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區3#聯絡巷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編 製 人:
施工單位:
隊 長:
編製日期: 年 月 日
審批意見
審批單位及人員簽名
生產科: 年 月 日
安檢科: 年 月 日
機電科: 年 月 日
調度室: 年 月 日
通風隊: 年 月 日
總 工: 年 月 日
一、概述
截止至2011年3月9日,二采區輸送機上山已施工至二采區3#聯絡巷位置,為確保開口施工安全和施工質量,特製定本安全技術措施。
二、施工方案
1、開口位置:二采區輸送機上山SP7點前91.6m處;
2、開口方位角:299°,沿煤層底板掘進;
3、施工斷麵為矩形巷道,寬×高為2.8m×2m。
4、施工方式:人工用風煤鑽打眼,爆破落岩,聯絡巷采用刮板輸送機運煤,人工用風動錨杆機打注錨杆,並掛網支護幫頂,人工向工作麵扛運物料。
三、質量標準
1、淨寬:2800mm,偏差-50~+150mm;
2、淨高:2000mm,偏差-50~+150mm;
3、錨杆角度:≮75°;
4、錨固力:60KN/根,幫錨杆預緊力不低於80Nm,頂錨杆預緊力不小於150Nm;;
5、錨杆外露:錨杆露出螺母10~50mm;
6、支護方式
(1)頂板:Φ18×2200mm高強錨杆+鋼筋網,錨杆間排距為800×800mm;
(2)兩幫:Φ16×1800mm樹脂錨杆+鋼筋網,錨杆間排距為800×800mm;
7、鋪網質量:鋼筋網鋪開展平,網搭接長度不得小於80mm,並每隔100~200mm用12#鐵絲捆紮一道;
8、錨杆施工質量:錨盤緊貼岩壁,杆體和托盤不得鬆動,未貼緊部分必須木楔楔緊;
9、開口交叉處采用錨杆加錨索加強支護,錨索采用直徑15.5mm的鋼絞線,長度6.5m;
(一)頂板管理
1、施工中認真執行敲幫問頂製度;
2、施工中以每循環進尺兩排為準,最大空頂距不超過1.6m;若遇頂板破碎或壓力較大時,堅持逐排施工,最大空頂距不超過0.8m。開口5m時,必須放小炮逐排施工,最大空頂距不超過0.8m,一次拉炮個數不得大於5個,裝藥量不得大於0.15Kg/眼,最小抵抗線不小於0.5m;
3、嚴格按照規定使用前探梁或臨時頂柱,頂柱必須戴帽(或用木盤),不少於2根,直徑不小於150mm,站在實底上,支撐有力,嚴禁空頂作業;
4、施工中所打的錨杆,必須排排合格,不合格的錨杆必須補打或處理合格,否則,不許向前施工,施工中頂部錨杆緊跟迎頭;
5、不合格,構件不全的支護材料不準使用;
6、每次開工前驗收工必須拉中心,嚴防超挖;若遇頂板破碎或壓力大時,增加預留層厚度並適當降低裝藥量,盡量避免破壞圍岩的完整性;
7、靠近工作麵10m內的支護,在爆破前後必須加固,崩壞的錨杆必須補打,鬆動的錨杆必須緊固至預緊力矩,然後方可繼續工作麵作業。
8、施工中迎頭及兩幫不得留有傘簷,防止片落傷人;
(二)一通三防
(1)通風係統管理
1、局部通風機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2、一台局部通風機隻能向一個工作麵供風,一個掘進麵隻允許由一台局部通風機供風。
3、局部通風機實行掛牌管理,局部通風機牌板應寫明供風地點、局部通風機編號、功率、風筒長度、備用風筒數量、負責管理人員姓名、檢查時間、風機入風量等內容。
4、風筒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①風筒無破口,末段兩節除外;
②風筒吊掛平直,逢環必掛,風筒接頭要雙反壓邊,經常檢查處理風筒脫節及破口,以減少風量損失
③風筒拐彎處要設彎頭,異徑風筒要用過渡節,先大後小,不準花接。
5、局部通風機必須實現雙風機雙電源,風機自動倒台。每天進行一次風機自動倒台實驗,並有實驗記錄。
6、風筒末端距工作麵的距離不超過5m;
(2)防瓦斯措施
1、本巷道按低瓦斯工作麵進行瓦斯管理;
2、工作麵不得停風,因檢修、停電或計劃停風等原因停風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並向調度室彙報;將風筒在新風與乏風交彙處斷開,打上柵欄,寫上“禁止入內”字樣;恢複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隻有在停風區中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最高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且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
3、若停風造成瓦斯超限,必須由通防科製訂專門措施組織人員集體排放;排放結束,檢查巷道內瓦斯濃度低於1%時,方可送電,送電執行“三方簽字”(掘進隊電工、瓦檢工、變電所配電工)手續;
4、隊長、跟班副隊長、技術員、班組長、爆破工、電工必須佩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並正確使用;
5、正確使用工作麵設置的甲烷傳感器,傳感器距頂板不大於0.3m,距幫不小於0.2m,距工作麵不大於5m,並經常校對保證其靈敏可靠;
6、瓦斯檢查要由專職瓦檢工進行,瓦斯檢查人員必須執行瓦斯巡回檢查製度和請示報告製度,每班對工作麵及回風流中瓦斯濃度檢查次數不得少於2次,真實填寫現場牌板和瓦斯檢查記錄,並告知現場工作人員;
7、工作麵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電動機或其開關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巷道內出現空間大於0.5m3,瓦斯濃度大於2%時,附近20m範圍內必須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8、施工中如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裝藥、連線、爆破,嚴禁煤電鑽打眼;
9、在施工中,要經常觀察和掌握瓦斯變化情況,爆破後若瓦斯濃度達到0.5%以上時,必須做到以下幾點:(1)立即停止迎頭掘進施工,向調度室彙報;(2)由有關科室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處理後,方可繼續施工;(3)施工中,堅持逐排施工;(4)爆破時,分次裝藥,分次爆破;一次裝藥量不大於3Kg;(5)專人看管瓦斯探頭,發現瓦斯濃度升高必須及時停止迎頭破煤作業;
