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鑽探工技術標準
地質鑽探工技術標準
第一節 適用範圍
第1條 本01manbetx
適用地質勘探、鑽探工程工作。
第二節 上崗條件
第2條 凡從事鑽探工作的人員,必須按《鑽探安全01manbetx
》和崗位技術標準,在上崗前進行培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第3條 熟悉掌握鑽機的工作原理、操作要領及技術能力。
第三節安全規定
第4條 凡從事鑽探作業的人員,勞保用品必須穿戴齊全方可上崗。
第5條 開孔前檢查鑽機各傳動部分運轉是否正常,開關啟閉是否靈活可靠,各種零部件是否齊全,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安裝到位,發現不符規定必須進行處理或更換。
第6條 按規定,定期檢查鑽塔、設備、提吊係統及安全防護設施。
第7條 升降鑽具前,必須認真檢查升降機的製動和離合裝置以及提吊係統 (提引器、提引環和提引繩套、鋼絲繩及其繩卡、遊動滑車等)。
一、在提引器處於井口時,升降機卷筒鋼絲繩圈數不少於3圈。
二、鋼絲繩安全係數應大於7,鋼絲繩固定直接繩卡不少於3個。繩卡距離繩頭應大於鋼絲繩直徑6倍,鋼絲繩要定期檢查,按國家規定報廢更新。
三、提引器、提梁穿釘螺絲應用安全鏈鎖牢。
第8條 升降鑽具時,精力集中,操作要穩,禁止調整手把或做其它工作,並不準雙手同時離開手把,或手摸、腳蹬鋼絲繩。操作時應與機前及塔上人密切配合,注意提引器運行狀態及到位情況,防止碰掛。在擴孔或掃孔時,應由熟練人員操作。
第9條 升降鑽具時,禁止利用其它工具代替墊叉。使用擰管機時,必須待鑽具停穩後,方可取拔墊叉;取放墊叉時,必須便用專用工具,嚴禁直接用手取放。
第10條 摘掛提引器時,架止用手觸摸其下部,以防砸手。當岩芯管提出孔口後,不準用手觸摸或探頭觀看岩芯管下端。在機前提放鑽具時應有專人扶持。
第11條 在機械運轉過程中,不得進行零部件的拆裝與修理。掛或扒皮帶時,應在設備運轉停穩後進行;打皮帶臘時,應在皮帶輸出端進行;進行以上作業時,嚴禁戴手套。
第12條 皮帶在運轉時,不準跨越。禁止將工具或其他物件放置在皮,帶防護罩、機體或活動工作台上,以防墜落傷人或損壞機械等02manbetx.com
發生。
第13條 當鑽機立軸回轉時,不準手扶水接頭、高壓膠管及遊動滑車等。嚴禁站在機體上進行其他作業,禁止轉盤鑽機鑽進時,轉盤上站人。
第14條 使用活動工作台時,嚴禁利用升降機帶動或兩個人同乘,並禁止運載重物。長期停鑽期間,應將活動工作台放置在塔上,在拆遷時,拆除平衡重錘後,嚴禁乘人下降。
第15條 發生跑鑽時,禁止搶插墊叉或強行抓抱鑽杆。
第四節 操作準備
第16條 機械設備安裝穩固、水平、周正、提引器、鑽機立軸中心、孔位中心三點必須在同一直線上。
第17條 開鑽前召開施工技術交底會,所有從業人員要熟悉鑽探目的、鑽孔結構、地質構造特征、鑽探工藝要求及安全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數。
第18條 根據工作安排準備所用的鑽具管材、各種材料、專用工具以及護壁堵漏材料以備施工需要。人工抬運管材等重物時,相互照應起落一致,執行國家體力搬運重量限位規定。
第19條 回次進尺完後,提下鑽具前,鑽機操作者在操作鑽機到升降位置後,檢查提升係統,確認安全可靠,才能提下鑽具。
