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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煤集團新大地公司礦井停電應急預案(改進版)

作者:羅躍平 2012-02-25 17:46 來源:本站原創

陽煤集團新大地公司礦井停電應急預案(改進版)

第一章總則

第一節編製目的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在02manbetx.com 真正發生前暴露預案和程序的缺陷,發現應急物資的不足,增強應急意識,協調部門、人員之間的關係,提高應急人員的熟練程度和技術水平,提高應急響應能力,使礦井在發生災變02manbetx.com 時能快速有效的組織救災,防止02manbetx.com 擴大和迅速搶救遇險受害人員,盡可能地減少02manbetx.com 發生後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根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及有關規定要求,並結合我礦實際,特製定煤礦突然停電(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便礦井應急使用,指導抗災救災。

第二節編製依據

1、《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礦產資源法》、《煤炭法》、《勞動法》、《刑法》。

2、《煤礦安全監察條例》、《鄉鎮煤礦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446號令)。

3、《山西省鄉鎮煤礦安全生產規定》、《山西省煤炭管理規定》、《山西省勞動保護暫行條例》、《山西省勞動安全監察條例》

4、《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礦救護01manbetx 》、《爆破01manbetx 01manbetx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技術01manbetx 》。

5、國家及省市頒布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6、本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規章製度》、《作業規程》、《“一通三防”管理製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安全專篇》。

第三節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礦井停電分為計劃停電和非計劃停電事故兩種情況,根據情況的不同,其處置原則和方法各不相同。

一、計劃停電

(1)電業部門或變電站停電時,生產技術部根據電業局或變電站停電有關事宜通知各單位做好停電準備工作,合理安排生產,保證停電時人員和設備安全。

(2)公司內部高低壓停電,必須執行停電工作票製度,生產技術部根據工作票停送電時間、停電範圍所涉及的單位,認真做好通知、協調工作。生產車間、合作坑口(選廠)和井下用戶最低提前一小時通知,若井下和生產車間、合作坑口(選廠)生產和人員未安排妥當時,不能停電。

(3)各單位在接到停電通知後,應立即安排停電後的生產事宜和人員、設備的安全工作,有備用電源的要啟動備用電源。

二、非計劃停電(事故)

1、礦井發生停電事故時,井下人員切忌驚慌失措,擅自行動,應在當班幹部的帶領下有組織的撤至地麵或安全地點,並迅速通知礦調度室,煤礦迅速成立救災指揮部,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2、險區人員如無法撤離時(如巷道冒頂、退路被火煙阻隔),應盡快組建臨時避難硐室臨時避難。

3、當撤退路線必須經過有煙氣侵入的巷道必須配戴自救器。

4、災區的隊長、跟班幹部應就近通過電話及時向救災指揮部彙報災情動態,服從指揮部命令,積極采取措施,有秩序的組織工人撤退。

5、遇難人員進入臨時避難硐室前,應在硐室外留有衣物、礦燈等明顯標誌,是救護人員易於發現。在臨時避難硐室內或被水堵在獨頭巷道內的人員應靜臥,節省體力,減少氧氣消耗。隻留一盞燈照明,其餘熄滅。間斷擊打鐵器、岩壁或水管作為呼救信號。

6、發生重大停電事故時,全礦井應在礦長的統一指揮下按照預定的救援預案有條不紊的實施救援,各單位人員服從指揮,各司其職。

7、發生重大停電事故應及時上報煤礦和上級管理部門。

第二章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03manbetx

本煤礦供電電源為雙回路電源(第二回路電源仍在建設中,未通。)備用發電設備400KW發電機組。因此,本煤礦遇到突然停電後,地麵主通風機能保持正常運轉,但會造成井下無備用電源替換使用,影響生產;進而導致井下主水泵無法正常運轉,嚴重時造成淹井事故。

評價:

危險源礦井突然停電事故發生的可能性等級為C級(可能發生);危險性等級為Ⅲ級(危險的)。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一節應急組織體係

救災總指揮(礦長)

救災副總指揮(總工程師)

礦值班領導井下救災指揮部(安全礦長)

礦山救護礦安全監察科

副總工程師礦有關科室、隊組幹部

礦辦公室

第二節指揮機構及職責

一、為了加強礦井突然停電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煤礦成立礦井突然停電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礦長礦長是處理事故的第一責任人、全權指揮者,負責組織技術礦長、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各救護隊等有關人員製定營救井下人員和處理事故的計劃。

