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突出防治程序化管理 保障礦井安全生產
峰峰煤田地質條件複雜,隨著礦井的延深,礦井瓦斯含量、瓦斯壓力、地應力不斷增大,瓦斯災害不斷增加。2005年,經撫順煤科分院鑒定,大淑村礦、薛村礦、羊渠河礦升級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瓦斯治理的難度不斷增大。針對峰峰集團公司瓦斯治理現狀,研究、編製了《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管理工作程序》,其核心就是通過煤與瓦斯突出治理工作的程序化控製,實現管理責任的傳遞,使煤與瓦斯突出治理的各項製度和措施真正落實到工作現場的各個環節,保障突出治理工作的規範化和有序性,保障礦井安全生產。
一、防突工作程序
提供瓦斯地質資料→防突設計→設計審批→編製防突措施→審批措施→貫徹措施→措施實施。
(一)提供瓦斯地質資料
技術部負責編製回采工作麵、掘進工作麵、石門揭煤(過斷層)工程設計。
(二)防突設計與審批
瓦斯治理科根據技術部提供的工程設計編製防突設計,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技術部、安監科、瓦斯治理科、通風區、抽采區、生產單位、采掘副總、安全副總進行設計會審。
(三)防突措施編製與審批
抽采區技術員依據防突設計編製防突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礦總工程師、安全副總負責組織通風區、抽采區、生產單位、瓦斯治理科、安監部、技術部對措施進行審批。
(四)措施貫徹與實施
通風區、抽采區、生產單位、安監部技術員負責向單位員工貫徹措施。
(1)保護層開采措施。抽采區按照設計負責保護層工作麵瓦斯抽采鑽孔施工及各種參數測定;采煤區按照設計開采解放保護層回采工作麵。
(2)局部防突措施。生產單位按照設計每天早班施工瓦斯釋放鑽孔,抽采區負責局部地區高位瓦斯抽采鑽孔、本煤層瓦斯抽采鑽孔的施工、各種參數測定、工作麵預抽瓦斯。
(3)石門揭煤(過斷層)措施。生產單位按照設計進行作業,抽采區依據設計施工揭煤鑽孔,進行預測預報工作。
(4)通風區全麵負責瓦斯管理工作。
(五)監督驗收
(1)技術部采煤工程師負責保護層工作麵開采期間所有地質資料、數據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掌握煤柱的留設位置並及時將位置和尺寸準確地標在采掘平麵圖上。
(2)瓦斯治理科負責在瓦斯地質圖上,標出被保護層受煤(岩)柱的影響範圍,在這個範圍內進行采掘時,必須采取綜合防治突出措施。
(3)抽采區主管瓦斯抽采副區長負責對保護層工作麵穿層鑽孔、高位鑽孔、本煤層瓦斯抽采鑽孔的施工角度、數量、深度、方位等進行驗收,並將驗收結果填繪到瓦斯抽采係統圖上;負責對保護層工作麵回采期間穿層鑽孔、高位鑽孔、本煤層瓦斯抽采濃度、流量、負壓等參數進行收集,並做好記錄。
(4)安全副總對瓦斯抽采情況進行核查,符合設計要求後簽發開工許可證。
(5)通風區瓦斯員負責現場監督檢查瓦斯釋放鑽孔施工質量。
(6)石門揭煤期間,技術部和生產單位技術員負責掌握掘進距離,技術部負責石門揭煤鑽孔設計,抽采區按照設計負責石門揭煤打鑽工作。
(六)預測預報與進度審批
