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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馬煤礦“一通三防”管理製度總則

作者:佚名 2012-01-05 22:29 來源:本站原創
西馬煤礦“一通三防”管理製度總則
一、礦成立 一通三防 領導組織機構,負責全礦 一通三防 的領導工作
長:礦 長
副組長:總 工程師、安監處長、生產礦長、掘進礦長、機電礦長、采 煤礦長、通風副總、機電副總、掘進副總、地測副總、黨委副書記、生活福利礦長、經營礦長、副總會計師、經營副總。
成員:礦調度主任、安監處副處長、安監處主任 工程師、生產技術科科長、機電科科長、通風區長、瓦斯科科長、信息中心主任、救護隊長、運轉隊隊長、安裝隊隊長、維修隊隊長、運輸區長、供應科科長、企管科科長。
二、為加強 一通三防 日常管理工作,設立 一通三防 管理領導小組
長:總工程師
副組長:通風副總
員:通風區長、技術副區長、生產副區長、安全副區長、技術組長、瓦檢班班長、施工班班長、風筒班班長;瓦斯科科長、瓦斯科副科長、技術員、抽放班班長、打鑽班班長、管路維護班班長;信息中心主任、監測班班長。
三、 一通三防 管理領導小組的職責任務
1、參加審查礦井 設計、編製礦井“一通三防”規劃。
2、編製“一通三防”工作安措 計劃
3、製定“一通三防” 措施
4、推廣“一通三防”先進技術和經驗。
5、 總結 03manbetx 礦井“一通三防”情況。
6、統計彙總“一通三防”各類報表並完成上報發送工作。
7、考核各單位“一通三防”工作開展情況,並組織全礦“一通三防”大檢查。
8、負責對違反“一通三防”各項 管理 製度的單位和個人處罰等事項,並對違反“一通三防”各項 管理 製度現象有權停止作業,限期整改。
四、各基層單位,職能科室的職責任務
1、各單位根據本單位的業務範圍內的基本情況,製定“一通三防”各項 管理 製度的實施細則。
2、通風區、瓦斯科、信息中心為“一通三防”工作的專業隊伍,負責全礦井分擔部分的“一通三防”工作,每月編製“一通三防” 工作 計劃,按 計劃組織實施。
3、采掘修工作麵開工前,在驗收生產準備工作的同時,驗收“一通三防”設施,“一通三防”設施不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不準開工生產。
4、“一通三防” 措施執行不好的工作麵不能為優良品,“一通三防”存在嚴重問題的工作麵不能定為合格品,對“一通三防”工作不重視,“一通三防”工作開展不力的單位,不能評為 安全生產先進單位。
5、礦“一通三防”領導組織機構必須經常 03manbetx “一通三防”情況,提出整改 措施,定期召開“一通三防”專業會議。
五、各級人員 一通三防 職責
1、礦長、區(科、隊)長對本單位“一通三防”工作負全麵責任,在主持生產工作中,要親自聽取和監督檢查“一通三防”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派專人處理,切實解決問題,在 安全辦公會議上,把“一通三防”工作列入主要議事日程。
2、礦總 工程師對全礦“一通三防”工作負技術領導責任。礦通風副總工程師、區(科、隊)技術負責人對“一通三防”工作負技術管理責任,親自審批“一通三防” 安全 措施和安措工程,組織落實、解決“一通三防”問題。
3、機電礦長、機電副總、機電科長負責全礦或本係統“一通三防”設備的審批、安裝、維護的組織領導工作,保證“一通三防”設備穩定可靠使用。運轉隊隊長、運輸區長負責本單位“一通三防”設備及設施的安裝、維護,保證由本單位負責“一通三防”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
4、礦、區(科、隊)各級副職協助正職搞好“一通三防”工作,並完成正職委派的關於“一通三防”工作的一切事宜。
5、通風區、瓦斯科、信心中心、生產技術科、礦調度室、機電科、地測科、安監處等職能部門,對“一通三防”工作實行業務保安,入井檢查工作時,要檢查“一通三防”情況,發現違反“一通三防”規定時,有權停止作業,令其處理。
6、各單位職工必須嚴格執行本崗位“一通三防”規定,並有權拒絕“一通三防”違章指揮,有檢舉揭發“一通三防”違章指揮的義務。
7、安全監查人員負責監督檢查分擔區(或檢查巡視的采區及工作麵)“一通三防”的情況。
一、 瓦斯巡回檢查管理製度
1、回采工作麵瓦斯檢查順序:工作麵回風→回風順槽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上隅角→工作麵→下口入風→下口尾巷→入風順槽。
掘進工作麵瓦斯檢查順序:局部通風機→掘進巷道回風→掘進巷道使用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工作麵。
2、所有采掘工作麵、硐室、使用中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有人作業的地點都必須納入瓦斯檢查範圍。
3、采、掘工作麵的風流、回風、采煤工作麵的上隅角、采煤工作麵入風、采煤工作麵的下口尾巷其它有人作業地點的瓦斯、二氧化碳濃度,由瓦檢員每班檢查三次。
4、有煤(岩)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麵,有瓦斯或二氧化碳噴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麵和瓦斯湧出較大、異常變化采掘工作麵,必須設專職瓦檢員現場執行專看,由瓦檢員經常檢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
5、由瓦檢班長根據生產實際及時按規定製定瓦斯巡回檢查路線表、報通風區長審批後瓦檢員及有關人員貫徹。
6、瓦檢員必須嚴格按瓦斯巡回檢查路線表巡回檢查瓦斯情況,將瓦斯檢查情況記錄在個人手冊和檢查地點的巡視記錄紙及瓦斯檢查牌板上,將重點情況記錄在交接班本上,並向接班人說明。
7、瓦斯檢查員進行巡回檢查時,必須認真檢查所巡視區域內的瓦斯、通風係統、通風設施、綜合防塵、防火、瓦斯抽放、防突、局部通風等情況,發現問題必須按《 煤礦安全 01manbetx 》、《作業 01manbetx 》和公司、礦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並向通風區、瓦斯科及礦調度彙報。
8、其它未編入部分嚴格執行《 煤礦安全 01manbetx 》及公司礦有關規定。
、防治煤炭自燃發火管理製度
(一 )井下火災防治
1、礦井延深新水平時,必須對所有煤層的自燃傾向性進行鑒定,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時,必須采取綜合預防煤層自燃發火的措施。
2、采區 設計必須保證采區巷道布置和通風係統合理。
3、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時,集中運輸大巷和總回風巷應布置在岩石內或不易自燃的煤層內;如果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內,必須砌镟或錨噴,镟後的空隙和冒落處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實,或用無腐蝕性、無毒性的材料進行防火處理。
4、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時,采煤工作麵必須采用後退式開采。在地質構造複雜、斷層帶、殘留煤柱等區域開采時,在作業 01manbetx 中製定有針對性的防火措施。
5、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急傾斜煤層用垮落法控製頂板時,在回風石門和采區運輸石門上方必須留有煤柱。禁止采掘留在石門上方的煤柱。
6、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時,必須對采空區、突出和冒落孔洞等空隙采取預防性灌漿或全部充填、噴灑阻化劑、注阻化泥漿、複合膠體、複合膠體泥漿、均衡壓力分布、充填打防火牆、膠體牆、注水等綜合防火措施,編製相應的防滅火 設計,防止自燃發火。
7、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中掘進巷道時,對巷道中出現的冒頂區必須及時進行防火處理並定期檢查。
8、容易自燃煤層回采工作麵開采前,通風區必須準備好噴灑阻化劑的裝置,工作麵回采時,對上、下尾巷噴灑阻化劑,製定相應的 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審批。
9、長壁工作麵上、下尾巷必須及時回收,上口尾巷不得超前或滯後切頂線,回收後,總工程師根據現場情況決定是否使用編織袋裝不燃無毒性材料砌編織袋牆;下口尾溜子必須及時回撤,下口尾巷不得滯後切頂線1m,同時擋好引風簾,減少空區漏風。
10、回采工作麵及其運輸順槽、回風順槽必須按《作業規程》要求,保證足夠的通風斷麵,工作麵放炮、放貨期間,下口溜子必須保證正常運轉,並由采煤隊派專人看管下口入風斷麵,防止堵塞:看管下口人員至工作麵作業地點必須設置信號線,一旦下口堵塞,必須立即用信號線或親自通知停止作業,進行處理。
11、采煤工作麵上下口必須開超前巷:沿走向不少於2巷;沿煤壁線的傾斜長度分別不小於4m~6m,緩傾斜煤層工作麵長度為3~5m。
12、長壁工作麵放頂前,由采煤隊掃淨浮貨,放頂時,坑木回收幹淨,嚴禁采空區留有浮煤或可燃物質。
13、回采工作麵必須保證正常的回采速度,不得中途停工;如遇特殊情況暫時停工時,必須保證正常通風,製定防火措施報礦總工程師審批。
14、開采自燃煤層時回采工作麵上口尾巷回收後,必須噴灑阻化劑。
15、回采工作麵終采後必須及時結束全部回收和封閉工作,通向采空區的入回風順槽內至少各建兩道永久密閉。密閉厚度1.2m,間距不小於10m,密閉間用沙子進行充填。
16、回采工作麵封閉結束後,由通風區負責調節采空區壓力,使之均衡,減少漏風。
17、井巷中控製風流的通風設施應構築在無裂縫的岩石巷道中,嚴禁構築在與采空區相通的巷道中。
18、在煤層中巷道內構築調節風量的通風設施時,通風設施必須與幫頂接嚴接實。
19、回采工作麵、煤及半煤岩掘進工作麵的作業規程中,必須編製防治自然發火 安全技術措施,在措施中必須明確自然發火的預兆和避災路線。
20、及時調節和簡化通風係統,減少巷道阻力,降低礦井負壓,提高礦井等積孔。
21、有自然發火預兆的工作麵,必須及時采取措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其通風係統,若改變通風係統時,必須製定 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審批後執行,並彙報公司通風處、公司通風副總和公司總工程師。
22、封閉火區時,應盡量縮小封閉範圍,並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氧氣、一氧化碳、煤塵及其它有害氣體和風向、風量的變化,還必須采取防止瓦斯、煤塵爆炸和人員中毒的 安全措施
23、對采煤工作麵或掘修工作麵實施防滅火措施時,由采煤隊或安裝隊負責對通風區使用的防滅火機電設備的開關(包括電纜)進行安設,並對機電設備(包括電纜)進行日常的防爆檢查與處理。
(二 )自然發火的檢查與測定
1、永久性密閉至少每7天檢查一次閉內外的氣體成份和氣體濃度及閉內外壓差情況。