副組長:總工總工負責各項救援計劃、指令、指示、措施的審批把關和解決具體實施過程中的技術難題。在礦長的領導下積極協助開展救援工作。

成員:安全、技術、生產、機電等副礦長,安全、技術、生產、機電等職能科室成員,財務、供應、後勤等科室成員,掘進、回采等生產隊組人員。

領導小組職責:

⑴、製定完善礦井突然停電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檢查指導有關部門、單位對礦井突然停電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貫徹學習和落實情況;

⑵、統一協調指導礦井突然停電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快速有效處理礦井突然停電事故;

⑶、指導製定搶險救援方案,緊急處理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問題;

⑷、解決搶險救災物資,調動救援隊伍和請求礦山救護隊支援;

⑸、監督檢查有關單位搶險救災、物資儲備、應急救援費用、信息傳遞、事故善後處理、傷員救治、礦區秩序維護等工作;

⑹、組織指導各有關單位進行礦井突然停電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普及教育;

⑺、督促各有關單位提高對礦井突然停電事故的防範能力,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習。

二、為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科學高效、緊張有序,物資供應及時和不受幹擾,設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技術組、搶險組、後勤保障組、傷員救治組、治安與穩定組、善後處理組、協調組。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 任:安全副礦長

副主任:副總工程師

成員:技術、生產、機電等副礦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綜合調度室,辦公室24小時值班。電話:

8397

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負責通信聯絡工作,根據領導小組決定,傳達預案啟動和搶險救災命令,並監督實施;

2、掌握搶險救災進度,及時向領導小組和上級報告;

3、根據領導小組命令,調動應急救援隊伍;

4、安排交通工具,保證搶險救援需要;

5、搶險救災工作結束後,編寫搶險救災總結報告;

(二)技術組

組 長:副總工程師

副組長:技術副礦長

成員:技術科長、技術科全體人員

技術組職責:

1、03manbetx 現場情況及有關圖紙、技術資料,指導、製定搶險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為領導小組和應急救援指揮部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2、03manbetx 災變因素,判斷事故發展趨勢,完善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3、勘察事故現場,確定事故直接原因;

4、搶險救災工作結束後,編寫搶險救災技術總結報告。

(三)搶險組

組 長:安全副礦長

副組長:安全科長

成員:安全科全體人員及事故單位

搶險組職責:

1、偵查事故現場,03manbetx 有關技術資料,為領導小組和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

2、製定事故搶險行動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3、調配救護力量,實施搶險方案,搶救遇險人員,控製災情蔓延;

4、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搶險指揮部彙報搶險救災進度;

5、搶險救災工作結束後,編寫搶險總結報告。

(四)傷員救治組

組 長:後勤科長

副組長:準備隊隊長

成 員:後勤科、準備隊全體人員及事故單位男性家屬

傷員救治組職責:

1、做好搶救傷員的醫療器械、手術室、病房的準備工作,確保滿足搶救傷員的需要;

2、按照領導小組要求,攜帶必備器材和藥品,在指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建立急救站;

3、建立傷員醫療擋案,做好傷員救治工作;

4、根據傷員情況決定是否外聘專家或轉院治療;

5、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彙報傷員搶救情況;

6、接受入井安全知識培訓;

7、編寫傷員救治總結報告。

(五)治安保衛與穩定組

組 長:生產副礦長

副組長:生產科科長

成 員:生產科全體人員、保衛科人員

治安保衛與穩定組職責:

1、維護礦區治安秩序,保證應急救援工作有序進行;

2、協助後勤保障組運送應急救援物資,保證應急救援物資及時運到指定地點;

3、做好礦區穩定工作,確保應急救援工作不受幹擾。

(六)後勤保障組

組 長:供應科科長

副組長:後勤辦公室副主任

成員:後勤、供應科全體人員

後勤保障組職責:

1、做好物資儲備,確保應急救援物資按時運到指定地點;

2、維護通訊設備、線路,確保通訊暢通;

3、協調解決搶險人員辦公、食宿等事宜。

(七)善後處理組

組 長:財務總監

副組長:後勤辦公室主任

成 員:財務、後勤辦公室有關人員。

善後處理組職責:

1、掌握國家善後處理有關政策;

2、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八)協調組

組 長:礦長助理

副組長:總工助理

成 員:保衛科、煤礦辦公室幹事

協調組職責:

1、保證應急救援工作不受外界幹擾;

2、接受新聞媒體采訪,按照規定通報事故情況。

第四章預防與預警

第一節危險源監控

1、礦井電源監控由機電科落實專人負責監控,調度科、瓦斯監控室協助。

2、礦井井上下變電所及水泵、局扇實行24小時專人不間斷值班巡查,並做好運行、檢查、檢修記錄。

3、定期對輸送電線路、本礦工業區域的電力設施設備進行檢修,發現故障立即排除。

4、做好災害性天氣停電時預防事故的工作,做好防雷擊的預防工作。

第二節預警行動

礦井發生突然停電事故時,首先要迅速組織人員撤出無風區域,迅速與調度室取得聯係,聽候命令。調度室迅速通知值班領導和礦長;礦長必須立即召集礦井突然停電事故處理應急領導組,根據實際情況作出應對決定,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召集相關科室、隊組人員,進行應急救災指揮。礦主要領導必須立即趕到現場參加組織搶險,嚴禁盲目指揮和違章搶險。

第五章信息報告程序

礦井發生突然停電事故時,首先要迅速與調度室取得聯係,聽從跟班幹部命令。調度室迅速通知值班領導和礦長;礦長必須立即召集礦井突然停電事故處理應急領導組,根據實際情況作出應對決定,並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救護大隊彙報。

突然停電事故處理應急救援通知程序

事故地點

礦調度中心

礦值班領導事故危及區

(生產、安全礦長)

礦長礦安全監察科

總工程師礦有關科室科長

礦辦公室

礦山救護醫院

鎮安監站縣安監局

市安監局

第六章應急響應

第一節響應分級

井下發生突然停電事故時,應根據事故的性質、種類、位置、嚴重程度、礦井瓦斯湧出情況、風流方向、井下人員位置以及器材準備等情況將事故分為不同的等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級別。礦井突然停電事故一般分以下三級:

1、重大事故。停電在30分鍾以上。應通知井下人員盡快從安全出口撤至地麵,並製定專門的應急措施進行處理。

2、較大事故。停電在30分鍾以內。應通知井下人員撤至進風巷待命;

3、一般事故。停電在10分鍾以內。應通知井下人員就地待命;

第二節響應程序

根據事故的大小和發展態勢,確定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擴大應急等響應程序。

第三節應急結束

1、災害險情得到有效控製,應解除臨災應急期,確定撤離或者繼續保留災害危險區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災、搬遷避讓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具體由各科隊實施。

2、妥善安排受災人員及家屬生活,做好善後工作。

3、恢複受損的設施設備,保證救災物資的運輸,災民的疏散和臨災應急指揮,信息反饋,通訊暢通。

4、組織恢複受損毀的供水、供氣、供電、水利等工程設施,保障正常進行、供應和安全。恢複地麵建設和井下生產。

5、進行應急救援能力的評估和應急預案的修改。

第七章現場處置措施和原則

第一節主供電停電後的處置措施及處理原則

一、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地麵:

1、主扇房主扇司機立即查明停電原因,迅速判斷預測開機的時間作出相應應對事務,並彙報總調度室。

1)如判斷能在5min內開機恢複供風的情況下,可先啟動風機,後彙報總調度室和機電部門。

2)如判斷不能在5min內開機恢複供風的情況下,則應先彙報煤礦總調度室和機電部門,通知總調度和機電部門做好相應的停電停風應急處理工作。

3)停風30min,主扇司機不能擅自啟動風機。隻有在經過通風部門檢查主扇房風機啟動設備附近(房內)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打開短路分流小門,經彙報得到指揮部同意後才能按程序啟動主扇。

2、礦調度室在獲悉全礦突然停電(風)消息後,應立即查詢停電原因、停電範圍、主要通風機運轉情況、井下風流和瓦斯情況、泵房水情等等情況,同時向礦值班領導、礦長報告,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1)煤礦總調度室在接到主扇司機電話通知需要5min後才能開機恢複供風的情況時需作出下列撤人通知:

① 如停風時間超過5min,立即通知井下隊組將人員撤至進風巷(有電話處)待命,同時通知機電部門做好停井下高壓動力電源和井下高壓專供電源的準備工作。

② 如停風時間超過10min,立即通知井下隊組將人員撤至進風大巷(有電話處)待命。

③ 如停風時間超過20min,立即通知井下隊組將人員撤至井底車場(有電話處)待命。

④ 如停風時間超過30min,立即通知井下隊組將人員撤至地麵。

2)如停風時間超過5min,應立即通知應急指揮組成員,應急指揮成員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煤礦總調度室待命,機電部門領導應迅速趕到變電所進行處理;通風部門應迅速派出瓦斯檢查工前往主扇房檢查掌握瓦斯濃度情況。

3、礦值班領導根據停電原因、停電範圍、地麵主扇運行情況及井下風流狀況、泵房水情等提出處理措施,根據情況及時做出正確判斷與決策。

4、地麵變電所迅速查明原因。如係內部原因,則應積極進行複電工作;如係外部原因,則應與前級電力係統聯係,配合複電。

5、機電科通知鍋爐房:

①、高位水源應停止一切消耗,專供鍋爐和救災使用;

②、鍋爐應適當壓火,除井口供熱外停止其它供熱;

③、開動蒸汽泵向鍋爐供水;

④、組織人工投煤。

6、救護隊根據礦長的命令參加排險或下井組織工人撤離,營救懸吊在井筒內的人員。

7、井下所有人員升井後,井口檢身工和礦燈房及各隊組向總調度室彙報升井人數,總調度室進行礦井總人數核對。

8、其它部門及人員按照《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規定和礦長命令積極參加排險工作。

井下:

1、井下跟班幹部(跟班礦長)根據調度命令組織人員安全撤離。

2、當班機電崗位人員應根據上級命令切斷井下電源。

3、中央水泵房須作工作:

①、水泵司機及時測量抽水小井水位變化並向調度室彙報。

②、在水量已經超過警戒水位人員已經撤離危及區域的情況下,經礦長同意,可關閉水泵房、變電所的防水門和水倉與配水道之間的閘門。

③、隻有在淹沒泵座時司泵工才能從管子道撤離。

4、通風部門當班瓦斯檢查工應根據自然通風後的風量、瓦斯濃度作出如下事務並上報。

① 如停風時間超過5min,立即督促井下隊組將人員撤至進風巷(有電話處)待命,並經常檢查進風巷瓦斯濃度。

② 如停風時間超過10min,立即督促井下隊組將人員撤至進風大巷(有電話處)待命,並經常檢查大巷瓦斯濃度,如大巷瓦斯濃度達到0.75%,則應立即督促井下人員向井底車場撤退,並彙報上級部門,調度員根據井下情況立即彙報值班領導和煤礦總工程師。

③ 如停風時間超過20min,立即督促井下隊組將人員撤至井底車場(有電話處)待命,並經常檢查大巷瓦斯濃度,如大巷瓦斯濃度達到0.75%,則應立即督促井下人員向井底車場撤退,並彙報上級部門,調度員根據井下情況立即彙報值班領導和煤礦總工程師。

④ 如停風時間超過30min,立即督促井下隊組將人員撤至地麵,並彙報上級部門,調度員根據井下情況立即彙報值班領導和煤礦總工程師。

5、安全副礦長及副總工程師負責組織井下人員安全撤離,組織營救滯留人員,並根據礦長指派,組織排險。

二、處理原則

1、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因主供電斷電停止運轉時,受停風影響的地點應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作業人員應首先撤到進風巷道中聽候通知,由礦值班領導決定全礦井是否停止生產,作業人員是否全部撤出。

2、原因不明,時間超過5min,應通知主扇司機打開防爆門利用自然風壓進行通風。

3、盡快排除故障進行複電(風)。

4、總調度室應通知各單位執行應變任務。

5、召請救護隊待命,以便應付緊急情況的出現。

第二節主供電複電安全技術措施

一、複電技術要求

1、複電時,首先檢測主扇出風口瓦斯濃度。主扇啟動時,采用風流短路的辦法排放瓦斯,在主扇出風口瓦斯濃度不超過2%時,逐漸將風門、回風井的防爆門關閉,恢複主扇通風。

2、在恢複礦井通風係統後,當主扇出風口瓦斯濃度不超過1%時,通風瓦檢人員方可入井檢查通風瓦斯情況,邊走邊檢查瓦斯;礦井總回風流瓦斯濃度不超過0.75%時,由通風人員和機電人員結伴下井,由外向裏逐段進行瓦斯檢查、送電、排水。待所有的采掘工作麵排完瓦斯後,由應急指揮部決定恢複生產的時間,下達恢複生產命令,其他人員方可入井。

