

D、係統安裝完畢,通電15分鍾後方可進行調試。

E、監測電纜的吊掛必須實現一條線。

⑷.安全監測係統安裝完畢後,由礦總工程師組織通風、機電、生產、調度、安監等部門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新的水平、采區或工作麵未安設監控設施或設施達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生產。

⑸.檢修、拆除或改變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電源線、控製線時,必須事先通知監控部門,若這些過程可能造成監控設備停止運轉或部分監控功能喪失,還必須事先征得礦值班領導同意,並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後方能實施。

⑹.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報警儀、至少每隔7天必須使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一次(周校);對於瓦斯湧出異常或瓦斯濃度經常處於臨界狀態地點的瓦斯傳感器,應適當縮短標調周期;其它模擬量傳感器按規定周期進行標校。瓦斯超限斷電功能(斷電濃度、斷電範圍、複電範圍、複電濃度等)至少每隔7天檢查測試一次。井下使用的所有瓦斯傳感器至少每四個標校周期必須升坑一次。進行全性能測定及相應的維護工作。其餘周校可以在井下進行,每次標調要做好記錄。更換井下瓦斯傳感器後,要先對傳感器預熱,時間不少於20分鍾,待示值穩定後,方可進行測量調試工作。

⑺.傳感器標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甲烷傳感器標調必須使用標準氣樣或校驗氣體和流量計,標準氣體采用具有國家承認資質廠家或部門所提供的各類瓦斯標準氣樣。

⑻.瓦斯傳感器和便攜式甲烷測量儀表的允許誤差規定為:CH4濃度範圍在01.0﹪時,誤差小於±0.1; CH4濃度範圍在12.0﹪時,誤差小於±0.2; CH4濃度範圍在2.04.0﹪時,誤差小於±0.3.

⑼.井下分站、傳感器 、斷電儀、電纜等監控設備,分屬於采掘生產區域內的,由采掘隊組管理並由機電科向采掘隊組辦理移交手續。其它無人作業地點(如礦井總回風道、瓦斯尾巷、空巷等)由機電科管理。采掘麵的瓦斯傳感器,隻能由采掘隊班組長一人挪移。設備、電纜如有損壞、丟失必須及時報機電科進行修複或補充。隊組搬家時要提前通知機電科辦理移交手續,將其移交給機電科管理。

⑽.機電科要建立定期巡檢製度,至少每旬應對井上下監控設備、信號電(光)纜、分站等進行一次全麵的檢查、檢查結果填入巡檢記錄。瓦斯檢查員(監控人員)必須對當班轄區內的監控設備的完好情況和運行情況至少進行一次全麵檢查。瓦檢員在每次檢查瓦斯的時候,必須使用光學瓦檢儀與甲烷傳感器顯示數據進行對照,將對照結果記錄在版板及圖表上並彙報通風科。當兩者誤差大於允許誤差時,先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采取措施,同時通風科應立即將超差傳感器的地點通知機電科值班人員,由機電科值班幹部安排維修人員下井,在8小時內對兩種設備調校處理完畢。

⑾.相關調校設備及器材齊全,按井下使用瓦斯傳感器數量每10台不少於一套校驗裝置配置。

⑿.嚴格瓦斯監控係統斷電後井下設備的複電程序。凡因瓦斯濃度超限而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嚴禁自動複電,隻有在傳感器監測瓦斯濃度降到規定濃度以下,且經現場瓦檢員檢查核實後,方可由值班領導下達複電命令,否則按違章追查處理。

⒀.瓦斯傳感器的拆除或監控設備的停用,必須事先報請礦總工程師同意,並履行相應的報批手續。監控機房要嚴格中心站主機內的定義設定,井下無需監控地點的瓦斯傳感器在當班拆除後,必須當班將其注銷;新投入使用的瓦斯傳感器,必須及時在軟件中做好定義設定,以確保傳感器正常,數據準確;否則,不得投入使用。當監控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進行處理,並填寫監控裝置故障記錄表,故障期間瓦檢員必須加強故障地點的瓦斯檢查,具體故障分為當班處理及當天處理:

需要當班處理完的故障有:

A、瓦斯傳感器故障;

B:因通風設施損壞或其它非故障原因造成瓦斯傳感器報警:

C:係統所配接的所有分站通訊中斷;

D:分站運行狀態在中心站顯示不穩;

