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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集煤礦生產經營管理及考核實施方案配套文件彙編

作者:佚名 2012-02-27 21:18 來源:本站原創

  張集煤礦生產經營管理及考核實施方案配套文件彙編

  二0一一年二月

  目 錄

  1、生產經營管理考核實施方案……………………………………1

  2、計劃管理及考核實施細則………………………………………20

  3、煤質管理及考核實施細則………………………………………26

  4、工資分配及考核實施細則………………………………………30

  5、噸煤材料費管理及考核實施細則………………………………50

  6、物耗信息化管理實施細則………………………………………55

  7、工程管理實施細則………………………………………………61

  8、用電管理及考核實施細則………………………………………72

  9、設備維修、占用費及產值結算管理實施細則…………………82

  10、機動車輛管理規定…………………………………………… 87

  11、文雜費、車間經費包幹使用管理規定……………………… 94

  12、辦公自動化耗材、印刷品承包管規定……………………… 99

  張集礦生產經營管理及考核實施方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順利實現集團公司下達我礦的生產、經營目標,按照技術經濟一體化的要求,遵循“健康、前瞻、集成、精細”的管理理念,2011年將在全礦推行生產經營目標責任製管理模式。

  第二條 依據2011年集團公司下達我礦的各項生產經營指標,由礦經營管理領導小組采取“總量控製,分口、分單位承包考核,分專業管理”的方式,將各項指標分解到各責任口長和部門,由各口對責任指標總包幹,各部門對責任指標分專業二級控製管理,分別以各口、部門為考核責任主體。

  第三條 各口長根據其管轄範圍,結合年度生產任務及工作性質,組織對本口內各單位指標分解落實,並將分解後的各項指標反饋到考核辦公室,由考核辦公室進行月度彙總考核;各部門根據分類控製項目,對相關使用單位實行月度二級考核。

  第四條 經營管理領導小組按照礦分解到各口和部門的指標,對各口長和部門負責人進行總量控製考核,按月考核滾動累計兌現,與各口長及部門負責人的效益工資掛鉤,並進行責任追究。

  第二章 各項生產經營指標量化分解

  第五條 2011年集團公司下達我礦各項生產經營指標。

  (二)分區各口具體經營指標分解:

  1、采修一口:

  ①回采工資平均單價5.88元/噸,同時與動態質量標準化平均分掛鉤考核,並以額外工作量為修正係數,額外工作量由月度計劃安排;安裝準備、修護的工資,實行基礎工資+績效工資,具體按《工資分配及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執行。

  ②采煤綜合噸煤材料費4.06元/噸,主要包含綜采配件、油脂、高壓膠管等以及安裝、拆除、采煤巷修、過異常區、大斷層等工作麵用料及2個月以內單體租賃費。

  ③電力綜合噸煤單價2.03kwh。

  ④專業化費用2.4元/噸,具體以實際安、拆麵驗收結算為依據。

  2、采修二口:

  ①回采工資平均單價: 5.88元/噸,同時與動態質量標準化平均分掛鉤考核;安裝準備、采煤修護的工資,實行基礎工資+績效工資,具體按《工資分配及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執行。

  ②采煤綜合噸煤材料費4.13元/噸,主要包含綜采配件、油脂、高壓膠管等以及安裝、拆除、采煤巷修、過異常區、大斷層等工作麵用料及2個月以內單體租賃費。

  ③電力綜合噸煤單價2.01kwh。

  ④專業化費用3.14元/噸,具體以實際安、拆麵驗收結算為依據。

  3、掘進一口(含運輸區、掘進用修護):

  ①掘開進尺以米計資,岩巷炮掘單價5960元/米,岩巷綜掘單價3278元/米,煤巷掘進2950元/米,與動態質量標準化平均分掛鉤,同時考慮瓦斯影響修正係數。掘進準備、掘進修護實行基礎工資+績效工資,具體按《工資分配及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執行。運輸區實行基礎工資+績效工資,績效工資與全礦采煤超額完成幅度掛鉤25%,與所在區月度岩巷進尺完成幅度掛鉤50%,與所在區月度煤巷及半煤岩巷進尺完成幅度掛鉤25%。

  ②生產進尺24623米(含瓦斯抽采進尺3706米),噸煤8.21元/噸,綜合單價2549.79元/米。

  ③掘開電力綜合單價448.36kwh/米。

  ④專業化施工3941米需費用1402萬元,每米綜合平均單價3557元。

  ⑤運輸一區材料費1.08元/噸(含中央區軌道及附件),電力綜合單價0.15 kwh/噸。

  ⑥掘進修護材料費0.61元/噸。

  4、掘進二口(含運輸區、掘進用修護):

  ①掘開進尺以米計資,岩巷炮掘單價5960元/米,岩巷綜掘單價3278元/米,煤巷掘進2950元/米,與動態質量標準化平均分掛鉤考核,同時考慮瓦斯影響修正係數。掘進準備、掘進修護實行基礎工資+績效工資,具體按《工資分配及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執行。運輸區實行基礎工資+績效工資,績效工資與全礦采煤超額完成幅度掛鉤25%,與所在區月度岩巷進尺完成幅度掛鉤50%,與所在區月度煤巷及半煤岩巷進尺完成幅度掛鉤25%。

  ②生產進尺 25865米(含瓦斯抽采進尺 4685米),噸煤12.49元,綜合平均單價2826.98元/米。

  ③掘開電力綜合單價358.63kwh/米。

  ④專業化施工10250米費用5462萬元,綜合平均單價5328.7元/米。

  ⑤運輸二區材料費0.70元/噸(含北區、西區軌道及附件),電力綜合單價0.11 kwh/噸。

  ⑥掘進修護材料費0.79元/噸。

  5、一通三防口:

  ①一通三防口工資分配以定員為基礎,將崗位工資+輔助工資作為基礎工資,根據月度實際出勤情況支付,將績效工資切塊,根據單位工作性質采取計件或掛鉤的方式,具體按《工資分配及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執行。

  ②材料費噸煤綜合單價1.76元,其中中央區1.50元/噸;北區2.10元/噸,主要包括勘探處打鑽用料、封孔材料、一通三防管路及附件、風筒及附件等日常用料。

  ③電力噸煤綜合單價 6.82kwh,其中中央區6.28kwh /噸;北區7.52kwh/噸,主要包括主通風機、局部通風機、抽排及注氮等。

  ④專業化費用:岩鑽單價184元/米,煤鑽101元/米。

  6、機電口:

  ①機電口工資分配以定員為基礎,將崗位工資+輔助工資作為基礎工資,根據月度實際出勤情況支付,將績效工資切塊,根據單位工作性質采取計件或掛鉤、掛靠的方式,具體按《工資分配及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執行。

  ②材料費噸煤綜合單價4.35元,其中中央區4.16元/噸;北區4.61元/噸,包括口長直控中央區鋼絲繩189.64萬元,電纜229.97萬元,皮帶475萬元,配件496.55萬元,設備性材料73.18萬元,其他輔材69.59萬元;北區鋼絲繩187.2萬元,電纜296萬元,皮帶552萬元,管路351萬元等,作為生產安裝等使用。

  ③電力噸煤綜合單價 6.27kwh,其中中央區5.74kwh /噸;北區6.96kwh/噸,主要包括主副井提升、主運皮帶、排水及壓風等。

  另對全礦17.4kwh/噸電力指標進行總量控製與考核。

  ④修理費噸煤綜合單價1.18元,其中中央區1.08元/噸;北區1.30元/噸。其中設備修理費1200萬元,車輛90萬元以及停產檢修300萬元。

  7、經營口:

  ①經營口以定員為基礎,實行效益工資總承包,根據單位工作性質采取計件或掛鉤方式,具體按《工資分配及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執行。

  ②材料費噸煤綜合單價2.95元,其中中央區2.86元/噸;北區3.07元/噸,主要包括火工品、自用煤、燃料油、勞保、三防材料、高分子材料、安拆工作麵2個月以上單體租賃費等。

  另對全礦26.06元/噸材料費指標進行總量控製。

  ③電力噸煤綜合單價 0.75kwh,其中中央區0.63kwh /噸;北區0.90kwh/噸,主要包括地麵、工廣、公益事業、落地煤裝車係統等。

  ④修理費噸煤綜合單價0.39元,主要是為礦正常辦公及其他修理所發生的費用。

  8、安全口(質標辦):材料費1元/噸煤,主要為礦質量標準化及品牌工程服務的各類用料及所發生的費用。

  9、工程口:修理費450萬元,噸煤綜合單價0.33元,主要是地麵零星工程所發生的費用。

  第七條 各分類控製部門及單位指標的責任分解。

  第三章 組織及管理職責

  第八條 成立經營管理與考核領導小組

  組 長:礦長 黨委書記

  副組長:經營副礦長 總工程師

  成 員:企業管理科、黨委工作部(人力資源部)、財務科、生產技術科、工程設計科、通風防突科、機電管理科、物資管理科、調度所、煤炭管理科等部門負責人。

  管理職責: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組織對目標經營考核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與仲裁。領導小組下設考核辦公室,由企業管理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企業管理科負責考核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礦領導、單位負責人管理職責

  一、礦長、黨委書記:對全礦各項生產經營目標的組織實施及完成情況全麵負責,並由礦長分別與各口長簽定目標管理責任書,具體由各口長積極組織實施,確保完成集團公司下達各項生產經營目標。

  二、經營副礦長:對全礦各項經營指標完成情況負責,協助礦長負責全礦經營管理的組織、協調與平衡工作,核查各口、各職能部門對經營指標考核的落實情況。

  三、總工程師:對“一通三防”口各項生產經營指標完成情況負責,協助礦長在安全、生產技術方麵,注重從技術創新層麵和技術設計源頭上開展節支降耗、挖潛改造工作,對全礦專項資金工程的管理負責,並督促、檢查管內各單位指標控製管理及完成情況。

  四、各責任口長(含副總):對本口各項生產經營指標完成情況負責。根據“總量控製,分口承包”的要求,以本口工作性質與範圍為重點,督促、檢查管內各項指標控製管理及完成情況。

  五、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各項生產經營指標完成情況負責。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實現以班隊自主考核的管成本控製方式,嚴格落實礦成本管理各項規章製度,確保各項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

  第四章 生產經營指標控製職責劃分

  第十條 各部門職責劃分。

  一、財務科:對全礦成本指標的完成情況負責,並對文雜費、車間經費、自動化耗材和印刷品等包幹費用及“四項費用”的總控製。

  二、企管科:負責礦大成本工程進賬費用的審核與總控製;並對全礦分解考核的材料費、電費及設備修理費指標合計完成情況負責,對各分口、各部門指標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管;對全礦涉外經濟業務程序的管理、監督與考核。

  三、機電一科:

  (一)負責全礦電費指標進行包幹控製,並按月進行二級考核。

  (二)負責風水管路及附件、電纜、運輸皮帶、鋼絲繩等部分大型材料指標費用進行分類控製,並按月進行二級考核。

  (三)負責停產檢修用料計劃的專項審核和控製,嚴格按檢修項目審批把關,實行專項考核。

  四、機電二科:

  (一)負責設備修理費指標進行包幹控製,並按月進行二級考核。

  (二)負責小型電器等設備性材料、工礦煤專配件等指標費用分類控製,並按月進行二級考核。

  (三)負責礦移動設備租賃大修計劃的申報及落實工作,確保礦租賃大修計劃及時完成。

  (四)負責礦內部周轉設備使用的二級租賃費管理及考核。

  (五)負責對全礦設備檢驗檢測費的控製,最大限度地杜絕不合理費用發生。

  五、通風防突科:負責“一通三防”管路及附件費用指標進行分類控製,並按月進行二級考核。

  六、生產技術一科:負責采修(采煤用修護)用坑木、支護材料指標費用、單體租賃費等進行分類控製,並按月進行二級考核。

  七、生產技術二科:負責掘開修(掘進用修護)用坑木、支護材料指標費用等進行分類控製,從技術源頭上優化支護形式及參數,並按月進行二級考核。

  八、黨委工作部(人力資源部):對全礦職工的人均工資水平目標的實現負責,按照效率優先的原則,合理劃分結構工資水平,並對各口的工資分配定額進行監管。

  九、工程設計科:負責礦各類專項資金工程進賬費用審核控製,負責地麵零星工程費用指標的控製。

  第十一條 各管理單位控製職責劃分。

  一、物管科:負責全礦噸煤材料費指標的總控製;具體負責礦控預留材料費及其他材料的控製,並按月進行二級考核。

  二、機電修配中心:負責綜機(含綜采、綜掘)配件、高壓膠管、油脂及乳化液指標的控製,並按月進行二級考核。

  三、運輸一、二區:負責所在區運輸軌道及其附件指標的控製,並按月進行二級考核。

  四、通風一、二隊:負責所在區風筒等通風設施費用總控製,並按月進行二級考核。

  五、煤炭管理科:負責對全礦煤質指標總控製,並對各相關單位的煤質灰分及發熱量,進行現場監督管理與考核。

  六、資源環境科:負責對全礦青苗補償費用指標的總控製。

  第五章 考核方式和內容

  第十二條 實行指標管理與效益工資掛鉤考核的形式,具體落實各項指標任務,合理確定承包工資基數及掛鉤比例,並將工資總額分別與各單位的安全、任務、質量標準化各掛鉤30%,職工培訓掛10%(其中的5%直接與抽考結果掛鉤),即實行“3331”結構工資製的考核形式。根據企業管理科提供的當月各單位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以及職工培訓等完成情況,分別兌現其結構工資,依據各項經營目標考核結果和各項違章違規處罰結果對其增減工資總額。

  第十三條 工資考核及分配形式,相同崗位統一核定承包基礎,分區考核兌現,分級管理,采煤、掘進實行分口結算、口內平衡。各單位的工資分配形式如下:

  (一)礦對采煤、掘進實行工資全額計件;輔助單位凡有量可計的,將績效工資全額計件;不能計件的,根據工作性質、直接服務對象的不同,將績效工資分別按一定的比例與相應範圍內的考核指標掛鉤。

  (二)礦對機關(含二水平籌備組)及地麵單位(除生產以外的)將效益工資與全礦原煤產量、煤質、成本、進尺完成分別掛鉤50%、10%、30%、10%,並考核單位績效,包括自主管理落實、工作質量,單位職責履行情況,被考核單位內部效益工資實行二次分配。

  (三)工資考核的內容和方式。具體為:

  1.綜采以煤計資,實行“二包三定四掛鉤”,即包原煤回采產量、包安全,定用工量、定噸煤計件工資單價、定噸煤考核成本,工資收入實行“3331”結構工資製的方式掛鉤考核。

  2.掘進以米計資,實行“二包三定四掛鉤”,即包考核進尺、包安全,定用工量、定每米計件工資單價、定每米進尺考核成本,工資收入實行“3331”結構工資製的方式掛鉤考核。

  3.修護(含注漿)以定員為基礎,將崗位工資+輔助工資作為基礎工資,根據實際用工數量支付;績效工資部分全額計件,根據巷道斷麵、支護形式、出貨方式、上下山、係統長度、注漿水泥量及施工方式等因素,按照集團公司統一勞動定額標準及統一定員標準核定用工總量,按核定的巷修、注漿工資單價結算工資。

  4.安裝準備隊以定員為基礎,將崗位工資+輔助工資作為基礎工資,根據月度實際實際用工數量支付;績效工資部分按以下方式支付:

  (1)安裝準備人員,核定人員,核定安、拆標準工作麵績效工資承包基數,考慮單麵因素,實行一麵一價,績效工資總額包幹。

  (2)機電設備及管路安裝人員,根據工程量驗收報表,按照定額標準結算績效工資。

  (3)地麵管路加工製作、裝運、井下管路防腐及管路巡視維護核定用工人數,績效工資水平按機電安裝人員及管路安裝人員人均績效工資的百分比結算績效工資。

  5.井下其他輔助單位以定員為基礎,將崗位工資+輔助工資作為基礎工資,根據月度實際出勤情況支付,將績效工資切塊,根據單位工作性質采取計件或掛鉤的方式。

  第十四條 生產任務指標,依據礦月度生產經營計劃下達的各項任務,分生產單位、輔助單位,由企業管理科、調度所、技術科、機電科等部門,根據其工作性質和範圍考核其工作量完成情況。

  第十五條 經營可控指標,年初礦將各項指標分解到各口、部門,每月礦下達生產計劃時,各口、部門進行逐月動態分解,年度總閉合,不留缺口。各單位材料費、電費等日常消耗,按月考核滾動累計兌現,設備修理費根據周期,按季度03manbetx 對比考核。主要考核內容:

  (一)采修(采煤用修護)口,重點以定額和限額的方式,考核支護材料、綜機配件、膠管、油脂以及工作麵回采用料;電耗實行裝表計量;回采退尺按舊料回收率考核。

  (二)掘開口(含掘進用修護),重點以定額和限額的方式,考核支護材料、掘進材料、綜掘的油脂及配件和工作麵輔助用料;電耗實行裝表計量;周轉設備的占用費等。

  (三)其他輔助單位,重點以限額的方式考核材料消耗;電耗實行裝表計量;修理費按周期考核。

  第十六條 控製指標的部門,每月按照各自分類控製的職責與指標完成情況,與其責任人的效益工資掛鉤考核。

  第六章 具體考核職責

  第十七條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和礦有關部門文件規定,按期提供基礎考核資料,確保資料報送及時,數據準確,意見公正、合理,超節原因03manbetx 明晰。具體責任分工為:

  一、生產技術一科:負責回采退尺、安裝、拆除及巷修(采煤用修護)任務和考核,材料分類控製的二級考核,並按時提供相關考核資料。

  二、生產技術二科:負責各單位進尺基礎、巷修(掘進用修護)任務完成情況考核,材料分類控製的二級考核,並按時提供相關考核資料。

  三、機電管理一科:負責全礦及各單位電耗考核,材料分類控製的二級考核,並按時提供相關考核資料。

  四、機電管理二科:負責全礦設備修理費、設備二級租賃費考核,材料分類控製的二級考核,並按時提供相關考核資料。

  五、調度一所:負責全礦及各采煤隊完成與計劃對比情況考核,並按時提供相關考核資料。

  六、通風防突科:負責打鑽任務、瓦斯抽采量及抽采率考核,材料分類控製的二級考核,並按時提供相關考核資料。

  七、企業管理科:

  (一)負責月度生產經營計劃的考核。

  (二)負責編製並提供月度驗收工程的材料消耗定額。

  (三)負責全礦各口、各部門當月和累計彙總的材料費、電費、修理費等考核,並對經營考核中的異常情況進行03manbetx ,按時準備經營03manbetx 會議的彙報資料。

  八、財務科:負責月度、累計實際成本費用及自動化辦公耗材、印刷品等包幹費用實際完成情況明細表,專項資金、大成本及礦成本發生情況彙報表,並按時提供相關資料。

  九、物資管理科:負責各單位材料消耗、單體租賃費,退尺舊料回收考核,其他材料的分類控製二級考核以及廢舊物資的修舊利廢情況考核,並按時提供相關資料。

  十、運輸區:負責軌道及附件的二級考核,並按時提供相關考核資料。

  十一、通風隊:負責風筒及附件的二級考核,並按時提供相關考核資料。

  十二、修配中心:負責綜機配件、高壓膠管及油脂乳化液二級考核資料;非標件加工報表,並按時提供相關考核資料。

  十三、煤炭管理科:負責全礦及各采煤隊煤質灰份、發熱量指標考核,並按時提供相關考核資料。

  十四、安監處(質標辦):負責安全、質量標準化及職工培訓目標考核,品牌整治等質量標準化費用控製,並按時提供各類工程月度驗收統計表等相關考核資料。

  以上負責基礎考核的各部門和單位所報送相關資料,除產量在次月3日前報送,其他均在次月6日前按時、按質、按量報送到企業管理科,逾期不報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十五、各基層單位:負責於次月8日前提供當月本單位安全、任務及成本(工資、材料費、電費)各項目標的班隊自主考核意見,並對本單位當月異常情況進行針對性分析。

  十六、凡有處罰權的部門,均需於每月8日之前向經營調度中心網上輸入執行各項違章違規的罰款情況,並報送輸入的明細表。

  第七章 考核與獎罰

  第十八條 生產任務目標的考核與獎罰

  主要依據企業管理科每月對各單位任務完成情況的考核結果。對係統維護及保運轉的單位,由調度所提供當月機械02manbetx.com 影響生產時間及處罰情況為依據進行考核。

  第十九條 經營指標的考核與獎罰

  (一)全礦成本超支的,按超支額百分比與財務科的效益工資掛鉤,完成指標不超支的獎勵科長300元,超支的處罰科長500元,每超支1%處罰財務科效益工資的5%;節約按同等比例兌現獎勵,按月考核滾動累計兌現。

  (二)全礦材料費、電費和設備修理費三項指標合計超支的,按超支額百分比與企管科的效益工資掛鉤,完成指標不超支的獎勵科長300元,超支的處罰科長500元,每超支1%處罰企管科效益工資的5%;節約按同等比例兌現獎勵,按月考核滾動累計兌現。

  (三)全礦材料費、電費指標分別超支的,按超支額百分比分別與物管科、機電一科的效益工資掛鉤,完成指標不超支的分別獎勵兩科科長各300元,超支的分別處罰兩科科長各500元,每超支1%分別處罰物管科、機電一科效益工資的5%;節約按同等比例兌現獎勵,按月考核滾動累計兌現。

  (四)全礦煤質發熱量完不成的,與煤管科、調度所、地測科負責人的效益工資掛鉤,完成指標的分別獎勵其負責人各300元,完不成指標的分別處罰其負責人各500元。其他按《煤質管理及考核實施細則》執行獎罰。

  (五)對各承包單位的材料費、電費考核,實行按月考核滾動累計兌現的方式。具體為:

  1、材料費累計超支按超支額100%罰款,節約要求滾動的按節約額100%考核,當月兌現的按50%獎勵兌現;

  2、電費累計超支按超支額30%罰款,節約要求滾動的按節約額100%考核,當月兌現的按20%獎勵兌現。

  上述獎罰總額20%分別與承包單位副科級以上管理人員及相關班長、經管員、材料員掛鉤,獎罰總額的10%直接與單位黨政負責人工資掛鉤,從個人當月效益工資中兌現,其餘部分納入本單位結算工資中進行分配。

  (六)材料分類控製指標,按其所控製各項費用指標的節超情況(對支護材料、風筒,每月按實際進尺進行考核),分別與各責任部門負責人和分管人員效益工資掛鉤。控製指標累計每節超1%,部門負責人及分管責任人,對等獎罰300元(累計節約當月超支的不予兌現獎勵)。分區控製的指標超節額與所在區分管責任人掛鉤,其部門彙總指標與部門負責人效益工資掛鉤;月度考核滾動累計兌現,以3000元為上限。

  (七)設備外修費用:實行月度考核滾動累計兌現,考核周期(一個季度)內單位指標超支的,按超支額5%處罰委托單位,其中委托單位負責人處罰500元,相關管理人員各處罰300元;考核期間內結算費用總額超支的按超支額的5%處罰機電二科,其中機電二科科長、分管副科長各處罰500元,相關管理人員各處罰300元;節約按同等比例兌現獎勵。

  設備外修率以10%為基數,與修配中心副科以上管理人員效益工資掛鉤,每超支1%處罰500元,其中處罰黨政負責人各200元,節約對等獎勵,按月考核,按周期滾動兌現。

  第二十條 對副總以上領導考核及獎罰

  (一)口長(副總)的考核,按照口內的生產任務及經營指標的完成率分別進行考核,按月考核滾動累計兌現,其當月任務完成率低於計劃100%且累計完成率低於97%的,每少1%的處罰1000元,月度以4000元為上限;副總按口長的80%兌現。

