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生產副礦長防突安全責任製
作者:佚名
2012-01-30 11:08
來源:本站原創
煤礦生產副礦長防突安全責任製
1、在礦長的領導下,對本係統的防突工作負責。
2、生產礦長負責生產係統業務範圍內綜合防突措施、計劃、工程的具體實施。
3、參與回采工作麵瓦斯防治工作。
4、參與防突措施的會審工作,督促、落實職工對防突措施的學習、貫徹、考核。
5、參與能源公司、礦組織的防治突出措施實施情況檢查,負責對檢查出屬於本係統問題的整改工作。
6、加強對本係統科隊領導工作,督促本係統科隊幹部職工的防突知識培訓工作。
7、負責在本係統內推廣應用防突新技術、新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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