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二礦對“考核執法者”實行風險金抵押製
公平公正獎濫用職權罰
陶二礦對“考核執法者”實行風險金抵押製
邯礦集團陶二礦在積極推行全員安全風險抵押的同時,又把這一機製引入到黨政一體化綜合考評體係工作中,對“考核執法者”實行風險金抵押製,公平公正獎,濫用職權罰,受到職工普遍讚揚。
年初,該礦從精神文明建設、“十強”區隊建設、“十強”支部建設三條線對基層19個黨支部實行了黨政一體化綜合考評,考評結果直接與單位總工資掛鉤,考評人員有了“生殺大權”。為確保各條線考評人員嚴格掌握標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了考核人統一交納風險抵押金1000元製度。
該礦明文規定了黨政一體化綜合考評體係考核職責與紀律:各考核小組成員每月要在6日前報政工部的考評結果上進行簽字確認,每遲報一天罰責任人100元,依次遞增,考核結果每月10日前在內部網進行公布。每推遲1天對主任罰款100元,依次遞增。參加考評的人員每出現一次考評失實、提供資料失真的,一經查實,追究具體考核負責人、當事人的責任,並處以當月工資15%的處罰。扣除本人風險抵押金250元,達到4次的,重新交納風險金1000元,撤職或調離工作崗位,對嚴格執行考核規定沒有出現過錯的,年終除返還風險抵押金外,另一次性雙倍獎勵。這一方法的實施,大大增強了“考核執法者”的責任心。
邯鄲礦業集團陶二礦柴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