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國泰紅岩煤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單位名稱 山西靈石國泰紅岩煤業有限公司
聯係人 尹曉峰 聯係電話 0354-7740118
傳真 0354-7740116 電子信箱782404291@qq.com
法定代表人 溫成應 資產總額 1.7億元
行業類型煤礦從業人數 38人
單位地址 靈石縣夏門鎮寨頭村 郵政編碼 031300
根據《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現將我單位編製的:
安全生產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等預案報上,請予備案。
2011年3月26日
預案編號:
預案版本號:
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
山西靈石國泰紅岩煤業有限公司
發布日期:二0一一年三月
發 布 令
山西靈石國泰紅岩煤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製導則》並結合公司生產實際,經公司預案編製工作組分工合作,在客觀03manbetx
公司危險因素進行風險評估,並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客觀評價應急能力的基礎上編製而成,在進行嚴格的評審後送交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為確保事故發生後公司應急措施正確有效,應急響應及時迅速,應急資源準備充分,現予以簽署發布,望公司各單位認真組織全體員工學習貫徹並遵照執行。
礦長:尹曉峰
二0一0年十一月
編寫人:紅岩煤業總工辦
審核人:尹曉峰 劉 俊 葛生堂 陳建波
朱海春 饒紅軍 霍根有 趙根有
張誌軍 趙建國
簽發人:尹曉峰
簽發日期:二0一0年十一月
國泰紅岩煤業應急救援預案審核表
審核人員 審核意見 審核人員簽字
預案編製人
應急辦主任
通風助理
安全副礦長
總工程師
生產副礦長
機電副礦長
礦長
法定代表人
靈石縣國泰紅岩應急預案審核表
煤礦名稱: 時間: 年 月 日
審核人員 審核意見 審核人員簽字 審核日期
行管股
培訓中心
監控中心
財務股
安監大隊
總工
分管領導
目 錄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
總則…………………………………………………………7
礦井的危險性03manbetx
…………………………………………8
組織機構及職責……………………………………………18
預防與預警…………………………………………………22
應急響應……………………………………………………25
信息發布……………………………………………………25
後期處置……………………………………………………31
保障措施……………………………………………………31
培訓與演練…………………………………………………33
獎懲…………………………………………………………34
附則…………………………………………………………34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
爆破物品異常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37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03manbetx
…………………………………37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37
組織機構及職責……………………………………………37
預防與預警…………………………………………………39
信息報告程序………………………………………………41
應急處置……………………………………………………41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44
瓦斯超限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序03manbetx
…………………………………44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44
組織機構及職責……………………………………………44
預防與預警…………………………………………………47
信息報告程序………………………………………………49
應急處置……………………………………………………49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53
觸電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序分析…………………………………54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55
組織機構及職責……………………………………………55
預防…………………………………………………………57
信息報告程序………………………………………………58
應急處置……………………………………………………59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61
礦井供電(或突發停電)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6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62
組織機構及職責……………………………………………63
預防與預警…………………………………………………63
信息報告程序………………………………………………64
應急處置……………………………………………………64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67
礦井水災專項應急預案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68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68
組織機構及職責……………………………………………68
預防與預警…………………………………………………71
信息報告程序………………………………………………72
應急處置……………………………………………………73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76
礦井提升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76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77
組織機構及職責……………………………………………77
預防與預警…………………………………………………78
信息報告程序………………………………………………79
應急處置……………………………………………………79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82
煤塵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83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83
組織機構及職責……………………………………………83
預防與預警…………………………………………………86
信息報告程序………………………………………………87
應急處置……………………………………………………88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89
透水事故應急預案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90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90
組織機構及職責……………………………………………90
預防與預警…………………………………………………82
信息報告程序………………………………………………95
應急處置……………………………………………………96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100
主要通風機停風專項應急預案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00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100
組織機構及職責…………………………………………100
預防與預警………………………………………………103
應急處置…………………………………………………104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107
頂板事故應急預案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07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108
組織機構及職責…………………………………………108
預防與預警………………………………………………108
信息報告程序……………………………………………110
應急處置…………………………………………………110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114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
山西國泰紅岩煤業有限公司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
1、總則
1.1目的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的有關要求,對本礦範圍內可能發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件或災難,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行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災情和事態的進一步蔓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特製定本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
1.2引用標準、文件和文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01manbetx
》;《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373號);《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J16);《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製導則》(AQ1T9002-2006);《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晉中市安全生產災難應急預案》;《國務院關於全麵加強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靈石縣煤礦安全生產災難應急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山西靈石國泰紅岩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所轄範圍內的所有部門發生的事故。
1.4應急救援預案文件體係
1.4.1本礦應急救援係統為:
(一)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二)應急救援預案
(三)應急培訓和演練
(四)應急救援行動
(五)現場清理和淨化
(六)事故後的恢複和善後處理
1.4.2本公司應急救援預案由三部分組成:
一、為礦井重大事故救援總預案即《山西靈石國泰紅岩煤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是針對本公司可能發生的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所需的應急準備和應急行動而製定的指導性文件,主要闡述應急救援的方針、原則、應急組織機構及相應的職責、應急行動的總體思路和程序,作為本公司應急救援工作的基礎,總體指導本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二、為專項應急救援預案。主要針對本公司某種特有或具體的事故、事件或出現其它緊急情況,應急而製定的救援預案。即《礦井瓦斯超限、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礦井透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礦井供電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主要通風機停風應急救援預案》、《觸電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礦井提升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爆破物品異常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10個專項應急子預案組成,是《山西靈石國泰煤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的支持性文件。
三、為現場處置方案。在專項預案的基礎上,以某一具體現場設施或目標而製定和實施的現場應急措施。
1.5方針與原則
1.5.1方針
以人為本,積極預防,防救結合,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迅速高效,始終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把安全生產作為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把實現安全發展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體現,進一步確立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在應急救援方麵采取一係列重要政策措施。
1.5.2原則
1.5.2.1一旦發生事故,立即啟動應急處理程序和方式,可以快速反應並處置事故,要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要采取受困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優先的原則。
1.5.2.2在編製應急救援預案時,采取預先編製的現場搶救和救援方式,迅速對工作人員進行救護並控製事故發展,從而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要采取防止事故擴大優先的原則。
1.5.2.3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應急管理工作,要提高應對和防範風險與事故的能力,保障職工安全健康和公眾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的重要措施,采取保護環境優先的原則。
2、礦井危險性
2.1礦井概況
2.1.1礦井建設情況
根據山西省煤礦企業兼並重組整合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晉煤重組辦[2009]64號文件,晉中市人民政府文件以市政發【2009】64號《晉中市人民政府關於靈石縣永吉能源有限公司等五個地方主體企業(集團)授權所屬十四個子公司控股的請示,靈石縣煤礦企業兼並重組整合工作領導組辦公室以靈兼辦發【2009】15號《關於山西靈石紅岩煤業有限公司增擴資源的情況報告》,山西靈石國泰紅岩煤業有限公司為整合後單獨煤礦。批準開采2#—11#煤層,井田麵積4.7104Km2,批準能力45萬噸/年。
2.1.2地理位置、交通條件及井田鄰礦
山西靈石國泰紅岩煤業有限公司井田位於山西省靈石縣夏門鎮寨頭村南,距縣城20km,行政區劃隸屬靈石縣夏門鎮管轄。其地理坐標為: 北緯36°50′00″─36°51′33″,東經111°38′01″─111°39′50″。井田東部有南同蒲鐵路、大運一級公路、大運高速公路,距南同蒲鐵路·冷泉車站約8km、距大運一級公路6km,距大運高速公路仁義出入口約28km。礦井與上述鐵路、公路相通,從礦區向東1km有簡易公路與解(解放橋)—木(木瓜曲)鄉鎮公路相連,由南同蒲鐵路靈石車站與全國鐵路網相接,由大運高速仁義出入口與全國高速公路網相接,交通十分便利。
2.1.3地形、地貌及河流
井田地處呂梁山與霍山之間黃土基岩淺切割中低山區,區內溝穀較為發育,侵蝕強烈,黃土覆蓋較廣,井田內地勢總體東西高中間低,最高點位於井田西北部的山梁上,海拔1061.8m,最低點位於礦井的工業廣場,海拔835m,最大相對高差約226.8m。
井田屬汾河水係,汾河支流交口河由西北向東南流經本井田,屬季節性河流,雨季流量較大,平時流量甚微,甚至幹涸。此外,汾河另一支流段村河由西北向東南從井田西部邊界外通過,亦為季節性河流。
井田內溝穀多為“V”字型黃土衝溝,一般無水,雨季溝穀可有溪水,大多分別向東、西注入交口河及段村河,在井田東部處沿溝穀排除井田,最終向東南彙入汾河。
2.1.4氣象與地震
該井田屬於暖溫帶大陸性半幹旱季風氣候,冬寒夏暖,春季多風,秋季涼爽,四季分明。年平均最高氣溫17.1℃,年平均最低氣溫-5.5℃,年平均氣溫11℃,極端最高氣溫為33.6℃,極端最低氣溫為-24.5℃。年平均降水量550mm。降水主要集中在7、8、9三個月內。年主導風向為西北風,冬季多為西北、西風,夏季多為東風、東南風,春季風大,夏季風較小,一般風力3—4級。
該井田凍結期一般始於10月下旬,終於次年3月上旬,最長凍結期可達170餘日,最大凍土深度93cm。年平均初霜期為10月上旬,終霜期為第二年4月中旬,全年無霜期170天左右。
據建築抗震設計規範,本區抗震設防烈度為8度區。
2.1.5礦井地質特征及水文地質
1)礦井地質特征及構造
井田內大麵積為黃土覆蓋,根據礦井資源整合地質報告及該礦生產揭露情況,區內構造為背向斜相間排列,傾角為5—18度。揭露一條東西走向的正斷層,落差8m。
2)煤層及頂板岩性
本區主要含煤地層為太原組和山西組,太原組含煤10層,即4、5、6、7、8、9、10、10下、11、12號煤層,其中7、10、11號煤層為全區穩定可采,其餘為不可采煤層,太原組地層平均厚度93.29m。煤層平均總厚度7.23m,含煤係數7.8%。山西組含煤2層,了1、2號煤層,其中1號煤層為不穩定的不可采煤層,2號煤層為零星可采煤層,山西組地層平均厚度36.22m,煤層平均厚度為0.80m,含煤係數2.2%。
3)太原組含煤地層:該組地層厚度在井田內平均厚度98.14m共含煤10層,其中7、10、11號煤層為全區可采。山西組:地層平均厚度33.04m,共含煤2層,其中1號煤全區不穩定不可采,2號煤為較穩定大部可采。
4)礦井水文地質情況
井田位於汾河以東約6Km處,區內大麵積黃土覆蓋,沒有大的地表積水和河流,衝溝發育,溝向多為西北—南西向和東西向,東高西低,北高南低,發育的衝溝多屬雨季排洪通道,平時幹涸無水。
井田內主要的含水層有中奧陶統石灰岩水層組、上石炭統太原組、灰岩岩溶裂隙含水層組、下二疊統山西組含水層組、二疊係下石盒子組砂裂隙含水層、第四係孔隙含水層。
5)地溫、地壓情況
根據地質報告,井田地溫、地壓無異常,屬正常情況。
2.1.6井田開拓方式及采煤方法
因紅岩煤礦是資源整合煤礦,現在正在進行礦井初步設計,原井田開拓分為一個水平開拓,為開采10、11號煤層服務。有一主斜井。一副斜井,一回風井。傾角-6°,見10號煤斜長240m,總斜長657m,在井底車場建有一煤倉,淨直徑5m,可容80噸原煤。主斜井安裝膠帶輸送機,擔負礦井主提升任務,在煤倉頂部布置南運輸大巷,南回風巷,掘進有運輸順槽與回風順槽,切眼與運輸順槽、回風順槽聯通形成長壁工作麵。
采煤方法:10號煤層采煤方法為傾斜長壁炮采采煤法,全垮落法管理頂板。
2.1.7礦井生產係統、安全設施
1)通風係統
礦井通風方式為中央並列式,采用主斜井、副立井進風,回風井回風,主風機工作方式采用抽出式。
礦井總進風403m3/min,總回風423 m3/min。主扇采用Bk-22kw軸流風機2台,功率為22千瓦,1台工作,1台備用,主要通風機工作方法為抽出式。
掘進巷道采用礦井全風壓通風或局部通風機通風;局部通風機為壓入式。井下機電硐室、消防材料庫采用獨立通風。
礦井反風采用主通風機反轉反風方式,通風機反風風量曆年測試為60%左右。
2)供電係統
礦井現為10KV單回路供電,供電主線路為35KV弓家莊變電站,輸電線路采用LGJ-35鋼芯鋁絞線,線路長度3km;備用供電電源柴油發電機,現在任一回路均可以滿足該礦全部負荷用電的要求。運行方式為主電源運行,備用電源,柴油發電機備用。
3)提升運輸係統
A 主斜井提升:采用膠帶運輸機,承擔全礦的煤炭提升任務,其型號:ydw型,功率15kw,膠帶寬650mm、電壓為380V、傾角-6°、該膠帶輸送機設有PYZB型膠帶機綜合保護裝置,其中裝設有驅動滾筒防滑保護、堆煤保護、防跑偏裝置及溫度保護、煙霧保護和灑水裝置,同進裝設有防撕裂保護、張緊力下降保護裝置、防逆轉裝置和製動裝置。
B 副斜井提升:擔負全礦提升矸石任務、進風材料下放等輔助提升任務。
C 井下運輸係統
物料運輸:地麵——副斜井——南一巷——各工作麵
煤炭運輸:各工作麵——刮板輸送機——皮帶輸送機——主斜井——地麵、
井上、下運輸皮帶均使用阻燃輸送帶和《煤礦安全01manbetx
》要求的保護裝置。
4)排水係統