2、回采工作麵和沿修巷道必須至少每七天取樣化驗一次,做到定期 03manbetx
3、對有自然發火預兆的采、掘、修工作麵及其它地點,每班由瓦檢員檢查三遍氣體成份,由防火員每天檢查測定,並取氣樣化驗 03manbetx
4、必須建立健全各項記錄,定期 總結、分析自然發火情況。
(三 )井下火區管理
1、必須繪製火區位置關係圖,注明所有火區和曾經發火的發火點。每一處火區都要按形成的先後順序進行編號,並建立火區管理卡片。火區位置關係圖和火區管理卡片永久保存。
2、永久性防火牆的管理應遵守下列規定:
⑴每個防火牆附近必須設置柵欄、警標,禁止人員入內,並懸掛說明牌。
⑵必須定期測定和分析防火牆內的氣體成分和空氣溫度。
⑶必須定期檢查防火牆外的空氣溫度、瓦斯濃度,防火牆內外空氣壓差以及防火牆體。發現封閉不嚴或有其他缺陷或火區有異常變化時,必須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⑷所有測定和檢查結果,必須記入防火記錄簿。
⑸礦井做風量調整時,必須及時測定防火牆內的氣體成分和空氣溫度。
⑹井下所有永久性防火牆都應編號,並在火區位置關係圖中注明。
3、封閉的火區,隻有經取樣化驗證實火已熄滅後,方可啟封或注銷。火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方可認為火已熄滅。
⑴火區內的空氣溫度下降到30度以下,或與火災發生前該區的日常空氣溫度相同。
⑵火區內空氣中的氧氣濃度降到5%以下。
⑶火區內空氣中不含有乙烯、乙炔,一氧化碳濃度在封閉期間逐漸下降,並穩定在0.001%以下。
⑷火區的出水溫度低於25度或與火災發生前該區的日常出水溫度相同。
⑸上述4項指標持續穩定的時間在1個月以上。
4、啟封已熄滅的火區前,必須製定 安全措施,報公司審批後執行。
5、啟封火區時,先由救護隊鎖風偵察,符合上述條件再逐段恢複通風,同時測定回風流中有無一氧化碳。發現複燃征兆時,必須立即停止向火區送風,並重新封閉火區。
6、啟封火區和恢複火區初期通風等工作,必須由礦山救護隊負責進行,火區回風風流所經過巷道中的人員必須全部撤出。
7、在啟封火區工作完畢後的 3天內,每班必須由礦救護隊檢查通風工作,並測定水溫、空氣溫度和空氣成分。隻有在確認火區完全熄滅、通風等情況良好後,方可進行生產工作。
8、不得在火區的同一煤層的周圍進行采掘工作。
9、在同一煤層同一水平的火區兩側、煤層傾角小於 35度的火區下部區段、火區下方鄰近煤層進行采掘時,必須編製設計,並遵守下列規定:
⑴必須留有足夠寬(厚)度的煤(岩)柱隔離火區,回采時及回采後能有效隔離火區,不影響火區的滅火工作。
⑵掘進巷道時,必須有防止誤冒、透火區的 安全措施
⑶煤層傾角在 35度以上的火區下部區段嚴禁進行采掘作業。
、局部通風管理製度
1、每一掘進工作麵開拉門前,必須先設好局部通風機及風筒。
2、局部通風機入井前,必須經機電科防爆檢查合格後,方可入井。
3、入井後的局部通風機由安裝隊或掘進隊負責按通風區指定位置按 標準設置好,必須派專職機電人員進行試轉,一切正常後通知通風區可以正常使用。
4、局部通風機每班由掘進隊班長負責管理,保證正常運轉,任何人員不準隨意私自停轉,因故停止運轉的局部通風機不準隨意私自啟動運轉,必須履行彙報、請示製度,恢複通風時,必須嚴格執行排放瓦斯製度及排放瓦斯措施。
5、瓦斯檢員交接班地點必須定在便於看管局部通風機的地點。
6、煤與半煤岩及有瓦斯湧出的岩巷掘進工作麵必須上齊“雙風機、雙電源”,並實現“三專、兩閉鎖”供電。雙風機雙電源做到自動轉換,在正常情況下必須使用專用線電源。
7、掘進工作麵內需安設電氣設備時,在施工前,由掘進機電隊或掘進隊負責提前安設好風電閉鎖裝置,避免施工後安設風電閉鎖裝置前進行排放瓦斯工作。安設“雙風機、雙電源”的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必須能實現風電閉鎖。
8、無瓦斯湧出的岩巷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必須實行“三專”供電,和“風電閉鎖”。
9、井下所有掘進工作麵,必須在距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入風側距回風口 5m內安設一節三通風筒,日常供風時三通必須紮緊,停風後排瓦斯時打開。
10、有 計劃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轉時,必須由施工單位提前向礦調度申請,並有經過有關職能部門和礦領導批示的停電報告,且要提前 1天報通風區,由通風區編製專門的排放瓦斯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後執行。
11、局部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時,由電鉗工立即查找原因,進行處理後,按排放瓦斯製度及排放瓦斯措施進行排放瓦斯恢複正常通風。
12、局部通風機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掘進巷道回風口不得小於 10m;全風壓供給該處的風量必須大於局部通風機的吸入風量,局部通風機安裝地點到回風口間的巷道中的最低風速必須符合:煤巷不低於0.25m/s;岩巷不低於0.15m/s。
13、必須采用抗靜電、阻燃的風筒向掘進工作麵供風。
14、嚴禁使用 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風機同時向1個掘進工作麵供風。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風機同時向2個掘進工作麵供風。
15、風筒出口到掘進工作麵的距離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煤巷不大於 5米、半煤巷不大於7米、岩巷不大於12米。
16掘進巷道風速必須符合:煤巷不低於 0.25m/s;岩巷不低於0.15m/s的規定。
17、掘進工作麵的瓦斯絕對湧出量必須每 10天鑒定一次,工作麵風量必須每10天測定一次,被鑒定為高沼氣掘進工作麵必須及時製定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審批後執行。
18、瓦檢員每班必須認真檢查局部通風機的吸風情況,發現循環風時,必須立即停止工作麵作業,切斷工作麵電氣設備的電源,撤出人員,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向通風區調度及礦調度彙報。
19、掘進工作麵 20米範圍內風筒的臨時延接工作由施工單位負責,保證臨時延接風筒的質量和工作麵風筒出口風量及風筒末端距工作麵距離符合《作業規程》中的規定。
20、炮掘工作麵風筒末端必須安設硬製風筒,其中煤和半煤巷不少於 3m;岩巷不少於5m。
21、風筒工在工作麵要準備不少於 2節的2m、3m、5m的備用風筒。
22、風筒必須逢環必吊,且吊掛平直並進行噴號。施工 標準要嚴格執行礦井通風質量 標準
、礦井綜合防塵管理製度
(一 )綜合防塵措施
1、主要運輸大巷
⑴由運輸區負責設置淨化水幕淨化風流。
⑵由運輸區負責在各裝載站下風流 3-5m處分別設置一組淨化風流噴霧,在裝車時正常開放使用。
⑶由通風區負責定期衝刷積塵、定期刷白- 350主要大巷。
2、回采工作麵
⑴入排風道及工作麵風速嚴禁超過《規程》規定。
⑵放炮必須使用水炮泥。
⑶在入風順槽口以裏 10-15m處安設一組淨化風流噴霧,距采麵上下出口不超30m處安設一組通風排塵噴霧,保證在采麵放炮和出煤時正常用。
⑷采麵內及入風順槽各溜頭轉載點都必須設齊灑水噴霧頭,保證出貨時正常使用。
⑸放炮前、後,放炮地點附近 20米內由采煤隊負責進行灑水澆塵,衝洗巷壁。
⑹工作麵入排風道必須每天進行灑水,衝洗巷壁、消滅煤塵堆積和超限。
⑺回采工作麵及皮帶道必須設齊防塵管路。
⑻回采工作麵沙上下口前後 20m範圍內由采煤隊負責班班灑水,消滅煤塵堆積和超限。
⑼回采工作麵入回風順槽內各設置一組隔爆水棚,滿足《規程》及有關規定。
3、掘修工作麵必須嚴格執行濕式鑿岩、裝碴灑水。
1)、放炮必須使用化學炮泥。
2)、掘修工作麵采用串聯通風的要在被串局部通風機前入風側距吸風口15-20m處安設一組淨化風流噴霧,保證開關靈敏,霧化全斷麵,長期開放使用。
3)、掘進煤和半煤巷,在距工作麵不超20m內安設一組通風排塵噴霧,保證放炮、出貨時正常使用。
4)、手鎬、風鎬落煤的煤層上下山,在距工作麵不超10m處設置一組通風排塵噴霧,在上下山落煤,出貨及打鑽時保證開放使用。
5)、煤、半煤岩工作麵放炮前後,對放炮地點20m範圍內巷道進行灑水滅塵,衝洗巷壁,消滅煤塵超限和堆積。
6)、掘進巷道由掘進隊負責每周至少進行一次全麵灑水除塵,確保巷道內無煤塵堆積、超限現象。
7)、搞好作業人員的個體防護。
8)、煤、半煤岩掘進巷道要設置一組隔爆水棚,滿足《規程》及有關規定
4、井下運輸機的轉載點、翻車輪、煤倉、裝煤站(包括井上皮帶走廊)等產塵地點,都必須設灑水噴霧頭,在運輸期間開放使用。
5、機電硐室、工具房、火藥庫、配車站、運輸小房等都要經常清掃幫頂積塵、衝洗底板。
6、各單位分管的皮帶、溜子必須定期清掃浮煤積塵,並及時澆濕或運走。
7、煤炭在礦車運輸及箕鬥提升過程中,控製裝載煤量,保證不撒落泄漏。
8、主副井棚內每周衝洗一次,井截各層平台每半月衝洗一次,並隨時清掃。
9、- 350大巷、采區絞車道、人車道、采區內無皮帶溜子設備的掘進巷道、石門每100m設一個灑水三通閥門,采區皮帶道、回采工作麵上下口順槽、使用皮帶溜子的掘進巷道每隔50m設一個灑水三通閥門。
10、新開工的采掘工作麵防塵管路、防塵設施必須齊全,使用靈敏可靠,否則,不得開工生產。
11、對井下各地點的煤塵,必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處理,消滅煤塵堆積和超限。
⑴采區內石門大巷至少每 7天灑水滅塵一次。
⑵礦井主要進回風巷及采區絞車道至少每月衝刷一次積塵。
⑶運輸機轉載點前後 20m範圍內的煤塵由運輸機司機負責班班灑水,衝洗巷壁、清掃浮煤積塵、消滅煤塵超限和堆積。
⑷對產塵大的地點要不定期的灑水,消滅煤塵堆積和超限。
⑸對煤塵超限的地點必須立即處理。
⑹井下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
12、按《規程》措施要求設齊隔爆水棚。
13、礦井所有防塵灑水設施的安裝、拆除、更換等,由各區(科、隊)按分組區域負責。
14、采掘工作麵串聯通風時,必須增設淨化風流噴霧和隔爆設施。
(二 )綜合防塵範圍的劃分。
1、安裝隊:
北四皮帶道(從皮帶頭前 5米至皮帶尾後10米),北五皮帶道(從皮帶頭前5米至皮帶尾後10米),1314皮帶道(從皮帶頭前5米至皮帶尾後10米)
2、維修隊:
260回風大巷(從車場三道風門外道翻籠處到北一上段材料道車場底彎道處),運輸石門(從岔口至南一材料道第一台40絞車處),南一邊界材料下山(從第一台40絞車至1326運順),下井口南人車站、 北人車站、北大巷人車站、南大巷人車站(雙排道以裏範圍)
3、運輸區:
1.6米絞車道(從底部車場子外岔口至上部車場子第三道風門外),南二軌道下山(從 2.5絞車房至1304水倉門口),副井下井口範圍(從運輸搬道房至進車線、出車線、下罐通路、升井通路、刷靴池通路、侯罐硐室及座椅),北二軌道上下山(從2米絞車房至—460變電所門口)
4、通風區:
北一上段回風巷(從底部車場子至 55絞車房),主石門(從甲乙水倉變坡點處至北大巷、南大巷岔口處),副石門(從下井口出車線單排道至運輸石門岔口處),北一配風巷(從下井口兩個岔口至北火藥庫),北大巷副巷(從配風巷、北大巷岔口至北軌絞車道。
