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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家莊煤礦“六大係統”管理規章製度彙編

作者:佚名 2012-01-01 14:16 來源:本站原創

山西省中陽榮欣焦化有限公司

高家莊煤礦“六大係統”管理規章製度彙編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目 錄

1、安全監測係統管理製度

2、監測係統調試管理製度

3、安全監控管理製度

4、安全監測監控人員崗位責任製

5、監測監控係統設備、設施管理製度

6、通風、瓦斯、監控檔案管理製度

7、監測監控網絡運行管理製度

8、係統監測監控異常情況上報製度

9、安全監測監控係統設備和傳輸設備定期檢修製度

10、監測監控係統值輪流班製度

11、煤礦監測監控係統故障報告製度

12、監測監控係統01manbetx 01manbetx

13、係統安全保障措施

14、瓦斯日報表審查管理製度

15、瓦斯異常情況彙報程序及處理辦法

16、礦井瓦斯管理製度

17、瓦斯檢測填報製度

18、安全檢查製度

19、礦井通風管理製度

20、主要通風機管理製度

21、局部通風機管理製度

22、通風設施管理製度

23、壓風自救係統日常維護、保養檢修製度

24、壓風自救係統使用培訓製度

25、壓風自救實施細則

26、通訊聯絡係統管理製度

27、供水自救係統管理製度

28、供水施救係統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

29、供水施救係統維護人員崗位責任製

30、供水施救維修工01manbetx 01manbetx

31、供水施救係統設備、設施的管理製度

32、係統技術資料管理製度

33、供水施救值班輪流班製度

34、供水施救係統設備定期檢修製度

35、供水施救係統網絡運行管理製度

36、供水施救係統故障報告製度

37、供水施救係統管網異常上報製度

38、供水施救係統管理製度

39、人員定位係統井下人員緊急撤離預案

40、KJ69N礦井人員定位監測係統管理製度

41、人員定位監測係統崗位責任製

42、人員定位係統監控員崗位責任製

43、人員定位監測係統監控員01manbetx 01manbetx

44、人員定位係統設施設備管理製度

45、人員定位監測係統故障報告製度

46、人員定位監測係統技術資料管理製度

47、人員定位監測係統交接班製度

48、人員定位監測係統調度值班製度

49、人員定位監測係統異常情況上報處理製度

50、人員識別卡領取管理製度

51、人員定位監測係統責任追究製度

52、人員定位跟蹤係統管理製度

安全監測係統管理製度

一、安全監測係統的使用必須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AQ1029標準)中的規定。

二、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必須24小時運行。接入煤礦安全監控係統的各類傳感器應符合AQ6201-2006規定,穩定性不小於15天。

三、調度監控中心維護員負責安全監測設備的安裝、拆除、日常調校和管理工作。

四、井下采掘工作麵監測設備的使用、懸掛、移設由現場施工的采掘隊負責,總回、主井及各主要大巷內的監測設備由調度監控中心負責懸掛和日常維護。

五、對需要經常移設的傳感器、電纜,須有采掘班組長按規定移設,瓦檢員監督執行,嚴禁擅自停用。工作麵所設各類監測設備及電纜等均由所施工部門的隊長、班組長負責管理、使用,如有損壞應及時向礦調度彙報,礦調度和要做好記錄並及時通知相關人員現場處理。對於設備、纜線保護不到位、故意破壞、丟失和人為造成監測傳感器監測數據失真,按《公司三違處罰辦法》有關條款嚴肅處理。

六、 使用部門必須根據生產現場情況按標準懸掛,保證正常使用。若不按規定移設和懸掛的,對使用部門當班現場負責人罰款100-300元。移設傳感器必須輕拿輕放,不得隨意拖拽、磕碰,防止造成誤報警或傳感器的損壞。人為因素造成傳感器誤報警,一次對責任部門罰款1000元,對責任人罰款300元。

七、使用部門施工過程中要加強監測設備保護。施工過程中造成監測纜線、傳感器等損壞的,對施工部門罰款500元,對責任人罰款300元;造成傳感器等監測設備報廢的,由施工部門按原價賠償,並對責任人罰款500元。

八、各生產部門在編製采掘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時,必須對傳感器的種類、數量、位置、主機、動力開關的安設地點、監測電纜的敷設、控製區域、安全監測設備的懸掛位置等做出明確規定,並繪製布置圖,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九、在應安設安全監測監控裝置的地點,使用部門在開工前三天必須根據已批準的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提出安裝申請報告,上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在安裝配電係統時,使用部門或機電部門必須根據斷電範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並接通井下電源及控製線,在連接時必須有監測人員在場監護。調度監控中心負責安全監測監控裝置的安裝、調試和日常的校驗設置工作。

十、與安全監測監控裝置關聯的電器設備、電源線及控製線,均由管轄範圍的機電人員負責維護。在拆除或改線時,必須與調度監控中心聯係,並共同處理。檢修安全監測監控裝置關聯的電器設備,需要安全監測監控裝置暫停運行時,必須經安監科和礦調度室同意,並製定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

十一、所有安全監測係統設備入井前必須在地麵經過48小時聯機運轉,調試、校正,各項指標符合規定後方可入井安裝,嚴禁不合格的儀器下井使用。

十二、安全監測監控裝置安裝完畢後,在開工檢查時現場進行交接,屆時機電科、安監科、施工部門負責人一並進行驗收,並簽字交接。使用部門不接收者對主管隊長罰款500元,並限期接收,逾期不接收者加倍處罰。接收後,安全監測監控裝置的管理、使用均有施工部門負責。一旦出現安全監測監控裝置(電纜、接線盒、傳感器)的損壞、丟失,不符合質量標準化要求的,按電氣設備質量標準化及相關規定追究使用部門的責任。

十三、安裝、拆除監測設備時,施工部門必須提前三天向有關部門提交《監測設備安裝申請單》或《監測設備拆除申請單》,並經有關部門及礦總工程師批準後,調度監控中心方可組織人員安裝或拆除監測設備。施工部門無批準的安裝或拆除申請單不予開、停工,若擅自開停工,對施工部門負責人罰款200元。

十四、工作麵傳感器需要延線或收線時。由使用單位通知調度監控中心,調度監控中心維修員與使用單位電工共同進行,使用單位不得私自處理,以防將線接錯,損壞儀器。如發現傳感器移設不到位、不及時,均按“三違”處理。並納入施工部門電氣設備質量標準化考核範圍。采煤工作麵自橫川口以裏,掘進工作麵自開口位置至掘進迎頭,監測裝置均由施工部門按機電設備質量標準化要求進行管理、使用、維護。

十五、瓦斯檢查工每班應對管轄範圍內傳感器的數據進行校對和記錄,並向調度彙報。使用單位每班對安全監測監控裝置及電纜的完好嚴格按照電氣設備質量標準化要求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報礦調度。

十六、監測傳感器出現故障時(數據超差、通訊失敗、傳感器保護、誤報警等),當班維護人員必須在4小時內排除故障,在出現係統故障時必須在8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對維護人員給予500元罰款。

十七、監測係統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周對重點瓦斯管理區域的設備進行兩次調試,非重點瓦斯管理區域每周必須調試、校正一次。

十八、每七天必須對監測係統斷電功能進行一次測試,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

監測係統調試管理製度

一、 安全監測係統調試必須符合《煤礦01manbetx 》和《煤礦安全監測係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定》(AQ1029)的有關規定。

二、 甲烷傳感器的調試必須根據AQ1029標準8.3條執行。其它傳感器的調試必須按廠家說明書要求進行調試。調試人員不得隨意更改調試程序。如不按調試程序進行調試的給予責任人每次100元罰款。

三、 重點瓦斯管理區域內的傳感器必須一周調試兩次,非重點瓦斯管理區域內傳感器每周必須調試一次,如未按要求對各類傳感器進行按時調校的給予每人每次100元的罰款。每周必須對斷電功能做一次測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如未按要求進行測試或測試存在問題未及時處理的給予責任人每次100元罰款。

四、 調試傳感器時必須與地麵微機室聯係,確認通氣結果與斷電功能準確可靠時,調試方可結束。對於調試不準確、調試無法完成的和傳感器出現故障的必須及時進行更換。

五、 每次調試傳感器完畢後必須按要求和實際情況認真填寫調試記錄,記錄手冊與巡檢台帳必須填寫準確、字跡清楚。

六、傳感器投入使用時必須聯機運行48小時以上,運行正常後方可投入使用,並做好相應的記錄。

七、更換後的傳感器必須認真及時進行檢修,確保監測傳感器的備用量。

安全監控管理製度

一、安全監控分站處應設置安全監控管理牌版。監控分站要指定人員看管,保證設備正常運轉。各地點使用的傳感器必須明確隊組、人員看管、吊掛和移動。造成損壞或丟失的,應由責任人負責賠償。

二、安全監控維護人員(監控工)對分站等監控設備每月進行一次調校,對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每10天進行一次調校,對甲烷超限斷點功能每10天進行一次測試。

三、安全監控維護人員要經常對安全監控設備進行巡檢、維修、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設備完好,可靠運行。

四、安全監控維護人員應做好安全監控設備台帳、故障登記、檢修記錄、巡檢記錄、調校測試記錄。

五、安全監控中心站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監視器要專用監控,不得亂動、亂調,隨便加入無關信息和做無關工作。由此造成損壞或損失的,由當事人賠償。

六、安全監控值班人員(調度員)要時刻注意安全監控係統運行情況,認真監視監視器所顯示的各測點變化等信息情況。發現報警、斷點、分站無答等異常情況,要立即向值班礦長、安全監控維護人員彙報。

七、安全監控值班人員負責將《安全監控日報》和《報警斷電記錄月報》報礦長、礦總工程師簽字,並做好《中心站運行日誌》記錄。

八、安全監控管理人員要及時繪製補充安全監控係統圖和示意圖,填寫修改安全監控管理牌板內容。

安全監測監控人員崗位責任製

1、嚴格執行上級有關精神,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2、認真學習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3、機房監測人員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製度,不得空崗和缺崗,上崗要認真操作,嚴禁擅離職守,嚴禁打盹瞌睡會私客。

4、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按時交接班,做到無人接班不離崗,故障處理不清不交接班,認真做好記錄。

5、認真填寫當班運行情況記錄,對出現的故障迅速彙報,並積極采取措施和進行詳細記錄。按規定及時上報瓦斯日報表。

6、發現有異常情況立即向調度室和值班礦長彙報。

7、嚴禁在電腦上玩遊戲,看電影,一經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嚴重失職調離崗位。

8、嚴禁任何閑雜人員進入監控室內,違者一次罰值班人員50元。

9、確保室內清潔衛生,以確保機器正常運轉。

10、嚴格執行監控係統的有關管理規定,不得隨意開、關機。

11、係統改變各種數據和圖案,未經領導批準,不得隨意進行操作,確保係統正常運行。

12、填寫的各種報表,數據要準確無誤,逐班報表要及時報送有關領導,並有存檔。

監測監控係統設備、設施管理製度

1、各類儀器、儀表維修、收發、保存要專人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儀器、儀表要編號、掛牌。

3、建立儀器、儀表領退登記製度。

4、儀器、儀表交回後要及時檢查、維修,要按規定校正、檢驗,損壞修複的儀器要及時校正。

5、使用人員在入井前,必須嚴格檢查所帶儀器,不合格儀器嚴禁入井使用。

6、使用人員要愛護儀器,防止碰撞,發現損壞,嚴禁繼續使用,嚴禁亂拆亂修,要立即出井更換。

7、不能繼續使用的儀器要及時注銷。

通風、瓦斯、監控檔案管理製度

1、建立通風、瓦斯、監控資料檔案管理,設立專職檔案管理員。

2、通風瓦斯日報表、瓦斯巡回檢查圖表、一炮三檢報表、測風報表、通風質量標準化評定、會議記錄、圖紙、文件、規程措施、井下通風設施、監控資料等按月分類歸檔,編號條理科學。

