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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龍煤礦防突班管理規定

作者:佚名 2012-01-08 15:37 來源:本站原創

青龍煤礦防突班管理規定

為了規範礦井防突工作,減少防突員交接班、防突考察、防突報表填寫和發放等的程序混亂,影響井下采掘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青龍煤礦實際,特製定本規定。
1、上早班人員(未下井)不參加開班前會的每次扣5分。
2、小班人員地麵交接班時間為6點、14點、22點,井下交接班時間為7點、15點、23點。不在值班室交接班或提前下班的每次扣10分,影響防突考察的每次扣50分。所扣分給工區臨時安排下井考察人員,同時,影響較大的按公司相關規定03manbetx 處理。
3、上小班人員必須在值班室待命,小班人員下井的值班人必須在值班室待命,上班期間值班室無人聽電話的,視情況對責任人每次扣10分,未在值班室待命且移動電話打不通或打通不接的,每次扣20分。
4、私自換班(未向當天值班人員彙報)的每次扣5分,影響工作的每次扣50分,同時按上述第二條執行。
5、防突考察批掘錯誤扣30分。
6、接到值班人員通知後1小時內未到考察現場的,扣20分。
7、防突考察牌板填寫錯誤的,每次扣20分。
8、各工作麵開工第一次考察時,考察人員未帶防突牌板和突控基點牌等,每次扣30分。
9、各班的防突考察報表必須當班做完,否則每次扣10分給下個班做報表人員。防突報表做錯的每次扣50分。
10、每天報表由值班人員找相關領導簽字後複印下發。延遲下發的每次扣10分。
11、防突儀器儀表不全或不完好的,每次扣30分。
12、防突考察台帳由每班考察人員填寫,填寫錯誤規範、未填寫、填寫不規範的每次扣10分。
13、采掘工作麵完畢後,由工區值班人員通知回收防突牌板,通知後當班未回收的,每次扣30分。
14、工區安排考察後,未及時下井考察,出現推委扯皮的,每次對責任人扣30分給工區安排下井考察人員。
15、其它未注明事項根據公司相關文件進行處罰。
16、本月基本分扣完的,下月繼續扣。
說明:
1、每人的基礎分數為100分,對應本月的綜合獎,相當於每分2.1元。
2、根據最後得分÷所有防突考察員的綜合獎得出每分的金額,再根據每人的得分分配綜合獎。
3、本辦法隻針對防突班成員。
4、請探親假人員當月不參與考核,但當月被扣分的同樣扣除分給其它防突班人員。
5、本規定從2011年11月1日起執行。


通防工區
201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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