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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礦礦井防塵供水係統 壓風係統井下通信係統技術改造設計

作者:佚名 2012-01-31 09:32 來源:本站原創

  某煤礦礦井防塵供水係統壓風係統井下通信係統技術改造設計

  工程性質:技術改造

  工程編號:

  總經理:

  總工程師

  項目負責:

  南川市宏源礦山工程設計有限責任公司

  二○○七年十二月

  目錄

  前言1

  一、技術改造項目的提出1

  二、技術改造的主要內容2

  三、技術改造設計依據3

  第一章礦井概況4

  第一節地理位置及交通情況4

  第二節礦井地質情況5

  第三節礦井安全生產技術條件11

  第二章礦井防塵供水係統設計15

  第一節現有防塵係統存在的問題15

  第二節防塵措施16

  第三節防塵供水係統設計30

  第四節防塵供水係統管理安全措施32

  第三章礦井壓風係統34

  第一節礦井壓風係統現狀34

  第二節礦井壓風係統設計35

  第三節壓風係統管理安全措施40

  第四章礦井通信係統44

  第一節礦井通信係統現狀44

  第二節礦井通信係統改造設計45

  第三節礦井通信係統管理46

  第五章技術改造工期、投資估算及效果48

  第一節技術改造工期48

  第二節投資估算48

  第三節技術改造效果52

  附件:

  1、設計委托書

  2、礦井營業熱照

  3、采礦許可證

  4、煤炭生產許可證

  5、安全生產許可證

  6、礦井瓦斯等級鑒定書

  7、煤塵爆炸性鑒定報告書

  8、煤自燃傾向性鑒定報告

  附圖:

  1、礦井防塵供水係統示意圖

  2、礦井通信係統示意圖

  3、礦井壓風係統示意圖

  4、礦井采掘工程平麵圖

  前言

  一、技術改造項目的提出

  今年七月二十九日,河南省三門峽市陝縣支建煤礦發生淹井02manbetx.com ,由於該礦井下安裝並正常運行著通信、壓風和防塵供水係統(簡稱“三條線”),使搶險救災工作獲得成功,順利救出了井下被困職工,“三條線”中的通信線為救災提供了準確信息,通過壓風管道為被困礦工通風供氧、防塵供水管道輸送流食。最後全部被困人員獲救,無死亡。

  鑒於上述救災經驗,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聯合發出安監總煤行[2007]167號緊急通知:要求所有煤礦必須立即安裝和完善井下通信、壓風、防塵供水係統(簡稱“三條線”)。

  通知要求各煤礦要充分認識安裝“三條線”的重要性,煤礦井下“三條線”是煤礦生產調度,安全防護、防塵除塵的重要設施和有效預防煤與瓦斯突出、煤塵爆炸02manbetx.com 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煤礦防範和抵卸02manbetx.com 災害能力的重要措施,是正常生產的“保障線”,被因礦工的“生命線”。

  雲南省煤炭工業局,彌勒縣煤炭工業局先後發出通知,貫徹落實國家局“緊急通知”精神,並作出了具體部署。

  按照通知要求,彌勒縣吉田煤礦在“三條線”上存在著較多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狀況。不僅影響生產,還給安全帶來隱患。製約了礦井的正常發展。

  為改變這一狀況,該礦特委托我公司為其進行“三條線”的技術改造設計(委托書見附件)。

  二、技術改造的主要內容

  根據委托書的要求,技術改造設計必須按安監總煤行[2007]167號緊急通知規定內容設計,其具體內容為:

  1、對礦井現有通信係統進行改造,作到:煤礦主、副井底車場、運輸調度室、變電所、上、下山絞車房、水泵房、帶式輸送機集中控製硐室等主要機設備硐室和采掘工作麵;《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明確要求的地點等,必須安裝通信設施,並能與礦調度室等部門直接聯係。

  2、對礦井現有壓風係統進行改造:要求根據日常生產需要,結合災害預防,必須安裝地麵壓風係統。空氣壓縮機必須安裝在地麵。

  同時應按壓風機安全要求,配齊壓風機的安全保護設施,保障係統安全運行。

  3、對防塵供水係統改造作到:礦井主要大巷、上下山、采區運輸巷與回風巷、采煤工作麵及巷道、煤倉放煤口、卸載點等都必須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要求敷設防塵供水管路。

  所有改造工程,均應符合現行法律法規01manbetx 、規範的要求。並按通知要求,提供相關圖紙

  三、技術改造設計依據

  技術改造設計依以下01manbetx 、規範製作:

  1、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範(GB50215-2005);

  2、煤炭工業小型礦井設計規範(GB50399-2006);

  3、煤礦安全01manbetx (2006年版);

  4、煤礦初步設計安全專篇編製內容(煤安監監一字[2005]65號文規定);

  5、采礦工程設計手冊(王顯政任編委主任版);

  6、煤礦井下、粉塵綜合防治技術規範(AQ1020-2006);

  7、彌勒縣吉田煤礦“委托書”;

  8、彌勒縣吉田煤礦提拱的相關資料。

  第一章礦井概況

  第一節地理位置及交通情況

  一、地理位置、企業性質、隸屬關係、地形地貌

  1、地理位置

  彌勒縣吉田煤礦位於彌勒縣城東北直線距離約15公裏處,行政區劃屬彌勒縣彌陽鎮雨舍辦事處管轄,為圭山煤田腳落沼礦段的一部分。地理坐標:東經103°29′16〞~103°29′34〞;

  北緯24°30′00〞~24°30′27〞。

  2、企業性質

  私營企業。

  3、隸屬關係

  無。

  4、地形地貌

  礦區位於彌勒縣城北東部山區,地勢為北西高、南東低,坡度5°~30°,海拔高程1578~1767米,相對高差189米,為中低山相間的侵蝕地貌,山脈走向北東~南西向。

  該區屬南盤江流域,樹枝狀水係發育,區內較大的水係為位於礦區中部、南部的季節性溝溪,由北西向南轉向北東流出礦區,最終彙入北東約550米處的北馬河。

  礦區屬中亞熱帶氣候,年均氣溫17.3℃,降雨多集中於5~9月,多年平均降雨量967.9毫米,風向以西南風為主,風速最大22m/s,植被發育中等,多為灌木林,混有部分人工種植的桉樹等雜木林。

  二、交通情況

  礦區有長約20公裏的簡易公路於西南7公裏的昆明至金平公路相接,至彌勒縣城運距約24公裏,北西經石林、宜良至昆明運距約153公裏,南至開遠運距約113公裏,煤礦距昆河鐵路盤溪站約53公裏,距南昆鐵路石林站約60公裏,交通運輸十分方便。(見交通位置圖)