抽采區預測工負責突出危險性預測預報,填寫預測預報單。預測預報單由抽采區值班人員審查簽字後,呈報礦安全副總、總工程師審批,確定循環進度。
二、防突工作標準
(一)提供瓦斯地質資料標準
(1)按照礦生產地區計劃,技術部依據礦井勘察和已揭露的地質資料,編製采掘工作麵、石門揭煤(過斷層)工程設計,並報集團公司科技發展部進行審批,在開工前1個月完成,提交時填寫資料移交表。
(2)施工期間技術部及時掌握地質變化情況,有異常情況立即停止工作,並以文字形式向安全副總、礦總工程師彙報,以便及時采取措施。
(二)防突設計標準
瓦斯治理科接到技術部提供的工程設計,在10天內完成防突設計。
(1)開采保護層工作麵設計標準。①具備開采保護層條件的必須優先開采保護層;②保護層回采工作麵必須布置專用排放瓦斯尾巷,尾巷與運料巷之間每隔30m開掘一個風眼;③在保護層回采工作麵尾巷,沿工作麵走向每30m設計一組抽采瓦斯鑽場,每個鑽場布置5個鑽孔,鑽孔的終孔位置必須穿過煤層全厚,進入頂板2m以上;④保護層工作麵設計必須報集團公司審批,開采前必須經集團公司通防管理部、安全監督局、科技發展部、煤炭生產部驗收;⑤正在開采的保護層采煤工作麵,必須超前於被保護層的掘進工作麵,其超前距離為80m。
(2)局部防突設計標準。①瓦斯釋放鑽孔設計:掘進工作麵每平方米布置瓦斯釋放鑽孔3個,回采工作麵每隔5m布置1個瓦斯釋放鑽孔,釋放瓦斯鑽孔深度9m,孔徑89mm,兩側釋放瓦斯鑽孔深入巷道兩側輪廓線外2~4m,每一防突循環必須留有不小於5m瓦斯釋放孔超前距;②預測預報鑽孔設計:掘進工作麵斷麵達9 m2及以上時,施工預測鑽孔7個,其中沿著工作麵方向布置3個,巷道兩側各布置2個(巷道兩側靠近工作麵各布置1個,與該預測孔間隔2m的巷道兩側各布置1個),預測鑽孔深度8m,孔徑42mm,每一循環必須留有不小於2m預測孔超前距;③瓦斯抽采鑽孔設計:瓦斯治理科負責抽采鑽孔設計,技術部負責抽采鑽場施工設計。
(3)安全防護措施
井巷揭穿突出煤層和在突出煤層中進行采掘作業時,必須采取震動爆破、避難硐室、反向風門、壓風自救係統等安全防護措施。
(三)設計審批標準
防突設計提交2日內由礦總工程師、安全副總組織審批。
(四)編製防突措施標準
(1)設計審批後3日內,抽采區技術員完成防突措施編製。
(2)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和《采掘工作麵防突設計》編製。
(五)措施審批標準
采掘工作麵開工前5日內逐級完成措施審批,修改和補充意見留有記錄,措施審批時要填寫審批記錄。
(六)措施貫徹標準
(1)生產單位、抽采區、通風區和安監部技術員向單位員工貫徹措施並簽字,貫徹措施時填寫記錄。
(2)施工人員每次參加施工前,必須對措施的要點進行安全確認。
(3)每月必須對措施進行補貫,並留有記錄。
(七)實施措施標準
(1)采煤區按照設計和措施組織生產。
(2)抽采區鑽機班按《采掘工作麵防突設計》要求施工鑽孔。生產單位安排專門人員按《采掘工作麵防突設計》要求施工瓦斯釋放鑽孔。
(3)采掘工作麵遇斷層等地質構造時,技術部下達通知單,報安全副總、礦總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審批,通風區按照石門揭煤設計規定製定過斷層措施,經會審後進行實施。
(4)采掘工作麵遇地質構造等情況變更設計、措施時,必須經原設計審批人員同意。
(八)監督驗收標準