A 井下主排水泵房內共安裝50FB-63型、離心水泵三台,配YB200L-2隔爆型電動機,功率11KW;沿副斜井井筒內安裝Φ88.5×4.75mm水管,正常湧水時,一台工作,一台檢修,一台備用;最大湧水時,兩台工作,一台檢修。
B 采區排水采用BQW70-10-5.5礦用隔爆型汙水潛水泵兩台,其中正常湧水時,一台工作,一台備用。管路選用Φ60水管兩趟。
5)工業場地布置特征及防洪排澇設施
A 工業場地布置特征、防洪排澇及地麵建築
礦井總占地麵積為35畝。礦井工業場地結合地形和使用功能,將場地分為生產區和行政辦公區。
該礦井工業場地錯落有致,曆年最高洪水位標高為830m,最低(儲煤場)標高為832m,礦井主、副井井口標高分別為835.0m、836.5m,風井井口標高為834.0m,均高於曆史洪水位標高。工業場地內設置涵洞及排水溝解決場內雨水外排問題。
井田屬汾河水係。井田內無常年性河流,僅在雨季有山洪從井田溝穀向北流泄。
B 地麵建築物安全煤柱留設
礦井對工業場地、井筒等均留設有安全煤柱。煤、岩柱留設係數按照01manbetx
、規範要求,根據地麵各建築物圍護帶寬度、表土層和岩層厚度、移動角計算得來的。工業場地圍護帶寬度取20m,井筒維護帶寬度取30m。
2.1.8本年度生產作業概況說明:因紅岩煤礦是資源整合煤礦現在正在編製礦井初步設計,待設計完成後,按設計修改編製。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2.2.1本礦井主要生產活動與主要危險源辨識和分析
本礦主要生產活動為井工采煤。現開采+820水平,與本礦井生產活動有關的主要危險源有:
1)礦井瓦斯:2005年以前我公司瓦斯鑒定結果為低瓦斯礦井,絕對湧出量為0.46m3/min,相對湧出量為2.24m3/t,二氧化碳絕對湧出量0.65m3/min,相對湧出量為3.16m3/t。
2)煤塵:經鑒定,我公司10#煤層具有煤自燃傾向性,自燃傾向等級為一級,具有爆炸危險。在以後的采掘工作中煤塵含量偏高的地點主要有采煤工作麵(尤其是采煤機組靠近煤壁的回風側、裝載點的回風側以及工作麵端頭、尾和回風巷),掘進工作麵50米範圍內。
3)火災:經鑒定我公司10號煤層自燃傾向性為Ⅰ類,屬易自燃煤層。根據我公司煤層特征和開采方法、技術特點,潛在的礦井火災為外因火災,主要是井下存放和使用的各種潤滑油料、輸送機膠帶打滑、電氣設備、電纜等著火。而潛在的地麵火災地點主要是生產材料庫、供應庫房、煤場、地麵各機房及裝煤生產線、辦公樓、職工公寓、職工食堂。而防火管理製度執行不力,易燃物品堆積無安全距離,電纜電線發生短路起火、生電爐、明火、煙頭等也是引起火災的主要原因。
4)水災:據地質報告,本地區奧灰水位標高為541.9m,太原組10、11號煤層在井田最低點均高於奧灰水位,11號煤層的底板最低標高770m,高於奧灰水230m左右。開采時不會受到奧灰水的影響,但是要防治小煤礦的積水、積氣。采取安全措施防治水。
我公司現開采+820水平,煤層埋藏較淺,井田內有小煤窯開采的采空區,上覆有含水層、大氣降水的威脅,造成透水或回采工作麵采空區湧水量大。根據前幾年來開掘工作獲得的資料,井田內有斷層和陷落存在,因此還有斷層和陷落柱導水威脅的可能。
5)衝擊地壓:從本公司接管調查至今未發生衝擊地壓,從井田周邊礦井開采曆史看,也未發生衝擊地壓危險。故本礦井無衝擊地壓危險。
6)冒頂:主要為兩巷應力集中區、煤壁及通過地質構造帶或立體相交巷道的掘進作業中。不按01manbetx
作業超過最大空頂、使用不符合規定的支護材料或冒險作業等也是造成冒頂的主要原因。
7)爆炸材料和爆破作業事故:爆炸材料、危險物品主要為開掘工作中使用的電雷管、炸藥,修配工作中使用的壓縮氧氣、乙炔氣,爆破作業事故主要是指在爆破作業過程中如加深殘眼、錯誤處理拒爆、殘爆、瞎炮、未設警戒、多人聯線、多人放炮等違章操作造成的炸人事故及催倒支護。
8)突發性停電:我公司采用雙回路供電,一回路工作,一回路檢修或備用,一般無突發性停電現象。但有在一回路檢修時,工作回路故障或其它原因的突發停電或電網故障停電可能,造成主要通風機、主排水泵停運、礦井提升停運,威脅礦井和人員安全。
9)地溫:公司井下夏季溫度不超20℃,不存在礦井熱害。
10)提升運輸作業中的危險、有害因素識別與分析
A 礦井主提升可能出現的危險、有害因素主要有:提升過速、過卷、斷繩、鋼絲繩壓繩、井筒內滾物、提升容器施閘失靈、過放、氣諧波造成人員傷亡或設施設備損壞等。
B 井下斜巷運輸采用絞車運輸方式時:跑車事故。
C 膠帶輸送機運輸:主要有膠帶打滑、倒轉、堆煤、斷帶、撕帶和電氣事故及膠帶火災事故等,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同時輸送帶著火後還會產生大量的有毒煙霧,造成人員中毒、窒息死亡。
11)供電係統:電擊觸電危險、線路斷線、線路杆塔倒杆、線路共振、線路遭受雷擊。
12)壓力容器:主要有壓風機、壓風包、壓風管道、修配工作中使用的壓縮氧氣、乙炔氣瓶等。
13)機械傷害:主要為采掘機械;運輸機械;裝載機械;鑽孔設備;水泵、電機等轉動設備等。
14)地震危害:按山西省地震烈度區劃表劃分,該地區為八級鎮區。由地震可能引起的地質災害有地裂和地震波損壞設施和設備。
15)冰凍危害:該井田凍結期一般始於10月下旬,終於次年3月上旬,最長凍結期可達170餘日,最大凍土深度93cm。年平均初霜期為10月上旬,終霜期為第二年4月中旬,全年無霜期170天左右。因此,在冬季會出現井筒內淋水結冰和管路凍裂等危害,出現管路凍裂影響安全生產以及井筒冰塊掉下砸人等傷害事故。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與職責
3.1.1組織機構:
本公司成立以礦長為總指揮的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主要組成人員為:
總 指 揮:礦長
常務副總指揮:安全副礦長
副 總 指 揮:生產副礦長
成 員:機電副礦長 總工程師通風助理 總會計
調度室主任 安檢科科長 技術科科長
機電科科長 辦公室主任 供應科科長
通風科科長 財務科科長 醫療室組長
車隊隊長 勞資科科長 各生產隊隊長
保衛科科長
本應急救援機構為公司最高應急救援指揮機構,適用於較高響應級別的應急救援工作,較低響應級別的應急救援機構由此救援機構內部人員組成,在各專項預案中有專門陳述。上級部門成立現場指揮部後,本應急救援機構由現場指揮部統一調度指揮參加搶險救災活動。
采掘隊、機運隊、機電部、後勤部應成立本部門應急救援組織並根據本預案的總體規劃和要求編製本部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本部門發生應急事件時能按預案迅速展開應急救援活動,或按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要求參加其它部門的應急救援活動。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公司調度室,24小時不間斷值班。
主任:趙根有
成員:張誌軍 趙建國 任建明 霍根有
3.1.2職責
3.1.2.1總指揮:尹曉峰(礦長)
全麵負責指揮搶救工作,負責救災所需物資、人力、運力的調配,及時向董事長彙報事故情況,按照預案要求和董事長要求,積極組織現場救援工作,並向上級機關及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評估事態發展程度,決定升高或降低警報級別、應急救援級別;根據事態發展,決定請求外部援助;批準新聞發布;宣布應急恢複、應急結束。
常務副總指揮:葛生堂(安全副礦長)
協助總指揮,按照預案要求和緊急救援會議的要求,會同有關人員和救護製定搶救計劃,並負責對有關人員的搶救工作,總指揮不在礦時,代行總指揮職責。
公司值班領導:啟動應急預案後,若總指揮和第一副總指揮均未到達公司之前,代行總指揮職權,先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指揮緊急情況的處理或搶救工作。
3.1.2.2其它副總指揮:劉 俊(生產副礦長)
根據救災計劃安排,做好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各項工作,保證事故搶救的順利進行,並積極提出建議。
3.1.2.3安全保障組:張誌軍(安全科科長)
成員:任建明 霍根有 趙建國
齊浦軍 張誌孝
發生安全事故時,根據總指揮的命令,組織本部門力量,負責出入井人員數量,井下人員位置、所屬部門、身份的提供、查清受災區域人數、災變地點、災情,以及組織完成非災區人員的安全監護、安全保障和災區人員的搶救、處理。
3.1.2.4機電維修組:陳建波(機電副礦長)
成員:趙建國 馬炳元 何曉強 齊浦軍
王有旺 霍根有 陳 飛
由機電部和機運隊組成,組長由兩單位行政正職擔任發生事故時,根據總指揮命令,組織本部門力量,保證主扇風機的正常運轉和人員搶險物資、設備的提升運輸,並執行好停送電製度。
3.1.2.5工程技術組:饒紅軍(總工程師)
成員:陳 飛 霍根有 趙根有
張誌軍 趙建國
負責準備必要的圖紙和資料,並根據總指揮的命令,組織本部門力量,提供測繪、圖紙資料、搶險工程設計等保障功能。
3.1.2.6物資供應組:田乃敏(供應科科長)
成員:武誌強 王義民
劉小雲
負責準備必要的救災物資、設備、器材等並迅速要求運到救災地點。
3.1.2.7通風組:朱海春(通風助理)
成員:曹 浪 張誌軍
提供建構通風設施、安裝通風設施、安裝通風設備,監測礦井供風和主要通風機運行情況等功能。
3.1.2.8急救組:劉永強(醫療室組長)
成員:李燕龍 張誌宏
負責組織本部門力量對傷員的救治、藥物品的供應及護送工作。
3.1.2.9接待組組長:劉永強(辦公室主任)
成員:王義民
負責組織本部門力量對傷亡人員家屬接待和上級領導、搶險救災人員的後勤保障工作。
3.1.2.10治安組:劉正雲(保衛科科長)
成員:保衛科全體人員。
負責維持救災秩序,嚴厲打擊製造混亂幹擾救災不法行為,做好治安保衛工作。
3.1.2.11善後處理組:負責提供傷亡員工的善後處理。
3.1.2.12事故調查組:由公司安全科、調度室、生產有關部門及工會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各部門行政正職擔任,負責事故的現場勘察,調查取證,分析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意見。
3.1.2.13專家組:必要時聘請專家參加事故的搶險指揮和協助製定救災措施。
3.1.3有關職責
3.1.3.1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
1)承接單位事故、事件或災情報告,初步確定響應級別,請示總指揮或第一副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2)負責通知總指揮部所有成員和各專業組人同到調度室集合;
3)傳達指揮部下達的各項命令,通知搶救人員趕赴事故現場;
4)在事故搶救過程中,協調各專業組、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
5)組織、協調對外求援等有關事宜,負責事故的上報;
6)落實上級有關指示和批示,對內通報事故搶救進展情況,並做好相關記錄。
3.1.3.2各生產隊隊長、後勤組組長:如果在現場時,應迅速將事故報告公司值班領導和調度室,采取措施處理事故。如事故緊急無法采取措施時,應立即組織工人撤離危險區域或礦井。如在地麵時,應到調度室報到,聽候指揮,了解本隊撤出人員人數,並將情況及時向總指揮彙報。指揮本隊職工協助搶救工作。
3.1.3.3采掘班長:在發生事故後,應迅速向調度室報告,並積極組織工人處理事故和搶救傷員,如不能處理事故,立即組織工人采取安全措施後迅速撤出危險區域或礦井。
3.1.3.4值班調度主任:接到報告後,迅速確定響應級別,啟動應急預案,並向相關領導報告。
3.1.3.5值班調度員:接到事故報告後應根據本預案通知順序和通訊電話表,立即通知事故搶救人員。
3.1.3.6值班醫生:應整理和攜帶應急物品等,對遇險人員進行搶救。
3.1.3.7值班司機:應隨時待命,在發生事故後能迅速出發,協助運送人員或材料。
3.1.3.8工人:發生事故時,在安全條件下應積極救災,有困難時應盡可能采取安全措施後迅速撤至安全地點或地麵,同時應將事故通知附近人員,事故現場人員還應將事故迅速報告調度室或安全檢查員等。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危險源,在評估的基礎上,針對水、瓦斯、頂板、煤塵、火災等生大危險源,及時製定相應的監控辦法和專項控製措施。
1)礦井瓦斯:從2006年以前瓦斯的相對湧出量和絕對湧出量可以看出,隨著開掘深度增加和產量提高,瓦斯逐年呈上升趨勢。公司準備裝備一套煤科總院KJF2000N瓦斯監控係統,全礦井下準備設置監控分站6個,瓦斯傳感器13個,各生產作業點及需要監控的地點均安裝有傳感器。瓦斯監控係統實行24小時監測運轉並配有專職監控員,發現作業地點的瓦斯濃度偏高或超限,立即通知當日公司值班領導,啟動相應的應急程序,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及時排除隱患。針對現回采的工作麵回采過程中上隅角及回風巷瓦斯偏高的情況,已製定了專門措施並付諸實施。
2)煤塵:公司通風科設專人每半月定期測定各作業點的粉塵濃度,如發現粉塵濃度超標,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停止作業,清理粉塵。地麵按設計準備建設不少於水量250m³的水池,井下按設計準備建設完善的靜壓水係統,主要巷道及作業點每5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每班噴灑一次。采煤工作麵機組有完善的噴霧裝置,所采取的措施為:①防止明火入井,②防止電火花、摩擦火花,③防止放炮引燃瓦斯,並建立完善的防塵管理製度。
3)水災:煤礦井下按設計建設主、副水倉、采區水倉,主副水倉容量為100m³,礦井最大湧水量10 m³/h,正常湧水量5 m³/h,回采過程中可能出現水災事故,應采取以下措施:
①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作業,按作業規程規定的避災路線撤退,並采取安全措施。
②對工作麵兩巷的地質資料認真收集、整理、分析,保證回采過程中有足夠的排水能力。
③如遇地質構造帶應製定專門的透水安全措施。
④主、副水倉及大巷水溝應按規定時間及時清理和疏通。
4)火災:礦井地麵各易起火地點均布設有攝像頭,調度人員隨時進行監測,同進加強易燃物品的入井管理,所有井下存放油脂及機電設備地點均按標準設置消防設施。
5)冒頂:主要兩巷應力集中區、煤壁及通過地質構造帶或立體相交巷道的掘進作業中。所采取措施為:①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②及時支護暴露的頂板;③觀察冒頂預兆如響聲、掉渣、片幫、裂縫、離層、漏頂、瓦斯湧出增大、頂板淋水明顯增大。
4.2預警行動
現場作業人員發現各種事故的預兆時要立即向調度室或安監人員報告。報告內容包括:
①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②預兆的現場實際情況及已采取的措施;③如果預兆明顯,馬上可能發生事故,則應先避險後報告;④地麵著火可能蔓延形成火災時,現場人員立即向保衛部或調度室報告。
值班調度員接到事故預兆報警電話後,應立即向值班調度主任報告。值班調度主任應根據事故預兆的性質、嚴重程度、事態發展趨勢立即進行預警。如果不足以啟動應急救援體係的最低響應級別,響應停止。確定的響應級別在啟動相應的應急程序時必須同時向相關領導和部門傳達,確保能迅速地進入相應應急程序和采取適當的應急行動。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4.3.1信息報告與通知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公司調度室,24小時值班電話:7840117。
凡井下發生各類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向公司調度室彙報並積極展開救助行動,接到各單位事故、事件或災情報告,調度室應初步確定響應級別,請示總指揮或第一副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按照通知順序逐個通知相關人員。
4.3.2信息上報
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部門負責人及調度室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向縣、市煤炭工業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晉中監察分局等部門報告。
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四)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已經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七)在報告上級部門的同時,還應告知周邊相鄰煤礦及其單位、村莊。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類型、嚴重程度、事故範圍及事態發展趨勢及搶救事故所需的力量和資源,本公司實行四級響應級別:
5.1.1一般事故:發生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5.1.2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5.1.3重大事故:是指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5.1.4特別重大事故:是指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5.2響應程序
5.2.1應急預案啟動標準
礦井發生下列事故、事件,啟動本預案應急程序。
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或一般事故以上非傷亡事故時;
發生壓力容器爆炸事故時;
發生礦井火災時;
發生火藥雷管庫火災或爆炸;
發生放射源丟失或放射事故時;
發生事故造成人員被困或其它認為涉及麵廣、受災範圍大、經濟損失嚴重的重大突發事故、事件。
5.2.2報警、接警與響應級別的確定
發生重大事故、事件或災情後,現場人員要立即向調度室或安監人員報告。報告內容包括:
1)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傷害程度、涉及範圍;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後已采取的措施及當前事故的搶險情況等;
5)發生地麵火災時,事故現場人員立即向保衛科或調度室報告。
值班調度員接到事故報警後,應立即向值班調度主任報告。值班調度主任應根據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事態發展趨勢初步確定相應的響應級別。如果事故不足以啟動相應的應急程序時必須同時向相關領導和部門傳達,確保能迅速地進入相應應急程序和采取適當的應急行動。
5.2.3應急啟動
按確定的響應級別,啟動相應的應急程序。
5.2.4應急行動
5.2.4.1五級響應應急行動
值班調度員應立即向值班調度主任報告並通知事故單位和值班司機或撥打靈石縣人民醫院急救電話。醫療搶救按《山西靈石國泰紅岩煤業有限公司工傷事故報告及傷員救治聯係牌》有關程序執行。
值班調度主任接報告後通知相關值班領導,並隨時向公司領導彙報處理情況。
按照事故的類型轉入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相應應急程序:
《礦井提升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鍋爐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如果是其它事故無專項預案進,由事故單位啟動本單位應急順序,按本單位製訂的應急文件組織本單位人員進行搶救、處理並隨時向調度室彙報處理情況。
值班司機接通知後,立即到調度室報到,隨時準備出發。
5.2.4.2四級響應應急行動
值班調度主任應立即通知事故單位、事故涉及單位和值班司機,撥打靈石縣人民醫院急救電話(按順序表前者優先),通知相關值班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並迅速向公司領導報告並隨時彙報處理情況。醫療搶救按《山西靈石國泰紅岩煤業有限公司工傷事故報告及傷員救治聯係牌》有關程序執行。
值班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事故單位、事故涉及單位負責人接通知後,立即到調度室集中,成立應急指揮中心,按事故類型啟動相應專項應急預案的應急程序。
按照事故的類型轉入下列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相應應急程序:
《礦井瓦斯超限(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煤塵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礦井透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主要通風機停風應急救援預案》
《爆破物品異常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礦井提升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值班司機接通知後,立即到調度室報到,隨時準備出發。
如沒有專項應急預案,按事故單位和事故涉及單位製訂的應急文件組織人員進行搶救、處理。如事故單位和事故涉及單位製訂的應急措施不能控製事故時,應急指揮中心應製定現場應急方案。應急指揮中心應隨時向公司領導彙報處理情況。
5.2.4.3三級響應應急行動
值班調度室主任應立即按通知順序通知公司相關人員到調度會議室集中(需要時通知礦山救護隊),撥打各醫療單位急救電話。