3、五圖、四板、五記錄、二台帳要定期更換,收集整理完善。

4、檔案調閱、查閱有記錄,管理員變動時,要辦理嚴格的交接手續。

5、定期對檔案進行檢查,發現破損、變質、損壞,要及時修補和複製,延長檔案使用壽命。

6、檔案室要保持適宜溫度,保持良好通風,發現鼠害應立即處理。

7、室內嚴禁吸煙和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8、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監測監控網絡運行管理製度

第一條 為確保我礦安全監測監控安全信息網絡係統穩定、可靠、正常運行,加強安全監管,有效預防和遏製各類重特大02manbetx.com 的發生,發揮係統的安全保障作用,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建立企業的監測監控係統,保證礦級網絡設備的正常運行,傳遞真實有效的安全數據。

第三條 對網絡設備及軟件的任何擴充、改變必須提交書麵報告,經省局信息調度中心批準方可進行。

第四條 煤礦安全信息網絡和煤礦企業的監測監控係統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項目設計、施工等工作,係統的方案設計、係統結構、建設等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上傳數據按省局統一設計格式傳輸。

第五條 煤礦企業的監測監控係統要按照《煤礦01manbetx 》等的要求,安裝產品合格、數量足夠、位置正確的傳感器,並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施工。

第六條 確保網絡暢通,24小時正常可靠運行,未經許可不得變更設置和參數,更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條 各級安全信息網絡係統由專人負責運行和管理,配備專業的網絡管理技術人員。

第八條 建立值班製度、操作規範等管理製度,認真填寫運行日誌,並定期進行檢查。

第九條 建立對網絡設備和傳輸設備的定期檢修維護製度,保證設備完好、運行正常。

第十條 配備的IP電話,是安全信息網絡係統的組成部分,專門用於安全生產的調度指揮和網絡調試,固定在機房和調度室並保證暢通。

第十一條 建立專用各類井下傳感器、探頭等檢查、驗收的責任製度,並按照有關規定定期校驗。

第十二條 保證網絡機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盜、防靜電、防雷、空調係統、UPS電源係統等相關設施的完好及運行正常。

第十三條 使用河南省煤礦瓦斯監測監控安全信息網絡係統的封閉專用內部網絡,嚴禁和其它網絡(如:國際互聯網)相接。

第十四條 操作人員以及管理人員不得通過信息網絡從事危害網絡安全和公共安全、損害公眾利益或侵害他人正當權益的活動,不得利用網絡傳播和發送與安全生產無關的其他信息。

 第十五條 網絡管理人員根據需要為運行操作人員和用戶設置密碼,密碼要注意保密,定期更換。用戶按照各自的權限進行工作,不得越權操作。

第十六條 監測專用計算機不得運行與監測係統無關的任何程序,嚴禁打字、上國際互聯網、玩遊戲等,上述現象一經發生,必須嚴肅處理。

第十七條 監控室內微機必須配備指定防火牆設備,最大限度保證封閉網絡漏洞,不受黑客攻擊。

第十八條 監控室內微機必須配備防病毒服務器及指定網絡版防病毒係統,各應用服務器、網絡工作站安裝相應客戶端防病毒軟件,確保係統正常運行。

第十九條 實時監測網絡病毒及時更新病毒庫和客戶端防病毒軟件、係統升級。

第二十條 定期用磁帶機備份監測數據庫信息,建立數據管理製度。

第二十一條 網絡出現故障要立即報告,積極組織搶修,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恢複正常,並將發生故障的時間、現象、原因等及處理辦法、恢複時間等做好記錄。

第二十二條 通信線路出現故障要立即與線路運營商取得聯係,積極配合檢修人員進行修複工作。

第二十三條 係統出現故障應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超過1小時應向縣級主管部門報告,超過4小時應向市(地)主管部門報告,超過8小時應向省局主管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後要按照規定立即采取措施。有故障不報告者,視為係統無故障停止運行。

第二十四條 係統操作人員應由具備煤礦專業和計算機專業基本知識工程技術人員擔任,並要求相對保持監管係統操作人員的穩定性。

第二十五條 安全監控係統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係統運行技能和通風專業技術培訓,經考核發證後,方可上崗。

第二十六條 設置信息調度中心機構負責管理煤礦瓦斯監測網絡係統,要配備熟悉計算機和煤礦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進行24小時值班和維護。

第二十七條 各信息網絡係統工作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發生重大隱患未及時處理、上報的,由礦給予批評教育,依照有關規章製度給予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撤職的行政處分;發生02manbetx.com 的,依法追究02manbetx.com 責任。

係統監測監控異常情況上報製度

一、監測監控係統值機人員負責礦井安全監控異常信息的調度工作,實時監測礦井瓦斯濃度、主扇狀態、局扇狀態、井上下通訊狀態、風門開並和設備饋電及網絡通訊情況。發現異常要及時按照本公司製定的《監控係統異常情況處理流程圖》進行調度報告,同時須將安全異常處理情況按要求上報市、縣監控中心。
二、監測監控係統值機員是礦井瓦斯實時監測、分站和傳感器定義設置、指令調度的第一責任人。
三、監測安全監控係統異常報警信息必須認真核查、處理、備案和上報。礦井安全監控異常信息包括以下12種:
1、瓦斯超限;
2、主要通風機停風;
3、局扇停風;
4、風門一直開;
5、礦井監控係統全部無記錄或部分無記錄;
6、無法向縣監控中心上傳數據的;
7、探頭報警點、斷電點定義不當,導致異常斷電的;
8、探頭位置圖紙填充不當;
9、監控出現異常未進行調度彙報的或弄虛作假的;
10、非法入侵網內其它機器以及危害網絡數據安全傳輸的活動;
11、調度指令不及時上報或上報指令弄虛作假;
12、監控係統相關設備未按規定檢測、校驗、維護保養導致數據傳輸不正常的。
四、監測監控係統值機人員發現瓦斯超限報警、瓦斯曲線不正常、風機停風及設備開停斷電報警等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執行調度程序,由調度值班領導負責組織隱患排查,並必須在6分鍾內將有關情況上報縣監控中心(傳真方式),報告須具有公司值班領導簽字。同時要在處理過程中每小時將處理情況上報縣監控中心備案,直至恢複正常。
五、監測監控係統值機員對收到的上級監控中心的安全指令要及時通知調度值班領導和公司有關領導,並就整改情況上報縣監控中心。半小時內消除的安全隱患,隻報送處理結果。
六、監測監控係統的異常信息處理實行安全礦長負責製,對異常信息的核查、調度、整改、上報製度負責。
七、監測監控係統中心須建立健全檔案製度,包括運行記錄、設備台帳、傳感器校驗記錄、傳感器和瓦檢儀對照記錄、隱患審閱和處理台帳、檢修記錄、交接班記錄等。

安全監測監控係統設備和傳輸設備定期檢修製度

安全監控設備以及傳輸設備投入使用前要在地麵經48小時的通電運行,調試合格方可安裝。安裝後要進行運行前的調試,各項指標合格後方可使用。

安全監控設備以及傳輸設備投入運行的最初2日內,要進行第一次調試、校正。以後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傳感器每7天必須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一次,每7天必須對甲烷傳感器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甲烷傳感器的調校項目包括:零點、靈敏度、報警點、斷電點、複電點、指示值和邏輯功能檢驗等。

安全監控設備以及傳輸設備在井下連續運行超過6個月,必須將井下部分全部運到井上進行全麵檢修。檢修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停止安全監控設備運行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經及礦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進行。維修人員應每班清理便攜式甲烷檢測儀隔爆罩上的煤塵,發放前必須檢查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的零點和電壓或電源欠壓值,不符合要求的嚴禁發放使用;便攜式甲烷檢測儀每7天必須使用校準氣體和空氣樣至少調校1次。

監測監控係統值輪流班製度
一、為了強化管理,確保安全生產的正常進行,礦領導及監控人員必須每天有人值班,實行值班領導24小時輪流值班。

二、井上下監控及維修值班人員必須執行24小時輪流值班,及時處理係統安全隱患,保證係統的完好性。

三、領導幹部、監控及維修人員值班要有值班記錄,對未處理完的問題要有交接。

四、礦領導必須親臨現場,檢查井上下監控中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並現場落實維修人員督促整改,對一時不能處理的問題必須落實人員,限定時間整改。

五、調度室值班領導要及時對監測監控係統出現的問題和工作人員上報的相關數據進行03manbetx 處理,對違反規定的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煤礦監測監控係統故障報告製度

一 、監測監控係統一旦發生故障,值班人員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積極組織廠家和係統維修人員進行搶修,盡可能在短時間內恢複正常,發生故障超過1小時後得不到處理,應向上一級調度機構報告;並做好故障發生的時間、地點、現象、原因以及處理辦法和恢複正常的記錄,留檔備查。

二、網絡出現故障要立即報告,積極組織維修,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恢複正常,並將發生故障的時間、現象、原因等及處理辦法、恢複時間等做好記錄。

三、通信線路出現故障要立即與線路運營商取得聯係,積極配合檢修人員進行修複工作。

四、值班人員平時要注意係統的運行狀況,係統運行中的一切不正常狀態都要一一記錄在《故障報告登記表》中,做到有備可查,並及時報告值班領導。

監測監控係統01manbetx

1、值班前必須檢查各設備連接是否正常,若有掉線及時正確連接。

2、如需開機,按照正確的順序開機:電源→UPS→調製解調器→交換機→顯示屏→服務器→工作站。

3、正確操作安全監測軟件,正確打印各種報表。

4、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改變參數及線路。

5、嚴禁將雜物堆放在工作台上,嚴禁機器無人運行。

6、按照正確的順序關機:工作站→服務器→顯示器→交換機→調製解調器→UPS→電源。

7、正確填寫各項安全監測記錄。

係統安全保障措施
一、為確保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安全、可靠、正常的運行,充分發揮安全保障作用,製定本係統安全保障措施。

二、礦井通風安全監控裝置的使用管理必須嚴格執行礦下發的《通風安全監控係統維護使用管理辦法》。

三、煤礦安全監控係統24小時值班製度,每班至少2人。工作人員應當具備計算機、煤礦安全及生產技術等專業知識。

四、建立健全煤礦安全監控係統規章製度,配備相應的工作人員,保證24小時不間斷值班。工作人員按特殊工種管理,經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

五、礦井應當為煤礦安全監控係統架設供電專線,安裝防雷電接地裝置,配備消防器材等安全防護設施,確保設備完好和傳輸數據準確。

六、安全監控係統應當配備防病毒軟件,實時監測網絡病毒,及時更新病毒庫和客戶端防病毒軟件,並定期備份監測數據庫信息,確保數據安全。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煤礦安全監控係統網絡平台的設置和參數。

八、故意破壞、損壞、改變煤礦安全監控係統設施,造成安全監控數據上傳中斷或者數據失真的,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瓦斯日報表審查管理製度

1、嚴格執行瓦斯巡回圖表、“一炮三檢”報表審查製度。

2、通風調度員負責每班審查填報當班全部瓦斯檢查報表,停電停風、排放瓦斯等特殊情況必須注明原因。

3、通風隊領導要每天審查本科室各班瓦斯、“一炮三檢”報表、監控室上報模擬量日報表。

4、通風技術負責人要每天審查本科室全部圖表及報表。

5、通風科要將每日填報的瓦斯報表、瓦斯監測報表、監控室上報模擬量日報表報總經理、礦總工程師審閱簽字,對反映出的問題要批注審核意見,並負責督促、協調問題的處理,及時掌握問題處理進展情況,直到問題徹底處理完畢。

