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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作者:佚名 2012-02-11 17:17 來源:本站原創

  版本號:AQ/T9002-2006

  編號:YS2012-01

  章丘礦業有限公司玉山煤礦

  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章丘礦業有限公司玉山煤礦

  編製單位:章丘礦業有限公司玉山煤礦

  頒布日期:2012年1月6日

  目錄

  引言…………………………………………………………………………………………………4

  第一部分安全生產02manbetx.com 綜合預案………………………………………………………………………5

  第一節總則…………………………………………………………………………………………………5

  1編製目的……………………………………………………………………………………………………5

  2編製依據……………………………………………………………………………………………………5

  3適用範圍……………………………………………………………………………………………………5

  4應急預案體係………………………………………………………………………………………………6

  4.1綜合預案…………………………………………………………………………………………………6

  4.2專項預案…………………………………………………………………………………………………6

  4.3現場處置方案……………………………………………………………………………………………6

  4.4支持保障預案……………………………………………………………………………………………7

  5應急工作原則……………………………………………………………………………………………7

  第二節礦井危險性03manbetx ……………………………………………………………………………………8

  1礦井基本情況……………………………………………………………………………………………8

  2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危險性03manbetx ………………………………………………………………………9

  2.1瓦斯…………………………………………………………………………………………………9

  2.2煤塵…………………………………………………………………………………………………10

  2.3水災……………………………………………………………………………………………………12

  2.4火災……………………………………………………………………………………………………14

  2.5電器傷害………………………………………………………………………………………………15

  2.6礦井供電02manbetx.com …………………………………………………………………………………………17

  2.7機械02manbetx.com ……………………………………………………………………………………………17

  2.8中毒、窒息……………………………………………………………………………………………18

  2.9提升運輸傷害…………………………………………………………………………………………18

  2.10采掘作業傷害…………………………………………………………………………………………19

  2.11爆破事故與自燃………………………………………………………………………………………19

  2.12高處作業………………………………………………………………………………………………20

  2.13噪音與振動傷害………………………………………………………………………………………20

  2.14壓力容器爆炸事故……………………………………………………………………………………20

  3危險目標的確定及危險性評估…………………………………………………………………………21

  3.1危險目標確定…………………………………………………………………………………………21

  3.2危險性評估……………………………………………………………………………………………21

  第三節組織機構與責任…………………………………………………………………………………22

  1.應急組織體係…………………………………………………………………………………………22

  2.具體工作機構…………………………………………………………………………………………23

  2.1危險救援辦公室……………………………………………………………………………………24

  2.2現場指揮組……………………………………………………………………………………………24

  2.3技術組…………………………………………………………………………………………………24

  2.4物資運輸供應組………………………………………………………………………………………25

  2.5後勤保障組……………………………………………………………………………………………25

  2.6保衛組…………………………………………………………………………………………………25

  2.7事故調查組……………………………………………………………………………………………25

  2.8善後處理組……………………………………………………………………………………………26

  第四節預防與預警………………………………………………………………………………………26

  1危險源監控………………………………………………………………………………………………26

  2預警行動…………………………………………………………………………………………………31

  3信息報告與處置…………………………………………………………………………………………31

  3.1信息報告與通知………………………………………………………………………………………31

  3.2信息上報………………………………………………………………………………………………32

  3.3信息傳遞………………………………………………………………………………………………33

  第五節應急響應…………………………………………………………………………………………33

  1響應分級…………………………………………………………………………………………………33

  2響應程序…………………………………………………………………………………………………34

  2.1指揮和協調……………………………………………………………………………………………34

  2.2事故現場保護…………………………………………………………………………………………35

  2.3緊急處置………………………………………………………………………………………………35

  2.4醫療衛生求助…………………………………………………………………………………………36

  2.5安全防護………………………………………………………………………………………………36

  3結束程序…………………………………………………………………………………………………37

  3.1結束程序………………………………………………………………………………………………37

  3.2事故情況上報事項……………………………………………………………………………………37

  3.3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37

  3.4事故總結報告中應包括下列內容……………………………………………………………………37

  第六節信息發布……………………………………………………………………………………………39

  第七節後期處置…………………………………………………………………………………………39

  第八節保障措施…………………………………………………………………………………………39

  1通信與信息保障…………………………………………………………………………………………39

  2應急隊伍保障……………………………………………………………………………………………39

  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40

  4經費保障…………………………………………………………………………………………………44

  5運輸保障…………………………………………………………………………………………………44

  6技術設備保障……………………………………………………………………………………………44

  第九節培訓與演練…………………………………………………………………………………………44

  1培訓………………………………………………………………………………………………………44

  2演練………………………………………………………………………………………………………45

  2.1演練的類型……………………………………………………………………………………………46

  2.2演練參與人員…………………………………………………………………………………………47

  2.3演練實施基本過程……………………………………………………………………………………48

  2.4演練計劃………………………………………………………………………………………………48

  2.5教育訓練演練的實施與效果評估……………………………………………………………………48

  第十節獎勵與責任追究……………………………………………………………………………………50

  1獎勵………………………………………………………………………………………………………50

  2責任追究…………………………………………………………………………………………………50

  第十一節附則……………………………………………………………………………………………50

  1、術語和定義………………………………………………………………………………………………50

  2應急預案備案……………………………………………………………………………………………51

  3維護與更新………………………………………………………………………………………………51

  3.1維護……………………………………………………………………………………………………51

  3.2更新……………………………………………………………………………………………………51

  4製定與解釋………………………………………………………………………………………………51

  5應急預案的實施…………………………………………………………………………………………51

  第十二節附件:…………………………………………………………………………………………52

  附件1、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低限標準……………………………………………………………52

  附件2、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高限標準……………………………………………………………53

  附件3、玉山煤礦應急通訊聯係………………………………………………………………………54

  附件4、玉山煤礦應急組織體係結構圖………………………………………………………………55

  附件5、玉山煤礦應急電話通知順序圖………………………………………………………………56

  附件6、重特大事故彙報及搶救程序圖………………………………………………………………57

  附件7、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通訊錄…………………………………………………………………58

  第二部分安全生產事故專項應急預案………………………………………………………………59

  一、頂板事故專項應急預案……………………………………………………………………………59

  頂板事故現場處置方案……………………………………………………………………………69

  二、水害事故專項應急預案……………………………………………………………………………73

  水害事故現場處置方案……………………………………………………………………………86

  三、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96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現場處置方案………………………………………………………………113

  四、井下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120

  井下火災事故現場處置方案……………………………………………………………………139

  五、爆炸材料爆炸、燃燒事故專項應急預案……………………………………………………………145

  爆炸材料爆炸、燃燒事故現場處置方案…………………………………………………………153

  六、運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157

  運輸事故現場處置方案………………………………………………………………………………163

  七、礦井主排水係統專項應急預案………………………………………………………………………166

  礦井主排水係統現場處置方案………………………………………………………………………173

  八、提升係統專項應急預案……………………………………………………………………………176

  提升係統現場處置方案……………………………………………………………………………185

  九、10KV變電所內故障引起礦井停電專項應急預案…………………………………………………188

  10KV變電所內故障引起礦井停電現場處置方案…………………………………………………195

  十、10KV變電所外故障引起礦井停電專項應急預案…………………………………………………199

  10KV變電所外故障引起礦井停電現場處置方案…………………………………………………204

  十一、雨季“三防”專項應急預案………………………………………………………………………207

  雨季“三防”現場處置方案…………………………………………………………………………222

  十二、暴風雪災害事故專項應急預案…………………………………………………………………230

  暴風雪災害事故現場處置方案…………………………………………………………………236

  十三、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239

  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現場處置方案………………………………………………………………247

  十四、地麵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252

  地麵火災事故現場處置方案………………………………………………………………………260

  第三部分支持保障措施…………………………………………………………………………………264

  一、搶險救災保障措施……………………………………………………………………………264

  二、消防搶險應急保障措施……………………………………………………………………………266

  三、應急搶險隊伍保障措施……………………………………………………………………………268

  四、應急救援設備物資保障措施………………………………………………………………………270

  五、應急通訊保障措施…………………………………………………………………………………272

  六、醫療救治保障措施…………………………………………………………………………………274

  附件:救護協議

  引言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提高煤礦安全管理水平和本質安全生產程度,減少和控製煤礦生產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降低煤礦生產的安全風險,預防事故的發生,保障煤礦員工的生命安全與健康,特編製本預案。

  本預案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評價導則》、《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煤礦安全01manbetx 》、《關於印發<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修訂)>的通知》以及《關於印發<煤礦安全生產條件評價規定(修訂)>的通知》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山東省有關文件的要求編製。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AQ/T9002-2006《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製導則》編製。

  第一部分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第一節總則

  1、編製目的

  有效規範礦井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有效的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的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廣大職工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2、編製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11-01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1993-05-01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5-01-01

  4.《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1996-12-01

  5.《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1995-05-01

  6.《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2004-01-13

  7.《煤礦安全監察條例》2000-12-01

  8.《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1996-10-30

  9.《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以下簡稱《01manbetx 》)2009-12-14

  10.《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勞動部(1995)56號

  11.《重大事故隱患管理規定》勞動部(1995)322號

  12.《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86

  13.《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

  依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山東省礦山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根據煤礦“五大自然災害”的特點,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製定本預案。

  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礦所轄範圍內的所有單位和部門發生的頂板事故、礦井水害事故、井下火災事故、瓦斯煤塵事故、機電運輸事故、停電事故、壓力容器爆炸事故、地麵火災事故、雨季防洪事故,並有可能發展、後果可能擴大時,由礦主要負責人發布命令,啟動本預案。

  4、應急預案體係

  4.1、綜合預案

  綜合預案是總體、全麵的預案,主要闡述玉山煤礦應急救援的方針、政策、應急組織機構及相應的職責、應急行動的總體思路和程序,作為本礦應急救援工作的基礎、“底線”和總綱,對那些沒有預料的緊急情況,也能起到一定的應急指導作用。

  4.2、專項預案

  主要針對某種特有或具體事故、事件或災難風險製定的專項預案有:

  1)頂板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2)水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3)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4)井下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5)井下爆破材料庫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6)運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7)礦井主排水係統專項應急預案

  8)提升係統專項應急預案

  9)10KV變電所內故障引起礦井停電專項應急預案

  10)10KV變電所外故障引起礦井停電專項應急預案

  11)雨季“三防”專項應急預案

  12)暴風雪災害專項應急預案

  13)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14)地麵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4.3、現場處置方案

  在專項預案的基礎上,以某一具體重大隱患、現場設施或目標而製定和實施的現場處置方案。

  1)頂板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2)水災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3)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4)井下火災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5)井下爆破材料庫爆炸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6)運輸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7)礦井主排水係統現場處置方案

  8)提升係統現場處置方案

  9)10KV變電所內故障引起礦井停電現場處置方案

  10)10KV變電所外故障引起礦井停電現場處置方案

  11)雨季“三防”現場處置方案

  12)暴風雪災害現場處置方案

  13)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4)地麵火災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4.4、支持保障措施

  為保障綜合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的實現,在搶救隊伍、物資設備、醫療救護、通訊聯絡等方麵預先製定的支持性保障措施。

  本礦製定的支持性保障措施有:

  1)生產安全事故礦山救護搶險保障措施;

  2)生產安全事故消防搶險應急保障措施;

  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隊伍保障措施;

  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設備保障措施;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通信保障措施;

  6)生產安全事故醫療救治保障措施。

  5、應急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職工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幹作用和職工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礦長統一領導組織協調下,通防、技術、救護、安全、機運、生產、等科室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依靠科學,依法規範。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5)落實“三項權利”。一是職工現場“緊急避險逃生權”,二是調度人員緊急情況下撤人的“調度指揮權”,三是現場管理幹部緊急情況下撤人的“一線指揮權”。幹部職工在現場作業過程中遇到突發險情時,可以不等值班領導指示,立即撤到安全地點,一線指揮員和調度人員可以按照應急預案要求,指揮現場人員緊急避險,然後再逐級進行彙報。

  第二節礦井危險性03manbetx

  1、礦井基本情況

  章丘礦業有限公司玉山煤礦位於章丘市西南部,曹範鎮北部,行政區劃隸屬曹範鎮,東北距章丘市政府駐地16Km。北距309國道3km,距膠濟鐵路棗園火車站14km,區內有簡易公路,交通方便。井田地理極值坐標東經117°23′38″~117°25′37″,北緯36°37′36″~36°38′44″。

  玉山煤礦由原玉山一號(原曹範鎮玉山煤礦)、玉山二號(原曹範鎮宋家埠煤礦)、玉山三號(原曹範鎮小駝溝煤井)整合而成,2004年由鄉鎮集體煤礦改製為市屬國有煤礦,隸屬章丘礦業有限公司。現井田根據濟國土資字(2005)733號文及魯國土資字(2006)328號文批準,礦井井田麵積3.548km2,有10個拐點坐標圈定,批準開采煤層3、4、9、10-1層。礦井從2007年5月開始技改,2008年8月技改結束,技改期間礦井先後通過了工程質量認證,生產係統試運轉、安全設施驗收、生產係統驗收等工作,於2009年3月領取新的煤炭生產許可證。礦井設計生產能力18萬t/a。礦井“五證一照”齊全,在有效期內,是合法的生產礦井。截止2011年底礦井地質儲量653.3萬噸,基礎儲量201.7萬噸,可采儲量129.4萬噸,尚可服務年限7.0年。