  (二)分類控製指標,實行月度考核滾動累計兌現。按分口控製各項費用指標的完成率進行考核,每超支1%的處罰500元,月度以2000元為上限;副總按口長的80%兌現。

  以上各項指標考核,若年度內累計節約的口長,由礦長根據節超情況,從兌現年薪中予以5%以內的平衡獎勵。

  第八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一條 規定對各項生產、經營指標,除按上述考核與獎罰規定的執行外,采取生產、經營指標單項完成率考核,對完不成指標的責任人,實行問責製進行問責,年度內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如下:

  (一)副總以上領導

  1、當年礦原煤單位成本指標完成率低於100%,或任務主要指標完成率低於95%的(原煤產量、進尺分別占任務指標權重的90%、10%),集團公司給予礦長解聘職務處理。煤質考核按相關規定執行。

  2、各口管內生產任務目標或經營指標當月完不成計劃的,給予全礦通報批評。

  3、季度內生產任務計劃虧3%的,或季度內累計未完成經營指標的,建議集團公司給予口長行政警告處分。

  4、連續兩個季度或累計計劃虧5%的,或兩個季度未完成經營指標的,建議集團公司解聘其副礦長職務。

  (二)部門負責人及分管人員

  1、各部門分類控製經營指標當月完不成的,給予全礦通報批評。

  2、季度累計未完成其分類控製的經營指標的,給予記過處分,並扣除當月效益工資的50%。

  3、連續兩個季度或累計未完成其分類控製經營指標的,給予降職或免職處理,並扣除當月效益工資。

  4、年度內,連續數月指標完成差的,礦可視情況,隨時給予解聘職務處理。

  5、部門負責人年度內可以隨時提出辭職,礦予以解聘其職務,並於解聘其單位行政正職職務的同時,解聘、免去其擔任的其他領導職務,先按照其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易崗易薪,並在兩年內不得擔任礦機關科室負責人、基層單位黨、政正職。

  (三)基層黨、政負責人

  1、本單位生產任務目標或經營指標當月完不成計劃的,給予全礦通報批評。

  2、季度累計本單位實際完成比計劃虧5%(不含)的,或季度內累計未完成經營指標的,給予記過處分,並扣除當月效益工資的50%。

  3、連續兩個季度或累計本單位實際完成比計劃虧10%(不含)的,或累計未完成經營指標的,給予降職或免職處理,並扣除當月效益工資。

  4、年度內,連續數月指標完成差的,礦可視情況,隨時給予解聘職務處理。

  5、基層單位黨、政負責人年度內可以隨時提出辭職,礦予以解聘其職務,並於解聘其基層單位黨、政正職職務的同時,解聘、免去其擔任的其他領導職務,先按照其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易崗易薪,並在兩年內不得擔任礦機關科室負責人、基層單位黨、政正職。

  以上責任人員若年度內有職務變動,經審計確認,考核按分段計算,分段承擔責任。確因重大不可預見的客觀因素,影響經營目標完成的,經礦務會研究確認後,可對經營目標考核作適當調整。

  第九章 其他相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 每月8日前,由企業管理科組織召開礦月度材料、電力消耗分析會議,由各分類控製部門通報分類材料的二級考核,物管科通報並分析當月消耗及考核情況,機電一科通報當月全礦電費消耗及考核情況,企管科就當月經營管理工作提出相關意見及建議。

  會議由經營副礦長主持,機電副礦長及副總,材料分類控製指標的職能部門負責人、財務科、各單位負責人、經管員及材料員參加。

  第二十三條 每月第三周周二下午,由經營副礦長主持召開月度生產經營目標管理考核與經濟活動分析會議,由各分類控製的部門分析控製中存在的問題及二級考核結果,企管科通報當月各口、部門各項指標彙總考核及獎罰意見並分析異常情況,最後由礦長對考核中存在問題進行平衡、仲裁,並就近期經營管理工作安排部署。

  第二十四條 建立安全、生產、經營工作的效率、效益後評價機製,由經營考核辦公室根據工作性質和範圍,按工作項目或階段工作成果,組織評價小組進行評價評價方式以專業評價與群眾評價相結合。

  第二十五條 本實施方案自2011年1月1日起執行,最終解釋權屬礦目標管理及考核領導小組。

  計劃管理及考核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規範計劃管理,維護計劃的嚴肅性,提高計劃的指導性和準確性,使礦井各項工作在計劃的調控和指導下有序進行,現結合我礦實際製定本細則。

  一、計劃的編製

  (一)專項資金計劃的編製依據及程序

  1、年度專項工程計劃的編製與申報

  工程主管部門根據礦井規劃三年,精排一年的要求,分結轉工程、新開工工程於每年12月份報送下年度各類工程項目建議計劃並附項目建議書,由總工程師組織相關部門會審,經礦長批準後,由工程設計科統一上報集團公司生產部工程監管科。

  根據集團公司切塊資金分配方案,工程計劃由設計科負責彙總編製,設備購置計劃由機電二科負責彙總編製。總工程師組織相關部門會審,企管科根據會審結果,按資金渠道,分核準製及備案製編製年度專項資金計劃,經礦長批準後上報集團公司財務部。

  2、月度專項資金計劃的編製

  上月22日前,各職能科室分別編製礦建、機電安裝、土建、地質勘探、沉陷治理、塌陷補償、設備購置等計劃。經分管領導審核後,25日前報工程設計科彙總編製,在每月第二周周二下午的工程平衡會上討論,審定後上報。

  月度設備計劃的編製由經營副礦長根據年度專項資金備案製切塊情況,分配月度指標。機電二科根據各單位申請報告,結合在籍和庫存情況,根據輕重緩急,按資金渠道每月8日前審核彙總,在工程平衡會上彙報審定後,由企管科報集團公司財務部下達便函。

  (二)生產作業計劃的編製依據及程序

  1、年度生產建議計劃:11月初由總工程師組織相關職能科室,根據采場接替及生產任務編製下一年度生產建議計劃,經礦務會研究後由技術科上報集團公司生產部。

  2、月度生產作業計劃及基本建設計劃:每月22日前,各職能科室根據年度生產建議計劃和采場接替情況及施工隊伍狀況,編製下月生產作業計劃,內容包括:原煤產量、掘進進尺、巷修工程、安裝工程、“一通三防”工程、土建工程、地質勘探、沉陷治理等;根據年度基本建設計劃結合工程形象進度編製下月基本建設計劃,經分管領導審核後,25日前報送企管科彙總,經每月第四周二下午的生產準備會暨生產作業計劃會,確定月度生產作業計劃及基本建設計劃意見稿,經礦長審定後下發。

  3、礦井產量、進尺、煤質、一通三防計劃不得低於集團公司下達的指令性計劃,計劃總進尺不得低於年度生產計劃的月度計劃進尺。

  (三)零星土建、安裝和生產費用工程計劃的編製依據及程序

  1、地麵零星土建、機電安裝工程計劃,嚴格按照年初下達的計劃指標進行總體平衡,按照輕重緩急程度進行安排,上工程平衡會彙報後執行。

  2、每月需上的工程項目,先由各申報單位填報立項報告書,經工程礦長、機電礦長審批後,交由工程設計科牽頭召集相關部門進行會審技術方案,並經企管科初審預算造價,方可列入當月生產作業計劃。

  3、井下零星安裝、拆除工程計劃,需經機電一科牽頭相關部門會審後方可列入生產作業調整計劃。

  二、計劃的調整

  (一)專項資金計劃的調整依據及程序

  1、年度專項資金計劃,年底前由企管科牽頭收集資料、彙總,報領導小組審定後,待集團公司進行審核,確定最終年度調整計劃。計劃調整的依據如下:

  ①建安工程必須有招標價格或集團公司二審批準的預算。

  ②設備必須有集團公司供應分公司的設備調撥單,特殊情況經集團公司同意由礦自購的,必須有合同、協議。

  ③設計費、勘察費、監理費等其他費用必須有合同、協議。

  ④塌陷賠償必須有已簽定的協議。

  ⑤基本建設項目按批準的設計概算。

  2、月度專項資金工程計劃:月度專項資金工程計劃未按照節點工期完工的,由施工單位書麵報告,經相關職能科室審核和分管口長簽字後,次月5日前交工程設計科彙總,過期不予受理。地麵工程遇到雨雪大等自然惡劣天氣影響無法施工等特殊情況的在計劃考核會上進行平衡調整。

  (二)生產作業計劃的調整依據及程序

  由於受到地質條件、設計變更、係統等影響,在實施過程中需要調整計劃的,由施工單位單位將影響因素及時說明清楚,經計劃編製單位及相關職能部門共同簽署意見,經分管礦長簽字後每月5日前報企管科,過期不予受理。每月10日前的上月計劃考核會議,在計劃編排時未考慮到的下列情況進行調整:

  1、掘進巷道過斷層、隱伏構造或頂板破碎需改變支護形式的;

  2、掘進巷道計劃外打鑽抽采等施工措施變更的;

  3、采煤工作麵過斷層或異常區的;

  4、掘進期間因非自身因素影響進度的,連續超過1個圓班。

  三、計劃的考核與獎罰

  (一)專項資金計劃的考核與獎罰

  1、各單位要嚴格按計劃組織施工,杜絕無計劃工程。否則,物資管理科不予發料,結算部門不予辦理結算,財務科不予付款。

  2、各職能部門編製的專項資金計劃必須嚴格按照工程和設備的輕重緩急編排,對於年度計劃內的工程未能落實,造成專項資金浪費,將追究相關單位負責人責任。

  3、專項資金工程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沒有完工的,對施工單位嚴格按合同規定處罰,並對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罰款1000元。

  4、專項資金工程月度計劃實現完成率考核,根據施工進度影響程度,完成率在95%~100%之間,罰施工單位2000元,90%~95%,罰3000元,小於90%罰款5000元。具體節點工期由設計科每月定期發布專項資金工程督辦信息。重點工程實行節點工期考核,總工期閉合管理。由分管口長組織職能部門形成專題會議紀要,製定獎罰辦法,某些節點工期提前,總工期推遲的隻罰不獎;某些節點工期推遲,總工期完成的,由施工單位書麵報告,經相關職能科室審核和分管口長簽署意見,節點工期考核不予罰款;節點工期提前,總工期完成的,予以獎勵,原則上節點工期每提前或推遲一天給予施工單位獎勵或罰款1000元。

  5、已到貨設備,機電二科根據計劃及設備到貨清單,安排設備管理人員辦理驗收,驗收合格且符合購置合同要求的方可發放使用,並及時登記設備管理台賬,否則財務科不予結算,同時給予單位負責人罰款1000元。

  (二)月度生產作業計劃的考核與獎罰

  1、對計劃完成率的考核與處罰規定

  1)產量未完成月度計劃,虧產1萬噸以下罰責任單位5000元,虧產1~2萬噸罰10000元,虧產2萬及以上罰20000元。

  2)煤質考核實行發熱量分區彙總考核,發熱量未達標的,全礦煤質發熱量完不成的,與煤管科、調度所、地測科負責人的效益工資掛鉤,每少完成1大卡/kg各扣罰其200元,以2000元為上限,每超額完成1大卡/kg,對等予以獎勵。對采煤隊實行灰分考核,每超0.1%罰黨政負責人200元,每降低0.1%對等獎勵。

  3)為保證采區正常接替,掘進進尺實行總量考核和重點頭考核相結合。月度總進尺計劃完成不得低於年度月平均總計劃進尺,實行完成率考核,每少完成1%罰掘進口5000元,由口長落實責任單位;重點頭月度計劃進尺的完成不得低於集團公司的規定,每10米一個台階,超額累進,分段考核超計劃10米獎勵5000元,超計劃20米,獎勵10000元,以此類推,每增加10米,增加獎勵5000元,對完不成計劃的對等罰款。