5、運轉隊:
北一上段軌道上山(從充填巷翻籠處至第一台 25絞車及沿途岔口),南大巷(從主石門岔口至南大巷直頭前50米至南二車場子回風風門處),北大巷(從副石門進車線、出車線路至北大巷直頭車場子底彎道、皮帶道、回風道風門前)
6、皮帶隊:
中央皮帶道、南二皮帶下山、集中巷皮帶道、北一皮帶道、北二皮帶道、北三皮帶道、北二上下山皮帶道(從皮帶頭前 5米至皮帶尾後10米及所有岔口通路等)
7、采掘隊:
采煤隊運順車場至工作麵,回順車場至工作麵除塵。掘進隊、礦建隊工作麵拉門口至工作麵。
8、井下電纜上煤塵,由使用、管理單位負責進行處理。
9、洗煤廠負責井上皮帶走廊及選煤樓全部作業場所的消塵工作。
10、行政科負責更衣室內及樓梯走廊煤塵清掃及水洗。
11、醫院負責全礦塵肺病的普查和醫治。
(三 )粉塵測定
1、粉塵測定
⑴礦井每延深一個新水平,應對煤岩塵樣進行一次化驗分析,確定煤塵爆炸指數、煤岩塵含二氧化矽及其它有毒物質成份。
⑵通風區必須設立專職測塵人員,健全測塵製度和記錄。
⑶采掘修工作麵每月測定二次粉塵濃度,粉塵產生較大的地點隨時測定。
⑷主要入排風道每月測定一次粉塵濃度。
2、檢查 標準
⑴風流中含塵量按《規程》及上級規定執行。
⑵井巷沉積塵量按原煤炭工業部標準執行,即連續長度不超過5m、厚度不超過2mm、堆積煤塵不超過10mm(用手捏成團,經振動不飛揚不在此限)。
⑶機電硐室及皮帶走廊、井口走廊地麵不得有煤塵沉積。
(四 )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管理製度
1、必須認真執行綜合防塵管理製度,凡是產生煤塵的采、掘、修工作麵和回采材料道、順槽及各轉載點、運煤道、皮帶道、裝載站都必須設置灑水管和足夠的水門、水幕、噴霧,否則,不準開工生產。
2、通風區專業防塵班要以防塵灑水為主,對井底大巷、采區入、排風道、溜煤眼、回采工作麵入、排風道等,進行定期灑水、清掃、白化,保證井巷無煤塵堆積、飛揚。
3、中厚煤層長壁工作麵有條件時要堅持煤壁注水,為采煤工作麵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4、調整風量時要注意調整風速,防止煤塵飛揚。
5、放炮必須使用化學炮泥、乳化炸藥,采掘修工作麵放炮前後要灑水滅塵。
6、煤層掘進巷道及回采工作麵入、回風巷道,采用獨立通風並有煤塵爆炸危險的其它巷道要設置隔爆水棚。
7、主要運輸巷及產塵量較大地點的電器設備必須保證台台完好,消滅失爆,由施工單位、機電科及安監處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安全監測管理製度
1、信息中心監測班必須配備足夠的維護檢修人員和安裝調試人員。
2、必須建立安全監測各工種的崗位責任製和 01manbetx
3、全礦所有人員必須愛護監控係統,不得任意改動、移設和損壞。
4、井下所有被列為安全監測斷電範圍內的設備,必須與安全監測係統實行“瓦斯電閉鎖”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自取消電氣設備的瓦斯電閉鎖。
5、采煤工作麵生產前,煤和半煤岩掘進工作麵施工前、石門揭煤工作麵施工前,由信息中心監測班負責將安全監測係統安裝到位,並確保靈敏可靠。
6、煤和半煤岩掘進工作麵開始施工後,工作麵甲烷傳感器按《作業規程》要求正常跟進,待工作麵掘進到 25米時,回風瓦斯傳感器必須跟進到位。
7、監測係統不能正常工作時,由信息中心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8、對瓦斯超限斷電功能進行調試時,被斷電範圍內的所有電氣設備必須正常供電,調試後,對因瓦斯超限沒有被斷電的電氣設備嚴禁供電,並立即進行處理。
9、井下所有單位需在監測係統斷電範圍內安設電氣設備時,必須提前 2天與通風區聯係。
10、井上安全監測微機中心監測值班員必須認真觀察井下各監控地點的瓦斯狀態及重要設備的開停狀態,一旦瓦斯報警或異常時,必須向通風區調度彙報,並做好記錄。
11、監測值班員不得私自改動瓦斯報警、斷電及複電值和其它參數。
12、安全監測微機中心一旦發生故障不能正常監測時,必須立即向區、礦調度及有關領導彙報,由通風區立即進行處理。
六、巷道貫通管理製度
12 煤層巷道貫通管理製度
1、礦井 12煤層掘進巷道在與其它貫通巷道相距60米之前,地測部門必須向總工程師彙報,並下發貫通通知書通知通風區,說明距貫通巷道距離,巷道貫通部位附近的地質條件,岩性、地質構造、頂底板穩固性及水文地質等情況。
2、 12煤層掘進巷道在與其它貫通巷道相距60米之時,隻準從一個掘進工作麵前掘貫通,被貫通地點工作麵必須保持正常通風,並停止一切作業,在貫通巷道割煤或爆破時,被貫通巷道內必須撤出所有人員;掘進工作麵與煤層交叉貫通前,被貫通的煤層巷道必須超過貫通位置,其超前距不得小於5m,並且貫通點周圍10m內的巷道要加強支護。
3、其它未及之處按“ 13煤層巷道貫通管理製度”執行
13煤層巷道貫通管理製度
1)掘進巷道在與其它貫通巷道相距 20米之前(綜掘50米前),地測部門必須向總工程師彙報,並下發貫通通知書通知通風區,說明距貫通巷道距離,巷道貫通部位附近的地質條件,岩性、地質構造、頂底板穩固性及水文地質等情況。
2、 13煤層掘進巷道在與其它貫通巷道相距20米之前(綜掘50米前)時,隻準從一個掘進工作麵前掘貫通,對方工作麵必須保持正常通風,並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業人員;通風區瓦檢員及風筒工必須經常檢查風筒是否脫節;由瓦檢員按規定檢查工作麵及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立即處理。
3、貫通巷道相距20米或間距小於20米的平行巷道,其中一個巷道進行放炮時,兩個工作麵的人員都必須撤至安全地點。
4、貫通巷道或間距小於20米的平行巷道工作麵放炮撤人的同時,由掘進隊負責派警戒人員,按措施規定設置警戒,在掘進工作麵放炮期間,嚴禁人員進入。
5、處於地質構造複雜區域進行巷道貫通時,掘進巷道貫通措施中必須編製按處理破碎頂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措施,防止冒頂影響通風。
6、貫通巷道在有突出危險煤層中進行時,上山掘進工作麵同上部平巷貫通,上部平巷工作麵必須超過位置,其超前距不得小於5米。
7、巷道貫通前,通風區必須提前編製安全措施,根據巷道的生產布置情況,構築通風設施,做好巷道貫通前通風係統調改準備工作。準備工作包括:
(1)繪製貫通巷道兩端附近的通風係統圖,圖上標明風流方向,風量和瓦斯濃度,並預計巷道貫通後的風流方向、風量和瓦斯變化情況;
(2)明確通風設施布置和要求,並做好有關通風係統調節的準備工作。
8、貫通時,必須有安監處、地測科、技術科人員現場指揮落實措施,掘進隊隊幹指揮貫通,通風區派副區長以上幹部負責現場指揮巷道貫通前後的“一通三防”檢查和通風係統調改,確保安全貫通。
9、巷道貫通後,通風區現場負責人組織人員進行通風係統調整,實現全風壓通風,並檢查與貫通有關巷道風速、風量及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隻有各項技術指標全部符合《 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時,受巷道貫通影響的采掘工作麵方可恢複生產。
10、巷道貫通時在通風係統調改期間,受巷道貫通影響的附近采掘工作麵必須停止生產,瓦檢員要加強各采掘麵各巡視地點的瓦斯、風量、風向等檢查,發現問題,必須及時向現場負責人彙報,並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11、通風係統調改結束,測風員要全麵測定一次受巷道貫通影響區域內的各分流風量,防火員將該區域各防火檢查地點及各密閉內外壓差及瓦斯、溫度等參數普測一次,發現問題必須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並彙報。
12、巷道貫通工作全部結束後,通風區現場負責人必須把巷道貫通的全部情況向通風區調度及礦調度彙報。
七、停工區瓦斯處理及排放製度
1、掘、修、回收工作麵開工後,不準中途停工,直至到位與其它巷道貫通形成全風壓通風係統或封閉,在特殊情況確需臨時停工的工作麵不準停風,並有瓦檢員巡回檢查。
2、對已出現的盲巷、廢巷必須立即回收、按規定時間予以封閉。
3、停工區域內的瓦斯濃度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 3%或其他有害氣體超過規定而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小時內進行封閉。
4、井下所有巷道不得積聚瓦斯,若發現瓦斯濃度超過 2%,體積達到0.5m3時,要立即進行處理。瓦斯積聚地點附近20m範圍內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5、恢複瓦斯超限、已封閉的停工區或采煤、掘進工作麵剩餘 20m接近這些地點時,必須首先排除其中積聚的瓦斯,恢複正常通風。
6、對長期停工的掘、修工作麵必須及時封閉。
7、對臨時停工巷道在封閉前要將壓風管或水管接至工作麵,另一端接至密閉上,以便進行抽放。在啟閉前必須先進行抽放,待瓦斯濃度降到 3%以下時方可啟閉。
八、排放瓦斯管理製度
(一 )、一般規定
1、所有掘進工作麵開工前必須編製排放瓦斯措施,排放瓦斯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同作業規程一並向有關人員貫徹;當通風係統發生變化時,排放瓦斯措施必須重新編製、審批、貫徹。
2、執行排放瓦斯任務的所有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
3、對煤和半煤巷掘進工作麵在開工前必須在巷道拉門口處(全風壓供風巷道內)的壓風管路上設置三通閥門,其中一個用於控製工作麵壓風,另一個與抽放管路連接(正常期間此閥門保持關閉狀態),當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後,將控製工作麵壓風的閥門關閉,同時打開抽放閥門進行抽放做到停風不停抽,確保停風區內瓦斯濃度在 3%以下。
4、啟閉排瓦斯必須采取先抽後排措施,堅決不排超過 3%的高濃瓦斯。在排放瓦斯期間要繼續抽放,直到排放瓦斯結束。
5、有計劃停風或停風後瓦斯濃度達到 3%的地點、非火區啟閉及礦主要通風機停風排瓦斯,必須製定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審批後執行;節假日、公休、火區啟閉排瓦斯必須製定安全措施報公司審批後執行。
6、排瓦斯順序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串聯工作麵要先排放入風側瓦斯,後排放被串聯工作麵的瓦斯;
(2)、工作麵布置集中,排瓦斯時相互切斷安全出口的,先排放瓦斯積聚濃度高的掘進工作麵,後排其它工作麵。
(3)、當有一個工作麵排放瓦斯能切斷其他工作麵的安全出口時,則先排該工作麵。
7、恢複通風前,必須先檢查瓦斯,隻有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 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
