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探放水責任製
作者:佚名
2012-01-14 20:01
來源:本站原創
煤礦探放水責任製
一、探放水工作有總工程師全麵負責,地測科具體負責業務指導。
二、探放水小組有掘進隊具體領導,班長對本班的安全生產全麵負責。
三、探放水小組在探放水前必須認真學習作業01manbetx 和施工措施,並簽字備查。
四、鑽探人員要不斷加強設備使用與維修知識的學習,熟練掌握鑽探設備的結構、性能及操作要領,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五、井下啟動開關必須上台上架,電纜吊掛整齊,施工地點保持整潔。
六、井下鑽探設備必須掛牌管理,落實責任和人員,經常檢查與維修,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
七、鑽機房必須安設在頂板完好、支護齊全、斷麵達到設計要求的地點。
八、鑽機必須按設計要求固定,四顆壓柱齊全並用10號鐵絲聯在一起。
九、鑽進時操作人員不準離開鑽機,並做到“三看”“二聽”“一及時”。即看操作(檔位)把手振動、給進壓力和進尺速度,看泵壓表及回水情況,看皮帶及水接頭情況,聽機器運轉聲;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十、鑽進過程若發生機械施工或突然停電,應立即拉動動力開關,用人力將鑽提到安全孔段,以免埋鑽。
十一、施工人員必須穿戴整齊,紮緊袖口褲腳,以防鑽杆纏住傷人。
十二、施工過程中,每台班不得少於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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