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消耗定額管理製度
能源消耗定額的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是用經濟辦法管理企業,加強經濟核算,考核經濟效果的主要基礎工作。對於降低消耗,節約能源,提高經濟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能源消耗定額的製定、審批和上報。
1、能源消耗定額的定義:能源消耗定額是指在一定的條件下,為生產單位產品或完成單位工作量,合理消耗能源的數量標準。
2、能源消耗定額必須反映生產建設過程中能源消耗的客觀規律,它應是能源利用率考核的依據,能源消耗定額應先進合理,既反映生產技術水平,同時也反映生產組織管理水平。為此,合理的能源消耗定額,必須是正確的能源消耗規律的反映,正確的能源消耗定額必須在科學地研究能源消耗規律的基礎上製定、產生。
3、企業能源消耗定額由企業節能主管部門組織,並會同生產技術管理部門等共同製定。
4、能源消耗定額的製定必須遵循從實際出發,深入生產第一線,進行調查研究,了解情況,掌握資料,實際測算,適當的科學03manbetx
,精確的核算,力求達到“快、準、全、好”的標準。
“快”即製定的定額迅速及時,走在生產之前,對生產起指導和促進作用。
“準”依靠長期的定額資料積累和經常了解03manbetx
生產情況,使能耗定額準確。
“全”即完整齊全,企業各生產環節、生產車間各生產工序、各類產品均應製定完整的能耗定額。
“好”定額指標既要積極,又要可靠,既具有先進性,又切實可行,對能源單耗尚未達到行業平均水平的部門,定額要從嚴核定,以利調動一切積極因素。
5、能源消耗定額草案製定後,經職工討論和有關部門審核,企業領導部門審查批準後方可執行。
6、企業製定的能源消耗定額,應逐項逐級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①審查是否符合國家當前有關能源方針、政策和法規;
②審查能源消耗定額的項目;
③審查重點項目變化情況和原因;
④與曆年能源消耗的資料對比,03manbetx
是否符合能源消耗的規律性;
⑤審查製定過程中的計算依據,並驗算是否正確;
⑥審查是否積極采用了節能新技術;
⑦審查是否已采納了群眾討論及各級審批過程中提出 的正確意見;
⑧審查製定過程中擬定實現能源消耗定額措施的情況
7、能源消耗定額的審批標準:
⑴能耗定額必須先進、合理、齊全、準確;
⑵能耗定額必須達到本企業的曆史水平或低於上一年度的實際消耗水平;
⑶必須實行按定額供能和按實際消耗嚴格考核;
⑷計量表具必須準確和齊備。
二、能源消耗定額的貫徹執行
1、經批準下達的能源消耗定額,企業各部門都要貫徹執行,凡屬能源計劃分配,組織供應和成本核算等都要按定額辦事。
2、能源供應部門按照核定的能源消耗定額和生產任務核實供應,各單位要建立能源消耗定額的管理檔案。
3、能源供應部門和生產部門應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定額管能製度、消耗定額分級管理和獎懲製度,做到定額管理生產、指導生產、監督生產,以便實現最小的能源消耗。
4、做好能源消耗的原始記錄和統計03manbetx
工作,從能源進礦、轉換、分配和最終消耗為止,各處環節都應有健全的原始記錄,記載各種能源在不同階段,不同環節的使用情況和消耗情況。
三、能源消耗定額的檢查分析
1、能源消耗定額在貫徹執行進程中,須經常檢查分析,目的為了解消耗定額在實際生產過程中的執行情況及取得的效果,同時檢查發現定額在執行過程中的缺點和不足,找出問題,及時采取措施,改進能耗定額,使之愈做愈好。
2、檢查的方法采取統計分析和實際檢查相結合的辦法,力求符合實際和更加全麵、及時發現能耗定額存在的問題
3、推動設計和工藝方麵的改進,積極采用節能新技術、新材料,從而使生產水平不斷提高,定額消耗不斷降低。
四、能源定額的修定
1、由於影響能源消耗定額的各種因素是在不斷地變化的,因此能源定額必須定期修改或臨時修改,一般單項定額每年修改一次,遇到下述情況時,可作必要的臨時修改:
⑴在能源消耗定額執行過程中,發現定額脫離實際或計算錯誤時;
⑵產品結構、用能設備和生產工藝有重大改變時;
⑶提高了生產或改進了操作時;
⑷能源品種、規格、質量等發生重大變動時。
2、在一定時期內影響生產某產品消耗能源的主要因素,還是具有相對穩定性的,由於能源消耗規律的作用,要求能源消耗定額具有相對穩定的性質,故能耗定額一經審查批準生效後,不宜經常改動,隻作定期(如一年)修定,以便於貫徹執行。
五、能源消耗定額的考核和獎懲
1、定額考核是定額管理的又一重要環節,以對比分析的方法進行定額考核,即將製定的能源消耗定額與執行消耗定額的實際結果進行比較,從而找出偏差的幅度,並分析研究產生偏差的原因,以便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
2、能源消耗定額考核的目的
⑴通過生產實踐的檢驗,考察製定的能源消耗定額是否合理;
⑵通過定額考核,與企業曆史最好水平比,與國內外先進水平比,找出差距,力爭趕上國內外先進水平;
⑶通過定額考核,積累完整的曆史資料,為指導生產和有效地進行能源管理提供科學的依據;
⑷通過定額考核,促進能源消耗定額管理工作的加強。
3、水節超在50噸以下不獎不罰,超50噸-100噸罰50 元,節獎50元;超100噸-200噸罰200元,節獎200元;超 200噸以上罰300元,節獎300元;煤節1噸獎10元,超1噸罰10元。
4、能源考核結果均由市場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