應急救援指揮人員到達後成立指揮中心,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控製事故蔓延擴大,盡量減少事故危害,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積極調配救援所需的資源(包括人力、物力和備用資金)。總指揮及副總指揮未到公司前應由公司值班領導和調室主任指揮搶救工作。
按照事故的類型轉入下列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應急程序:
《礦井瓦斯超限(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礦井煤塵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礦井火災應急救援預案》
《礦井頂板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礦井透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礦井供電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主要通風機停風應急救援預案》
《觸電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礦井提升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爆破物品異常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按權限和國家有關規定逐級報告上級或有關部門。
5.2.4.4二級響應應急行動
我公司及時按以下專項應急預案組織搶救,同時根據權限和國家有關規定,逐級上報上級相關部門。
按照事故類型轉入下列相應專項應急程序:
《礦井瓦斯超限(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礦井煤塵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礦井火災應急救援預案》
《礦井頂板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礦井透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礦井供電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主要通風機停風應急救援預案》
《爆破物品異常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按權限和國家有關規定逐級報告上級或有關部門。
5.2.4.5一級響應應急行動
我公司及時按以下專項應急預案組織搶救,同時根據權限和國家有關規定,逐級上報上級相關部門。
按照事故類型轉入下列相應專項應急程序:
《礦井瓦斯超限(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礦井煤塵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礦井火災應急救援預案》
《礦井透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主要通風機停風應急救援預案》
按權限和國家有關規定逐級報告上級或有關部門。
5.2.5擴大應急
5.2.5.1在事故搶救搶險過程中,若事態擴大,搶救力量不足,事故(事件)無法得到有效控製,搶救組和現場搶救指揮部要立即向集團公司總指揮彙報。
5.2.5.2由集團公司搶救總指揮決定向上級機關求救,請求兄弟單位或政府部門進行增援,啟動上一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
5.2.5.3必要時集團公司總指揮部可決定組織事故現場周圍環人員進行緊急疏散或轉移,或請求地方政府組織周邊群眾進行緊急疏散或轉移。
應急指揮中心組成人員接到調度通知後,在礦區內的必須在10分鍾內到達調度室,在礦區外的必須在30分鍾內到達調度室,省內出差者必須在24小時到達調度室,省外出差者必須在36小時內到達調度室。
5.2.6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發生四級緊急情況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迅速報告公司調度室或安檢人員,值班調度員接到報告後應迅速報告調度值班主任,調度值班主任接報告後應立即向公司有關領導報告,並通知事故單位或有關職能部門按照應急程序進行處理。
發生三級緊急情況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迅速報告公司調度室或安檢人員,值班調度員應迅速報告值班調度主任,值班調度主任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
發生二級及以上緊急情況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迅速報告調度室或安檢人員,值班調度員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向值班調度主任報告。調度值班主任接報告後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初步掌握的傷亡情況。公司應按有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書麵向縣、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晉中監察分局和其他主管部門報告,同時,根據情況請示市政府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啟動上一級救援預案。
報告內容應包括:
1)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事故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初步估算的直接經濟損失;
4)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原因的和性質;
5)事故救援處置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協助的有關事項;
6)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搶救過程中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隨意挪動和破壞。因搶救工作需要移動現場物體的,應當通過拍照、繪製事故現場圖等方式對事故現場做出標記和詳細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書證、物證等證據。
5.3應急結束
5.3.1應急恢複
5.3.1.1搶險救援行動完成後,進入臨時應急恢複階段,現場指揮部要組織現場清理、人員清點和撤離。
5.3.1.2搶救結束後,專家技術組要協助現場指揮部製定恢複生產、生活計劃,由現場指揮部組織實施。
5.3.2應急結束
根據應急救援的發展,具備生產條件時,應急結束,組織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進行應急總結評審。
6、信息發布
應急預案的評審與發布,預案編製後要組織開展預案的評審工作,包括內部評審和外部評審,以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及應由事故現場指揮部及時準確向新聞媒體通報事故信息。
7、後期處置
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善後處置工作,包括遇難人員親屬的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救援費用的支付,災後重建,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恢複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確保社會穩定。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認真核對參加應急救援人數,清點救援裝備、器材;核算救災發生的費用,整理應急救援記錄、圖紙,寫出救災報告。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強化安全管理,製定防範措施。
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加強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在恢複生產過程中製定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8、保障措施
8.1預案執行保障
8.1.1由安檢部牽頭,在危害辨識、風險評價的基礎上,對辨識出的、難以控製的重大危險源,製定事故應急預案。
8.1.2公司應急救援總指揮部成員及各單位、各部門都必須認真貫徹學習事故應急預案,每年必須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可采用全麵演練的方法,也可采用桌麵演練或功能演練的方法,但必須保證演練質量,讓所有員工知道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8.1.3井上下所有作業場所和必要地點都必須裝有通往調度室的電話,並且要保證暢通無阻。任何人隻要發現危險的異常情況(事故、事件或災情),都有責任有義務立即向調度室、安全信息中心(或保衛科)報告。
8.1.4調度室值班人員在接到事故報告後,要立即向值班領導和總經理報告,總經理在接到報告後,迅速進行分析判斷,若事故較大大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同時向集團公司調度室報告。
8.1.5啟動事故預案後,總經理要立即召集有關人員,迅速組成現場搶救指揮部,對事故情況進行認真的分析研究,製定搶救方案和安全措施。
8.2通信保障
8.2.1信息中心要製定應急通信支持保障措施,保證在各種應急情況下都能夠暢通,信息傳遞及時。
8.2.2總指揮部成員要配備完好的通訊工具,並始終保持在工作狀態,在接到通知後,要立即趕赴指定地點。
8.2.3搶救辦公室(調度室)要公布應急彙報電話,並根據職務及任職人員的變動情況及時更新聯係方式,同時將聯係方式發放到所屬各單位。
8.3物資裝備保障
8.3.1供就科要製定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預案,保證在各種事故應急搶救搶險中有充足的材料和設備(包括通訊裝備、運輸工具、照明裝置、防護裝備及各種專用設備等)。
8.3.2所有搶救物資、設備要按規定配齊配足,加強日常檢查和管理,按規定進行更新,不得隨意挪用。
8.3.3供應科在接到援助電話後,要迅速召集本單位有關人員,按總指揮部要求將需物資、設備等,按指定時間送到指定地點。
8.4人力資源保障
8.4.1各部門及各專業組要加強應急訓練和演習,保證在應急情況下能夠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出色地完成總指揮部交給的搶救任務。
8.4.2醫療室要製定應急醫療保障預案,保證在各種應急情況下能及時有效地救治各種受傷人員。
8.4.3保衛科要製定治安管製和交通管製措施,對進入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實行管製(必要時搶救人員佩戴統一明顯標誌,搶險車輛張貼特殊照),維持治安秩序。
8.4.4安全科要對安全事故搶救搶險過程進行監督,把好安全關。
8.4.5晉中市軍事化礦山救護隊與本公司簽訂有年度救護服務協議,是本礦發生重大災害事故時最主要的礦井救援力量,通訊電話為0354-3062860或0354-8141755。
靈石縣武警消防支隊:本地區主要消防力量,距本公司13公裏左右,其消防救護車輛在40分鍾左右可到達本礦井,報警電話119/110。
汾西礦業集團救護大隊:汾西礦業集團的專業礦山救護隊,我公司井雖未與其簽訂救護服務協議,但在礦井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力量不足時,可請求其救護支援。
靈石縣人民醫院、汾西礦業總院,擁有本地區最先進的醫療設備和醫療技術,是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的主要醫療求助力量,距本公司12公裏左右,其救護車輛在20分鍾左右可到達本公司,急救電話120。
夏門鎮醫院:擁有本地區先進的醫療設備和醫療技術,也是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的主要醫療救助力量,距本公司3公裏左右,其救護車輛在10~20分鍾內可到達本公司,急救電話120。
8.5應急經費保障
8.5.1要做好應急救援專項費用計劃,財務要建立相應科目,保證應急管理運行和應急中各項活動的開支。
8.5.2必須保證在發生安全事故時有足夠的應急救援資金,配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9、培訓與演練
9.1培訓
礦井的安全生產培訓中均要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教育和培訓內容,加強煤礦企業法人的安全意識培訓,加強全體煤礦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生產技能的教育培訓,加強煤礦特殊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技術知識的培訓,從源頭上抓好事故的預防,這是保障煤礦安全生產的關鍵之所在。
安全通風職教部門負責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全員培訓教育,各部門負責部門範圍內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各班組負責班組內人員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A 應急救援預案的方針與原則
B 公司主要危險源的辨識與分析
C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與職責
D 應急體係
E 應急響應程序
9.2演練
通風科要在每年的12月25號前,組織一次礦井反風演習,以檢驗礦井應對火災搶險救災、避災自救、指揮與協調等方麵的能力。
後勤組應當適時組織一次食物中毒應急演習。
以上演習均由組織單位對演習結果進行評價,分析應急預案存在的不足項、整改項,並予以完善或製定改進的措施或方案。
調度室或安全科還可適時組織由總指揮、各應急組組長或關鍵崗位人員參加的桌麵演練或功能演練,以檢查相關部門或相關人同解決問題的能力、應急能力和相互協作能力。
10、獎懲
各單位、各部門必須相互配合,無條件地服從總指揮部的命令,所有參加搶救的人員必須積極主動,服從指揮,遵守紀律,不得推諉扯皮,對於在搶險救援中,表現突出的有功人員,按照公司《安全獎懲製度》中有關條款執行,給於表揚和獎勵(獎金在1000-5000元)。
對於在搶險救災中出現失誤的部門和單位,不服從指揮、推諉扯皮、臨陣脫逃的人員要按照公司《安全獎懲製度》中有關條款執行並堅決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1、附則
11.1應急預案備案
本應急預案經省、市應急專家組評審後報省、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11.2維護和更新
11.2.1安檢部負責各種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各單位負責本單位應急預案的管理,由公司總工程師每年組織修訂一次,必要時及時修訂。
11.2.2安檢部負責組織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宣傳、貫徹、學習。井下五大災害、地麵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每年必須組織一次應急演練,其它根據需要組織演練。
11.2.3發生重特大事故、事件或災情時,綜合預案與該事故的專項預案一並執行,搶救辦公室及各專業組負責做好相關應急記錄。
11.2.4事故應急行動或演練結束後,安檢部要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應急救援行動評審,並提出應急救援預案的修改意見,組織修訂。
11.2.5安檢部負責監督檢查各部室、各單位貫徹執行應急預案情況,並將預案監督檢查情況納入安全考核之中。
11.3本預案解釋權歸山西靈石國泰紅岩煤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11.4本預案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12、附件
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通知順利和通訊電話表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
爆破物品異常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爆破物品的危險源主要有:火種、電、振動、操作錯誤觀點。
1.1.1火種:工作人員或非工作人員帶入存儲庫內的火源;使用照明取暖;庫區內電器失爆引起的火源。
1.1.2電:工作人員或非工作人員衣服帶摩擦靜電、照明電源、礦燈、雷管導通過程中的電源、雜散電流。
1.1.3振動:裝卸、發放過程發生的振動;運輸過程中發生撞擊。
1.1.4操作錯誤:工作人員未按規定加工引藥、加深殘眼、錯誤處理拒爆、殘爆等。
1.2危害程度
民爆物品在運輸、儲存、或使用過程中發生的爆炸等突發性事故均會造成公司作業人員的生命財產危害。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受困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優先。
2.2防止事故擴大優先。
2.3保護環境優先。
3、組織機構體係
總 指 揮:尹曉峰(礦長)
副總指揮:劉 俊(生產副礦長) 葛生堂(安全副礦長)
成 員:饒紅軍(總工程師) 陳建波(機電副長)
曹 浪(通風隊隊長) 朱海春(通風助理)
張誌軍(安全科科長) 趙根有(調度室主任)
田乃敏(供應部部長) 劉正雲(保衛科科長)
劉永強(辦公室主任)
各機構職責:
1總指揮:尹曉峰(礦長)
應急處置的全權指揮者,統一協調指揮搶隊救災工作,負責救災物資的調運和救援人員的調動,負責向董事長、書記彙報情況和召集指揮部成員及相關人員現場研究,並向上級機關、工會和黨組織報告事故情況。
2副總指揮:劉 俊(生產副礦長)
葛生堂(安全副礦長)
在總指揮領導下組織製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計劃,並負責應急處置預案的製定與落實。根據營救人員和應急處置預案,負責落實分管範圍內的有關事項,保證應急處置預案的順利進行。
3安全救護組
組長:張誌軍(安全科科長)
成員:趙建國 任建明 齊浦軍
根據總指揮命令,負責查清受災人員和確切地點、災情,指揮領導救護人員根據事故處理計劃,完成遇難人員的營救和對搶隊救災工作的安全實行有效監督。
4工程技術組
組長:饒紅軍(總工程師)
成員:霍根有 陳 飛 南俊奇
負責準備好必備的圖紙和技術資料,並根據應急處置預案,迅速準確地完成測繪等各項技術服務。
5機電檢修組
組長:陳建波(機電副礦長)
成員:趙建國 馬炳元 趙文貴 薛誌奎
孫建雄 溫凱鵬 劉富生 吳海明
負責各種機電設備的技術資料,保證主扇風機的正常運轉,並根據營救人員和應急處置預案,搞好各種機電設備檢修。
6工程維護組
組長:張聰鈺
成員:張誌軍 曹潤明
根據營救人員和應急處置預案,搞好各項受損工程的維護。
7通風組
組長:朱春海(通風助理)
成員:曹 浪 王有旺 何小強
負責注視主扇狀況和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
8物資供應組:
組長:田乃敏(供應科科長)
成員:吳旭強 司明堂
根據營救人員與事故處理計劃,及時組織所需物資,並迅速發運到救災地點。
9生活服務組
組長:劉永強(辦公室主任)
成員:王義民 高棟棟
保證救災人員的吃、住及上級領導和相關人員的生活事宜,妥善安置遇難人員家屬及善後處理。
10治安組
組長:劉正雲(保衛科科長)
成員:保衛科全體人員
負責維護救災秩序,嚴厲打擊有意製造混亂,幹擾救災工作的人和事,做好一切治安保衛工作。
11醫療救治組
組長:劉永強(醫療室組長)
成員:孔慶君 韓國莉
負責組織現場應急救治工作並護送受傷人員到醫院進行救治,及時辦理有關醫療手續,確保救治及時。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對從事火工作的所有人員,經過嚴格培訓,持證上崗。爆破工必須經特種作業人員培訓並考核合格後持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上崗。
4.1.2操作人員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的規定,認真履行職責。
4.1.3所有接觸爆炸材料的人員,必須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
4.1.4入庫人員要把礦燈、自救器等隨身攜帶的物品放在倉庫外固定地點。
4.1.5經常檢查庫區內的照明設施,確保其始終處於完好狀態。
4.1.6運輸爆破物品必須用專車專運,並有明顯標識。不同性質的炸藥和雷管不能同車儲存、同車運輸。
4.1.7爆破物品入庫前,必須嚴格進行檢查、驗收、核實,嚴格執行入庫手續。
4.1.8爆破物品應分類儲存,不得超量存放。
4.1.9雷管在導通試驗合格後方可發放。
4.1.10在運輸、收發、儲存等操作中,嚴禁撞擊、墜落、推拉、擲滾、敲打或有明火現象,必須執行輕拿輕放製度。