E:因監控電纜短路或傳輸電纜斷開,造成無數據信號或傳輸失敗等。

需要當天處理完的故障有:

A、中心站主軟件損壞:(要求備機時刻處於完好待命狀態,同時及時彙報礦產公司,礦要積極與廠家聯係組織處理)

B、機房設備故障:

C、井下分站故障等。

⒁.凡掘進到位的工作麵,沒有形成全負壓通風係統的獨頭工作麵,監控設施不得回收。

⒂、加強監控係統的管理,要建立設備台帳,反映設備使用維護狀態,使用設備必須建檔,井下連續使用6個月的設備必須升坑檢修,並且要有詳細的記錄。

⒃.機電科負責采掘生產工作麵監控線的延接和逐段回收工作,並作好記錄,多餘電纜必須妥善纏繞在專用電纜盤上。

3、地麵中心站管理製度

A.地麵中心站每班至少應有1名值班員值班,地麵機房值班人員應忠於職守,遵章守紀,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設置好各麵的測點定義,任何人不得擅自變更。

B.認真監視終端機屏幕所顯示的各種信息,詳細記錄係統各部分的運行狀態,認真填寫出中心站日誌,統計當班井下分站、瓦斯傳感器信號傳輸的故障情況,及時彙報礦值班人員和通風科。

C.值班人員必須對當日獲得的信息進行03manbetx 整理,將主要情況、問題及處理意見寫在監測日報上,打印並報送通風科、礦長、總工程師審閱。

D、值班人員對瓦斯變化異常地點要詳細跟蹤監視。

E、值班人員配合好監測工搞好係統的調整工作。

值班人員要穿潔淨工作服,拖鞋,不得將磁性和帶靜電材料絨線和有灰塵的物品帶進機房,保持室內文明衛生.

F.中心站主機嚴禁將有病毒的軟盤插入運行。

G、非值班人員嚴禁操作中心站主機。

4、礦長、總工程師、通風科長應經常通過終端了解井下通風安全情況,組織有關專業人員03manbetx 研究礦井監測係統獲取的信息,結合井下采掘動態,掌握瓦斯變化規律。

5、監測中心所獲取的技術資料應保存三年以上,對井下事故狀態的記錄,並有長期保存。並建立相應的監測監控技術資料管理和歸檔保存製度。

6、通風科應建立以下圖紙、台帳及報表:

⑴安全監測設備布置和斷電點控製接線圖,圖上注明:傳感器、聲光報警器、斷電器、分站、電源等設備的位置、型號、斷電範圍、傳輸電纜及有關通風設施、風流方向、風量等。該圖按季繪製,按月修改,由監測機構保存,每季送礦產公司一份;

⑵安全監測監控設備(儀器)台帳;

⑶瓦斯監控設備故障登記表;

⑷瓦斯監控設備檢修記錄表;

⑸瓦斯監控係統巡回檢查記錄;

⑹礦井瓦斯監測監控中心站運行日誌;

⑺礦井安全監測日報表;

⑻礦井安全監控設備使用情況月報,季報表。

7、安全監測員(包括幹部)必須經過安全監測和礦井通風專業的培訓,並經過有關部門考核取得資格證後方可上崗。

8、通風安全監測設施嚴禁超期服役或帶病運轉。符合下列條件的應按有關程序辦理報廢手續。

⑴設備老化、技術落後或超過年限的老舊設備;

⑵通過修理,雖能恢複精度和性能,但不如更新經濟的;

⑶嚴重損壞,無法修理或修理後無法恢複精度和性能的;

⑷嚴重失爆,而不能修複的;

⑸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應該淘汰的設備。

㈣.瓦斯排放管理製度

1、基本要求

⑴.凡因臨時停電或其它原因,導致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造成所供風區域無風的,統稱為臨時性停風。

⑵.恢複臨時性停風區的通風前,首先必須檢查停風區瓦斯濃度,若瓦斯濃度不超過1﹪,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可直接開動局部通風機,恢複正常通風,否則必須製定排放瓦斯安全技術措施。措施中必須明確指出排放瓦斯量、排出瓦斯風流所經過的區域(巷道)、瓦斯排放工藝等。