瓦斯異常情況彙報程序及處理辦法

為確保安全生產,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方針,人工監測與監測監控兩套係統並行,確保瓦斯監測工作及時、準確,調度指揮係統高效運轉,特製定本規定。

監測監控係統瓦斯異常情況彙報程序:

1、瓦斯員、安全員、現場施工人員及其他人員,發現施工地點瓦斯異常時,根據處理彙報程序,及時查明原因,進行處理,並及時向調度彙報。

2、監控係統地麵中心站井上監控員必須24小時值班,發現瓦斯傳感器顯示值出現較大增幅或瓦斯曲線不正常以及臨近報警值時,及時向通防科值班人員彙報,通風科值班人員應立即電話通知該工作麵瓦斯員,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進行處理,並將原因、措施及處理結果彙報通防科值班人員,通防科值班人員要做好記錄。

3、監控係統地麵中心站,如果出現采、掘工作麵瓦斯濃度達到1%報警信號後,通風科調度員必須立即電話通知該工作麵瓦斯員停止該區域內一切作業,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監控員在做好報警記錄的同時,應立即通知調度值班領導及通防科值班人員,通防科值班人員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通知工作麵安全員對停工及處理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5、瓦斯員在停工處理完畢,檢查工作麵、回風流及上隅角等地點瓦斯濃度降到《規程》允許濃度內,彙報通風科值班人員,由調度員向值班領導彙報,由值班領導下達恢複生產命令。

6、瓦斯員處理過程中,發現瓦斯濃度未被有效控製,持續升高,達到超限濃度時,應立即停止該工作麵一切作業,切斷電源。

7、安全員與瓦斯員一起組織將工作麵人員沿進風路線逆風流撤退到采區進風巷道內。同時在工作麵巷道口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由安全員負責設置警戒。同時彙報調度值班領導。

8、調度值班領導會同通風值班領導立即製定措施,並電話通知就近地點通風隊領導或通風值班領導,在半小時內趕到現場,指揮處理,處理完畢彙報通風、安全調度及調度值班領導,並做好記錄。調度值班領導確認隱患排除後,方準下達撤除警戒、恢複送電、人員進入工作麵生產的命令。

9、采區總回風巷瓦斯濃度達到0.75%,回采工作麵尾巷達到2.5%時,必須立即彙報通風、安全、生產調度員、通防科值班領導和調度值班領導。值班領導接到彙報後,應立即電話通知該采區各工作麵瓦斯員停止該區域內一切作業,由上一級配電室切斷采區電源,將工作麵人員沿進風路線逆風流撤出采區,並在所有能進入采區的巷道口設置柵欄,揭示警標,懸掛“禁止入內”牌。安全調度通知安檢員做好斷電、撤人、設置警戒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工作。

值班領導應立即彙報礦總工程師,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人員製定處理辦法,通防科值班領導入井處理。處理完畢後要彙報值班領導、礦總工程師,通風、安全調度要做好記錄。

10、瓦斯員在現場檢測過程中,發現瓦斯湧出異常,瓦斯濃度突然增高,應立即同安全員停止該區域內一切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彙報通風、安全調度員。通風、安全調度員在接到彙報後,應立即由通風值班領導和調度值班領導查明原因,製定措施通知就近地點的通風隊領導在半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處理。通風區值班領導現場指揮。處理完畢後要彙報通風、安全調度、調度值班領導,並做好記錄。

11、監控係統井上監測員發現主扇、局扇停風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通知調度值班領導和通風、安全、生產調度員。調度值班領導應立即召集相關部門工程技術人員,進行排查解決。

12、通風、安全調度員應立即通知停電、停風區域瓦斯員、安檢員迅速將工作麵人員沿進風線路撤退到采區進風流或撤退出井。

13、當主扇10分鍾內不能恢複正常時,調度值班領導必須立即通知井上變電站切斷井下一切電源。

14、故障排除後,恢複主扇、局扇啟動時,必須嚴格執行以下程序:

(1)恢複主扇排放礦井瓦斯時,主扇啟動前,先打開回風井口避災風門,采用風流斷路方法進行排放。

在主扇出口瓦斯濃度小於2%時,(必須保證最遠采區的風流瓦斯排出後)再逐漸將風門關閉。

通風係統正常後,主扇出風口瓦斯濃度降到1%以下時,方可由通防科值班領導指揮通風瓦斯員入井檢查通風瓦斯情況,采區回風流瓦斯濃度降到0.75%時,向通風調度彙報,通風調度報告值班領導。

(2)值班領導確認采區回風流瓦斯濃度降到0.75%以下時,命令地麵變電所向井下送電,(按高壓操作程序操作)中央變電所值班員接到調度值班領導向各采區配電室送電命令後,向各采區配電室送電,各采區配電室值班員接到調度值班領導向采區局扇送電命令後,方準送局扇專用電。

(3)局扇恢複通風前,瓦斯員必須首先檢查局扇及其開關附近10m風流中的瓦斯濃度是否小於0.5%時,小於0.5%的情況下方可人工啟動局扇,局扇由外向內逐台啟動,隻有排完一個巷的瓦斯後方準啟動下一台局扇,啟動局扇後,控製風量進行排放,嚴格檢查局扇外部的風量,嚴禁“循環風 ”、“一風吹”排放,確保排出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與全風壓風流彙合處小於1.5%。

(4)瓦斯員隻有檢查排放巷內瓦斯濃度與全風壓風流彙合處小於1%時方準進入巷內,進入巷內時兩人一組,緩慢前進,一前一後保持10m距離,不斷測定瓦斯濃度,隻有檢測瓦斯濃度小於1%時,方準繼續前行。

(5)瓦斯排放完畢,瓦斯員經檢查巷內瓦斯濃度小於1%,二氧化碳濃度小於1.5%,且穩定30min後,局扇方可正常供風,同時向通風調度彙報,通風調度向值班領導彙報,並記錄在案。

(6)全部掘進巷道排放完畢,恢複正常通風後,由電工檢查巷內電器設備,當局扇供風巷電器設備檢查完畢,證明完好後,方可彙報調度室,由值班領導下達恢複采區內一切電器設備電源。

(7)安監員負責排瓦斯與複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確保萬無一失。

(8)瓦斯排放完畢,采區生產恢複正常後,通風、安全、調度應及時彙報通風區長、值班領導、礦總工程師。

相關要求

(1)相關領導及有關崗位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本程序,要嚴格按程序及有關規程、措施指揮,不得有誤。

(2)各崗位人員必須嚴守工作崗位,服從指揮,絕不能脫崗。

(3)嚴格按照本規定程序做好監測、檢查、彙報處理、調度指揮及記錄工作。

(4)監測監控室必須保證通信係統暢通。

(5)對違反本規定,造成隱患處理不及時的當事人,視情節輕重,要追究其責任,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6)本規定從文件下發之日起執行。

礦井瓦斯管理製度

一、實行一般作業地點巡回檢查,重點回采工作麵和掘進工作麵專職檢查。

二、必須建立瓦斯檢查製度,定期進行檢測,每班至少檢測兩次,檢測內容包括: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及礦井其它有毒有害氣體。

三、采掘工作麵和其他地點實行“三無”管理,即無瓦斯超限作業、無空班漏檢、無瓦斯積聚。

四、采掘工作麵檢查瓦斯次數,每班二次,特殊情況或瓦斯變化異常工作麵隨時檢查。

五、瓦斯檢查人員必須執行瓦斯巡回檢查,認真填寫瓦斯檢查牌板和瓦斯檢查台帳,並做到手冊、牌板、台帳 “三對口”。

六、井下各處瓦斯的允許濃度及超限處理措施必須符合《煤礦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

七、瓦斯檢測儀使用前,瓦斯員認真檢查儀器的光譜、電源、藥品、氣密性等是否符合要求,如發現及時交回修理或更換,上級部門檢查出瓦斯檢測儀器失控罰款均由瓦斯員承擔。

八、瓦斯日報表逐日上報總工程師、礦長審批。

九、因臨時停風的地點瓦斯員必須立即撤出人員,切斷電源並在巷口設臨時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入內。

十、井下所有的盲巷、報廢巷道和采區都必須打柵欄,掛上警示牌,柵欄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質量都必須符合有關規定,並嚴加管理。

十一、因故障局扇停止運轉的掘進工作麵,在恢複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隻有證實停風區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0.5%時,局扇及其開關附近10米內風流中瓦斯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均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啟動局扇。

十二、任何人都不準以任何借口私自停開風機。

瓦斯檢測填報製度

一、瓦斯檢查員必須按時交接班,並有交接班記錄,到達工作地點後必須按規定認真檢查瓦斯,嚴禁空崗漏檢。

二、瓦斯員每班檢查、檢測的數據,必須由當班工作麵班長簽字後,方可填寫在工作麵瓦斯牌板和調度室瓦斯台帳上。

三、瓦斯員隨身攜帶的瓦斯檢查手冊上必須有當班瓦斯員、當班跟班隊長以及接班瓦斯員的簽名,填寫內容必須與井下瓦斯牌板、地麵瓦斯台帳相符,做到手冊、牌板、台帳“三對口”,否則給予當班瓦斯員罰款300元。

四、按規定填寫分工區域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氣體,檢查測定與填寫報表工作,瓦斯台帳無記錄或交接班記錄不清楚的給瓦斯員處罰300元。

五、其他各類台帳必須在交接班後1小時內填寫完畢,不填或過時填寫給予瓦檢員處罰100元/次(包括交接班時間、姓名等)。

六、負責及時填報及彙報分工區域的通風、瓦斯、煤塵、自燃發火、礦井湧水等隱患,並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

安全檢查製度

一、每星期周一、周五對地麵、井下生產係統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綜合檢查,同時礦安全檢查小組會采取不定期對各生產係統安全情況進行抽查。

二、安全檢查由礦領導、各隊(科)室負責人參加,由安監科組織分組,井下檢查組8:30在安全科集合,地麵檢查組9:00在安全科集合,無故不參加者給予罰款100元/次,遲到者給予罰款50元/次。

三、安全檢查要以《煤礦01manbetx 》為標準,以查管理、查製度、查隱患、查紀律、查整改為主,以及檢查安全生產責任製、工人崗位責任製和作業規程的執行情況。

四、對查出的各項隱患,經礦調度會總結安排,確定整改時間,各單位認真整改落實,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礦井通風管理製度

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結合本礦實際情況,要求各施工部

門嚴格執行以下礦井通風管理製度:

一、計算全礦井及分區的風量,並將風量合理分配到各工作點,並根據生產實際需要及時有效地調節風量。

二、定期進行礦井風量和風速的測量,掌握礦井漏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三、組織好通風安全各項檢查工作,包括測定礦井空氣成分,溫度和礦井氣候條件,有害氣體含量等。

四、對礦井通風設施進行日常檢查、維修和管理,定期測定主要通風機和局部通風機的工作狀況。

五、按要求填寫通風報表,每旬一次,報公司安監部。

六、繪製與填寫通風係統圖,及時掌握礦井通風網絡的變化情況,在生產條件變化情況下及時調整礦井通風係統。

七、進行礦井井巷維護與管理,製定井巷維修計劃安全措施

八、對通風安全儀表進行檢查,維修和管理。

九、進行礦井通風構築物的維修與管理。

十、製定礦井井下災害預防措施,確定災變發生時人員搶救與自救措施,以及井下人員避災路線,繪製井下避災路線圖,檢查和監督各措施的執行情況。

十一、有計劃地進行礦井通風阻力檢查與測定,掌握礦井通風阻力情況,對阻力過大的區域采取相應的措施。

十二、定期進行礦井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的等級鑒定工作,定期進行礦井反風演習,反風設施必須齊全、靈活,並能保證在10分鍾內改變風流方向,供給風量不應小於正常供風量的40%。

