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項目驗收程序
煤礦項目驗收程序
一、預驗收階段
1、聯合試生產請示;
2、聯合試生產請示批複;
3、經過1—6個月的聯合試生產,且試生產基本正常後,建設單位編製試生產報告。試生產報告由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
在聯合試生產時可同時進行各單項驗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環境保護設施、水土保持設施、煤礦消防設施、爆破器材庫等均按設計完成,以及檔案管理等通過相關管理部門的專項驗收。
二、驗收階段
4、煤礦建設項目試生產結束後,直接向煤炭工業局申請竣工驗收。申請材料包括申請驗收文件(一式三份)和建設項目試生產報告(一式三份)。
5、經審查,符合竣工驗收條件的煤礦建設項目,煤炭行業管理部門下達建設項目勘察驗收通知書,勘察驗收通知書要明確承擔勘察驗收的中介服務機構。
6、承擔勘察驗收的中介服務機構向下達建設項目勘察驗收通知書的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項目建設單位提交勘察驗收報告,建設單位對勘察驗收報告中提出的問題應及時整改,並得到勘察驗收中介服務機構的確認。
7、 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對中介服務機構提交的勘察驗收報告審查備案後,會同有關部門組成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委員會,對煤礦建設項目進行竣工驗收。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委員由煤炭行業管理、煤炭安全監察、國土資源、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等部門及項目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承擔驗收的中介服務機構和技術專家組成。
三、驗收結束辦理各種執照階段
8、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後,竣工驗收的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向煤礦建設單位下達竣工驗收意見書。
9、根據竣工驗收意見,辦理煤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
以上程序及下述各項竣工驗收必備基礎資料是根據國家對煤礦項目竣工驗收的有關文件規定及其它礦實際竣工驗收資料進行整理的資料目錄,不一定全麵,僅露天煤礦項目竣工驗收基礎資料整理時作為參考。
附件一:露天煤礦移交驗收資料目錄
附件二:內蒙古自治區煤礦項目竣工驗收管理辦法的通知[2007]127號文件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
露天煤礦移交驗收資料目錄
文件彙編
第一卷 項目前期主體工程報請、審批文件
立項申請
立項審批
項目核準
總體規劃設計
初步可行性研究報告書
可行性研究報告書
初步設計(含安全、環保、水保、建築防火、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五項設計專篇)
初步設計概算
初步設計設備清單
地質勘探有關資料
地質勘察報告及專家評審意見
土地征用報請、審批等有關文件
主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主體工程開工報告及批準開工報告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專家評審意見
第二卷 安全專篇
安全專篇報審文件
安全專篇審批文件
安全專篇竣工驗收申請文件
安全專篇竣工驗收意見
第三卷 環保專篇
1、 環保專篇報審文件
2、 環保專篇審批文件
3、 環保專篇竣工驗收申請文件
4、 環保專篇竣工驗收意見
第四卷 水保專篇
1、 水保專篇報審文件
2、 水保專篇審批文件
3、 水保專篇竣工驗收申請文件
4、 水保專篇竣工驗收意見
第五卷 建築防火專篇
1、 建築防火專篇報審文件
2、 建築防火專篇審批文件
3、 建築防火專篇竣工驗收申請文件
4、 建築防火專篇竣工驗收意見
第六卷 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專篇
1、 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專篇報審文件
2、 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專篇審批文件
3、 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專篇竣工驗收申請文件
4、 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專篇竣工驗收意見
第七卷 檔案管理
1、檔案管理組織機構
2、檔案管理製度
3、檔案驗收申請文件
4、檔案驗收意見
第八卷 項目竣工驗收國家有關文件彙編
第九卷 企業內部基本建設管理有關文件彙編
1、基本建設管理安全組織機構
2、項目竣工驗預收組織機構
第十卷 單項工程質量監督認證書
第十一卷 設備檢測報告
第二篇 證件
第一卷 建設單位證件
1、企業營業執照
2、采礦權證
3、土地產權證
4、企業生產安全資格證
5、礦長資格證
6、礦長安全資格證
7、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
8、技術操作人員安全培訓資格證、上崗證
第二卷 工程管理公司證件
1、企業營業執照
2、資質證
3、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
第三卷 監理公司證件
1、企業營業執照
2、資質證
3、監理資格證
第四卷 質量監督部門證件
1、企業營業執照
2、資質證
第五卷 勘察、設計單位證件
1、企業營業執照
2、資質證
第六卷 施工單位證件
1、企業營業執照
2、資質證
3、項目經理資格證
4、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
第七卷 招標代理證件
1、企業營業執照
2、資質證
第三篇 建安工程、設備清冊
1、曆年投資完成情況彙總表
2、礦、土、安單位工程曆年投資完成情況表
3、設備移交清冊
4、移交工程工程量明細表
5、單位工程三材消耗明細表
6、未完工程明細表
7、未完設備明細表
8、投資03manbetx
第四篇 招標資料
1、招標文件
2、投標文件
3、開標、評標資料
4、中標通知書
第五篇 建安工程施工資料
1、單位工程施工圖紙(設計單位出圖)
2、單項工程竣工總圖(建設單位出圖)