  4)為增強計劃的科學性,維護計劃的嚴肅性,掘進進尺月度計劃單項完成率與職能部門負責人及計劃編製人員對應掛鉤考核,未完成編製計劃或完成率﹥110%,罰計劃編製和業務主管部門正職500元、分管副職300元。對完成率較好的,即100%~103%之間的,相應獎勵計劃編製和業務主管部門正職500元、分管副職300元。

  5)安裝、土建等工程對未完成作業計劃,根據施工進度影響程度,完成率在95%~100%之間(包括95%),罰施工單位2000元,90%~95%(包括90%),罰5000元,小於90%罰款10000元。井下安裝、拆除根據節點工期進行考核,有會議紀要的嚴格按照紀要規定工期執行,否則,按照完成率進行考核。具體獎罰由計劃考核會裁定。在合同規定期限內約定事項,按合同內條款執行。

  6)巷修工程計劃調整要有專題會議紀要或職能部門派工單,或者巷修隊不予施工,月底由職能部門簽署驗收意見,做為工資結算依據;其他口內活需要巷修隊支援的,實行內部撥工簽證,工資由被援助單位口內承包工資支付。巷修隊扣除計劃調整因素,未完成作業計劃,按照每少完成一項罰款500元。由於特殊原因未完成作業計劃的,由施工單位提供書麵說明,職能科室及分管口長簽署意見後上計劃考核會仲裁。

  7)鑽孔、瓦斯抽采、瓦斯管路安裝與拆除等工程,未完成作業計劃的,鑽孔虧2000米以下罰責任單位1000元,虧2000~5000米罰3000元,虧5000米及以上罰5000元。瓦斯抽采及管路安裝與拆除實行完成率考核,每少完成1%罰施工單位500元。由於特殊原因未完成作業計劃的,由施工單位提供書麵說明,職能科室及分管口長簽署意見後上計劃考核會仲裁。

  (三)零星工程不按立項程序辦理,視同無計劃工程,將給予責任編製的相關責任人500元處罰。

  四、其它規定

  (一)各部門考核基礎資料的報送及時間規定。

  1、每月5日前,各部門將上月計劃執行情況的基礎資料報送到企管科進行彙總考核。

  2、負責報送基礎資料的部門:調度一所負責提供月度采煤隊產量、掘進煤產量和礦井總產量報表;通風防突科負責提供鑽孔和瓦斯抽采驗收報表;機電管理二科提供地麵安裝工程驗收報表;工程設計科負責提供土建工程驗收報表;安監處負責提供掘進進尺,巷修和井下安裝拆除工程驗收報表,煤管科負責提供煤質灰分與發熱量報表,地測科負責提供掘進進尺和餘尺測量報表。

  (二)計劃考核資料由企管科統一彙總,每月10日前由礦總工程師主持召開計劃考核會,相關副總及調度所、生產技術科、機電管理科、安監處、煤管科、地質測量科、通風防突科等職能部門參加,對月度計劃完成情況進行考核,並將考核結果於每月12日前報礦長批準後執行。

  (三)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將有關資料報送至工程設計科和企管科,對遲報影響年度專項資金計劃的核準和結算的將追究責任部門負責人責任。

  (四)各相關職能部門需報送給企管科的有關資料,每遲報1天罰部門負責人200元,具體經辦人100元;並在協同辦公係統中予以通報。

  煤炭質量管理及考核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加強煤質管理,提高我礦煤炭質量和礦井經濟效益,確保全年煤質指標順利完成,結合具體實際,特製定本細則。

  一、 煤質管理工作程序

  (一)測定下達指標。

  1、年度指標:由經營礦長牽頭,組織煤管科、地測科、技術科、企管科、調度所,根據集團公司下達的發熱量指標分解到中央區、北區,報經礦長辦公會通過後,由分區的采煤礦長承包;並根據年度采場安排測定各工作麵毛煤質量等指標。

  2、月度指標:每月22日前由地測副總主持,煤管科、地測科、技術科、調度所、企管科參加,根據各工作麵實際情況,測定灰分等指標,提交礦月度生產計劃會審定後,與月度生產計劃一並下達。

  (二)01manbetx 措施的編製及會審。施工單位編製及技術部門會審采掘修護作業01manbetx 措施時,煤質管理要一麵一策,且現場具有可操作性;煤管科參與相關措施的會審會簽。

  (三)強化專職煤質檢查員的日常監管。每個采掘工作麵必須有專職煤質檢查員負責,發現煤質管理不到位的單位,及時下達煤質現場整改通知單,並跟蹤落實。煤質檢查員每月下井不得低於20個,及時將檢查情況每天彙總、上網通報。

  (四)煤質指標的考核。每月3日前,煤管科根據各工作麵采樣化驗結果,進行煤質考核資料的收集整理,經相關領導審閱後,報礦企管科,實行超灰、超水扣產。

  (五)堅持開展煤質及治水情況督查工作。由調度所、煤管科牽頭,技術科、地測科、安監處、企管科和采煤、掘進隊等單位參加,每月不定期對全礦煤流係統開展煤質及治水情況督查活動。

  二、煤質管理具體措施

  (一)采掘工作麵要加強頂底板管理,嚴格按措施回采;工作麵過地質異常區前要編製提高煤質的具體技術措施

  (二)加強煤倉治水工作。地測科組織人員對井下煤倉進行觀測,如發現煤倉漏水達1m3/h以上時,必須進行封堵;煤倉淋水時,保運隊要及時采取避水措施。

  (三)采掘生產單位和煤流係統嚴格執行無煤停水、停機停水的規定;嚴禁冷卻水及其它水源進入煤流係統。

  (四)選煤廠要確保動篩正常運轉,洗矸灰分經三方聯合采樣灰份不得小於80%; 確保壓濾車間正常運轉,下地煤泥水份控製在28%以內。

  (五)選煤廠要根據落地煤質量進行分質堆放,確保落地煤優、劣煤分開;駐礦科和煤管科負責監管。

  三、考核獎罰及責任追究

  (一)采煤隊月度煤質指標完成情況與其效益工資掛鉤。當月實際采煤完成發熱量每超計劃10大卡,獎其效益工資的1%,每虧計劃10大卡,扣其效益工資的2%(不足10大卡按比例獎扣),獎扣最高效益工資以20%為限。遇特殊情況,經礦領導審批可實行滾動考核。

  (二)在生產作業及管理過程中,凡出現以下情形的,執行一次性處罰:

  1、正常地質條件下,采麵割頂底板在300mm以上,長度15m以上,或人為造成丟煤300mm以上,長度15m以上的(機頭機尾除外),每次罰跟班隊長、單位負責人各300元,罰綜采隊3000元。

  2、采掘工作麵因管理不到位,造成頂板大麵積冒落,不按礦規定的逮偽頂回采,造成矸石量增大的,每次罰跟班隊長、單位負責人各300元,罰責任單位3000元。

  3、采掘工作麵大塊矸石、鐵器、髒雜物等以及上下順槽臥底矸石進入煤流係統的,責任追究按“調度管理規定”執行。

  4、高抽巷、底抽巷等全岩巷道,及巷修工程的矸石無特殊情況擅自進入煤流係統(月度計劃會確定的除外),罰單位負責人300元,罰責任單位3000元。

  5、采掘工作麵沒做到停機停水,人為造成煤流係統水分超標的,每次罰直接責任人、跟班隊長、單位負責人各300元,罰責任單位3000元。

  6、煤倉漏水沒有及時堵住,地測科和施工單位負責人各罰1000元。

  7、保運隊要加強管內煤流係統治水工作,在煤倉淋水嚴重時要及時在倉下口采取避水措施,否則罰保運隊3000元。

  8、施工單位噴漿、灌漿、打鑽等過程中的泥漿、水進入煤流係統的,每次罰跟班隊長、單位負責人各300元,罰責任單位3000元。

  9、井下打鑽煤粉和煤巷臥底等用礦車裝的髒雜煤,隆盛達公司沒有進兩區小翻罐籠作髒雜煤單獨堆放,而打運到大矸石山,每次罰隆盛達公司5000元。

  10、經三方聯合采樣下地煤泥水分在28%以上,每次罰選煤廠1000元;選煤廠動篩出現問題,破碎矸石進原煤係統,每次罰選煤廠1000元。出現以上情況,由經營副礦長組織,選煤廠、駐礦銷售科、調度所、煤管科等進行追查處理。

  11、選煤廠洗矸出現前後三批加權平均灰分低於80%的,每次罰選煤廠1000元;平均灰分低於75%的,每次罰選煤廠3000元;平均灰分低於70%的,每次罰選煤廠5000元。出現以上情況,由經營副礦長組織,選煤廠、駐礦銷售科、調度所、煤管科等進行追查處理。

  12、選煤廠沒有按照落地煤質量進行分質堆放,每次罰選煤廠1000元。

  13、煤管科井下專職煤質檢查員巡查監管不力、沒完成當班取樣任務、所負責頭麵出現煤質問題未及時登記彙報等,第一次罰款200元,第二次進“三違”學習班學習,第三次給予待崗3個月處理。地麵采樣工因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火車等商品煤當批超差,以及存查煤樣保存混亂而造成丟失的,每次罰單位負責人及班子分管成員、班長(副班長)各300元,罰直接責任人500元。

  (三)月度煤質指標完成情況與生產單位、職能部門負責人的效益工資掛鉤。采煤區隊當月實際完成發熱量每超計劃10大卡,獎單位負責人效益工資的1%;每虧計劃10大卡,扣單位負責人效益工資的2%(不足10大卡按比例獎扣);獎扣最高效益工資以20%為限。分區當月實際完成發熱量超計劃10大卡,獎該區技術科、調度所、地測科正職、分管副職效益工資的1%;每虧計劃10大卡,扣其效益工資的2%(不足10大卡按比例獎扣);獎扣最高效益工資以20%為限。若全礦完成集團公司下達的月度熱值計劃指標,獎勵煤管科科長、書記各1000元,否則罰煤管科科長、書記各1500元。

  (四)每月全礦完成集團公司月度煤質計劃指標時,礦拿出10萬元,獎勵相關職能科室和基層單位煤流係統相關人員。

  (五)對副總以上領導煤質完成情況的考核,按集團公司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工資分配管理及考核實施細則

  為充分發揮工資杠杆的調節和激勵作用,進一步調動全礦職工積極性,確保2011年安全生產經營目標及其他各項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結合我礦實際,特製定本實施細則。

  一、工資分配原則

  (一)以集團公司崗位績效工資方案為依據,進一步完善工資分配製度,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明確崗位職責,建立單位及職工個人業績考核製度,工資收入與礦井經濟效益和職工的實際貢獻掛鉤浮動,形成收入能增能減的機製。

  (二)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獎優罰劣”及“兩傾斜”的工資分配原則,突出技術(技能)、責任、貢獻和辛苦程度,真正體現崗位差別。

  (三)以集團公司優化勞動組織、加強人力資源管理的精神為指導,按照“精幹高效、一專多能、一崗多職”的原則進行定崗定員,工資收入與人員配置狀況掛鉤。

  二、工資分配形式

  相同崗位統一核定承包基礎,分區考核兌現,分級管理,采煤掘進實行分口結算、口內平衡。依照礦井目前的管理格局及各自的工作性質特點,工資分配按采煤、掘進、井下輔助、地麵生產及地麵其他單位區分,共五類。各類單位的工資分配形式如下:

  (一)礦對采煤、掘進實行工資全額計件;輔助單位凡有量可計的,將績效工資全額計件;不能計件的,根據工作性質、直接服務對象的不同,將績效工資分別按一定的比例與相應範圍內的考核指標掛鉤。

  (二)礦對機關(含二水平籌備組)及地麵單位(除地麵生產輔助以外的)將效益工資與全礦原煤產量、煤質、成本、進尺完成分別掛鉤50%、10%、30%、10%,並考核單位績效,包括自主管理落實、工作質量,單位職責履行情況,被考核單位內部效益工資實行二次分配。