3、井下中央變(配)電所、采區配電室、電機車架線附近,在恢複送電前應由瓦斯員全麵檢查,隻有在瓦斯濃度0.5%以下時,方可由外向裏逐級送電。

4、主扇恢複正常通風,穩定30分鍾後,安檢員再迅速進入各作業地點,進行巡回檢查,但不允許進入無風地點,正常通風後,安瓦員立即把各地點(包括中央變電所、移動變電站、局扇及開關附近)的瓦斯濃度檢查一次,並及時向調度台彙報,調度台根據安瓦員彙報的濃度大小,請示有關領導,確定是否恢複送電。

5、正常通風後,井下變電所配電工、泵房司泵工、局扇司機迅速進入作業地點待命。

6、局扇在送風前,安瓦員必須檢查局扇、開關附近10米範圍內及供風區域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隻有局扇、開關附近10米範圍內瓦斯濃度不超過0.5%,局扇供風區域內瓦斯濃度不超過1%,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方可開動局扇,否則必須采取專門措施,進行處理。

7、機電設備在送電前,瓦斯員要將設備及開關地點附近20米巷道內的瓦斯濃度認真檢查,隻有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方可送電,否則不準送電,應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8、隻有在礦井主要通風機運轉正常,井下風流和瓦斯無異常情況下,方可由礦長下令恢複生產。

二、井下排放瓦斯

㈠、做好瓦斯排放前的準備工作,安排好排放瓦斯的人員,準備好排放的施工器材,確定瓦斯排放時間,明確瓦斯排放路線、停電區段及撤人路線

㈡、瓦斯排放的安全技術措施

1、總工程師地麵統一協調指揮,井下施工現場必須有礦級領導親自督戰,安全、通風、機電、技術正職必須在場協助。協調搞好斷電、撤人、警戒、監督等工作。

2、施工時全礦仃工、停產,井口檢身工嚴格看守,嚴禁與瓦斯排放無關的人員下井。排放瓦斯途經沿線必須關掉所有電源,排放瓦斯流經路線設立柵欄並派專人看守,禁止任何人進入。

3、嚴格按照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執行,做到按措施規定的時間、方法、排放瓦斯的濃度、排放瓦斯的流經路線及斷電撤人的範圍和地點排放,並按規定設立現場負責人、柵欄和明顯的警標等。

4、排放瓦斯必須確認瓦斯流經路線的人員已撤完,斷電撤人的範圍和地點的電源已斷電(由專人負責),並已設立柵欄和明顯的警標、警戒人員到位,還必須在現場負責人的統一指揮下按措施進行排放。嚴禁“一風吹”或“大處理”,必須確保排放的瓦斯和CO2在全風壓處的濃度都不超過1.5%,其他有害氣體的濃度不超過《煤礦01manbetx 》第100條的規定。全風壓處設立瓦斯報警儀。

5、排放瓦斯前必須首先安裝局扇並確保局扇正常運轉。局扇附近設立電話,由通風科派專人接聽,隨時彙報現場情況。

6、地麵監控室隨時注意井下各監控地點瓦斯變化情況。

7、掘進工作麵臨時停風地點實行分級管理、分級排放製度

⑴、掘進工作麵臨時停風時間不超過30分鍾時,由瓦斯員按照一般規定進行排放。

⑵、掘進工作麵臨時停風時間在30分鍾至8小時以內或雖未超過30分鍾,但巷道口柵欄處瓦斯濃度超過2.0%,不超過3.0%時,由瓦斯員電話彙報調度室,由值班領導提出瓦斯排放措施,指定專人按照規定進行排放。