  礦井開拓方式為立井開拓,主、副井混合提升,上下山采區布置,走向長壁後退式采煤,頂板管理為全部垮落法。礦井通風係統、供電係統、排水係統、提升運輸係統、防塵係統、監測監控係統、壓風係統等係統完善可靠,滿足礦井安全生產的需要。

  2012年共安排5個采區,目前礦井現有2個采區生產(1013采區、913二節采區)、3個準備采區(1011采區、1012采區、1014采區)。共布置2個采煤麵,913二節采區1個采煤工作麵(9134采煤工作麵接9132采煤工作麵接10122采煤工作麵),1013采區1個采煤工作麵(10133采煤工作麵接10131采煤工作麵)。6個掘進頭(10121運輸巷、10124上出口、10139運輸巷、1011輔助下山、10135運輸巷、10143運輸巷)。

  2、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危險性03manbetx

  2.1、瓦斯

  賦存在井下煤層中的有害氣體受采動影響釋放到開采空間,或井下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釋放到開采空間,這些有毒有害氣體總稱為瓦斯,其主要成份是甲烷。

  2.1.1、瓦斯的危害

  瓦斯危害包括瓦斯窒息、瓦斯爆炸、瓦斯燃燒和瓦斯突出,是煤礦的重大災害之一。

  如果瓦斯濃度很高、氧氣含量降至10%~12%以下時,就可能造成人員的窒息死亡事故。瓦斯窒息事故在煤礦井下發生較多,當井下混合氣體中瓦斯濃度較高時,氧氣的濃度相對較低,此時可能發生瓦斯窒息事故,瓦斯窒息事故多為人員誤入不通風巷道造成個體傷亡的事故。

  如果瓦斯濃度達到5~16%、氧氣含量大於12%時,遇到火源會發生瓦斯爆炸,瓦斯濃度達到9.5%時爆炸力最強,瓦斯爆炸是煤礦瓦斯事故中危害最大、損失最嚴重的災難性事故,瓦斯爆炸的危害有:

  (1)高溫:瓦斯爆炸會在巷道中形成速度大、溫度高的焰麵,焰麵經過之處,人被燒死或大麵積燒傷,燒壞井下電氣設備和電纜,引燃井巷中其它可燃物,產生新的火源;

  (2)衝擊波:瓦斯爆炸會產生強大的衝擊波,造成人員傷亡,毀壞巷道支架,頂板冒落,摧毀通風設施,破壞井下設備,揚起煤塵形成新的爆炸源等;

  (3)有害氣體:瓦斯爆炸引起井下空氣成分的變化,產生大量有毒有害氣體,生成大量的二氧化碳和水蒸汽。不完全反應產生的高濃度CO有害氣體成為井下人員傷亡的主要因素之一,如果揚起的煤塵參與爆炸,CO的生成量更大。

  如果瓦斯濃度超過16%以上,氧氣含量大於12%時,遇到火源會產生燃燒,瓦斯燃燒事故也會給煤礦帶來災難性的損失,瓦斯燃燒的危害有:

  (1)高溫:瓦斯爆炸產生的高溫氣體,會燒死或大麵積燒傷人員,燒壞井下電氣設備和電纜,引燃井巷中其它可燃物,產生新的火源;

  (2)有害氣體:瓦斯燃燒引起井下空氣成分的變化,產生大量有毒有害氣體,生成大量的二氧化碳和水蒸汽,不完全反應產生的高濃度CO有害氣體成為井下人員傷亡的主要因素之一。

  2.1.2、瓦斯災害的原因

  瓦斯爆炸的原因主要有:通風供風量不足,風速過低,不能有效地稀釋瓦斯,形成局部瓦斯積聚;出現引爆熱源,如明火,電氣火花、撞擊火花、摩擦火花、爆破火焰等。如果瓦斯濃度超出了爆炸極限範圍,出現引燃熱源就會引起瓦斯燃燒,也會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事故。

  2.1.3、瓦斯事故多發地點

  瓦斯相對於空氣的密度為0.554,在無風或風速較低的巷道中瓦斯易積聚於巷道頂部;在風流紊亂的巷道或工作麵也易引起瓦斯積聚;新揭露的煤壁釋放瓦斯的速度比較高,因而,在采煤工作麵、掘進工作麵等場所瓦斯湧出量相對較大,是瓦斯事故的主要發生地點。

  2011年礦井瓦斯鑒定結果:礦井相對瓦斯湧出量為1.20m3/t,絕對瓦斯湧出量為0.435m3/min,為低瓦斯礦井;二氧化碳相對湧出量為3.55m3/t,絕對湧出量為1.33m3/min,為低二氧化碳礦井。本礦為低瓦斯礦井,瓦斯釋放緩慢,采掘工作麵隻要保證正常通風,保證正常的瓦斯管理,就不會造成采掘工作麵瓦斯積聚。但是如果溜子道尾部回撤不及時,此處就容易造成瓦斯積聚事故;或者工作麵通風係統被破壞,工作麵無風、微風或風流紊亂,也會造成工作麵內瓦斯積聚,引起瓦斯爆炸事故;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管理不善,無計劃停電、停風或風筒管理不到位,造成迎頭無風、微風,也可能導致瓦斯積聚,甚至引起瓦斯爆炸事故。采掘工作麵、采空區、盲巷和回風巷道等容易形成瓦斯積聚的地方,都可能引發瓦斯災害。

  從礦井多年開采實際來看,礦井瓦斯隨開采深度的增加,瓦斯湧出量無明顯變化,礦井瓦斯湧出主要來自采掘工作麵、構造和采空區,井田內各煤層瓦斯均以普通湧出的方式進入采掘空間,沒有瓦斯噴出和瓦斯突出。

  2.2、煤塵

  煤塵是煤礦生產過程中,由於機械或爆破作用使煤炭破碎而產生的固體顆粒。煤塵在井下以浮遊、沉積兩種形態存在於采煤、掘進、運輸、提升等工作場所。

  1.煤塵的危害

  煤塵主要危害是煤塵爆炸和呼吸性粉塵造成的職業傷害。

  1)煤塵爆炸的危害

  煤塵爆炸同瓦斯爆炸一樣,都屬於礦井中的重大災害事故。煤塵爆炸的危害:

  (1)形成高溫、高壓、衝擊波:煤塵爆炸產生的高溫氣體(溫度可達2500℃),會燒死或大麵積燒傷人員,燒壞井下電氣設備和電纜,會產生強大的衝擊波(最高達2MPa),造成人員傷亡,毀壞巷道支架,頂板冒落,摧毀通風設施,破壞井下設備,揚起煤塵形成新的爆炸源發生連續爆炸,可能造成全礦井毀壞;

  (2)產生大量的CO:煤塵爆炸時產生的CO,在災區氣體中的濃度可達2%~3%,甚至高達8%左右,爆炸事故中受害者的大多數是由於CO中毒造成的。

  2)煤塵爆炸的條件

  煤礦井下環境中,煤塵爆炸必須同時具備以下3個條件:

  (1)具有一定濃度的能夠爆炸的煤塵雲。煤塵有的具有爆炸性,有的不具有爆炸性。具有爆炸性的煤塵隻有在空氣中呈懸浮狀態並達到一定濃度時才能發生爆炸。實驗表明,一般情況下,煤塵爆炸下限為30~50g/m3,上限為1000~2000g/m3,爆炸力最強的煤塵濃度為300~500g/m3。

  (2)高溫熱源,能夠引燃煤塵爆炸的熱源溫度變化的範圍是比較大的,它與煤塵中揮發份含量有關。我國煤塵爆炸的引燃溫度變化大約在610℃~1050℃之間,煙煤一般為650℃~900℃。煤礦井下能點燃煤塵的高溫火源主要為:爆破時出現的火焰、電氣火花、電弧、靜電放電、摩擦放電、摩擦高溫、井下火災和瓦斯爆炸等。

  (3)空氣中氧氣濃度大於18%。

  3)粉塵職業危害

  煤礦生產過程中(如掘進、采煤、放炮、運輸和破碎等)會產生大量的煤塵或岩塵。呼吸性粉塵可以進入肺泡,使肺組織發生病理學改變,喪失正常通氣和換氣功能,長期吸人粉塵後,嚴重損害身體健康。煤塵可引起塵肺病,岩塵可能引起矽肺病。

  2.煤塵危害的原因

  產生煤塵危害的主要原因有:井下無降塵措施或措施未發揮作用;巷道風速過大;采煤工作麵未進行煤層注水降塵;巷道沉積煤塵清理不及時;采掘機械無噴霧降塵裝置;電器失爆;漏電保護、接地保護、過流保護失效;瓦斯爆炸;幹式鑽眼;放炮未填炮泥或炮泥長度不夠;未使用煤礦安全炸藥或毫秒雷管;回風巷無霧化降塵措施;轉載點無噴霧灑水裝置或沒起作用;人員未帶防塵麵罩等。

  3.煤塵爆炸多發地點

  礦井開采的各煤層經山東煤炭質量檢測中心2010年4月鑒定煤9、煤10-1煤塵無爆炸性。井下煤塵主要是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產生的煤塵飄浮在空氣中,可隨井下風流的流動而散布開來,其中大部分沉積在工作麵附近的回風巷中。當沉積的煤塵受到外力的衝擊時就會飛揚起來,形成煤塵雲,如放炮、斜巷跑車、機械衝擊、風速突然改變、爆炸衝擊波等。

  (1)采煤工作麵如果防塵設施不能正常使用,積塵嚴重,空氣中煤塵濃度就可能達到爆炸界限,從而引起爆炸。

  (2)所有煤巷、半煤巷的掘進頭,因不正常使用水炮泥或水炮泥使用不當,不能嚴格執行綜合防塵措施,放炮時煤塵可能達到爆炸界限。

  (3)各采煤工作麵、溜子道、采區運輸巷及各運輸轉載點,如果防塵設施使用不正常,煤塵飛揚,濃度就可能達到爆炸界限,發生煤塵爆炸事故。

  2.3、水災

  1.礦井水災

  井下水災主要是由於采掘工作麵的圍岩因為受到采動影響而揭露含水層、含水斷層或由於含水層的水頭壓力超過了留設的煤(岩)柱的強度而導致地下水的高強度湧出、采空區積水、封閉不良鑽孔水。

  ⑴地表水害

  大氣降水及第四係水是該礦主要補給水源,大氣降水滲入古空區或補給含水層進入井下,湧水量明顯增加,威脅礦井安全生產,雨季時南部山區大量雨水彙集在礦區外東部發育的衝溝內,經堯舜渠排出礦外,為此要作好雨季期間堯舜渠入水口的清理和保持排水通道的暢通工作。目前受地表水威脅地點為:主井東翼,原埠村及潘家埠開采的幾處小煤井采空區與地表水有較密切的水力聯係並與主井東翼的采空區有水利聯係,在雨季對礦井有一定的威脅。

  ⑵古空水

  本井田開采曆史悠久,在各可采煤層的淺部,及上組煤均進行過開采,留有古空區並與地表水有較密切的聯係。目前礦井已基本轉入深部開采下組9、10煤,通過4反9石門與淺部采空區均相通,因此古空水水量較少。對礦井構成的威脅程度分析。根據上三帶理論進行計算:

  上部3、4層采空區與9煤層距離最近120-150米左右,開采後導水高度為34.5m,因此在開采9、10層煤時不受上部采空水的威脅。

  ⑶相鄰礦井水:

  ①主井東翼:原平陵東井、黃河公社煤井、埠村一號煤礦及向東的大冶粘土礦采空區均相通,且與地表河水有較密切的水力聯係。雨季時地表水滲入采空區,當水位達到+85m時向我礦過水,威脅我礦安全。根據2004年觀測資料,當水位達到+85m左右時,通過采空區向我礦東翼過水,最大過水量可達到200m3/h左右。

  ②已關閉的玉山二號煤礦采空區積水,主要接受大氣降水的下滲補給,2011年11月,在副井10131運輸巷施工了泄水巷,並揭露了采空區,對采空區積水進行疏放,對礦井采掘地點無威脅。

  ③原宋家埠村南井3、4煤采空區水經關閉的玉山二號煤礦主副井筒進入9、10煤采空區後,通過與副井相通點流入副井。原宋家埠村北井3、4煤采空區與副井筒和411大巷反3層上山相通,采空區水經井筒和411大巷經水溝分別流入中央水倉和410采區水倉,雨季時受大氣降水的下滲補給,水量加大,根據近幾年雨季湧水量觀測資料,最大湧水量25m3/h。由於水量較小,且直接流入水倉,對礦井采掘地點無威脅。

  ⑷承壓水:

  礦井主要開采9、10煤,其頂板為一、二灰,目前已基本疏幹,對礦井開采威脅較小。底板為徐、奧灰,目前開采最低水平已達-220m,最大承壓水頭達315m,特別是9、10煤底板發育數層砂岩,裂隙較發育,並與徐灰有一定的水力聯係,減小了隔水層厚度,同時井田內斷層構造發育,增加了9、10煤開采的危險性。底板水主要威脅地點:安全開采最低標高附近及靠近向斜軸部的工作麵、地質構造薄弱地段。

  采掘地點出水征兆:

  ①回采工作麵水災辯識

  回采工作麵麵前頂板淋水加大、麵後湧水量增加等;

  ②掘進工作麵水災辯識

  掘進工作麵或其他地點發現有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

  現將2012年度受水害威脅地點的隱患分析如下:

  a、10122采麵、10124采麵、10121采麵、10135采麵受承壓水威脅。治理措施:回采前,先物探後鑽探,查清水文地質條件,聘請專家進行論證,確定合理的開采方法,確保安全開采。計劃完成時間10122采麵:2012年4-6月,10124采麵:2012年6-12月;10121采麵:2012年10-12月;10135采麵:2012年12月;責任人:程德鵬、潘慶國、邢介寧。

  b、開拓1012采區、1013采區地質構造及水文地質情況需進一步探查。治理措施:嚴格執行“逢掘必探、不探不掘”的原則,查明地質構造情況。計劃完成時間:2012年12月。責任人:程德鵬、潘慶國、邢介寧。

  2.人為因素

  采掘過程中沒有探水或探水工藝不合理;采掘過程中遇到含水地質構造;爆破、鑽孔時揭露水體;地壓活動揭露水體;鑽孔封孔不良;排水設施、設備設計或施工不合理;采掘過程中違章作業;沒有及時發現突水征兆;發現突水征兆時沒有及時采取有效的探水、防水措施或存有封孔不良鑽孔;未留設合理有效的防水煤柱或亂采濫挖破壞防水煤柱;采掘過程中沒有采取合理的疏水、導水措施,采空區、廢棄巷道積水未排;巷道、工作麵和地麵水體內外連通;降雨量突然加大時,造成井下湧水量突然增大。

  3.危害、破壞形式。

  礦井水、地表水或突然降水都可能造成礦井水災事故,這些事故包括:

  ①采掘工作麵突水;

  ②采掘工作麵或采空區透水。由於地質構造或采掘使采空區與儲水體連通,使大量的水體直接進入采空區,從而使采空區、巷道甚至礦井被淹;

  ③地表水或突然大量降雨進入井下。通過裂隙、溶洞、廢棄巷道、透水層、地表露頭與采空區、巷道、采掘工作麵連通,使大量的水體通過采空區進入作業場所或直接進入作業場所。

  2.4、火災

  煤礦火災分為內因火災和外因火災。

  1.內因火災

  內因火災的發生往往是一個逐步蘊育的過程。但是火源比較隱蔽,經常發生在人們難以進入的采空區或煤柱內,要想準確找到火源的位置確非易事。因此,內因火災常常持續數月、數年,有時燃燒的範圍逐步蔓延擴大,燒毀大量煤炭,凍結大量資源。

  礦井所開采的煤層經山東煤炭質量檢測中心2010年4月鑒定煤9、煤10-1均屬三類不易自燃,礦井火災主要是由外因火災引起。放炮作業、電氣火花、電力線路絕緣老化、燒焊、掘進工作麵的風筒、運輸巷皮帶和供電電纜非阻燃等都有可能引燃可燃物,造成外因火災的發生。

  2.外因火災

  (1)外因火災的危害及成因

  發生外因火災要具備可燃物和引火源條件,在本礦的生產過程中,存在大量的可燃物,如電纜、電氣設備、油料、坑木和其他可燃物;引燃可燃物的火源包括:電焊、電器發熱、設備摩擦、人的不規範行為等。外因火災一旦發生,就會在短時間內產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氣體並出現火焰,如果發現火災未撲滅和井下人員撤退不及時,就會造成巨大的財產損失和重大的人員傷亡。外因火災發生的特點是易於發現,在發火初期容易撲滅,火勢發展迅猛,持續時間較短。如果不能及時控製火勢,往往會造成重大事故。

  (2)外因火災多發地點

  根據礦井實際情況,礦井存在外因火災的地點為:

  ①不及時更換防爆性能差及失爆的電器,一旦發生電器故障或事故可能引起火災。

  ②各種綜合保護措施失靈,接地係統不符合規定,當發生短路故障時不能立即切斷電源,易引起火災。

  ③井下從事電氣焊等不按措施執行,不留監護人,殘留火種不清除或清除不徹底,易發生火災。

  ④井下動力、照明等輸電電路,由於絕緣老化,機械外傷,保護失靈等方麵的原因,使電纜短路,產生火花,可能引起火災。

  ⑤采掘工作麵不按01manbetx 規定爆破,易產生爆破火焰,可能引起火災。

  ⑥因井下存在明火而引起火災。

  以上危險源發生火災事故主要是違反崗位安全01manbetx ,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和其他無法抗拒的外界因素造成。一旦上述重點消防單位發生火災,極有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後果不堪設想。

  2.5、電氣傷害

  《煤礦01manbetx 》規定,電氣設備必須為防爆或本安型,電纜具有阻燃抗靜電性能。電氣設備由於現場使用或維修不當,使防爆性能下降或失爆,會引起火災或爆炸;另外,配電線路、開關、熔斷器、插銷座、照明器具、電動機等均有可能引起電氣設備傷害。電氣傷害發生的主要原因:

  1.防護缺陷:未選用阻燃電纜;井下電纜明接頭或不合格接頭、電氣設備失爆;

  2.保護缺陷:繼電保護不完善或整定不合理造成誤動或拒動、電氣設備保護接地不良等;

  3.電危害:電纜絕緣損壞、開關爆炸、電氣設備漏電、雷電過電壓等可能造成人員觸電、電氣火災;電火花可能成為瓦斯、煤塵爆炸的點火源;

  4.因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引起的誤送電、帶電作業均可引起電氣短路、觸電等事故;

  5.作業環境不良:煤礦空氣汙染嚴重,易造成高壓絕緣子汙閃、井下作業光線不足、井下通風不良不利於設備散熱等。

  電氣傷害的主要表現形式為電擊傷害和觸電傷害

  2.5.1、電擊危害

  配電室、配電線路以及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各種電氣拖動設備、移動電氣設備、手持電動工具、照明線路及照明器具或與帶電體連通的金屬導體等,都存在直接受到電擊或間接受到電擊的可能。

  1.傷害方式:電擊傷害是由電流的能量造成的,當電流流過人體時,人體受到局部電能作用,使人體內細胞的正常工作遭到不同程度破壞,產生生物學效應、熱效應、化學效應和機械效應,會引起壓迫感。打擊感、痙攣、疼痛、呼吸困難、血壓異常、昏迷、心律不齊等,嚴重時會引起窒息、心室顫動而導致死亡。

  2.傷害途徑:電擊常見的傷害途徑有,人體觸及帶電體,人體觸及正常狀態下不帶電而當設備或線路故障(如漏電)時意外帶電的金屬導體(如設備外殼),人體進入地麵帶電區域時,兩腳之間承受的跨步電壓。

  3.產生電擊的原因有:電氣線路或電氣設備在設計、安裝上存在缺陷,或在運行中缺乏必要的檢修維護,使設備或線路存在漏電、過熱、短路、接頭鬆脫、斷線碰殼、絕緣老化、絕緣擊穿、絕緣損壞、PE線斷線等隱患;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措施失效;電器設備運行管理不當,安全管理製度不完善;電工或機電設備操作人員的操作失誤或違章作業等。

  2.5.2、觸電傷害

  1.分布:觸電傷害主要發生在配電室、配電線路等。

  2.傷害方式:由電流的熱效應、化學效應、機械效應對人體造成局部傷害,形成電弧燒傷、電流灼傷、電烙印、電氣機械性傷害、電光眼等。

  3.傷害途徑

  直接燒傷:當帶電體與人體之間產生電弧時,電流流過人體形成燒傷。直接電弧燒傷是與電擊同時發生的。

  間接燒傷:當電弧發生在人體附近時,對人體產生燒傷,包括融化了的熾熱金屬濺出造成的燙傷。

  電流灼傷:人體與帶電體接觸,電流通過人體由電能轉換為熱能造成的傷害。

  4.產生觸電的原因主要有:帶負荷(特別是感應負荷)拉開裸露的閘刀開關;誤操作引起短路;近距離靠近高壓帶電體作業;線路短路、開啟式熔斷器熔斷時,熾熱的金屬微粒飛濺;人體過於接近帶電體等。

  2.6、礦井供電事故

  主井供電係統由曹煤線、楊潘線兩回路,一回路曹煤線引自曹範35KV變電站,另一回路引自埠村楊家巷35KV變電站,兩回路供電線路均為LGJ-3x120,電壓等級10KV,地麵供電有S9-500/10的變壓器2台。1台工作,1台備用;井下由2台S11-3150/10/6型變壓器向井下提供6KV電源,供電線路為YJV42-3×120。井下高低壓配電開關采用BGPqL-6G智能型真空開關,並具備漏電、過流、過負荷、接地等保護功能,供電安全可靠,滿足生產的需要。

  副井變電所兩回路供電來自礦井地麵變電所,架空線路均為LGJ3×70,電壓等級10KV電源,2台S9-400/0.4型變壓器負責地麵供電。10KV4回路下井,其中2回路向+35m水平變電所供電,設有KS9-315/6-0.69型變壓器2台,電纜線路為YJV42-3×50;另2回路向-70變電所供電,設有KS9-315/6-0.69型變壓器2台,電纜線路為YJV42-3×50。

  主井絞車、井下中央變電所、主排水泵雙回路供電,副井提升絞車、主扇風機也均為雙回路供電。供電係統中可能出現的事故及危害有全所斷電影響全礦井或某個采區的生產及運輸,或影響某一路用戶供電、出現人身觸電,造成人員傷亡,短路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等。

  2.7、機械傷害

  機械傷害主要指機械設備運行(靜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夾擊、碰撞、剪切、卷入絞、碾、割、刺等形式的傷害。

  各類機械機加工設備等轉動機械的外露傳動部分和往複運動部分都可能對人體造成機械傷害。其致因因素有防護缺陷、操作不當、操作人員著裝不當等,可能引發操作者個體傷亡。

  機電設備失控:如機電設備沒有控製、屏蔽措施或控製屏蔽措施失效,就會發生機電設備事故,從而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機電設備故障:某係統、設備、元件等在運行過程中,由於設備、元件的磨損、疲勞、老化、檢查維修不及時或設備缺陷等原因,就會發生機電設備故障,從而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易造成機械傷害的機械、設備包括運輸機械、采掘機械、裝載機械、鑽探機械;破碎設備、通風設備、排水設備、支護設備及其他轉動及傳動設備。

  2.8、中毒、窒息

  2.8.1、中毒、窒息原因分析

  根據本礦生產特點,引起中毒窒息的原因主要為通風不良、煤體瓦斯、爆破後產生的炮煙和其他有毒有害氣體、其他有毒氣體如硫化物、CO及有機烴類氣體及存在盲巷。礦井開采範圍存在大量采空區,均增大了中毒、窒息事故的可能性。開采過程中遇到的地質構造、采空區、巷道中存在的有毒氣體,爆炸或火災產生的有毒煙氣等,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就有可能發生中毒、窒息事故。

  爆破後形成的炮煙是造成人員中毒的主要原因之一。造成炮煙中毒的主要原因是通風不暢和違章作業。

  造成人員中毒、窒息的原因包括:

  1)違章作業。如爆破後通風時間不足就進入工作麵作業,人員沒有按要求撤離到安全地點等;

  2)通風設計不合理。風量不足,通風時間過短,風流短路,獨頭巷道掘進時沒有局部通風等;

  3)警戒標誌不合理或沒有警戒標誌。人員意外進入通風不暢、長期不通風的盲巷、釆空區、硐室等;

  4)意外情況。人員意外進入炮煙汙染區並長時間停留,意外停風等。

  2.8.2、中毒、窒息場所

  可能發生中毒、窒息的場所主要包括:爆破作業麵,炮煙流經的巷道,炮煙積聚的釆空區,炮煙進入的硐室,盲巷、盲井,通風不良的巷道,采空區等。

  2.9、提升、運輸傷害

  提升、運輸是礦井生產過程中重要組成部分。提升、運輸發生事故的主要有:

  2.9.1、提升事故主要包括:

  1)過卷(過放):主要發生在司機精力不集中或減速、限速保護失效、製動係統失效、深度指示器失效等情況下;

  2)提升造成斷繩事故(鋼絲繩磨損鏽蝕超過規定、安全係數小於規定值、過卷、過速、超載、鬆繩、限速保護裝置失靈等);

  3)蹲罐事故(製動力矩不符合規定、閘瓦磨損嚴重、液壓站係統不能可靠的製動等);

  4)提升墜人墜物事故(罐籠內阻車器和擋車器失效、乘人超規定、乘罐人員誤判等)。以及提升設備缺陷等。

  5)電氣事故:主要發生在提升係統電氣保護不全、提升信號係統不完善、供電係統設備、電纜絕緣下降等。

  2.9.2、運輸事故主要包括:

  斜巷礦車存在跑車、掉道毀物傷人等事故;其中跑車事故是上下山運輸危害最大的事故,產生的主要原因有鋼絲繩斷裂、摘掛鉤失誤、製動裝置失靈、絞車工操作失誤、超掛車輛、防跑車裝置及炮車防護裝置不健全等管理缺陷等。

  2.10、采掘作業傷害

  采掘作業是煤礦生產的中心環節。我礦現采煤方法主要是走向長壁采煤法,放炮落煤,全部冒落法管理頂板。采煤工藝為炮采,單體液壓支柱支護頂板。人工攉煤、皮帶或刮板運輸機運煤、掘進工藝為炮掘,支護方式為錨網鋼帶支護。

  因此本礦在采掘作業中可能發生如下事故:

  1.打鑽作業中鑽杆傷人、鑽機砸傷人及幹式打鑽產生塵肺病危害。

  2.爆破作業中衝擊波、飛石、拒爆、早爆、遲爆、爆炸火焰外泄引起的瓦斯、煤塵爆炸等。

  3.爆破作業未執行“一炮三檢”而引起瓦斯爆炸等。

  4.攉煤作業中碰傷、刮傷、煤塊砸傷等。

  5.支護作業中頂板垮落、煤壁片幫、支柱傾倒砸傷等。

  6.人工攉煤時,頂板浮煤落下或者煤壁片幫砸傷等。

  7.裝載作業中裝載傷人,如鐵鍬傷人、矸石砸傷人等。

  8.掘進作業中未遵守《煤礦01manbetx 》而空頂作業,可能會發生冒頂或頂板掉矸落下傷人。

  9.支護作業中頂板垮落、巷壁片幫砸傷,支架垮落、噴漿傷人等。

  2.11、爆破事故與自燃

  爆破作業是本礦生產過程中的重要工序,爆破事故是其主要危險有害因素之一。在煤礦采掘過程中使用大量的炸藥。炸藥從地麵向井下運輸的途中,裝藥和爆破過程中,未爆炸或未爆炸完全的炸藥在裝卸岩石或煤的過程中,都有發生爆炸的可能。爆炸產生的震動、衝擊波和飛石對人員、設備設施、構築物等有較大的損害。爆破時的火焰可能引起瓦斯爆炸。常見的爆破危害除有震動、衝擊波、飛石、拒爆、早爆、遲爆外,還有爆炸火焰外泄引起的瓦斯爆炸等。

  1)爆破作業中意外事故有:拒爆、早爆、自爆、遲爆、引起瓦斯爆炸。

  2)爆破產生有害效應有:地震效應、飛石、衝擊波、有毒氣體、引起瓦斯爆炸事故。

  3)爆破事故產生的主要原因有:爆破後過早進入工作麵;盲炮處理不當或打殘眼;炸藥運輸過程中強烈振動或摩擦;礦井雜散電流超限;裝藥或起爆工藝不合理或違章作業;警戒不到位,信號不完善,安全距離不夠;爆破器材質量不良;非爆破作業人員作業或違章作業;使用爆炸性能不良的材料;所用發爆器防爆性能失效;使用普通電雷管放炮;裝藥時未用炮泥或炮泥長度不夠;采掘工作麵放炮未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度;炸藥庫管理不嚴;有其他火源。

  4)在煤礦生產過程中,可能發生爆破事故的作業場所主要有:炸藥庫;運送炸藥的巷道;爆破作業的采煤工作麵或掘進工作麵;爆破後的采煤工作麵或掘進工作麵等。

  2.12、高處作業

  高處作業時,由於防護不當(或沒有防護)、操作不當,發生的人員或物件墜落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可能產生墜落事故的場所主要有:立井井口、井架操作平台以及攀杆維修等。

  2.13、噪音與振動危害

  在煤炭生產過程中,噪聲與振動主要來源於氣動鑿岩工具的空氣動力噪聲,各設備在運轉中的振動、摩擦、碰撞而產生的機械噪聲和電動機等電氣設備所產生的電磁輻射噪聲。

  產生噪聲和振動的設備和場所主要有:空壓機和空壓機泵房;通風機和通風機房;水泵和水泵房;絞車和絞車房;爆破作業場所;破碎設備和破碎作業場所;鑿岩設備和鑿岩工作麵;運輸設備和設備通過的巷道;裝岩機和裝岩作業場所;機修車間等。

  2.14、壓力容器爆炸事故

  根據集團公司及上級有關規定的要求,礦井每年都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過程控製,每月進行一次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通過分析評價,壓力容器爆炸的主要類型有爐膛燃料爆燃、鍋爐爆管及各類壓力容器爆炸等。事故一旦發生,輕則影響設備正常運行,重則影響礦井供汽,甚至設備及人身安全。

  3、危險目標的確定及危險性評估

  3.1、危險目標的確定

  根據以上分析,針對我礦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確定井下主要危險源為水和煤塵,這兩項危險源會造成礦井重特大事故發生。同時還有頂板、火、瓦斯、機電和提升運輸係統的危險因素,也會造成零星事故發生。

  3.2、危險性評估

  1、水害危險性評估

  礦周圍的翟家莊煤礦、南部於家埠煤礦開采為同一煤層,又因相距較遠,且無水力聯係,都不會給本礦造成威脅。主要威脅是承壓水威脅。

  2、瓦斯危險性評估

  本礦雖然在多年開采中均未出現“瓦斯突出”現象,在曆年的瓦斯等級鑒定中,礦井均為低瓦斯礦井,但是在生產中,如果通風係統不完善,導致局部瓦斯積聚,達到一定濃度後,可能導致作業人員中毒窒息或遇火源引發瓦斯燃燒、爆炸等瓦斯災害。在瓦斯爆炸事故統計中發現低瓦斯礦井所占的比例較大,因此,低瓦斯礦井在管理不善的情況下,瓦斯可能轉化為重大危險源,易成為安全隱患。故在采掘工作麵、采空區、回風巷、盲巷等有可能會發生瓦斯爆炸和窒息等瓦斯事故。

  3、頂板危險性評估

  頂板管理是我礦井日常管理的重中之重,因此,當工作麵遇地質構造、頂板破碎、三岔門子口、四岔門子口、回柱放頂、上下端頭及撤麵等情況,如果支護不及時、不合格會出現大麵積冒頂,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4、火災危險性評估

  根據本礦煤炭自燃傾向性鑒定結果:各層煤均為三類不易自燃煤層。因礦井井上、下等場所,既有可燃物質,又有較多發火因素,因此均有發生火災的可能性。

  5、煤塵危險性評估

  2010年4月經山東泰山礦產資源檢測研究院進行實驗室煤塵爆炸性鑒定,根據鑒定結果,9煤(6.79%)、10-1煤(6.61%)層煤煤塵無爆炸性。

  6、提升運輸危險性評估

  本礦采用多級提升,提升環節多,因此,存在的危險因素就多,主要發生在斜巷礦車跑車、掉道毀物傷人等事故。

  第三節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體係

  玉山煤礦應急組織體係為設立玉山煤礦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煤礦應急救援隊伍。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煤礦指揮部總指揮由礦長孫希營擔任,副總指揮由副礦長趙繼賢、程德鵬、王國寶、李師坤擔任,指揮部成員由礦辦公室、技術科、安全科、生產調度室、機電科等科室人員組成。職責如下:

  總指揮孫希營:製定營救遇險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下達搶救命令;指揮副總指揮、指揮部成員,並明確分工,落實責任。

  副總指揮程德鵬:是總指揮的第一助手,協助總指揮做好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副總指揮王國寶:主要組織對絞車、主扇、變壓器、主排水泵等主要設備的運行狀況進行有效監控,保障礦井提升、運輸、通風、排水、供電係統完好,通信係統暢通。

  副總指揮趙繼賢、李師坤:是現場總指揮,具體負責與礦山救護隊和輔助救護隊完成災區遇難人員的搶救和事故處理,對入井人數進行監控,簽發入井許可證。

  指揮部成員分工:

  李永林:負責根據作戰計劃,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調集救災所必需的材料物資。

  趙書榮:負責車輛調撥,接待、安排好搶險救災人員的生活等後勤保障工作,配合醫務人員組織好傷員的運送工作。

  喬文奎:負責搶險救災所需設備器材、物資調撥、運送、供應工作;並根據命令把所需器材物資運到指定地點。

  李加平:負責礦區治安保衛工作,根據命令設置警戒、控製人員出入、維持群眾秩序,並負責救援搶險物資道路暢通。

  葉大鵬:負責提供《采掘工程平麵圖》、《井上下對照圖》、《通風係統圖》、《避災路線圖》、排水、壓風、通訊、巷道布置圖及水文地質資料等送交指揮部。

  邢介軒:根據作戰計劃,對礦井風流進行調整,對井下通風、瓦斯、火區等情況進行監控,組織人員搶修破壞的通風設施,保證反風設施完好。並準備不少於四台瓦斯鑒定儀,風表、測氧儀和不少於30台便攜式瓦斯報警儀。

  胡延平:負責組織人員在井口配合礦燈房查清井下人數和姓名,統計上下井人員、人數、下井時間,作到準確無誤,所有下井人員一律在井口登記後方能下井。

  彭克祿:負責安排業務高的電工3-5名做好下井準備,並準備好五台防爆電話,電話線500米,2台局扇,50節風筒,提供《井上下供電係統圖》、《電器設備布置圖》、《排水係統圖》,做好反風準備,掌握井下停送電工作,組織強有力的安裝搶修隊伍。

  彭克東:負責傳達指揮部命令,每隔10分鍾對救災現場的救災情況進行調度一次,並及時彙報指揮部。

  礦山救護隊:結合我礦實際情況,與淄礦集團礦山救護大隊埠村中隊簽訂了救護協議,其主要職責為:負責現場搶險、搜救人員、提出事故防範措施建議、根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的任務,完成對災區遇險人員的援救和事故處理及鑒定工作。

  2、具體工作機構

  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以後,為便於工作協調和全麵展開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下設救援辦公室、現場指揮組、技術組、物資供應組、後勤保障組等工作機構。現確定工作人員並界定相應職責,分述如下:

  應急救援指揮部組成人員及聯係方式(表一)

  2.1、搶險救援辦公室

  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礦調度室,主任由李永林同誌擔任,辦公室電話號碼:83760982成員由安全、生產、技術等科室科員組成,具體工作職責是承辦指揮部交辦的一切工作,負責事故處理時生產調度,事故現場通訊和對外聯係。人員組成詳見表(一)

  2.2、現場指揮組

  現場指揮組是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主體和關鍵,其主要職責是在指揮部的直接領導下具體負責搶救和處理事故,及時處置突發災變,嚴防事故擴大。現場指揮組的組長由副總指揮趙繼賢擔任,副組長由指揮部成員李師坤擔任,組成人員依據事故性質確定。為迅速、正常、有序的組織搶險救災工作,下設搶險救災兩個突擊隊,突擊隊確定兩名隊長,始終有一名隊長在現場指揮,分早、中、晚三班值班,保證24小時內有一隊駐礦,搶險隊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常識和熟練的業務技能,並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械,確保搶險救災工作安全順利的進行。

  組長:安全副礦長(負責井下火災、瓦斯、煤塵、火工品及爆破事故、礦井通風係統、井下水災)或分管生產副礦長(負責頂板、井下運輸及其它事故)機電副礦長(負責礦井主、副井提升係統、礦井排水係統、大型固定設備、地麵及井下變配電站及供電係統、矸石山及其它機電事故)

  成員:各副總工程師、生產科、技術科、安全科、機運科、通防科、救護中隊

  2.3、技術組

  搶險救災指揮部成立技術組,主要是研究製定搶救事故的技術方案和具體安全措施,解決事故搶救過程中遇到的特殊情況,確定最佳搶救方案,技術組的工作必須在指揮部領導下進行,重大事項由指揮部同意後確定。

  組長:總工程師

  成員:各副總工程師,生產技術科、機運科、通防科、救護中隊

  職責:

  1)協同現場總指揮製定搶救方案及安全措施

  2)對搶救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及時給予技術指導,並協助現場總指揮及時修改、補充搶救方案;

  3)協同現場指揮部製定應急結束後的恢複計劃。

  2.4、物資供應、運輸組

  物資供應運輸組主要是搶救事故過程中對所需物資、設備進行調運、供應,確保搶險物資及時到位。

  事故發生啟動預案成立物資供應組後,工作小組必須立即根據事故性質確定所需物資及設備,列出清單,確定最佳物資供應單位和運輸方案,啟動應急救援物資信息網絡,便於指揮部對搶救設備統一調度使用。

  組長:機電副礦長

  成員:供應科、機運科

  職責:

  1)負責搶救物資的供應,保證搶救物資及時到位;

  2)保證搶救資金及時到位。

  2.5、後勤保障組

  後勤保障組主要負責救災過程中食宿接待、車輛調度及搶險資金籌集等後勤工作,組長由辦公室主任擔任。另外,醫療救護、警戒保衛、社會秩序穩定等工作由搶險救援辦公室負責協調,需集團領導協調的請求集團領導出麵協調,確保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組長:辦公室主任