4.1.11每天檢查庫存的爆破物品,並且按賬本核對炸藥、雷管的儲存量。發現賬、卡、物不符時,應立即查明原因,迅速處理。
4.1.12發放爆破物品,認真檢查領料單填寫是否屬實,簽字蓋章是否齊全;認真檢查爆破工的爆破作業操作書,核對照片、姓名。爆破工必須在簽字表上簽字。電雷管必須由專職爆破工運送,炸藥可在其他專職爆破工人員的監護下運送。運送電雷管和炸藥時,前後必須保持10米以上距離。運送爆炸材料時必須直接將爆炸材料運送至作業地點,不得在中途逗留。
4.1.13對退回的炸藥、雷管,保管員要認真清點,檢查是否和報表相符,確定無誤後填寫在實退數量欄內和領料單的退回欄內,並在領料單和現場使用報表實退欄內簽字,上賬入庫,報廢雷管上報廢帳。
4.1.14定期檢查火藥庫內滅火器材,經常保持完備有效。
4.2預警行動
爆炸材料有爆炸預兆時,現場管理人員及目擊者應立即將預兆發生地點向上彙報。
5、信息報告程序
現場人員確定發生爆破物品異常爆炸事故後,應及時喊話通知現場其他人員並用電話通知調度室。調度室24小時值班:7740117或井下直接撥打。接警人員按照規定及時聯係相應的救援救治單位。
發現人員→調度室→第一副總指揮→總指揮→礦山救護隊(需要時)
各級接警人員應向報警人員問清現場有關情況,如事故地點,人員傷亡情況等。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6.1.1在開掘進作業過程中(包括運送爆破物品過程中)發生的爆破物品異常爆炸,人員重傷2人及以下縣未引發其它事故災害時為四級響應。
6.1.2在開掘進作業過程中(包括運送爆破物品過程中)發生的爆破物品異常爆炸,多人受傷或死亡1-2人或1-2人被困時,未引發其它事故災害時為三級響應。
6.1.3傷亡3-9人或井下火藥庫發生爆破物品異常爆炸為二級響應。
6.2響應程序
值班調度主任根據報告情況,按6.1迅速確定響應級別,並按確定的響應級別展開應急行動,並根據現場事故發展態勢及時提高響應等級。
6.3處置措施
6.3.1四級響應
A 調度室通知事故單位立即暫時停止作業,組織人員將傷員護送井上,送醫務室進行緊急救治。並通知相鄰的作業隊暫時停止作業,撤至安全地點,聽候命令。
B 通知醫務室做好緊急救治準備,或直接通知值班司機將傷員送靈石第一人民醫院,也可在將傷員送醫務室的同時撥打靈石縣第一人民醫院急救電話。
C 事故單位接通知後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傷員,並采取措施嚴防事故擴大。如果巷道支護遭到破壞,應根據破壞程度,在搶救傷員後先組織人員維修巷道。
D 相關隊組接通知後應組織本部門人員積極協助事故單位搶救傷員。
6.3.3.2井下爆炸材料庫事故時
1)調度室接報警後應通知井下所有作業地點停止生產,調度室即請示公司值班領導或第一副總指揮或總指揮是否通知井下所有作業隊立即停止作業,並撤離至地麵。並按《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通知順利和通訊電話表》通知所有參加搶險救援人員到調度室集中。通知礦山救護隊,通知醫務室做好緊急救治準備,同時撥打礦務局醫院或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通知順序表中各大醫院(表中前者優先)急救電話。通知井下中央變電所或地麵變電站斷開爆破材料庫照明線路的電源開關,防止事故擴大。
2)值班領導接到通知後,立即到調度室並根據事故性質和受災範圍,迅速組織撤離井下人員,采取可能的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盡最大能力收集井下相關信息,包括:爆炸地點、涉及範圍、井下撤出人員情況、災區瓦斯等有毒有害氣體情況,是否發生火災、主要通風機工作狀態等。
3)成立指揮中心後,總指揮全權指揮,在各副指揮和礦山救護隊隊長的協助下,分析井下爆炸範圍、波皮範圍、井下人員撤出情況、災區瓦斯等有毒有害氣體情況、通風係統是否遭到破壞及破壞程度,製定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組織礦山救護隊探明事故地點、範圍和氣體萬分,發現火源應立即組織撲滅。
4)條件具備時,保管好爆破物品的帳目。及時使用庫內的消防器材,積極地進行自救和互救。
6.3.4現場工作人員,一定要保持頭腦清醒,行動要沉著,應對事故的發生做出正確的判斷和科學的分析。
6.3.5應針對不同的事故,根據現場可能動用的人力、物力,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
6.3.6當災害現場確實不具備搶救條件,或可能嚴重危害人員生命安全時,應設法迅速安全地撤離災區。
6.3.7如遇情況危急或巷道支護破壞嚴重無法撤離災區,遇險人員應盡快妥善避難,努力維持和改善自身的生存條件,設置各種呼救信號,耐心、冷靜地等待救護。
6.4應急恢複
在搶救傷員結束,並證實井下確無二次爆炸或引發瓦斯爆炸的可能時,應迅速組織相關專業組修複被破壞的巷道和通風設施,恢複正常通風,排除煙霧,清理巷道。
6.5應急結束
在證實井下恢複生產工作麵完成後,總指揮下令應急救災工作全麵結束。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地麵供應庫備有相應器具及工具,當班值班司機隨時待命出發,井上生產庫和供應庫備足支護材料。各相關單位定期檢查維護世界,確保設施器材完好有效,所有工作人員能正確使用,確保處置得當及時。
瓦斯超限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瓦斯超限可引起瓦斯燃燒和瓦斯爆炸事故。瓦斯超限爆炸會產生高溫、高壓衝擊波,摧毀、破壞巷道與設備,產生大量有毒有害氣體,降低氧氣含量,傷害井下人員。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遵循“先救人後救物,先救命後療傷”的原則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係
3.1.1機構設置
成立瓦斯超限、爆炸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下設應急處置辦公室及相關應急救援組。
總 指 揮:礦長
副總指揮:安全副礦長 生產副礦長
成 員:總工程師 機電副礦長 通風助理
安全科科長 調度室主任 供應科科長
辦公室主任 醫療室組長 各生產隊隊長
保衛科科長
應急處置辦公室設在調度室
主任:趙根有
成員:任建明 趙建國 牛永慶
應急救援組及成員名單
救援組 組 長 主要成員
安全救護 安全科科長 安全人員
工程技術 總工程師 技術組人員
機電檢修 機電副礦長 機電組人員
工程維護 工程維護組組長 維護組人員
通風組 通風助理 通風組有關人員
物資供應 供應科科長 供應組有關人員
生活服務 辦公室主任 生活服務組人員
治安組 保衛組組長 全體保安
醫療救治 醫療室組長 醫務室人員
3.1.2各機構職責
1總指揮:尹曉峰(礦長)
應急處置的全權指揮者,統一協調指揮搶隊救災工作,負責救災物資的調運和救援人員的調動,負責向董事長、書記彙報情況和召集指揮部成員及相關人員現場研究,並向上級機關、工會和黨組織報告事故情況。
2副總指揮:劉 俊(生產副礦長)
葛生堂(安全副礦長)
在總指揮領導下組織製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計劃,並負責應急處置預案的製定與落實。根據營救人員和應急處置預案,負責落實分管範圍內的有關事項,保證應急處置預案的順利進行。
3安全救護組
組長:張誌軍(安全科科長)
成員:王有旺 張誌孝 任俊明
根據總指揮命令,負責查清受災人員和確切地點、災情,指揮領導救護人員根據事故處理計劃,完成遇難人員的營救和對搶隊救災工作的安全實行有效監督。
4工程技術組
組長:繞紅軍(總工程師)
成員:霍根有 陳飛 南俊奇
負責準備好必備的圖紙和技術資料,並根據應急處置預案,迅速準確地完成測繪等各項技術服務。
5機電檢修組
組長:陳建波(機電副礦長)
成員:趙建國 任建明 曹潤明 李紅建
負責各種機電設備的技術資料,保證主扇風機、主副絞車的正常運轉,並根據營救人員和應急處置預案,搞好各種機電設備檢修。
6工程維護組
組長:張聰鈺
成員:張誌軍 曹潤明
根據營救人員和應急處置預案,搞好各項受損工程的維護。
7通風組
組長:朱春海(通風助理)
成員:曹 浪 王有旺 何小強
負責注視主扇狀況和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
8物資供應組:
組長:田乃敏(供應科科長)
成員:吳旭強 司明堂
根據營救人員與事故處理計劃,及時組織所需物資,並迅速發運到救災地點。
9生活服務組
組長:劉永強(辦公室主任)
成員:王義民 高棟棟
保證救災人員的吃、住及上級領導和相關人員的生活事宜,妥善安置遇難人員家屬及善後處理。
10治安組
組長:劉正雲(保衛科科長)
成員:保衛科全體成員
負責維護救災秩序,嚴厲打擊有意製造混亂,幹擾救災工作的人和事,做好一切治安保衛工作。
11醫療救治組
組長:劉永強(醫療室組長)
成員:孔慶君 韓國莉
負責組織現場應急救治工作並護送受傷人員到醫院進行救治,及時辦理有關醫療手續,確保救治及時。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監控室監控中心對礦井瓦斯進行不間斷的監測,瓦斯員對礦井瓦斯進行巡回檢查。
4.1.1防止瓦斯積聚
4.1.1.1加強通風
A 主要通風機至少每月由礦機電組檢查一次,禁止利用主要通風機風機房作其它用途,風機房的裝備齊全,以確保其正常運轉,主要通風機因檢修、停電或其它原因停運時,必須製定停風措施,報礦領導批準,主要通風機因異常情況停運後,所有受停風影響的地區,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工作人員首先撤到進風巷中,並由值班礦領導決定是否全部撤出。
B 加強局扇管理,每台局扇必須實行“三專兩閉鎖”,設專人掛管理牌。保證風筒接口質量,減少漏風,嚴禁發生循環風,使用局扇的地點不得隨意停風,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必須事先製定停風措施,停風前必須先撤出人員,專人把口或設警標。
C 采掘工作麵風量和其它用風地點的風速要符合《煤礦01manbetx
》有關規定。
D 嚴格執行礦井測製度,根據生產變動隨時調節風量,發現風量異常應及時找出原因,采取措施。
E 定期對“一通三防”設施進行檢查維護,保證“一通三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4.1.1.2杜絕引爆火源
1)防止明火
加強入井檢身工作,嚴禁任何人攜帶煙草及點火物品下井,嚴禁使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消滅一切高溫火源,井下不得違反《煤礦01manbetx
》規定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
入井必須穿棉布衣服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
2)防止電氣火花和摩擦火花
A 完善井下電氣設備的保護管理,整定計算工作要有專人負責,並按實際進行整定,保證各種保護的靈敏可靠。
B 從各個環節預防、控製機電三把火。
C 皮帶和橡電纜在下井前必須送有資質單位進行阻燃性能測試,不合格不得下井使用。
D 采煤機司機應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E 掘進工作麵應設瓦斯電、風電閉鎖裝置,局扇應實現雙風機雙電源功能。
4.1.1.3防止放炮引燃瓦斯
加強火藥、雷管管理,按《規程》有關規定裝藥放炮,放炮必須使用水泥炮,封泥長度達到要求,禁止放淺炮、糊炮等。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
4.2預警行動
發生事故預兆,現場人員要用就近電話立即報告調度室。調度室接到事故情報後,必須按電話順序表立即通知總指揮、安全礦長、安全救護組長及有關部門,由總指揮負責全權指揮,組織有關人員立即對現場預兆進行確認,決定是否啟動預案,並立即報告上級管理部門。
5、信息報告程序
5.1調度室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應急處置相關人員24小時手機開機。
5.2接警
1)瓦斯超限事故的報警:
井下發生瓦斯超限(瓦斯濃度超過《煤礦01manbetx
》規定的允許濃度)事故後,瓦斯檢查員應立即將瓦斯超限原因、地點、濃度及範圍向調度室彙報。調度室接到報告後,立即通知安全礦長和通風組、安全負責人。
2)瓦斯(爆炸)事故的接警
A 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後,事故地點或附近的人員在安全地點利用電話迅速將發生事故的地點、性質、原因和災害程度向調度室彙報,井下其它地點人員發現異常情況後,也應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B 值班調度員接到井下報警後,立即通知應急辦公室值班主任、礦值班領導並按電話順序表立即通知相關部門負責人、礦山救護隊和醫療機構的急救電話,並做好記錄。
3)確定響應級別和應急啟動
礦值班領導接到報警後應迅速綜合報告情況,確定響應級別。按相應級別啟動應急程序。
4)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必要時通過電話向市礦救護隊、縣、市安監局等部門救援。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6.1.1井下局部地點風流中瓦斯積聚,但瓦斯濃度不達3%的情況為四級響應;
6.1.2采掘工作麵通風不良,風流中瓦斯超或積聚,造成停產或瓦斯濃度超過3%的情況為三級響應;
6.1.3采區通風不良風流中瓦斯超限或瓦斯積聚造成停產,或發生瓦斯燃燒或爆炸,造成1—2人傷亡為二級響應;
6.1.4發生瓦斯燃燒或瓦斯(煤塵)爆炸造成人員傷亡或情況不明為一級響應。
6.2響應程序
6.2.1四、三級響應時成立的指揮機構:
總 指 揮:
主要成員:
6.2.2四、三級響應時的應急機構即瓦斯超限、(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和所有人員。
6.3處置措施
6.3.1四級響應
A 瓦斯檢查員發現作業地點瓦斯或二氧化碳超限時,應立即停止該作業地點生產,與安全檢查員組織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域,有水風扇時應開啟水風扇。當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時調度室應同時通知礦山救護隊。
B 措施,通風部具體實施;當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時,由礦總指揮組織礦山救護隊和礦有關部門製定排放措施,由通風組長和安全組長在現場指揮排放,礦山救護隊進行瓦斯排放工作。
C 由於無計劃停風或啟封盲巷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當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時或其它有害氣體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條的規定,又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小進內封閉完畢。
6.3.2三級響應
A 瓦斯檢查員發現總回風大巷或回風井瓦斯或二氧化碳超限時,應立即通知井下所有作業地點停止生產,與安全檢查員組織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域。
調度室接報警後應通知井下所有作業地點停止生產由跟班隊幹或班組長組織本班作業人員撤至井底車場或升井,視情況切斷井下電源。當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時調度室應同時通知礦山救護隊。
B 當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3%時,由礦總指揮組織通風科、安全組、機電組、調度室、生產技術組等查明原因,特定排放措施,由通風科、安全組具體實施;當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時,由礦總指揮組織礦山救護隊和礦有關部門製定排放措施,由通風科長和安全組長在現場指揮排放,礦山救護隊進行瓦斯排放工作。
C 由於無計劃停風或啟封盲巷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當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時或其它有害氣體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條的規定,又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小時內封閉完畢。
6.3.3二級響應
A 調度室接報警後應通知井下所有作業地點停止生產由跟班隊幹或班組長組織本班作業人員撤至井底車場或升井,要斷井下電源,防止二次爆炸。並按《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通知順序和通訊電話表》通知所有參加搶險救援人員到調度室集中。通知副井把鉤工打開安全出口以備提升係統不能運轉時人員順利升井。
B 井下人員或現場人員:應迅速背向空氣震動的方向,臉向下臥倒,頭要晝盡量低。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用衣服等掩蓋住身體,盡量減少肉體外露。在爆炸的一瞬間,要盡可能屏住呼吸,防止吸入大量的高溫有害氣體。同時,按照操作方法迅速戴好自救器沿避災路線盡快進入新鮮風流,如巷道破壞很嚴重,又不知撤退路線的情況下,就要設法到較安全的地方暫時躲避,安靜、耐心地等待救護。躲避的地方要頂板堅固,沒有有害氣體和水患,並且要時時注意附近情況的變化。發現有危險時,就要轉換地方,避災中,要沉著冷靜、遵守紀律、聽從指揮。
C 值班領導接到通知後,立即到調度室並根據事故性質和受災範圍,迅速組織撤離井下員,采取可能的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盡最大能力收集井下相關信息,包括:爆炸地點、波及範圍、井下撤出人員情況、災區瓦斯等有毒有害氣體情況,是否發生火災、主要通風機的工作狀態。
D 成立指揮中心後,總指揮全權指揮,在其他副總指揮和礦山救護隊隊長的的協助下,分析井下爆炸範圍、涉及範圍、井下人員撤出情況、災區瓦斯等有毒有害氣體情況、通風係統是否遭到破壞及破壞程度,製定事故處理計劃。組織礦山救護隊探明事故地點、範圍和氣體成分,發現火源立即組織撲滅。
6.3.4一級響應
A 調度室接報警後應通知井下所有作業地點停止生產由跟班領導隊幹或班組長組織本班作業人員撤至井底車場或升井,切斷井下電源,防止二次爆炸。並按《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通知順序和通訊電話表》通知所有參加搶險救援人員到調度室集中並根據總指揮的命令撥打縣內各大醫院急救電話。通知副井把鉤工打開安全出口以備提升係統不能運轉時人員順利升井。
B井下人員或現場人員:應迅速背向空氣震動的方向,臉向下臥倒,頭要盡量低。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用衣服等掩蓋住身體,盡量減少肉體外露。在爆炸的一瞬間,要盡可能屏住呼吸,防止吸入大量的高溫有害氣體。同時,按照操作方法迅速戴好自救器沿避災路線盡快進入新鮮風流,如巷道破壞很嚴重,又不知撤退路線的情況下,就要設法到較安全的地方暫時躲避,安靜、耐心地等待救護。躲避的地方要頂板堅固,沒有有害氣體和水患,並且要時時注意附近情況的變化。發現有危險時,就要轉換地方,避災中,要沉著冷靜、遵守紀律、聽從指揮。
C 值班領導接到通知後,立即到調度室並根據事故性質和受災範圍,迅速組織撤離井下員,采取可能的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盡最大能力收集井下相關信息,包括:爆炸地點、波及範圍、井下撤出人員情況、災區瓦斯等有毒有害氣體情況,是否發生火災、主要通風機的工作狀態等。
D 成立指揮中心後,總指揮全權指揮,在其他副總指揮和礦山救護隊隊長的的協助下,分析井下爆炸範圍、涉及範圍、井下人員撤出情況、災區瓦斯等有毒有害氣體情況、通風係統是否遭到破壞及破壞程度,製定事故處理計劃。組織礦山救護隊探明事故地點、範圍和氣體成分,發現火源立即組織撲滅。
當井下發生事故較嚴重,傷亡人數較多,晉中市礦山救護隊力量不足時,可請求和順礦山救護大隊幫助搶救工作或請求縣政府協調搶救力量。同時按規定權限和規定時間逐級上報有關部門。
6.4應急恢複
在搶救傷員結束,並證實井下確無二次爆炸或引發瓦斯爆炸的可能時,應迅速組織相關專業組修複被破壞的巷道和通風設施,恢複正常通風,排除煙霧,清理巷道。
6.5應急結束
在證實井下恢複生產工作全麵完成後,總指揮下令應急救災工作全麵結束。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礦井備有如下應急物資,由通風隊統一管理,並聽從應急指揮的要求,隨時購置所需物資。
注:地麵通風組設專門的應急救援材料庫。
觸電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觸電事故分為四類
1.1人體直接與帶電體相接觸的觸電
1.1.1中性點接地係統的單相觸電
1.1.2中性點不接地係統的單相接地
1.1.3兩相觸電
1.2與絕緣損壞的電氣設備接觸
1.3與帶電體距離小於安全距離
1.4跨步電壓觸電
觸電事故危害程度分析
1.5觸電事故危害程度與通過人體的電流強度,通電持續時間、電流頻率、電流通過人體的途徑以及觸電者的身體狀況等多種因素有關。
1.5.1通過人體的電流越大、熱的生理反應和病理反應越明顯,引起心室顫動所需的時間越短,致命的危險性越大。
1.5.2電流通過人體的持續時間越長,體內積累局外電能越多,中樞神經反射越強烈,導致心髒受損的危險性越大。