⑶、掘進工作麵臨時停風時間超過8小時或巷道口柵欄處瓦斯濃度超過3.0%時,排放瓦斯由通風部門的領導提出措施,指定通風幹部按照規定進行排放。

8、排放瓦斯必須合理控製送風量,確保排放的瓦斯和CO2在全風壓處的濃度都不超過1.5%,其他有害氣體的濃度不超過《煤礦01manbetx 》第100條的規定。隻有經過檢查證實恢複通風巷道中的瓦斯不超過1%,CO2不超過1.5%,O2不低於20%且穩定30分鍾以上瓦斯排放工作告一段落。

9、排放瓦斯結束後,恢複送電前必須將排放瓦斯流經的路線區域內的電氣開關蓋打開,清除內部瓦斯後方可由外向裏逐級送電。排放瓦斯工作全部結束後,指定人員拆除柵欄、警標、停電牌,撤回警戒人員,通知調度室,由調度室安排恢複生產。

10、風流穩定後進行全麵的瓦斯檢查,並彙報調度室,升井後填寫詳細的瓦斯記錄。

第三節主扇斷電應急措施

一、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地麵:

1、主扇房主扇司機立即查明停電原因,迅速判斷預測開機的時間作出相應應對事務,並彙報總調度室。

1)如判斷能在5min內開機恢複供風的情況下,可先啟動風機,後彙報總調度室和機電部門。

2)如判斷不能在5min內開機恢複供風的情況下,則應先彙報煤礦總調度室和機電部門,通知總調度和機電部門做好相應的停電停風應急處理工作。

3)停風30min,主扇司機不能擅自啟動風機。隻有在經過通風部門檢查主扇房風機啟動設備附近(房內)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打開短路分流小門,經彙報得到指揮部同意後才能按程序啟動主扇。

2、礦調度室在獲悉主扇突然停電(風)消息後,應立即查詢停電(風)原因、井下風流和瓦斯情況、泵房水情等等情況,同時向礦值班領導、礦長報告,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1)煤礦總調度室在接到主扇司機電話通知需要5min後才能開機恢複供風的情況時需作出下列撤人通知:

① 如停風時間超過5min,立即通知井下隊組將人員撤至進風巷(有電話處)待命,同時通知機電部門做好停井下高壓動力電源和井下高壓專供電源的準備工作。

② 如停風時間超過10min,立即通知井下隊組將人員撤至進風大巷(有電話處)待命。

③ 如停風時間超過20min,立即通知井下隊組將人員撤至井底車場(有電話處)待命。

④ 如停風時間超過30min,立即通知井下隊組將人員撤至地麵。

2)如停風時間超過5min,應立即通知應急指揮組成員,應急指揮成員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煤礦總調度室待命,機電部門領導應迅速趕到主扇房進行處理;通風部門應迅速派出瓦斯檢查工前往主扇房檢查掌握瓦斯濃度情況。

3、礦值班領導根據停電原因及井下風流狀況、瓦斯情況等提出處理措施,根據情況及時做出正確判斷與決策。

4、救護隊根據礦長的命令參加排險或下井組織工人撤離,營救懸吊在井筒內的人員。

5、井下所有人員升井後,井口檢身工和礦燈房及各隊組向總調度室彙報升井人數,總調度室進行礦井總人數核對。

6、其它部門及人員按照《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規定和礦長命令積極參加排險工作。

井下:

1、井下跟班幹部(跟班礦長)根據調度命令組織人員安全撤離。

2、當班機電崗位人員應根據上級命令切斷井下電源。

3、通風部門當班瓦斯檢查工應根據自然通風後的風量、瓦斯濃度作出如下事務並上報。

① 如停風時間超過5min,立即督促井下隊組將人員撤至進風巷(有電話處)待命,並經常檢查進風巷瓦斯濃度。

② 如停風時間超過10min,立即督促井下隊組將人員撤至進風大巷(有電話處)待命,並經常檢查大巷瓦斯濃度,如大巷瓦斯濃度達到0.75%,則應立即督促井下人員向井底車場撤退,並彙報上級部門,調度員根據井下情況立即彙報值班領導和煤礦總工程師。

③ 如停風時間超過20min,立即督促井下隊組將人員撤至井底車場(有電話處)待命,並經常檢查大巷瓦斯濃度,如大巷瓦斯濃度達到0.75%,則應立即督促井下人員向井底車場撤退,並彙報上級部門,調度員根據井下情況立即彙報值班領導和煤礦總工程師。