  成員:車管組長、車輛駕駛員

  職責:

  1)負責組織搶救車輛;

  2)負責運送事故搶救人員和搶險物資。

  2.6、保衛組

  由保衛科人員組成,由保衛科科長李加平任組長

  職責:

  1)負責搶險救災工作中的地麵警戒設置,疏散人員,維持秩序和礦區治安。

  2)保證搶險救災人員、物資運輸、救護道路暢通。

  2.7、事故調查組

  由安全科、生產科、技術科等科室相關人員組成,由安全礦長任組長。

  職責:1)協助和配合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進行現場勘察、調查取證;

  2)協助和配合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

  3)協助和配合煤炭管理部門、司法機關對事故進行處理。

  2.8、善後處理組

  由工會、安全科、經營銷售科、生產科等科室相關人員組成,工會主席任組長。

  職責: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恤等善後處理工作。

  第四節預防與預警

  1、危險源監控

  各科室、區隊在危害辨識、風險分析、評價的基礎上,對辨識出的、難以控製的重大危險源,製定本單位的各類事故應急預案,報集團公司應急總指揮部辦公室(生產調度中心)備案。同時,嚴格執行“五環六步隱患排查治理製度”和“隱患閉合管理製度”對礦井瓦斯、煤塵、頂板、火災及水害等一一進行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按照“項目、措施、設備材料、責任人、進度、資金”六落實進行整改,並有安全科做好隱患排查記錄和項目責任分工落實表掛牌督查、驗收,形成一套閉合的管理體係。對需上報的由安全科按規定時間上報章丘市地質礦產局及魯中分局,同時安全科按照責任分工時時進行監控。對難以控製或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重大危險源,製定本礦應急預案,報章丘市地質礦產局生產調度中心和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魯中分局備案。

  1.1、礦井水害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①按市局規定嚴格組織水害隱患排查分析。

  ②采掘過程中進行水害預測預報。

  ③應用多種手段進行水害動態監測、監控。

  (2)主要預防措施:

  ①嚴格堅持“逢掘必探、不探不掘、先治後采”的探放水原則。

  ②提前疏放老空水,嚴禁頂水采掘作業。

  ③采用含水層注漿改造、隔水層注漿加固、帷幕截流、疏水降壓、條帶開采等綜合防治水技術治理底板承壓水。

  ④建立完善的礦井泄、排水係統,保證礦井足夠的抗災能力。

  ⑤加強汛期地表巡查,特別是大雨、暴雨期間的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⑥對礦井防隔水設施(水閘門和防水煤柱等)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⑦井下標定避水災路線,現場人員熟悉避災路線。

  1.2、煤塵爆炸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①建立並落實測塵製度、隱患排查製度等,及時發現煤塵爆炸隱患。

  ②加強監督檢查。

  (2)主要預防措施:

  ①降塵和防止煤塵積聚措施:煤層注水,濕式鑽眼,爆破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後灑水,掘進爆破遠程噴霧,轉載點、揚塵點噴霧,設置淨化水幕等;優化通風係統,完善通風設備設施,加強通風管理,定期衝刷巷幫、清除積塵等。

  ②消除引爆火源:井口房附近20m內禁止煙火,嚴禁攜帶點火物品下井,井下嚴禁抽煙,杜絕井下明火;不使用不合格或變質炸藥,按規定裝藥、使用炮泥和水炮泥,防止產生爆破火焰;杜絕電氣設備失爆、設備及電纜漏電,禁止在井下拆卸礦燈,防止產生電氣火花;嚴格落實井下電氣焊措施;裝備皮帶機防打滑保護,防止摩擦起火。

  ③正確標定避災路線,現場人員熟悉避災路線。

  1.3、瓦斯爆炸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①裝備使用KJ76N安全監測監控係統,對井下實行連續監測。

  ②嚴格落實瓦斯巡回檢查和爆破“一炮三檢”製度。

  ③下井人員按規定佩戴使用便攜式瓦斯報警儀。

  (2)主要預防措施:

  ①防止瓦斯積聚措施:優化通風係統;加強局部通風管理,選用5.5KW×2局部通風機,並實現雙風車、雙電源、自動分風切換,杜絕無計劃停風;及時封閉采空區,防止老空區瓦斯溢出;及時封堵盲巷;瓦斯監測監控係統實現瓦斯超限自動報警等。

  ②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一是井下使用的電器設備符合《煤礦01manbetx 》的要求,杜絕失爆,下井使用的礦燈要經常檢查,保證防爆性能完好,二是井下使用的風筒、運輸皮帶機等,采用抗靜電阻燃製品,三是井下燒焊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製定專項措施,四是井口房附近20m內禁止煙火,嚴禁攜帶點火物品下井,井下嚴禁吸煙,杜絕井下明火;不使用不合格或變質炸藥,按規定裝藥、使用炮泥和水炮泥,防止產生爆破火焰;杜絕電氣設備失爆、設備及電纜漏電,禁止在井下拆卸礦燈,防止產生電氣火花;嚴格落實井下電氣焊措施;裝備皮帶機防打滑保護,防止摩擦起火;嚴格井下火區管理等;瓦斯監測監控係統實現瓦斯超限自動斷電。

  ③正確標定避災路線,現場人員熟悉避災路線。

  1.4、礦井火災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①外因火災危險源監測監控措施:嚴格監督檢查,加強可燃物管理,防止井下明火、放炮火焰、電氣火花等火源。

  ②內因火災危險源監測監控措施:建立束管自動監測係統,落實密閉定期檢查製度。

  (2)主要預防措施:

  ①外因火災預防措施:井口房附近20m內禁止煙火,嚴禁攜帶點火物品下井,井下嚴禁吸煙,杜絕井下明火,不使用不合格或變質炸藥,按規定裝藥、使用炮泥和水炮泥,防止產生爆破火焰,杜絕電氣設備失爆、設備及電纜漏電,禁止在井下拆卸礦燈,防止產生電氣火花,嚴格落實井下電氣焊措施,裝備皮帶機防打滑保護,防止摩擦起火,嚴格井下火區管理等,杜絕引火火源;對木材、綿紗、油脂等可燃物加強管理。

  ②內因火災預防措施:合理布置巷道,盡量減少多煤層聯合開采,近距離煤層開采或分層開采巷道采用重疊或內錯布置;及時封閉采空區,清掃幹淨浮煤,有條件的采用均壓通風,防止造成漏風供氧條件。

  ③正確標定避災路線,現場人員熟悉避災路線。

  1.5、頂板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①對回采工作麵使用礦壓在線監測,對全煤巷道掘進工作麵進行頂板離層監測。

  ②對采、掘、巷修地點進行全覆蓋檢查,對重大技術課題進行攻關。

  ③敲幫問頂。

  ④安全員、管理人員巡回檢查。

  (2)主要預防措施:

  ①合理開拓布局,優化開采設計,采用合理的開采方法。

  ②選用適合的支護方式。積極推廣應用支護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不斷提高支護效果和支護強度。

  ③抓好采掘工作麵特殊地點、頂板薄弱環節的支護管理。

  ④嚴格按規程、措施和工程質量標準施工。

  ⑤作業人員掌握自救互救知識。

  1.6、礦井機電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6.1、礦井機電危險源監測監控

  ①自動監測、監控。

  ②按規定進行技術測定。

  ③巡回檢查。

  1.6.2、主要預防措施:

  ①應用自動化控製設備。

  ②堅持設備檢查、保養、維修製度。

  ③禁用淘汰設備。

  ④礦山井下設備必須取得煤安標誌。

  ⑤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⑥嚴格按01manbetx 安全措施操作。

  ⑦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操作電氣設備。

  h)作業人員掌握應急處置措施。

  1.7、礦井運輸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7.1、礦井運輸危險源監測監控

  ①按規定進行技術測定

  ②巡回檢查

  1.7.2、主要預防措施

  ①及時找出存在的隱患,針對隱患製定防範措施,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②嚴格執行設備檢查,按規定做好設備設施的各項檢測、試驗。

  ③堅持設備檢查、保養、維修製度。

  1.8、原煤生產係統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①自動監測、監控

  ②巡回檢查

  (2)主要預防措施

  ①發現設備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失靈、缺乏或有缺陷,現場操作工應及時彙報,維修工停車停電後修複,確保設備完好。

  ②發現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如設計不當,結構不符合安全要求;強度不夠;設備在非正常狀態下運行;維修調整不良等)時,應立即停止作業,組織搶修,待達到完好要求後再操作。

  ③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應及時整改,否則不允許作業。

  1.9、地麵火災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①應用火災報警係統。

  ②加強監督檢查。

  (2)主要預防措施:

  ①建立、落實防火重點管理場所防火責任製度。

  ②保證消防設施完善可靠。

  ③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④保證供電線路完好。

  ⑤按規定標定安全出口方向。

  ⑥現場人員熟悉消防設備、設施使用方法,掌握應急處置措施。

  1.10、鍋爐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①自動監測、監控。

  ②巡回檢查。

  (2)主要預防措施:

  ①保證安全設施、附件齊全可靠。

  ②堅持設備檢查、保養、維修製度。

  ③嚴格按01manbetx 和安全措施操作。

  ④作業人員掌握應急處置措施。

  1.11、危險化學品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①建立完善的自動監控報警係統。

  ②巡回檢查。

  (2)主要預防措施:

  ①按規定庫容量儲存危險物品,嚴禁超儲。

  ②保證供電係統完善、可靠。

  ③落實防火、保衛措施。

  ④保證避雷裝置完好、可靠。

  ⑤作業人員掌握應急處置措施。

  2、預警行動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範圍分級預警,預警級別由低到高,依次劃分為區隊級、煤礦級、公司級三級預警機製。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

  事故預警的分級啟動條件:對於波及範圍小,無人重傷及傷亡,未造成較大損失,區隊能自行消除的突發事件,啟動區隊級預警;對於波及範圍較大,無人重傷及傷亡但造成較大財產損失,區隊依靠自身和應急力量不能給予解決的突發事件,啟動礦級預警;對波及範圍大造成人員傷亡或造成重大財產損失的突發事件,啟動公司級預警。

  一旦發生井上下突發事件必須及時采用人工報警、通訊網絡信息傳遞的方式進行預警。

  預警信息的發布程序:對已發生的突發事件信息,在通過指揮部批準預警後,按照從公司到煤礦從煤礦到區隊逐級進行發布的程序進行。

  收集到的信息證明突發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執行。

  進入預警狀態後,應當采取以下行動:

  (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2)發布預警公告。區隊級預警由區長發布。煤礦級預警由相對應的煤礦科室負責人按照事件的性質進行發布。公司級預警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集團公司授權負責發布。

  (3)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並進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隱患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並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5)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製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6)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3、信息報告與處置

  3.1、信息報告與通知

  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或知情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向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彙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按玉山02manbetx.com 彙報程序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值班領導進行彙報,根據應急救援指揮部意見,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安排、協調相關單位組織搶救。要求如下:

  (1)、礦井應保證具有可靠的報警係統和通信係統,確保24小時暢通;

  (2)、煤礦企業建立全天24h值班製度,確保隨時接警、報警,能將突發事故萬分火急地迅速通知集團公司領導(80951389);再逐級向上彙報。

  (3)、礦井製定事故通知程序,以確保值班人員和指揮部成員盡快采取措施,控製事態發展。

  礦井調度值班室承擔這個功能,應急管理人員和應急單位的電話號碼和詳細的通知順序如附表。

  (4)、礦井通信係統

  礦井地處章丘市曹範鎮管轄區內,距離曹範電信局約2.5km。礦井安設9部國內直撥程控電話,作為礦井行政電話和對外的業務聯係,不再另設行政總機。

  生產調度總機選用JSY-2000型程控調度交換機主、備2套,完成地麵及井下生產調度的通信任務。井底車場、水平上下車場、采煤工作麵、掘進工作麵、運輸裝載點、機電峒室本質安全型電話114部;調度室、主控室、地麵生產各科室及生產區隊等均設置調度電話。同時安裝了無線通訊係統、語音廣播係統,各工作地點及流動人員都配備了KTL12型手持電台,實現了礦區內井上下各地點的聯係。

  本礦井與市話公用網的傳輸采用通信電纜架空敷設,完成本礦的通信及非話業務傳輸。兩回下井通訊電纜選用HYA20×2×0.4通訊電纜,分別沿主井井筒和副井井筒敷設至井下。礦井形成了井上下、礦內外暢通的通訊網絡,滿足礦井安全生產和應急響應的需要。

  3.2、信息上報

  1)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生產調度室(83760982),生產調度室按照信息上部程序上報。

  2)生產調度室應在事故發生後12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麵報告,逐級上報。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a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b事故發生的類型;c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d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e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並附示意圖;f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g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3)、發生一般傷亡事故或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必須在15分鍾內報告章丘市地質礦產局(83212351)。市地質礦產局接報後,立即報告章丘市人民政府並通知市公安局;同時上報濟南市經信委煤炭局(66605727)、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魯中監察分局(85697639)。