3、單位工程竣工圖(施工單位出圖)
4、施工圖預算
5、竣工結算
6、圖紙會審紀要
7、施工單位申報的單位工程開工報告
8、建設單位批準的開工報告
9、單位工程竣工報告;
10、單位工程竣工交接證書
11、單位工程設計變更;隱蔽工程檢查與驗收紀要;材料進場合格證、試化驗單等現場資料
監理、施工單位施工日誌
單位工程質量鑒定單項工程質量監督認證書
第六篇 聯合試生產
1、 試生產組織領導機構
2、 建設項目概況
工程完成情況(工程量、工作量)
試生產安全措施
主要生產係統試生產過程運行數據及試生產結果
生產輔助係統運行數據及試生產結果
各係統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情況
試生產期間02manbetx.com
統計(包括傷亡、非傷亡02manbetx.com
)原因03manbetx
及處理結果
試生產結論
第七篇 勞動定編定員
組織機構
崗位定編、定員
各項規章製度
第八篇 移交標準細則
項目概況
開工建設時間
主要建設內容
移交期生產能力
試生產情況
未完成的工程量、特別是5項專篇工程的安排及采取的措施
達產期預計時間及計劃安排
第九篇 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安全組織機構
各項安全管理規章製度
2、內蒙古自治區煤炭工業局內煤局字[2007]128號 內蒙古自治區煤炭工業局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煤礦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內蒙古自治區煤炭工業局文件
內煤局字[2007]128號
內蒙古自治區煤炭工業局
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煤礦建設項目
竣工驗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盟市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自治區重點煤炭企業:
現將《內蒙古自治區煤礦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一日
內蒙古自治區煤礦建設項目竣工
驗收管理辦法(試行)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煤礦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工作,確保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環保設施、水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促進自治區煤炭工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的法律、法規及政策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2004、7、1)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1996、12、1)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1997、1、1)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5、1、1)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1、1)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89、12、26)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1991、6、29)
八、《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1998、1、1)
九、《煤礦安全01manbetx
》(2006、10、25)
十、《國務院關於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國發[2005]18號)
十一、《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1998年國務院第253號令)
十二、《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暫行辦法》(2004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9號)
十三、《關於加強煤炭建設項目管理的通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土資源部、建設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發改能源(2006)1039號)
十四、《關於加強煤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土資源部、建設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發改能源(2005)2605號)
十五、《關於加強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的通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改投資(2003)1346)
十六、《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察規定》(2003年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令第6號)
第三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自治區境內信件、技術改造、改擴建、產業升級、資源整合等煤礦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
第四條 國家和自治區核準的新建煤礦建設項目由自治區煤炭工業局負責組織竣工驗收,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國家規定。