8、經鑒定停風區中瓦斯最高濃度不超 1%,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且符合《煤礦安全規程》開啟局部通風機的條件時,方可由電工開啟局部通風機,恢複正常通風。
9、停風區中瓦斯濃度超過 1%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且最高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都不超3%時,由當班瓦檢員向礦調度彙報,由作業地點的班(隊)長、瓦檢員、安監員、電工一起,按《作業規程》中的排放瓦斯措施,控製風流限量排放瓦斯。
10、停風區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 3%時,必須執行先抽後排措施,將停風區域內的瓦斯濃度降至3%以下方可進行排放瓦斯工作。
11、停風的掘進工作麵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到新鮮風流中待命,設置柵欄,揭示警標,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停風區域內,將回風瓦斯傳感器移至柵欄處,並打開三通調節器上的支岔風筒,將通向工作麵方向的主幹風筒捆紮緊,上述工作由作業班 (隊)長及瓦檢員完成,並向通風區調度及礦調度彙報。
12、專門的排放瓦斯措施中,必須對每一個停風掘進工作麵的瓦斯積聚量和排放時間進行估算,合理確定排放瓦斯時間。
13、排瓦斯前,排放瓦斯回風係統內必須停電、撤人。停電、撤人、警戒範圍必須在措施中明確規定,並標注在通風係統圖中;必須標明排放瓦斯流經路線,凡受排瓦斯影響的巷道、硐室及被排瓦斯風流切斷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麵,必須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14、排瓦斯時,在全風壓風流混合處設置瓦斯傳感器 (可將掘進工作麵回風瓦斯傳感器挪至全風壓風流混合處)或懸掛便攜瓦斯報警儀,以便隨時監視排放瓦斯濃度,控製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瓦斯濃度不超過1.5%(當串聯通風時,則排出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
15、設置警戒時,每一警戒地點必須去兩人,到達警戒地點後,一人警戒,一人返回通知排瓦斯工作的現場負責人;警戒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嚴禁任何人員進入排瓦斯回風流中。
16、掘進工作麵排瓦斯時,首先在排瓦斯風筒三通處短路調節風量排放,若不能完全控製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時,可同時采取捆綁風筒的方法進行限量供風。
17、排瓦斯時,由瓦斯檢查人員在回風全風壓風流混合處檢查瓦斯濃度,由控製風量人員控製風筒風量,控製風量人員必須聽從排瓦斯負責人的指揮,嚴格控製回風流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瓦斯及二氧化碳濃度在 1.5%以下。
19、控製風量處必須在新鮮風流中。
20、每一個掘進工作麵排瓦斯時、開始及結束後,由現場排瓦斯工作負責人向礦調度彙報排瓦斯準備情況,聽從礦調度命令後,方可進行排瓦斯及撤除警戒和恢複正常生產。
21、排放瓦斯後,排瓦斯負責人、瓦檢員、安監員、電工必須共同進入工作麵,檢查工作麵、回風流中及高頂處的瓦斯濃度,隻有瓦斯濃度小 1%、二氧化碳濃度小於1.5%、供風正常,其它各項指標符合《煤礦01manbetx 》的規定,並在工作麵簽字備查後方可認定排瓦斯工作結束。
22、排完瓦斯後,電工必須認真檢查恢複通風巷道內及其回風係統內的電氣設備及電纜,隻有全部完好、消滅失爆,並由瓦檢員檢查恢複通風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為不超過 1%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方可人工恢複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內電氣設備的供電和采區回風係統的供電。對被高瓦斯淹沒區域(瓦斯濃度超過3%)內的電器設備在恢複供電前必須開蓋檢查瓦斯濃度,隻有經瓦檢員檢查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方可恢複供電。
23、所有參加排瓦斯人員必須隨身攜帶隔離式自救器,所攜帶的礦燈必須經過檢查,消滅失爆。
24、本製度與上級文件、規定相抵觸時,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二 )、節假日、公休恢複生產排瓦斯及啟閉排瓦斯規定
1、節假日、公休日需要停風時,在停風前必須對所有煤和半煤巷掘進麵的先抽後排係統進行檢查,確保可靠,在停風後即開始抽放。
2、節假日、公休恢複生產排瓦斯及火區啟閉排瓦斯,必須在礦調度室成立指揮部,由礦總工程師任總指揮,統一指揮排瓦斯全部工作;指揮部成員為:生產礦長、安監處長、掘進礦長 (采、掘進副總)、機電礦長(機電副總)、通風副總協助礦總工程師指揮排放瓦斯工作。
3、節假日、公休恢複生產排瓦斯及火區啟閉排瓦斯措施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會審後報送沈陽煤業 (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公司審批行文下發後,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貫徹,並簽字備查,
4、公休、啟閉排瓦斯前,礦總工程師必須組織召開排瓦斯工作專門會議,排瓦斯工作會議要有生產礦長、安監處長、掘進礦長 (采、掘進副總)、機電礦長(機電副總)、通風副總等有關領導參加,通風區、機電科、各掘進隊、救護隊等有關基層單位領導參加。
5、有高溫火點的地點,公休前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徹底處理;排瓦斯前,要對排瓦斯流經路線可能出現高溫火點的地點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處理,未處理完嚴禁排放瓦斯。
6、排瓦斯時,每組排瓦斯人員中要有一名通風區副區長以上幹部做排瓦斯現場負責人、同時配一名安監員、一名瓦檢員、一名電工,貫徹措施中必須有每組排瓦斯人員的簽字。
7、排瓦斯時,每組排瓦斯現場負責人對排瓦斯前及排瓦斯期間和排瓦斯後的措施兌現情況進行檢查,嚴格措施兌現,否則,不準進行排放瓦斯工作;並將檢查、處理的內容及開始排放時間、結束排放時間等內容彙報礦調度和通風調度,並記錄在瓦檢員交接班本上並簽字。
8、公休排瓦斯時,救護隊要在井下指定地點待命,並必須設有直通礦調度的直通電話。
9、啟閉排瓦斯時,救護隊必須攜帶裝備在現場監護,並著裝進行啟閉、排放瓦斯工作。
10、啟閉後,排瓦斯前要由救護隊進入啟封區域內探查、當所有技術指標、現場條件符合規程要求後,方準排放瓦斯。
11、啟閉排瓦斯時,要對回風流中的氣體成份隨時進行檢查,發現 CO濃度超過0.0024%時要立即停止排放,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12、公休、啟閉排瓦斯工作結束後,現場負責人要向礦調度室指揮部彙報,由總指揮決定是否撤出警戒及恢複生產。
13、其它必須嚴格執行一般規定。
臨時停風排放瓦斯分級管理責任

措施
編製
措施
審批
接聽
彙報
調度
指揮
現場
指揮
現場
實施單位
停風區中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 1%,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
作業規程中的措施
礦總工程師
礦調度室、通風調度
總工程師或礦值班領導
當班瓦檢員
施工隊、通風區
停風區中瓦斯濃度超過 1%,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最高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3%
作業規程中的措施
礦總工程師
礦調度
室、通
風區調
度人員
總工程師或
礦值班
領導
當班瓦檢員
安監、通風、機電、施工單位等
九、通風設施管理製度
1、風門(含臨時風門)、密閉(含臨時密閉)、擋風牆、風橋、風幛等通風設施的構築和檢修必須符合《煤礦 01manbetx 》和礦井通風質量標準要求。
2、通風設施必須在 3天內構築完畢,由通風區生產副區長組織有關人員在2天內進行驗收,施工班和技術組必須在2天內將記錄和台帳上齊。
3、通風設施每 7天檢修一次,確保完好使用。
4、井下所有風門必須上齊風門聯鎖裝置。
5、生產區域內的風門由礦指定施工單位分區域、分地點指派人員進行管理,確保正常完好使用,一旦損壞,必須及時修複,並向通風區及礦調度彙報。
6、施工單位行車運料時,嚴禁用車頭或礦車撞擊風門。必須由一人打開一道風門,待礦車行過第一道風門後關閉第一道風門,再打開第二道風門,嚴禁同時開放。
7、調節風量的通風設施嚴禁任何人員私自改動。
8、兩道風門中間及風門前後 5米範圍內嚴禁堆放任何材料。
9、過風門的水溝由使用單位及時清理,嚴禁水溝積貨過多或堵塞風門水溝,造成風門前後積水或淤泥。
10、過風門的鐵道嚴禁私自抬高或落下,兩道風門中間及前後 5米內嚴禁分道岔及存有礦車。
11、電纜、風水管路等需通過風門牆時,施工單位必須提前 2天通知通風區,通風區做好封堵準備。
12、電纜、風水管嚴禁過風門調量窗。
13、除通風檢查人員外,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密閉柵欄內。
14、密閉柵欄內嚴禁堆放任何材料。
15、風門、密閉必須懸掛管理牌板及檢查牌板。
16、通風區必須建立健全通風設施各項施工、驗收、檢查、檢修等各項記錄。
十、測風管理製度
1、回采工作麵每 5天測定一次風量,其他地點每10天測定一次風流風量,並將結果填好各種記錄、牌板及係統圖;
2、采區及礦井總入、總排、東風井、總排及井底硐室和非生產區域的硐室,必須保證每十天測定一次風量,將結果填好各種記錄、牌板及係統圖;
3、每次測風的同時必須認真檢查通風設施使用情況,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處理並回報區調度;
4、測風時發現風量與上次測風有較大變化或配風地點風量達不到計劃,必須立即查找原因,進行處理,回報區調度及有關領導;
5、測風員要相互協調好,按區統一部署測定、並根據測風結果采取措施,進行風量調節;
6、測風時,必須嚴格按 01manbetx 執行。
十一、各級管理人員(瓦檢員)瓦斯巡回檢查及彙報製度
西馬煤礦為高瓦斯突出礦井,在采掘生產過程中瓦斯湧出量較大。為加強礦井瓦斯治理,保證礦井的安全生產,根據《煤礦 01manbetx 》規定,製定《西馬煤礦礦井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氣體檢查製度》,並印發給各單位,有關單位必須嚴格貫徹、落實本製度,做好礦井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氣體檢查工作,確保我礦的安全生產。