  4)、各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後,值班人員應詳細記錄事故情況,並立即報告本單位主管煤礦安全工作的領導,同時逐級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情況,組織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5)、章丘市人民政府及煤炭、公安等部門應向社會和所屬煤礦公布其事故報告(值班)電話,並實行24小時值班製度。

  6)、章丘市人民政府下達啟動預案的指令。

  7)、現場人員向調度室報告內容

  (1)、災害、事故發生地點、具體位置。

  (2)、災害、事故發生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和人員傷亡情況等反映災害、事故主要特征。

  3.3、信息傳遞

  1)由本礦礦長通過電話及時向集團公司安全第一負責人針對事故的具體類型、危害程度進行彙報,並根據事故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判斷是否報請章丘市地質礦產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救援預案。向章丘市地質礦產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報告時,可用電話、傳真、郵件等形式。

  2)發生事故的單位要及時向本礦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圖紙、信息資料。為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研究製訂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第五節應急響應

  1、響應分級

  應急救援總指揮部總指揮接到彙報後,參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低限標準”,迅速作出判斷,確定警報和響應級別。如果事故較小,不足以啟動煤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則發出“預警”警報,密切關注事態發展變化;如果事故較大,預計事故單位難以控製,則立即發出“現場應急”警報,決定成立應急救援現場總指揮部,下達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根據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02manbetx.com 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和一般事故(Ⅳ級)。事故發生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響應分級標準:

  按照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02manbetx.com 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事故)響應、Ⅱ級(重大事故)響應、Ⅲ級(較大事故)響應、Ⅳ級(一般事故)響應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Ⅳ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3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Ⅲ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30~50人中毒、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Ⅱ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造成50~100人中毒、重傷,或造成5000~10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Ⅰ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等。

  2、響應程序:

  1)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後,總指揮應立即發布命令,按“安全事故電話通知順序”,通知總指揮部成員和各專業組人員立即到調度室集合,通知淄礦集團埠村救護中隊(0531-85830111)搶救搶險隊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2)總指揮部全體成員接到通知後迅速趕到調度室,聽取事故簡單情況介紹,接受總指揮命令,分頭開始行動。

  3)應急啟動後,要求盡快做到應急救援人員到位,開通信息與通訊網絡,調配救援所需的應急資源,派出現場指揮協調人員和專家技術組趕赴事故現場。如需緊急疏散或轉移人員,用人工方式通知地麵員工迅速撤離。

  2.1、指揮和協調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煤礦值班領導負責協調,全力控製事故災難發展態勢,防止再次發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的發生,果斷控製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2.2、事故現場保護

  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保護好事故現場;安全科、保衛科應迅速組織人員趕赴現場,負責做好警戒保衛和維護治安秩序

  2.3、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煤礦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後,各部門單位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1)煤礦值班調度員在接到現場人員彙報發生事故的電話後,必須問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等基本情況,做好詳細記錄。根據玉山煤礦安全生產調度員十項應急處置權利,值班調度員可不需請示領導,有權下達某個生產區域或整個礦井立即停止生產,撤離人員的調度指令,然後再按規定向當班領導和礦長及主管部門彙報。

  2)煤礦礦長到達調度室聽取事故彙報後,立即成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由礦長任總指揮,各分管副礦長任副總指揮,安全、生產、技術、機電科室、區隊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由總指揮明確指揮部每一位成員工作職責和任務。在礦長未到之前,由值班領導負責指揮。

  3)根據從現場掌握的各種情況和信息指揮部分析決定內容:事故的性質、現場破壞程度,是否會發生爆炸,可能影響的範圍;並決定如何盡快撤出人員;盡快通知有關人員或單位參加救災,製訂搶險救災具體方案,超出礦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章丘市地質礦產局應急救援機構啟動章丘市地質礦產局應急救援預案。

  4)救護隊到達後立即探明事故地點、範圍和性質,按救災方案部署搶救人員。

  5)為確保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實施,根據現場情況需要,指揮部可下設協調指揮小組,技術資料組、後勤組和現場工作組,指揮部實行全天24小時工作製,對製定的災害處理措施,做到有安排、有落實、有監督、有彙報,以保障災害處理工作的有序進行。

  6)井下發生事故時,如條件允許,可在井下安全地點設立井下救護基地,指揮部指定專業人員擔任井下救護基地指揮,救護隊長為副指揮,根據指揮部命令組織救護隊員進入災區引導人員撤退、救護傷員,指揮現場工人向井上運送傷員和救災材料,並及時向地麵指揮部彙報災區情況,救災過程出現反複或災情擴大時,果斷投入二線、三線力量搶險救災。

  7)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麵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2.4、醫療衛生救助

  事故發生後,煤礦向集團公司請求,及時協調市醫院及市中醫院等專業醫療救護機構和專科醫院派出有關專家,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提供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

  2.5、安全防護

  2.5.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2.5.2、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企業應當與當地政府、社區建立應急互動機製,確定保護群眾安全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2)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範圍、路線、程序。

  (3)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實施疏散、轉移。

  (4)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5)開展醫療防疫和疾病控製工作。

  (6)負責治安管理。

  2.5.3、井下災區人員的安全防護

  井下災區人員根據事故的性質、通風氣體情況,或者接到煤礦調度室電話撤離通知後,(如屬內外因火災或瓦斯、煤塵事故應立即打開使用自救器),由現場施工負責人或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按照井下避災路線牌板標識的避災路線或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最近的安全路線迅速撤離危險區域,並設法通知事故直接波及區域人員和事故進一步發展可能波及區域人員撤離。現場工作人員撤到安全地點集合後,應清點人數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2.5.4、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製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

  3、結束程序

  3.1、結束程序

  1)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製,經救護隊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對災區現場進行監測核實,證明災區氣體、空氣溫度恢複正常,環境符合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由總指揮宣布應急結束。

  2)應急程序結束後,由現場指揮部組織應急救援隊伍有序撤離現場,恢複正常秩序。

  3)由指揮部落實專人對事故現場及受影響的區域進行連續監測和監控,並將監測監控數據及時向調度室和事故單位進行通報

  3.2、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後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製情況

  3.3、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1)事故類型、性質、波及範圍。

  2)事故造成的傷亡情況、財產損失情況。

  3)事故結束後現場的恢複情況。

  事故單位要大力配合好各級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組織的事故調查工作,認真吸取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3.4、事故總結報告中應包括下列內容:

  1)發生事故的基本情況

  2)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4)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

  5)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結論

  7)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意見

  8)各種必要的附件

  9)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10)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第六節信息發布

  堅持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正確引導、講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紀律、嚴格把關的原則,按有關規定,由指揮部提出新聞信息報導意見,報集團公司同意後,統一對外發布。

  第七節後期處置

  應急宣布結束後應急救援指揮部必須負責好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後重建,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複正常秩序。

  第八節保障措施

  1、通信與信息保障

  1)生產技術科要製定煤礦應急通信支持保障措施,保證在各種應急情況下都能夠通信暢通,信息傳遞及時。

  2)總指揮部成員要配備完好的通訊工具,並始終保持在工作狀態,在接到通知後,要立即趕赴指定地點。

  3)煤礦搶救辦公室(調度室)要公布應急彙報電話,並根據職務及任職人員的變動情況及時更新聯係方式,同時將聯係方式發放到各單位。

  2、應急隊伍保障

  現場指揮組是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主體和關鍵,其主要職責是在指揮部的直接領導下具體負責搶救和處理事故,及時處置突發災變,嚴防事故擴大。現場指揮組的組長由副總指揮趙繼賢擔任,副組長由指揮部成員李永林擔任,組成人員依據事故性質確定。為迅速、正常、有序的組織搶險救災工作,下設搶險救災兩個突擊隊,突擊隊確定兩名隊長,始終有一名隊長在現場指揮,分早、中、晚三班值班,保證24小時內有一隊駐礦,搶險隊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常識和熟練的業務技能,並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械,確保搶險救災工作安全順利的進行。現場指揮部負責發生水災、火災、瓦斯、煤塵、頂板、等重大事故的現場搶險救災工作。

  根據本礦實際情況,當前不具備成立救護隊的條件。已與淄礦集團埠村救護中隊簽定了救護協議,本礦成立了救護突擊隊。突擊隊組成人員組成如下:

  一隊:隊長:於崇春

  成員:李師玉、彭克棟、王少泉、於崇平、李世海、趙太勝、楊會來、潘應軍、張東元、李社昌

  二隊:隊長:孫毅

  成員:趙太剛、李師祿、趙衛星、趙忠嶺、於成貴、仇玉貴、王鳳樹、張建國、靳奉剛、李德剛

  1)救護隊要加強應急訓練和演習,保證在應急情況下能夠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出色地完成總指揮部交給的搶救任務。

  2)本礦搶險隊要加強訓練,保證在各種應急情況下有足夠的搶險隊伍,積極參與事故搶救。

  3)各科室負責人必須無條件服從總指揮部的命令,所有參加搶救的人員必須積極主動,服從指揮,遵守紀律,不得推諉扯皮,對搶救中出現失誤的單位和個人或不服從指揮、推諉扯皮、臨陣脫逃的人員要堅決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各科室負責人如有變動,由接替人履行職責。

  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1)搶救物資、設備要按規定配齊配足,加強日常檢查和管理,按規定進行更新,不得隨意挪用。

  2)礦長在接到援救電話後,要迅速召集本單位物資科人員,按總指揮部要求將所需的物資、設備等,按指定時間送到指定地點。

  4、經費保障

  1)財務科和集團公司財務科要做好應急救援專項費用計劃,建立專項應急科目,保證應急管理運行和應急中各項活動的開支。

  2)財務科和集團公司財務科必須要保證在礦發生事故時有足夠的應急救援資金,必須要保證各部門能夠配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5、運輸保障

  發生重大事故災難後,煤礦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救援需要及時協調提供運輸保障,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道路受損時應迅速組織搶修,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6、技術儲備與保障

  6.1、技術儲備

  由技術礦長程德鵬負責與集團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組做好日常的協調工作,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係的專家和機構,研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問題,開發應急技術和裝備。

  6.2、礦井必須及時填繪反映實際情況的下列圖紙

  1)礦井地質和水文地質圖。

  2)井上、下對照圖。

  3)采掘工程平麵圖。

  4)通風係統圖。

  5)井下運輸係統圖。

  6)安全監測裝備布置圖。

  7)排水、防塵、壓風、等管路係統圖。

  8)井下通信係統圖。

  9)井上、下配電係統圖和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

  10)井下避災路線圖。

  第九節培訓與演練

  1、培訓

  《礦井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印發後,各區隊、科室等部門應嚴格貫徹、認真學習宣傳,要按規定向全礦員工說明煤礦作業的危險性及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02manbetx.com 預防、避險、避災、自救和互救的常識,使相關人員熟悉、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礦井要根據條件、環境及部門組成人員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補充和內容完善,對預案進行維護。

  1、應急培訓計劃

  切實加強應急預案的培訓,提高全員應急處置能力。要把應急管理作為安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製訂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內容、標準和方式,健全培訓製度,做好培訓工作。加強對煤礦區隊以上管理人員和井下作業人員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的培訓。要加強區隊以上管理人員和井下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準上崗。要通過培訓,使各級管理人員和井下作業人員能夠熟練掌握應急預案和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特別是各類避災路線,遇到緊急情況,及時、有效地指揮撤離危險區域人員和自主避險,避免現場指揮失誤。要加強應急管理的宣傳,普及安全生產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和應急處置知識,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應對事故災難的能力。

  依據對企業從業人員能力的評估,分別製定企業應急救援人員和其他人員的教育培訓計劃,尤其是要明確應急管理人員和專業救援人員的上崗前和常規性的培訓內容及培訓要求,提高其專業技能。廣泛利用各種形式宣傳應急法律法規、自救互救、避險、減災防災等常識,提高職工群眾的應急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1)、礦井將已批準的《預案》向全礦各部門(單位)下發,各部門(單位)要認真貫徹執行。計劃每年年初對全礦幹部員工進行全員培訓,培訓采取區隊技術人員集中培訓和員工自學兩種方式,最後由全礦統一組織抽查考試,必須做到對應急救援知識人人皆知,真正做到了解、掌握一旦出現事故後的應急救援和自救、互救常識,使員工熟悉並掌握井下避災路線和安全出口,對沒有學習或考試不合格以及不熟悉《預案》內容的員工不準上崗作業。

  (2)、集團公司、淄礦集團救護中隊負責救護隊員的培訓工作。救護中隊要加強日常戰備訓練,並按規定對救護隊員組織培訓,確保礦山應急救援隊伍的戰鬥力。並及時對後備救援隊伍進行培訓。

  (3)、按要求礦長參加礦長資格培訓時,必須熟悉礦井應急預案知識。

  2、演練

  應急預案的演練是檢驗、評價和保持應急能力的一個重要手段。其重要作用突出體現在:可在事故真正發生前暴露預案和程序的缺陷,發現應急資源的不足(包括人力和設備等),改善各應急部門、機構、人員之間的協調,增強公眾應對突發重大事故救援的信心和應急意識,提高應急人員的熟練程度和技術水平,進一步明確各自的崗位與職責,提高各級預案之間的協調性,提高整體應急反應能力。

