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大型設備起吊安全技術措施
一、編製說明:
根據公司井巷施工的進度要求,運轉隊近期組織安裝翻車機、推車機、給煤機以及膠帶輸送機等大型設備,為了規範大型設備及配件的起吊行為,確保安全生產,特製訂下列安全技術措施:
二、施工時間:2011年月日--月日
三、施工現場管理人員:
施工負責人: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四、上崗條件:
1、所有參加起吊施工的人員必須在施工前由技術人員帶領認真學習本措施,所有施工人員學習後,在措施上簽字後方可上崗作業。
2、熟悉相關設備安裝、起吊、運輸的規定及要求。
3、能夠正確使用各種起吊工具,會操作吊運機械。
4、身體狀況適應起吊作業。
五、大件起吊安全技術措施:
a)進行起吊及搬運作業時必須指定安全負責人統一指揮,所有施工人員要精力集中,嚴禁說笑打鬧,以確保施工過程中的安全。
b)所有參加施工的人員工作前不準喝酒,必須認真熟悉現場的作業環境,每個人都要根據各自的分工,選擇好出現不安全情況時的躲避空間或路線。
c)起重機械、工具、卡具和繩索(繩套)等要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查試驗,每次使用前應由施工負責人與安全負責人共同進行一次認真的檢查,不合格的嚴禁使用,檢查完畢後要填寫施工日誌,以備檢查。
d)選擇起吊點前,必須對起吊重物進行重量核算,然後根據現場具體情況合理選擇起吊點,起吊錨固點必須能夠承擔所有起吊物品中最大物件重量的2倍以上拉力。
e)在使用錨杆作為起吊點的情況下,起吊點必須滿足如下要求:固定在巷道頂板打設的專用錨杆上(錨杆規格為Φ16*1850mm樹脂反麻花圓鋼錨杆,每根使用2塊樹脂藥卷,錨固力不少於6噸)。使用鋼棚或工字鋼作為起吊點的情況下,必須對鋼棚或工字鋼的連接部位進行檢查,確保起吊安全。
f)用手拉葫蘆起吊重物時,首先應檢查懸吊梁(架)或起吊錨固點的強度和穩定性。起吊重物時,安全負責人必須對起吊點或梁(架)的狀態進行監護,如有異常立即停止作業進行處理,確認安全後,方能進行作業。
g)各種(手拉、電動)葫蘆的單件起吊重量不得超過規定值的80%(在垂直角度上適用)。各種葫蘆在使用前必須對其磨損情況及完好情況進行檢查、試吊,以確保葫蘆在使用過程中安全可靠,在使用過程中嚴禁單鏈進行操作;在進行起吊作業時要求使用相應的繩扣或其它專用工具對被起吊物進行固定,然後使用起吊鉤進行起吊,拉小鏈時應雙手均勻用力,不得過猛過快,主鏈發生卡阻時必須檢查卡阻原因並及時處理,嚴禁強行拉拽,起吊重物需要懸空停留時,應將手拉小鏈拴在大鏈上。
h)在物件進行起吊前,必須根據物件的形狀及重量合理選擇起吊點,以確保起吊物件的重心和穩定性。若單台起吊設備無法滿足物件重量起吊要求的,對大件設備應合理拆分為若幹部件,根據物件重量、體積、形狀選擇合理的起吊設備及吊具。
i)在任何情況下,嚴禁用人體重量來平衡被吊運的重物。不得站在重物上起吊。進行起重作業時,不能站在重物下麵(下邊)起重臂下或重物運動前方等不安全的地方,隻能在重物側麵作業。嚴禁用手直接校正被重物張緊的吊繩、吊具。
j)在有電機車架空線的巷道中起吊運輸大型物件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觸電措施。
k)將起吊繩逐漸張緊,使物體微離地麵,進行試吊。檢查物體平衡,捆綁應無鬆動,吊運工具、機械正常無異響。如有異常應立即停止吊運,將物體放回地麵進行處理。
l)被吊物件的活動部件必須采取可靠的固定方式,或卸下分別進行吊運。起吊完畢後,起吊物件要放置平穩,不得將物體壓住管線或堵塞巷道,然後拆除起吊用具。
m)大件起吊時要試吊1—2次,確認可靠後在進行正式起吊作業;起吊大鏈與垂直線間的夾角嚴禁超過12度作業,在有角度起吊作業時,必須對大件采取防回蕩措施或人員要躲開大件可能的回蕩範圍。
n)用人力搬抬重物時,要有專人統一指揮,齊心協力,喊齊口號,防止傷人或損壞設備,所有人員要做好互保聯保,自主保安。
o)其它事項嚴格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礦安全技術01manbetx 01manbetx 》、《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等相關規定。
編號:201102
觀音山煤礦運轉隊大型設備起吊安全技術措施
施工地點:觀音山煤礦
編製人:錢明
編製日期:2011年2月3日
審批意見
編審人員簽字欄
編製人:2011年月日
運轉隊:2011年月日
機電物資部:2011年月日
通風安全部:2011年月日
總工:201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