第20條 塔上人員作業在操作前必須係好安全帶。
第21條 人工前車用大叉板解卸鑽杆時,板杆回轉範圍內嚴禁站人。
第22條 鑽孔加入或解卸鑽具在提落鑽具、鑽杆前,檢查提引器方向,保證提引器環下落到位,切口朝下,防止鑽具或鑽杆脫落。
第五節 鑽探操作
第23條 金剛石鑽進操作
一、在每一個回次鑽進時應由一人操作。操作時必須保持鑽壓穩定、進尺速度均勻,不得隨意提動鑽具。
二、鑽進操作中應注意觀察各種儀表變化、機器運行及進尺速度等情況,若發現異常,必須及時處理。
三、在鑽進過程中,應有專人觀察水泵的工作情況和送水量的大小。
四、孔底必須保持潔淨,不得殘留金屬及磨料等雜物。由硬質合金鑽進後換用金剛石鑽進前,必須磨孔;換徑後應修整孔壁台階。
五、堅持“四必提鑽”措施,即下鑽過程中遇阻力轉動鑽具無效時,鑽進同類岩石時效驟降時,岩芯堵塞時及發現燒鑽征兆時,必須立即提鑽。
六、下鑽時當鑽頭距孔底0.3-0.5m處,應先開泵衝孔,然後慢轉掃至孔底,鑽進數分鍾後再施加正常參數。
七、在複雜地層鑽進時,下鑽必須謹慎,適當控製下降速度;提鑽時應向孔內回灌衝洗液。
八、當孔底殘留岩芯超過0.3m時,必須專程撈取。
九、建立與健全鑽頭及擴孔器的保管、使用製度。應由專人保管、檢查、發放及回收,並登記造冊,填寫明細卡片,隨同保存。
第24條 合金鑽進操作
一、當鑽頭下入孔內距孔底0.5m時,應緩慢開泵,並輕壓、慢轉掃到底,待鑽進正常後再調整所需技術參數。
二、正常鑽進時,不得無故提動鑽具,當孔內發現異常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三、必須保持孔底潔淨,當孔底殘留硬質合金較多時,必須專門撈取或磨滅。
四、當孔底殘留岩芯超過0.3m或岩芯脫落時,應使用舊鑽頭撈取或處理。
五、下鑽遇阻或采取岩芯時,嚴禁猛墩鑽具。
第25條 鋼粒鑽進操作
一、在同一岩層中鑽進時,每回次的投砂量及技術參數應保持基本一致。
二、每次提鑽後,均必須認真檢查鑽頭磨損情況和取粉管中鑽屑粒度及數量,以確定下回次的投砂量及應選擇的技術參數。
三、鋼粒鑽進要認真掌握好回次進尺時間,不許打懶鑽,回次終了應進行適當衝孔。
四、保持孔底潔淨,當孔底集存鑽屑超過0.3m時必須專門撈取。
五、在保持孔壁安全的情況下,應適當降低衝洗液的粘度,以有利於鋼粒鑽進。
六、當鑽頭高度小於15Omm時,不能再使用。
第26條 無芯鑽進操作
一、鑽進時,必須使用鑽挺或加重鑽挺加壓,其總重量應超過所需鑽壓的20一30%。
二、為防止孔斜,應采用帶防斜裝置的鑽具鑽進。
三、注意檢查鑽頭水眼暢通情況及鑽頭側刃磨損情況,不合格者禁用。
四、鑽進時注意觀察泵壓及孔口返水等情況,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
五、保持衝洗液良好性能,提鑽時應灌孔。
第27條 受控定向鑽進操作
一、造斜段 (含分枝點)應選擇在中硬岩層及孔壁穩固的孔段。
二、孔身曲線設計,宜為平而彎曲型。
三、按設計要求和造斜,定向器具的使用說明認真操作和施工。
四、應在優質低固相衝洗液中加潤滑劑。
第六節 衝洗液操作
第28條 鑽進中必須專人看泵,根據鑽進參數及時調整泵量。
第29條 應根據岩性、地下水質、鑽進方法、孔深及工程要求選擇不同類型的衝洗液。配製衝洗液,應選用優質膨潤土作為造漿的基本材料,嚴禁使用劣質土或孔內自然造漿。