⑶.檢查停風區瓦斯濃度的具體操作方法按《通風技術01manbetx 》有關條款執行。

2、一般情況排放瓦斯管理製度

1) 高瓦斯區域的開掘巷道停風後,預計在短期內瓦斯會超限通風科應在巷道開始施工時就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編製相應的排放瓦斯措施。現場發生變化時通風區要及時對措施進行更改、修訂並審批。排放瓦斯措施應在通風科保存。

2)發生無計劃或者有計劃停風後通風科、隊當班值班人員應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要求,組織有關人員學習事先製定的排放瓦斯措施並積極組織瓦斯排放工作。

3)排放瓦斯責任劃分:

總工程師:停風區瓦斯濃度超過3%時親自坐台指揮瓦斯排放工作,瓦斯濃度超過5%應在現場組織瓦斯排放工作。

通風科長(副科長):參與組織任何情況下的瓦斯排放工作,瓦斯濃度在13﹪時,通風科必須有一名副科長以上幹部在現場組織瓦斯排放工作,瓦斯濃度超過3%時,通風科長必須在現場組織瓦斯排放工作。

4)排放瓦斯工作開始前,通風科值班人員及現場跟班幹部事先與機電單位負責人聯係,由機電部門負責人指派專人將安全技術措施規定的瓦斯風流經過的區域內全部設備斷電(采區變電所和配電點兩處同時斷開),並由現場機電人員看管並設置警示牌。現場安全員及機電部門人員負責核實排瓦斯沿途電器設備斷電情況,證實完全斷電後及時通知通風科,由通風科現場人員負責準備排放瓦斯。

5)排放瓦斯工作開始前,必須停止排出瓦斯風流經過區域的所有工作,撤出人員、設置警戒警標,安全員會同通風人員把守巷口,嚴禁人員入內。

6)開啟局部通風機前,瓦斯檢查員必須認真檢查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 10M 範圍內的風流瓦斯情況,隻有在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所處巷道通風正常,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啟動局部通風機開始排放工作。

7)排出瓦斯量必須嚴格控製,確保其與全風壓風流彙合處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濃度都不超過1.5%。可采用拆開停風巷道口外第一節風筒(人為造成漏風)、用繩子捆紮風筒或調整三通(預先裝好)風量等控製風流方法,控製排出瓦斯量,掌握排出濃度,嚴禁采用斷續停開風機的方法控製瓦斯濃度。

8)排放瓦斯過程中,通風科現場跟班幹部及瓦斯檢查員必須隨時檢查排出風流及其與全風壓風流彙合以後的瓦斯情況,及時調控排出瓦斯量,並詳細記錄(出坑後應登記在排放瓦斯記錄本上)。

9)當整個獨頭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通風科現場跟班幹部及瓦斯檢查員進入排放巷道,全麵檢查通風瓦斯情況。隻有在證實整個巷道空間通風正常,無局部瓦斯積聚,其它條件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且穩定半小時後,瓦斯排放方可結束。

10)啟封長期停風或已封閉的盲巷,按瓦斯濃度大小,製定專門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後,按措施規定進行排放。

11)排放瓦斯工作結束後,排放人員必須使用現場就近處電話向通風科及礦調度彙報排放工作情況,得到許可後方可出坑。

12) 排放瓦斯記錄本上的記錄內容應包括:排放瓦斯日期、地點、負責人及參加人員、排放開始和結束時間、排放過程瓦斯濃度和排放瓦斯量等。

3.特殊情況瓦斯排放製度

⑴.串聯通風區域進行瓦斯排放工作時,必須嚴格執行逐級排放製度,首先從進風方向的第一台局部通風機開始排放,上一級排放完畢後才能進行下一級排放,嚴禁跳級排放。

⑵.排放停風時間較長或密閉巷道、連通采空區巷道瓦斯時,必須攜帶測氧儀或瓦斯、氧氣兩用儀。

⑶.全礦井有計劃停電,事先應製定詳細的排放瓦斯、恢複通風的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由安監科監督執行。

⑷.礦井因故障停電,造成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開啟主要通風機排放瓦斯前,應事先將防爆門及行人風門打開,采用短路摻新的辦法進行瓦斯排放。以後,按照主要通風機排出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2%(必須保證最遠采區的風流瓦斯排出以後)嚴格控製,逐漸關閉風門。通風係統正常後,主要通風機出風口瓦斯濃度降到了1%以下(含1%)時,通風科瓦檢人員方可進入風道檢查瓦斯情況,瓦斯濃度降到0.75﹪以下(含0.75%),且穩定30分鍾後,主要通風機排放瓦斯方可結束。