  三、考核掛鉤內容、方式及結算規定

  (一)考核內容、方式

  1.綜采以煤計資,實行“二包三定四掛鉤”,即包原煤回采產量任務完成、包安全,定用工量、定噸煤計件工資基礎單價、定噸煤考核成本,工資收入與安全、產量、質量標準化和職工安全技能培訓進行掛鉤,即與安全掛鉤30%、產量掛鉤30%、質量標準化掛鉤30%、職工安全技能培訓掛鉤10%,質量標準化結構工資的支付按張煤安〔2011〕9號規定執行。

  2.安裝準備隊核定定員以實際人數為準,將崗位工資+輔助工資作為基礎工資,根據月度實際用工數量支付;績效工資部分按安拆生產準備及機電零星設備(含管路)安裝、固定崗位用工(地麵管路加工製作、裝卸、井下管路防腐及管路巡視維護)等兩部分人員,分別進行結算。其中:準備及安裝人員按量計資;固定崗位人員定員分別為:安裝準備一隊30人、安裝準備二隊26人,按準備及安裝人員人均績效工資的90%計資。

  3.掘進以米計資,實行“二包三定四掛鉤”,即包考核進尺、包安全,定用工量、定每米計件工資綜合基礎單價、定每米進尺考核成本,工資收入與安全、進尺、質量標準化和職工安全技能培訓進行掛鉤,即與安全掛鉤30%、進尺掛鉤30%、質量標準化掛鉤30%、職工安全技能培訓掛鉤10%,質量標準化結構工資的支付按張煤安〔2011〕9號規定執行。

  4.修護以定員為基礎,將崗位工資+輔助工資作為基礎工資,根據實際用工數量支付;績效工資實行全額計件,根據巷道斷麵、支護形式、出貨方式、上下山、係統長度、注漿水泥量、設備安裝拆除量及施工方式等因素,按照集團公司統一勞動定額標準及統一定員標準核定用工總量,按核定的巷修、注漿、設備安裝拆除工資單價結算工資。

  5.井下其他輔助單位以定員為基礎,將崗位工資+輔助工資作為基礎工資,根據月度實際出勤情況支付,將績效工資切塊,根據單位工作性質采取計件或掛鉤的方式,具體如下:

  (1)“一通三防”

  A.通風隊:放炮班的績效工資20%與全礦采煤超額工資完成幅度掛鉤,80%與所在區月度岩巷炮掘進尺完成幅度掛鉤;封閉工績效工資100%與砌、拆封閉(門)牆工作量考核結算支付;其他人員績效工資與所在區采煤超額工資完成幅度及所在區月度掘進總進尺完成幅度各掛鉤50%。

  B.抽采隊:鑽機班績效工資按當月完成鑽孔進尺量結算支付;其他人員績效工資與全礦采煤超額工資完成幅度掛鉤60%,與所在區月度煤巷掘進總進尺完成幅度掛鉤40%。

  C.監控隊:績效工資與全礦采煤超額工資完成幅度掛鉤40%,與所在區月度煤巷及半煤岩巷進尺完成幅度掛鉤50%,與所在區月度岩巷掘進進尺完成幅度掛鉤10%。

  (2)機電運輸

  A.保運隊:皮帶班的績效工資按所核定的拉運毛煤單價實行全額計件,遇特殊情況由礦另行調整支付;其他人員績效工資均與全礦采煤超額工資完成幅度掛鉤50%,與所在區月度掘進總進尺完成幅度掛鉤50%。

  B.供電隊:績效工資與全礦采煤超額工資完成幅度掛鉤50%,與所在區月度掘進總進尺完成幅度掛鉤50%。

  C.絞車隊:主井人員績效工資按所在區的提運毛煤單價實行全額計件;副井人員績效工資與全礦采煤超額工資完成幅度掛鉤30%,與所在區月度岩巷進尺完成幅度掛鉤55%,與所在區月度煤巷及半煤岩巷掘進進尺完成幅度掛鉤15%。

  D.運輸區:績效工資與全礦采煤超額工資完成幅度掛鉤25%,與所在區月度岩巷進尺完成幅度掛鉤50%,與所在區月度煤巷及半煤岩巷進尺完成幅度掛鉤25%。

  6.地麵生產輔助:以定員為基礎,將崗位工資+輔助工資作為基礎工資,根據月度實際出勤情況支付,將績效工資切塊,根據單位工作性質采取計件或掛靠方式,具體計件或掛靠方式如下:

  (1)機電修配中心(中央區、北區):維修及其他人員績效工資的支付與產值完成幅度掛鉤30%,與全員工效掛鉤20%,與設備外修率考核掛鉤50%。月度產值基數中央區、北區分別為650萬元/月和620萬元/月;全員工效考核基數中央區、北區均為2200元/工。非標件加工人員按加工產值的16%提取績效工資;負責綜采安裝工作麵所需設備的解體、裝車及捆綁工作,每入井1整套設備,礦將根據設備數量一次性給予1-3萬元補助。負責綜采拆除工作麵上井設備的卸車及入庫工作,礦根據設備數量一次性給予1-1.5萬元補助,以上需由礦調度、機電科聯合確認。

  (2)機廠:績效工資的支付與產值完成幅度掛鉤60%,與全員工效掛鉤40%;產值考核基數為400萬元/月,全員工效考核基數為1300元/工,非標件加工人員按加工產值的16%提取績效工資。

  7.風井工區

  (1)區直及保供隊:績效工資與全礦采煤超額工資完成幅度掛鉤50%,與所在區月度掘進總進尺完成幅度掛鉤50%。

  (2)絞車隊:績效工資與全礦采煤超額工資完成幅度掛鉤30%,與所在區月度岩巷進尺完成幅度掛鉤55%,與所在區月度煤巷及半煤岩巷掘進進尺完成幅度掛鉤15%。

  8.地麵其他單位

  以定員為基礎,實行效益工資總承包,根據單位工作性質采取計件或掛鉤方式,具體規定如下:

  (1)參與分配的人員範圍:機關、非承包單位除副科級及以上管理人員的所有職工。

  (2)效益工資總額基數的核定

  ①各單位定員人數及人員結構以集團公司的批複為準。

  ②單位效益工資總額基數=∑(分類人數×該類人員效益工資標準)。

  ③考核指標及掛鉤比例:

  A.黨委工作部(人力資源部)、辦公室、群眾工作部、財務科、企管科、調度一(二)所、生產技術一(二)科、地質測量科、工程設計科、機電一(二)科、安監處、二水平籌備組、煤炭管理科、物資管理科、職工培訓中心、後勤服務中心等單位,均按核定的效益工資總額進行承包,與產量完成幅度、煤質、成本及掘進進尺指標完成幅度分別掛鉤50%、10%、30%、10%;屬一個區的部門按所在區指標完成情況考核,屬全礦統管的按全礦指標完成情況考核。同比例增減。

  B.通風防突科:防突員按核定的效益工資總額進行承包,與產量完成幅度、煤質、成本及煤巷掘進進尺指標完成幅度分別掛鉤30%、10%、30%、30%;屬一個區的部門按所在區指標完成情況考核、屬全礦統管的按全礦指標完成情況考核。同比例增減。

  C.資源環境科:績效工資按核定人數的總額,與產量完成幅度、煤質、成本及掘進進尺指標完成幅度分別掛鉤50%、10%、30%、10%。同比例增減。

  D.保衛科(武裝部):績效工資按在冊人數的總額,與產量完成幅度、煤質、成本及掘進進尺指標完成幅度分別掛鉤50%、10%、30%、10%。同比例增減。

  ④內部分配

  A.各單位效益工資實行全額承包、內部分配。

  B.各單位應對職工個人工作技能、工作實績、出勤以及特殊任務完成等情況進行考核。

  C.考核分配的方式,可以采取將其中一個崗位的分配係數定為1,其他崗位依此為參照上下調節,分別製定相應的分配係數。同崗位人員之間的收入依照考核結果進行獎罰調節。

  (二)結算規定

  1.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井下崗位、地麵崗位半年以內,不參與單位工資浮動,按集團公司文件規定執行臨時待遇。新工人見習期滿三個月以後,可根據其工作表現享受部分超額工資。

  2.新調入礦人員當月不享受單位掛鉤工資,調整崗位人員掛鉤工資在次月按新崗位標準執行。

  3.臨時借調人員需經用人單位申請,礦主要領導批準,人力資源部備案後方可按實際從事崗位支付工資,實行同崗同酬,易崗易薪。否則,造成影響給予借用雙方單位負責人各罰款500元處理,直至履行完相應的手續。

  4.在工作範圍、工作方式不發生變化時(礦另行安排的人員除外),在定員範圍內實行增人增資、減人不減資;當工作範圍、工作方式發生變化時,單位應提出書麵申請報礦人力資源部,經有關部門現場共同核實並報礦主要領導批準後,方可予以調整定員。

  5.對實有人數已達到或超過核定人數的承包單位,礦人力資源部要合理地進行人員調配,超出定員部分按其崗位核定基礎工資和績效工資的60%結算給所在單位,由單位進行按分分配。為滿足礦井建設的用工需求而抽調人員,如被抽調單位人員總數在定員範圍內,減人不減資,否則減人減資。代培人員,按核定基礎工資和績效工資的80%結算給所在單位,由單位進行按分分配。

  6.為防止職工收入波動過大,影響安全生產,礦根據各單位當月結算的工資情況進行適當控製,以豐補欠。

  7.實行工資承包的單位工資中已包含年功工資、各種津貼、補貼、公休加班、年休假加班工資等,礦不另行支付。

  8.對實行效益工資總承包的單位,礦不再另行支付公休加班工資及年休假加班工資。

  四、承包單位內部分配管理規定

  (一)各單位要嚴格遵守按勞分配原則,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製定合理的評分標準及分配辦法,經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會討論通過後,報礦人力資源部。

  (二)承包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工資分配基礎台賬,並做到“三公開,一上牆”,次月十日前必須將上月度職工最終得分情況進行公示。分配辦法、計分基礎台賬不健全的,不予結算工資。

  (三)各類人員工資分配比例:

  1.隊(區)長、書記可得全隊(區)人員人均計件(承包分配)工資的2.2倍,副隊(區)長可得全隊人均計件(承包分配)工資的1.8倍。

  2.承包單位的班(隊)長(正職)根據本班(隊)工作範圍大小、管理人數多少、安全責任大小、工作績效完成情況等因素,按本班(隊)職工平均計件(承包分配)工資的1.3~2.0倍執行。原則上15人以下(含15人)的班(隊),其班(隊)長(正職)按平均計件(承包分配)工資的1.3倍執行,班(隊)人數每增加1-10人(含10人)的班(隊)長(正職)工資係數上調0.1倍,最高到2.0倍。采、掘、修、安等單位的正職最高到2.0倍,其他井下輔助的正職最高到1.8倍,地麵及地麵輔助單位的正職最高到1.5倍。副職按本班(隊)正職的0.85倍執行。

  3.非承包單位班(隊)長執行本班(隊)職工平均效益工資的1.2倍,副班(隊)長執行本班(隊)職工平均效益工資的1.1倍。

  4.專業技術(見習期內除外)人員分配比例:1檔1.2~1.5倍(首席工程師最高可按上限1.5倍執行),2檔0.9~1.2倍,3檔0.6~0.9倍。采煤技術人員除首席工程師最高可按上限1.5倍執行外,其餘最高上限為1.2。

  5.工勤人員的工資支付:經管員比照機關一般管技人員待遇執行,其他工勤人員比照物資管理科相應崗位執行,由所在單位進行考核。

  6.對享受係數人員管理規定

  (1)隊(區)直管理人員二次分配工資計算基數由人力資源部在結算工資時標注(定員以實際人數為準),正職對副職考核分配係數時,本單位內享受係數分配人員,根據其工作表現及工作業績,相互之間可以進行合理的平衡調節,但工資總額不得突破,否則予以扣除,也不記入單位節餘工資。