1.5.3當電流通過心髒會引起心室顫動及至心髒停止跳動而導致死亡,通過中樞神經及有關部位,會引起中樞神經強烈失調而導致死亡,通過頭部,嚴重損壞大腦,亦可能使人昏迷不醒而死亡,通過脊髓會使人截癱,通過人的局部肢體亦可能引起中樞神經強烈反射而導致嚴重後果。
1.5.4觸電者患有心髒病、中樞神經係統疾病、肺病以及精神狀態不良、醉酒的人觸電的危險性較大,此外年老的比青壯人觸電的後果嚴重。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當發生觸電事故時,應立即停止現場作業,盡快使觸電者脫離電源,根據觸電者受傷情況,積極進行搶救,同進立即聯係急救部門,進行緊急救護。
3、組織機構及職責
應急救援組及成員名單
救援組 組 長 主要成員
安全救護 安全科科長 安全人員
工程技術 總工程師 技術組人員
機電檢修 機電副礦長 機電組人員
工程維護 工程維護組組長 維護組人員
通風組 通風助理 通風組有關人員
物資供應 供應科科長 供應組有關人員
生活服務 辦公室主任 生活服務組人員
治安組 保衛組組長 全體保安
醫療救治 醫療室組長 醫務室人員
3.1組織機構
總 指 揮:安全副礦長
副總指揮:機電副礦長 生產副礦長
成 員:總工程師 通風助理 安全科科長
調度室主任 供應科科長 機運隊隊長
3.2職責
1總指揮:葛生堂(安全副礦長)
全麵負責指揮搶救工作,負責救災所需物資、人力、運力的調配,及時向董事長彙報事故情況,按照預案要求和董事長要求,積極組織現場救援工作,並向上級機關及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評估事態發展程度,決定升高或降低警報級別、應急救援級別;根據事態發展,決定請求外部援助;批準新聞發布;宣布應急恢複、應急結束。
第一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按照預案要求和緊急救援會議的要求,負責組織搶救工作,總指揮不在公司時,代行總指揮職責。
2副總指揮:陳建波(機電副礦長)
劉 俊(生產副礦長)
根據救災計劃安排,做好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各項工作,保證事故搶救的順利進行,並積極提出建議。
3安全救護組
組長:張誌軍(安全科科長)
成員:任建明 王有旺 張誌孝
根據總指揮命令,負責查清受災人員和確切地點、災情,指揮領導救護人員根據事故處理計劃,完成遇難人員的營救和對搶隊救災工作的安全實行有效監督。
4工程技術組
組長:饒紅軍(總工程師)
成員:霍根有 南俊奇 陳 飛
負責準備好必備的圖紙和技術資料,並根據應急處置預案,迅速準確地完成測繪等各項技術服務。
5機電檢修組
組長:陳建波(機電副礦長)
成員:趙建國 任建明 曹潤明
負責各種機電設備的技術資料,保證主扇風機、主副絞車的正常運轉,並根據營救人員和應急處置預案,搞好各種機電設備檢修。
6工程維護組
組長:張聰鈺
成員:張誌軍 郭德豐 王衛峰
根據營救人員和應急處置預案,搞好各項受損工程的維護。
7通風組
組長:朱海春(通風助理)
成員:曹 浪 王有旺 何小強
負責注視主扇狀況和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
8物資供應組:
組長:田乃敏(供應科科長)
成員:吳旭強 司明堂
根據營救人員與事故處理計劃,及時組織所需物資,並迅速發運到救災地點。
9生活服務組
組長:劉永強(辦公室主任)
成員:王義民 高棟棟
保證救災人員的吃、住及上級領導和相關人員的生活事宜,妥善安置遇難人員家屬及善後處理。
10治安組
組長:劉正雲(保衛科科長)
成員:保衛科全體成員
負責維護救災秩序,嚴厲打擊有意製造混亂,幹擾救災工作的人和事,做好一切治安保衛工作。
11醫療救治組
組長:劉永強(醫療室組長)
成員:孔慶君 韓國莉
負責組織現場應急救治工作並護送受傷人員到醫院進行救治,及時辦理有關醫療手續,確保救治及時。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堅持預防為主,突出業務保安,強化全員安全意識,加強全礦機電工作的科學管理。
4.1.2所有工作人員應嚴格招待煤礦“三大”規程,及時參加《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定期學習,並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注意個體防範。
4.1.3嚴格執行“兩票”製,堅決杜絕“三違”現象。
4.1.4加強電氣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定期對電氣設備及電纜進行檢查測試,性能不達規定要求的,應立即更換。
4.1.5非專職人員不得擅自操作、檢修電氣設備。
4.1.6井上、下供電係統及電氣設備要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及裝地保護裝置,並定期試驗。
4.1.7井上、下供電係統及電氣設備的電氣安全距離必須符合標準要求。
4.1.8井上、下變電所各種安全用具和消防設施必須齊全有效。
4.1.9井上、下變電所要按規定設置安全標誌,變電所及配電點必須懸掛“禁止入內”的標誌牌,在室內高壓區要懸掛“高壓危險”標誌牌。
4.1.10設備檢修時,執行兩票製度,嚴禁帶電作業,嚴格按程序進行,堅持驗電、放電、掛接地線等程序,並懸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警示牌。
4.1.11操作高壓電器設備時,必須有專人監護,作業人員戴合格的絕緣手套,穿絕緣靴,且站在幹燥的絕緣台上,用專用的工具操作。
4.1.12高低壓線同杆架設時,應先檢查工作人員與高壓線可能接近的距離,不符合規定時,要按規定采取防止誤碰高壓線措施或及時將高壓線停電。
4.1.13將可能碰觸的帶電體及接地物體用絕緣物隔開或遮蓋,保證人員操作的安全距離。
4.1.14地麵使用的電鑽、電燈、電風扇等電氣設備使用前要檢查電源引線和插頭,且要搖測絕緣電阻,並堅持使用漏電保護器。
4.1.15定期組織職工進行電器常識及觸電急救知識宣傳及訓練。
5、信息報告程序
5.1事故發現者應立即向單位領導和調度室彙報,明確事故地點、時間、受傷程度和人數。
5.2值班調度員或其他接警人員應根據現場彙報情況,值班調度主任、值班領導、第一副總指揮及公司其他領導彙報。
5.3值班調度主任應通知急救組組長或醫務值班員趕赴現場進行急救或者直接撥打礦務局醫院或靈石縣人民醫院急救電話。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觸電事故影響範圍、嚴重程度變化莫測幅度相對較小,將觸電事故實行單級別響應,觸電事故的響應級別為三級。
6.2響應程序
6.2.1值班調度主任應立即按通知順序公司相關人員到調度室會議集中(需要時通知礦山救護隊),撥打各醫療單位急救電話。
6.2.2應急救援指揮人員到達後成立指揮中心,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控製事故蔓延擴大,盡量減少事故危害,降低人員和財產損失,積極調配救援所需的資源(包括人力、物力和備用資金)。總指揮未到公司前值班領導和調度室值班主任指揮搶救工作。
6.3處置措施
6.3.1發現有人觸電時,應立即使觸電人同脫離電源;脫離電源方法如下:
6.3.1.1高壓觸電脫離方法:觸電者觸及高壓帶電設備,救護人員應迅速切斷使觸電者帶電的開關、刀閘或其他斷路設備,或用適用該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絕緣手套、穿絕緣鞋、並使用絕緣棒)等方法,將觸電者與帶電設備脫離。觸電者未脫離高壓電源前,現場救護人員不得直接用手觸及傷員。救護人員在搶救過程中請注意保持自身與周圍帶電部分必要的安全距離,保證自己免受電擊。
6.3.1.2低壓觸電脫離方法:低壓設備觸電,救護人員應設法迅速切斷電源,如拉開電源開關、刀閘,撥除電源插頭等;或使用絕緣工具、幹燥的木棒、木板、絕緣繩子等絕緣材料解脫觸電者;也可抓住觸電者幹燥而不貼身的衣服,將其拖開,切記要避免碰到金屬物體和觸電者的裸露身體;也可用絕緣手套將手用幹燥衣物等包起絕緣後解脫觸電者;救護人員也可站在絕緣墊上或幹木板上,絕緣自己進行救護。為使觸電者脫離導電體,最好用一隻手進行。
6.3.1.3杆塔觸電脫離方法:高、低壓杆塔上作業發生觸電,應迅速切斷線路電源的開關、刀閘或其他斷路設備,對低壓帶電線路,由救護人員立即登杆至能確保自己安全的位置,係好自己的安全帶後,用帶絕緣柄鋼絲鉗、幹燥的絕緣體將觸電者拉離電源。在完成上述措施後,應立即用繩索迅速將傷員送至地麵,或采取可能的迅速有效的措施送至平台上。解脫電源後,可能後造成高處墜落而再次傷害的,要迅速采取地麵拉網、墊軟物等預防措施。
6.3.1.4落地帶電導線觸電脫離方法:觸電者觸及斷落在地的帶電高壓導線,在未明確線路是否有電,救護人員在做好安全措施(如穿好絕緣靴、帶好絕緣手套)後,才能用絕緣棒撥離帶電導線。救護人員應疏散現場人員在以導線落地點為圓心8米為半徑的範圍以外,以防跨步電壓傷人。
6.3.2傷員的初步救治
6.3.2.1移動傷員或將傷員送往醫院時,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並在其背部墊以平硬闊木板。
6.3.2.2移動或送醫院過程中,對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繼續進行人工呼吸、心肺複蘇法等搶救。
6.3.2.3應創造條件,用塑料袋裝入砸碎了的冰屑做成帽狀包繞在傷員頭部,露出眼睛,使腦部溫度降低,爭取心腦完成複蘇。
6.3.2.4傷員好轉後的處理
1)如傷員的心跳和呼吸經搶救後均已恢複,可暫時停心肺複蘇法操作,但心跳呼吸恢複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驟停,應嚴密監護,不能麻痹,要隨時準備再次搶救。
2)初期恢複後,傷員可能神誌不清或精神恍惚、躁動,應設法使傷員安靜。
3)現場搶救用藥:現場觸電搶救,對采腎上腺素等藥物治療應持慎重態度。如沒有必要的診斷設備和條件及足夠的把握,不得亂用。
6.3.3對觸電者進行初步急救後,應迅速轉送礦務局醫院或靈石縣人民醫院進行治療。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井上下所用電氣設備及設施均為符合要求的礦用隔爆型,公司機電部定期進行設備及設施的隔爆性能及完好檢查,對各配電點配置相應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及絕緣用具,比如井下配電點配備有絕緣膠鞋兩雙、絕緣手套兩雙、驗電筆一隻、短路接地線一根,這些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及絕緣用具集中擺放,規範管理,有專人負責並定期檢查,操作電工定期進行專業培訓和應急救護培訓,在正常操作時可避免觸電危險,一旦發生人員觸電,可迅速使用絕緣用具使觸電者脫離電源,根據傷勢情況進行現場救護。
注:供應組專門設有應急救援材料庫
礦井供電(或突發停電)事幫專項應急預案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事故類型
按事故性質分:(見下表)
序號 事故類別 識別方法
1 相間短路 開關速斷跳閘並顯示;
伴有強烈電弧、發熱、和電動力
接地短路
匝間局部短路
2 過負荷 開關過負荷跳閘並顯示
3 一相斷線 開關跳閘並顯示
4 單相接地 開關跳閘並顯示並報警
5 漏電 開關跳閘並顯示
6 大氣過電壓 避雷針動作
內部過電壓
7 欠電壓 欠壓保護動作
按事故範圍分:(見下表)
序號 事故範圍 危害及識別
1 局部小範圍停 影響範圍較小,一個開關或一個線路停電
2 局部大範圍停 影響範圍較大,一個采區停電
3 全公司大停電 影響範圍大,全公司停電
1.2事故危險程度分析
礦井突發停電,使用電設備或設施停止運轉,影響正常生產,嚴重情況,如主風機停止運轉,將造成井下停風,工作麵瓦斯積聚;提升設備運行中停電可能會造成斷繩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等情況。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發生停電事故後,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和辦法,盡快恢複送電,避免事故的擴大。
3、組織機構和職責
3.1組織機構
總 指 揮:機電副礦長
副總指揮:生產副礦長 總工程師
成 員:通風助理 調度室主任 安全科科長
供應科科長 機電科科長 機運隊隊長
3.2職責
總指揮:陳建波(機電副礦長)
全麵負責指揮搶救工作,負責救災所需物資、人力、運力的調配,及時向董事長彙報事故情況,按照預案要求和董事長要求,積極組織現場救援工作,並向上級機關及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評估事態發展程度,決定升高或降低警報級別、應急救援級別;根據事態發展,決定請求外部援助;批準新聞發布;宣布應急恢複、應急結束。
第一副總指揮:劉 俊(生產副礦長)
協助總指揮,按照預案要求和緊急救援會議的要求,負責組織搶救工作,總指揮不在礦時,代行總指揮職責。
副總指揮:饒紅軍(總工程師)
根據救災計劃安排,做好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各項工作,保證事故搶救的順利進行,並積極提出建議。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高壓配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後持有效證件上崗。
4.1.2嚴格正確地進行倒閘操作。
4.1.3必須掌握安全用具、消防用具和其它一般的安全用具的使用方法。
4.1.4加強電氣設備的巡回檢查,及時清除事故隱患。
4.1.5加強對缺陷設備的及時處理和巡查工作。
4.1.6異常情況下,加強對保護信號儀表的監視。
4.1.7堅決杜絕“三違” 現象,嚴格執行“兩票” 製度。
4.1.8高低壓設備停電後,必須掛停電牌,任何人不準借他人停電時間對所屬電氣設備進行檢修。
4.1.9在電氣設備上停電檢修時,停電後必須驗電、放電、掛接地線。
4.1.10井下電氣設備檢修前,必須檢查作業現場的瓦斯濃度,確保瓦斯濃度不超限時,方可進行檢修。
4.1.11各級保護整定值班應當符合規定。
4.1.12各種電氣設備的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可靠。
4.2預警行動
4.2.1停電事故發生後,變電所值班配電工必須立即將停電範圍、停電時間、開關故障顯示、設備狀態等有關情況向隊值班室彙報;同時,值班人員應向調度室和機電組彙報事故情況。
4.2.2接警人員應根據現場彙報情況,向應急機構副總指揮及相關領導彙報事故情況。
4.2.3值班調度主任應根據報告情況初步判斷停電時間,確定響應級別,並按確定的響應級別啟動相應應急行動,
5、信息報告程序
5.1停電事故發生後,立即啟動預警行動程序。
5.2報警方式為電話報警。
5.3調度室24小時值班,隨時接聽報警電話。
5.4調度室值班人員要掌握清楚事故情況,並將具體情況向應急機構副總指揮及相關領導彙報。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按停電時間長短或故障程度將停電事故響應級別分為
6.1.1井下中央變電所停電,在8小時內可恢複的或地麵35KV變電站停電2小時內可恢複的;或者地麵變電站其中一台出現故障時為3級響應;
6.1.2井下中央變電所停電在8小時內不能恢複或地麵35KV變電站停電2小時以上為2級響應。
6.2響應程序
6.2.1值班調度主任應立即按通知順利通知礦相關人員到調度室會議集中。
6.2.2應急救援指揮人員到達後成立指揮中心,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控製事故蔓延擴大,盡量減少事故危害,降低人員和財產損失,積極調配救援所許的資源(包括人力、物力和備用資金)。總指揮未到公司前值班領導和調度室值班主任指揮搶救工作。
6.3處置措施
6.3.1三級響應
6.3.1.1停電範圍為井下時
A 調度室應立即通知所有作業隊停止作業,局部通風作業區的作業人員由跟班隊長和班組長或區域安全檢查員、瓦斯檢查員組織撤至運輸大巷或井底車場,等待命令。
B 湧水量較大,有水浸設備的可能時,如該處處於全風壓通風區時應盡可能將設備移至相對安全地點;如處於局部通風區域,應迅速撤離。
6.3.1.2停電範圍為全礦
A 調度室應立即通知所有作業隊停止作業,由跟班隊長和班組長或區域安全檢查員、瓦斯檢查員組織撤至運輸大巷或井底車場,等待命令是否升井。通知副井把鉤工打開副井安全出口門。
B湧水量較大,有水浸設備的可能時,如該處處於全風壓通風區時應盡可能將設備移至相對安全地點;如處於局部通風區域,應迅速撤離。
6.3.1.3機電組長、機電部部長和機運隊長在發生大停電事故後必須立即趕到現場,迅速查明原因,組織事故處理並恢複送電。
6.3.1.4機電組長根據事故的性質、原因作初步分析、判斷。負責製定恢複送電的作業步驟,監督值班員填寫執行好大停電事故送電記錄。
如停電原因來自上一級變電站,停送電聯係人應迅速與上一級變電站聯係,做好複電準備,當停電時間較長時應立即向總指揮彙報,以及時作出下一步布置。
6.3.1.5站內當一台主變故障停電時,總指揮應立即指示停送電聯係人與大用戶所進行聯係和彙報,並按以下流程進行操作:
斷開故障主變高、低側開關和刀閘,按停送電01manbetx
恢複非故障主變送電,10KVⅠ、Ⅱ段恢複供電→首先恢複主扇通風、井下排水、副絞提升、瓦斯監控及瓦斯排放等設備供電,並確保保安負荷供電正常。
然後總指揮與靈石供電局取得聯係,迅速查清變壓器故障原因,排除故障,以盡快恢複送電。
6.3.1.6主用電源出現停電故障時:
礦井現為10KV單回路供電,供電主回路為110KV弓家莊變電站,線路長度3km;備用供電電源為柴油發電機,滿足該礦全部負荷用電的要求。供電運行方式,為主電源運行,備用電源柴油發電機發電。
6.3.2二級響應
6.3.2.1停電範圍為井下時
A 調度室應立即通知所有作業隊停止作業,由跟班隊長和班組長或區域安全檢查員、瓦斯檢查員組織撤至運輸大巷或井底車場,等待命令。
B 湧水量較大,有水浸設備的可能時,如該處處於全風壓通風區時應盡可能將設備移至相對安全地點;如處於局部通風區域,應迅速撤離。
6.3.1.2停電範圍為全礦
A 調度室應立即通知所有作業隊停止作業,由跟班隊長和班組長或區域安全檢查員、瓦斯檢查員組織撤至運輸大巷或井底車場,等待命令是否升井。通知副井把鉤工打開副井安全出口門。
B湧水量較大,有水浸設備的可能時,如該處處於全風壓通風區時應盡可能將設備移至相對安全地點;如處於局部通風區域,應迅速撤離。
C 總指揮根據停電事故的性質和範圍、時間迅速決定井下作業人員是否全部撤至井底或全部升井。
6.3.2.3機電組長、機電部部長和機運隊長在發生大停電事故後必須立即趕到現場,迅速查明原因,組織事故處理。
6.3.2.4機電組長根據事故的性質、原因作初步分析、判斷。負責製定恢複送電的作業步驟,監督值班員填寫執行好大停電事故送電記錄。
如停電原因來自上一級變電站,停送電聯係人應迅速與上一級變電站聯係,做好複電準備,當停電時間較長時應立即向總指揮彙報,以及時作出下一步布置。
6.3.2.5站內當一台主變故障停電時,機電科科長應立即指示停送電聯係人與大用戶所進行聯係和彙報,並按以下流程進行操作:
斷開故障主變高、低側開關和刀閘,按停送電01manbetx
恢複非故障主變送電,10KVⅠ、Ⅱ段恢複供電→首先恢複主扇通風、井下排水、副絞提升、瓦斯監控及瓦斯排放等設備供電,並確保保安負荷供電正常。
然後總指揮與靈石供電局取得聯係,迅速查清變壓器故障原因,排除故障,以盡快恢複送電。
6.3.2.6總指揮下達井下全部人員撤出的命令後,井下所有人員應迅速撤至井底車場,然後在安全檢查員或把鉤工的指揮下有序地從副井升井。
6.3.3井下複電前,應先執行《主要通風機停風應急預案》相關應急程序。
6.3.4應急結束
在恢複井下供電後,由總指揮宣布應急結束。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附後。
礦井火災專項應急預案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事故類型
礦井火災分內因火災和外因火災,我公司現采為Ⅰ類易自燃煤層,但是發生火災均為外因火災。
1.2危害程度分析
礦井火災會產生大量的有害氣體,引起(瓦斯)煤塵爆炸,產生火風壓、產生再生火源,降低氧氣含量,傷害井下人員。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遵循“先救人後救物,先救命後療傷”的原則。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係
3.1.1機構設置
成立主要通風機停風應急處置指揮部,下設應急處置辦公室及相關應急救援組。
總 指 揮:礦長
副總指揮:安全副礦長 生產副礦長
成 員:總工程師 機電副礦長 通風助理
安全科科長 調度室主任 供應科科長
辦公室主任 醫療室組長 各生產隊隊長
保衛科科長
應急處置辦公室設在調度室
主任:趙根有
成員:趙建國 張誌軍 霍根有
應急救援組及成員名單
救援組 組 長 主要成員
安全救護 安全科科長 安全人員
工程技術 總工程師 技術組人員
機電檢修 機電副礦長 機電組人員
工程維護 工程維護組組長 維護組人員
通風組 通風助理 通風組有關人員
物資供應 供應科科長 供應組有關人員
生活服務 辦公室主任 生活服務組人員
治安組 保衛組組長 全體保安
醫療救治 醫療室組長 醫務室人員
3.1.2各機構職責
1總指揮:尹曉峰(礦長)
應急處置的全權指揮者,統一協調指揮搶隊救災工作,負責救災物資的調運和救援人員的調動,負責向董事長、書記彙報情況和召集指揮部成員及相關人員現場研究,並向上級機關、工會和黨組織報告事故情況。
2副總指揮:劉 俊(生產副礦長)
葛生堂(安全副礦長)
在總指揮領導下組織製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計劃,並負責應急處置預案的製定與落實。根據營救人員和應急處置預案,負責落實分管範圍內的有關事項,保證應急處置預案的順利進行。
3安全救護組
組長:張誌軍(安全科科長)
成員:張誌孝 王有旺 何小強
根據總指揮命令,負責查清受災人員和確切地點、災情,指揮領導救護人員根據事故處理計劃,完成遇難人員的營救和對搶隊救災工作的安全實行有效監督。
4工程技術組
組長:饒紅軍(總工程師)
成員:霍根有 南俊奇 陳飛
負責準備好必備的圖紙和技術資料,並根據應急處置預案,迅速準確地完成測繪等各項技術服務。
5機電檢修組