  第二節礦井地質情況

  一、井田位置、邊界範圍、拐點坐標、井田麵積、相鄰礦井邊界關係

  1、井田位置及邊界

  礦區開采圭山煤田南段腳落沼礦段,經彌勒縣國土資源局批準允許在以下8個拐點連線所圈定的範圍內開采。

  3、井田麵積:礦區麵積0.7130平方公裏。

  4、相鄰礦井關係

  礦區東北與北頭凹子煤礦相接。

  二、井田地質情況、地層、含煤地層、構造

  礦區出露的地層從新到老為三疊係下統永寧鎮組飛仙關組二、三段,卡以頭組和二疊係上統宣威組,分述如下:

  1、三疊係下統飛仙關組二、三段(T1f2+3。)

  出露於礦區南部,與下伏三疊係下統卡以頭組呈斷層接觸。因斷層切錯,出露不全,厚度不詳。

  2、三疊係下統卡以頭組(T1k)

  出露於礦區中南部,與下伏的宣威組呈整合接觸,因斷層切錯,出露不全,一般厚度33米。

  3、二疊係上統宣威組(P2X)

  出露於礦區中部,與下伏玄武岩組呈假整合接觸。該組地層為一套近海相及海陸交互相的含煤地層,總厚度180米左右,岩性為礫岩、砂岩、泥質粉砂岩、粉砂質泥岩、泥岩和煤層;含煤14~24層,按其岩性和煤層組合可分為三段。

  a.宣威組一段(P2x1)(下段)

  因斷層切錯,地表未出露,采煤巷道中可見。下起玄武岩組頂界,上至4煤層頂板。上部以泥岩夾煤層、泥質粉砂岩及粉砂質泥岩為主;中為泥岩及粉砂質泥岩夾煤層;下部為鋁土質泥岩、礫岩、砂岩夾少許薄煤層。厚37~90米,含煤9~14層,其中可采煤層2層,即4煤層和5煤層。

  b.宣威組二段(P2x2)(中段)

  因斷層切錯,地表出露不全,下起4煤層頂板,上至3煤層底板。含薄煤層l~4層,均為不可采煤層。

  c.宣威組三段(P2x3)(上段)

  出露於礦區中部,下起3煤層底板,上至卡以頭組底界。厚47~67米,含煤7~11層,其中可采煤層2層,即2煤層和3煤層,為含煤地層的主要含煤段。

  4、二疊係峨嵋山玄武岩組,出露於礦區西北部。早期為基性熔岩類噴發,晚期伴有火山碎屑岩類,呈噴發不整合覆於下二疊統茅口組灰岩之上;由於玄武岩組在礦區出露不全,厚度不詳。

  5、構造礦區位於雨舍向斜北東端西北翼,除地表淺部因斷層影響發生倒轉外,總體呈一單斜構造;地層走向呈北東向,與區域構造展布方向一致,傾向南東,傾角20°~50°。

  礦區發現有三條斷層通過,分述如下:

  F1正斷層:位於礦區北部,走向北東,傾向北西,全長10公裏,礦區內長約550米,產狀310°~320°<50°~58°,斷層落差大於100米;下盤出露地層為P2x2、P2x3。地表出露清楚,為已初步查明斷層。該煤礦開采下盤煤層。

  F2逆斷層:位於礦區中部,或偏北部,走向北東,傾向北西,全長近9公裏,礦區內長約500米,產狀305°~326°<75°,斷層落差30~70米;斷層上盤出露地層為T1Y,下盤出露地層為T1f2+3,地表出露清楚,為已查明斷層。

  F13正斷層:斷層走向近南北,走向長度約2公裏,傾向近西,傾角約58°,斷層落差45米。

  三、主要可采煤層情況、煤層賦存條件、煤層層數、厚度、煤質、煤種

  1、可采煤層與煤質

  礦區內各煤層呈瀝青光澤,黑色,粉狀、粒狀和碎塊狀,性脆裂隙較發育,斷口呈參差狀、階梯狀,宏觀煤岩類型以半亮型及半暗型煤為主,暗淡型煤次之;煤層中見有少量粒狀、星點狀黃鐵礦。

  根據143煤田地質隊在腳落沼煤礦區勘查時所采樣品化驗03manbetx 統計結果,各煤層煤質、煤類特征值如下:

  (1)2煤層

  原煤:灰分平均33.30%,揮發分平均26.36%,全硫平均1.90%,發熱量33.44MJ/Kg;屬富灰、中硫煤。

  浮煤:灰分平均15.16%,揮發分平均23.82%,硫分平均1.14%,粘結指數90.6,膠質層指數Y值20.45毫米,發熱量36.39MJ/kg;煤類為焦煤。

  (2)3煤層

  原煤:灰分平均34.13%,揮發分平均25.75%,全硫平均2.13%,發熱量34.37MJ/kg;屬富灰、中硫煤。

  浮煤:灰分平均13.41%,揮發分平均23.3%,硫分平均0.94%,粘結指數93,膠質層指數Y值19.5毫米,發熱量36.04MJ/kg;煤類為焦煤。

  (3)4煤層

  原煤:灰分平均27.75%,揮發分平均25.45%,全硫平均l.58%,發熱量34.51MJ/kg;屬富灰、中硫煤。

  浮煤:灰分平均9.51%,揮發分平均23.36%,硫分平均0.717%,粘結指數93,膠質層指數Y值18.9毫米,發熱量36.29MJ/kg;煤類為焦煤。

  (4)5煤層

  原煤:灰分平均26.19%,揮發分24.01%,全硫平均0.92%,發熱量34.67MJ/kg;屬富灰、特低硫煤。

  浮煤:灰分平均8.23%,揮發分平均21.46%,硫分平均0.44%,粘結指數87.5,膠質層指數Y值15.8mm,發熱量36.29MJ/kg,煤類為焦煤。

  2、礦區內的可采煤層為特低硫~中硫富灰煙煤,且以富灰中硫煙煤為主,煤類為焦煤,是良好的工業及生產、生活用煤,經洗選後可降低灰分、硫分,作為煉焦用煤。

  第三節礦井安全生產技術條件

  一、水文地質情況

  礦區位於彌勒縣北東部山區,地勢為北西高、南東低,坡度5°~30°,海拔1578一1767m,相對高差189m,為中低山相間的侵蝕地貌。礦區樹枝狀水係發育,區內較大的水係為位於礦區中部、南部的季節性溝溪,旱季幹枯,由北西向南轉向北東流出礦區,最終彙入北東約550m處的北馬河。溝穀中分布有部分季節性泉點,在東部測得一泉點流量為0.102L/S。地表水排泄通暢,對礦床充水影響較小。礦區內無水庫、池塘等水體。

  礦區最高點位於北西部,海拔1767m,最低點位於南東部溝穀中,海拔1578米,為礦區最低侵蝕基準麵,地形有利於地表水的排泄。礦區煤炭資源儲量分布標高為1300~1660m,大部分分布在最低侵蝕基準麵之下。