  (2)承包單位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工資基金,給享受係數人員進行內部獎勵;經營考核獎罰金額必須嚴格按照30%標準,對隊直享受係數人員獎罰,不得超標;凡發現未按規定要求執行的,按違規超標金額的200%對等處罰。

  (3)凡當月下井達不到礦規定次數的,按同比例降低其個人工資掛鉤係數,出勤不滿18個班取消當月計件超額工資。隊(區)級管理(含技術)人員下井質量的考核按礦規定執行(礦派外出學習、培訓的相應核減)。

  7.全礦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上述規定執行。凡發現違反規定的,將追究單位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根據礦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五、其他要求

  (一)調度一所負責全礦及中央區的分隊實際原煤產量的提供;調度二所負責北區分隊實際原煤產量的提供。

  (二)每月由安監處負責組織調度室、生產技術科、機電科、材料科、企管科、財務科、人力資源部等部門對井下施工工程(含掘進進尺、巷修工程量、安裝拆除工程量等)的考核驗收。

  (三)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職工安全技能培訓、“一通三防”等方麵的考核與獎懲均按礦有關辦法執行,每月10日前,各牽頭單位必須將考核結果報企管科,由企管科彙總並提交月度經營分析會進行討論,人力資源部依據最終結果對基層單位進行工資結算。

  (四)礦參與考核的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考核人員在考核過程中要做到認真負責,不徇私舞弊。一經發現按礦相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屬個人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處分;屬單位或部門行為的,將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五)礦鼓勵所有基層單位在完成本單位正常職責範圍內工作的前提下,積極承攬額外工作(企管科牽頭相關部門參加集體認定,並報礦主要領導審批),礦除支付正常工資外,根據為礦節約成本支出的多少(由企管科負責根據認定的工作量進行核算),另行給予節約額30%—50%的獎勵。

  (六)對因工作需要,確需拔工的單位,應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填寫撥工申請表,經分管領導批準同意後,由調度所牽頭,組織安監、生產技術、企管、財務、人力資源等部門人員參與,共同進行現場鑒定,核定拔工性質(合理或不合理)、時間、工數、撥工原因、撥工來源、撥工人員工資標準、工資承擔單位,被影響撥工要有影響單位簽認。次月10日前交人力資源部組織彙審並結算,隔月作廢。

  對不按規定程序用工的,不予結算工資。用工審批單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按照礦長審批意見,區分申請用工單位的用工性質(職責內或職責外),對用工費用進行轉移。

  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不能按要求完成,可提出申請經礦長簽字同意後,方可抽調隊伍、人員進行支援,所需費用由被支援單位承擔。不經礦長同意的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擅自抽調隊伍、人員從事本應由單位職責範圍內完成的工作任務,否則人力資源部不得結算任何費用。

  附件

  承包單位工資分配細則

  各單位職責範圍按照張煤〔2011〕8號文件執行。

  一、綜采(綜采準備)隊

  (一)定員:每隊209人實行全員承包,工資根據產量完成情況上下浮動,超定員部分人數按定員內人均工資80%支付。

  (二)考核:每月以礦經營仲裁會最終考核結果進行結算。

  (三)工資結算

  1.實行噸煤計件工資製,噸煤計件基礎單價標準5.88元/噸。口內超產部分的產量實行超產加價(按產量完成比例提高後的單價),加價幅度不得超過50%;如虧產,全部產量均按完成比例降低後的計件單價計資。

  2.因係統、煤質管理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回采,礦將安排其它施工任務,在工資支付時使用修正係數進行修正。

  3.工資總額與本單位安全、任務、質量標準化、職工安全技能培訓進行掛鉤,掛鉤比例分別為30%:30%:30%:10%,分別考核兌現。質量標準化結構工資的支付按張煤安〔2011〕9號規定執行。

  (四)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1.綜采隊由於本單位原因造成影響,礦不支付影響工資。

  2.非本單位原因造成影響,停工時間在1個小班以內不予補貼,連續停工時間在1小班以上時,超出部分按計時工資支付,但必須由礦調度室追查處理並簽署意見後,方可支付影響工資,對造成影響的單位和責任人,相應扣罰其工資。

  3.因礦井停產檢修而影響生產,由礦根據情況予以補助。

  二、安裝準備隊

  (一)承包人員範圍:安裝準備一隊、安裝準備二隊按在冊人數全員承包,核定人均基礎工資1836元。

  (二)考核:每月以礦經營分析會最終考核結果進行結算。

  (三)工資結算

  1.基礎工資按核定人數依據實際出勤支付。

  2.績效工資實行部分全額計件,安裝生產準備及機電零星設備(含管路)安裝、固定崗位等兩部分人員,分別進行工資結算。其中:準備及安裝人員按量計資;固定崗位人員定員分別為:安裝準備一隊30人、安裝準備二隊26人,按準備及安裝人員人均績效工資的90%計資。(核定機電安裝、拆除工每工單價128元/工、礦建工每工單價148元/工、輔助工及拔工每工單價80元/工、影響工時補助按60元/工)。

  3.工資結算折合定額總工數不得超過實際總出勤工數的6%。

  4.工資總額與本單位安全、任務、質量標準化、職工安全技能培訓進行掛鉤,掛鉤比例分別為30%、30%、30%、10%,分別考核兌現。質量標準化結構工資的支付按張煤安〔2011〕9號規定執行。

  (四)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1.由於安裝準備隊自身原因影響作業,礦不支付影響工資。

  2.非本單位原因影響作業,停工時間在2小時以內的不予補貼,連續停工在2小時以上時,超出部分按計時工資支付,但必須經礦調度室進行追查處理並簽署意見後,方可支付,同時扣罰造成影響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工資。

  三、掘進隊

  (一)定員:綜掘區(每區按2-3隊配置),煤、岩巷綜掘隊定員為120人/隊(另區直人員核定10人),開拓區(每區按2-3隊配置),炮掘頭定員為80人(另區直人員核定10人)。

  (二)考核:每月以礦經營分析會最終考核結果進行結算。

  (三)工資結算

  1.煤巷綜掘頭基礎綜合單價2950元/米;岩巷綜掘頭綜合單價3278元/米;炮掘岩巷頭基礎綜合單價5960元/米;所有因素(如巷道斷麵大小、岩石硬度、施工難度、支護形式等)均已包含在綜合單價內,礦不再另行考慮支付。如掘進隊施工砌拆封閉(門)牆、鑽孔進尺按通風隊及抽采隊標準結算。

  2.對因瓦斯治理影響進尺,使用修正係數進行調整。修正係數每月由安監處牽頭、通風科、調度所、生產技術科、企管科、人力資源部參加,依照影響的程度進行評定。

  3.因掘進修護準備工作影響掘進隊正常進尺的,按影響進尺的施工天數,由分管礦長平衡影響工資額給掘進施工隊,並從掘進修護區掘進準備隊工資總額內扣除。

  4.工資總額與本單位安全、任務、質量標準化、職工安全技能培訓進行掛鉤,掛鉤比例分別為30%、30%、30%、10%,分別考核兌現。質量標準化結構工資的支付按張煤安〔2011〕9號規定執行。

  (四)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因礦井停產檢修而影響進尺,由礦根據具體情況支付影響計時工資。

  四、修護區

  (一)定員:中央區采煤修護區339人,北區采煤修護區216人,中央區掘進修護區252人(掘進準備隊73人),北區掘進修護區193人(掘進準備隊定員48人),核定人均基礎工資1936元。

  (二)職責範圍按新調整的執行。

  1.采煤修護區:

  1)負責采煤麵巷道加固及回風係統巷道的修複(刷擴、改棚、臥底、噴注漿等)及自用設備、工具的使用、保養及維修工作,確保其正常運轉。

  2)負責所施工巷道的軌道整治,各類管路及電纜吊掛的恢複,通風和監控設施的監護工作,以及修複巷道質量標準化工作。

  3)負責采煤工作麵收作封閉前的所有材料及設備的回撤工作。

  4)負責所施工巷道周轉材料及廢舊物資的回收、打運和移交工作,具體按礦有關規定執行。

  5)負責完成礦安排的其他工作。

  2.掘進修護區:

  1)負責膠帶機運輸係統及軌道係統巷道(含掘進驗收移交後的巷道)的修複(刷擴、改棚、臥底、噴注漿等)及自用設備、工具的使用、保養及維修工作,確保其正常運轉。

  2)負責所施工巷道的軌道整治,各類管路及電纜吊掛的恢複,通風和監控設施的監護工作,以及修複巷道質量標準化工作。

  3)負責掘進頭3部車以外出貨係統設備的看管。

  4)負責所施工巷道周轉材料及廢舊物資的回收、打運和移交工作,具體按礦有關規定執行。

  5)負責掘進係統內高冒點的噴注漿及一通三防設施施工。

  6)負責完成礦安排的其他工作。

  3、掘進準備

  1)負責掘進工作麵施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含改棚、臥底、打運和出貨係統整治、拔門、所需設備及各類管路的安裝等)。

  2)負責掘進工作麵施工結束後的設備、材料拆除回收工作。

  3)負責完成礦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每月以礦經營仲裁會最終考核結果進行結算。

  (四)工資結算

  1.基礎工資按核定數依據實際出勤支付。

  2.績效工資實行計件工資製,根據驗收的巷修、設備安裝拆除分項工作量,按集團公司統一勞動定額結算工資(核定巷修工每工單價148元/工、注漿工和機電安裝拆除工每工單價128元/工、輔助工及拔工每工單價80元/工、影響工時補助按60元/工)。

  3.維修巷道需刷幫改棚的,按煤巷綜掘巷道施工綜合工資單價乘調整係數(風鎬挖掘係數2.0、放炮施工係數1.6、綜掘機施工係數1.0)的結算工資,職責範圍與掘進相同。

  4.施工零星工程錨索,70元/根(長度小於7m)、90元根(長度大於7m)。

  5.高冒點施工頭麵,經生產技術部門現場鑒定後,根據施工的難易程度,礦給予1-3萬元的補助。

  6.注漿工每台班按5人定,月平均台班注漿量按3噸考核。

  7.單位定額結算總工數不得超過實際總出勤工數的6%。

  工資總額與本單位安全、任務、質量標準化、職工安全技能培訓進行掛鉤,掛鉤比例分別為30%、30%、30%、10%,分別考核兌現。質量標準化結構工資的支付按張煤安〔2011〕9號規定執行。

  (五)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1.由於采煤修護、掘進修護自身原因影響作業,礦不支付影響工資。

  2.非本單位原因影響作業,停工時間在2小時以內的不予補貼,連續停工在2小時以上時,超出部分按計時工資支付,但必須經礦調度室進行追查處理並簽署意見後,方可支付,同時扣罰造成影響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工資。

  五、通風隊

  (一)承包人員範圍:通風一隊實行全員承包,定員264人;通風二隊實行全員承包,定員286人。

  (二)考核:每月以礦經營仲裁會最終考核結果進行結算。

  (三)工資結算:

  1.工資總額的構成:核定的基礎工資(含崗位工資、輔助工資)+核定人數的績效工資。

  2.工資的支付:

  通風一隊:基礎工資按核定基數464349元支付;績效工資:a、放炮班績效工資134872元。其中20%與所在區采煤超額工資完成幅度掛鉤、80%與所在區月度岩巷炮掘進尺完成幅度掛鉤的方式支付。b、封閉班績效工資100%與砌、拆封閉(門)牆工作量考核支付。c、其他人員績效工資512189元與所在區采煤超額工資完成幅度和所在區月度掘進總進尺完成幅度各掛鉤50%支付。

  通風二隊:基礎工資按核定基數514762元支付;績效工資:a、放炮班績效工資175920元。其中30%與所在區采煤超額工資完成幅度掛鉤、70%與所在區月度岩巷炮掘進尺完成幅度掛鉤的方式支付。b、封閉班績效工資100%與砌、拆封閉(門)牆工作量考核支付。c、其他人員績效工資541278元與所在區采煤超額工資完成幅度和所在區月度掘進總進尺完成幅度各掛鉤50%考核支付。