10、加強巷道內所有電器設備的防爆管理,杜絕失爆現象;
(3)防塵係統及防塵措施
1、采取綜合防塵措施,即濕式打眼、爆破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後灑水衝塵、出煤前灑水、爆破噴霧、淨化風流及個體防護。
2、在距回風口10-15m處安裝一道淨化水幕,鑽眼、爆破前、出碴時開啟,水幕要經常檢查,保證霧化效果良好;
3、巷道內安設的供水管,每隔50m設一個三通閥門,配備φ10mm的水繩20m,供巷道灑水滅塵和消防使用;
4、巷道內設防塵工,負責灑水衝塵,灑水周期為一班一次,嚴禁積塵厚度超過2mm,長度超過5m現象發生。;
5、搞好個體防護工作,所有人員必須佩戴防塵口罩;
6、巷道內的灑水管路及防塵設施要經常檢查,管路要吊掛平直,捆紮牢固,接頭嚴密,杜絕跑、冒、滴、漏等現象;
7、各轉載點必須有噴霧,出碴時開啟。
(4)防滅火措施
1、每個施工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入井驗身製度,嚴禁攜帶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及火種入井,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嚴禁攜帶電子表;
2、機電設備定期檢查,保持完好,及時清理設備上的積塵;
3、嚴禁金屬撞擊產生火花;
4、檢修設備用過的棉紗、破油布等必須裝入密封的鐵桶內當班回收升井,嚴禁亂塞亂放;
5、風筒使用阻燃風筒;
6、施工人員發現井下火災時,必須保持頭腦冷靜,首先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一切盡可能的辦法滅火,並派人彙報調度室;如果火勢較大,不能有效控製災情,則在班組長或跟班隊長的帶領下有組織的迅速撤離;
7、電氣設備著火時,先切斷電源,然後進行滅火;在未切斷電源前,隻準使用幹粉滅火器滅火或使用不導電材料進行滅火,如沙子、石子等,嚴禁用水滅火;
8、巷道內刮板輸送機機頭前後兩端各20m範圍內,都必須采用不然性材料支護,在皮帶機頭、配電點、風機開關處要備2個滅火器和一個沙箱,2把消防鍁。
9、工作麵不準進行氣割和電焊作業,特殊情況必須製定專項措施。
(三)爆破作業
1、嚴格按施工爆破圖表進行打眼、裝藥、連線、爆破;
2、堅持爆破前後對爆破地點20m 範圍內灑水衝塵;
3、井下進行爆破工作必須由專職爆破工擔任;爆破工必須持證上崗。起爆器的把手、鑰匙或電力起爆接線盒的鑰匙,必須由爆破工隨身攜帶,嚴禁轉交他人;嚴禁使用其它電源代替起爆器起爆;不到通電爆破時,不得將把手或鑰匙插入起爆器或電力起爆接線盒內;爆破後,必須立即將把手或鑰匙拔出,摘掉母線並扭接成短路;
4、堅持“一炮三檢”及“三人聯鎖”爆破製;爆破前,爆破工檢查連線完好以及工作麵符合爆破條件後,將警戒牌交給班組長,班組長設立警戒後清點人數,確認無誤後,方可將爆破命令牌交給瓦檢工;瓦檢工經檢查瓦斯、煤岩塵符合爆破條件後,將爆破牌交給爆破工;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後,連接母線和腳線,爆破母線要同電纜、信號線分別掛在巷道的兩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爆破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的下方,並應保持0.3m以上的距離),然後爆破工最後一個撤至安全地點,安全地點到爆破地點距離同警戒距離;爆破前爆破工必須先發出爆破警號,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爆破後,必須立即將把手或鑰匙拔出,摘掉母線並扭接成短路;爆破15min後,爆破工、瓦檢工和班組長必須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岩塵、頂板、支架、拒爆、殘爆等情況,檢查瓦斯不超限、頂板無大麵積冒落可能、藥卷無複爆可能後,其它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麵配合班組長檢查處理爆破後遺留問題;爆破後,警戒牌、爆破牌、爆破命令牌各歸其主,完成爆破過程;
5、爆破前必須對設備、開關、電纜、風筒及風、水管路等加強保護,或將其移出工作麵;迎頭第一節風筒用舊風筒替換,並用舊皮帶包裹保護;打眼器具及風、水軟管、煤電鑽及綜保等工具移出爆破地點不小於30m,並用舊皮帶遮蓋保護,甲烷傳感器、便攜儀移出爆破地點不小於50m,爆破後及時複位;
6、爆破前,設專人警戒,並堅持“去二回一”製度,警戒位置為二采區輸送機上山聯絡巷開口處向下躲避硐處,並設置專門的擋煤裝備,確保牢固、安全可靠。裝藥聯線由爆破員班組長進行,封泥長度必須保證,放炮前由班組長布置專人在人員通過的所有地點進行警戒,放炮完畢,由班組長親自解除警戒.
7、通電以後拒爆時,爆破工必須先取下把手或鑰匙,並將爆破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至少等15min後方可進入工作麵查找拒爆的原因;
8、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並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處理拒爆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①由於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②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③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不論有無殘餘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拒爆(殘爆)炮眼;④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破後,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⑤在拒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