④ 如停風時間超過30min,立即督促井下隊組將人員撤至地麵,並彙報上級部門,調度員根據井下情況立即彙報值班領導和煤礦總工程師。

4、安全副礦長及副總工程師負責組織井下人員安全撤離,組織營救滯留人員,並根據礦長指派,組織排險。

二、處理原則

1、主要通風機因故斷電停止運轉時,受停風影響的地點應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作業人員首先撤到進風巷道中聽候通知是否撤離。

2、原因不明,時間超過5min,應通知主扇司機打開防爆門利用自然風壓進行通風。

3、盡快排除故障進行複電(風)。

4、總調度室應通知各單位執行應變任務。

5、召請救護隊待命,以便應付緊急情況的出現。

第一節主扇複電安全措施

技術要求和安全措施與主供電複電相同,參照主供電複電安全措施執行。

第二節主排水斷電應急措施

一、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地麵:

1、礦調度室在獲悉礦井主排水泵突然斷電消息後,應立即查詢停電原因和泵房水情等等情況,同時向礦值班領導、礦長報告,向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向救護隊報警。

2、礦值班領導根據停電原因、泵房水情等提出處理措施。

3、機電科迅速查明原因進行處理,恢複送電。

4、其它部門按照《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規定和礦長命令積極參加排險工作。

井下:

1、中央水泵房須作工作:

①、水泵司機及時測量抽水小井水位變化並向調度室彙報。

②、在水量已經超過警戒水位、人員已經撤離危及區域的情況下,經礦長同意,可關閉水泵房、變電所的防水門和水倉與配水道之間的閘門。

③、隻有在淹沒泵座時司泵工才能從管子道撤離。

2、臨時排水點水泵及開關必須移在高位處,防止淹泵及開關。

3、安全副礦長及副總工程師負責組織井下人員安全撤離,組織營救滯留人員,並根據礦長指派,組織排險。

二、處理原則

1、立即啟動備用水泵進行排水,如備用水泵也斷電,則應啟動應急預案,進行應急處理。

2、主排水泵因故斷電時,機電科因立即查明原因,盡快排除故障,進行複電。

3、嚴禁停風。

4、由礦值班領導決定全礦井是否停止生產,作業人員是否全部撤出。

5、通知各單位執行應變任務。

6、召請救護隊待命,以便應付緊急情況的出現。

第一章保障措施

第一節通信與信息保障

煤礦是自然災害的易發和多發地區,為及時掌握各類災害的發展變化情況,采取有效的應急防治措施,要執行24小時值班製度。礦值班辦公室設在調度室,值班電話:0354——8149175。辦公室負責各類災害信息的彙總、上報上級部門重要指示的傳達、落實。

第二節應急隊伍保障

指揮部要組織建立應急搶險救災隊伍,應急搶險救災隊伍要有針對性開展應急搶險演練,確保災後應急救災手段及時到位。同時要加強公眾防災、減災知識的宣傳普及,增強公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1、救災搶險應急隊伍人員構成情況:

總指揮:礦長

副總指揮:總工程師

成員:

安全、技術、生產、機電等副礦長;

安全、技術、生產、機電等職能科室科長;

財務、供應、後勤等科室科長;

掘進、回采等生產隊組隊長。

2、救災搶險應急隊伍人員名單

順序 單位和負責人姓名 電話號碼 煤礦內部電話 住址 通知時間 接電話人簽字
1 礦長:
2 副礦長:
3 副礦長:
4 副礦長:
5 副礦長:
6 調度室
7 調度主任:
8 安全科長:
9 通風科長:
10 機電科長:
11 技術科長:
12 礦辦公室:
13 縣煤管局
14 縣安監局長:郝占明
15 縣安監局副局長:田會明
16 縣醫院急救中心
17 晉中市救護隊

第三節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由供應科(采購)及材料倉庫(庫工)組成,主要負責保證搶險救災中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

第四節經費保障

1、建立安全資金保障製機構,由總工程師任安全資金管理小組組長,礦長為副組長,分管副礦長、技術、安全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安監科為專門辦事機構。

2、安全資金來源:國家和各級政府行業主管部門下發的安全措施專項資金;按國家規定的按實際年產煤量每噸煤計提15元的專項資金。安全資金計入生產成本,列入安全措施專項資金使用。