第五條 技術改造、改擴建、產業升級、資源整合等煤礦建設項目按照項目審批與竣工驗收相統一的原則,其竣工驗收暫實行分級管理。鄂爾多斯市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負責組織設計生產能力30、45、60萬噸/年煤礦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其它盟(市)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負責組織30、45萬噸/年煤礦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自治區煤炭工業局負責組織年、盟(市)權限外的煤礦建設項目的驗收。
第二章 煤礦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基本條件
第六條、建設項目審批核準文件齊全、有效,符合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
第七條、建設項目各階段設計安全設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水土保持方案等批複文件合法有效。
第八條、建設項目開工報告、工程施工、工程監理、安全評價等備案圍殲合法有效。
第九條、項目建設單位(投資人)合法,共商營業執照有效。
第十條、項目建設單位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采礦權合法有效。
第十一條、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在設計規定的工期內完成,各單位、單項工程均由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出具工程質量認證報告書。
第十二條、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環境保護設施、水土保持設施、煤礦消防設施、爆破器材庫等均按設計完成,並通過相關管理部門的專項驗收。
第十三條、建設項目經過1—6個月的聯合試生產,且試生產基本正常。
第十四條、建設項目聯合試生產運轉結束後,建設單位編製試生產報告。試生產報告由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聯合試生產報告的主要內容見附件一。
第三章 煤礦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程序
第十五條、煤礦建設項目試生產結束後,由項目建設單位向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提出煤礦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申請。申請材料包括申請驗收文件(一式三份)和建設項目試生產報告(一式三份)。
第十六條、自治區煤炭工業局負責組織的煤礦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由盟(市)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初審煤礦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申請材料後,上報自治區煤炭工業管理局申請驗收。盟市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的煤礦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由旗(縣)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初審煤礦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申請材料後,上報盟(市)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申請驗收。經審查,不符合竣工驗收條件的建設項目,煤炭行業管理部門不予受理。
第十七條、自治區煤炭工業管理局審批的自治區重點煤炭企業的煤礦建設項目,可由煤礦企業直接向自治區煤炭工業局申請驗收;國家核準的煤礦建設項目,可由煤礦企業直接向自治區煤炭工業局申請驗收。
第十八條、經審查,符合竣工驗收條件的煤礦建設項目,煤炭行業管理部門下達建設項目勘察驗收通知書,勘察驗收通知書要明確承擔勘察驗收的中介服務機構。
第十九條、承擔勘察驗收的中介服務機構向下達建設項目勘察驗收通知書的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項目建設單位提交勘察驗收報告,建設單位對勘察驗收報告中提出的問題應及時整改,並得到勘察驗收中介服務機構的確認。
第二十條、 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對中介服務機構提交的勘察驗收報告審查備案後,會同有關部門組成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委員會,對煤礦建設項目進行竣工驗收。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委員由煤炭行業管理、煤炭安全監察、國土資源、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等部門及項目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承擔驗收的中介服務機構和技術專家組成。
第二十一條、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後,竣工驗收的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向煤礦建設單位下達竣工驗收意見書,作為建設單位申領或變更煤炭生產許可證的依據。
勘察驗收
第二十三條、承擔勘察驗收的中介服務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具有煤礦生產能力核定資質和煤礦安全評價乙級以上資質。
具有礦建、地質、開采、通風、機電、總圖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每一專業具備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一人。
(四) 具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係,為煤礦企業提供技術服務過程無違法、違紀不良記錄,未發生重大質量02manbetx.com
。
第二十四條、煤炭行業管理部門下達勘察驗收通知後,煤礦建設單位應與承擔勘察驗收的中介服務機構簽訂書麵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五條、建設單位應向承擔勘察驗收的中介服務機構支付勘察費。收費標準參照國家六部委《中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計價格(1999)2255號)的有關規定,參照《國家計委關於印發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谘詢收費暫行規定的通知》(計價格(1999)1283號)和《內蒙古自治區安全評價收費指導價格(試行)》(內蒙古煤礦安全監察局2006年製定)由雙方商定。