十三、有計劃的收集和整理礦井通風的實際資料,為礦井今後的開采提供準確的基礎數據。

主要通風機管理製度

為了強化我礦“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明確通風管理方麵的職責範圍,杜絕無風、微風作業、瓦斯煤塵事故等,從我礦實際出發,依照《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工人技術操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礦通風設施、設備、風流路線工程、風機安裝供電及現場生產等方麵經常出現的問題,特製定以下製度。

一、主要通風機設備零部件必須齊全完好,螺栓、螺母、墊圈、開口銷、鉚釘等都必須齊全、完整、緊固。

二、主要通風機必須裝置兩台同等能力的通風機,主、備用通風機必須能在10分鍾內開動起來;設備必須合理使用、性能良好,運行效率不能低於額定效率的90%。

三、電源電壓必須與電機電壓等級、接線方式相符。

四、對機殼和葉輪的安裝、葉輪的質量,葉片安裝質量必須保證以下幾點要求:

1、機殼不漏風,防鏽良好;

2、葉片、輻條齊全、緊固、無裂紋;

3、軸流式葉片角度安裝一致,誤差不超過±1°;

4、葉片頂部與筒圈間隙是否符合要求(單邊間隙不得小於2.5㎜):

5、保持葉輪平衡,能在任何位置上停止。

五、必須有完善的安全保護檢測裝置並符合以下要求:

1、主通風機必須有可靠的雙電源;

2、電動機、啟動設備、開關櫃符合規程要求,接地裝置合格;

3、轉動及帶電裸露部分必須有保護柵欄和警示牌;

4、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溫度計等儀表齊全,靈敏可靠並定時進行校驗;通風機各軸承必須要有超溫報警裝置(電機軸承溫度最高允許為95℃、電機定子溫度最高允許為80℃)並保持良好;

5、過流和無壓釋放保護裝置動作可靠、整定合格、接地良好、電阻符合規定;

6、高壓電動機必須安裝避雷裝置;

六、必須保證主軸及傳動軸的水平偏差不能大於0.2‰;軸承油質合格、油量適當,油圈轉動靈活、不漏油;軸承運轉無異常。

七、必須有反風裝置,反風設施必須齊全、靈活,並能保證在10分鍾內改變風流方向,供給風量不應小於正常供風量的40%。

八、通風機在啟動前,必須清除流道中,特別是進風口前50m範圍內的異物,以防止吸入通風機損壞其葉輪。

九、通風機在運轉時要經常觀察電流、電壓、功率、電機軸承和電機定子溫度指示儀表,發現異常應立即報礦總工程師、及時進行停機檢查並做好記錄。

十、主要通風機在使用過程中,應具有運行、檢修記錄本,係統地記錄通風機的運行情況,其中包括:

1、通風機的啟動和停機時間,停機的原因;

2、環境的溫度、濕度和大氣壓力;

3、電機工作電壓、電流,軸承、繞組的溫度;

4、通風機工作的風壓、風量;

5、電動機軸承加換潤滑脂的時間、數量及牌號;

6、定期檢查中發現的異常情況;

7、工作中發生故障的詳細內容及排除情況。

十一、備用通風機在長期停用重新投入運行前,必須測量電機定子繞組對地的絕緣電阻,經檢查合格(額定電壓380V時用500V的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不低於0.38MΩ;額定電壓660V時用1000V的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不低於0.66MΩ;額定電壓6000V和10000V時用2500V以上的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不低於20MΩ)後方可接通電源,啟動通風機。

十二、通風機運行中所使用的儀器、儀表、探頭,應按要求定期校準。

十三、通風機的運行與維護必須嚴格按機電設備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四、檢修過程中,端蓋、葉片不得隨意調換位置,用硬刷清除葉片上的煤塵,用手搖動葉片看葉柄有無鬆動,葉片因腐蝕而出現小孔時,必須及時更換。

十五、設備與機房必須保持整潔衛生,做到無雜物、無油垢、無灰塵,禁止利用機房作其他用途;必須有反風係統圖、運行日誌和檢查、檢修記錄。

十六、主扇房值班人員必須按章操作,做好巡檢工作並填寫好各類台帳,發現問題時及時彙報進行處理。

局部通風機管理製度

為了強化我礦“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完善掘進工作麵裝備,明確局部通風管理方麵的職責範圍,杜絕無風、微風作業、瓦斯煤塵事故等,結合我礦實際,特製定以下製度。

一、掘進巷道時應實行礦井全風壓或局部通風機通風,不得采用擴散通風,通風方式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二、安裝局部通風機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局部通風機各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中,距回風巷口距離不得小於10m,並保證其正常運轉,不得發生循環風。

2、要安裝在專用台架上或進行掉掛,離地麵高度不得小於300㎜,風機前5m範圍內不準堆放雜物。

3、局部通風機設備必須安全,吸風口應有風罩和整流器,高壓部位應有補墊、局部通風機和掘進工作麵中的電氣設備必須裝有風電閉鎖裝置。

三、必須定期對局部通風機及其供電線路、開關等設備進行檢查和維修,並對局部通風機進行除塵,保證局部通風機的性能能滿足局部通風的要求。

四、局部通風機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並隨掘進麵的進尺及時對風筒的搭接、懸掛、維護及拆除負責,杜絕循環風的發生或無風、微風作業。

五、除指定人員外,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停局部通風機。

六、使用局部通風的掘進麵,無論工作或交接班時,都不準停風,因檢修或其他原因須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轉時,必須報礦總工程師,並製定專門措施報有關單位審批後方可停止局部通風機;停止局部通風機前必須將工作地點人員全部撤出,並設置警標、懸掛警示牌,嚴禁人員入內。

七、定期對局部通風機進行檢查,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通風設施管理製度

一、凡井下通風設施、檢查及各類牌板、標誌遭到破壞或丟失,均與井下施工區域內的施工部門有直接責任;

二、安監科定期檢查井下通風設施的完好情況,以保證通風設施完好;

三、所有入井職工隊井下通風設施(風門、風筒、密閉、風障、柵欄及各種牌板)必須加倍愛護,嚴格管理,保證經常完好。對於破壞井下通風設施責任者,按情節輕重及態度好壞,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賠償、罰款和行政處罰;

四、車輛和人員通過風門時,必須保證至少一道風門關閉,不得將兩道風門同時打開,通過風門後,要立即將風門關好,嚴禁敞開風門、造成風流短路。違者給予當事人罰款200元,當班班長罰款100元;

五、車輛接近風門時,必須減速。通過非自動風門時,應先將風門打開,然後再過車,不準用礦車撞風門,防止撞壞風門,撞壞風門者給予罰款50-200元;

六、各類車輛不得停放在風門及其他通風設施5米範圍內,防止風門不能緊閉,造成風路短路,違者罰款20元;

七、各采區軌道下山、下部車場附近的風門,各施工部門必須派專人負責看管,保證風門的完好和關閉;

八、井下風門(包括臨時風門)的設置和拆除需經過礦通風科、主管工程師(或技術員)批準後方可進行;

九、對於違章野蠻作業、撞壞風門、任意敞開風門、破壞柵欄、風筒及其他通風設施,造成事故者嚴格按事故處理程序進行嚴肅追查;

十、車輛裝運材料或裝渣,不得超高、超寬,以免掛壞通風設施及風筒,違者除照價賠償外,罰責任者和跟班班長、班長各50-100元;

十一、各類密閉、牌板、柵欄、風障前5米範圍內不得堆放任何雜物,各施工部門在通風設施施工完畢後,必須將剩餘材料、礦車運走,並負責搞好通風設施附近文明生產,將通風設施狀態恢複原狀,對不按要求執行的施工部門,發現一次罰當班負責人100元,並限期整改;

十二、井上通風設施的拆除和搬遷,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或通風科批準後方可施工,其他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拆除或搬遷,否則按破壞通風設施追究當事人責任;

十三、通風科要嚴格按照(通風質量標準化)加強風門、密閉等通風設施的正常維修,提高工程質量,減少漏風,提高礦井的風量有效利用率。

壓風自救係統日常維護、保養檢修製度

1、壓風係統必須每天進行及時作好檢查、維護工作,以確保一旦發生突變時能可靠使用。

2、係統日常保養維護管理人員必須是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方可持證上崗。

3、每班進班時打開汽水分離器排水孔,排出積存在內的積水與雜質。

4、每班要逐個打開自救裝置,作通氣檢查,如發現氣不足或無氣流出,要當班更換,如有連接不牢和漏氣現象,要及時處理保證裝置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5、壓風自救袋上的煤塵要及時清理,經營保持清潔。

6、在回采工作麵生產過程中,由采煤隊長負責對上、下付巷壓風管路進行維護管理,按標準懸掛。

7、各采掘工作麵現場瓦斯檢查員是壓風自救係統的管理監督員,每班必須負責對所所轄區域的壓風自救係統進行一次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同時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

8、機電隊要保證井下抽放管路上安裝的汽水(油)分離器的良好性,避免壓風自救係統內存水,影響係統的正常使用,確保壓風機的正常運轉。

9、不再使用的壓風風自救係統要及時拆除,拆出回收的管路要擺放整齊、打掃清潔衛生後妥善保存,嚴禁拿壓風自救袋鋪墊進行坐臥,造成壓風自救袋損壞。

10、各巷道和車場內的壓風自救係統隨巷道移交,由機電隊負責管理和維護。

11、係統維護和保養人員要經常對管路、自救袋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以保證壓風自救係統安全可靠。

12、采掘工作麵運物料時,嚴禁將所卸物料放在壓風自救係統下麵,運送物料時不得損壞壓風自救係統。

13、經常檢查壓風自救裝置的連接件是否牢固可靠,連接處密封是否嚴密,有無漏氣現象,流量是否達到標準,否則應及時修理恢複,投入正常使用。


壓風自救係統使用培訓製度

1、每年組織一次壓風自救係統使用演練,確保每位入井人員都能正確使用壓風自救係統。

2、井下員工必須熟知自救裝置的地點、使用方法,便於發生災害時能迅速自救。

3、教育職工應愛護壓風自救係統裝置,發現損壞該係統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及時采取措施修複並投入使用。

4、教會現場每個職工,必須掌握壓風自救裝置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5、凡新設置的壓風自救係統裝置各隊隊長都要向職工交待清楚設置的路線和地點。

6、新到礦職工除按為期進行不少於72小時的安全教育培訓外,還必須對壓風自救係統的知識進行培訓,否則一律不準入井。

7、凡發現損壞壓風自救係統裝置的人員一律從重處理。

壓風自救實施細則

一、 井下采掘工作麵壓風自救係統的安裝標準(包括管路直徑、安裝組數、每組個數、吊掛高度),隨作業規程一並下發貫徹。機電科負責管路的加工,各煤(岩)巷掘進工作麵的壓風自救係統由現場施工部門負責安裝。

二、 壓風自救係統的管路安裝規格為:壓風自救主管路(礦井一翼主壓風管路)為φ150㎜;壓風自救分管路(采區主壓風管路)及岩巷掘進工作麵為φ100㎜;煤巷掘進工作麵、回采工作麵為φ80㎜。

三、 煤巷掘進工作麵自掘進麵回風口開始,每50m設置一組壓風自救袋,每組自救袋數量為5個,靠近迎頭一組不少於15個,並保持距迎頭25~40m的距離;岩巷掘進工作麵距迎頭100~130m安裝一組(15個)壓風自救裝置,向外每隔100m安裝一組(5個)壓風自救裝置;放炮撤人地點要安裝一組壓風自救裝置(5個袋)。安裝距離超過規定,對責任部門罰款50元,少安裝一個壓風自救袋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