  礦區溝穀發育,地表水排泄通暢,地下水類型以裂隙水為主,地表風化帶裂隙及構造裂隙、節理是大氣降雨補給地下水的主要通道,也是礦坑充水的主要途徑。

  礦區斷裂構造有北東走向的F1正斷層和F2逆斷層,均為壓性斷層,傾向北西,FI傾角50°~58°,F2傾角75°。據鄰近一些煤礦區采煤巷道穿過F1和F2斷層時觀察,斷裂帶中多被鈣、泥質膠結,但膠結不夠緊密,有淋水現象,斷裂帶富水性弱,導水性不強,對礦坑充水影響不大。

  區內雨季多集中在5—9月,因此,礦坑湧水量也是隨季節變化而變化,且湧水量變化幅度一般與降雨量變化幅度滯後1—5天。

  礦區地層為裂隙弱含水層與隔水層相間重複出現,地層富水性弱;區內地下水類型以構造裂隙水為主,靠大氣降雨補給,地表水排泄通暢,礦區第一開采水平的礦坑湧水量變化幅度為0.17—0.67m3/h。故本區水文地質條件屬以裂隙充水為主的中等複雜類型。

  二、開采技術條件

  礦區地表未發現采空區塌陷,無滑坡體。礦區地層岩性較複雜,地表風化強烈,煤層頂、底板岩石力學強度低,遇水會軟化,穩固性差,是礦床開采中的主要工程地質問題之一;本區地質構造較複雜,除北東向的F1正斷層和F2逆斷層外,還發育有一些規模較小的波狀褶皺,受擠壓變形的作用,岩層的完整性差,砂岩、粉砂岩在正常情況下堅硬,井巷開拓易維護,但穿越破碎帶時,不僅會有裂隙水淋出,支護也有一定困難,還會有冒頂、底鼓現象,有時支護的坑木會下沉。這充分反映了礦區的岩層受構造活動影響而呈現出破碎、擠揉變形的現狀,在斷裂帶及其旁側影響範圍內岩石破碎,穩定性差,是礦床開采中的另一主要工程地質問題,巷道、采掘麵揭露須支護處理,因此礦區工程地質條件屬於中等—複雜類型。

  環境地質

  礦區處於師宗—彌勒深大斷裂帶附近,根據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本區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設計基本加速度為0.15g,因此,礦山建設及開采應據此設防。

  礦區植被生長較好,構造複雜程度中等,現狀下未發生地麵變形、塌陷等地質災害,由於曆史上私挖亂采,地表老窯多,已造成老窯積水,並導致部分植被毀壞,水土流失,給正規化規模開采帶來困難和危害。今後,礦山繼續開采對原生地質環境有一定影響。如采空區塌陷,將導致地表開裂,影響山體的穩定性;礦坑疏幹排水,將會引起地下水位下降,可能會導致礦區及附近局部泉水、溪溝幹枯;礦坑排水中含煤粉塵和SO42-含量較高,隨意排放會對礦區地下水、地表水造成汙染,故礦坑排水需淨化處理後才能排放;礦坑排出的夾矸及廢石若任意堆放溝穀,雨季特別是暴雨容易誘發泥石流災害,故應選擇寬緩開闊場地集中堆放,並采取可靠的攔擋措施。

  綜上所述,礦區內開采地質環境質量為中等類型。

  三、礦井瓦斯等級

  雲南省煤炭工業局2007年1月1日所發煤礦礦井瓦斯等級鑒定證書證實,礦井瓦斯等級為低瓦斯礦井,礦井最大相對瓦斯湧出量為6.9m3/t,最大絕對瓦斯湧出量為0.27m3/min;最大相對CO2湧出量為9.58m3/t,最大絕對CO2湧出量為0.38m3/t。本礦煤層埋藏淺,上覆地層裂隙發育,有利瓦斯排放。

  四、煤塵爆炸性

  煤塵爆炸性鑒定情況:煤塵爆炸性2005年6月15日煤炭科學研究總院重慶分院鑒定:該煤樣無煤塵爆炸性。煤塵爆炸指數為33.24%。

  五、煤層自燃傾向性

  煤自燃傾向性鑒定報告:經煤炭科學研究總院重慶分院2005年6月27日鑒定:該煤樣自燃傾向性為自燃(二類)。

  經多年生產證實,曾發生過煤塵爆炸及煤的自燃現象。

  因僅鑒定了C4煤層一個煤樣,其餘C2、C3、C5煤層未送樣鑒定,故本次設計按煤塵有爆炸性危險和會自燃設計。若C2、C3、C5煤層煤樣鑒定煤塵均無爆炸性危險後,再改為無煤塵爆炸性危險礦井。

  第二章礦井防塵供水係統設計

  第一節現有防塵係統存在的問題

  一、防塵供水係統現狀:(根據該礦提供資料)

  1、礦井在立井和斜井附近,有二個容積各為35m3的專用水池。

  2、防塵供水主管為DN100mm鋼管,支管為DN25mm鋼管。管路長1500米。

  3、已在采煤工作麵溜煤眼口、回風巷、大巷,安裝了噴霧裝置。

  二、現有防塵供水係統的問題:

  1、地麵水池有兩個35m3的水池,容積太小,對井下供水無保障。

  2、井下未達到粉塵綜合治理要求,隻有噴霧一種方式。

  3、主管路雖說用了DN100管,但具體布置不詳。特別是由DN100就變到DN25管,不合常理。

  4、無風流淨化與衝洗巷道設施。

  5、礦井煤塵有爆炸性,卻未采取隔爆設施。

  6、無防塵供水係統圖

  7、礦井有一個立井,四個斜井,井下有六個暗斜井,井巷很多,1500米管路根本不能滿足生產需要。

  綜合上述,礦井防塵供水係統必須進行改造,以滿足安全需要。

  第二節防塵措施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礦井設計規範》及相關技術規範的規定要求,采取以下綜合防塵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防塵供水係統

  1、永久性防塵水池容量不得小於200m3,且貯水量不得小於井下連續2小時的用水量,並設有備用水池,其容量不得小於永久性防塵水池的一半。

  2、防塵用水管應敷設到所有能產生粉塵和沉積粉塵的地點,並且在需要衝洗和噴霧的巷道內,每隔100m或50m安設一個三通及閥門。

  3、防塵用水係統中,必須安裝水質過濾裝置,保證水的清潔,水中懸浮物的含量不得超過150mg/L,粒徑不大於0.3mm,水的PH值應在6~9.5範圍內。

  二、井下煤倉和溜煤眼都應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湧水的煤倉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後放煤口閘板必須關閉,並設置引水管。