(一 )各級人員瓦斯檢查規定
1、礦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安監處長、副總工程師、采掘區隊長、通風區長(副區長)、工程技術人員、班長、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瓦斯檢查工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下井後必須認真檢查沿途各地點的瓦斯濃度,若瓦斯濃度超過《煤礦 01manbetx 》規定或有瓦斯湧出異常時,必須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做到隱患不處理完不升井,並及時向礦調度和通風區調度回報。
2、爆破工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並正常使用,做到爆破地點附近 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爆破,做好“一炮三檢”。
3、流動電鉗工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隨時檢查作業地點的瓦斯濃度,電動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 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及時通知距作業地點最近的瓦檢員,進行處理。並及時向礦調度和通風區調度回報。
4、監測電工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或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檢測甲烷傳感器設置地點的瓦斯濃度,並與甲烷傳感器檢測的瓦斯濃度進行對照,並將檢查結果報監控中心的微機員,當兩者讀數誤差大於誤差時,先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現場通知當部瓦檢員,並在 8小時內對儀器調校完畢,保證正常完好使用。
5、防火測閉員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或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多種氣體檢定器、 CO檢定管和溫度計,按周期檢查各易燃點及各閉內外和充電硐室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氣體成分、溫度情況,將檢查結果填寫在瓦斯檢查牌板上。
6、測風員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和溫度計,檢查測風站風流中瓦斯、二氧化碳濃度和溫度等,將檢查結果填寫在測風牌板上。
7、電機車司機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巷道必須使用礦用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司機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電機車在使用過程中司機必須隨時檢測瓦斯濃度,若瓦斯濃度達到 0.5%時,必須停止使用電機車,切斷電源,並向礦調度彙報,隻有瓦斯濃度小於0.5%時方可送電使用。
8、通風區儀器檢修人員,必須對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及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定期調校,確保準確、靈敏。
(二 )瓦檢員瓦斯巡回檢查製度
1、瓦檢員必須在指定地點交接班,不準遲到早退。
2、通風區在交接班地點掛巡視路線圖牌板,瓦檢員嚴格按照巡視路線圖所示的時間路線進行巡回檢查。
3、交接班時,交班人員必須將本班中的重點事情及下個班需要注意的問題交清,以便使接班人在巡回檢查過程中有重點目標。
4、瓦檢員在檢查瓦斯過程中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檢查瓦斯時必須先檢查混合瓦斯,然後再分檢查沼氣和二氧化碳,防止單一氣體超限發生危險。
5、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麵、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有人作業的地點都納入檢查範圍,瓦檢員在每個瓦斯檢查點都必須認真檢查。
6、在每個檢查點檢查瓦斯時都要檢查三次,取其最大值為測定結果和處理標準,並將檢查結果和檢查時間記錄在檢查班報手冊和檢查地點的記錄牌(巡視紙)上,並通知現場的工作人員,瓦斯濃度超過規定時,有權責令現場人員停止工作,並撤到安全地點,然後處理瓦斯。
7、瓦斯檢查次數:( 1)有瓦斯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麵和瓦斯湧出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麵,必須有專人經常檢查瓦斯。(2)沒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麵,每班至少檢查3次。(3)本班未進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麵每班至少檢查1次 。(4)可能湧出或積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應每班至少檢查1次。(5)井下停風地點柵欄外風流中的瓦斯濃度每班至少檢查1次。(6)井下所有地點每次放炮都必須執行“一炮三檢”製度。
8、瓦檢員在巡回檢查過程中,對沿途的通風設施、防塵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9、瓦檢員每班至少向通風調度彙報 3次,即巡視完一遍後彙報一次,班中彙報一次,臨下班巡視完最後一遍後彙報一次。特殊情況隨時彙報。
十二 、礦井主要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管理製度
1、東風井主要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主要通風機司機要立即啟動備用主要通風機,一旦備用主要通風機無法啟動造成井下全部停風、停電,東風井主要通風機司機立即向礦調度彙報,當主要通風機司機接到打開防爆帽命令時,要迅速到防爆帽處檢查防爆帽是否自行開啟,如沒有開啟要用撬棍將防爆帽撬起,並用道木墊平。增加礦井巷道中的風量,確保井下人員安全撤離。主要通風機司機在主要通風機室電話處待命。運轉隊負責在東風井與防爆帽之間架設一條索道,以備洪水期間搶險之用。
2、礦調度接到東風井司機彙報後立即通知礦領導,礦立即組成指揮部,決定是否全麵撤人並指揮井下人員撤離及恢複通風排放瓦斯工作。
3、礦調度在接到停電彙報後,立即打電話通知井下作業人員撤至新鮮風流處待避,當停電時間超過 2小時,由待避的安監員組織人員撤至下井口從副井升井。
4、井下停電後,各掘進工作麵的瓦檢員、安監員組織人員撤除,瓦檢員將工作麵壓風管路閥門關閉,打開抽放閥門進行抽放,然後撤出並命令電工將局部通風機開關手柄打到零位;同時瓦檢員將通向工作麵的主幹風筒紮死,打開風筒排瓦斯三通岔並掛好。
5、瓦檢員撤退時將 -260上部車場風、-350運輸石門風門、南二回風繞道風門、北二回風繞道風門支開,短時間(1小時內)停風在恢複通風後,瓦檢員將此四組風門關閉。
6、當主要通風機停電 1小時以上,在恢複正常通風後,東風井司機啟動主要通風機,當主要通風機運行20分鍾後,通知通風區值班區長,安排人員通過控製支開的各組風門按限度排放回風巷和采煤工作麵的瓦斯,確保排放瓦斯時,回風大巷瓦斯濃度在0.75%以下,直至排放完所有全風壓供風巷道內的瓦斯。排放後,通風區瓦檢員配合安監員對各回風巷道和采麵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冒頂等問題,要立即向礦調度彙報。隻有在確認回風巷道狀態完好不影響通風係統後,方可排放掘進工作麵的瓦斯。
7、當各作業地點的瓦斯全部排放完畢,由通風區、安監處、技術科和機電科對井下所有地點的安全情況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問題後向礦調度彙報,方可恢複生產。
8、掘進工作麵排放瓦斯安全措施
1)、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期間,地麵抽放泵必須保持連續運轉,對井下停風的獨頭及采麵進行瓦斯抽放,掘進工作麵必須實行先抽後排的排放瓦斯措施,如果抽放泵不能運轉,待恢複送電後進行先抽後排措施。不準排放濃度在3%以上的獨頭巷道瓦斯。
2)、因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造成礦井停風,礦要立即成立排瓦斯指揮部,指揮部設在礦調度室。總指揮由礦總工程師擔任,礦總工程師不在礦內由通風副總擔任,成員由各區隊隊長組成,夜間由值班區隊長組成。
3)、當主要通風機恢複運轉1小時後,排瓦斯人員在指揮部指揮下全部入井進行排放瓦斯工作,其他人員不準入井,待排放瓦斯後經指揮部同意方可入井。
4)、排放瓦斯工作必須由現場負責人、電工、瓦檢員、安監員、調節風量人員共同在現場完成。
5)、參加排放瓦斯工作的人員一律不準穿化纖衣服;所帶的礦燈必須經機電科嚴格檢查,設有短路保護裝置並完好不失爆方可使用;必須佩戴經檢查
合格的化學氧隔離式自救器 ,不準戴非機械手表,入井前4小時內不準喝酒。
6)、各組現場負責人到達現場後與安監員一起先對各排放地點回風係統的頂板、積水、通風設施及發火情況進行檢查,確認無各類危險隱患後,方可向指揮部彙報進行排放瓦斯。如回風係統內因冒頂、積水、通風設施損壞等原因影響風量時,不得排放瓦斯,並向指揮部彙報;如有發火預兆,必須現場立即進行處理,並向指揮部彙報,此時采區內任何地點均不準進行排放瓦斯。
7)、排放瓦斯人員到達排瓦斯地點後,先檢查采區變電所的瓦斯,當瓦斯濃度在0.5%以下時向排瓦斯指揮部彙報,由排瓦斯指揮部命令恢複該變電所的供電。然後瓦檢員對各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米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進行檢查,隻有瓦斯濃度在0.5%以下時向指揮部彙報,指揮部下令送電,電工方準由變電所恢複局部通風機的供電線路的供電,其它地點的供電線路及電氣設備不準恢複送電。
8)、排放瓦斯前,現場負責人必須派電工對排瓦斯地點涉及到的回風係統內的供電線路及電氣設備是否帶電情況進行檢查,以免有人在變電所誤送電。確認全部停電後,現場負責向指揮部彙報開始排放瓦斯,指揮部下達排放瓦斯命令。
9)、排放瓦斯前排瓦斯負責人和瓦檢員共同標定停風區域中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濃度,標定到3%處為止,如達不到3%時,必須標定到工作麵,標定瓦斯時,兩人必須一前一後行走,距離保持在5米左右。