  2.1、演練的類型

  可采用不同規模的應急演練方法對應急預案的完整性和周密性進行評估,如桌麵演練、功能演練和全麵演練等。

  a、桌麵演練

  桌麵演練是指由應急組織的代表或關鍵崗位人員參加的,按照應急預案及其標準工作程序,討論緊急情況時應采取行動的演練活動。桌麵演練的特點是對演練情景進行口頭演練,一般是在會議室內舉行。其主要目的是鍛煉參演人員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解決應急組織相互協作和職責劃分的問題。

  桌麵演練僅限於有限的應急響應和內部協調活動,應急人員主要來自本地應急組織,事後一般采取口頭評論形式收集參演人員的建議,並提交一份簡短的書麵報告,總結演練活動和提出有關改進應急響應工作的建議。桌麵演練方法成本較低,主要為功能演練和全麵演練做準備。

  b、功能演練

  功能演練是指針對某項應急響應功能或其中某些應急響應行動舉行的演練活動,主要目的是針對應急響應功能,檢驗應急人員以及應急體係的策劃和響應能力。例如,指揮和控製功能的演練,其目的是檢測、評價多個政府部門在緊急狀態下實現集權式的運行和響應能力,演練地點主要集中在若幹個應急指揮中心或現場指揮部,並開展有限的現場活動,調用有限的外部資源。

  功能演練比桌麵演練規模要大,需動員更多的應急人員和機構,因而協調工作的難度也隨著更多組織的參與而加大。演練完成後,除采取口頭評論形式外,還應向地方提交有關演練活動的書麵彙報,提出改進建議。

  c、全麵演練

  全麵演練指針對應急預案中全部或大部分應急響應功能,檢驗、評價應急組織應急運行能力的演練活動。全麵演練一般要求持續幾個小時,采取交互式方式進行,演練過程要求盡量真實,調用更多的應急人員和資源,並開展人員、設備及其他資源的實戰性演練,以檢驗相互協調的應急響應能力。與功能演練類似,演練完成後,除采取口頭評論、書麵彙報外,還應提交正式的書麵報告。

  應急演練的組織者或策劃者在確定采取哪種類型的演練方法時,應考慮以下因素:

  ①、應急預案和響應程序製定工作的進展情況。

  ②、本轄區麵臨風險的性質和大小。

  ③、本轄區現有應急響應能力。

  ④、應急演練成本及資金籌措狀況。

  ⑤、政府部門對應急演練工作的態度。

  ⑥、應急組織投入的資源狀況。

  ⑦、國家及地方政府部門頒布的應急演練的規定。

  無論選擇何種演練方法,應急演練方案必須與轄區重大事故應急管理的需求和資源條件相適應。

  2.2、演練的參與人員

  應急演練的參與人員包括參演人員、控製人員、模擬人員、評價人員和觀摩人員。這5類人員在演練過程中都有著重要的作用,並且在演練過程中都應佩戴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符。

  a、參演人員

  參演人員是指在應急組織中承擔具體任務,並在演練過程中盡可能對演練情景或模擬事件做出真實情景下可能采取的響應行動的人員,相當於通常所說的演員。參演人員所承擔的具體任務主要包括:

  ①、救助傷員或被困人員。

  ②、保護財產或公眾健康。

  ③、獲取並管理各類應急資源。

  ④、與其他應急人員協同處理重大事故或緊急事件。

  b、控製人員

  控製人員是指根據演練情景,控製演練時間進度的人員。控製人員根據演練方案及演練計劃的要求,引導參演人員按響應程序行動,並不斷給出情況或消息,供參演的指揮人員進行判斷、提出對策。其主要任務包括:

  ①、確保規定的演練項目得到充分的演練,以利於評價工作的開展。

  ②、確保演練活動的任務量和挑戰性。

  ③、確保演練的進度。

  ④、解答參演人員的疑問,解決演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⑤、保障演練過程的安全。

  c、模擬人員

  模擬人員是指演練過程中扮演、代替某些應急組織和服務部門,或模擬緊急事件、事態發展的人員。其主要任務包括:

  ①、扮演、替代正常情況或響應實際緊急事件時應與應急指揮中心、現場應急指揮所相互作用的機構或服務部門。由於各方麵的原因,這些機構或服務部門並不參與此次演練。

  ②、模擬事故的發生過程,如釋放煙霧、模擬氣象條件、模擬泄漏等。

  ③、模擬受害或受影響人員。

  d、評價人員

  評價人員是指負責觀察演練進展情況並予以記錄的人員。其主要任務包括:

  ①、觀察參演人員的應急行動,並記錄觀察結果。

  ②、在不幹擾參演人員工作的情況下,協助控製人員確保演練按計劃進行。

  e、觀摩人員

  觀摩人員是指來自業務主管部門、外部機構以及旁觀演練過程的觀眾。

  2.3、演練實施的基本過程

  由於應急演練是由許多機構和組織共同參與的一係列行為和活動,因此,應急演練的組織與實施是一項非常複雜的任務,建立應急演練策劃小組(或領導小組)是成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工作的關鍵。策劃小組應由多種專業人員組成,包括來自消防、公安、醫療急救、應急管理、市政、學校、氣象部門的人員,以及新聞媒體、企業、交通運輸單位的代表等;為確保演練的成功,參演人員不得參加策劃小組,更不能參與演練方案的設計。

  綜合性應急演練的過程可劃分為演練準備、演練實施和演練總結3個階段。

  2.4、演練計劃

  按照《規程》要求,礦井嚴格按規定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救援指揮係統啟動模擬演習。對演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決。集團公司安全部對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2.5、教育、訓練、演練的實施與效果評估

  應急演練結束後應對演練的效果做出評價,並提交演練報告,詳細說明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按照對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效性的影響程度,將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分為不足項、整改項和改進項。

  A、不足項

  不足項指演練過程中觀察或識別出的應急準備缺陷,可能導致在緊急事件發生時,不能確保應急組織或應急救援體係有能力采取合理應對措施,保護公眾的安全與健康。不足項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糾正。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確定為不足項時,策劃小組負責人應對該不足項進行詳細說明,並給出應采取的糾正措施和完成時限。最有可能導致不足項的應急預案編製要素包括:職責分配,應急資源,警報、通報方法與程序,通訊,事態評估,公眾教育與公共信息,保護措施,應急人員安全和緊急醫療服務等。

  B、整改項

  整改項指演練過程中觀察或識別出的,單獨不可能在應急救援中對公眾的安全與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的應急準備缺陷。整改項應在下次演練前予以糾正。在以下兩種情況下,整改項可列為不足項:一是某個應急組織中存在2個以上整改項,共同作用可影響保護公眾安全與健康能力的;二是某個應急組織在多次演練過程中,反複出現前次演練發現的整改項問題的。

  C、改進項

  改進項指應急準備過程中應予改善的問題。改進項不同於不足項和整改項,它不會對人員安全與健康產生嚴重的影響,視情況予以改進,不必一定要求予以糾正。

  1、預案製定後以及進行修訂、補充、調整和完善後,要及時對參與搶險救災的人員進行培訓,利用宣傳、教育、文化、集團報、宣傳欄等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煤礦要有計劃地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使相關人員熟悉、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明確采取的救援方法。

  2、強化培訓以參與人員理論、實際相結合,作到對理論熟悉,掌握預案的內容,又能對現場情況了如指掌,緊扣搶險救援的具體保安措施。

  3、事先與淄博礦山救護大隊埠村中隊簽定救援協議,與外部救援力量建立正式互助關係,作好互救規定。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製。

  第十節獎勵與責任追究

  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執行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單位班組和個人。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汙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第十一節附則

  1、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1.1、應急預案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製定的行動方案。

  1.2、應急準備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1.3、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後,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1.4、應急救援

  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1.5、恢複

  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製後,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複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動。

  2、應急預案備案

  本應急預案製定完成之後,必須及時上報章丘市地質礦產局、濟南市經信委煤炭局備案,並下發本礦各相關安全生產科室、區隊等。

  3、維護與更新

  3.1、維護

  1)針對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製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保障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由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對預案涉及的內容進行修訂和完善。

  2)依據每年進行的演練情況,不斷總結經驗完善應急計劃。

  3.2、更新

  應急預案應依據礦井生產實際情況的改變,每年至少更新和修正一次,具體由礦井技術負責人組織安全、生產、技術、機電科室負責人進行。

  4、製定與解釋

  本應急預案由玉山煤礦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製定與解釋

  5、應急預案的實施

  本應急預案由礦長簽批後,於2012年1月6日組織實施。

  第十二節附件

  附件l:

  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低限標準

  發生下列事故,按《玉山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進行搶險救災。

  一、井下發生頂板、機電、提升、運輸、透水事故、工作麵通風係統、運輸係統的;或造成多日礦井停產的;或造成輕傷以上人身事故;或造成較大財產損失,人員下落不明的。

  二、井下工作地點發生火災或瓦斯、煤塵突出或爆炸事故,影響礦井通風係統的,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下落不明的。

  三、礦井發生重大停電事故短時間內無法恢複送電,可能造成礦井瓦斯積聚、湧水增加、人員被困井下,以及可能出現其它重大危險或有可能因停電造成嚴重後果的。

  四、發生鍋爐爆炸,可能造成人員傷亡、下落不明的。

  五、發生地麵火災不能及時控製,可能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發生地麵水災或地震災害等災害性天氣,造成礦區受災,或大麵積房屋倒塌的。

  六、發生火藥雷管庫房火災或爆炸;汽、柴油火災或爆炸;火藥、雷管運輸過程中爆炸;汽、柴油車運輸過程中爆炸;物品倉庫大麵積火災或爆炸;儲木場大麵積火災。

  七、其它認為涉及麵廣、受災範圍大、經濟損失嚴重的突發事故、事件。

  附件2:

  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高限標準

  發生下列事故,先啟動《玉山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組織搶救,同時請求章丘市政府或章丘市地質礦產局增援,啟動上一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突發事故,玉山煤礦一時無法控製的。

  二、事故搶險救援過程中,現場情況惡化,事態無法得到有效控製的。

  三、事故搶險救援過程中,玉山煤礦救援力量不足的。

  四、井下發生礦毀人亡的特大事故。

  五、電網發生大麵積停電,嚴重影響礦井通風和排水的。

  六、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蔓延趨勢增大,經專家組認定需要申請地方政府或上級機關給予增援的。

  七、上級機關認定的其它特大突發事件。

  八、其它認為涉及麵廣、受災範圍大、經濟損失特別嚴重,玉山煤礦應急救援不能有效控製的特大突發事故、事件。

  附件4:

  附件5:

  應急電話通知順序

  附件6:

  重特大事故彙報及搶救程序圖

  第二部分安全生產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一、頂板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為加強我礦對突發重大頂板事故處置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做到有的放矢,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置我礦發生的頂板事故,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有效地保障國家和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礦實際,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特編製《玉山煤礦頂板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頂板事故類型

  頂板事故指礦井冒頂、片幫、頂板掉矸、頂板支護跨倒等事故,底板事故也屬於頂板事故。現主采9、10-1煤層,煤層厚薄不均,頂板岩性為灰岩、泥岩和砂岩,泥質膠結,裂隙較多、性能差,頂板破碎,且煤層埋藏較深,礦壓顯現較明顯,掘進和采煤時容易造成頂板事故。按事故發生的範圍不同,分為局部冒頂和大型冒頂。

  1.2、危害程度分析

  我礦為開采30多年的老礦井,在用巷道多,采場收縮比較緩慢,巷道礦壓顯現比較嚴重。玉山煤礦主采10-1煤層的底板大多為鬆軟的泥頁岩,該岩性整體承載力較差,受壓易失穩,易風化,抗水侵蝕性差。特別是進入雨季期間,井下空氣潮濕,巷道風化及受水侵蝕性加大,巷道失修變形量加大,頂板事故率會加大。特別是目前進入-220m水平後,由於圍岩應力大、岩性差。工作麵應力集中,巷道壓力大,受動壓影響後大部分巷道遭到嚴重破壞。頂板事故是易發事故之一,無論掘進工作麵還是回采工作麵都易發冒頂、片幫等頂板事故,造成埋人、堵人、影響通風、運輸。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堅持“安全優先”的原則。

  2.2、統一指揮原則。搶險救災必須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具體指揮下開展工作。

  2.3、自救互救原則。事故發生初期,應按照《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2.4、安全搶救原則。在事故搶救過程中,應采取措施,保護救援人員的安全,嚴防搶救過程中發生事故,礦山救護中隊必須設立待機隊伍。

  事故現場勘查工作由專業救護人員或專業技術人員完成。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係

  礦長全權指揮搶險救災行動,生產礦長、總工程師、礦其他領導統一領導搶險救災工作、部署和監督事故預案的實施,協調解決救災工作中急需解決的重大問題,並及時將搶險救災情況及災情發展趨勢等報告集團公司、市局和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魯中分局。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應急救援指揮部

  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協調頂板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建立應急預案的組織指揮機構:

  總指揮:礦長

  副總指揮:生產礦長、總工程師、工會主席、安全科長

  成員:礦其他班子成員、各安全生產副總、安全科、通防科、機運科、供應科、保衛科、工會、埠村醫院等科室(單位)負責人

  指揮中心設在生產調度中心,聯係電話:83760982

  礦井發生重大事故後,礦長、總工程師和其他領導必須立即趕到救災指揮現場,組織搶救,礦長是負責處置事故的指揮者。在礦長未到之前,由值班副礦長負責指揮。

  各有關人員在處理災害事故中的任務和職責:

  (1)礦長:是處置事故的指揮者,在我礦總工程師和副礦長的協助下,製定營救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2)礦總工程師:是礦長處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礦長領導下組織製定營救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3)副礦長:根據營救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須的工人待命,及時調集救災所必須的設備材料。

  (4)救護隊隊長:對礦山救護隊的行動具體負責,全麵指揮領導救護隊和輔助救護隊,根據營救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規定的任務,完成對災區遇難人員的救援和事故處理。

  (5)通防科科長:按照礦長命令負責改變礦井通風係統,為實現自然通風及恢複主通風機運轉做好技術指導工作,重視主通風機的工作狀況和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組織瓦斯排放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

  (6)生產調度中心、安全科、機運科、醫院負責人:按照礦長命令負責協調各方麵的工作,協助礦長進行搶救、撤人和災害處理。

  (7)井下各區隊隊長、班長:負責按指揮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點直至地麵,清點人數,及時向生產調度中心彙報,並隨時接受礦長命令,完成有關搶救和災害處理任務。

  3.2.2、指揮部下設以下頂板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1)現場搶險小組:由救護隊和兼職救護隊人員組成,由總指揮指派救護隊隊長擔任組長,負責現場搶救。

  (2)警戒保衛組:由保衛科科長負責,確保搶救現場秩序。

  (3)通訊信息組:由調度信息中心負責,確保調度指揮通訊暢通。

  (4)物資供應組:由礦供應科主任任組長,調度室主任、事故單位分管負責人、供應、車輛管理等部門負責人組成,主要保證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

  (5)醫療救護組:由埠村醫院院長任醫務組組長,要備足常用藥品,負責對遇險人員進行急救。

  (6)後勤保障組:由礦辦公室主任負責,準備好救護車隨時待命,任何人不得調動搶險裝備和救護車輛從事與搶險無關的工作。

  (7)技術組:由技術科負責,準備好生產係統圖及其它圖紙,為搶險提供地質及其它資料。

  (8)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科牽頭,工會、保衛科配合,進行事故現場勘察和調查取證,並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查處責任人員。

  (9)善後處理組:由工會、工資科、財務科等單位參加,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恤等善後處理工作。由礦工會和黨群工作部負責,搞好安撫工作。

  4、預防與預警

  4.1、頂板監控

  建立和完善對頂板的監測監控係統,一旦發現冒頂預兆,立即停產、撤人,並按事故進行追查。

  4.1.1、頂板事故征兆主要有以下六種,當出現以下一種或幾種征兆時,要及時采取措施防範。

  (1)頂板、支架發出響聲;(2)頂板掉渣;(3)煤壁片幫;(4)頂板出現裂縫;(5)頂板脫層;(6)直接頂漏頂。

  4.1.2、防範措施

  (1)加強采煤工作麵工程質量管理,做到“三直一平”,采高要嚴格執行規程規定。

  (2)加強采煤工作麵兩巷及端頭、端尾和安全出口的管理,使用好四種特殊支護。

  (3)工作麵片幫寬的地方要及時超前支護。

  (4)加強工作麵初次放頂、過空巷、地質構造帶的頂板管理工作,在經過這些特殊地段時都要製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

  (5)加強掘進工作麵的支護質量管理,確保支護質量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6)架棚支護的工作麵要求使用好前探梁和防倒裝置,砌镟和錨網索(噴)支護的工作麵要使用好前探梁臨時支護。

  (7)錨網索噴支護巷道的支護設計、施工管理和安全監測等要嚴格執行我礦頒發的錨網索支護的各項規定。

  (8)錨網索噴支護巷道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4條規定和作業規程的要求,確保施工質量符合設計要求。

  (9)采掘工作麵要堅持“敲幫問頂”製度。在地質條件或生產工藝變化時,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

  (10)定期對采掘工作麵進行礦壓監測並進行科學分析,使之真正成為安全生產及施工的重要依據。

  (11)井下各區隊至少每天要對職責範圍內的巷道支護情況進行一次全麵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對嚴重失修巷道,要及時安排專業隊伍組織維修,防止冒頂事故的發生。

  (12)進行井巷維修工程作業前,必須製定安全措施,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91-96條的有關規定。

  (13)一旦發生冒頂、漏頂需要處理時必須有專人監護,跟班隊長、班組長現場指揮。

  4.2、預警行動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範圍分級預警,預警級別由低到高,依次劃分為一般頂板事故(III級)、較大事故(II級)、重大事故(I級)三級預警機製。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

  4.2.1、預警分級

  頂板事故預警分為以下Ⅲ個級別:

  Ⅲ級:一般頂板事故。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且未埋人者為三級頂板事故,屬於三級預警。

  (1)采煤工作麵冒頂長度5m以下;

  (2)巷道冒頂長度3m以下;

  Ⅱ級:較大事故。采煤工作麵冒頂長度5m及5m以上或巷道冒頂長度3m及3以上;發生冒頂一次埋人1~2人的。

  Ⅰ級:重大事故。發生重大及以上頂板事故的;發生冒頂一次埋人3人及以上的。

  4.2.2、預警方式、方法

  事故預警的分級啟動條件:

  Ⅲ級事故啟動區隊級;Ⅱ級事故啟動礦級預警。Ⅰ級事故向集團公司彙報,由其決定啟動相應預案

  一旦發生井下突發事件必須及時采用通訊網絡信息傳遞的方式進行預警。

  預警信息的發布程序:對已發生的突發事件信息,在通過指揮部批準預警後,按照從區隊到礦逐級進行發布的程序進行。

  收集到的信息證明突發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升級執行。

  本礦應急救援辦公室(生產調度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83760982、8019、8000)。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災情後,現場人員要立即向生產調度中心報告,生產調度中心接到事故報告後,要迅速問清事故發生的基本情況。基本情況包括:⑴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⑵事故的簡要經過、災區人數、危害程度、涉及範圍、現狀和趨勢;⑶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⑷事故發生後已采取的措施及當前事故的搶險情況等。

  5、信息報告程序

  5.1、報警係統及程序:

  頂板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利用井下生產電話向單位、礦調度室、安全科、工區、職能科室及時報告。

  礦調度室值班生產電話:8019、8000

  安全科值班生產電話:8006

  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由應急救援指揮部啟動預案,按照程序通知專業救助力量趕赴現場實施救護。

  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迅速將災害情況通過電話彙報生產調度中心,生產調度中心接到報告後,根據事故性質,調度人員可不請示領導直接下達命令撤出受威脅區域的人員,然後調度人員電話彙報礦值班領導,礦值班領導接到報告後,立即彙報礦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其他礦領導、救護隊及各部門負責人。事故發生後,事故情況明確的,經礦長審閱後,必須及時報集團公司生產調度中心和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魯中監察分局;事故情況不明的,經礦長審閱後,必須立即向集團公司生產調度中心報告事故情況,隨後再及時報告事故救援進展情況。

  5.2、現場報警方式:采用距離事故地點最近的調度電話報警。

  5.3、確定的24小時與相關部門的通訊聯絡方式:發生重大頂板事故後必須立即召集相關單位及負責人,根據礦統一電話表電話聯係(見附表1)。

  附表1:發生事故後必須立即召集的單位及負責人聯係電話

  5.4、相互認可的通告、報警形式和內容:以救援指揮部礦長簽署的調度傳真、調度電話、調度通知相互認可。

  5.5、應急反應人員向外求援的方式:采用調度電話。

  6、應急響應

  6.1、響應分級

  頂板事故分為三級:

  Ⅲ級: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且未埋人者為三級頂板事故,屬於三級響應。

  (1)采煤工作麵冒頂長度5m以下;

  (2)巷道冒頂3m以下;

  Ⅱ級:采煤工作麵冒頂長度5m及5m以上或巷道冒頂長度3m及3以上;發生冒頂一次埋人1~2人的。

  Ⅰ級:發生特重大頂板事故的;發生冒頂一次埋人3人及以上的。

  礦應急救援總指揮部總指揮接到彙報後,迅速作出判斷,確定警報和響應級別。如果事故較小,不足以啟動礦應急救援預案,則發出“預警”警報,密切關注事態發展變化;如果事故較大,預計事故單位難以控製,則立即發出“現場應急”警報,決定成立礦應急救援現場總指揮部,下達啟動礦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發生Ⅲ級事故,啟動區隊預案。發生Ⅱ級事故,啟動礦應急救援預案;發生Ⅰ級事故,在啟動本預案的同時,並立即上報集團公司,由其決定啟動相應預案。

  6.2、響應程序

  礦值班領導在接到重大頂板事故報告後,應迅速通知埠村醫院和礦救護隊、安全科、保衛科、各科室負責人,以上人員接通知後,要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應急救援,組織人員保護現場、收集證據、調查處理等事宜。

  重大頂板事故的救援工作,實行礦長統一領導指揮,救護隊為骨幹,業務部門牽頭負責的原則,必要時請求臨近礦井的救護隊和地方政府部門支援。工作步驟分為:成立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做好情況通報工作→開展事故調查→搞好安撫工作。

  6.2.1、設置應急救援指揮部:

  重大頂板事故應急救援現場總指揮由礦長擔任,遇特殊情況,礦長不在時,由生產副礦長擔任。成員有總工程師、安全科長、救護隊隊長、工會主席及各科室負責人。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生產調度中心,統一協調救護工作。

  6.2.2、應急救援指揮部要下設以下搶險小組:

  (1)現場搶險小組:由救護隊和兼職救護隊人員組成,由總指揮指派救護隊隊長擔任組長,負責現場搶救。

  (2)警戒保衛組:由保衛科隊長負責,確保現場搶救秩序。

  (3)通訊信息組:由網絡辦主任負責,確保調度指揮通訊暢通。

  (4)後勤組:由供應科主任負責,保證搶險期間所需要的一切材料、工具及應急物資、器材的及時供應。

  (5)醫療救護組:由埠村醫院院長任醫務組組長,要備足常用藥品,負責對遇險人員進行急救。

  (6)汽車組:由礦辦公室主任負責,準備好救護車隨時待命,任何人不得調動搶險裝備和救護車輛從事與搶險無關的工作。

  (7)資料組:由技術科負責,準備好生產係統圖及其它圖紙,為搶險提供地質及其它資料。

  (8)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科牽頭,生產、保衛科配合,進行事故現場勘察和調查取證,並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查處責任人員。

  (9)善後處理組:由礦工會和黨群工作部負責,搞好安撫工作。

  6.2.3、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

  (1)組織礦救護隊和淄礦集團埠村救護中隊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爭取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突發情況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改和補充意見。

  (4)在礦內緊急調動各類物資、設備、人員等。必要時請求集團公司或外單位的協助。

  (5)配合集團公司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6)做好礦區穩定和傷亡人員家庭的善後處理工作。

  (7)處理現場總指揮部的日常事務,辦理總指揮交辦的其它事項。

  6.3、處置措施

  (1)發生頂板事故後,應盡快探明冒頂區範圍和被埋、壓、截堵的人數及可能所在的位置,並分析搶救、處理條件。事故發生初期,事故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繼續擴大,爭取將損失降到最小。

  (2)迅速恢複冒頂區的正常通風。如一時不能恢複,則必須利用壓風管、水管或打鑽的方法向被埋壓或截堵區內的人員供給新鮮空氣。

  (3)在處理過程中必須由外向裏加強支護,清理出搶救人員的通道,必要時可以向遇難人員處開掘專用小巷道。

  (4)在搶救處理過程中必須有專人檢查與監視頂板情況,防止再次發生冒頂事故。

  (5)在搶救中如遇有大塊岩石,不允許用爆破法進行處理,應盡量繞開。如果威脅到遇難人員,則可用千斤頂等工具移動岩石,救出遇難人員。

  (6)在搶救事故期間,應隨時向我礦應急救援總指揮部彙報災區狀況和救災工作的進展情況(如現有搶救力量、人員的情緒及身體狀況、救災的現有條件、事故發展趨勢及後果、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等),並對下一步搶救工作的開展提出意見和建議。

  (7)冒頂恢複前,工程技術人員必須深入現場,了解現場情況,製定切實可行的措施,並認真貫徹執行。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7.1、礦井井下必須設置救災物資倉庫,配備頂板事故搶救用物資、設備、設施、工具(可與消防材料庫共用)(見附表2)。所有頂板支護應急物資由供應科管理,支護材料由生產技術科負責計劃,

  7.2、礦調度室、安全科必須建立救災物資台賬。分別登記各救災物資倉庫所儲備物資、設備、設施、工具;每個倉庫必須有本倉庫救災物資台賬。

  根據救援需要,應急救援總指揮部隨時調集所需物資。

  主要應急物資與設備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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