組長:陳建波(機電副礦長)
成員: 趙建國 齊浦軍 任建明
負責各種機電設備的技術資料,保證主扇風機、主副絞車的正常運轉,並根據營救人員和應急處置預案,搞好各種機電設備檢修。
6工程維護組
組長:張聰鈺
成員:張誌軍 郭德豐 王衛峰
根據營救人員和應急處置預案,搞好各項受損工程的維護。
7通風組
組長:朱海春(通風助理)
成員:曹 浪 王有旺 何小強
負責注視主扇狀況和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
8物資供應組:
組長:田乃敏(供應科科長)
成員:吳旭強 司明堂
根據營救人員與事故處理計劃,及時組織所需物資,並迅速發運到救災地點。
9生活服務組
組長:劉永強(辦公室主任)
成員:王義民 高棟棟
保證救災人員的吃、住及上級領導和相關人員的生活事宜,妥善安置遇難人員家屬及善後處理。
10治安組
組長:劉正雲(保衛科科長)
成員:保衛科全體成員
負責維護救災秩序,嚴厲打擊有意製造混亂,幹擾救災工作的人和事,做好一切治安保衛工作。
11醫療救治組
組長:劉永強(醫療室組長)
成員:孔慶君 韓國莉
負責組織現場應急救治工作並護送受傷人員到醫院進行救治,及時辦理有關醫療手續,確保救治及時。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預防機電火災事故
4.1.1.1失爆
為了杜絕電氣設備失爆,首先必須加強防爆電氣設備的購置、發放、使用等一係列管理。
A 購置:凡未獲得防爆許可證的生產廠家的防爆電氣產品,一律不準購置。
B 凡下井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經機電組防爆性能檢查,並持入井許可證後方可入井。
C 對於新裝和使用的電氣設備,要嚴格按防爆標準進行檢查、驗收,一旦發現失爆按公司相關製度處罰。
4.1.1.2
A 井下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等工作時,嚴格按《規程》第206條執行,不符合的行為堅決予以製止。
B 電氣設備檢修時,嚴禁帶電作業。
C 井下要有完善的消防管路係統,軌道巷消防管路每100m設一個三通閥門,運輸巷每50m設一個三通閥門,並配有不少於20m長的灑水軟管,井上下設置專門的消防材料庫,並要按規定配足各種消防器材。
D 井下硐室及移動變電站要按礦規定配齊消防器材,中央變電所、采區變電所設專人值班,並且按規定安裝防火鐵門。
E 對井下所設滅火器器材地點的工作人員進行一次滅火器材使用培訓,保證人人都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F 副井口應裝設防火鐵門,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m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
G 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時,若火勢不大能保證救災人員的人身安全時,盡可能直接滅火。把重大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若火勢較大時,應立即撤出,並立即向調度室報告。
4.2預警行動
事故現場人員要用就近電話立即報告調度室。調度室接到事故情報後,必須按電話順序表立即通知總指揮、副總指揮、安全救護組長及有關部門,由總指揮負責全權指揮,組織有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搶救。
5、信息報告程序
5.1調度室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應急處置相關人員24小時手機開機。
5.2接警
1)發生火災事故後,事故地點及附近的人員在安全地點利用電話迅速將發生事故的地點、性質、原因和災害程度向調度室彙報,井下其它地點人員發現煙霧等異常情況後,也應及時彙報。
2)調度員接到井下災情彙報後,立即通知值班調度主任、礦值班領導,並做好記錄。值班調度主任接到通知後,立即通知總指揮、副總指揮以及有關科室負責人。
5.3確定應急響應級別和應急啟動
值班調度室主任接到報警後應迅速綜合報告情況,確定響應級別。按相應級別啟動應急程序。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6.1.1範圍不大的火災,易於控製時為三級響應。一般為個別電氣設備火災、電纜放炮引起的小範圍火災。
6.1.2井下發生火災範圍較大影響一個作業麵,不易控製或短時間內無法控製時,為二級。一般為順槽或掘進麵風筒、電纜等著火,未能及時控製、有蔓延趨勢但不會威脅其他作業麵或作業地點。
6.1.3井下發生火災影響範圍較大,影響多個作業麵、或發生在主要進風巷道中時威脅井下作業人員安全,為一級。主要是主皮帶巷輸送機、電纜和軌道大巷、井底車場、副井筒電纜著火未能及時有效控製,或發生在地麵副井口房附近影響井下安全的較大火災。
6.2響應程序
6.2.1三級響應時成立的指揮機構
總 指 揮:礦長
主要成員:安全副礦長 生產副礦長 機電副礦長
總工程師 通風助理 安全科科長
調度室主任 各生產隊隊長
6.2.2搶險隊組成
單位 人數 負責人
各生產隊 20人 各生產隊隊長
機運隊 20人 機運隊隊長
6.3處置措施
6.3.1三級響應
A 調度室通知事故單位立即暫停停止作業,組織相關隊組人員進行滅火。並通知可能受威脅地點的作業人員暫時撤至安全地點,聽候命令。
B 通知醫療室做好緊急救治準備
C 如有人受傷,事故單位跟班隊長或班組長應立即組織人員先行搶救傷員並送至井上。同時組織其他人員進行滅火,如果為電氣火災,必須先切斷設備兩側電源,然後再用不導電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如果為油脂類火災,必須采用砂子或高壓水進行滅火,其他類型的火災,可以直接使用靜壓水或高壓水進行滅火。如滅火器數量不足時,必須立即向調度室或其它相鄰崗位借用。其它崗位人員發現附近火災應積極協助搶救和報告。
6.3.2二級響應
A 調度室通知事故單位立即停止作業,組織人員采取措施控製火勢,防止事故擴大。如果為電氣火災,必須先切斷設備兩側電源,然後再用不導電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如果為油脂類火災,必須采用砂子或滅火器進行滅火,其他類型的火災,可以直接使用靜壓水或高壓水進行滅火。如火勢較大,威脅作業人員安全時,跟班隊長或班組長應立即組織人員沿避災線路撤至安全地點。如有人受傷,事故單位應立即組織人員先行搶救傷員並送至井上。
B 通知所有作業隊暫停停止作業撤至安全地點,聽候命令。
C 通知醫療室做好緊急救治準備。
D 成立指揮中心後,總指揮全權指揮,在各副總指揮和礦山救護隊隊長的協助下,分析井下火災範圍、波及範圍、井下人員撤出情況、災區瓦斯等有毒有害氣體情況、通風係統是否遭到破壞及破壞程度,製定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組織搶險人員和礦山救護隊探明事故地點、範圍和氣體成分,進行滅火工作。
6.3.3一級響應
A 調度室接報警後通知井下所有作業地點停止生產由跟班隊幹或班組長組織本班作業人員撤至井底車場或升井,切斷井下電源。並通知所有參加搶險救援人員到調度室集中。
B 井下人員或現場人員接到命令後應在跟班隊長或班組長的組織下沿避災路線盡快進入新鮮風流。如無法撤退時,就要設法到較安全的地方暫時躲避,安靜、耐心地等待救護。躲避的地方要頂板堅固,沒有有害氣體和水患的地點,並且要時時注意附近情況的變化。發現有危險時,就要轉換地方,避災中,要沉著冷靜、遵守紀律、聽從指揮。
C 值班領導接到通知後,立即到調度室並根據事故性質和受災範圍,采取可能的防止事故擴大和搶救人員的措施。迅速組織撤離井下人員,采取可能的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盡最大能力悼念井下相關信息,包括:火災地點、波及範圍、人員分布及傷亡情況、主要通風機的工作狀態、災區瓦斯等有毒有害氣體情況等。
D 成立指揮中心後,總指揮全權指揮,在各副總指揮和礦山救護隊隊長的協助下,分析井下火災範圍、波及範圍、井下人員撤出情況、災區瓦斯等有毒有害氣體情況、通風係統是否遭到破壞及破壞程度,製定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組織搶險人員和礦山救護隊探明事故地點、範圍和氣體成分,進行滅火工作。
當井下發生事故較嚴重,傷亡人數較多,晉中市礦山救護隊力量不足時,可請求和順礦山救護大隊幫助搶救工作或請求縣政府協調搶救力量。同時按規定權限和規定時間逐級上報有關部門。
6.4應急恢複
在證實井下火災確實撲滅後,應迅速修複被破壞的巷道和通風設施,恢複正常通風,排除煙霧,清理巷道。
6.5應急結束
在證實井下恢複生產工作麵完成後,總指揮下令應急救災工作全麵結束。
7、應急物資與裝置保障
礦井備有如下應急物資,由通風隊統一管理,應急使用不足時由供應組及時購置。
注:地麵供應組設專門的應急救援材料庫。
礦井提升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事故類型按事故性質分為:
電氣事故:由電氣設備故障導致的事故,如:繼電器觸頭壞、繞線圈、可控矽擊穿等。
機械事故:由機械設備故障導致的事故。
1.2事故危害程度分析
1.2.1提升設備部件損壞,不能正常運轉,影響正常生產。
1.2.2提升設備部件損壞,發生傷人事故。
1.2.3發生斷繩跑車事故。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發生停電事故後,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和辦法,盡快恢複送電,避免事故的擴大。
3、組織機構和職責
3.1組織機構
總 指 揮:礦長
副總指揮:安全副礦長 生產副礦長
成 員:總工程師 機電副礦長 通風助理
安全科科長 調度室主任 供應科科長
機電科科長 機運隊隊長
3.2職責
總指揮:尹曉峰(礦長)
全麵負責指揮搶救工作,負責救災所需物資、人力、運力的調配,及時向董事長彙報事故情況,按照預案要求和董事長要求,積極組織現場救援工作,並向上級機關及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評估事態發展程度,決定升高或降低警報級別、應急救援級別;根據事態發展,決定請求外部援助;批準新聞發布;宣布應急恢複、應急結束。
第一副總指揮:劉 俊(安全副礦長)
協助總指揮,按照預案要求和緊急救援會議的要求,負責組織搶救工作,總指揮不在礦時,代行總指揮職責。
2副總指揮:葛生堂(生產副礦長)
根據救災計劃安排,做好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各項工作,保證事故搶救的順利進行,並積極提出建議。
根據總指揮命令,及時有效地進行事故救援工作。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主提升司機應經過特種作業人員培訓並考核合格後,持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件上崗。
4.1.2嚴格按照“三大規程”要求裝設所有的安全保護設施,機電組堅持每旬檢查一次。
4.1.3主提升司機嚴格按照正確的操作程序進行操作,杜絕“三違”現象。
4.1.4能夠正確掌握安全用具、消防用具和其它一般的安全用具的使用方法。
4.1.5加強機械、電氣設備的巡回檢查,發現缺陷設備要及時修複。發現隱患要及時進行“三定”處理,並建立檢查記錄。
4.1.6加強對各種保護裝置和安全設施的定期試驗、檢修。
4.1.7加強對提升設備的日常維護和定期檢修。
4.1.8高低壓設備停電時必須懸掛:“停電牌”,有人檢修時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示牌,嚴格執行“兩票”製度。
4.1.9在停電設備上檢修時,必須執行停電、驗電、放電、掛接地線的停電順序。
4.1.10副井井窩安裝自動抽水裝置,並每周至少檢查一次,保證水窩存水最少。
4.2預警行動
4.2.1作業人員、事故發現者應立即向調度室彙報,明確事故發生具體位置地點、設備狀況和提升人員情況;
4.2.2接警人員應根據現場彙報情況,立即向第一副總指揮及相關領導彙報事故情況。
4.2.3值班調度主任根據報告情況,迅速確定應急響應級別,並根據確定的響應級別展開應急行動。
5、信息報告程序
5.1事故發生後,立即啟動預警行動程序。
5.2報警方式為電話報警。
5.3調度室24小時值班,隨時接聽報警電話。
5.4調度室值班人員要掌握清楚事故情況,並將具體情況向應急機構第一副總指揮及相關礦領導彙報。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6.1.1提升容器內無人員時,響應級別為四級;
6.1.2提升容器內有人員且無提升容器過放時,響應級別為三級;
6.1.3提升容器內有人員且提升容器過放時,響應級別為二級。
6.2響應程序
根據事故響應級別,啟動相應的響應程序。
6.3處置措施
6.3.1四級響應
接到報告後,值班調度主任應立即通知機電機運隊組織維修工迅速到現場,查清事故原因,組織實施搶修。如事故為副井提升機且恢複時間超過8小時,可通知井下人員從副井安全出口升井。
恢複後應首先進行空車試運行,安全可靠後方可提升人員。
6.3.2三級響應
6.3.2.1當發生電氣火災時:主提升司機應及時把情況彙報調度室,並切斷電源,監護司機應及時使用現有的滅火器材(必須為)處理明火。值班隊長應組織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在礦應急機構的統一指揮下進行滅火、搶險,把事故災害降低到最小。
具體過程:
安全裝置起作用,需要解除和恢複。
如果是人車,需要和人車內人員取得聯係。
井下等候人員進行疏散。
恢複後應首先將人車內人員提升至地麵或井底車場,然後進行空車試運行,安全可能後方可提升其他人員。人車內人員有受傷時,應立即送醫務室或醫院進行救治。
6.3.2.2當發生機械事故(如:過卷、斷繩等)時,處理計劃如下:
司機應及時把情況彙報調度室,值班隊長應組織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在礦應急機構的統一指揮下進行搶險和事故處理。
具體過程:
安全裝置起作用,需要解除和恢複。
迅速與人車內人員取得聯係。
井下等候人員進行疏散。
恢複後應首先將人車內人員提升至地麵或井底車場,然後進行空車試運行,安全可能後方可提升其他人員。人車內人員有受傷時,應立即送醫務室或醫院進行救治。
6.3.3二級響應
6.3.3.1當發生電氣火災時:主提升司機應及時把情況彙報調度室,並切斷電源,監護司機應及時使用現有的滅火器材(必須為)處理明火。值班隊長應組織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在礦應急機構的統一指揮下進行滅火、搶險,把事故災害降低到最小。
具體過程:
立即安排人員攜帶必要的搶救用具從主斜井提升係統或從副斜入井或從井下生產隊組中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同時安排井下中央變電所值班人員迅速排幹井窩內積水,以防止人員溺水時間過長並爭取搶救時間。
安全裝置起作用,需要解除和恢複。
立即與人車內人員取得聯係。
井下等候人員進行疏散。
恢複後應首先將人車內人員提升至地麵或井底車場,然後進行空車試運行,安全可能後方可提升其他人員。人車內人員有受傷時,應立即送醫務室或醫院進行救治。
6.3.2當發生機械事故(如:過卷、斷繩等)時,處理計劃如下:
司機應及時把情況彙報調度室,值班隊長應組織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在礦應急機構的統一指揮下進行搶險和事故處理。
立即安排人員攜帶必要的搶救用具從主斜井提升係統或從副斜入井或從井下生產隊組中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同時安排井下中央變電所值班人員迅速排幹井窩內積水,以防止人員溺水時間過長並爭取搶救時間。
具體過程:
安全裝置起作用,需要解除和恢複。
迅速與人車內人員取得聯係。
井下等候人員進行疏散。
恢複後應首先將人車內人員提升至地麵或井底車場,然後進行空車試運行,安全可能後方可提升其他人員。人車內人員有受傷時,應立即送醫務室或醫院進行救治。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7.1提升車間必須配備設備常用備件,保證設備的完好。
7.2提升車間必須配備安全用具和消防用具。
7.3必須對設備進行定期檢修與維護,嚴格招待巡回檢查製度,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7.4必須保證設備的各種保護裝置和完全設施完好。
7.5提升車間安裝有與調度室直通電話。
7.6提升司機應定期進行培訓,持證上崗。
7.7副井井窩安裝自動抽水裝置,並每周至少檢查一次,保證水窩存水最少。
7.8供應組專門設有應急救援材料庫附後。
煤塵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井下空氣中煤塵含量超標會使員工患上嚴重的職業病,煤塵爆炸會產生高溫、高壓衝擊波,摧毀、破壞巷道與設備,產生大理有害氣體,降低氧氣含量,傷害井下人員。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遵循“先救人後救物,先救命後療傷”的原則。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係
3.1.1機構設置
成立煤塵爆炸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下設應急處置辦公室及相關應急救援組。
總 指 揮:礦長
副總指揮:安全副礦長 生產副礦長
成 員:總工程師 機電副礦長 通風助理
安全科科長 調度室主任 供應科科長
機電科科長 機運隊隊長
應急處置辦公室設在調度室
主任:趙根有
成員:張誌孝 霍根有 趙建國
應急救援組及成員名單
救援組 組 長 主要成員
安全救護 安全科科長 安全人員
工程技術 總工程師 技術組人員
機電檢修 機電副礦長 機電組人員
工程維護 工程維護組組長 維護組人員
通風組 通風助理 通風組有關人員
物資供應 供應科科長 供應組有關人員
生活服務 辦公室主任 生活服務組人員
治安組 保衛組組長 全體保安
醫療救治 醫療室組長 醫務室人員
3.1.2各機構職責
1總指揮:尹曉峰(礦長)
應急處置的全權指揮者,統一協調指揮搶隊救災工作,負責救災物資的調運和救援人員的調動,負責向董事長、書記彙報情況和召集指揮部成員及相關人員現場研究,並向上級機關、工會和黨組織報告事故情況。
2副總指揮:劉 俊(生產副礦長)
葛生堂(安全副礦長)
在總指揮領導下組織製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計劃,並負責應急處置預案的製定與落實。根據營救人員和應急處置預案,負責落實分管範圍內的有關事項,保證應急處置預案的順利進行。
3安全救護組
組長:張誌軍(安全科科長)
成員:張誌孝 王有旺 何小強
根據總指揮命令,負責查清受災人員和確切地點、災情,指揮領導救護人員根據事故處理計劃,完成遇難人員的營救和對搶隊救災工作的安全實行有效監督。
4工程技術組
組長:繞紅軍(總工程師)
成員:霍根有 南俊奇 陳 飛
負責準備好必備的圖紙和技術資料,並根據應急處置預案,迅速準確地完成測繪等各項技術服務。
5機電檢修組
組長:陳建波(機電副礦長)
成員:趙建國 齊浦軍 任潤明
負責各種機電設備的技術資料,保證主扇風機、主副絞車的正常運轉,並根據營救人員和應急處置預案,搞好各種機電設備檢修。
6工程維護組
組長:張聰鈺
成員:張誌軍 郭德豐
根據營救人員和應急處置預案,搞好各項受損工程的維護。
7通風組
組長:朱海春(通風助理)
成員:曹 浪 王有旺 何小強
負責注視主扇狀況和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
8物資供應組:
組長:田乃敏(供應科科長)
成員:吳旭強 司明堂
根據營救人員與事故處理計劃,及時組織所需物資,並迅速發運到救災地點。
9生活服務組
組長:劉永強(辦公室主任)
成員:王義民 高棟棟
保證救災人員的吃、住及上級領導和相關人員的生活事宜,妥善安置遇難人員家屬及善後處理。
10治安組
組長:劉正雲(保衛科科長)
成員:保衛科全體成員
負責維護救災秩序,嚴厲打擊有意製造混亂,幹擾救災工作的人和事,做好一切治安保衛工作。
11醫療救治組
組長:劉永強(醫療室組長)
成員:孔慶君 韓國莉
負責組織現場應急救治工作並護送受傷人員到醫院進行救治,及時辦理有關醫療手續,確保救治及時。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通風組每十五天對礦井粉塵進行一次全麵測定,每周檢查一次煤塵隔爆設施是否符合要求。
4.1.1控製粉塵濃度
A 健全完善的防塵管理製度,並嚴格執行。
B 井下的主要巷道和通風巷道及各作業地點,運輸巷每50m設一個三通閥門,其它巷道每100m設一個三通閥門。
C 炮掘麵要使用水泡泥和放炮水幕,放炮後出渣過程中要灑水除塵,巷道要按製度定期衝洗,防治煤塵堆積。
D 主要巷道要定期衝洗,其它巷道要定期灑水除塵,防治煤塵堆積。
F 定期測定粉塵,進行分析、化驗,取得科學依據。
4.1.2杜絕引爆火源
1)防止明火
加強入井檢身工作,嚴禁任何人攜帶煙草及點火物品下井,嚴禁使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消滅一切高溫火源,井下不得違反《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入井必須穿棉布衣服,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
2)防止電氣火花和摩擦火花
A 完善井下電氣設備的保護管理,整定計算工作要有專人負責,並按實際進行整定,保證各種保護的靈敏可靠。
B 從各個環節預防、控製機電三把火。
C 皮帶和橡套電纜在下井前必須送有資質單位進行阻燃性能測試,不合格不得下井使用。
D 采煤機司機應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E 掘進工作麵應設瓦斯電、風電閉鎖裝置,局扇應實現雙風機雙電源功能。
3)防止放炮引燃瓦斯