10)、當停風區內瓦斯濃度達到或超過3%時,必須通過調節抽放閥門增加抽放量,等瓦斯濃度降到3%以下時再開啟局部通風機進行排放瓦斯。
11)、排放瓦斯前,將回風瓦斯傳感器移到全風壓風流混合處,並在全風壓風流混合處設一台便攜式瓦斯報警儀,然後由瓦檢員檢查瓦斯,隻有當局部通風機極其開關地點附近10米內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經現場負責人同意後,方可由電工開動局部通風機,調節風量人員采用逐漸打開主幹風筒和捆紮排瓦斯三通支叉的方法控製風流。
12)、排瓦斯時,排瓦斯負責人根據回風瓦斯傳感器和便攜式瓦斯報警儀顯示的瓦斯濃度變化情況指令調節風量人員向獨頭巷道送入有限風量,限量排放獨頭巷道中的瓦斯,使排出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在全風壓風流混合處不超過1.5%,當進行排放瓦斯的掘進工作麵排出的瓦斯由大到小並低於1%時,排瓦斯負責人與瓦檢員進入工作麵進行檢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行走時兩人要一前一後,距離保持在5米以內。
13)、進入獨頭巷道時先檢查瓦斯濃度後再前進,對巷道內的高頂、躲避峒、絞車窩等地點進行仔細檢查,當整個獨頭巷道內的瓦斯濃度不超過1.0%,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且穩定30分鍾無變化,瓦檢員、安監員及現場負責人必須在現場簽字備查,然後由現場負責人向指揮部彙報,經指揮部同意後方可恢複正常通風。
14)、恢複正常通風後,對恢複通風區域內的所有電氣設備必須經電工開蓋檢查,經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濃度都在1%以下,然後由現場負責人向指揮部彙報,經指揮部同意後方可恢複掘進巷道內的供電。
15)、排放瓦斯工作結束以後,電工必須在現場看管局部通風機,保證正常運轉。
16)、停風及排瓦斯過程中,救護隊必須在井下中央變電所待命。
9 、各有關部門職責
1)、井下停風後,各采、掘、修隊的跟班幹部立即組織工作麵作業人員撤到新鮮風流中,清點本隊作業人數,並打電話向指揮部彙報人員撤離情況。其他無跟班幹部的科隊由當班班長統計人數,然後向本隊值班隊長彙報,由各隊值班隊長向指揮部彙報。
2)、安監處跟班人員監督停風停電後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對不按措施執行的行為及時製止並進行處罰。
3)、井口保衛科值班員在井下全部人員升井後,嚴禁任何人入井及在井口附近逗留。隻有接到指揮部的電話,方可允許參加排瓦斯人員入井。
4)、主要通風機運轉後,瓦檢員入井檢查各變電所和局部通風機附近風流中的瓦斯濃度,各地點瓦斯濃度均在0.5%以下時向指揮部彙報,然後指揮部通知運轉隊電工入井,恢複各采區變電所的供電,及局部通風機的三專供電。但其它電源不準送電。
5)、運輸區負責在下井口配置人車,以縮短整個排瓦斯工作時間。
6)、企管科及安監處上井口負責對升入井人員打卡情況進行統計,及時統計出升入人員情況。
十三、自然發火預測預報製度
根據《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要求結合我礦生產實際,為全麵做好我礦采掘修工作麵及其它各報廢巷道密閉防治煤炭自燃發火預測預報工作,做到定期檢查、定期化驗、定期分析,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理,將煤炭自燃發火預測預報工作落實到位,杜絕各類煤炭自燃 02manbetx.com 的發生,特製定如下防治煤炭自燃發火預測預報工作管理製度。
(一 )礦井自燃發火預測預報組織機構
長:崔盛利
副組長:趙
員:趙玉慶、溫鳳權、張振輝、於占斌、程 海、李秋輝、華玉波、魏亞飛、李雪輝。
(二 )礦井預測預報工作量劃分及各類職責
1、組長、副組長、組織人員每月定期召開礦井自燃發火預測、預報分析會,對礦井存在的自燃發火隱患提出處理意見,對今後如何預測、防治提出具體要求。
2、通風區長要按照礦召開的預測預報的會議精神全麵組織處理井下可能出現的自燃發火隱患。
3、技術區長積極組織人員對自燃發火隱患地點進行預測預報,同時為處理自燃發火地點提供詳細的有關數據。
4、生產副區長要按照礦裏召開的預測預報的會議精神,按照當月要求現場組織處理自燃發火隱患。
5、技術組長組織人員,按照《規程》製度要求,做好預測預報工作,為處理煤炭自燃發火隱患提供科學依據。
6、其它人員按照領導指示,全麵組織人員,在保證安全情況下,認真積極處理各類火災隱患。
(三 )礦井自燃觀測站的選定
為了做好預測預報工作,更好的開展工作,我們對井下觀測點進行選定。
1、采麵:
1)采麵上隅角;
2)運回順高頂;
3)采麵回風;
4)地質條件變化時采空區附近的預測預報;
5)綜采麵架子後。
6)抽放鑽孔
2、掘麵:
1)掘進巷道高頂;
2)掘進巷道的回風。
3、其它地點:
1)采空區和盲巷密閉;
2)半煤岩回風巷道,全煤回風巷道,其他可能發火地點。
(四 )自燃發火預測預報的措施
1、礦井延深新水平時,必須對所有的自燃傾向性進行鑒定,為以後自燃發火預測預報提供科學依據。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後的采掘工作麵必須進行措施效果檢驗。
2、每個采麵初次開采前及掘進巷道施工前,由地測部門提供地質資料;通風區根據地質資料提供的指標製定預測預報具體規定。
3、回采工作麵和沿修巷道,每 7天檢查化驗一次氣體成份和溫度情況,容易自燃煤層采煤工作麵及沿修巷道必須每7天取樣化驗一次,做到定期分析。
4、對於地質構造複雜,斷層帶變化的采空區必須對采空區變化上、下 5米進行重點檢查,每天預測預報。
5、凡開采自然發火煤層,均要開展自然火災預測預報,在采區設計中,必須選定自然發火觀測站或觀測點的位置,並經總工程師批準。每周至少進行一次自然火災的預測預報並建立分析記錄。觀測地點為采煤工作麵上隅角及回風巷、防火牆、其它可能有發火危險的地點,觀測內容:氣體成份、氣溫、水溫等、閉內外壓差。
6、每一處火區都必須建立符合《規程》規定的火區管理卡片,繪繪製火區位置關係圖。火區管理按礦批準的措施執行並遵守《規程》的有關規定。啟封火區要有計劃和經公司批準的措施,礦井或采區內進行風量調整時,應測定防火牆內的氣體成分和空氣溫度。
7、每年必須編製礦井防治自然發火措施,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必須有防自然發火措施,掘進巷道必須有可靠的預防高冒頂自然發火措施,並定期檢查 CO。
8、預測預報工作由通風區專職防火員每 7天開展一次。
9、回風上隅角、準采麵、掘麵、沿修巷道的高空頂,瓦斯抽放管路每天化驗一次氣體成份,同時由瓦檢員負責每班對采麵上隅角至少檢查一次 CH4、CO、CO2、溫度情況,並將結果上報通風區調度。
10、對於有自燃發火預兆的采、掘、修工作麵及其它地點,每天由瓦檢員檢查三遍氣體成份,由防火員每天檢查測定,並取氣樣化驗分析。
11、永久性密閉至少每 7天檢查一次閉內外的氣體成份和氣體濃度及閉內外壓差情況。
12、預測預報必須建立、健全各種記錄,定期 總結,分析自燃發火情況。
13、根據煤炭自燃發火預測預報檢查及取樣色譜分析結果,每 7天由通風區技術負責人主持召開防火員參加的井下煤炭自燃發火分析會,總結分析本周井下各地點自燃發火情況,對存在隱患的地點立即發出自燃發火預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並將結果上報有關領導。
14、回采工作麵出現有地質構造複雜、斷層帶時,由通風區專職防火員每 3天開展一次對回采工作麵回風順槽以裏10~15米風流中、上隅角采空區以裏1.2~1.5米深,上口向下5米、30米、60米、90米采空區以裏1.2~1.5米深、切頂線、風流中、煤壁線、采麵下口尾巷沿采空區切頂一側1.2米內、采麵入回風順槽高空頂及地質構造複雜段等其它可能發火地點預測預報工作。
15、對於出現自然發火地點測試結果要及時上報有關參數,以便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五 )自燃發火標誌氣體確定及自燃發火臨界值指標統計分析
我礦現階段預測預報標誌氣體是對 O2、N2、CO、CH4、CO2、C2H2、C2H4、C2H6這些氣體進行分析,但具體確定是否有自燃隱患是采用色譜儀化驗分析及人工每次檢測數據進行分析,主要以O2、CO、CO2、CH4、含量為主及井下檢測地點空氣溫度和水溫。
如果礦井某一區域或采掘工作麵出現下列現象之一時,定為存在自燃發火隱患:
1、采空區或井巷風流中出現一氧化碳,其發生量呈上升趨勢。
2、風流中出現 CO2,其發生量呈上升趨勢。
3、煤岩、圍岩及空氣和水溫的溫度升高,並超過正常溫度,但尚未達到 70℃。
4、風流中氫氣濃度降低,其消耗量呈上升趨勢。
如果礦井某一區域或采掘工作麵出現一列之一現象的定為自燃發火:
1、由於煤炭自燃出現明火、煤氣味等現象。
2、由於煤炭自燃出現環境空氣、煤炭、圍岩及其它介質溫度升高,並超過 70℃。
3、由於煤炭自燃在采空區或風流中出現 CO,其濃度超過0.0024%臨界值,指標有增大趨勢。
(六 )礦井自燃發火預測預報數據及管理
1、預測預報工作內容
1)各種氣體、氣溫、水溫、閉內外壓差等各種預測預報分析結果,都必須記錄在專用防火記錄簿內,並有專人定期檢查,分析整理,定期上報公司通風處。
2)對於出現的自燃發火地點,要按照規定繪製火區位置關係圖,注明所有火區地點,並建立火區管理卡片,火區位置關係圖和火區管理卡片必須永久保存。
十四、井下放炮三人連鎖放炮製度
采掘工作麵的放炮工序是礦井安全生產管理中的重要環節,為加強井下放炮連鎖管理,杜絕因放炮引發的各類 02manbetx.com ,特製定西馬煤礦井下放炮三人連鎖放炮製度。
1、在“三人連鎖放炮製”中,三人未連鎖前,放炮員持有警戒牌,班長持有放炮命令牌,瓦檢員持有放炮牌。
3、指放炮前,放炮員裝好藥,經檢查無問題後將警戒牌交給班長,由班長派人警戒,並檢查頂板與支護情況,確認安全後將自己攜帶的放炮命令牌交給瓦檢員,瓦檢員經過檢查瓦斯、煤塵合格後,將自己攜帶的放炮牌交給放炮員,放炮員發出放炮口哨經過5秒鍾後進行放炮。
4、放炮後,放炮員、班長、瓦檢員和安檢員共同到爆破地點或工作麵檢查支護頂板、拒爆殘炮、瓦斯煤塵等,經現場處理安全無隱患後,三牌各歸原主,宣布放炮結束。
6、井下任何地點放炮時,必須嚴格執行“三人連鎖放炮製”,否則,嚴禁放炮。
十五 、瓦斯日報審閱製度
1、通風調度員每日6:30前,根據通風瓦斯調度台帳、記錄認真填寫瓦斯日報。
2、填寫報表時,必須將所有煤層采掘工作麵的風量、瓦斯濃度及當班最大瓦斯值填寫清楚準確,
3、通風區長要認真審查內容,並簽字。
4、礦長、總工程師、通風副總要審查瓦斯日報,掌握礦井通風、瓦斯變化,對出現的問題要及時簽署處理意見。
5、通風部門對領導簽署的意見要立即進行整改,涉及采掘或其它部門的問題由總工程師和通風副總布置落實。
6、瓦斯日報必須當日上報,當日審批。
十六、安全儀器儀表保管、維修、保養製度
1、西馬煤礦通風安全儀器儀表按職責劃分由通風區技術組、發放班、信息中心監測班、瓦斯 科技術組和負責分別保管、維修、保養。
2、各種安全儀器儀表必須專人負責保管,做到帳、卡、物一致。
3、安全儀器儀表持牌領取,專人專用,不得丟失和損壞,並有記錄可查,嚴禁私自借用。
4、井下使用的各種瓦斯監測儀必須掛牌管理,定期檢查現場簽字。
5、丟失和損壞的各種儀器儀表按情節和損失程度,予以嚴肅查處。