⑸.利用全風壓排放采煤工作麵瓦斯時,必須采用短路摻新的辦法,控製瓦斯排出量,保證排出風流與摻新風流彙合後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都不得超過1%。

㈤.盲巷管理製度

1.井下所有不通風或風速低於 0.15m /s的巷道,均按盲巷處理。采用擴散通風有效且深度小於 6,寬度大於 1.5的硐室不按盲巷管理。

2.盲巷是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有關單位在設計、生產過程中要嚴格把關,防止盲巷的產生。

3.開掘工作麵臨時停工時一律不準停風。長期停工地點需停風時必須由生產技術科事先與通風科取得聯係,並安排開掘隊組及時撤出停工區域的一切設備及管線後由通風科及時進行封閉,臨時停工與長期停工以一個月為界來劃分。

4.受地質條件影響造成的盲巷在停風當班必須撤出所有設備管線並由瓦檢員負責在巷口設置柵欄,揭示警標。巷道內瓦斯濃度或CO2濃度達到或超過3%必須在24小時內采用料石閉或板閉等隔斷性措施予以封閉。若瓦斯濃度在3%以下應在三日內封閉。

5.所有井下密閉(防火牆)應構築在距巷口不超過 5的位置。如受客觀條件限製時,應采用重複閉的形式且最後一道臨時閉距巷口不超過 5。密閉牆距離巷口超過 2還應在巷口全斷麵設置柵欄,其網孔規格不得大於200× 200mm ,牢固可靠,並在醒目位置揭示警標。

6.因臨時停電或其它原因造成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致使開掘工作麵臨時停風時,應采取臨時花閉措施,同時要將通入停風區內的導電體從巷口處斷開。設在巷道口(距巷口不超過 5)的花閉高度不得小於 1.5m ,並用

鐵絲等物圍成不大於200× 200mm 的網格,警標要醒目。

7.臨時停風的獨頭巷道,瓦斯檢查員每班在柵欄處至少檢查一次瓦斯濃度。如發現柵欄內側 1處瓦斯濃度超過3%必須立即彙報通風區調度,並在24小時內采取板閉措施予以封閉。

8.軌道、管線等導體(防火牆上預留的觀察孔、返水管等除外)不得通往密閉區內。

9.全礦人員必須愛護盲巷封閉設施,任何人不得損壞封閉進入盲巷。

10.通風科必須建立盲巷管理台帳,定期對全礦井的盲巷封閉設施進行檢查、維護,保證設施完好。

11.啟封盲巷時,通風科必須製訂通風安全措施,按照《井下瓦斯排放管理製度》有關規定進行瓦斯排放工作。

㈥.井下爆炮作業的管理製度

1.井下爆炮作業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度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

2一炮三檢是指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後必須檢查放炮地點附近 20m 範圍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過1%,不準放炮。

3.通風科負責為井下專職爆破工配備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4.專職爆破工入井前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時,必須領上一炮三檢圖表,到達作業地點後由爆破工根據有關要求填寫具體內容,並應有當班工長、瓦斯檢查員的簽名,下班後專職爆破工交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時,將圖表一起交至儀器收發室工作人員。

5.通風科必須設專人認真審核一炮三檢圖表內容,及時發現和糾正出現的各種問題,並簽字(蓋章)保存。對屢糾不改的問題或不按要求填寫圖表的隊組和專職爆破工,要進行罰款處理。

6.不管當班放炮與否,都必須攜帶和填寫一炮三檢圖表。若當班未進行放炮作業,圖表中注明本班未放炮字樣。

7三人聯鎖放炮製度必須嚴格執行。執行程序為:放炮前,專職爆破工將警戒牌交給當班工長,由工長清點人員無誤後派人警戒,下達放炮命令,並檢查頂板、支護情況完好後,將自己攜帶的放炮命令牌交給瓦斯檢查員(或安全員)。瓦斯檢查員(或安全員)檢查瓦斯、煤塵合格後,將自己攜帶的放炮牌交給爆破工,爆破工發出放炮警號(吹上哨、大喊三聲放炮)進行放炮,放炮後三牌各歸原主。

8、安全員負責一炮三檢三人聯鎖放炮製度執行過程的監督工作,瓦斯檢查員負責對一炮三檢圖表的填寫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