第30條 鑽場應配備有粘度計、比重計、含砂量杯、失水儀及PH值試紙等簡易衝洗液測試器具,以便及時檢查測試。對衝洗液的性能,在正常情況下每班至少測定一次,調整前及調整後還應各測定一次,並將測定的性能指標數據如實填入班報中。
第31條 為確保衝洗液的淨化,除及時清除循環係統中的岩粉外,還應配備和設置淨化裝置 (除砂器或振動篩等)。水源池內不得有雜物;沉澱池中的沉澱物不得超過其容積的1/5。
第32條 對衝洗液使用的各種處理劑,必須熟知其性能,並妥善保管。
對有毒、有腐蝕性的處理劑,在使用時應有防護措施,以防對人身的侵害。向衝洗液中添加處理劑時,應緩慢、均勻,並嚴禁向衝洗液中任意添加清水。
第七節 預防鑽孔02manbetx.com
操作
第33條 在鑽進過程中,發現設備運轉異常時,應盡快將鑽具提至安全孔段或全部提出孔外後再進行檢修。無論何種情況,均嚴禁將鑽具放置孔底而做其它事情。
第34條 當鑽機升降係統發生故障而不能提升時,必須保持孔內衝洗液正常循環,經常轉動鑽具;當水泵發生故障時,必須先將孔內鑽具提至安全孔段;當動力機發生故障時,必須設法將鑽具提離孔底,並經常用人力轉動鑽具。
第35條 在鑽進過程中,必須認真做到“三看”、“二聽”、“一及時”。即看扶把振動和進尺速度、看水泵表及回水情況、看皮帶及水接頭情況;聽機器運轉聲、聽孔內振動聲;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第36條 嚴格鑽具檢查製度,堅持做到“四檢查”、"三不下"、"兩準備",以防斷脫鑽具02manbetx.com
的發生。
四檢查:開鑽前檢查、升降鑽具時檢查、準備鑽具加尺時檢查、孔內02manbetx.com
處理之後檢查。
三不下:鑽具外徑磨損超過規定不下(直徑63.5mm鑽杆磨損3.5mm,直徑5Omm鑽杆磨損3mm,直徑42mm鑽杆磨損2.5mm,岩芯管磨損達壁厚1/4)、絲扣部分不合格不下、鑽具彎曲超限不下。
兩準備:備用鑽具的準備、上一班為下一班做好準備。
第37條 鑽具提出後,必須立即蓋嚴孔口。
第38條 發生孔內事故後,必須及時量準機上餘尺,準確弄清孔內事故鑽具的規格、數量、事故部位深度,認真03manbetx
事故發生的原因;針對事故性質研究處理方案,製訂具體措施,慎重處理,並詳細記錄。重大事故應由項目部或鑽探技術人員組織處理。
第39條 在處理現孔內事故的過程中,必須將處理方法、步驟、措施、效果、發生的意外情況,以及下入孔內的打撈工具的規格及其結構等詳細記錄在原始班報中,並嚴格交接班製度。
第40條 處理孔內事故,嚴禁強力提拉和開車硬擰事故鑽具。利用升降機提拉事故鑽具時,事先必須對升降機係統、鑽塔天輪及各部螺栓進行全麵檢查;並不得超過鑽機及鑽塔的有效負荷;同時塔上不得有人;其他非操作人員均須撤離至鑽場以外的安全地帶。
第八節 收尾工作
第41條 鑽孔竣工後應做好各種善後處理工作,其中包括鑽孔質量驗收,有關資料移交,鑽機設備搬遷,檢修存放,場地雜物清理等。
第42條 鑽孔結束後,鑽機搬遷,主要應做到:
一、機動車搬運設備時,應有專人指揮,用吊車或千門拉起吊時,鋼絲繩,繩卡,掛鉤及吊架腿應牢固。
二、多人抬動設備時,專人指揮,相互配合。
三、小物件工具、鑽頭、零部件等裝箱保管,管材、塔件等捆紮牢固入庫保管,防止丟失。
第43條 收回的鑽機等設備按規定進行檢修,保證設備完好,在下次施工時減少故障,確保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