四、 回采工作麵回風巷在距采麵上安全出口以外25~40m範圍內設置一組自救袋,自救袋個數為50個;向外有人固定作業地點安裝一組(5個)壓風自救裝置;進風巷在距采麵下安全出口以外50~100m範圍內設置一組自救袋,自救袋個數為50個;工作麵回風巷反向風門外放炮警戒位置設一組(5個)壓風自救裝置。安裝距離每超距1m,對施工部門罰款50元,每少一個壓風自救袋罰責任單位100元。

五、 壓風自救袋要安裝在地點寬敞、支護良好、沒有雜物堆積的人行道側,人行道寬度要保持在0.8m以上,管路安裝高度按距底板1.2~1.3m,自救袋的安裝高度按自救袋的袋底距底板0.5m,便於現場人員自救應用,達不到要求,每處(5個為一組)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掘進工作麵的壓風自救係統由在該區域施工的區隊管理維護,丟失照價賠償。安裝壓風自救袋時,壓風自救袋的支管不少於一處固定,壓風自救袋閥門扳手要同一方向且平行於巷道,壓風自救袋上的煤塵要及時清理,經常保持清潔,一處不合格對責任部門罰款50元。壓風自救係統下麵或管路上不得堆放雜物,否則每外對責任部門罰款50元。

六、 管路敷設要牢固平直,壓風管路每間隔3m吊掛固定一次,岩巷段采用金屬托杆配合卡子固定,煤巷段采用鋼絲繩吊掛,管路吊掛不符合要求,每處罰責任單位50元;進入采掘工作麵巷口的進風側要設有總閥門,中間每300m設置一個分閥門,每缺少一處閥門,罰責任部門100元。

七、 各采掘區隊必須保證所負責區域內壓風自救係統完好性和安裝的規範化,凡壓風自救係統存在有無氣、漏氣、或自救袋破損長度超過5mm的,1~5處(個)罰責任部門500元,5個以上加罰1000元。

八、 凡壓風自救係統存在殘缺(缺少閥門、閥門損壞或不起作用、無減壓閥等)、出氣量大小不一(檢測標準為:手握自救袋下出氣口,打開進氣閥門,7~10秒鍾內氣袋充滿為合格)及壓風自救係統下麵有水溝無蓋板或蓋板不齊全等,每處(項)對責任部門罰款100元。

九、 掘進工作麵貫通後,掘進隊拆除多餘的壓風自救裝置並按回采工作麵作業規程規定,配齊兩巷所需壓風自救裝置。巷道移交時,兩巷壓風自救係統交於巷道(或設備)接收單位進行管理。工作麵安裝完畢後壓風自救係統隨工作麵一起移交施工部門管理,施工部門按規定負責工作麵回采期間壓風自救管路的移動、拆除、裝置的維護等;回收的自救袋、閥門、螺絲(回收率80%)、繩扣(回收率80%)等數量,在兩天以內以書麵形式報通風科,每推遲一天罰款50元。若不及時拆除、維護,對機電科罰款50元。機電科拆除的壓風自救管路運到附近車場,存放的管路夠一車時,由機電科集中回收運到指定地點,並在二天以內以書麵形式將回收情況報通風科,每推遲一天罰抽放人員50元。工作麵回采結束後,上、下巷替棚回收段仍由機電科拆除,替棚回收結束後剩餘的壓風自救管路和抽放管路由安裝隊負責一並拆除和回收,並運到指定地點,並在二天以內以書麵形式報安通科運送管路的數量,每推遲一天罰安裝隊50元。壓風自救裝置丟失,責任部門照價賠償。

十、 采區上、下山φ100㎜(包括φ100㎜)以上的壓風管路由分管施工部門負責管理、維護;已交付使用的巷道及車場內的壓風自救係統隨巷道移交,由分管部門負責管理、維護(掘進隊使用的由掘進隊負責管理、維護)。不再使用的壓風自救管路由施工部門負責拆除、回收,運到指定地點,並在二天以內以書麵形式將回收情況報通風科,每推遲一天罰安裝隊50元。

十一、 各掘進工作麵安裝後但不再使用的壓風自救係統要及時拆除,否則對施工部門罰款100元。拆除回收的管路要靠幫擺放整齊,壓風自救裝置要清潔衛生後妥善保存,不得吊掛於任何地方的巷幫之上,否則每項對施工隊罰款100元。凡發現拿壓風自救袋輔墊進行坐臥的,對責任人罰款50元/個,對責任部門罰款100元/個,如造成壓風自救袋損壞的,對責任人和責任部門進行加倍處罰。

十二、 機電科要確保地麵壓風機的正常運轉,若出現無計劃停風,對機電科罰款500元。施工部門要保證井下抽放主管路上安裝的氣水(油)分離器的良好性,避免壓風自救係統內存水,影響係統的正常使用。凡壓風自救係統有水影響正常供風的,對責任部門罰款100元/次。

十三、 回采工作麵回采期間進、回風巷巷道如需擴修時,施工隊要采取措施保護壓風自救係統,因擴修導致管路落地,擴修結束後要按原安裝標準及時恢複,否則對施工隊罰款50元/米,導致了係統的損壞,按價賠償。因擴修導致係統的損壞,致使擴修段裏側無風影響壓風自救裝置正常使用的,對施工隊罰款500元。

十四、 回采工作麵在生產過程中,由施工部門負責對壓風管路進行維護管理,按標準吊掛。

十五、 各采掘工作麵現場瓦斯檢查員是現場壓風自救係統的管理監督員,每班的瓦斯檢查員必須對所負責區域的壓風自救係統進行一次全麵細致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與施工部門聯係,責令整改,向調度彙報,並作好記錄。壓風自救係統存在問題,瓦斯檢查員又沒有采取措施(以記錄為證),對當班瓦斯檢查員罰款50元。

十六、 卸料隊往各采掘工作麵運送物料時,不得將所運物料卸放在壓風自救係統下麵,否則每次對隊罰款100元;運送物料時撞壞壓風自救係統的,按係統的損壞情況照價賠償,造成停風對卸料隊罰款500元/次。

十七、 各相關部門對領取或回收上來的壓風自救管路、自救袋及閥門要妥善保存(包括損壞的係統),如果丟失,按價賠償。必須於每月的18日和下月的3日前將本隊上、下半月所領取、安裝、拆除回收、損壞、庫存的壓風自救管路及裝置的詳細數據以書麵形式報卸料隊,每推遲一天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對所報項目不全或謊報數據的,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

十八、 壓風自救係統移交由通風科組織交付部門、接管部門參加,辦理書麵手續,安監科留底備份。

十九、 各采掘工作麵的壓風自救係統需要停風時,由施工部門提出申請經調度室、通風科批準,采取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作業。

二十、 壓風自救管路及壓風自救裝置均由安裝部門領取(包括機電科進行加工的壓風管路配件)。

二十一、 機電科加工成的壓風管路及附件,各相關部門領取時,必須到機電科辦理領取手續(一式二份),否則,機電科不得發放,無手續發放的,每次對機電科罰款50元,造成管路無下落的,按價賠償。

二十二、 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由安監科負責補充完善本製度。

通訊聯絡係統管理製度

為了提升礦井安全防護水平,確保通訊聯絡係統的使用可靠,根據我礦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管理製度。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動通訊線路,特殊情況需要對通訊線路改動,必須向信息中心進行申請。信息中心根據生產需要及設備運行情況確定改動方案。

二、任何部門不得私自改變或影響移動通訊係統補償電源的正常供電。當拆除或檢修線路而影響移動通訊係統正常供電時,必須提前通知信息中心,不得私自進行,否則對施工負責人處以100元的罰款,並承擔因通訊中斷造成的後果。

三、出現通訊中斷、信號故障時,信息中心應立即03manbetx 、查找故障原因,確定故障範圍。並立即組織人員解決處理。

四、各使用部門不得強安、強要、強撤移動通訊設備和纜線等。需新增手持機及相關設備時,必須提前向信息中心提出書麵申請。信息中心設計施工時,必須根據移動通訊係統的布局,科學合理給出安設方案,不得以破壞係統總體性能與結構為代價而擅自施工。

五、任何部門不得未經信息中心同意私自改變移動通訊設備位置、更換手機號碼,一經發現將給予200元的罰款。嚴重者按照事故進行03manbetx

六、使用部門的井下移動電話機,必須按照使用要求進行使用及維護。不得更改手機設備參數,維護好手機皮套、天線、電池及充電器,達到完好狀態,手機電池按規定進行使用,充電時必須關機,充電不得超過24小時。不得長期處於過充及過放電狀態。不得拆卸手機天線。信息中心有權檢查手機及配套設備的使用情況。

七、相關部門對管轄範圍或工作場所內的移動通訊纜線設備設施負有監護責任。通訊纜線途經單位的管轄範圍,由該部門負責對通訊纜線的管理,同時要嚴格對通訊纜線的保護。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丟失和損壞井下移動電話機和通訊分線盒、放大器、纜線。凡丟失和損壞的,對責任部門給予500元每次的處罰,對責任人給予100元每次的處罰,並由責任部門按價賠償,承擔因通訊中斷造成的後果。屬於故意破壞的,按照影響範圍及性質程度,加倍進行處罰。

八、移動通訊設備出現故障時,使用部門應及時到信息中心更換。通訊設備統一由信息中心修理、維修並提供備用設備。非正常原因損壞的,維修費用按照設備、材料賠償價格從使用單位材料費中扣除。

九、采煤工作麵的移動通訊纜線及相關設備隨工作麵的推進要及時回撤盤放整齊,堅決不允許圖省事、怕麻煩而隨意裁斷,否則處以100元以上的罰款。回撤纜線盤放過多的,可以從纜線接頭處斷開並及時升井上交。

十、信息中心電話班人員應經常下井檢查、監督移動手機和通訊相關設備、纜線的使用情況。對不按標準使用的,信息中心有權出具罰款單對責任部門進行處罰。

供水自救係統管理製度

一、水泵:必須有工作、備用和檢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應能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湧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備用水泵的能力應不小於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和備用水泵的總能力,應能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最大湧水量。檢修水泵的能力應不小於工作水泵能力的25%。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的礦井,可在主泵房內預留安裝一定數量水泵的位置。

二、必須有工作和備用的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應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湧水量。工作和備用水管的總能力,應能配合工作和備用水泵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最大湧水量,應同工作、備用以及檢修水泵相適應,並能夠同時開動工作和備用水泵。

三、主要泵房至少有2個出口,一個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並應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個出口通到井底車場,在此出口通路內,應設置易於關閉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閉門。泵房和水倉的連接通道,應設置可靠的控製閘門。

四、主要水倉的總有效容量不得小於4h的礦井正常湧水量,采區水倉的有效容量應能容納4h的采區正常湧水量。

五、水倉進口處應設置篦子。對水砂充填、水力采煤和其他湧水中帶有大量雜質的礦井,還應設置沉澱池。水倉的空倉容量必須經常保持在總容量的50%以上。

六、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必須經常檢查和維護。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須全麵檢修1次,並對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進行1次聯合排水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七、水倉、沉澱池和水溝中的淤泥,應及時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須清理1次。

供水施救係統事故應急預案
為了進一步提高02manbetx.com 防範意識,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使礦井遇供水施救係統事故時避免發生混亂,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響程度,提高調度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處理災害事故的應變能力,特製定本預案

1、成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

總指揮:礦長(礦長未到場時,值班領導負責指揮)

2、副總揮:機電副礦長、技術副礦長、安全、生產副礦長

成員:調度主任、安監科長、地麵負責人,各采掘機運隊隊長和跟班人員。

二、事故應急救援的主要任務

對井上、井下發生供水施救係統故障時,必須在較短時間內恢複並正常投入使用。

三、事故應急救援的主要職責。

1、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管理和組織。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知識培訓。