9.警戒牌、命令牌、放炮牌由礦統一製作,通風部門發放和管理。使用三牌人員要妥善保管,防止損壞和丟失,否則,要及時補辦。

10.放炮前,作業隊組必須斷開回風流中一切電源,瓦斯檢查員確定無誤後,方可發出放炮命令。

11、放炮後,瓦斯檢查員必須認真檢查工作麵及回風流中的瓦斯,確認放炮地點以及回風流瓦斯濃度低於1%時,方可發出命令恢複送電。

6.5執行嚴格的通風管理製度

㈠.礦井風量測定製度

1.通風科負責每旬對全礦通風係統內所有用風地點的風量進行一次全麵測定,並填寫測風旬報,經技術主管、通風科長審核後,報礦總工程師審閱。

2.係統變更時,通風科要及時對有關地點進行風量測定,做到配風合理。

3.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的通風情況,通風科要根據測風結果計算風筒百米漏風率,在測風結果上標明。

4.礦井主要通風機裝置的外部漏風率每旬測定一次。

5.對於測風過程中發現的各種隱患(如配風量不足、係統不暢、設施損壞、風筒漏風、風速超限等),通風科必須及時處理。

㈡.配風、調風製度

1.生產技術科在編製采區及工作麵設計時,必須根據該地區瓦斯情況編製出相應的通風設計。采掘工作麵及井下各硐室的配風量,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及上級有關規定的要求。

2.通風科負責井下各工作地點的風量管理,當工作麵瓦斯湧出量或其他條件發生變化時,要及時調整配風量,保證安全生產。

3.井下通風係統或重大的風量調配工程必須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第107條規定,由通風科製訂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報請礦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執行。

4.改變通風係統後,通風科必須對相應區域的風量進行測定,發現問題在現場及時處理。

5.調風以後的48小時,通風科必須加強值班,隨時了解井下調風區域的瓦斯、風量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現場瓦斯檢查員必須認真負責,及時檢查和彙報井下通風瓦斯情況。

㈢.串聯通風審批、管理製度

1.因井下生產銜接安排必須實行串聯通風時,應由通風科編製詳細的串聯通風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並嚴格按措施執行。措施未批準以前,不得實行串聯通風。

2.串聯通風安全措施應包括下列內容:

⑴.串聯區域概況(串聯工作麵名稱、瓦斯湧出量、通風係統及全風壓供風量等)。

⑵.對串聯通風的隊組在風機運轉、瓦斯管理、綜合防塵、防滅火等方麵的具體要求。

⑶.對被串聯通風隊組在進風流瓦斯檢查、管理等方麵的具體要求。

⑷.串聯通風的時間要求及其它安全措施。

嚴禁出現二次串聯。串聯通風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第112條、114條的規定進行管理。

4.調度室電話班必須保證串聯工作麵的通訊暢通、可靠,以便突發事故時相互聯係。

5.有關單位應積極配合,將串聯通風時間和範圍縮小到最小限度。

㈣.巷道貫通管理製度

1.機掘巷道在貫通相距 50m 前,其它巷道相距 20m 前,生產技術科必須按要求向生產、通風、安監等部門下發貫通通知單。

2.貫通前,有關單位按要求停止一個工作麵作業,且該麵切斷電源,設置柵欄及警標,保持正常通風和正常的瓦斯檢查。

3.通風科負責製訂通風方麵的貫通安全措施。其內容必須包括:

⑴.貫通期間加強貫通點兩側瓦斯檢查和通風管理的具體要求。

⑵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過程中的自主保安措施。

⑶防止貫通後風流紊亂的措施,防止瓦斯職聚措施。

⑷.貫通期間對施工探眼、放炮管理的具體要求。

⑸.貫通後檢查貫通巷道及其它區域通風瓦斯情況的要求。

⑹.對通風科現場跟班幹部的要求。

4.貫通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於接到貫通通知單24小時內審批完畢,抄送有關單位並貫徹到與貫通有關的每一個職工,否則不得進行貫通工作。