6、各種安全儀器儀表維修人員必須按 01manbetx 進行檢查維修。
7、對各種儀器儀表檢修必須做到耐心、細致、周到、全麵、合格後方可結束。
8、對各種儀器儀表檢修後必須及時校正、並認真做好記錄,否則視為沒檢修,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各種儀器儀表嚴禁發放,入井使用。
9、儀器儀表在井下使用半年後,必須替換運到地麵進行全麵檢修。以保證儀器儀表工作時的可靠性。
10、各種風表、測塵儀、防突測值儀,井下用完後要擦去灰塵裝入皮盒。
11、各種瓦斯監測裝置嚴格按照績校考核標準進行保養,保持衛生清潔。
12、各種安全儀器儀表按規定定期到國家授權部門檢查,過期或不合格的儀器儀表必須嚴禁使用。
13、不得使用損壞回零部件不全不完好的通風安全儀器儀表,否則按責任追查處理。
14、各種儀器內外部藥品及電池及時更換確保儀器使用壽命,充電的儀器儀表升井充電必須按規定操作。
15、根據各種儀器儀表使用說明書,存放地點環境條件必須符合規定,嚴禁儀器儀表亂扔亂放。
16、由通風區負責定期檢查通風安全儀器儀表保管、維修、保養情況,發現問題必須限期整改。
17、其它執行上級有關規定及《 煤礦安全規程
十七、礦井積塵清洗製度
1、通風區負責定期按《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檢查主要運輸大巷、回風巷回風順槽粉塵、積塵;定期刷白 -350主要大巷。
2、入排風道及工作麵風速嚴禁超過《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3、采掘修工作麵必須嚴格執行綜合防塵措施。
⑴、采麵在入風順槽口以裏 10m處安設一組淨化風流水幕,在運回順內距離回采麵30m內安設一組淨化風流噴霧,保證在采麵放炮和出貨時正常使用。
⑵、采麵內及入風順槽各溜頭轉載點都必須設齊灑水噴霧頭,保證出貨時正常開放使用。
⑶、掘修工作麵局部通風機前入風側距吸風口 20m處安設一組淨化風流水幕,保證開關靈敏,霧化全斷麵,長期開放使用。
⑷、煤、半煤岩掘進平巷,在距工作麵不超過 20m;岩巷不超過50m處安設一組放炮噴霧。回采麵距回風口不超過30m處設置一組放炮噴霧。保證放炮時正常使用。
4、采掘修工作麵、回風順槽、運輸大巷、回風巷由通風區負責定期進行粉塵分析、測定工作。
5、對井下各地點的粉塵、煤塵,必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處理,消滅粉塵、煤塵堆積和超限。
⑴、回采工作麵的上下口順槽、煤與半煤岩掘進順槽至少每 7天灑水滅塵一次。岩掘巷道每10灑水滅塵一次。
⑵、礦井主要進回風巷及采區絞車道至少沒月衝刷一次積塵。
⑶、運輸機轉載點前後 5m範圍內的煤塵由運輸機司機負責班班灑水,衝洗巷壁、清洗浮煤積塵、消滅煤塵堆積和超限。
⑷、對產塵大的地點要天天灑水,消滅煤塵堆積和超限。
⑸、對煤塵超限的地點必須立即處理。
⑹、井下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
6、井下運輸機的轉載點、翻車輪、煤倉、裝煤站(包括井上皮帶廊)等產塵地點,都必須安設灑水噴幕,在運轉期間開放使用。
7、機電硐室、工具房、火藥庫、配車站、運輸小房等都要經常清掃幫頂積塵,衝洗底版。
8、各單位分管的皮帶、溜子必須定期清掃浮煤積塵並及時澆濕或運走。
9、煤炭在礦車運輸及箕鬥提升過程中,控製裝載煤量,保證不撒落泄漏。
10、主副井棚內每周衝洗一次,井塔各層平台每半月衝洗一次,隨時清掃。
11、 -350大巷、采區絞車道、人車道、采區內無皮帶溜子設備的大巷、石門每100m設一個灑水三通閥門,采區皮帶道、運煤道、皮帶溜子的大巷、石門、回采工作麵上下口順槽、煤及半煤岩掘進巷道每隔50m設一個灑水三通閥門。
12、新開工的采掘工作麵防塵管路、防塵設施必須齊全,使用靈敏可靠,否則不得開工生產。
13、礦井除塵工作要以防塵灑水為主,對井底大巷、采區入、排風道、溜煤眼、回采工作麵入、排風道等,進行定期灑水、清掃、白化,保證井巷無煤塵堆積、飛揚。
14、煤層長壁工作麵有條件時要堅持煤壁注水,為采煤工作麵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15、調整風量時要注意調整風速,防塵煤塵飛揚。
16、礦井兩翼及兩翼相鄰采區的運輸、回風大巷,相鄰煤層之間的運輸石門、煤層掘進巷道及回采工作麵入、回風巷與煤倉相通的巷道,采用獨立通風並有煤塵爆炸危險的其它巷道要設置隔爆水棚。
17、主要運輸巷及產塵量較大地點的電器設備必須保證台台完好,消滅失爆,由施工單位、機電科及安監處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十八、礦井井下放炮過程中的瓦斯管理製度
(一 )放炮過程中瓦斯管理製度(掘進工作麵)
1)、通風管理:
1、煤和半煤巷及有瓦斯湧出的岩巷的局部通風機必須實現雙風機雙電源和三專兩閉鎖,每班有掘進電工負責進行一次局部通風機倒機試驗,確保靈敏可靠。轉備用風機期間不準進行放炮作業。
2、 工作麵作業人員要及時延接風筒,保證風筒出口與工作麵距離不大於5m(岩巷不大於12m,半煤岩巷不大於7m)。風筒工每天乙班對風筒進行日常維護,保證工作麵有足夠的風量。煤和半煤巷工作麵必須使用不少於3m的硬質風筒,岩巷工作麵必須使用不少於5m的硬質風筒。放炮前風筒不準超距,風量符合要求。每次放炮前,掘進隊負責用廢舊皮帶將工作麵後30米的風筒掩蓋好,防止放炮崩壞。
3、每次放炮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製,放炮地點附近 20m內瓦斯濃度達到0.8%時嚴禁放炮。
4、每次放炮前,人員撤出後要打開放炮噴霧; 每次放炮前後,必須衝洗巷幫,水壓不得低於3.9×105Pa,每個噴嘴流量不得小於18 L/min,單位巷道表麵積的用水量不少於1.5L/min。
2)、監測管理:
1、監測電工必須每天對監測設備進行巡視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每 7天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進行標校一次。確保靈敏可靠。
2、工作麵放炮時,為防止放炮將工作麵甲烷傳感器崩壞,每次放炮前由施工單位的班(組)長將傳感器移到放炮崩不到的地點,移動傳感器時注意電纜收放,不得擠砸損壞電纜,放炮後再按標準進行吊掛好,瓦檢員負責監督檢查。
3、任何人不得用黃泥、塑料布等將傳感器堵住或將傳感器放在風筒破口處,使傳感器不能正常顯示;不得私自甩掉斷電裝置不用。
4、瓦斯傳感器要設置在幹燥處,避開頂板淋水處。施工隊在衝洗巷道時,不得用水澆瓦斯傳感器,以免由此造成誤差。
3)、爆破技術管理:
1、掘進隊必須編製爆破作業說明書,爆破工必須依照說明書進行爆破作業。
2、炮眼深度大於 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5米,炮眼深度為0.6~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炮眼深度的一半,炮眼深度小於0.6米時不得裝藥響炮,封泥應用水炮泥其餘部分用粘土封實。
3、工作麵應全斷麵一次起爆,不能全斷麵一次起爆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4、放炮時起爆距離,必須做到直巷不小於 100m,彎曲巷道不小於75m;在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的掘進麵,起爆地點必須在反向風門外,並距離放炮地點不小於300m的新鮮風流中。放炮前必須撤出巷道內的人員並設好警戒。
4)、電器管理:
1、掘進電工每班必須對巷道內的電器設備進行防爆檢查,確保不失爆。
2、放炮作業前,掘進 班組長必須派電工切斷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內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的電源,待放炮後經瓦檢員檢查工作麵及回風流中瓦斯濃度都在1%以下時方可恢複送電。
5)、放炮後排放瓦斯管理:
1、每次爆破 30分鍾後,待炮煙吹散後,放炮員、瓦檢員、班組長必須共同進入工作麵(其他人員不得進入)檢查通風、瓦斯及爆破情況,如果風筒因爆破損壞而造成工作麵瓦斯濃度大於1%時,必須立即處理風筒,控製風流限量排放瓦斯,使排出的瓦斯濃度在回風流中不超過1%。限量排放瓦斯方法:將靠工作麵的一節風筒接頭斷開,利用斷開和對合風筒接頭間隙的方法控製供風量。排瓦斯前將工作麵的甲烷傳感器設置在斷開風筒接頭的後方,並在傳感器旁設置一台便攜式甲烷自動檢測報警儀,以便隨時觀察排出的瓦斯濃度。
2、排瓦斯時回風流中必須停電、撤人,隻有工作麵及回風流中各地點瓦斯濃度都在 0.8%以下經瓦檢員同意後方可恢複工作麵生產。
6)、其他安全措施:
1、裝藥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嚴禁裝藥,爆破:
⑴、在爆破地點 20米以內,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體堵塞巷道斷麵1/3以上;
⑵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湧出、煤岩鬆散、透老空、透水等情況;
⑶工作麵風量不足。
2、禁止放明炮、糊炮、明火放炮和動力線放炮。
3、所有人員必須佩帶化學氧自救器,不準穿化纖衣服、不準戴非機械手表。
其它未及事項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及《作業規程》等有關規定認真執行。
(二)放炮過程中瓦斯管理製度(采煤工作麵)
1)、通風管理:
1、工作麵風流控製必須可靠,控製風流的設施由該麵的瓦斯檢查員負責每班至少檢查一次。當發現通風設施損壞,工作麵風流不穩定時嚴禁放炮。
2、通風區測風員每 5天必須對采麵的風量進行測定一次,保證采麵達到計劃風量。
3、每班必須設置專職瓦斯檢查員負責對采麵進行風流瓦斯、二氧化碳和通風設施等進行檢查。
4、每次放炮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製,放炮地點附近 20m內瓦斯濃度達到0.8%時嚴禁放炮。
2)、監測管理:
1、監測電工必須每天對監測設備進行巡視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每 7天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進行標校一次,確保靈敏可靠。
2、任何人不得用黃泥、塑料布等將傳感器堵住使傳感器不能正常顯示;不得私自甩掉斷電裝置不用。
3、瓦斯傳感器要設置在幹燥處,避開頂板淋水處。施工隊在衝洗巷道時,不得用水澆瓦斯傳感器,以免由此造成誤差。
3)、爆破技術管理:
1、采煤隊必須編製爆破作業說明書,爆破工必須依照說明書進行爆破作業。
2、炮眼深度大於 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5米,炮眼深度為0.6~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炮眼深度的一半,炮眼深度小於0.6米時不得裝藥響炮,封泥應用水炮泥其餘部分用粘土封實。
4)、電器管理:
1、采煤隊電工每班必須對巷道內的電器設備進行防爆檢查,確保不失爆。
2、放炮作業前, 班組長必須派電工切斷采麵內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的電源,待放炮後經瓦檢員檢查工作麵及回風流中瓦斯濃度都在1%以下時方可恢複送電。
5)、放炮後排放瓦斯措施:
每次放炮後必須待炮煙排淨,工作麵和回風流中瓦斯濃度都在 1%以下時方可進行下一次爆破,如果爆破過程中出現瓦斯超限時,必須采取減少起爆眼數來降低瓦斯湧出量。
6)、其他安全措施:
1、裝藥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嚴禁裝藥,爆破:
⑴、在爆破地點 20米以內,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體堵塞巷道斷麵1/3以上;
⑵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湧出、煤岩鬆散、透水等情況;
⑶工作麵風量不足。
2、禁止放明炮、糊炮、明火放炮和動力線放炮。
3、所有人員必須佩帶化學氧自救器,不準穿化纖衣服、不準戴非機械手表。
其它未及事項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及《作業規程》等有關規定認真執行。
十九、礦井自燃發火02manbetx.com 責任追究製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礦井自燃發火管理,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要求結合我礦生產實際,為全麵做好我礦采掘修工作麵及其它各報廢巷道密閉防治煤炭自燃發火工作,做到定期檢查、定期化驗、定期分析,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理,杜絕各類煤炭自燃 02manbetx.com 的發生,特製定如下礦井自然發火事故責任追究製度。
1、防火檢查人員必須按規定要求進行對各分管轄區域進行周期性檢查,每日將檢查結果及時上報區、礦有關領導,現場檢查發現 CO濃度達到0.0024%(工作麵放炮期間除外)時,立即彙報礦、區調度,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防火檢查人員必須按規定要求進行對各分管轄區域的回采工作麵、上隅角采空區、入回風順槽高空頂、瓦斯抽放鑽孔、煤與半煤岩巷道高空頂、報廢巷道密閉進行周期性取樣化驗分析。
3、通風調度每日將現場檢查結果、化驗分析結果及時向區、礦有關領導彙報。
4、礦調度負責通知有關部門、單位和相關人員參加礦井自然發火事故追查會。
5、礦井自然發火事故原因、製定的防範措施、責任者處理結果必須及時上報礦總工程師和礦安監處。
6、礦井自然發火事故追查會要有記錄備查。
7、凡回采工作麵、上隅角采空區、入回風順槽高空頂、瓦斯抽放鑽孔、煤與半煤岩巷道高空頂發現 CO濃度超過0.0024%(工作麵放炮期間除外)時,不立即彙報礦、區調度,罰款50元。
8、回采工作麵、上隅角采空區、入回風順槽高空頂、瓦斯抽放鑽孔、煤與半煤岩巷道高空頂、報廢巷道密閉沒按規定進行周期性取樣化驗分析。罰款 100元。
二十、“一通三防”獎罰製度
為進一步加強礦井“一通三防”工作管理,貫徹落實“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方針,強化瓦斯治理工作力度,杜絕“一通三防”事故的發生,保證安全生產,根據西馬煤礦生產工作實際,結合集團公司、礦關於“一通三防” 安全處罰條例規定,特製定西馬煤礦“一通三防” 獎罰製度
1、發現不合理串聯通風每一處罰款 1000元;
2、通風係統不合理每一處罰款 200元;
3、損壞風筒破口超過 200mm長未立即處理的罰200元;
4、瓦檢員假檢、漏檢、空檢的罰 500元;
5、沒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的罰 500元。
6、瓦檢員沒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的罰 200元;
7、瓦檢員井下空崗罰 500元;
8、井下兩道風門未實現聯鎖裝置的罰款 200元,聯鎖不可靠或損壞的罰款100元;
9、不按措施排放瓦斯的罰 1000元;
10、排放瓦斯時,回風係統沒停電撤人的罰 2000元;
11、瓦斯超限安全監測設備不能自動斷電的罰 500元;
12、人為甩掉保護、私調瓦斯傳感器報警、斷電值的罰 1000元;
13、有意損壞監測設備的罰 1000元;
14、不執行“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的 1000元,執行防突措施不到位每發現一處罰500元;
15、人為造成抽放管路嚴重漏氣的罰 200元;
16、采掘工作麵瓦斯超限作業的罰 500元;
17、放炮不使用化學炮泥、水炮泥的罰 200元;
18、損壞通風設施、同時打開(支上)兩道風門,造成風流短路、紊亂的罰 1000元;
19、井下發現一處瓦斯積聚罰 500元;
20、井下監測分站,傳感器連續 2小時不能正常工作的罰500元;
21、密閉牆損壞不漏風的罰 100元;漏風的罰200元;
22、采煤工作麵上隅角未按照規定懸掛便攜,發現每一處罰款 200元;
23、監測設備未按照規定周期進行標校,發現一處罰款 200元;
24、每月通風係統未按期進行審查,罰款 500元;
25、未按照規定進行礦井防治自燃發火分析,每次罰款 200元;
26、礦井每月由總工程師組織召開一次“一通三防”工作會議,未召開罰款 500元。
二十一、安全教育及技術培訓製度
1、通風區、瓦斯科、信息中心各工種必須按要求進行培訓;
2、培訓工作由技術副職或黨政一把手員負總責,由技術員負責具體培訓工作;
3、培訓要製定月份培訓計劃及年度培訓規劃,並嚴格執行;
4、瓦檢員每月一次、其它工種每季一次考試;
5、工人考試由黨政一把手和技術員負責;
6、管理人員考試由技術副區長和黨政一把手負責;
7、各工種人員必須按月份培訓計劃規定的時間準時參加培訓,嚴禁遲到早退,否則罰款處理。
8、各工種參加培訓時,必須認真聽講,做好相應的筆記,嚴禁閑談,擾亂會場。由培訓負責人進行點名,清點人數,準確掌握培訓人員。
9、各工種人員因工作原因或有事不能參加培訓者,必須提前向培訓負責人當麵請假,經允許後可不參加當天培訓,但事後必須與培訓負責人溝通進行相同課時的培訓。
10、按月、季培訓完畢,各工種培訓負責人將當月、季培訓具體內容記錄上交技術副職或技術員,由技術副職或技術員出題。
11、考試一律為閉卷,由技術副職或黨政一把手指派專人與培訓負責人監考,未達到80分者不準上崗,並罰款50元,停工三天學習補考合格方準上崗,停工學習期間不發工資。
12、當月各工種人員培訓時間不足總培訓課時三分二者,嚴禁參加考試,必須待補培後經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
13、其它執行礦有關規定。
二十二 、通風安全儀器儀表送檢製度
1、各種安全儀器儀表按使用要求規定期限,提前與國家授權的安全儀器儀表檢驗部門聯係,定期進行檢驗校正,對過期或不合格的安全儀器儀表必須嚴禁使用。
2、各種安全儀器儀表按使用要求規定,必須設專人負責保管,做到帳、卡、物一致。丟失和損失的各種儀器儀表按情節和損失程度,予以嚴肅查處。
3、各種安全儀器儀表嚴格按照考核標準進行保養,維護保持衛生清潔。
4、各種安全儀表持牌領取,專人專用,不得丟失和損失,並有記錄可查,嚴禁私自借用。
5、各種安全儀器儀表維修人員必須按 01manbetx 進行檢查維修。
6、對各種安全儀器儀表檢修必須做到耐心、細致、周到、全麵、合格後方可結束。對各種安全儀表檢修後必須及時校正、並認真做好記錄,否則視為沒檢修,不得入井使用。
7、其它執行上級有關規定及《煤礦安全規程》。
二十三 、西馬煤礦采掘工作麵放炮停送電製度
1、全礦井下各采掘工作麵所有電氣設備必須保證台台完好,消滅失爆,並有專人負責檢查維護,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
2、全礦井12煤和 13煤掘進麵放炮時所有電氣設備停送電由施工隊電鉗工負責,在放炮前將局部通風巷道內所有電氣設備的動力電源切斷,開關上鎖,放炮後必須等炮煙被吹散,瓦斯濃度降到0.8%以下,並請示通風瓦檢員經檢查無問題後由運行隊電鉗工人工送電.
3、煤掘進麵在放炮前,必須將局部通風巷道內及局部通風回風所流經巷道內的所有電氣設備的電源切斷, 開關上鎖,放炮後30分鍾必須等炮煙被吹散,瓦斯濃度降到0.8%以下,必須請示現場瓦檢員、安檢員經檢查無問題後,由運行隊電鉗工負責檢查局部通風巷道及局部通風回風所流進巷道內電纜及電氣設備無問題後,方可人工送電.
4、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的采煤工作麵放炮時所有電氣設備停送電由采煤隊電鉗工負責,在放炮前將采煤工作麵及回風巷內所有電氣設備的動力電源切掉, 開關上鎖, 放炮後必須等瓦斯濃度降到0.8%以下,並請示通風瓦檢員經檢查無問題後由采煤隊電鉗工人工送電.
5、有突出危險的12煤采煤工作麵在放炮前,必須將采煤工作麵及回風所流經巷道內的所有電氣設備的電源切斷,開關上鎖, 放炮後必須等炮煙被吹散,瓦斯濃度降到0.8%以下,並執行<<作業規程>>中防突措施, 經請示現場瓦檢員、安檢員經檢查無問題後,由采煤隊電鉗工負責檢查采煤工作麵及回風流經巷道內電纜及電氣設備無問題後,方可人工送電.
6、全礦井下各采掘工作麵負責停送電的電鉗工必須隨身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送電前必須隨時檢查電氣設備附近10m內瓦斯濃度,隻有瓦斯濃度在0.8%以下時,方可人工送電.
7、其它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上級有關規定。
二十四、礦井粉塵測定管理製度
1、測塵工必須經過專門的培訓及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2、通風區每月製定粉塵濃度測定計劃,粉塵測定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計劃進行粉塵測定。
3、礦井采掘工作麵每月進行兩次粉塵濃度測定,主要入排風道每月進行一次粉塵濃度測定。
4、采掘作業地點應明確、固定采樣位置進行采樣,采樣地點定在距工作麵回風巷道 70米處,測塵工要準確掌握各測塵點粉塵濃度變化情況,分析升降原因,提出撲塵、降塵、防塵設施改進措施。
5、采樣器必須牢固安設在水平支架上,以便調整作業者呼吸帶高低,掌握儀器平衡,確保測定的準確性。
6、測定粉塵數據應及時填寫記錄,月末將測定結果、數據累計上報區、礦領導信相關部門。
7、測定粉塵的儀器在搬運過程中,應避免震動,禁防淋水,在操作過程中發現電量不足或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返回地麵,由專職檢修人員進行檢修保養,經檢驗合格後方可入井進行粉塵測定工作。
8、備用儀器及部件連續三個月末使用,應進行充電、維護、保養,並選擇通風良好空氣幹燥,不含有腐蝕性氣體的空間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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