  三、對產生煤塵的地點采取的措施

  1、掘進井巷和硐室時必須采取濕式鑿岩(鑽眼),衝洗井壁岩幫、水炮泥、爆破噴霧、裝岩(煤)灑水和淨化風流等綜合防塵措施。

  2、采煤工作麵應采取濕式鑽眼法,使用水泡泥、爆破前後應衝洗煤壁,爆破時應噴霧降塵,出煤時灑水。

  3、采煤工作麵應根據煤層可注水性能對煤層采取注水防塵措施。

  4、采煤工作麵回風巷應安設至少兩道風流淨化水幕,並宜采用自動控製風流淨化水幕。

  5、井下煤倉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以及煤倉入煤口都必須安設噴霧裝置或除塵器,作業時進行噴霧降塵或除塵器除塵。

  四、預先濕潤煤體

  1、煤層注水:采用鑽眼預注水方法時,應根據煤層孔隙資料,使注水後煤體的平均水分增大率大於或等於1.5%。

  2、采空區注水:采空區產塵量較大時,利用采煤工作麵進風與回風巷的灑水裝置對采空區進行灑水降塵。

  五、采煤防塵

  1、炮采工作麵鑽眼應采取濕式作業,供水壓力為0.2~1.0Mpa,耗水量為5L/min~6L/min,使排出的煤粉成糊狀。

  2、炮眼內應填塞自封式水炮泥,水炮泥的充水量應為200ml~250ml。

  3、放炮時應采取高壓噴霧等高效降塵措施,采用高壓噴霧降塵措施時,噴霧壓力不得小於8.0Mpa。

  4、放炮前後衝洗煤壁、頂板並澆濕底板和落煤,在出煤過程中宜邊出煤邊灑水。

  5、工作麵運輸巷的轉載點,溜煤眼上口必須安裝噴霧裝置或除塵器並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六、炮掘防塵

  1、鑽眼采取濕式作業,供水壓力以0.3Mpa左右為宜,並應低於壓風0.1Mpa~0.2Mpa,耗水量以2L/min~3L/min為宜,以鑽孔流出的汙水呈乳狀岩漿為準。

  2、炮眼內應填塞自封式水炮泥,水炮泥的裝填量應在1節以上。

  3、放炮前應對工作麵30m範圍內的巷道周邊進行衝洗。

  4、放炮時必須在距離工作而10m~15m的地點安裝壓氣噴霧器或高壓噴霧降塵係統,實施放炮噴霧,霧幕應覆蓋全斷麵並能在放炮後連續噴霧5min以上。

  5、放炮後裝煤(矸)前必須對距離工作麵30m範圍內的巷道周邊和煤(矸)堆灑水,在裝煤(矸)過程中邊裝邊灑水。用鏟鬥裝煤(矸)機時,裝岩機應安裝自動或人工控製水閥的噴霧係統,實行裝煤(矸)噴霧。

  6、通風防塵:掘進巷道,排塵風速應符合《煤礦01manbetx 》規定的0.15m/S<V<4m/S。

  7、其他防塵措施:

  (1)距離工作麵50m內設置一道自動控製風流淨化水幕。

  (2)距離工作麵20m範圍內的巷道,每班至少衝洗一次;20m以外的巷道每旬至少衝洗一次,並清除堆積浮煤。

  七、建立粉塵監測製度

  1、采掘工作麵每個月應進行一次全工作班連續粉塵測定;

  2、粉塵中遊離SiO2含量每半年測定一次。

  3、測定結果按季度綜合上報主管部門。

  4、采掘工作麵回風應安設粉塵濃度傳感器進行粉塵濃度連續監測。

  八、運輸巷內應設置自動控製風流淨化水幕。

  九、防止煤塵爆炸措施

  1、礦井每年應製定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措施及管理製度,並組織實施。礦井應每周至少檢查一次煤塵隔爆設施的安裝地點、數量、水量或岩粉量及安裝質量是否符合要求。

  2、礦井的兩翼、相鄰的采區、相鄰的煤層、相鄰的采煤工作麵間,煤層掘進巷道同與其相連的巷道間,煤倉同與其相連通的巷道間,采用獨立通風並有煤塵爆炸危險的其他地點同與其相連通的巷道間,必須用水棚或岩粉棚隔開。

  3、必須及時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掃或衝洗沉積煤塵,每年應至少進行1次對主要進風大巷刷漿。

  4、預防煤塵爆炸

  (1)井下運輸機巷道、轉載點附近、裝車站附近等地點的沉積煤塵應定期進行清掃,清掃周期由礦技術負責人製定,並將堆積的煤塵和浮煤清除。

  (2)對煤塵沉積強度較大的巷道,可采取用水衝洗的方法、衝洗周期應根據煤塵的沉積強度及煤塵爆炸下限濃度確定,在距離塵源30m的範圍內,沉積強度大的地點,應每班或每日衝洗一次;距離塵源較遠或沉積強度小的巷道,可幾天或一天衝洗一次;運輸大巷可半月或一個月衝洗一次;工作麵巷道必須定期清掃或衝洗煤塵,並清除堆積的浮煤,清掃或具體衝洗周期由礦技術負責人決定。

  (3)巷道內設置了隔爆棚,也應按下列規定撒岩粉:

  (一)巷道的所有表麵,包括頂、幫、底以及背板後暴露處都應用岩粉覆蓋;

  (二)巷道內煤塵和岩粉的混合粉塵中不燃物質組分不得低於60%,如果巷道中含有0.5%以上的甲烷(瓦斯),則混合粉塵中不燃物質組分不得低於90%;

  (三)撒布岩粉巷道長度,不得少於300m,如果巷道長度低於300m時,全部巷道都應撒布岩粉;

  (四)岩粉撒布周期按下式計算:

  T=

  式中:T——岩粉撒布周期,d;

  W——煤塵爆炸下限濃度,g/m3;

  P——煤塵的沉降速度,g/m3.d

  (五)岩粉(包括岩粉棚的岩粉)的質量,應符合以下規定:

  a)可燃物的含有度不超過5%;

  b)遊離二氧化矽的含量不超過10%;

  c)不含有任何有害或有毒的混合物(如磷、砷等);

  d)岩粉的粒度必須全部通過50目篩(小於0.3mm),其中70%以上通過200目篩(小於0.075mm),一般采用石灰石岩粉;

  (六)撒布岩粉的巷道,應遵守下列規定定期進行檢查:

  a)在距離采、掘工作麵300m以內的巷道每月取樣一次,300m以外的巷道每兩個月取樣一次;

  b)每隔300m為一個采樣段,每段內設5個采樣帶,帶間約50m。每個采樣帶在巷道兩幫頂底板周邊采樣,取樣帶寬0.2m;

  c)將每個取樣帶內的全部粉塵分別收集起來,除去大於1mm粒徑的粉塵;

  d)化驗室應及時將03manbetx 結果報礦技術負責人,如果不燃物組分低於規定,則該巷道應重新撒布岩粉。

  5、隔絕煤塵爆炸:

  (1)主要采用被動式隔爆水棚(也可采用自動隔爆裝置)隔絕煤塵爆炸的傳播。隔爆棚分為主要隔爆棚和輔助隔爆棚,隔爆棚設置地點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主要隔爆棚應在下列地點設置:

  a)礦井兩翼與井筒相連通的主要大巷;

  b)相鄰采區之間的集中運輸巷和回風巷;

  c)相鄰煤層之間的運輸石門和回風石門。

  (二)輔助隔爆棚應在下列地點設置:

  a)采煤工作麵進風、回風巷道;

  b)采區內的煤和半煤巷掘進巷道;

  c)采用獨立通風並有煤塵爆炸危險的其他巷道。

  (2)水棚

  (一)水棚包括水槽和水袋,水槽和水袋必須符合MT157的規定,水袋宜作為輔助隔爆水棚。

  (二)水棚分為主要隔爆棚和輔助隔爆棚,各自的設置地點見上麵條款,按布置方式又分為集中式和分散式,分散式水棚隻能作為輔助水棚。

  (三)水棚用水量

  集中式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斷麵積計算:主要水棚不小於400L/m2,輔助水棚不小於200L/m2;分散式水棚的水量按棚區所占巷道的空間體積計算,不小於1.2L/m3。

  (四)水棚在巷道設置位置:

  a)水棚應設置在直線巷道內;

  b)水棚與巷道交叉口、轉彎處的距離須保持50m~75m,與風門的距離應大於25m;

  c)第一排集中水棚與工作麵的距離必須保持60m~200m,第一排分散式水棚與工作麵的距離必須保持30m~60m;

  d)在應設輔助隔爆棚的巷道應設多組水棚,每組距離不大於200m。

  (五)水棚排間距離與水棚的棚間長度:

  a)集中式水棚排間距離為1.2m~3.0m,分散式水棚沿巷道分散布置,兩個槽(袋)組的間距為10m~30m。

  b)集中式主要水棚的棚間長度不小於30m,集中式輔助棚的棚區長度不小於20m,分散式水棚的棚區長度不得小於200m。

  (六)水棚的安裝方式:

  a)水槽棚的安裝方式,既可采用吊掛式或上托式,也可采用混合式;

  b)水袋棚安裝方式的原則是當受爆炸衝擊力時,水袋中的水容易潑出;

  c)水槽(袋)的布置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斷麵S<10m2時,nB/L×100≥35%;

  式中:

  n——排棚上的水槽(袋)個數;

  B——水棚迎風斷麵寬度;

  L——水棚所在水平巷道寬度。

  d)水槽(袋)之間的間隙與水槽(袋)同支架或巷道壁之間的間隙之和不大於1.5m,特殊情況下不超過1.8m,兩個水槽(袋)之間的間隙不得大於1.2m;

  e)水槽(袋)邊與巷道、支架、頂板、構物架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0.Im,水槽(袋)底部到頂梁(頂板)的距離不得大於1.6m,如頂梁大於1.6m,則必須在該水槽(袋)上方增設一個水槽(袋);

  f)水棚距離軌道麵的高度不小於1.8m,水棚應保持同一高度,需要挑頂時,水棚區內的巷道斷麵應與其前後各20m長的巷道斷麵一致;

  g)當水袋采用易脫鉤的布置方式時,掛鉤位置要對正,每對掛鉤的方向要相向布置(鉤尖與鉤尖相對),掛鉤為直徑4mm~8mm的圓鋼,掛鉤角度為60°士5°,彎鉤長度為25mm。

  (七)水棚的管理:

  a)要經常保持水槽和水袋的完好和規定的水量;

  b)每半個月檢查一次。

  (3)岩粉棚

  (一)岩粉棚分為重型岩粉棚和輕型岩粉棚,重型岩粉棚作為主要岩粉棚,輕型岩粉棚作為輔助岩粉棚。

  (二)岩粉棚的岩粉用量按巷道斷麵積計算,主要岩粉棚為400kg/m2,輔助岩粉棚為200kg/m2。

  (三)岩粉棚及岩粉棚架的結構及其參數:

  a)岩粉棚的寬度為100mm~150mm;岩粉棚長度:重型棚為350mm~500mm,輕型棚為≤350mm;

  b)堆積岩粉的板與兩側支柱(或兩幫)之間的間隙不得小於50mm;

  c)岩粉板麵距頂梁(或頂板)之間的距離為250mm~300mm,使堆積岩粉的頂部與頂梁(或頂板)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100mm;

  d)岩粉棚的排間距離:重型棚1.2m~3.0m,輕型棚為1.0m~2.0m;

  e)岩粉棚與工作麵之間的距離,必須保持在60m~300m之間;

  f)岩粉棚不得用鐵釘或鐵絲固定;

  g)岩粉棚上的岩粉,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如果岩粉受到潮濕、變硬則應立即更換,如果岩粉量減少,則應立即補充,如果在岩粉表麵沉積有煤塵則應加以清除。

  6、預防煤層自燃

  (1)礦井所有煤層的自燃傾向性都應取樣送國家授權單位作出鑒定,鑒定結果報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煤炭行業管理的部門備案。

  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礦井,必須采取綜合預防煤層自然發火的措施。

  (2)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單一厚煤層或煤層群的礦井,集中運輸大巷和總回風巷應布置在岩層內或不易自燃的煤層內;如果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內,必須砌镟或錨噴,镟後的空隙和冒落處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實,或用無腐蝕性、無毒性的材料進行處理。

  (3)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薄煤層除外)時,采煤工作麵必須采用後退式開采,並根據采取防火措施後的煤層自然發火期確定采區開采期限。在地質構造複雜、斷層帶、殘留煤柱等區域開采時,應根據礦山地質和開采技術條件,在作業規程中另行確定采區開采方式和開采期限。回采過程中不得任意留設設計外煤柱和頂煤。采煤工作麵采到停采線時,必須采取措施使頂板冒落嚴實。

  (4)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急傾斜煤層用垮落法控製頂板時,在主石門和采區運輸石門上方,必須留有煤柱。禁止采掘留在主石門上方的煤柱。留在采區運輸石門上方的煤柱,在采區結束後可回收,但必須采取防止自然發火措施。

  (5)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時,必須對采空區、突出和冒落孔洞等空隙采取預防性灌漿或全部充填、噴灑阻化劑、注阻化泥漿、注凝膠、注惰性氣體、均壓等措施,編製相應的防滅火設計,防止自然發火。

  在自然發火期內能采完、並能及時予以封閉的工作麵和采區,可不采取上述防止自然發火的措施。

  (6)采用灌漿防滅火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采區設計必須明確規定巷道布置方式、隔離煤柱尺寸、灌漿係統、疏水係統、預築防火牆的位置以及采掘順序。