5.通風科必須按照貫通措施要求提前構築好有關的通風設施,並經常與施工隊組取得聯係,瓦斯檢查員班班交清剩餘貫通距離,並彙報礦調度,調度員認真填好貫通進度台帳。

6.巷道貫通作業前,施工單位必須提前通知礦調度及有關單位,由礦調度通知暫停該采區的一切工作。貫通後通風科立即調整通風係統,風流穩定後,方可恢複工作。

7.貫通過程必須有通風部門的幹部現場跟班指揮,負責組織貫通點兩側通風瓦斯管理及貫通後當班通風係統的調整工作,並督促生產隊組執行貫通措施中規定的有關一通三防事項。

8.通風部門現場跟班幹部必須認真貫徹安全措施,全麵指揮貫通工作,對貫通全過程的通風瓦斯管理負責。貫通後,現場指揮人員必須全麵檢查貫通巷道及相關區域的通風瓦斯情況。隻有在係統正常、風流穩定、無瓦斯積聚的情況下方可撤離現場。

9.貫通後48小時之內,通風科必須加強值班,隨時了解和掌握貫通現場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㈤.局部通風管理製度

1.開掘巷道的通風方式、局部通風機和風筒的安裝及使用等局部通風設計,應列入掘進巷道的作業規程,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2.根據已審批的作業規程,通風科指定局部通風機安設位置,施工單位根據要求在指定地點安裝局部通風機,通風科按標準接掛風筒。

3.局部通風機和風筒的安裝及使用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⑴.所有獨頭巷道通風必須采用功率相當的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供風裝置供風,不得出現副風機功率小於主風機功率的現象。付風機電源必須取自該局部通風機安設巷道饋電開關電源側或設付風機專供電源。

⑵.局部通風機必須由指定人員負責管理,保證正常運轉並使用低噪聲局部通風機或安設消音器。

⑶.壓入式局部通風機和啟動裝置,必須水平安裝在進風巷道中,安裝地點 10m 範圍應無雜物堆放,風機墊高在 300mm 以上,距回風口不得小於 10m 。安設地點的全風壓風量必須大於局部通風機的吸入風量,並且局部通風機安裝地點到回風口間的巷道中的最低風速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以免發生循環風。

⑷應采用抗靜電、阻燃風筒,風筒出風口到掘進工作麵的距離應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並保證局部通風一條線,每節風筒進行編號管理。

⑸.所有開掘工作麵應裝設兩閉鎖(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設施,開掘工作麵的局部通風機都應實行三專(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供電。當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或開掘巷道瓦斯超限時,能立即自動切斷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中的一切電源。

4.使用局部通風機進行通風的開掘工作麵,無論工作或交接班時都不準停風,嚴禁非通風人員隨意調節風筒的風量。

5.機電科每旬至少檢查一次局部通風機供電係統並要做好記錄,將記錄送礦總工程師、安檢科、通風科。井下機電隊包機負責人每三天檢查一次局部通風機雙風機切換和風電閉鎖,杜絕主風機停風後副風機不啟動和停風後巷道內電器設備不斷電現象。通風科要每天檢查主副風機開停傳感器使用情況,發現異常彙報有關單位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

6.開掘工作麵局部通風機停風後的應急措施:

⑴.開掘工作麵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時:

①.現場瓦檢員要及時彙報礦調度,礦調度及時向通風科、隊值班幹部彙報並向有關隊組、安檢科彙報。瓦斯檢查員、安全員及工長負責將開掘工作麵工作人員撤出到進風流中,由瓦斯檢查員負責在停風巷道口設置柵欄和警標,以防人員誤入。安全員在柵欄處警戒,禁止人員進入。

②.礦調度接到彙報後負責通知井下電工迅速查明停風原因,並及時排除故障。

⑵.局部通風機恢複運轉時:

①.瓦斯檢查員要檢查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 10m 範圍內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在0.5%以下時,經瓦檢員同意由現場電工開啟局部通風機。

②.瓦斯檢查員要檢查停風區域內的瓦斯、二氧化碳濃度,證實停風區域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或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恢複正常通風。若停風區域瓦斯濃度超過1%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執行瓦斯排放管理製度的規定。

③.臨時停電停風恢複正常後,瓦斯檢查員要及時向通風科、礦調度彙報。

⑶.局部通風機有計劃停電、停風管理製度:

風機接電源、處理風機專供設施故障、雙風機切換故障、更換風機開關、維修風筒等需要停風時,由施工單位提前一天提出停電停風申請報告,並由所影響的隊組、通風科值班人員、機電科值班人員、礦調度、機電副礦長、礦總工程師審查批準後方可執行,審批後及時將申請報告單送到有關單位,各單位接到停風報告後當日值班人員及時安排有關人員采取相應措施。通風科必須根據停風區域的瓦斯情況和停風時間長短做好瓦斯排放準備工作。通風科、隊當班值班人員應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組織有關人員學習事先製定的排放瓦斯措施並及時審批排放瓦斯停電撤人報告,並積極組織瓦斯排放工作。