第二十六條、承擔勘察驗收的中介服務機構,遵循真實、科學、合法、公正原則,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及技術標準、規範,對勘察驗收結果負責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勘察驗收依據見附件二。
第二十七條、承擔勘察驗收的中介機構必須對建設項目進行現場勘察,勘察驗收包括如下內容。
現場檢查本管理辦法第二章“煤礦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基本條件”的條款內容。
現場檢查煤礦建設項目地質勘查質料、各種測量資料、設計及修改設計、施工文件、工程監理文件、工程質量監督認證報告書、主要設備及材料技術文件、設備(係統)試運轉文件、試生產管理文件、作業01manbetx
、企業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及企業管理各項規章製度。以上文件及資料均包含必要的圖紙、資料、記錄、資質證書、產品合格證等。
依據批準的初步設計所確定的項目建設工期,勘查建設項目已完成的工程量及工作量、未完工程的工程量及工作量。
依據批準的初步設計(或變更)的技術要求,勘查主要生產係統、輔助生產係統、安全設施、環保設施、水保設施、消防設施、爆破器材儲存設施、生活服務設施等工程質量及運行狀況。
獲取必要的現場勘查及檢測檢驗數據。
第二十八條、建設單位應為承擔勘查驗收的中介服務機構提供建設項目相應的文件、資料、記錄及有關數據,並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為現場勘查提供必要的條件和過程協作,保證現場勘查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建設單位應提供的勘查驗收資料見附件三。
第二十九條、承擔勘查驗收的中介服務機構應在接到勘查驗收通知書50日內完成現場勘察及勘察報告的編寫及上報工作。中介服務機構未能按期完成勘查驗收,應向委托勘查驗收的行業管理部門及項目建設提出書麵理由。煤礦建設項目勘察驗收報告的主要內容見附件三。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條、內蒙古自治區煤炭工業局負責全區範圍內煤礦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工作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一條、煤礦建設單位和承擔勘察驗收的中介服務機構要承擔為對方保守機密的義務,不得泄漏、竊取對方的商業、技術及專利等機密。
第三十二條、煤礦建設單位存在以下行為的,暫緩驗收或不予驗收。
一、 試生產期間發生死亡02manbetx.com
或重大非傷亡事故的暫緩驗收。
二、 在竣工驗收過程中,向煤炭行業管理部門、中介服務機構提供虛假材料的暫緩驗收。
三、 違規建設項目不予驗收。
四、 建設單位有其它違規、違法行為的,建設項目不予驗收。
第三十三條、承擔勘察驗收中的中介服務機構存在以下行為的,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取消勘察驗收資格等行政處罰。
一、勘察驗收報告與實際不符,出具虛假勘察驗收報告。
二、不能為建設項目提供良好服務。
三、有其它違規、違法行為。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由內蒙古自治區煤炭工業局負責解釋。
附件一
煤礦建設項目聯合試生產報告主要內容
一、建設項目概況;
二、工程完成情況(工程量、工作量);
三、試生產組織領導機構;
四、試生產安全技術措施;
五、各主要生產係統試生產過程、運行數據及試生產結果;
六、生產輔助係統、安全措施、環保設施、水保設施、生活服務設施等運行過程、運行數據及試生產結果;
七、各係統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情況(包括修改設計及工程返工);
八、試生產期間事故統計(包括傷亡、非傷亡事故)、原因03manbetx
及處理結果;
九、試生產結論;
十、附件(複印件須加蓋建設單位公章)
(一)、建設單位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
(二)、采礦許可證(複印件)
(三)、礦長資格證及礦長安全資格證(複印件)
(四)、施工單位工商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等(複印件)
(五)、監理單位工商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等(複印件)
(六)、工程質量監督單位資質證書(複印件)
(七)、單位、單項工程工程質量認證書(複印件)
(八)、主要設備檢測檢驗報告(複印件)
(九)、井工煤礦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報告(複印件)
(十)、井工煤礦煤層自然傾向性檢驗報告(複印件)
(十一)、井工煤礦煤塵爆炸危險性檢驗報告(複印件)
附件二
煤礦建設項目勘察驗收主要依據
法律法規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55.1.1)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1996.12.11)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1996.8.29修正版)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11.1)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89.12.26)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1991.6.29)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1998.01.01)
(八)、《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1998年國務院第253號令)
(九)、《關於加強煤炭建設項目管理的通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改能源(2006)1039號)