  (二)安排生產計劃時,必須同時安排防火灌漿計劃,落實灌漿地點、時間、進度、灌漿濃度和灌漿量。

  (三)對采區開采線、停采線、上下煤柱線內的采空區,應加強防火灌漿。

  (四)應有灌漿前疏水和灌漿後防止潰漿、透水的措施。

  (7)在灌漿區下部進行采掘前,必須查明灌漿區內的漿水積存情況。發現積存漿水,必須在采掘之前放出;在未放出前,嚴禁在灌漿區下部進行采掘工作。

  (8)采用阻化劑防滅火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選用的阻化劑材料不得汙染井下空氣和危害人體健康。

  (二)必須在設計中對阻化劑的種類和數量、阻化效果等主要參數作出明確規定。

  (三)應采取防止阻化劑腐蝕機械設備、支架等金屬構件的措施。

  (9)采用凝膠防滅火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選用的凝膠和促凝劑材料,不得汙染井下空氣和危害人體健康,使用時井巷空氣成分必須符《煤礦01manbetx 》第一百條的有關規定。

  (二)編製的設計中應明確規定凝膠的配方、促凝時間和壓注量等參數。

  (三)壓注的凝膠必須充填滿全部空間,其外表麵應予噴漿封閉,並定期觀測,發現老化、幹裂時,應予重新壓注。

  (10)采用均壓技術防滅火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應有完整的區域風壓和風阻資料以及完善的檢測手段。

  (二)必須有專人定期觀測與03manbetx 采空區和火區的漏風量、漏風方向、空氣溫度、防火牆內外空氣壓差等的狀況,並記錄在專用的防火記錄簿內。

  (三)改變礦井通風方式、主要通風機工況以及井下通風係統時,對均壓地點的均壓狀況必須及時進行調整,保證均壓狀態的穩定。

  (四)應經常檢查均壓區域內的巷道中風流流動狀態,應有防止瓦斯積聚的安全措施

  (11)采用氮氣防滅火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氮氣源穩定可靠。

  (二)注入的氮氣濃度不小於97%。

  (三)至少有1套專用的氮氣輸送管路係統及其附屬安全設施。

  (四)有能連續監測采空區氣體成分變化的監測係統。

  (五)有固定或移動的溫度觀測站(點)和監測手段。

  (六)有專人定期進行檢測、03manbetx 和整理有關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處理等規章製度

  (12)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采用全部充填采煤法時,不得采用可燃物作充填材料,采空區和三角點必須充滿。

  (13)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時,在采區開采設計中,必須預先選定構築防火門的位置。當采煤工作麵投產和通風係統形成後,必須按設計選定的防火門位置構築好防火門牆,並儲備足夠數量的封閉防火門的材料。

  采煤工作麵回采結束後,必須在45天內進行永久性封閉。

  (14)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時,在采區開采設計中,必須明確選定自然發火觀測站或觀測點的位置並建立監測係統、確定煤層自然發火的標誌氣體和建立自然發火預測預報製度。所有檢測分析結果必須記錄在專用的防火記錄簿內,並定期檢查、分析整理,發現自然發火指標超過或達到臨界值等異常變化時,立即發出自然發火預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15)采用放頂煤采煤法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厚及特厚煤層時,必須編製防止采空區自然發火的設計,並遵守下列規定:

  (一)根據防火要求和現場條件,應選用注入惰性氣體、灌注泥漿(包括粉煤灰泥漿)、壓注阻化劑、噴漿堵漏及均壓等綜合防火措施。

  (二)有可靠的防止漏風和有害氣體泄漏的措施。

  (三)建立完善的火災監測係統。

  (16)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中掘進巷道時,對巷道中出現的冒頂區必須及時進行防火處理,並定期檢查。

  (17)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時,應視火災性質、災區通風和瓦斯情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製火勢,並迅速報告礦調度室。礦調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災報告後,應立即按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通知有關人員組織搶救災區人員和實施滅火工作。

  礦值班調度和在現場的區、隊、班組長應依照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規定,將所有可能受火災威脅地區中的人員撤離,並組織人員滅火。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其電源;在切斷電源前,隻準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搶救人員和滅火過程中,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塵、其他有害氣體和風向、風量的變化,還必須采取防止瓦斯、煤塵

  爆炸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

  (18)封閉火區滅火時,應盡量縮小封閉範圍,並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氧氣、一氧化碳、煤塵以及其他有害氣體和風向、風量的變化,還必須采取防止瓦斯、煤塵爆炸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

  第三節防塵供水係統設計

  一、防塵供水係統設置

  1、防塵水源。煤礦原有水源應進行水量測定與水質檢驗。保證防塵用水量,水質達到:大腸杆菌不超過3個/ml,懸浮物含量不超過150mg/L,水的PH值應在6~9.5範圍內。水池前(進水側)必須安裝水質過濾裝置。

  2、地麵永久水池按《AQ1020-2006》技術規範規定,增設一個200m3的水池和一個容量為100m3的備用水池,水池應按生活飲用水池標準施工。

  3、管道進入井下後,每隔100m安裝一個三通和閥門。

  4、管路由提升立井進入井下,在立井兩側設自動控製風流淨化水幕一道,以清除進風中的粉塵,其餘各采掘工作麵和主要井巷按規範要求設風流淨化水幕。

  5、采掘工作麵:一個采煤工作麵在回風巷中設兩道風流淨化水幕;每個掘進麵在回風流中設一道風流淨化水幕。

  6、每個采煤工作麵設置三個灑水點和三個噴霧點;工作麵進、回風巷(上下出口)和工作麵內(移動點,接膠管點),各設一個噴霧灑水點。

  7、每個掘進工作麵設兩個灑水點和噴霧點。

  8、井下幹管采用DN75水煤氣管,包括立井、井底車場、集中運輸平巷等主要井巷。

  9、各灑水點均使用膠管進行灑水。

  10、采煤工作麵運輸巷、回風巷各設一道隔爆水棚,每個掘進工作麵設一道隔爆水棚。

  11、按隔爆措施要求,在相關地點設隔離水棚。

  管網及設施布置見防塵供水係統示意圖。

  二、係統工程量

  根據小型煤礦生產管理有關規定,每一礦井以一個采區,一個采煤工作麵,兩個掘進工作麵達到設計生產能力,本設計井下以一個采煤工作麵,兩個掘進工作麵為依據。

  三、技改後達到的效果:

  1、增設備用水池後,可保證防塵供水係統實現不間斷連續供水。

  2、做到按《煤炭工業小型礦井設計規範》和《煤礦01manbetx 》要求的所有產生煤塵點和所有應采取防塵措施點均有防塵供水管路和設施。

  3、設計各項設施建設完成後,礦井即能達到粉塵綜合防治的要求。

  4、按煤塵有爆炸危險設置隔爆水棚,可控製和減少爆炸02manbetx.com 的影響範圍和損失。

  5、在礦井正常生產區域內,全係統均在防塵供水管路覆蓋範圍內可實現安監總煤行[2007]167號緊急通知要求起到救災輔助作用。

  第四節防塵供水係統管理及安全措施

  1、對容易受機械衝擊地段,應設置防護擋板,避免衝擊。

  2、水管在巷道中敷設時,應避開巷道水溝,盡可能采取高位敷設,防止礦井水的腐蝕。

  3、采煤工作麵的防塵供水管隨采煤工作的進行而逐步撤除,應加強管理,在確保采空區灑水降塵的條件下,及時撤出多餘管道,並運到接替工作麵安裝。

  4、掘進工作麵隨掘進工作進展逐步增長,煤礦應按生產接續安排,準備足夠數量的管材,以確保掘進工作麵防塵供水管跟上掘進工作麵的需要。

  5、礦井應建立防塵係統的檢查、維護的責任製度。

  6、應重點檢查噴霧器,發現堵塞及時更換。

  7、建立定期測塵製度,監測防塵效果,建立防塵檔案。

  (1)采掘工作麵每個月應進行一次全工作班(每天三個工作班分別進行,每班至少一次)連續粉塵測定。

  (2)粉塵中SiO2含量每半年測定一次。

  (3)有條件時,采掘工作麵回風應安設粉塵濃度傳感器進行粉塵濃度連續監測。

  (4)測定結果按季度綜合上報主管部門。

  8、按防、隔爆措施規定定期檢查隔爆棚和撒布岩粉的質量。

  9、隔爆水棚的水量定期檢查,當發現水量減少時,必須立即補充。

  10、在有提升的斜井和暗斜井中,盡量不敷設防塵管路;實在非敷不可時,應采取高位吊裝,並采取防護遮擋。不得沿斜井底敷設。

  11、巷道頂部和兩幫要定期刷石灰漿,以防止煤層自燃。

  12、礦井要建立定期檢查防塵、防爆炸、防煤層自燃的措施落實情況,出現問題,及時整改。

  第三章礦井壓風係統

  第一節礦井壓風係統現狀

  一、設備及係統現狀

  1、壓風機房位置:在立井井口80m建有壓風機房,壓風機房分別向井下供壓風。

  2、壓風機房內安裝排風量為10.5m3/min壓風機一台。型號為SRC-75SA,生產廠家為上海施耐德日盛壓縮機有限公司。

  3、配套安全裝置有安全閥和儲氣罐。

  二、現有壓風係統存在的問題:

  從礦井提供的資料,現係統存在以下問題:

  1、安全供風係統未建立:

  (1)有儲氣罐儲氣,由壓風機本身配置的儲氣罐直接向井下供風,壓風將隨活塞運動產生脈衝運動,造成風動工具工作不平穩,特別是長距離供風時更突出。

  (2)係統中隻有一級安全閥保護,當安全閥不能在指定壓力時動作,即將造成嚴重事故。

  (3)從礦井提供資料看,壓風機為風冷式。

  2、該礦井井巷很多,一台壓風機不能達到雲煤行管[2007]17號文的要求。

  3、無井下管網資料。

  4、未進行供風的油水分離,壓風質量不保。

  5、不能確保避災路線途中有壓風管路。

  從上述情況說明礦井壓風係統應進行改造。

  第二節礦井壓風係統設計

  一、壓風機房安全設施的完善

  1、壓風機房建設應符合現行《建築設計規範》要求。應與行政辦公室等有適當距離,壓風機房周圍應植樹以降低噪聲對外界的影響,壓風機房靠儲氣罐側牆上不留門、窗。壓風機房應隔一間作為操作人員的工作間。

  2、壓風機安全生產係統應如下剖麵圖所示:

  3、為確保壓風機安全運行,建立冷卻水循環係統:壓風機房外建立一個循環水池和安裝冷卻水泵。在供電中增設斷水保護,保證壓風機安全運行。

  4、在管路進入主要采煤、掘進工作麵前加裝油水分離器,以保證井下壓風質量。

  5、在井底車場增設一台油水分離器,保持用壓風點的壓風更潔淨。

  二、井下壓風使用量的計算

  1、井下用風點和需壓風量

  第二章防塵供水係統已明確井下有一個采煤工作麵和兩個掘進工作麵,壓風亦按此設計。

  由於礦井掘進均為半煤(岩)巷道且巷道斷麵較小(單軌),每個工作麵配備一台鑿岩機和一台風鎬即可滿足要求。

  采煤工作麵配備兩台壓風鑽眼機(風煤鑽)和一台風鎬。可確保工作麵需要。

  掘進工作麵和采煤工作麵的工作情況,三處不同時使用壓風,即兩個掘進工作麵工作時,采煤工作麵不工作(回柱放頂班),采煤班時,兩個掘進工作麵不同時工作,隻能一個掘進工作麵與采煤工作麵同時工作。避免用風量過大,壓風機擴容。

  各種風動工具耗風量:(供風壓力0.5mpa時);

  7655型氣腿式鑿岩機,3.6m3/min;

  03-11型高鎬,1m3/min;

  風煤鑽1.5m3/min;

  一個掘進工作麵總需風量:4.6m3/min。

  一個采煤工作麵總需風量:4.0m3/min。

  在兩個掘進工作麵工作時,不可能全部風動工具同時使用,最大同時耗風量為同時用鑿岩機加一個工作麵用風鎬。計8.2m3/min,采煤工作麵工作最大可能是掘進工作麵加采煤打眼。耗風量為7.6m3/min。

  礦井現有一台10m3/min壓風機,可滿足井下壓風需要。

  2、管網估算

  三、管網布置

  主幹管由立井進入,北采區集中運輸石門和集中運輸巷全敷DN100主管。管路的敷設考慮了礦井今後生產接替的需要。

  見壓風係統示意圖。

  四、壓風係統改造工程量

  技改工程量如下表:

  五、配套係統

  壓風係統建成後,煤礦應對供電係統等係統作出相應調整。

  六、技改效果:

  1、壓風機安全保護係統完善健全,確保壓風機安全,正常運行。

  2、管網布局與生產布局統一,達到管網相對穩定工作。管網也相對集中,有利管理和維護。

  3、壓風管網與生產人員活動區域一致,可確保安監總煤行[2007]167號緊急通知中對壓風管網的要求,為救災工作進行輔助。

  4、合理使用壓風,可提高礦井生產效率。

  5、壓風代替電煤鑽可減少礦井移動電氣設備事故率,提高礦井安全程度。

  第三節壓風係統管理及安全措施

  一、管理措施:

  1、將壓風機及管路係統納入礦井管理範圍,作為安全檢查項目之一,成為經常檢查考核內容。

  2、壓風機必須由經專業業培訓並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的人員擔任操作,並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3、壓風機必須製訂《01manbetx 》和《檢修規程》作到正確操作,定期檢修,確保壓風機隨時處於完好狀態。

  4、必須對井下用風點製定用風製度,合理調度,避免壓風機長時空負荷運行。

  5、建立完整的壓風機技術檔案和運行記錄。建立技術負責人定期審閱製度。

  6、備足壓風機易磨、易損零部件,確保壓風機按時正常運行。

  7、建立壓風管網的巡檢製度,保證管網完好。

  二、安全措施

  1、壓風機與儲氣罐必須按《煤礦01manbetx 》規定配齊安全監控儀表和設施。

  2、壓風機必須有壓力表和安全閥,壓力表必須定期校準。安全閥的動作壓力不得超過壓風機額定工作壓力的1.1倍。

  3、必須裝設斷油保護裝置或斷油信號裝置;必須裝設斷水保護裝置或斷水信號裝置。

  4、水冷式壓風機排氣溫度不得超過160℃。必須裝設溫度保護裝置,在超溫時能自動切斷電源。

  5、壓風機吸氣口必須設置空氣過濾裝置。

  6、壓風機必須使用閃點不低於215℃的壓縮機油。

  7、壓風機的儲氣罐應設在壓風機房室外陰涼處,風包內的溫度應保持在120℃以下;並裝有動作可靠的安全閥和放水閥,並有檢查孔。在儲氣罐出口管路上必須加裝釋壓閥,釋壓閥的口徑不得小於出風管的直徑,釋放壓力應為壓風機最高工作壓力的1.1倍。

  8、必須定期清除儲氣罐內的油垢,新安裝或檢修後的儲氣罐應用1.5倍壓風機工作壓力做水壓試驗。

  9、壓風機房必須按《建築設計規範》的相關規定設計與建設。

  10、壓風機房內噪聲不得超過85dB,壓風機應設吸氣消聲裝置。

  11、井下壓風管在容易受機械衝擊的地方,應采取遮擋或埋設高位吊裝。

  12、壓風在巷道中敷設時,不能被水淹設,以防鏽蝕,遇到上述情況,應用支撐材料墊高或吊裝。

  13、按附表進行運行管理。

  第四章礦井通信係統

  第一節礦井通信係統現狀

  一、固定電話

  礦井無固定座機;

  礦井有礦內有線電話;

  井下采煤工作麵、各絞車硐室均安裝了電話,井下各點使用KTH型礦用本質安全型電話機,上海華榮有限公司生產。

  無礦井通信係統圖。

  二、移動電話

  礦長、付礦長、技術負責人均有移動電話,對外界通信很方便。

  三、現有通信存在的問題

  1、礦井隻是有礦內有線電話係統,而該係統無法與外部通信。礦長、副礦長、技術負責人不在礦井時,與外界無法聯係。

  2、井下工作地點不能形成點對點的通信,信息不能相互轉達,在事故時十分不利。

  3、礦長等人在外不能直接了解井下某一工作麵的情況,不利緊急情況的及時指揮。

  4、地麵通風機房設有電話,與各相關地點無法聯係。

  5、不利於救災指揮。

  6、礦井有煤塵瓦斯爆炸危險,煤層會自燃,通信不靈是非常不利的,特別不利於救災指揮。

  根據上述問題。必須對現有通信係統進行技術改造。

  第二節礦井通信係統改造設計

  一、通信係統主要設備器材

  礦井設計生產規模為9萬噸/a,在私營煤礦中是較大的,為此應建立一個完整的通信係統,以適應安全生產的需要。今按一個完整的礦井管理係統設計。根據現行規定,本設計井下按一個采煤工作麵,兩個掘進工作麵保產布置,係統工程量見下表。

  通信係統工程量表:

  數字程控交換機JSQ-3130門一台

  接線箱PJB-130線一台

  礦用電話耦合器SMY-AD-30一台

  銅芯絕緣線BV-0.56mm220米

  通信電纜HJVV-22×2×0.595米

  通信電纜HUYAV-20×2×0.81090米

  通信電纜HUYVA-2×1×7×0.286120米

  通信電纜HUYVR-2×1×7×0.28450米

  通信電纜HVB-2×1×1.2400米

  接線盒WF-1-302隻

  礦用隔爆電話接線盒KLF20-IJ2-203隻

  普通電話機13台

  礦用隔爆電話機GB-3A16台

  架空線1950米

  二、通信係統

  見通信係統平麵示意圖。

  三、改造效果

  1、實現地麵調度室對井下各工作點及機電硐室點對點通信。

  2、實現井下各工作點之間點對點通信,同時實現井下工作點地麵主要車間的點對點通信。

  3、可實現移動電話對井下的直接通信。

  4、可實現救災緊急通信和救災輔助。

  第三節礦井通信係統管理

  一、必須由專業人員對通信係統進行管理與維修。

  二、井下通信電纜必須沿井下巷道高位鋪設,每五米設一個吊掛點。

  三、井下除專業維修工外,任何人不得拆裝電話。

  四、井下電話應安裝在通風良好,較幹燥處。

  五、每旬必須對井下通信係統作全麵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井下對通信電纜有機械衝擊危險地點應對通信電纜采取防護措施。

  七、井下通信電纜與電力電纜應隔開敷設,間距大於30cm。

  八、井下通信係統納入日常安全檢查範圍,建立檢查記錄製度。

  九、礦井安全負責人應經常審閱通信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十、礦井地麵倉庫必須儲備一定數量的通信係統維修用器材,保證係統正常運行。

  第五章技術改造工期、投資估算及效果

  第一節技術改造工期

  一、法定時限

  根據安監總煤行[2006]167號通知,改造工作必須在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但該礦井委托我公司作技改設計時已是12月12日,工期十分緊迫。

  礦井必須全力以赴,認真組織施工,保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改造任務,確保2008年1月1日前投入使用。

  第二節投資估算

  一、防塵供水係統

  四、技術改造總投資:

  “三條線“改造總投資為:101.92萬元。

  其中:防塵供水係統:44.10萬元。

  壓風係統:49.60萬元。

  通信係統:8.22萬元。

  全部改造投資估算為:107~112萬元。

  第三節技術改造效果

  礦井防塵供水係統、壓風係統、通信係統、技術改造工程是以安監總煤行[2007]167號緊急通知為指導,以《煤炭工業小型礦井設計規範》、《煤礦安全規程》等六個法規、規範為依據,以提高礦井安全水平,綜合抗災能力為目標進行設計的。礦井按設計要求完成改造工程後,將全麵達到礦井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要求,改善井下作業環境和提高生產效率。使礦井在安全生產上得到較大提高,實現安監總煤行[2007]167號緊急通知要求的救災新要求,促進礦井安全生產管理上升一個新台階。礦井能更好的實現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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