3、負責事故應急救援人、財物的組織和調配。

4、負責物資的管理。

四、程序

1、調度值班員接到發生故障時,由領導小組、副指揮長(機電副礦長),查明其原因,作出正常的判斷,製定解決方案。

2、凡被通知的單位和人員都應作好一切恢複供水施救係統的人力、物力的準備工作,聽候安排。

3、調度員隨時向總指揮彙報處理的進展情況。

4、供水施救係統維修工必須服從調度指揮。

5、事故處理完畢後,各采掘機運隊積極組織人員恢複正常生產。

供水施救係統維護人員崗位責任製
1、在礦長和安全副礦長的領導下,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及礦有關規章製度。

2、負責安裝、回收、維修給排水、壓風等係統的管路,使其正常運行,按規定做好各種施工記錄。

3、負責檢查各係統管路,避免跑、冒、滴、漏、堵現象發生。

4、協助其它與管道問題有關的工作,積極提高工作效率。

5、按規定負責巡檢的地點、部位,並做好記錄。

6、完成預防性維修工作和節能工作。

7、進行日常檢驗各類水管、泵房和設備間,且保清潔衛生。

8、隨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供水施救維修工操作規程
一、井下作業。
1 、井下作業時,應檢查附近風流中瓦斯濃度必須小於1%,禁止違章作業。
2 、在運輸巷道內,必須在作業區設置明顯標誌,以免行人和車輛發生事故。
3 、在維修有壓力管道時,應先泄壓。

4 、安裝大管時,要齊抬齊放,步調一致避免砸傷人。

5 、水壓試驗時,注意壓力表的指示是否靈活、正確,打壓時必須在指定壓力下操作。
6、 開動閥門,站在側麵,慢慢啟動。停水修理時,事先必須聯係好,同意後方可進行,並在閥門上掛牌,嚴防發生人身及設備事故。
7 、下井作業,維修後必須應保障閥門開關靈活、流水暢通。

8、在靠近電源和有觸電危險地施工時,必須通知單位切斷電源。
9、因需要而切斷水源,必須通知調度室,經值班礦長同意後方可切斷。
二、高空作業。
1 、首先檢查梯子與跳板必須牢固可靠,梯子豎直角度不能小於35度或大於60度,並有專人監護。
2 、係好工具袋,並檢查使用的工具是否合適,切不可將工具亂放在跳板和架子上,以免發生嚴重事故。
3 、高空作業超過3米以上時,若無安全措施要係安全帶,攀高作業禁止穿皮鞋。
4 、高空作業,施工現場不許有人停留,3米以上高空作業,下麵必須專人指揮與監護。
三、使用工具注意事項。
1、 鋸管時,要配合好,管快割斷時,用力不要過猛,注意截下管頭打傷腳。
2、 使用管鉗子要注意,不能以大代小,裝卸絲扣時,管鉗子要咬緊,嚴防滑脫。
3 、使用大、小錘時,錘頭必須牢固,檢查把柄是否破裂。
五、搞協助時,應注意事項:
1 配合電、氣焊時,要戴好防護眼鏡,以免弧光傷眼。
2 使用手電鑽時,要帶好膠皮手套,並接上地線,避免造成嚴重事故。
3 電、氣焊工作時,未經考試合格不許操作,應嚴格遵守焊接安全操作規程。

供水施救係統設備、設施的管理製度
一、係統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符合《煤礦安全規程》、AQ 1020-2006等標準的有關規定,係統中的設備應符合有關標準及各自企業產品標準的規定。

1、自製件經檢驗合格、外協件、外購件具有合格證或經檢驗合格方可用於裝配。

2、裝置的水管、三通及閥門及儀表等設備的材料應符合GB.3836等相關規定。

3、裝置的水管、三通及閥門及儀表等設備的耐壓材料不小於工作壓力1.5倍。
4、裝置零、部件的連接應牢固、可靠。

5、裝置的操作應簡單、快捷、可靠。

6、裝置的外表麵塗、鍍層應均勻、牢固。

7、裝置應具有減壓、過濾、三通閥門等功能。

8、飲用水質用應符合CJ94-2005的規定。

9、供水水源應需要至少2處以確保在災變情況下正常供水。

10、供水施救。供水應保持24小時有水。

11、避災人員在使用裝置時,應保障閥門開關靈活、流水暢通。

二、 係統組成

係統一般由清潔水源、供水管網、三通、閥門、過濾裝置及監測供水管網係統的等其他必要設備組成。

三、主要功能

1係統應具有基本的防塵供水功能;

2係統應具有供水水源優化調度功能;

3 係統應具有在各采掘作業地點、主要硐室等人員集中地點在災變期間能夠實現應急供水功能;

4係統應具有過濾水源功能。(具體說明:防塵供水管道與擴展飲用水管道銜接處或在供水終端處增加過濾裝置,以達到正常飲用水要求)

5係統宜具有管網異常報警功能;(水壓異常、流量異常)

6 係統宜具有水源、主幹、分支水管管網壓力、及流量等監測功能;

7 係統宜保護水管管網功能,以防止災變破壞。

係統技術資料管理製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圖紙、技術資料在使用過程中,做到真實、準確,同時做到統一管理,以便充分利用,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特製定本製度。

一、要有專人保管圖紙、技術資料,每月進行一次檔案清理工作,圖紙資料分類明確,查找方便。

二、係統(設備)布置圖、飲水點圖、係統布置電子圖等每季必須進行一次繪製,每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時修改補充,確保圖紙的真實性、準確性。

三、日常各種記錄在每月月底進行及時分類歸檔封存,以備查閱,保存時間不得少於一年。每遇調整係統布置時,應及時修改補充設備台帳。

四、本單位其他科室人員使用圖紙、技術資料都必須出具借條,並嚴格做好記錄。

五、對無保留價值的圖紙、技術資料整理列出清單,需報礦長及總工程師審查,進行銷毀並清帳。

供水施救值輪流班製度
一、為了強化管理,確保安全生產的正常進行,礦領導、安全科及相關科隊管理人員必須每天有人值班,實行值班領導24小時責任製。

二、井下維修值班人員必須執行24小時輪流值班,及時處理生產過程中的薄弱環節和係統安全隱患,保證係統的完好性。

三、領導幹部、維修人員值班要有值班記錄,對未處理完的問題要有交接。

四、領導必須親臨生產現場,檢查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並現場落實維修人員督促整改,對一時不能處理的問題必須落實人員,限定時間整改。

五、調度室負責領導幹部的監督,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人和事有權進行處理。

供水施救係統設備定期檢修製度
1、供水施救係統設備,定期送相關部門或檢測中心檢修,並由送檢人員做好相關記錄。

2、加強供水施救係統設備日常檢查工作,對問題或隱患,及時發現,及時處理,並做好係統設備檢修記錄表。

3、搞好清潔水源、供水管網、三通、閥門、過濾裝置及監測供水管網係統設備維護保養及管理工作。

4、供水管網的延伸和維護,三通、閥門、過濾裝置等由機電科負責維護檢修;及時更換易損零部件和部分設施設備。


供水施救係統網絡運行管理製度
一、供水管網每處應設置安全管理牌版。清潔水源要指定人員看管,保證供水設備正常運轉。各地點使用的水嘴必須明確隊組、人員看管、吊掛和移動。造成損壞或丟失的,應由責任人負責賠償。

二、供水施救係統維護人員對對安全監控設備進行巡檢、維修、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設備完好,可靠運行。

三、供水施救係統維護人員應做好安全係統設備台帳、故障登記、檢修記錄、巡檢記錄、調校測試記錄。

四、供水施救係統值班人員要時刻注意供水施救係統運行情況,認真監視各測點變化等信息情況。發現缺水、壓力降低等異常情況,要立即向值班礦長、係統維護人員彙報。

七、供水施救係統管理人員要及時繪製補充飲水點布置圖和設備布置圖,填寫修改安全理牌板內容。

供水施救係統故障報告製度
供水施救係統維修人員必須實行24小時不間斷監管,當煤礦的供水施救係統係統發生故障時,應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當煤礦的供水施救係統發生故障時,能現場處理的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立即協助處理。

二、如遇我礦供水施救係統不正常運行,值班礦長應及時會同相關人員製定故障期間采取的安全措施。

三、在故障發生後,應積極組織搶修,盡快恢複正常。並將發生故障時間、現象、原因、處理辦法、恢複時間等做好記錄。

四、當煤礦的供水施救係統發生故障時,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供水施救係統管網異常上報製度
為保證我礦供水施救係統的正常、準確的運行,當係統出現異常情況時,應按以下進行上報。

一、煤礦供水施救係統異常種類有:

1、缺水;

2、供水管網堵塞、泄漏;

3、三通、閥門、過濾裝置;

4、供水施救係統無壓力;

5、其它安全係統異常情況或安全隱患。

當出現以上異常情況時,值班人員應按異常情況上報程序進行上報。

二、煤礦供水施救係統值班員發現供水施救係統無壓力,必須立即通知煤礦值班領導負責組織管網的排查,並立即將采取措施。同時要在處理過程及發生故障時間、現象、原因、處理辦法、恢複時間等做好記錄。

三、煤礦供水施救係統維修值班人員現場發現三通、閥門、過濾裝置等損壞,必須立即維修並上報調度室。

四、煤礦地麵供水施救係統值班人員收到係統維修值班人員供水施救係統異常情況時要及時通知礦值班領導,並就處理情況每半小時上報一次,若情況消除則隻報送結果,以備核查。

五、供水施救係統值班人員接到故障信號後,應立即通知井下代班礦長查明原因,報告跟班安全員或工程師。

六、接到故障報警後,要立即報告值班礦長和總工程師並協助進行事故處理。

七、井下維修人員,發現供水施救係統不安全隱患時,在盡可能查明情況後,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彙報。

八、礦長、總工程師應經常通過監控了解井下安全情況,調用計算機貯存的資料更好地指揮安全生產。

供水自救係統管理製度

一、水泵:必須有工作、備用和檢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應能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湧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備用水泵的能力應不小於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和備用水泵的總能力,應能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最大湧水量。檢修水泵的能力應不小於工作水泵能力的25%。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的礦井,可在主泵房內預留安裝一定數量水泵的位置。

二、必須有工作和備用的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應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湧水量。工作和備用水管的總能力,應能配合工作和備用水泵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最大湧水量,應同工作、備用以及檢修水泵相適應,並能夠同時開動工作和備用水泵。

三、主要泵房至少有2個出口,一個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並應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個出口通到井底車場,在此出口通路內,應設置易於關閉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閉門。泵房和水倉的連接通道,應設置可靠的控製閘門。

四、主要水倉的總有效容量不得小於4h的礦井正常湧水量,采區水倉的有效容量應能容納4h的采區正常湧水量。

五、水倉進口處應設置篦子。對水砂充填、水力采煤和其他湧水中帶有大量雜質的礦井,還應設置沉澱池。水倉的空倉容量必須經常保持在總容量的50%以上。

六、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必須經常檢查和維護。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須全麵檢修1次,並對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進行1次聯合排水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七、水倉、沉澱池和水溝中的淤泥,應及時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須清理1次。

八、分類

按係統結構分類

a)獨立式;獨立供水水網係統(飲用水與工業用水分開);

b)與防塵供水係統一體(飲用水與工業用水一體);

我礦實行與防塵供水係統一體(飲用水與工業用水一體);將地麵防塵高位水池與地麵引用水高位水池並通;井下防塵管路上+150水平增加過慮裝置;在井下各采掘工作麵上下安裝兩組供水閥門。主要機電洞室+150車場與±0下車場及三個機電配電所各設一組;掘進各頭分別設置兩組(共21組)。