加強火藥、雷管管理,按《規程》有關規定裝藥放炮,放炮必須使用水泥炮,封泥長度達到要求,禁止放淺炮、糊炮等。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
4.2預警行動
發生事故預兆,事故現場人員要用就近電話立即報告調度室。調度室接到事故情報後,必須按電話順序表立即通知總指揮、副總指揮、安全救護組長及有關部門,由總指揮負責全權指揮,組織有關人員立即對現場預兆進行確認,決定是否啟動預案,並立即報告上級管理部門。
5、信息報告程序
5.1應急辦公室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應急處置相關人員24小時手機開機。
5.2接警
1)煤塵爆炸事故的接警:
A 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後,事故地點或附近的人員在安全地點利用電話迅速將發生事故的地點、性質、原因和災害程度向調度室彙報,井下其它地點人員發現異常情況後,也應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B 值班調度員接到井下報警後,立即通知應急辦公室值班主任、礦值班領導,並按電話順序表立即通知礦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礦山救護隊和醫療機構的急救電話,並做好記錄
2)確定響應級別和應急啟動
應急辦公室值班主任接到報警後應迅速綜合報告情況,確定響應級別。按相應級別啟動應急程序。
3)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必要時通過電話向市礦山救護隊、縣、市安監局等部門求援。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6.1.1發生煤塵爆炸造成人員傷亡或情況不明為一級響應。
6.2響應程序
6.2.1即四級響應時的應急機構即瓦斯超限、(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和所有人員。
6.3處置措施
6.3.1一級響應
A 調度室接報警後應通知井下所有作業地點停止生產由跟班領導隊幹或班組長組織本班作業人員撤至井底車場或升井,切斷井下電源,防止二次爆炸。並按《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通知順序和通訊電話表》通知所有參加搶險救援人員到調度室集中並根據總指揮的命令撥打縣內各大醫院急救電話。通知副井把鉤工打開安全出口以備提升係統不能運轉時人員順利升井。
B井下人員或現場人員:應迅速背向空氣震動的方向,臉向下臥倒,頭要盡量低。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用衣服等掩蓋住身體,盡量減少肉體外露。在爆炸的一瞬間,要盡可能屏住呼吸,防止吸入大量的高溫有害氣體。同時,按照操作方法迅速戴好自救器沿避災路線盡快進入新鮮風流,如巷道破壞很嚴重,又不知撤退路線的情況下,就要設法到較安全的地方暫時躲避,安靜、耐心地等待救護。躲避的地方要頂板堅固,沒有有害氣體和水患,並且要時時注意附近情況的變化。發現有危險時,就要轉換地方,避災中,要沉著冷靜、遵守紀律、聽從指揮。
C 值班領導接到通知後,立即到調度室並根據事故性質和受災範圍,迅速組織撤離井下員,采取可能的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盡最大能力收集井下相關信息,包括:爆炸地點、波及範圍、井下撤出人員情況、災區瓦斯等有毒有害氣體情況,是否發生火災、主要通風機的工作狀態等。
D 成立指揮中心後,總指揮全權指揮,在其他副總指揮和礦山救護隊隊長的的協助下,分析井下爆炸範圍、涉及範圍、人員分布及傷亡情況、災區瓦斯等有毒有害氣體情況、通風係統是否遭到破壞及破壞程度,在優先恢複通風係統的前提下,製定營救人員和事故處理計劃。組織礦山救護隊探明事故地點、範圍和氣體成分,發現火源應立即組織撲滅。
當井下發生事故較嚴重,傷亡人數較多,晉中市礦山救護隊力量不足時,可請求和順礦山救護大隊幫助搶救工作或請求縣政府協調搶救力量。同時按規定權限和規定時間逐級上報有關部門。
6.4應急恢複
在搶救傷員結束,並證實井下確無二次爆炸或引發瓦斯爆炸的可能時,應迅速組織相關專業組修複被破壞的巷道和通風設施,恢複正常通風,排除煙霧,清理巷道。
6.5應急結束
在證實井下恢複生產工作全麵完成後,總指揮下令應急救災工作全麵結束。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礦井備有如下應急物資,由通風隊統一管理,並聽從應急指揮的要求,隨時購置所需物資。
注:地麵通風組設專門的應急救援材料庫。
透水事故應急預案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危險源主要有:地麵洪水、井下突水。
1.1.1地表洪水:本礦井田南高北低、東西兩低,工業場地處河溝曆年最高洪水位標高為830m,礦井主、副斜井井口標高分別為836.0m、835.5m,最低(儲煤場)標高為833m,風井井口標高為835.6m,均高於曆史洪水位標高,井口及場地均不受洪水威脅。在雨季降水可能會沿采區裂隙滲入井下而造成井下作業麵湧水大量增加。
1.1.2井下突水:可能的突水區域主要為南回風大巷工作麵。
1.2危害程度
地麵洪水和井下突水的突發性事故均會造成公司集體和作業人員的生命財產危害。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受困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優先。
2.2防止事故擴大優先。
2.3保護環境優先。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係
總 指 揮:礦長
副總指揮:安全副礦長 生產副礦長
成 員:總工程師 機電副礦長 通風助理
安全科科長 調度室主任 供應科科長
機電科科長 機運隊隊長
各機構職責:
1總指揮:尹曉峰(礦長)
應急處置的全權指揮者,統一協調指揮搶隊救災工作,負責救災物資的調運和救援人員的調動,負責向董事長、書記彙報情況和召集指揮部成員及相關人員現場研究,並向上級機關、工會和黨組織報告事故情況。
2副總指揮:劉 俊(生產副礦長)
葛生堂(安全副礦長)
在總指揮領導下組織製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計劃,並負責應急處置預案的製定與落實。根據營救人員和應急處置預案,負責落實分管範圍內的有關事項,保證應急處置預案的順利進行。
3安全救護組
組長:張誌軍(安全科科長)
成員:張誌孝 王有旺 何小強
根據總指揮命令,負責查清受災人員和確切地點、災情,指揮領導救護人員根據事故處理計劃,完成遇難人員的營救和對搶隊救災工作的安全實行有效監督。
4工程技術組
組長:饒紅軍(總工程師)
成員:霍根有 南俊奇 陳 飛
負責準備好必備的圖紙和技術資料,並根據應急處置預案,迅速準確地完成測繪等各項技術服務。
5機電檢修組
組長:陳建波(機電副礦長)
成員:趙建國 任建明 曹潤明
負責各種機電設備的技術資料,保證主扇風機、主副絞車的正常運轉,並根據營救人員和應急處置預案,搞好各種機電設備檢修。
6工程維護組
組長:張聰鈺
成員:郭德豐 王衛峰
根據營救人員和應急處置預案,搞好各項受損工程的維護。
7通風組
組長:朱海春(通風助理)
成員:曹 浪 牛永慶 齊浦軍
負責注視主扇狀況和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
8物資供應組:
組長:田乃敏(供應科科長)
成員:司明堂 吳旭強
根據營救人員與事故處理計劃,及時組織所需物資,並迅速發運到救災地點。
9生活服務組
組長:孫誌遠(辦公室主任)
成員:
保證救災人員的吃、住及上級領導和相關人員的生活事宜,妥善安置遇難人員家屬及善後處理。
10治安組
組長:劉正雲(保衛科科長)
成員:保衛科全體成員
負責維護救災秩序,嚴厲打擊有意製造混亂,幹擾救災工作的人和事,做好一切治安保衛工作。
11醫療救治組
組長:劉永強(醫療室組長)
成員:孔慶君 韓國莉
負責組織現場應急救治工作並護送受傷人員到醫院進行救治,及時辦理有關醫療手續,確保救治及時。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地表洪水預防措施
4.1.1.1汛前成立雨季“三防”指揮部和“三防”辦公室,完善各級領導值班製度。
4.1.1.2汛前組織人員對礦區內進行雨季三防工程普查,編製雨季三防重點工程計劃,落實資金、落實人員,在汛前組織完成。
4.1.1.3進入雨季前,必須對井下所有防水設施進行全麵細致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以保證防水隔離門開關靈活,關閉嚴密,排水管路暢通,確保防水設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4.1.1.4供應科要備足地麵搶險物資,建立“三防”物資專用庫,汛期專人專管,24小時值班,確保險情出現時能及時供應救災物資,對需求量大的物品(如草袋、編織袋等),要組織好貨源,保證隨用隨取。
4.1.1.5對井下水倉、水溝,汛前組織人員徹底清挖,確保水倉的有效容量和井下排水管路暢通。
4.1.1.6汛前對礦井主排水係統提前進行檢修,問題嚴重的設備要進行更換,要組織一次聯合試運轉測試,檢查各排水設備效率和運轉情況,保證礦井排水係統、排水能力、主排水設備運轉符合安全規程要求。
4.1.1.7汛期井下各作業地點都要安設有效電話,各單位要指定人員接聽電話。要編製井下人員撤離通知順序表。安全部門要專門製定工作人員渡汛工作製度和渡汛安全措施及其它地點零散流動人員、邊緣地點作業人員的渡汛安全措施。
4.1.1.8汛期結合我礦實際組建一支具有實戰能力的抗洪搶險隊伍,並在汛前進行三次以上實戰拉練演習,使搶險隊伍在關鍵時刻能夠拉得出、用得上。
4.1.1.9編製井下水災避災路線和安全技術措施及防洪預案,完善搶險、避險措施。汛前要對礦井避災路線和標誌進行全麵檢查和維護,確保避災路線暢通,標示醒目,並至少組織一次全礦性避災演習,使井下所有作業人員熟悉避災路線、警示、安全出口等。
4.1.1.10汛期隨時與氣象、水利部門聯係,收集各種氣象、水文資料,為指揮部超前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4.1.2井下水災事故預防措施
4.1.2.1要根據本礦井自身的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發現異常及時采取安全措施,接近斷層、陷落柱時應先探後掘,查明其富水情況。
4.1.2.2對現采工作麵運輸順槽掘進過程中發現的構造及地質、水文資料,要認真收集、整理分析,嚴密注意回采中地質和水文地質變化,保證回采過程中有足夠的排水能力。
4.1.2.3如遇較大斷層、陷落柱,必須專門製定巷道過斷層、陷落柱等構造的安全技術防治水措施。
4.1.2.4生產技術部要及時觀察預測現采工作麵湧水量,采掘隊要組織專門力量進行防排水工作,工作麵及順槽必須至少配置兩趟4寸排水管路,在特殊情況下再增加一趟,保證有足夠備用水泵,確保排水能力,加強掘進過程中和回采過低窪處的防突水工作。
4.1.2.5要根據地麵沉陷規定,分析含水層給水能力和地麵積水條件以及補水條件,及時預防。對地麵沉陷區積水,生產技術科應由專人定期(每周至少一次)進行觀測,尤其在雨季要確保沉陷區積水減至最少。
4.1.2.6對大巷水溝和水倉要定期疏通和清理。大巷水溝至少一個月清理一次;主水倉至少半年清理一次,雨季前必須清理一次。
4.1.2.7對有突水危險的鑽孔必須合理留設鑽孔保護煤柱,對已知未封的廢棄鑽孔和封孔質量差的鑽孔均要視具體情況重新加封,以防鑽孔突水,造成災害。
4.1.2.8對落差大有可能溝通深部水的斷層或陷落柱,必須按規程留設防水煤柱,嚴禁采掘影響、破壞。
4.1.2.9對井巷工程需要通過的導水帶,必須進行超前預注漿堵水,並加強支護,對有可能存在隱伏導水構造的工作麵等,必須經物探透視普查,鑽探重點驗證。
4.1.2.10當揭露或接近各主要含水層,必須首先預測各含水層最大湧水量,補給條件,配備可靠的排水設施,並采用邊探邊掘的方法揭露含水層,禁止在沒有設立可靠的排水設施前,揭露和接近各主要含水層。
4.1.2.11供應部應準備充足的防治水材料和排水設備。
4.1.2.12加強地質、水文觀測及資料收集、編錄工作,並進行全麵分析研究,及時提供采掘地質及水文地質預報,做到超前預測,防患於未然。
4.1.2.13定期觀測各水文孔水位情況,分析研究地下水活動規律,通過鑽孔水位升降變化,判定井下出水的含水層層位,以便采取相應封堵措施,保證正常生產。
4.1.2.14不斷改進采煤工藝和支護方式,加強支護工作,降低礦壓破壞程度,最大限度保護隔水層的完整性,截斷工作麵與各含水層的水力聯係,避免水災事故發生。
4.2預警行動
井下生產作業人員、安檢人員密切注意工作麵情況,發現有如下征兆時,應停止作業,采取措施,防止透水,並立即向本部門值班室和調度室報告:
A 煤層發潮發暗;
B 巷道壁或煤壁“掛汗”;
C 煤層變冷;
D 頂板來壓,淋水增大;
E 出現壓力水流;
F 煤層有水擠出並產生“嘶嘶”的聲響;
G 工作麵有害氣體增加。
5、信息報告程序
現場人員確定發生透水事故後,應及時喊話通知現場其他人員並用電話通知調度室。調度室24小時值班電話:7740117或直接撥打7740118、7740128。接警人員按照規定及時聯係相應的救援救治單位。
根據避災線路人員撤離
各級接警人員應向報警人員問清現場有關情況,如事故地點、人員傷亡情況等。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6.1.1透水影響一個采掘工作麵時無人員傷亡或被困時為四級響應。
6.1.2透水影響一個采掘工作麵且發生人員被困時為三級響應。
6.1.3透水影響多個作業區域或一個采區造成人員被困時為二級響應。
6.1.4透水可能影響整個礦井時為一級響應。
6.2響應程序
值班調度主任根據報告情況,按6.1迅速確定響應級別,並按確定的響應級別展開應急行動,並根據現場事故發展態勢及時提高響應等級。
6.3處置措施
6.3.1四級響應
1)調度室應立即通知事故單位將人員撤至安全地點,開啟現有排水設備進行強排水,設監測人員監測水情隨時報告;如發現有排水設施不能滿足排水需求時,立即組織人員準備排水設備保證排水能力。
2)通知采區排水泵房和井下主排水泵房,做好排水工作,必要時投入備用水泵。
3)事故單位在發生透水事故後,如可能在保證人員安全的前提下盡最大努力將重要設備運至安全地點。如水勢較大,即立即撤出人員並切斷相應電源。
4)供應組應根據總指揮或第一副總指揮的命令及時組織排水設備。
6.3.2三級響應
1)調度室應立即通知事故單位將人員撤至安全地點,開啟現有排水設備進行強排水以爭取搶救時間,並設監測人員監測水情隨時報告;如發現有排水設施不能滿足排水需求時,立即組織人員準備排水設備保證排水能力。
2)通知采區排水泵房和井下主排水泵房,做好排水工作,必要時投入備用水泵。
3)事故單位在發生透水事故後,如可能在保證人員安全的前提下盡最大努力將重要設備運至安全地點。如水勢較大,即立即撤出人員並切斷相應電源。
4)值班調度主任按《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通知順序表》通知應急人員。
5)成立指揮中心後,總指揮全權指揮,在各副總指揮和礦山救護隊隊長的協助下,分析透水水量、水壓和補給水量、人員分布及傷亡情況、災區瓦斯等有毒有害氣體情況、現行排水設施排水能力等,製定營救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組織搶險人員和礦山救護隊進行搶救工作。
6)受困人員應設法到相對較高的安全地方躲避,保持安靜和頭腦清醒,互相鼓勵樹立信心,並用各種方法與外界聯係,耐心地等待救護。躲避的地方要頂板堅固,沒有有害氣體和水患的地點,並且要時時注意附近情況的變化。發現有危險時,就要轉換地方,避災中,要沉著冷靜、遵守紀律、聽從指揮。
7)供應組應根據總指揮或第一副總指揮的命令及時組織排水設備。
8)醫務室應做好急救準備或撥打靈石縣第一人民醫院急救電話。
6.3.3二級響應
1)調度室應立即通知井下人員沿避災線路撤至安全地點或升井,可能時設監測人員監測水情隨時報告。
2)通知采區排水泵房和井下主排水泵房,做好排水工作,必要時投入備用水泵。命令中央變電所或采區變電所切斷事故區域電源。
3)調度室、安全質量科組織相關人員迅速查清井下作業人員信息,包括人數、姓名、年齡、籍貫、工種、作業地點等。
4)值班調度主任按《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通知順序表》通知應急人員。
5)成立指揮中心後,總指揮全權指揮,在各副總指揮和礦山救護隊隊長的協助下,分析透水水量、水壓和補給水量、人員分布及傷亡情況、災區瓦斯等有毒有害氣體情況、現行排水設施排水能力等,製定營救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組織搶險人員和礦山救護隊進行搶救工作。
6)受困人員應設法到相對較高的安全地方躲避,保持安靜和頭腦清醒,互相鼓勵樹立信心,並用各種方法與外界聯係,耐心地等待救護。躲避的地方要頂板堅固,沒有有害氣體和水患的地點,並且要時時注意附近情況的變化。發現有危險時,就要轉換地方,避災中,要沉著冷靜、遵守紀律、聽從指揮。
7)供應組應根據總指揮或第一副總指揮的命令及時組織排水設備。
8)醫務室應做好急救準備或撥打靈石縣第一人民醫院急救電話。
9)保衛部、後勤部立即展開受困職工家屬來訪接待和善後工作。
10)如晉中市礦山救護隊力量不足時,可請和順礦山救護大隊幫助搶救工作或請求縣政府或山西省煤炭運銷總公司協調搶救力量。
6.3.4一級響應
6.3.4.1發生事故後,按權限和規定時間逐級上報有關部門。
6.3.4.1.2上級部門到來之前及時組織搶救。
1)調度室應立即通知井下人員沿避災線路撤至井底車場,從副井或主井升井,可能時設監測人員監測水情隨時報告。根據水災的發展情況,確定何時撤出泵房工作人員,有序關閉有關防水閘門。通知中央變電所或地麵變電站切斷井下電源。
2)調度室、安部組織相關人員迅速查清井下作業人員信息,包括人數、姓名、年齡、籍貫、工種、作業地點等。
3)值班調度主任按《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通知順序表》通知所有參加搶險救援人員到調度室集中。
4)成立指揮中心後,總指揮全權指揮,在各副總指揮和礦山救護隊隊長的協助下,分析事故地點、透水水源、水壓和補給水量、人員分布及傷亡情況、現行排水設施排水能力等,組織大型排水泵和構造排水設施進行強排水,製定具體的營救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組織搶險人員和礦山救護隊進行搶救工作。
5)井下受困人員應設法到相對較高的安全地方躲避,保持安靜和頭腦清醒,互相鼓勵樹立信心,並用各種方法與外界聯係,耐心地等待救護。躲避的地方要頂板堅固,沒有有害氣體和水患的地點,並且要時時注意附近情況的變化。發現有危險時,就要轉換地方,避災中,要沉著冷靜、遵守紀律、聽從指揮。
6)供應組應根據總指揮或第一副總指揮的命令及時組織排水設備。
7)醫務室應做好急救準備或撥打靈石縣第一人民醫院急救電話。
8)保衛部、後勤部立即展開受困職工家屬來訪接待和善後工作。
6.3.5現場工作人員,一定要保持頭腦清醒,行動要沉著,應對事故的發生做出正確的判斷和科學的分析。
6.3.6應對不同的事故,根據現場可能動用的人力、物力,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
6.3.7當災害現場確實不具備搶救條件,或可能嚴重危害人員生命安全時,應設法迅速安全地撤離災區。
6.3.8如遇情況危急或巷道支護破壞嚴重無法撤離災區,遇隊人員應盡快妥善避難,努力維持和改善自身的生存條件,設置各種呼救信號。耐心、冷靜地等待救護。
6.4應急恢複
在搶救傷員結束,並證實井下確無二次透水的可能時,應迅速組織相關專業組修複被破壞的巷道和通風設施,恢複正常通風,清理巷道。
6.5應急結束
在證實井下恢複生產工作全麵完成後,總指揮下令應急救災工作全麵結束。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地麵供應庫備有相應器具工具,當班值班司機隨時待命出發,井下各工作地點消防器材齊全。各相關單位定期檢查維護,確保設施器材完好有效,所有工作人員能正常使用,確保處置得當及時。
主要通風機停風專項應急預案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事故類型
主要通風機停風分有計劃停風和無計劃停風。如為有計劃停風,按製訂的停風措施執行,本預案為無計劃停風。
1.2危害程序分析
1.2.1主要通風機停風會導致井下缺氧人員窒息。
1.2.2引起井下瓦斯超限積聚,有引起瓦斯(煤塵)爆炸的可能。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遵循“先通風後檢查瓦斯再送電”的原則。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係
3.1.1機構設置
成立主要通風機停風應急處置指揮部,下設應急處置辦公室及相關應急救援組。
總 指 揮:礦長
副總指揮:安全副礦長 生產副礦長
成 員:總工程師 機電副礦長 通風助理
安全科科長 調度室主任 供應科科長
機電科科長 機運隊隊長
應急處置辦公室設在調度室
主任:趙根有
成員:趙建國 張誌軍 齊浦軍
應急救援組及成員名單
救援組 組 長 主要成員
安全救護 安全科科長 安全人員
工程技術 總工程師 技術組人員
機電檢修 機電副礦長 機電組人員
工程維護 工程維護組組長 維護組人員
通風組 通風助理 通風組有關人員
物資供應 供應科科長 供應組有關人員
生活服務 辦公室主任 生活服務組人員
治安組 保衛組組長 全體保安
醫療救治 醫療室組長 醫務室人員
3.1.2各機構職責
1總指揮:尹曉峰(礦長)
應急處置的全權指揮者,統一協調指揮搶隊救災工作,負責救災物資的調運和救援人員的調動,負責向董事長、書記彙報情況和召集指揮部成員及相關人員現場研究,並向上級機關、工會和黨組織報告事故情況。
2副總指揮:劉 俊(生產副礦長)
葛生堂(安全副礦長)
在總指揮領導下組織製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計劃,並負責應急處置預案的製定與落實。根據營救人員和應急處置預案,負責落實分管範圍內的有關事項,保證應急處置預案的順利進行。
3安全救護組
組長:張誌軍(安全科科長)
成員:霍根有 陳 飛 南俊奇
