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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井抽放瓦斯設計依據及內容
一.設計依據
⑴煤層賦存條件(煤層和岩層的性質、厚度、傾角、層間距等)
⑵礦井瓦斯等級;
⑶礦井瓦斯地質圖(或瓦斯等值線圖);
⑷有關煤層瓦斯基礎參數,如煤層瓦斯壓力及梯度、煤層瓦斯含量、煤層透氣性係數、鑽孔瓦斯流量衰減係數等;
⑸礦井瓦斯儲量及其分布、礦井及工作麵瓦斯來源構成情況;
⑹礦井開拓部署、采區布置、采煤方法、通風係統及方式等。
二.設計內容
⑴礦井概況:煤層賦存條件、礦井煤炭儲量、生產能力、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瓦斯、通風狀況;
⑵瓦斯鑒定參數:瓦斯壓力、瓦斯含量及分布、煤層透氣性係數及鑽孔流量衰減係數;
⑶瓦斯基礎參數計算或預測:如瓦斯含量、瓦斯湧出量、瓦斯儲量、瓦斯可抽量及抽放年限;
⑷抽放方法:鑽場鑽孔布置及工藝參數;
⑸抽放設備:抽放泵、管路係統、監測及安全裝置;
⑹抽放泵站:泵房、供水、供電、采暖、避雷及其它;
⑺瓦斯利用:可利用量、利用方案、資金概算(屬瓦斯利用專篇內容);
⑻技術經濟:投資概算、完成工期、技術經濟分析;
⑼設計文件:包括設計說明書、設備清冊、資金概算、圖紙;
⑽主要圖紙:①綜合地質柱狀圖;②煤層瓦斯地質圖(或瓦斯等值線圖);③抽放瓦斯方法平、剖麵圖;④抽放管路係統圖;⑤抽放瓦斯泵房設備平麵布置圖;⑥抽放站場地平麵布置圖;⑦供電係統圖。
第二節 建立瓦斯抽放係統的條件和指標
從煤礦安全生產角度而言,建立礦井瓦斯抽放係統主要取決於抽放瓦斯的必要性指標,如瓦斯含量、瓦斯湧出量等,即在保持回采麵適宜風速(或允許風速)前提下合理的通風能力所能稀排的瓦斯量;同時取決於抽放瓦斯的可能性指標,如煤層透氣性、瓦斯壓力、鑽孔瓦斯流量衰減係數等。
《礦井瓦斯抽放管理規範及反風規定》指出:凡申請建立瓦斯抽放係統的礦井,應同時具備下列 4 個條件:
⑴ 1 個采煤工作麵的瓦斯湧出量>5 m3/min最小或 1 個掘進麵的瓦斯湧出量>3 m3/min最小;⑵礦井瓦斯湧出量>15 m3/min最小;
⑶每 1 個瓦斯抽放係統的抽放量預定可保持在不小於 2 m3/min最小;
⑷瓦斯抽放係統服務在 10 年以上。
上述⑴,⑵項條件指標值是基於在保持回采麵適宜風速(υ=2.0m/s)前提下合理的通風能力所能稀排的瓦斯量,並假定回采麵過風斷麵S=5.0m2,瓦斯湧出不均衡係數取千瓦=1.3 。符合這一條件的礦井可遵循上述指標值。然而,在任意條件下,上述指標值不宜套用。
在任意取定回采麵風速(在規程規定範圍內)、回采麵斷麵不確定的情況下,建立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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