(1)地區瓦斯員在現場監督瓦斯釋放鑽孔施工的全過程。
(2)瓦斯釋放鑽孔施工完畢後,瓦斯員必須逐個進行驗收,發現有不符合設計規定的鑽孔,責令施工班組長進行補打。
(3)所有瓦斯釋放鑽孔經地區瓦斯員驗收確認符合設計要求,班組長、施工瓦斯釋放鑽孔人員都必須在A卡和瓦斯員原始記錄上相互簽字。
(4)瓦斯釋放鑽孔實行掛牌管理,預測人員將瓦斯釋放鑽孔的數量、深度、孔徑等填寫在牌板上。
(5)必須保證釋放鑽孔釋放瓦斯時間不少於3h。
(6)工程驗收後填寫驗收單。
(九)預測預報標準
(1)掘進工作麵預測預報方法采用“鑽屑指標法”。即:預測鑽孔指標Smax<6kg/m、Δh2<200Pa、K1<0.4(掘進工作麵K1<0.5時,為無突出危險性)。回采工作麵預測方法采用“瓦斯湧出初速度法”和“鑽屑量”。即:實測的q值小於qm(qm小於5L/min)和鑽屑量Smax<6kg/m時,為無突出危險性。
(2)掘進工作麵預測鑽孔指標Smax≥6kg/m或Δh2≥200Pa或K1≥0.4(野青掘進工作麵K1≥0.5)時,為有突出危險性;回采工作麵預測鑽孔指標實測值q≥5L/min或Smax≥6kg/m時,為有突出危險性。
(3)預測掘進工作麵為有突出危險性時,必須立即停止工作,補打瓦斯釋放鑽孔。掘進工作麵在有突出危險性鑽孔附近補打釋放鑽孔8個,釋放瓦斯時間2h,然後再進行效果檢驗,直至措施有效為止。
(4)預測回采工作麵為有突出危險性時,必須立即停止工作,補打瓦斯釋放鑽孔,在預測有突出危險性鑽孔附近上下各10m範圍內每隔3m施工一個釋放鑽孔,釋放瓦斯時間2h,然後再進行效果檢驗,直至措施有效為止。
(5)預測預報人員必須攜帶長度不少於10m的鋼尺,對瓦斯釋放鑽孔進行現場檢查,符合設計要求方可進行預測預報工作。
(6)預測預報指標超過規定指標時,預測人員立即停止工作,向班組長報告,並及時向通風區、抽采區、礦調度室彙報。
(7)瓦斯治理科將每天采掘工作麵的預測結果填繪到瓦斯地質圖上。
(8)采掘工作麵預測預報結果符合《細則》規定要求時,預測人員在采掘工作麵巷道的工字鋼棚子上用紅漆標住當班允許進尺的距離;預測預報結果實行掛牌管理,預測人員將預測的Smax、Δh、K1、qm和允許當班進尺均寫在牌板上。
預測預報工作結束後,預測人員填寫預測預報結果表。
(十)進度審批標準
(1)預測人員填寫預測預報單,並在預測預報單上標注采掘工作麵進尺,由抽采區值班人員審查簽字,預測無突出危險性時報安全副總簽字,預測有突出危險性時報礦總工程師進行簽字,確定循環進度。審批結果發放時,填寫審批結果表。
(2)審批結果發放到瓦斯治理科、安監部、通風區、生產單位及礦領導。
(十一)組織生產標準
(1)生產單位嚴格按照審批結果組織生產,嚴禁超進。
(2)采掘工作麵循環進度達到規定時,瓦斯員、爆破工負責停止采掘工作麵的采掘活動,並向通風區、抽采區和礦調度室進行彙報,實施防突措施。
(十二)進度控製標準
(1)采掘工作麵班組長和瓦斯員負責掌握當班施工進度,交接班時向下一班交接清楚,瓦斯員升井後向通風區值班人員彙報進度,並做好記錄。
(2)采掘工作麵達到循環進度,地區瓦斯員向通風區、礦調度室彙報,並監督班組長實施防突措施。
(十三)月度進尺控製
月末,技術部負責提供當月采掘進尺,瓦斯治理科負責核對,發現有超進度施工,組織03manbetx
,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