(十)、《關於加強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的通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改投資(2003)1346號)
(十一)、《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察規定》(2003年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建煤礦安全監察局令第6號)
(十二)、《關於印發煤礦生產能力管理辦法、煤礦生產能力核定資質管理辦法和煤礦生產能力核定標準的通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督管理總局、國建煤礦安全監察局發改運行(2006)819號)
01manbetx
及技術標準
(一)、《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範》(GB50215-2005)
(二)、《煤炭工業露天礦設計規範》(GB50197-2005)
(三)、《煤礦01manbetx
》(2006.10.25)
(四)、《建築物、水體、鐵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設與壓煤開采規程》(2000.5.26)
(五)、《煤礦井下消防、灑水設計規範》(MT/T5032-2003)
(六)、《建築設計防火規範》(2001年版GBJ16-87)
(七)、《礦井通風裝備標準》(MT/T5016-96)
(八)、《爆破01manbetx
》(GB6722-2003)
三、設計及地質勘察文件
(一)、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及審批文件(包括補充設計和修改設計)
(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及審批文件(包括補充設計和修改設計)
(三)、地質勘探報告及審批文件
(四)、補充地質勘探報告及審批文件
(五)、資源儲量核實報告及審批備案文件
四、管理部門專項驗收文件
(一)、安全設施驗收文件
(二)、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文件
(三)、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文件
(四)、消防設施驗收文件
附件三
建設單位應提供的煤礦建設項目勘察驗收資料明細
一、建設項目原始文件
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準文件、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及批準文件、招投標及商務文件等。
移交生產的技術、工程資料
建井地質報告、主要礦圖、建設期各專業及係統原始資料、施工圖、竣工圖、設計變更文件、工程管理文件、施工文件、工程監理文件、工程質量監督認證報告書、試生產報告書、主要設備技術性能檢測檢驗報告。
附件四
煤礦建設項目勘察驗收報告主要內容
井工煤礦建設項目勘察驗收報告主要內容
(一)、建設項目概況
(二)、工程質量及工作量完成明細及彙總
(三)、建設項目現場勘察驗收情況
1、井巷工程、開拓係統
2、提升、運輸係統
3、采掘係統
4、通風係統
5、礦井供電係統及通信係統
6、防治水係統
7、井下給水及消防、滅塵係統
8、防滅火係統
9、安全監測、監控係統
10、工業場地總平麵布置及防洪工程
11、輔助生產、運輸係統
12、輔助設備、設施
13、地麵建築
14、職業衛生及勞動保護
15、環境保護與水土保持
16、勞動組織與勞動定員
17、建井工期及技術經濟指標
18、礦井建設移交工程及生產能力
(四)、符合性驗收
1、項目建設符合性驗收
2、工程施工符合性驗收
3、技術、工程資料符合性驗收
4、人員上崗資格符合性驗收
5、檢測檢驗符合性驗收
6、礦用產品符合性驗收
7、單項工程質量認證符合性驗收
(五)、煤礦試生產情況綜述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意見
(七)、勘察驗收結論
(八)、附件
二、露天煤礦建設項目勘察驗收報告主要內容
(一)、建設項目概況
(二)、工程質量及工作量完成明細及彙總
(三)、建設項目現場勘察驗收情況
1、開拓係統
2、道路運輸係統
3、采剝工程
4、穿孔、爆破工程
5、供電係統及通信係統
6、防排水係統及地下水控製
7、采場邊坡管理
8、排土與排土場邊坡管理
9、消防滅火係統
10、工業場地總平麵布置及防洪工程
11、輔助生產、運輸係統
12、輔助生產、設施
13、地麵建築
14、職業衛生及勞動保護
15、環境保護與水土保持
16、勞動組織與勞動定員
17、建設工期及技術經濟指標
18、露天煤礦建設移交工程及生產能力
(四)符合性驗收
1、項目建設符合性試驗
2、工程施工符合性驗收
3、技術、工程資料符合性驗收
4、人員上崗資格符合性驗收
5、檢測檢驗符合性驗收
6、單項工程質量認證符合性驗收
(五)煤礦試生產情況綜述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意見
(七)勘查驗收結論
(八)附件
附件五:
勘查驗收報告主要附件明細
建設單位工商營業執照
采礦許可證
礦長資格證
礦長安全資格證
建設項目核準文件
地質勘探(補充勘探)報告及批複文件
儲量核實報告及批複文件
建設項目初步設計(修改設計)批複文件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修改設計)批複文件
施工單位工商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資質證書、項目經理資格證書
監理單位工商營業執照、監理資質證書、項目經理資格證書
工程質量監督單位質量監督資質證書
煤炭行業管理部門關於建設項目竣工驗收通知(文件)
安全設施驗收文件
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文件
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文件
消防設施驗收文件
建設項目土地使用證明文件
地方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供水證明文件
井工煤礦煤層自燃傾向性、煤塵爆炸性檢驗報告
井工煤礦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報告
主要設備、材料檢測檢驗報告
建設項目試生產報告
勘察驗收過程收集的影像資料
勘查驗收必要的其它文件、圖紙、資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