⑷無計劃停風的登記、03manbetx 、追查製度:

①.發生無計劃停風時,當班瓦斯檢查員必須及時向礦調度彙報,礦調度在接到瓦斯檢查員的彙報後要及時向通風科值班人員、安監科彙報,並登記在無計劃停風登記本上。登記時應注明停風地點、停風時間、停風原因、恢複通風時間、瓦斯濃度、二氧化碳濃度等。

②.發生無計劃停風後,由機電副礦長、安監科負責組織有關隊組、通風科、機電科等單位負責人進行認真追查,兩天內完成追查處理,對責任者按規定進行處罰。

③.對無計劃停風的追查,安監科要建立無計劃停風追查記錄台帳

()、通風設施及風道管理製度

1.通風設施是構成通風係統,防止瓦斯事故的基礎設施,全礦職工和所有單位都要必須愛護,確保其完好。故意損壞通風設施,按礦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2.通風科負責按標準對井下所有通風設施進行設計施工,杜絕出現不合格設施,采區通風設施完畢後,移交給生產隊組進行管理,生產過程中如果發生或發現設施損壞,要及時通知通風區進行維修,保證通風係統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3.任何人不得將一組風門同時打開,否則按嚴重三違論處。運輸設備或物料經過風門時,必須小心謹慎,不得損壞風門。當設備或物料的長度或寬度超出風門規格時,必須事先與通風科取得聯係,通風科指派專人在現場配合工作,不得強行通過風門,以免造成損壞及其它不良後果。

4.通風科負責每月對全礦風道全麵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向有關領導彙報,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對於損壞嚴重的風道,通風科要及時彙報有關領導和部門,進行處理。

5.風道的工業衛生按礦劃定的責任範圍,分片進行管理,按規定周期進行清掃、衝洗。

6.6執行好井下通風管理停送電製度

一、局部通風機停送電管理

1、當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因檢修、停電、設備故障等停轉,必須做到如下事項:

第一、現場作業人員立即停止作業。

第二、跟班電工將聯鎖開關打到零位並鎖好。並負責將巷道內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的電源切斷,開關手把打到零位並鎖好。

第三、現場安檢員、班組長協助瓦檢員將人員撤到全風壓進風巷道中。

第四、人員撤出後,瓦檢員及時將局部通風機開關打到零位鎖好,並在掘進工作麵開口邊設置柵欄,揭示“無風嚴禁入內”警標。

第五、上述工作結束,瓦檢員及時將情況彙報通風調度。

2、當局部通風機有電後,瓦檢員必須及時進行瓦斯檢查,隻有當停風區域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局部通風機及開關地點附近 10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0.5%,方可開動局部通風機供風。供風正常,經現場瓦檢員同意,跟班電工方可送電恢複生產。若停風區域中瓦斯濃度超過1%,但不超過3%,由瓦檢員負責排放;瓦斯濃度超過3%,必須由救護隊排放(救護隊未到現場前,由瓦檢員將排放瓦斯所用三通打開,並用繩索將供風筒捆緊)。

3、救護隊在排完瓦斯後,將掘進工作麵移交現場瓦檢員管理,經瓦檢員檢查瓦斯不超過1%同意後,跟班電工方可送電,恢複生產。

二、係統停電管理製度

1、礦井主要通風機因故停運時,受停風影響的地點,必須做到如下事項:

第一、現場作業人員立即停止作業。

第二、跟班電工將采掘工作麵聯鎖開關打到零位鎖好。並負責將巷道內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的電源切斷,開關手把打到零位並鎖好。

