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巷道貫通管理製度
一、掘進巷道同其它各類巷道貫通前,由施工單位編製專項安全技術組織措施,通風區編製貫通時調整通風係統安全技術組織措施,由礦總工程師組織生產、技術、通風、安監、機電、地質等有關部門審查,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交通風部門備查。
二、巷道貫通前,一般掘進巷道距貫通點20米,機掘巷道距貫通點50米,由地測科長負責向有關單位下達貫通通知單,及時書麵通知施工單位、通風區長、技術科、安監站、調度室,通風副總、開拓副總和副礦長、總工程師等有關單位及領導,通風區提前做好調整係統的準備工作。
三、巷道貫通調整通風係統措施內容應包括:
1. 貫通前後的通風係統圖。
2. 對影響區域的風量,瓦斯檢查安排。
3. 貫通前的準備工作。
5. 貫通時的組織機構及人員分工。
四、貫通的兩個掘進工作麵相距20米時隻準一個工作麵向前繼續掘進,對方工作麵應停止掘進,停掘工作麵貫通前除瓦斯檢查、排水工作外不準做任何工作,要保證局部通風機的正常供風。
五、在預計巷道貫通前5天,施工單位技術主管每班都要繪製進度圖表,及時掌握巷道貫通的具體時間並通知關人員,施工區(隊)長通知通風區長,通風區長安排專職瓦檢員每班按規定的檢查次數進入被貫通地點檢查瓦斯,風筒吊掛及通風情況,嚴防因冒頂、片幫原因在巷道貫通過程中造成通風不良,瓦斯積聚。
六、施工單位在距貫通10米時,要長探短掘每次放炮瓦檢員都要到被貫通巷進行瓦斯檢查,貫通前一天施工單位審批允許貫通申請單,經礦值班領導,施工區(隊)長,通風區長(或技術主管)批準後方可貫通。
七、巷道貫通過程必須由開拓副礦長統一指揮,貫通前要向參加工作的所有人員貫徹安全技術組織措施,貫通時通風區長、施工單位的區(隊)長及安監站主任工程師必須親臨現場指揮,貫通後通風區要留有記錄。
八、對於貫通影響範圍廣,造成礦井風量變化大,以及貫通舊巷、已采區、老窯和其它情況不明地點等礦要編製措施報局總工程師批準,貫通時總工程師、安全礦長、開拓礦長要親臨現場由總工程師統一指揮。
九、發現小煤窯與大礦打通要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並組織力量立即予以封閉,同時書麵報局通風處、生產處、小煤窯管理處,並向上級安全部門提出專題報告。
十、貫通時,必須由專人在現場統一指揮,停掘的工作麵必須保持正常通風,經常檢查風筒的完好狀況和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立即處理,掘進的工作麵每次爆破前,必須派專人和瓦斯檢查工共同到停掘進的工作麵檢查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先停止在掘工作麵的工作,然後處理瓦斯,隻有在2個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在1.0%以下時,掘進的工作麵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個工作麵入口必須有專人警戒。
十一、貫通後,必須停止采區內的一切工作,立即調整通風係統,風流穩定後達措施要求,方可恢複工作。
十二、貫通前後施工單位必須把工作麵浮煤清理幹淨。
十三、貫通時嚴格按措施和各級審批要求執行。
十四、貫通前通風區要進行係統03manbetx ,對貫通可能影響的其它地點製定調風方案,對可能出現的無風、微風區提前做好預處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