3、安全資金必須在財務部門設立專項賬戶,把每月應計提的安全資金按時撥付,計入專項賬戶,做到專款專用,月清年結,其中用於“一通三防”方麵的安全費用(含應急演練費用)不應低於提取總額的50%。當年結餘的安全資金必須轉入下年度安全資金賬戶。原則上安全工程不虧欠,安全費用不欠帳。

4、總工程師負責“一通三防”安全費用的安排和使用,必須保證通風設施、儀器儀表、監測監控、瓦斯抽放、火災防治、綜合防塵、防突以及通風係統改造等方麵的基本投入,不斷提高“一通三防”工作管理水平。

5、安全資金用途:主要用於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係統設備設施;消除事故隱患,改善生產條件,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培訓、考核和安全獎勵;推廣應用先進安全生產技術和管理方法;搶險救災等等。

6、礦井每年編製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資金預算計劃,並在計劃中明確項目、資金投入金額,完成時間和項目責任人。

7、每項安全技術資金的使用,必須由安全資金管理小組審核批準後方可撥付使用,並接受監督檢查。財務部門每季度向安全資金管理小組報告安全資金的收支情況。

8、財務部門每季度向安全資金管理小組提出安全技術措施工程項目,開工情況,資金投入撥付情況,剩餘工程及安全專項資金剩餘金額,以報表形式分發給安全資金管理小組每位成員,以便對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及專項資金的撥付和再使用進行決策和具體安排。

第五節其他保障

1、醫療救護保障組:由醫療站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對受傷人員的醫療救護和檢測檢疫工作。

2、後勤保障組:由調度室、礦辦人員組成,主要負責食宿接待,車輛調度等工作。

3、動力保障組:由機電科人員組成,主要負責應急供電工作。

4、善後處理保障組:由礦辦及時各部門組成,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後處理工作。

第二章信息發布

由礦值班調度員負責及時傳達救災指揮部的命令,由安全副礦長負責向新聞媒體通報事故信息。

第九章獎懲

一、嚴格執行本《預案》是全礦職工的權力和義務,凡有違反本礦製度而造成事故者,按其危害程度追究責任。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1)、發布指示、決定與本礦製度及應急預案相抵觸的。

(2)、由於防災救災物資、設備不完備或失修而造成不能正常搶險救災,影響安全生產或造成災害事故的。

(3)、發生事故後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情況嚴重造成事故擴大的。

(4)、挪用專項防災救災費用造成事故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違反本礦製度或《規程》作業或指揮,造成事故的。

(2)、發生停電事故,不采取措施不及時彙報的。

(3)、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的。

(5)、發生事故後,弄虛作假嫁禍於人的。

二、對認真貫徹執行本礦製度,為礦井安全作出貢獻的單位及個人,按其貢獻分別給予表彰和物質獎勵。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獎勵單位。

(1)、實施防災、救災措施有特殊貢獻的單位。

(2)、治理有方,且有不斷創新的技術單位。

(3)、措施得力,落實到位,徹底根除隱患威脅的單位。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獎勵有關人員。

(1)、提出合理化防治措施的。

(2)、及時發現事故征兆並提出防災建議的。

(3)、在災害治理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節省財物的。

(4)、堅持本礦製度和《規程》作業,避免災害事故的。

(5)、在救災過程中,情況明確,措施得力,節省時間,效果顯著的。

第十章培訓與演練

第一節培訓

此項工作由礦培訓中心具體負責,必須做到:

1、所有井下人員必須熟悉井下避災路線。發生事故時能根據事故的性質和地點,由最近的避災路線到達安全地帶或出井。

2、所有井下人員必須根據規定正確佩帶和使用自救器。

3、所有井下人員必須學習熟悉《煤礦01manbetx 》及《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的安全抗災救災知識。

第二節演練

由安全副礦長負責組織,由技術科負責演練前的預案安排、演練結束後的總結等等工作,安全科負責演練中的安全防護工作。演練每年1月進行,每年至少一次。

END

作者簡介:羅躍平四川·宜賓市人,現定居山西和順。1996年河北省秦皇島煤校畢業,大專學曆,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煤礦安全培訓師,原山西新大地煤業有限公司安全技術總監,現就職於陽煤集團和順新大地煤業有限公司。QQ:1767483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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