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召開煤礦瓦斯抽采達標能力核定辦法座談會的通知
關於召開煤礦瓦斯抽采達標
能力核定辦法座談會的通知
煤安監司函技裝〔2011〕23號
各有關單位:
經研究,定於
一、會議主要內容
深入貫徹落實全國煤礦瓦斯防治現場會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安全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瓦斯防治工作若幹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1〕26號)精神,研究討論把礦井抽采達標能力作為約束性指標對礦井產能進行核定有關問題的落實意見;聽取對國家煤礦安監局組織製定的《煤礦瓦斯抽采達標能力核定辦法(征求意見稿)》有關意見和建議;交流討論省級煤礦安監機構和有關企業在落實抽采達標有關規定的經驗和做法,推動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有關企業進一步落實抽采達標有關要求。
二、參加會議人員
部分省(市)煤礦安監機構負責瓦斯抽采達標工作的部門負責人,部分煤礦企業負責通防工作的副總工程師或部門負責人,有關科研院所,國家煤礦安監局有關司局有關人員。
參會人員名額分配詳見附件1。
三、會議時間和地點
會議時間:12月28全天,29日上午,會期1天半,27日報到。
會議地點:北京平安府賓館(北京市東城區平安大街東四十條100號)。
四、其他事項
1.請有關省(市)煤礦安監局及時將本通知傳達到轄區內有關煤礦企業,並嚴格按分配名額組織好本單位及轄區內有關煤礦企業參會人員的報名工作,
聯係人及電話:鄒德侖,010-64463974,010—64464414(帶傳真)。
電子郵箱:zoudl@chinasafety.gov.cn
2.請與會單位認真研究《煤礦瓦斯抽采達標能力核定辦法一(征求意見稿)》和《煤礦瓦斯抽采達標能力核定辦法二(征求意見稿)》(附件,可在總局網站下載),並按照兩個辦法的計算方法分別找1至2個礦井進行套用試驗,找出兩個辦法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前準備會議發言材料和具體意見建議,並在開會前提交相關材料
3.本次會議不安排接機(站),請會議代表自行準備交通工具。
4.會議代表住宿費用自理。
附件:
《煤礦瓦斯抽采達標能力核定辦法一(征求意見稿)》和《煤礦瓦斯抽采達標能力核定辦法二(征求意見稿)》
國家煤礦安監局科技裝備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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