安裝要求:

1)在防塵供水係統基礎上,結合本礦井實際情況及井下作用人員相對集中人員的情況,合理擴展水網,以滿足供水施救的基本要求。

2)采掘工作麵每隔200m~500m安裝一組供水閥門。

3)主要機電等硐室各安裝一組供水閥門。

4)各避難硐室各安裝一組供水閥門。

5)特殊情況或特殊需要時,按要求的地點及數量進行安裝。宜考慮在壓風自救就地供水。

6)應在飲用水管處或在各個供水閥門處安裝淨水裝置,以滿足飲用水的要求。

7)單獨供水施救係統,一般主管選用DN50,支管選用DN25。

8)飲水閥門高度:距巷道底板一般1.2m以上。

9)飲用水管路,埋設深度50cm以上。

10)飲用水管路盡量水平、牢固,安裝。

11)供水閥門手柄方向一致。

12)供水點前後2m範圍無材料、雜物、積水現象。宜設置排水溝。

人員定位係統井下人員緊急撤離預案

為了確保煤礦的安全與穩定,有效處置突發事件,能夠統一指揮,迅速有條不紊的進行井下受災人員緊急撤離、疏散至安全地點(地麵),使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製定本預案。

一. 範圍和對象:

因煤礦井下不安全因素多,時有突發事件,災害繁頻,嚴重時會使係統受損(采、掘、機、通、運、提升、排水、壓風、通訊),監測、監控、監視係統失控,造成不安全因素,造成財產損失和危及人身安全,且在10分鍾內(短時間內)無法恢複正常運行,在這種情況下,必須將井下人員緊急撤離、疏散到安全地點(地麵),以確保礦工人身安全。

二. 成立機構,建領導班子:

為了防止突發事件時混亂局麵,使人員撤離、疏散工作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實施統一指揮,各部門要配合容冾,指揮得當,處置有方,避免或減少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成立由礦長任井下人員緊急撤離組長,技術負責人,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為成員。下設現場指揮組由安科科長任組長,科員任成員。疏散引導組由生產科科長任組長,科員任成員。通訊聯絡組由機電科科長任組長,科員任成員。醫療救護組由救護大隊隊長任組長,醫療人員為成員。後勤保障組長由供銷科長任組長,科員任成員。

指揮調度組職責:全麵負責組織、指揮、調度、製定人員緊急撤離、疏散方案,確保礦工撤離、疏散到安全地點(地麵),使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現場指揮組職責:結合本礦實際,服從指揮調度組命令,按安全路線,時時與指揮調度組聯係,現場指揮,確保礦工撤離、疏散到安全地點(地麵)。

疏散引導組職責:迅速按現場指揮組的安排引導受災人員沿安全路線有序撤離至地麵,時時與現場指揮組聯係。

通訊聯絡組職責:全麵負責移動通訊,固定電話,廣播擴音器的維護,滿足救災需要,保證通訊正常運行。

醫療救護組職責:因災害或在撤離、疏散中有可能出現受傷情況,醫療救護組必須做好準備,醫療人員現場等候,備好救護器財及藥品,搞好救護工作。

後勤保障組職責:負責救災的物資供應,生活保障,保證救災和受災人員生活愉快。

三.行動原則:煤礦井下一旦出現災害,在10分鍾內(或短時間內)不能恢複係統正常運行,可能對人員生命帶來不安全,井下現場值班人員應立即向調度窒彙報災害情況,調度窒接到電話後,立即通知礦長,礦長接到通知後(礦長不在由技術負責全全負責此項工作),立即召開緊急會議研究具體方案,起動井下人員緊急撤離、疏散預案,通知各組馬上到調度窒待命,聽從指揮調度組的統一安排、指揮和調動。

四.人員緊急撤離、疏散原則:在指揮調度組的統一安排、指揮下,由現場指揮組結合各水平,各區域的實際情況指揮疏散引導組按安全撤離路線進行安全撤離、疏散引導組按指定的安全撤離線路負責受災人員安全撤離至地麵。

五.人員緊急撤離、疏散中注意事項:預案起動後,各組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以實際出發,科學出謀,安全第一,又人為本,措施有效的原則,聽從統一安排,服從指揮,做到有序撤離、疏散,防止事故擴大,決不可驚慌失措,擁擠,更不能自作主張,私自行動,造成再次事故發生。

KJ69N礦井人員定位監測係統管理製度

一、係統管理人員必須熟悉人員定位係統業務操作並嚴格按照《規程》的要求,認真執行。

二、管理係統主機嚴禁挪作它用或不用,嚴格實行小時開機製。

三、係統管理人員必須嚴密保守“操作權限密碼”嚴禁越權對係統進行配置和操作。

四、操作人員必須對係統所提示的考勤信息、觀察到的異常現象及時向主管人員如實彙報,同時做好各種報警信息的處理。

五、按崗位工作要求,認真填好各種記錄報表,保證真實有效。

六、定期進行係統維護,保證設備能夠正常運行,做到內外通訊暢通。

七、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八、持證上崗,統一著裝,文明操作,熱情工作。

人員定位監測係統崗位責任製

一、礦長:是人員定位係統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在人、財、物等方麵提供保障,確保人員定位係統的正常運行。經常瀏覽礦井信息傳輸情況,保證傳輸信息真實可靠,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經常03manbetx 故障類別及解決辦法。

二、值班礦長:是人員定位係統當日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對當日人員定位係統異常情況的處理工作,並對異常情況上傳報表實施審閱、簽字。

三、調度主任:是人員定位係統管理的具體責任人,經常瀏覽礦井信息傳輸情況,對人員定位係統運行規章製度及相關工種人員操作規程進行檢查落實,定期召開專題會議,深入現場第一線解決人員定位係統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對弄虛作假、信息不真實傳輸的有關責任人及時嚴肅處理,及時處理值班人員彙報的隱患情況。

四、總工程師:負責製定各部門崗位責任製及相關工種人員操作規程,製定信息上傳的管理辦法,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組織專業人員培訓學習,每天瀏覽礦井人員信息傳輸情況,對礦井人員定位係統運行情況進行科學分析,及時處理人員定位係統人員彙報的隱患情況。

五、生產經理:經常瀏覽人員定位係統信息傳輸情況,經常深入現場解決係統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對弄虛作假、信息不真實傳輸等的有關責任人及時嚴肅處理,及時處理值班人員彙報的隱患情況。積極配合人員定位係統的檢修維護工作。

人員定位係統監控員崗位責任製

1、礦井人員定位係統操作員工必須認真學習領會國家及地方局關於人員定位係統管理的文件精神,嚴格按要求操作和運行係統。

2、對當班人員定位係統的安全運行負全麵管理責任,精通業務,堅守崗位,精心操作係統。

3、負責人員定位信息的真實、及時傳達,並及時向礦調度彙報運行情況和存在問題。

4、負責對縣中心下達的指令及時通知礦調度及有關負責人,並及時反饋處理意見。

5、每班對係統巡回檢查不少於2次,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彙報。及時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礦調度布置的其它工作。

6、按崗位工作要求,認真填好各種記錄報表,保證真實有效。

7、及時向礦調度反饋當(日)班人員出入井信息。

8、嚴禁脫崗、睡覺和做與本崗無關的事情。

9、持證上崗,統一著裝,文明操作,熱情工作。

人員定位監測係統監控員操作規程

一、係統登陸:

1、雙擊桌麵上的圖標或者 打開“開始”→“程序” →“KJ69N人員監測係統”下的“KJ69N綜合操作平台”單擊即可啟動。

2、檢查您輸入的服務器名、用戶名稱和連接密碼是否正確,單擊“確定”係統連接數據庫成功。

二、開啟前(接班後)檢查準備

1、班前準備

上班前值機員應對各類報表及當班情況進行檢查詢問,對當班重點問題及當前處理異常做全麵了解,並檢查係統運行正常。

2、交接班

監控員應提前半個小時崗位交接班,在交接班時,當班人員應將本班係統存在的問題向接班人認真交代清楚,並對遺留問題處理情況進行記錄彙報,使問題能夠及時得到處理,保證係統正常運行。

三、班中要求

1、文明作業

衣冠整潔,隨身攜帶上崗證,文明用語,接聽外線來電用普通話,態度和善,待人友好。

2、檢查線路運行情況

接班後認真檢查各種線路連接情況,要保持線路連接牢固,發現線路連接問題立即通知有關人員進行處理。

3、檢查UPS運行情況

手動斷開網絡電源,啟動備用電源,使備用電源連續運行15分鍾。如在運行過程中出現不能連續供電現象,立即啟動網絡電源,並更換UPS。

4、基站和區域的設置

1)基站設置

基站設置是指將井下安裝的基站根據每個基站的HID號寫入軟件中,點擊“基本資料”下拉菜單中的“基站設置”項,

2)增加基站

輸入基站HID號、基站編號、基站名稱、選擇所屬區域和基站的類型,增加完基站信息後點擊“保存”,將彈出增加成功界麵,提示用戶已增加了一個基站信息。

3)修改基站

在基站列表欄中,選定要修改的基站,點擊“修改”,用戶可以將該基站信息進行修改。

4)刪除基站

在基站列表欄中,選定要刪除的基站,點擊“刪除”用戶可以將該基站從列表欄中刪除。

5、區域設置

點擊“基本資料”下拉菜單中的“區域設置”項,打開區域的管理界麵。

1)增加區域

輸入區域編號、區域名稱和人數上限,增加完區域信息後點擊“保存”,將彈出增加成功界麵,提示用戶已增加了一個區域信息。

2)修改區域

在區域列表欄中,選定要修改的區域,點擊“修改”,用戶可以將該區域信息進行修改。

3)刪除區域

在區域列表欄中,選定要刪除的區域,點擊“刪除”用戶可以將該區域從列表欄中刪除。

四、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文件規定,會處理日常機房的主機故障,並負責打印規定的報表。

2)必須嚴格執行手上交接班製度和填報簽名製度。

3)雷雨天氣,防止雷擊設備,打雷較嚴重時,立即請示分管領導停電,熟悉停送電秩序,停電順序是主機→顯示器、打印機等外圍設備→不間斷穩壓電源→配電櫃電源。送電順序是配電櫃電源→不間斷穩壓電源→顯示器、打印機等外圍設備→主機。送電前應將所有設備的電源開關置於停止位置,嚴禁帶負荷送電。

4)進入機房要穿工作服,不得將帶磁性和帶靜電的材料、絨線和有灰塵的物品帶進機房,保持設備無塵、幹淨。

5)上班時間嚴禁幹與工作無關的事,嚴禁脫崗、假報、瞞報、不報、漏報。

6)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調度室處理。

7)處理故障情況及時向相關部門及主要領導進行彙報、登記

8)當天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向調度彙報。

人員定位係統設施設備管理製度

一、安裝、使用與維護

1、各個人員出入井口、重點區域出/入口、限製區域等地點應設置分站,並能滿足監測攜卡人員出/入井、出/入重點區域、出/入限製區域的要求。

2、巷道分支處應設置分站,並能滿足監測攜卡人員出/入方向的要求。

3、下井應攜帶識別卡。

4、識別卡嚴禁擅自拆開。

5、工作不正常的識別卡嚴禁使用。性能完好的識別卡總數,至少比經常人員的總數多10%,不固定專人使用的識別卡,性能完好的識別卡總數至少比每班最多下井人數多10%。

6、礦調度室應設置顯示設備,顯示井下人員位置等。

7、各個人員出入井口應設置檢測識別卡工作是否正常和唯一性檢測的裝置,並提示攜卡人員本人及相關人員。

8、分站應設置在便於讀卡、觀察、調試、檢驗、圍岩穩定、支護良好、無淋水、無雜物的位置。

人員定位監測係統故障報告製度

一、分站

1、設備使用前,應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調試設備,並在地麵通電運行24小時,合格後方可使用。防爆設備應經檢驗合格,並貼合格證後,方可下井使用。