陳計庭 牛永慶
根據總指揮命令,負責查清受災人員和確切地點、災情,指揮領導救護人員根據事故處理計劃,完成遇難人員的營救和對搶隊救災工作的安全實行有效監督。
4工程技術組
組長:饒紅軍(總工程師)
成員:霍根有 南俊奇 陳 飛
齊浦軍 郭來成
負責準備好必備的圖紙和技術資料,並根據應急處置預案,迅速準確地完成測繪等各項技術服務。
5機電檢修組
組長:陳建波(機電副礦長)
成員:趙建國 齊浦軍 任建明 王有旺
負責各種機電設備的技術資料,保證主扇風機、主副絞車的正常運轉,並根據營救人員和應急處置預案,搞好各種機電設備檢修。
6工程維護組
組長:張聰鈺
成員:張誌軍 郭德峰 王偉峰
根據營救人員和應急處置預案,搞好各項受損工程的維護。
7通風組
組長:朱海春(通風助理)
成員:曹 浪 王有旺 牛永慶
負責注視主扇狀況和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
8物資供應組:
組長:田乃敏(供應科科長)
成員:武希強 司明堂
劉小雲
根據營救人員與事故處理計劃,及時組織所需物資,並迅速發運到救災地點。
9生活服務組
組長:劉永強(辦公室主任)
成員:王義民 孔慶君
保證救災人員的吃、住及上級領導和相關人員的生活事宜,妥善安置遇難人員家屬及善後處理。
10治安組
組長:劉正雲(保衛科科長)
成員:保衛科全體人員
負責維護救災秩序,嚴厲打擊有意製造混亂,幹擾救災工作的人和事,做好一切治安保衛工作。
11醫療救治組
組長:劉永強(醫療室組長)
成員:孔慶君 韓國莉
負責組織現場應急救治工作並護送受傷人員到醫院進行救治,及時辦理有關醫療手續,確保救治及時。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主通風機房每班至少有兩名司機值班,監控室監控中心對通風機運行狀態進行不間斷的監測。
4.1.1加強對主通風機的及時處理和巡查工作,堅持每月對主要通風機全麵檢查一次。保證主要通風機及備用通風機的完好。
4.1.2主要通風機采用雙回路供電,當一回路出現故障時,另一回路應能迅速投入運行,並加強對主通風機供電線路的巡回檢查,及時清除事故隱患,確保主通風機供電的正常。
4.1.3主通風機因檢修、停電或其它原因停運時,必須製定停風措施,報礦領導批準。
5、應急處置
5.1響應分級
5.1.1主要通風機停風時間可能在30分鍾內,為四級響應,一般為頂閘停電或主要通風機故障造成主要通風停運;
5.1.2主要通風機停風時間可能在30分鍾至2小時為三級響應,一般為35KV變電站故障、主要通風機供電線路故障或上一級電網停電等造成主要通風機停運;
5.1.3主要通風機停風可能超過2小時但不足8小時為二級響應,一般為35KV變電站故障、主要通風機供電線路故障或上一級電網停電等造成主要通風機停運;
5.1.4主要停風機停風時間可能超過8小時以上,但低於3晝夜時為一級響應,一般為電網存在較大故障發生大麵積停電或35KV變電站發生大故障或主要通風機供電線路故障所致。
5.2響應程序
5.2.1二至四級響應時成立的指揮機構:
總 指 揮:礦長
主要成員:安全副礦長 生產副礦長 總工程師
機電副礦長 通風助理 安全科科長
調度室主任 供應科科長 機電科科長
機運隊隊長
5.2.2一級響應時的應急機構即主要通風機停風應急處置指揮部所有成員。
5.3處置措施
5.3.1四級響應
A 調度室值班主任應迅速通知井下所有作業人員撤至運輸大巷。命令井下中央變電所切斷采掘工作麵電源。
B 井下作業人員接撤離通知時,應迅速撤至運輸大巷等待下步一命令。
C 安全檢查員和瓦斯員發現井下停風時,應組織作業人員撤至運輸大巷,等待下一步命令。
D 機電組應組織機電運輸隊迅速檢查主要通風機故障或停運原因,如為有計劃停電原因時,應迅速聯係送電事宜。如為主要通風機故障時,應迅速啟動備用通風機。
5.3.2三級響應
A調度室值班主任應迅速通知井下所有作業人員撤至運輸大巷或井底車場,通知副井口把鉤工打開副井安全出口,以利於自然通風。命令井下中央變電所切斷其所有饋出電源。
B 井下作業人員接撤離通知時,應迅速撤至運輸大巷或井底車場,等待下一步命令。
C 安全檢查員和瓦斯員發現井下停風時,應組織作業人員撤至運輸大巷或井底車場,等待下一步命令。
D 機電組應組織機電運輸隊迅速檢查故障或停運原因,如為35KV變電站或供電線路故障時,機電運輸隊迅速組織維修工進行搶修。如為上一級電網停電原因,機電組迅速聯係送電事宜。
5.3.3二級響應
A調度室值班主任應迅速通知井下所有作業人員撤至運輸大巷或井底車場,通知副井口把鉤工打開副井安全出口,以利於自然通風。命令井下中央變電所切斷其所有饋出電源。並請示副總指揮或值班礦領導是否全部升井。
B 井下作業人員接撤離通知時,應迅速撤至井底車場,等待下一步命令。當接到升井命令後,在安全檢查員的指揮下從副井有序地升井。
C 安全檢查員和瓦斯員發現井下停風時,應組織作業人員撤至井底車場,等待下一步命令,當接到升井命令後,應組織井下人員有序地升井,避免因無序造成事故。
D 機電組應組織機電運輸隊迅速檢查故障或停運原因,如為35KV變電站或供電線路故障時,機電運輸隊迅速組織維修工進行搶修。如為上一級電網停電原因,機電組迅速聯係送電事宜。
5.3.4一級響應
A調度室值班主任應迅速通知井下所有作業人員升井,通知副井口把鉤工打開副井安全出口,以利於自然通風。命令井下中央變電所切斷其所有饋出電源。
B 井下作業人員接撤離通知時,應迅速撤至井底車場,在安全檢查員的指揮下從各安全出口有序地升井。
C 安全檢查員和瓦斯員發現井下停風時,應組織作業人員撤至井底車場,應組織井下人員有序地升井,避免因無序造成事故。
D 機電組應組織機電運輸隊迅速檢查故障或停運原因,如為35KV變電站或供電線路故障時,機電運輸隊迅速組織維修工進行搶修。如為上一級電網停電原因,機電組應隨時與上級電網聯係。
5.4應急恢複
5.4.1當故障排除後可以恢複通風時,主要通風機司機向調度室彙報,由副總指揮下達主要通風機恢複正常通風的指令。主要通風機恢複正常通風後,主要通風機司機應及時向調度室進行彙報。
5.4.2主通風機恢複正常通風10分鍾後,由瓦斯員下井開始檢查停風區域內變電所、采掘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上隅角以及掘進工作麵局扇及開關附近10米範圍內的瓦斯濃度並向調度室彙報。如果掘進工作麵的回風流中與新鮮風流彙合處瓦斯濃度超過規定,由通風科製定瓦斯排放措施進行瓦斯排放。
當各點瓦斯濃度符合以下規定時,由總指揮下令各作業點恢複送電指令,全礦井恢複正常。
1)中央變電所、采區變電所CH4<0.5%。
2)采掘工作麵回風流CH4<1%,上隅角CH4<1.5%。
3)掘進工作麵局扇及其開關附近10米範圍內CH4<0.5%,局扇供風巷道內柵欄處CH4<1.5%。
4)總回風巷CH4、CO 2<0.75%。
5.5應急結束
井下所有停電停風地點恢複正常通風30分鍾後,經瓦斯員檢查各作業點瓦斯、二氧化碳濃度符合《規程》規定的濃度時,由副總指揮宣布應急結束,全礦井恢複正常作業。
6、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礦井備有如下應急物資,由機電運輸隊主扇風機房統一管理,另外每名電工配有一套工具(手鉗、電筆、改錐、電工刀等)。應急使用不足時由供應組及時購置。
注:地麵供應組設專門的救援材料。
頂板事故應急預案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冒頂事故一般發生在掘進巷道、回采工作麵的兩端頭和兩順槽以及交叉巷道施工時措施不力。
1.1.1按冒頂範圍分為局部冒頂和大型冒頂。
1.1.2按冒頂事故的力學原因進行分類,可分為壓垮型冒頂、漏冒型冒頂和推垮型冒頂三大類。
1.2危害程度
頂板事故會造成礦井作業人員的生命財產危害。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受困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優先。
2.2防止事故擴大優先。
2.3保護環境優先。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係
總 指 揮:礦長
副總指揮:安全副礦長 生產副礦長
成 員:總工程師 機電副礦長 通風助理
安全科科長 調度室主任 供應科科長
機電科科長 機運隊隊長
職責:按《山西靈石銀源華強煤業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執行。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預防
4.1.1加強掘進工作麵兩巷及端頭、端尾和安全出口的管理,端頭支護形式必須作業規程中明確,並按其形式製定出相應的頂板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4.1.2加強工作麵過空巷、地質構造帶的頂板管理工作,在經過這些特殊地段時都要製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
4.1.3加強掘進工作麵的支護質量管理,錨固力必須達到要求,砼強度必須符合規定,工字鋼支護時頂幫必須背嚴背實,確保支護質量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4.1.4架棚支護的工作麵要求使用好前探梁和防倒裝置,砌镟和錨噴支護的工作麵要使用臨時支護。
4.1.5錨杆支護巷道的支護設計、施工管理和安全監測等要嚴格各項規定進行。
4.1.6錨噴、錨杆支護巷道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4條規定和作業規程的要求,確保施工質量符合設計要求。
4.1.7掘進中岩(煤)層產狀發生變化時,要根據頂底板情況,采取預見性措施。
4.1.8采掘工作麵要堅持“敲幫問頂”製度。在地質條件或生產工藝變化時,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
4.1.9生產技術科要定期對采掘工作麵進行礦壓監測並進行科學分析,使之真正成為安全生產及施工的重要依據。
4.1.10井下各隊組至少每天要對職責範圍內的巷道支護情況進行一次全麵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對嚴重失修巷道,工程部要及時安排專業隊伍組織維修,防止冒頂事故的發生。
4.1.11進行井巷維修工程作業前,必須製定安全措施,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91—96條的有關規定。
4.1.12一旦發生冒頂、漏頂需要處理時必須有專人監護,跟班隊幹、班組長現場指揮。
4.2預警行動
有下列預兆發生時,現場管理人員及目擊者應立即將預兆發生地點向調度室彙報,彙報調度室向第一副總指揮或總指揮彙報,確定是否啟動預案。
A 響聲。岩層下沉斷裂、頂板壓力急劇增大時,木支架就會發出劈裂聲,緊接著出現折梁斷柱現象;金屬支柱的活柱急劇下縮,也發出很大聲響,有時也能聽到采空區內頂板斷裂的悶雷聲。
B 掉渣。頂板嚴重破裂時,折梁斷柱就要增加,隨後就出現頂板掉渣現象。掉渣越多,說明頂板壓力越大。
C 片幫。冒頂前煤壁所受壓力增加,變得鬆軟,片幫煤比平時多。
D 裂縫。頂板的裂縫,一種是地質構造產生的自然裂縫,一種是由於采共區頂板下沉引起的采動裂隙。
E 離層。頂板快要冒頂時,往往出現離層現象。
F 漏頂。破碎的偽頂或直接頂,在大麵積冒頂以前,有時因為背頂不嚴和支架不牢出現漏頂。
G 瓦斯湧出量突然增大。
H 頂板的淋水明顯增加。
5、信息報告程序
現場人員確定發生頂板事故後,應及時喊話通知現場其他人員並用電話通知調度室。調度室24小時值班電話:7740117或直接撥打7740116、7740118。事故現場彙報人員和接警人員按下列程序彙報:發現人員→調度室→副總指揮→總指揮→礦山救護隊(需要時)
各級接警人員應向報警人員問清現場有關情況,如事故地點、人員傷亡情況等。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6.1.1無人員被埋壓或被困時響應級別為四級。
6.1.2有1—2人被埋壓或被困時響應級別為三級。
6.1.3有3人及以上被埋壓或被困時響應級別為二級。
6.2響應程序
值班調度主任根據報告情況,按6.1迅速確定響應級別,並按確定的響應級別展開應急行動,並根據現場事故發展態勢及時提高響應等級。
6.3處置措施
A 調度室在接到頂板事故彙報後,應立即向當日值班調度主任彙報。值班調度主任應立即向值班礦領導、第一副總指揮、總指揮等彙報。
B 調度室應立即通知事故單位跟班隊長、班組長組織職工撤至安全地點,在安全的條件下組織工人由外向裏逐步處理;如果不具備搶險條件,應在采取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後,先撤至安全地點等候命令。
C 以第一副總指揮為主,在各副指揮和專業組組長的協助下,分析事故地點、冒頂長度和嚴重程度等,製定具體的處理措施。
D 安全組監督現場安全狀況,通風部組織人員進行恢複通風工作。
6.3.2三級響應
A 調度室在接到頂板事故彙報後,應立即向當日值班調度主任彙報。值班調度主任應立即向值班礦領導、第一副總指揮、總指揮等彙報。
B 調度室應立即通知事故單位跟班隊長、班組長組織職工撤至安全地點,在安全的條件下進行搶救。
C 當冒落的煤、矸埋壓住人時,不可驚慌,要在有經驗的幹部和班組長和老工人指揮下,嚴密監視冒落的頂板及兩幫情況,先由外向裏進行臨時支護,打通安全退路,防止頂板繼續冒落傷人,再組織人力迅速搶救被埋在煤、矸下麵的遇險者,爭取搶救時間。如果不具備搶險條件時,應在采取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後,先撤至安全地點等候命令。
D 被堵在獨頭巷內的人員要沉著、冷靜,不要驚慌混亂。要找安全地點躲避,根據現場情況構建臨時避難設施,進行自救。若垮落麵、冒頂麵積較大,處理時間較長,被堵人員要靜臥休息,減少氧氣消耗。有壓風管路時,可打開閥門,放氣供人呼吸。要注意節約使用礦燈、食物和水。若冒頂的煤和矸石量不太大,有可能扒通出口時,應由老工人監視頂板,其他人員采取輪流清除煤矸,並不間斷性敲打金屬物如水管、道軌等,發出求救信號。
E以第一副總指揮為主,在各副指揮和專業組組長的協助下,分析事故地點、冒頂長度和嚴重程度等,製定具體的處理措施。
F 各專業組根據職責按總指揮的命令展開行動。
G 救出傷員後及時時行止血、包紮、骨折固定等救護措施,發生休克要及時搶救,並迅速送往醫院急救。
6.3.3二級響應
A 調度室在接到頂板事故彙報後,應立即向當日值班調度主任彙報。值班調度主任應立即向值班礦領導、第一副總指揮、總指揮等彙報。
B 調度室應立即通知事故單位跟班隊長、班組長組織職工撤至安全地點,在安全的條件下進行搶救。
C 當冒落的煤、矸埋壓住人時,不可驚慌,要在有經驗的幹部和班組長和老工人指揮下,嚴密監視冒落的頂板及兩幫情況,先由外向裏進行臨時支護,打通安全退路,防止頂板繼續冒落傷人,再組織人力迅速搶救被埋在煤、矸下麵的遇險者,爭取搶救時間。如果不具備搶險條件時,應在采取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後,先撤至安全地點等候命令。
D 被堵在獨頭巷內的人員要沉著、冷靜,不要驚慌混亂。要找安全地點躲避,根據現場情況構建臨時避難設施,進行自救。若垮落麵、冒頂麵積較大,處理時間較長,被堵人員要靜臥休息,減少氧氣消耗。有壓風管路時,可打開閥門,放氣供人呼吸。要注意節約使用礦燈、食物和水。若冒頂的煤和矸石量不太大,有可能扒通出口時,應由老工人監視頂板,其他人員采取輪流清除煤矸,並不間斷性敲打金屬物如水管、道軌等,發出求救信號。
E以第一副總指揮為主,在各副指揮和專業組組長的協助下,分析事故地點、冒頂長度和嚴重程度等,製定具體的處理措施。如果事故單位人員不足時,由總指揮決定從其它隊組抽調人員加強搶救力量。
F 各專業組根據職責按總指揮的命令展開行動。
G 救出傷員後及時時行止血、包紮、骨折固定等救護措施,發生休克要及時搶救,並迅速送往醫院急救。
H 按職責權限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縣、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山西煤礦監察局晉中監察分局等報告。
6.3.4迅速恢複或保持冒頂區的正常通風。如一時不能恢複,則必須利用壓風管、水管或打鑽向被埋或被堵人員給新鮮空氣。
6.3.5在處理中必須由外逐架架設臨時支護。搶險人員應在安全的臨時支護或信號柱下進行作業,清理出搶救人員的通道,發冒頂區域大,難以維護通道時,可采取開掘通向遇難人員的專用小巷道。
A 局部冒頂處理:當冒頂範圍不大時,可采用掏梁窩探大板梁或支懸臂梁的方法處理;局部冒頂範圍超過10m時,應從冒頂區上下兩頭向中間相向處理,在檢查確認冒頂地帶的煤層頂板已經穩定的基礎上,再加固煤層頂板上方支架,並準備好材料,清理好人員的安全退路。
B 大麵積冒頂處理:從采煤工作麵冒頂處的兩頭,由外向內,先用雙腿棚維護好煤層頂板,確保後路暢通,棚梁上用板皮刹緊背牢,梁上有空頂時,用小木垛插緊背實;邊清理采煤工作麵邊支護,把塌落的矸石等清理至采空區或運出,每清理0.5米采煤工作麵支一架棚管理頂板;遇到大塊矸石不易破壞時,應采用電鑽打眼弱爆破的辦法破碎岩石;如煤層頂板冒落的矸石很破碎,一次整修巷道不易通過時,可先沿采煤工作麵煤壁處運輸機道上修一條小巷,使風流貫通,運輸機開動後,再從冒頂區的兩頭向中間依次矸架設棚子。
6.3.6在搶救處理中現場必須有專職安全員現場監護,防止二次冒頂。必須有專職瓦斯檢查員監測瓦斯和其它有害氣體情況,防止發生瓦斯事故。
6.3.7搶救中遇有大塊岩石,不許用爆破方法處理,應盡量避開。如果威脅遇險人員,可用千斤頂等工具移動石塊,嚴禁使用機械工具作業,救出遇險人員。
6.4應急恢複
在搶救傷員結束,並證實井下確無二次冒頂可能時,應迅速組織相關專業組修複被破壞的巷道和通風設施,恢複正常通風,清理巷道。
6.5應急結束
在證實井下恢複生產工作全麵完成後,總指揮下令應急救災工作全麵結束。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地麵醫務室備用相關醫療器具及救護工具,當班值班司機隨時待命出發,井下各工作地點消防器材齊全。各相關單位定期檢查維護,確保設施器材完好有效,所有工作人員能正確使用,確保處置得當及時。
注:地麵供應庫設專門的應急救援材料庫。
山西靈石國泰紅岩煤業有限公司應急組織
構成單位及人員應急聯絡
應急機構成立情況
單位名稱:山西靈石國泰紅岩煤業有限公司 時間:2011年3月
姓名 職務 手機 宅電 辦公室
電話 備注
主要負責人 尹曉峰 礦長 7740118
分管負責人 葛生堂 安全副礦長
應急辦主任 趙根有 調度主任 7740117
工作人員 劉 俊 生產副礦長
饒紅軍 總工程師
陳建波 機電副礦長
朱海春 通風區區長
劉正雲 保衛科科長
應急辦公電話 0354-7740117 傳真電話 0354-7740116
應急辦電子郵箱
辦公設備
配備情況 電腦(台) 10 打印機(台) 5 複印機(台) 1
其它
應急機構成立情況
單位名稱:山西靈石國泰紅岩煤業有限公司 時間:2011年3月
姓名 職務 手機 宅電 辦公室
電話 備注
尹曉峰 礦長 13546201923 7740118
劉 俊 副礦長 15935672045
葛生堂 副礦長 15034670458
陳建波 副礦長 13593118691
朱海春 副礦長 13994557603
饒紅軍 總 工 13643685830
應急隊伍建設情況
單位名稱:山西靈石國泰紅岩煤業有限公司 時間:2011年3月
名稱 性質(專業、非專業) 人數 組建時間 演練次數 裝備配置
爆破物品異常爆破事故 專業 10 2011年3月 1次 見附表
瓦斯超限事故 專業 10 2011年3月 1次 見附表
觸電事故 專業 6 2011年3月 1次 見附表
供電或突發停電事故 專業 6 2011年3月 1次 見附表
火災事故 專業 10 2011年3月 1次 見附表
提升事故 專業 10 2011年3月 1次 見附表
煤塵爆炸事故 專業 20 2011年3月 1次 見附表
透水事故 專業 20 2011年3月 1次 見附表
主要通風機停風事故 專業 6 2011年3月 1次 見附表
頂板事故 專業 10 2011年3月 1次 見附表
應急物資儲備情況
單位名稱:山西靈石國泰紅岩煤業有限公司 時間:2011年3月
名稱 數量 價值
(萬元) 存儲地點 用途
潛水泵 3台 供應庫 透水事故
離心泵 2台 供應庫 透水事故
開關 3台 供應庫 透水事故
編織袋 500個 供應庫 透水事故
羊鎬 10把 供應庫 各種事故
平板鍬 50把 供應庫 透水與火災事故
石子、砂 10m3 通風隊庫 透水與火災事故
自救器 50台 礦燈房 各種事故
探水鑽 2台 供應庫 透水事故
便攜瓦檢儀 20台 礦燈房 各種事故
直通電話 2部 地麵變電站 供電或突發停電事故
驗電器 2支 地麵變電站 供電或突發停電事故
保險繩 3根 地麵變電站 供電或突發停電事故
絕緣杆 2根 地麵變電站 供電或突發停電事故
絕緣隔板 2塊 地麵變電站 供電或突發停電事故
應急燈 3台 地麵變電站 供電或突發停電事故
絕緣手套 20副 地麵變電站 供電或突發停電事故
絕緣鞋 20雙 地麵變電站 供電或突發停電事故
安全帽 40頂 地麵變電站 各種事故
腳扣 4付 地麵變電站 供電或突發停電事故
救生繩 2根 地麵變電站 供電、煤塵、瓦斯、火災
升降梯 2副 地麵變電站 供電、煤塵、瓦斯、火災
應急物資儲備情況
單位名稱:山西靈石國泰紅岩煤業有限公司 時間:2011年3月
名稱 數量 價值
(萬元) 存儲地點 用途
消防水龍帶 200m 井上下消防材料庫 火災事故
普通消防水槍 2支 井上下消防材料庫 火災事故
管鉗 4把 井上下消防材料庫 火災事故
橇棍 8根 井上下消防材料庫 頂板、火災
刀鋸 4把 井上下消防材料庫 火災事故
幹粉滅火器 20個 井上下消防材料庫 火災事故
噴霧噴嘴 10個 井上下消防材料庫 火災事故
滅火岩粉 10㎏ 井上下消防材料庫 火災、煤塵、瓦斯
風筒 100m 井上下消防材料庫 火災、煤塵、瓦斯
膠管 100m 井上下消防材料庫 火災事故
安全帶 5條 井上下消防材料庫 火災事故
鋼絲繩 100m 井上下消防材料庫 火災、頂板
鐵釘 10㎏ 井上下消防材料庫 火災事故
方木 3方 井上下消防材料庫 火災事故
木板 5方 井上下消防材料庫 火災事故
消防桶 10個 井上下消防材料庫 火災事故
磚 4500塊 井上下消防材料庫 火災事故
千斤頂 2個 供應庫 頂板事故
三腳架 2副 供應庫 頂板事故
擔架 2副 供應庫 各種事故
吊鏈 2個 供應庫 頂板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