第三、現場班組長、安檢員,協助瓦檢員將人員撤到進風大巷或地麵。

第四、人員撤出後,對進入工作地點的巷道設置柵欄,揭示警標、分管掘進工作麵的瓦檢員還必須將局部通風機開關打到零位鎖好。

第五、上述工作結束,瓦檢員及時向通風調度彙報。

1、主要通風機停運後,風機房工作人員必須立即查看井口防爆門是否打開或將打開,以便形成自然通風。主要通風機開起後應立即關閉井口防爆門。

2、主要通風機停運後,受停風影響的井下泵房、變電所等地點都必須將開關打到零位鎖好。

3、井下停風後,瓦檢員必須隨時與通風調度保持聯係,以便執行礦總工程師下達的指令。

4、井下負壓巷道恢複通風後,若停風時間不超過10分鍾,地麵變電所可以直接向中央泵房、中央變電所、各采區變電所送電。否則,必須經瓦檢員進行瓦斯檢查,確認無問題後,彙報通風調度,通風調度通知礦調度,由礦調度通知機電科送電。

5、井下負壓巷道恢複通風後,分管采掘工作麵的瓦檢員,要及時對采掘工作麵進行瓦斯檢查。確認工作麵瓦斯不超限,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 10範圍內風流瓦斯濃度不超過0.5%,彙報通風調度,通風調度彙報礦調度,礦調度再通知機電科調度向采掘工作麵分路開關送電;采麵經現場瓦檢員同意,跟班電工方可送電恢複生產。掘進工作麵若瓦斯濃度不超過1%,瓦檢員必須及時啟動風機供風,供風正常,經瓦檢員同意跟班電工方可送電恢複生產。若掘進工作麵瓦斯濃度超過1%,但不超過3%,由瓦檢員按措施進行排放,若瓦斯濃度超過3%,則必須由救護隊負責排放(救護隊未到現場前,由瓦檢員將排放三通打開,並用繩索將供風筒捆緊)。

6、救護隊排完掘進工作麵瓦斯後,移交瓦檢員管理,經瓦檢員同意,跟班電工方可送電恢複生產。

三、瓦斯超限停送電管理製度

1、當采掘工作麵的回風流瓦斯濃度超過1%時,必須切斷工作麵及其回風巷中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的電源。

2、當采掘工作麵風流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切斷采掘工作麵一切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電源。

3、采掘工作麵局部瓦斯超限或電動機開關地點附近 20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1.5%時,附近 20範圍內的電器設備必須斷電。

4、當采掘工作麵存在串聯風時,串聯風流中瓦斯濃度達0.5%,必須切斷被串聯工作麵中的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的電源。

5、出現瓦斯超限需斷電的地點,由跟班電工實施斷電工作,若跟班電工不在場,瓦檢員必須及時彙報通風調度,通風調度再彙報調度,由礦調度通知機電科調度,由變電所實施斷電。

6、凡因瓦期濃度超限而切斷電源的電器設備,都必須在瓦斯濃度降到1%(串聯風流中0.5%)以下,方可人工送電。

7健全安全生產專業技術管理機構、提升管理層次

1、開采突出煤層的煤礦都必須設置防治突出的專門機構,負責掌握突出動態和規律。填寫突出卡片積累資料,總結經驗教訓,製定防突措施。

2、突出礦井的井下工作人員必須接受防突知識培訓,熟悉預兆和防突基本知識,經培訓合格方能上崗。其培訓時間不少於1個月。

3、煤礦要建立健全主要負責人對瓦斯治理工作的責任體係,每月至少組織專題研究一次瓦斯治理工作,定目標、定責任、定進度,及時研究瓦斯治理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4、煤礦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和技術部門,設立有煤炭院校畢業的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並配齊采礦(通風)、機電、地質測量技術人員。

5、及時實時填繪《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11圖紙;地測技術人員應及時收集、整理瓦斯地質資料,編製礦井瓦斯地質圖,通過分析研究,以便逐步開展突出危險區、突出威脅區和無突出區的預測預報。

6、通風係統調整、巷道貫通、瓦斯超限、瓦斯壓力異常、排放瓦斯等重大通風、瓦斯問題必須編製安全技術措施

7、礦井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通風、瓦斯抽采、采掘工作麵瓦斯治理、安全監控等月報。

8、 樹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安全意識,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從業人員必須時時牢記安全事故教訓;對瓦斯治理的“十二字”方針必須深刻領會,樹立科學的安全生產觀念。

1、購置4ZDY150礦用液壓鑽機鑽機,8×432萬元;

2、鑽具及管材等,約30萬元;

3、新增儀器、儀表5萬元;

4、新增抽係統200萬元;

5、煤層突出危險性簽定及瓦斯參數測定60萬元;

6、通風係統改造50萬元。

合計為377萬元。

富源縣老廠鎮上廠煤礦

編製人:餘相明

0一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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