2、設備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處理,在故障期間應采用人工監測,並填寫故障登記表。

3、安全監測工應24小時值班,應每天檢查設備及電纜、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報中心站。

4、當電網停電後,備用電源不能保證設備連續工作1小時,應及時更換。

5、入井電纜的入井口處應具有防雷措施。

二、中心站

1、係統主機及係統聯網主機應雙機或多機備份,24小時不間斷運行。當工作主機發生故障時,備用主機應在5分鍾內投入工作。

2、中心站應雙回路供電,並配備不小於2小時的在線式不間斷電源。

3、中心站設備應有可靠的接地裝置和防雷裝置。

4、中心站應配置防火牆等網絡安全設備。

5、中心站應使用錄音電話。

6、中心站24小時有人值班。值班員應認真監視監視器所顯示的各種信息,詳細記錄係統各部分的運行狀態,填寫運行日誌,打印監測日(班)報表,報礦長和有關負責人審閱。接到報警後,值班員應立即通知調度及值班領導,調度及值班領導應立即采取措施,處理結果應記錄備案。

三、報廢

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報廢:

2、設備老化、技術落後或超過規定使用年限的;

3、通過修理雖能恢複性能及技術指標,但一次修理費用超過設備原值80%以上的;

4、失爆不能修複的;

5、受意外災害、損壞嚴重,無法修複的;

6、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規定的;

7、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應淘汰的。

人員定位監測係統技術資料管理製度

一、建立以下賬卡及報表:

1)設備、儀表台賬;

2)設備故障登記表;

3)檢修記錄;

4)巡檢記錄;

5)中心站運行日誌;

6)監測日(班)報表;

7)設備使用情況月報表。

2、煤礦應繪製設備布置圖,圖上標明分站、電源、中心站等設備的位置、接線、傳輸電纜、供電電纜等,根據實際布置及進修改,並報礦技術負責人審批。

3、中心站每3個月對數據進行備份,備份數據應保存1年以上。

4、圖紙、技術資料應保存1年以上。

二、管理機構

1、煤礦安全監控管理機構負責煤礦井下作業人員管理係統的安裝、使用、調校、維護與管理工作。

2、人員定位係統管理機構應製定崗位責任製、操作規程、值班製度等規章製度。

3、監測工和中心站操作員應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人員定位監測係統交接班製度

一、接班人員必須提前十分鍾到達崗位,認真檢查崗位記錄報表及運行情況,對於上一班未處理的事項要特別交代清楚,交接班人員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名後完成交接工作。

二、值班人員必須按調度時規定的名單輪流上崗,未經有關領導同意,不得擅自替班和調換。當班人員因離開崗位或遲到時,必須有專人替崗並辦理交接手續後方可。嚴禁不辦理交接手續而離崗,嚴禁用電話等通訊方式交接班。

三、交接手續履行之前,崗位一切工作由當班(交班)人員負責,交接完成後,崗位一切工作由接班人員負責,因交接班手續履行不認真造成工作失誤,由接班人員負責,由於遺漏事項未交待清楚由交班人員負責。兩方都未交接清楚工作,由雙方負責。

四、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著裝整潔,語言文明,嚴格管理。

五、交接班主要內容

1、檢查係統是否正常,信號傳輸是否正常,電腦運行終端是否正常;

2、檢查網絡通訊傳輸、反饋是否正常,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3、檢查監控台、辦公室是否整潔,設備、用品是否按規定擺放;

4、檢查各種記錄報表是否齊全、正確、無誤,填寫準確;

5、其他未完成的工作是否移交完善。

六、接班主要內容

1、交接人員共同檢查上述1至5條必須正常,清楚。

2、當前係統運行狀態尚未完成工作和注意事項。

3、設備檢修、運行異常及事故處理情況。

4、各種記錄、報表、圖紙及有關工具保存齊全、完整。

人員定位監測係統調度值班製度

1、負責公司人員定位係統的運行情況,實行24小時值班製,嚴格按上級有關規定管理係統運行。

2、精通業務,堅守崗位,精心操作,遵章運行。

3、及時填報人員定位係統的記錄報表,對數據信息異常情況要及時作出正確分析判斷、處理和彙報。

4、負責人員出入井情況的統計上報工作。

5、負責對安全生產中的違法行為記錄、彙報有關單位進行處理。

6、保持完整的原始記錄,認真填寫值班日誌和運行情況記錄表。所有資料、記錄定期存檔保管。

7、認真做好人員定位故障信息收集反饋工作,對上級部門和有關領導指示要及時督察貫徹落實。

8、保證和上級中心站網絡通暢,傳遞信息準確及時,因數據不能正常傳遞信息時,要用電話及時與上級聯係並迅速檢查排除故障。

9、嚴格按交接班製度,履行交接班手續,不得脫崗、上崗和做與本崗無關的事情。

人員定位監測係統異常情況

上報處理製度

一、人員定位係統分站出現故障或斷線,造成信號采集,顯示及信息反饋中斷,不能及時傳輸數據信息,人員隨身攜帶的識別卡不能在地麵基站顯示為異常情況。

1、井下識別分站出現無法識別定位卡、數據中斷、出現無法讀取識別卡、超時、欠時等係統異常報警,立即向調度室、值班領導及上級監控中心彙報,由調度室組織人員對異常分站進行搶修,並將異常原因記錄在案,及時彙報處理結果。

2、識別卡異常,當係統無故顯示定位卡超時、欠時等異常報警時,立即通知持該卡人員升井檢查故障原因。識別卡電源損壞、機械損傷出現故障或該識別卡不能正常顯示,立即通知持該卡人員升井檢查故障原因,原識別卡進行維修或更換。

二、發生異常時立即上報縣中心、礦調度,同時必須對故障及時檢查分析,並填寫《係統維修記錄表》,對故障積極組織搶修,在48小時內不能修複正常的要及時請求上級技術幫助,同時及時上報縣中心站。

三、一般故障時,要及時向礦調度報告,並安排專人進行搶修,直接恢複正常。識別卡出現故障立即按規定進行更換。

四、出現異常情況時,人員不得隨意離崗,必須與調度和上級中心站保持通訊聯係,以求最快處理完善,係統恢複正常。

人員識別卡領取管理製度

一、識別卡的申請

人員識別卡申請領取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參加四級培訓中心72小時的培訓,培訓合格、有記錄、有檔案。

2、出具由培訓中心頒發的上崗證件及身份證複印件。

3、填寫人員定位識別卡領取申請表。

4、科隊出具證明,由分管領導簽字,人員定位係統主管領導審核。

二、由人員定位係統值班人員按申請表批示意見,對待發放卡進行信息登錄,登錄時必須認真核對科隊、工種、工號、姓名等重要信息。確定發卡信息無誤後,即可按指定人員進行發放。

三、識別卡的更換、掛失、解掛失和注銷

1、在卡的使用過程由於卡的電量或其它因素等需要更換時,必須認真填寫人員識別卡補辦申請,待逐級審核同意後,連原卡一起交給人員定位係統管理員方可辦理。

2、當卡需要暫停使用,可提出申請由係統操作人員對識別卡進行掛失,暫停使用。待重新使用時,可在掛失的列表中“解掛失”。

3、人員識別卡丟失後,可提出申請,由係統管理員首先對該識別卡進行掛失,掛失後一個月進行注銷,如丟失後找出可恢複使用。確認該卡無法再次使用,可選定卡號,進行永久刪除。

四、人員識別卡的報廢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報廢:

1、識別卡出現故障不能正常顯示人員動態情況或信號傳輸不準無法進行修複的。

2、係統升級後識別卡不能使用或超過規定使用年限的。

3、通過修理雖能恢複性能及技術指標,但一次修理費用超過設備原值80%以上的。

4、失爆不能修複的。

5、受意外災害、損壞嚴重,無法修複的。

6、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規定的;

7、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應淘汰的。

人員定位監測係統責任追究製

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有關規定,為預防我公司安全生產事故,保證係統正常穩定運行,特製定以下製度:

1、係統值機人員未必履行崗位義務,導致入井人員超規定未及時製止彙報的,罰款200元。

2、係統值機人員未堅守工作崗位,係統出現故障未及時處理或處理不及時的,罰款500元。

3、人員定位係統出現故障後登記不及時,每發現一次罰款1200元。

4、係統維護人員未盡到巡檢義務,未及時發現、排除隱患,導致係統發生故障,不能正常運行的,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5、係統維護人員在接到值機人員係統發生故障通知,未及時排除隱患,係統2小時以上不能正常運行的,每次罰款300元。

6、係統維護人員未對係統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以及其它因素導致係統運行不正常的,每次罰款200元。

7、調度室在接到人員定位係統彙報超員時,未及時通知處理的的,導致上級部門處理的,按上級有關規定處理相關責任人;

8、井下設備出現失爆,對設備管理人罰款500元。

9、其他人員故意破壞係統設備、傳輸線路的,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人員定位跟蹤係統管理製度

為加強我礦安全生產,實現我礦井下作業人員出入井的有效識別和監測監控,迅速了解入井人員的分布情況,提高應急救援工作的效率,製定如下管理辦法;

1、監控室計算機操作員應熟練掌握軟件的操作方法,做到卡號與持卡人相符。

2、對人員定位跟蹤係統考勤室井口的設備,LED大屏和電腦主機,管理人員(考勤室人員)要定期進行檢查,若發現有人損壞大屏的,一經發現報安監科,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3、標識卡統一固定在礦帽上,新工人到礦,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後,必須配戴有標識卡的礦帽入井,檢身工在人員入井時應對每一位礦工進行仔細檢查,不配戴標識卡礦帽者不允許入井。不聽勸阻強行入井的,檢身工報安監科,給違反者本人處罰300元,並扣除當班工資。在井下發現未配戴標識卡的給當事人罰款500元,如發現漏檢的給檢身工罰款200元。

4、主井、副井、井底車場及軌道上山的讀卡器,供電電源,備用電源由機電科負責管理,如有損壞按價賠償,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5、各采、掘、開拓工作麵的讀卡器、供電電源、備用電源由本隊負責管理,如有損壞按價賠償,並按情節輕重給以處罰。

6、配戴標識卡的入井人員不允許更換配有標識卡的礦帽,一經發現給雙方各處罰200元。並扣除雙方當班工資。

7、弄虛作假沒有入井卻把標識卡帶入井下的,一經發現,給攜帶者罰款500元,本人罰款500元,並按脫崗處理,扣除雙方當班工資。

8、標識卡丟失或損壞應及時上報安監科,並進行補卡,丟失的標識卡或損壞的標識卡按原價賠償(200元)。

9、根據礦井采掘變化,讀卡器設立點的移動增減,設備線路延長或回收及相應調整,報請有關領導,由監控室維修人員組織實施安裝。設備入井前必須經過檢測、校驗,確保設備完好,否則嚴禁設備入井。

10、監控室值班人員必須隨時觀察設備運行情況,發生故障應及時通知維修人員處理,在處理井下故障時應嚴格執行規程有關規定,並填寫故障記錄,故障設備在井下無法處理時,應在24小時內更換。

11、井下人員定位跟蹤係統的所有設備,每一個月必須進行全麵檢查,並詳細做好檢查記錄。

12、礦井係統發生變化時及時繪製人員定位跟蹤係統布置圖,標明讀卡器位置。

13、使用單位區域內的監控線路損壞,監控儀器丟失或破壞監控設備的,按上述第5條之規定執行。

14、以上未提到的按公司及小河礦相關製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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