  通風砌、拆封閉(門)牆計件單價為:砌單石牆208.86元/平方米;砌雙石牆336.86元/平方米;砌三石牆407.60元/平方米;拆瓦石牆234.90元/平方米;風門牆按實際麵積扣減風門及風窗麵積後計算(以淨斷麵計算);牆體充填混凝土單價:按照充填厚度1000元/100mm。單價已考慮到砌牆、刨地槽、掏幫槽、抹火牆等除人力超距離搬運材料以外所有工作內容。5度以上的斜巷無打運係統砌雙石牆的按每平方給2個輔助工,5度以下每平方給1個輔助工,三石牆、單石相應增減。

  按以上規定結算後的工資與本單位安全、任務、質量標準化、職工安全技能培訓進行掛鉤,掛鉤比例分別為30%、30%、30%、10%,分別考核兌現,但增減額最高不超過其掛鉤部分工資額。質量標準化結構工資的支付按張煤安〔2011〕9號規定執行。

  六、抽采隊

  (一)承包人員範圍:抽采一隊實行全員承包,定員111人;抽采二隊實行全員承包,定員113人。

  (二)考核:每月以礦經營分析會最終考核結果進行結算。

  (三)工資結算:

  1.工資總額的構成:核定的基礎工資(含崗位工資、輔助工資)+核定人數的績效工資。

  2.工資的支付:

  抽采一隊:1)基礎工資按核定基數172340元支付。2)a、鑽機班績效工資按當月完成鑽孔進尺結算的方式支付。b、其他人員績效工資184525元。60%與所在區采煤超額工資完成幅度掛鉤、40%與所在區月度掘進總進尺完成幅度掛鉤的方式支付。

  抽采二隊:1)基礎工資按核定基數172085元支付。2)a、鑽機班績效工資按當月完成鑽孔進尺結算的方式支付。b、其他人員績效工資182413元。60%與所在區采煤超額工資完成幅度掛鉤、40%與所在區月度掘進總進尺完成幅度掛鉤的方式支付。

  井下鑽孔,孔徑≥133MM,單價:煤35元/M、岩60元/M;孔徑<133MM,單價:煤32元/M、岩55元/M。如施工長鑽孔單價適當調整。

  按以上規定結算後的工資與本單位安全、任務、質量標準化、職工安全技能培訓進行掛鉤,掛鉤比例分別為30%、30%、30%、10%,分別考核兌現,質量標準化結構工資的支付按張煤安〔2011〕9號規定執行。增減額最高不超過其掛鉤部分工資額。

  七、監控隊

  (一)承包人員範圍:監控一隊實行全員承包,定員75人;監控二隊實行全員承包,定員86人。

  (二)考核:每月以礦經營分析會最終考核結果進行結算。

  (三)工資結算:

  1.工資總額的構成:核定的基礎工資(含崗位工資、輔助工資)+核定人數的績效工資。

  2.工資的支付:

  監控一隊:1)基礎工資按核定基數88749元支付。2)績效工資192909元。40%與所在區采煤超額工資完成幅度掛鉤、50%與所在區月度煤巷及半煤岩巷進尺完成幅度掛鉤、10%與所在區月度岩巷進尺完成幅度掛鉤的方式支付。

  監控二隊:1)基礎工資按核定基數101161元支付。2)績效工資219701元。40%與所在區采煤超額工資完成幅度掛鉤、50%與所在區月度煤巷及半煤岩巷進尺完成幅度掛鉤、10%與所在區月度岩巷進尺完成幅度掛鉤的方式支付。

  按以上規定結算後的工資與本單位安全、任務、質量標準化、職工安全技能培訓進行掛鉤,掛鉤比例分別為30%、30%、30%、10%,分別考核兌現,質量標準化結構工資的支付按張煤安〔2011〕9號規定執行。增減額最高不超過其掛鉤部分工資額。

  八、運輸區

  (一)承包人員範圍:運輸一區定員367人實行全員承包;運輸二區定員278人實行全員承包。

  (二)考核:每月以礦經營分析會最終考核結果進行結算。

  (三)工資結算:

  1.工資總額的構成:核定的基礎工資(含崗位工資、輔助工資)+核定人數的績效工資。

  2.工資的支付:

  運輸一區:基礎工資按核定基數590144元支付;績效工資1020580元。25%與所在區采煤超額工資完成幅度掛鉤、50%與所在區月度岩巷進尺完成幅度掛鉤、25%與所在區月度煤巷及半煤岩巷進尺完成幅度掛鉤的方式支付。

  運輸二區:基礎工資按核定基數444869元支付;績效工資770224元。25%與所在區采煤超額工資完成幅度掛鉤、50%與所在區月度岩巷進尺完成幅度掛鉤的方式支付、25%與所在區月度煤巷及半煤岩巷進尺完成幅度掛鉤的方式支付。

  按以上規定結算後的工資與本單位安全、任務、質量標準化、職工安全技能培訓進行掛鉤,掛鉤比例分別為30%、30%、30%、10%,分別考核兌現,質量標準化結構工資的支付按張煤安〔2011〕9號規定執行。增減額最高不超過其掛鉤部分工資額。

  九、保運隊

  (一)承包人員範圍:保運一隊定員292人實行全員承包;保運二隊定員196人實行全員承包。

  (二)考核:每月以礦經營仲裁會最終考核結果進行結算。

  (三)工資結算:

  1.工資總額的構成:核定的基礎工資(含崗位工資、輔助工資)+核定人數的績效工資。

  2.工資的支付:

  保運一隊:基礎工資按核定基數429240元支付;績效工資的支付皮帶班與所在區拉運煤量掛鉤,實行以煤計資,噸煤單價0.7156元/噸。其他人員績效工資265302元,其中50%與所在區采煤超額工資完成幅度掛鉤、50%與所在區月度掘進總進尺完成幅度掛鉤的方式支付。

  保運二隊:基礎工資按核定基數280793元支付;績效工資的支付皮帶班與所在區拉運煤量掛鉤,實行以煤計資,噸煤單價0.4489元/噸。其他人員績效工資240963元,其中50%與所在區采煤超額工資完成幅度掛鉤、50%與所在區月度掘進總進尺完成幅度掛鉤的方式支付。

  因掘進出貨需要每增開1條皮帶,長度在100米以內補助10000元,100米以上補助15000元。

  按以上規定結算後的工資與本單位安全、任務、質量標準化、職工安全技能培訓進行掛鉤,掛鉤比例分別為30%、30%、30%、10%,分別考核兌現,質量標準化結構工資的支付按張煤安〔2011〕9號規定執行。增減額最高不超過其掛鉤部分工資額。

  十、絞車隊

  (一)承包人員範圍:絞車一隊定員168人實行全員承包;絞車二隊定員137人實行全員承包。

  (二)考核:每月以礦經營仲裁會最終考核結果進行結算。

  (三)工資結算:

  1.工資總額的構成:核定的基礎工資(含崗位工資、輔助工資)+核定人數的績效工資。

  2.工資的支付:

  絞車一隊:基礎工資按核定基數258039元支付;主井係統績效工資與所在區提運煤量掛鉤,實行以煤計資,噸煤單價0.1678元/噸。副井係統績效工資308674元,其中30%與所在區采煤超額工資完成幅度掛鉤、55%與所在區月度岩巷進尺完成幅度掛鉤、15%與所在區月度煤巷及半煤巷進尺完成幅度掛鉤的方式支付。

  絞車二隊:基礎工資按核定基數210397元支付;主井係統績效工資與所在區提運煤量掛鉤,實行以煤計資,噸煤單價0.202元/噸。副井係統績效工資233658元,其中30%與所在區采煤超額工資完成幅度掛鉤、55%與所在區月度岩巷進尺完成幅度掛鉤、15%與所在區月度煤巷及半煤巷進尺完成幅度掛鉤的方式支付。

  按以上規定結算後的工資與本單位安全、任務、質量標準化、職工安全技能培訓進行掛鉤,掛鉤比例分別為30%、30%、30%、10%,分別考核兌現,質量標準化結構工資的支付按張煤安〔2011〕9號規定執行。增減額最高不超過其掛鉤部分工資額。

  十一、供電隊

  (一)承包人員範圍:供電一隊定員98人實行全員承包;供電二隊定員86人實行全員承包。

  (二)考核:每月以礦經營分析會最終考核結果進行結算。

  (三)工資結算:

  1.工資總額的構成:核定的基礎工資(含崗位工資、輔助工資)+核定人數的績效工資。

  2.工資的支付:

  供電一隊:基礎工資按核定基數133376元支付;績效工資230092元,其中50%與所在區采煤超額工資完成幅度掛鉤、50%與所在區月度掘進總進尺完成幅度掛鉤的方式支付。

  供電二隊:基礎工資按核定基數112073元支付;績效工資201039元,其中50%與所在區采煤超額工資完成幅度掛鉤、50%與所在區月度掘進總進尺完成幅度掛鉤的方式支付。

  按以上規定結算後的工資與本單位安全、任務、質量標準化、職工安全技能培訓進行掛鉤,掛鉤比例分別為30%、30%、30%、10%,分別考核兌現,質量標準化結構工資的支付按張煤安〔2011〕9號規定執行。增減額最高不超過其掛鉤部分工資額。

  十二、機電修配中心

  (一)承包人員範圍:機電修配中心實行全員承包,中央區定員131人;北區定員120人(以現在冊人數為準)。

  (二)考核:每月以礦經營分析會最終考核結果進行結算。

  (三)工資結算:

  1.工資總額的構成:核定的基礎工資(含崗位工資、輔助工資)+核定人數的績效工資。

  機電修配中心(一隊、二隊):維修及其他人員績效工資的支付與維修產值、全員工效和設備外修率分別掛鉤30%、20%、50%,按實際完成幅度考核增減工資。月度設備維修產值考核基數機電修配中心中央區、北區分別為650萬元/月和620萬元/月;全員工效考核基數機電修配中心中央區、北區均為2200元/工;月度設備外修率考核基數機電修配中心中央區、北區均別為10%;非標件加工人員按加工產值的16%提取績效工資。

  2.工資的支付:

  機電修配中心中央區:基礎工資按核定基數130783元支付;績效工資a、非標件加工人員按加工產值的16%提取績效工資。b、維修及其他人員績效工資266798元與維修產值、全員工效和設備外修率分別掛鉤30%、20%、50%,按實際完成幅度考核增減工資。月度設備維修產值基數為650萬元/月,全員工效考核基數為2200元/工,月度設備外修率基數為10%。負責綜采安裝工作麵所需設備的解體、裝車及捆綁工作,每入井1整套設備,礦將根據設備數量一次性給予1-3萬元補助。負責綜采拆除工作麵上井設備的卸車及入庫工作,礦根據設備數量一次性給予1-1.5萬元補助。後兩項需經工作麵安(拆)單位、礦調度、機電科聯合確認

  機電修配中心北區:基礎工資按核定基數125900元支付;績效工資a、非標件加工人員按加工產值的16%提取績效工資。b、維修及其他人員績效工資244442元與維修產值、全員工效和設備外修率分別掛鉤30%、20%、50%,按實際完成幅度考核增減工資。月度設備維修產值基數為620萬元/月,全員工效考核基數為2200元/工,月度設備外修率基數為10%。

  按以上規定結算後的工資與本單位安全、任務、質量標準化、職工安全技能培訓進行掛鉤,掛鉤比例分別為30%、30%、30%、10%,分別考核兌現,質量標準化結構工資的支付按張煤安〔2011〕9號規定執行。增減額最高不超過其掛鉤部分工資額,實行滾動考核。

  十三、機廠

  (一)承包人員範圍:機廠實行全員承包,定員70人(以現有在冊人數為準,不含勞務派遣工)。

  (二)考核:每月以礦經營仲裁會最終考核結果進行結算。

  (三)工資結算

  1.工資總額的構成:核定的基礎工資(含崗位工資、輔助工資)+核定人數的績效工資。

  2.工資的支付:

  基礎工資按核定基數67306元支付;績效工資a、非標件加工人員按加工產值的16%提取績效工資。b、維修及其他人員績效工資145354元與產值完成幅度掛鉤及全員工效分別掛鉤60%和40%。月度產值基數為400萬元/月;全員工效考核基數分別為1300元/工。

  按以上規定結算後的工資與本單位安全、任務、質量標準化、職工安全技能培訓進行掛鉤,掛鉤比例分別為30%、30%、30%、10%,分別考核兌現,質量標準化結構工資的支付按張煤安〔2011〕9號規定執行。增減額最高不超過其掛鉤部分工資額。

  十四、風井工區

  (一)承包人員範圍:定員146人實行全員承包。

  (二)考核:每月以礦經營仲裁會最終考核結果進行結算。

  (三)工資結算:

  1.工資總額的構成:核定的基礎工資(含崗位工資、輔助工資)+核定人數的績效工資。

  2.工資的支付:基礎工資按核定基數201077元支付;績效工資:風井工區區直及保供隊135115元與全礦采煤超額工資完成幅度和與所在區月度掘進總進尺完成幅度各掛鉤50%的方式支付。

  風井工區絞車隊204131元與全礦采煤超額工資完成幅度掛鉤30%,與所在區月度岩巷進尺完成幅度掛鉤55%,與所在區月度煤巷及半煤巷掘進進尺完成幅度掛鉤15%的方式支付。

  按以上規定結算後的工資與本單位安全、任務、質量標準化、職工安全技能培訓進行掛鉤,掛鉤比例分別為30%、30%、30%、10%,分別考核兌現,質量標準化結構工資的支付按張煤安〔2011〕9號規定執行。增減額最高不超過其掛鉤部分工資額。

  十五、地麵其他單位及機關各部門

  1.職責範圍:按張煤[2011]8號文劃定的職責範圍內容執行。

  2.工資支付:效益工資按核定數額分部門分別與相應的指標進行考核。

  噸煤材料費管理與考核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完善我礦生產經營目標責任製,加強材料費管理,強化材料費消耗考核,提高礦井經濟效益,根據《生產經營管理及考核實施方案》,製訂本細則。

  一、管理原則

  (一)控製總量,分口、分單位承包考核;

  (二)分類控製,職能部門二級考核;

  (三)誰使用,誰管理;誰承包,誰負責;

  (四)動態考核,全年閉合。

  二、管理方式

  (一)全年材料費由物資管理科進行總量控製,各口根據管轄範圍,對所消耗的材料費進行承包控製。

  (二)根據工作職責劃分,由相關職能部門對材料進行分類控製,並製定二級考核細則,實現“誰使用,誰管理;誰承包,誰負責”。

  (三)月初,企管科根據生產作業計劃,下達月度材料費考核指標,實行年度總閉合。

  (四)物資管理科負責統計使用單位材料消耗基礎資料,企業管理科負責材料費考核工作。

  三、考核規定

  (一)定額材料考核

  1.支護、掘進材料考核

  支護、掘進材料按單位工程考核,實行月度考核,季度兌現。施工單位支護材料節超額超出措施允許範圍內的均按超節額原值扣款。

  因工程未驗收,可以推遲考核,原則上最遲不得超過兩個月。

  2.輔助維修材料及零星安裝工程材料考核

  (1)根據驗收的工程量,按定額標準將輔助維修材料結算給施工單位,施工單位領用輔助維修材料按原值全額扣款。

  (2)零星安裝工程材料考核,根據現場實際安裝數量或驗收數量進行考核,超節均按原值扣罰責任單位。

  (3)輔助維修材料月度考核,月度兌現。因工程未驗收,按原值全額扣款,待工程驗收後,根據現場實際數量或驗收數量進行考核。

  3.每月30日前,零星加工材料由加工單位將圖紙及消耗的原材料明細清單提供給物資管理科,加工費用由申請加工(使用)單位負擔,列入考核。

  (二)周轉材料考核

  按《淮南礦區材料消耗定額》及礦有關消耗定額,按使用周期考核的材料,超減出使用周期按原值5-10%獎罰,計算公式如下:

  獎罰金額=[材料原值—材料原值/定額使用周期(日)×實際使用周期(日)]×(5%-10%)(定額使用周期參照集團公司定額手冊)。

  1.鋼管及附件、輕軌及附件、電纜、五小電器開關、綜保等,物資管理科負責根據當月領用與實際消耗對比進行考核,超節均按原值扣款;影響正常周轉一次,扣罰責任單位負責人200元。

  2.¢18.5mm以上(含¢18.5)鋼絲繩考核

  ①鋼絲繩使用單位負責正常維護保養,嚴禁斜巷拉空鉤、不裝地滾、跑偏等非正常使用損壞,否則,按原值處罰責任單位,對責任人及單位負責人按原值10%處罰。

  ②鋼絲繩回收率90%,未達到回收率按原值扣罰責任單位。

  ③更換廢舊鋼絲繩,限期10天內交物資管理科指定地點整齊碼放,限期內沒按指定地點整齊碼放的,按每推遲一天100元累計計算,對責任人及單位負責人處罰。

  ④多領套領或存放時沒有捆紮,造成現場堆放混亂損失、鏽蝕的,按原值處罰責任單位,對責任人及單位負責人按原值10%處罰。

  (三)工作麵安裝拆除考核

  1.工作麵安裝完畢,調度所組織驗收

  (1)由機電管理科負責組織對風水管路及附件、電纜、五小電器的驗收,一周內將驗收結果報物資管理科彙總;由機電修配中心負責綜機配件的驗收,一周內將結果報物資管理科彙總;由物資管理科負責對支護品、軌道及剩餘材料的交接。

  (2)安裝過程中造成材料丟失、損壞的,按原值扣罰安裝單位。

  2.工作麵拆除完畢,調度所組織驗收

  (1)工作麵拆除前礦組織交接。由機電管理科負責牽頭對管路及附件、電纜、五小電器進行交接,查清數量並辦理手續;由機電修配中心牽頭查清綜機設備配件的數量,負責交接並辦理手續;由物資管理科牽頭清查支護用品、軌道及剩餘材料的數量,負責交接並辦理手續。

  (2)工作麵拆除未按要求拆除的材料,按原值2倍扣罰責任單位,交由其它單位拆除。完畢後由機電管理科及機電修配中心要將升井材料清查情況統計造冊,7日內報物資管理科。物資管理科負責材料考核。

  (四)資料報送時間要求

  1.地質測量科:每月2日前負責前提供當月各掘進頭實際進尺,餘尺及餘尺支護情況。

  2.調度所:每月2日前負責提供所在區當月各采煤隊及礦井總產量報表。

  3.企業管理科:每月27日前提供上月井巷工程、安裝工程、修護工程材料消耗定額。

  4、財務科:每月4日提供自用煤使用情況及財務報表。

  5.機電管理科:每月3日前提供分類控製二級考核資料。

  6.生產技術科:每月3日前提供分類控製二級考核資料。

  7.通風防突科:每月3日前提供分類控製二級考核資料。

  8.機廠:每月27日前提供消耗的原材料明細、加工成品數量及圖紙

  9.礦屬單位:每月底前提供當月材料消耗分析說明。

  10.礦機廠、隆盛達機廠、機電修配中心、機電管理科、後勤服務中心、通風一隊、通風二隊、安裝準備隊及物資管理科等周轉材料庫責任管理單位,每月1日將上月發料明細表、回收單報表、周轉庫收發存報表,報送物資管理科。

  以上單位需要按質、按時報送到物資管理科,否則對相關責任人每天處罰200元。

  四、其他規定

  (一)每周二下午五點,由物資管理科組織在物資管理科會議室召開材料員例會,各單位材料員,駐礦供應站業務員參加。主要通報材料質量、價格、到貨、領用和消耗管理情況。無故缺席給予單位負責人和材料員各罰款100元,遲到的給予材料員罰款50元。

  (二)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發生產品質量問題,由使用單位及時以書麵報告形式反映,並留存實物備查。對於反映問題不實或不寫書麵報告的,給予責任單位負責人罰款500元;沒有落實的罰物資管理科責任人500元。

  (三)凡是需要剔除成本考核的費用,必須在經營分析會上共同研究,並經主要領導同意後方可剔除。

  本實施細則自下文之日起執行,支護品管理、風筒、通風設施管理及廢舊物資管理仍按延用2010年四號文的相關規定。

  礦級消耗係統管理及考核實施細則

  為推進礦級消耗管理係統(以下簡稱NC係統)推廣和應用,確保係統高效、穩定、安全運行,根據淮南礦業集團《礦級消耗管理係統運行管理暫行規定》和《消耗管理係統評估考評實施細則》要求,結合我礦實際,製定本實施細則。

  一、業務流程和具體管理規定

  (一)月度生產作業計劃:由企業管理科計劃員27日前錄入生產作業計劃(含產量、進尺、巷修、打鑽以及安拆等),部門負責人審核完畢。

  (二)月度材料費指標:根據生產作業計劃,企業管理科下達月度材料費考核指標,由物資管理科核算員28日前錄入係統作為月度材料費控製標準。

  (三)日生產數據業務:基層單位材料員根據當天生產任務實際完成情況,在當日下午6時前錄入係統,同時由分管領導審核完畢。

  (四)物資需求計劃業務

  1.填報要求

  (1)月度(中旬)計劃:由區隊材料員根據月度生產作業計劃和資金預算總額,在物耗信息係統錄入物資需求申請,保存後由區隊長進行審核。原則上月度物資需求計劃資金總額不得突破月度預算資金總額。

  (2)補充計劃:因超產、超尺或月度生產作業計劃變更,需追加物資需求計劃的,由區隊提交報告,經分管礦長審批同意後,企業管理科計劃員在NC係統中追加預算資金,由區隊材料員按照追加的資金額提報物資需求追加計劃。

  (3)急用計劃:因安全生產、工程工期急需的,由區隊提交報告,加蓋礦調度專用章,經分管礦長審批同意後,由區隊材料員在NC係統中錄入物資需求申請。原則上不得超過正常計劃的10% 。

  (4)專項資金計劃:工作麵安裝和拆除、停產檢修、質量標準化、“一通三防”工程、防汛、防寒防凍等用料,使用單位提前1~2月編報材料需用計劃。由礦分管領導簽字,職能部門審核後,由物資管理科負責彙總申報。

  (5)租賃設備大修材料計劃:由機電修配中心根據生產部裝備中心報告進行計劃申報,機電管理科進行審核,分管礦領導審簽後,物資管理科彙總提報。租賃設備大修計劃不得突破集團公司下達的資金計劃。

  (6)時間要求:對一般性材料,計劃必須提前兩個星期申報;設備性材料必須提前一個月申報;國產配件提前一個半月申報;進口配件提前半年申報。

  2.審核要求

  (1)區隊分管領導審核:根據材料員錄入的物資需求申請,月度計劃在28日前完成審核,中旬計劃在10日前完成審核。追加計劃、急用計劃在當日完成審核工作。

  (2)分類控製部門專業審批:各類需求計劃的審批,嚴格按照分類控製審查職責執行。月度計劃在30日前完成審核,過期給予屏蔽,進入中旬計劃。中旬計劃在11日前完成審核,補充計劃、急用計劃在當日完成審核工作。

  (3)專業口領導審批:根據分類控製部門專業審批情況,審核需求計劃。月度計劃要求在1日前完成審核,中旬計劃在12日前完成審核工作。

  (4)物資需求計劃彙總平衡:根據專業口審核情況,結合生產實際、資金狀況和周轉庫儲備情況,由物資管理科負責人進行彙總、調劑平衡後提報給駐礦供應站,月度計劃在3日前完成審核,中旬計劃在13日前完成審核工作。

  (五)物資領用(租賃)業務

  1.填報要求:物資領用單位材料員根據批準的物資需求計劃填寫物資領用(租賃)申請單,任何領用物資渠道都要在係統中填寫領用申請單。

  2.審批要求

  (1)物資管理科計劃員根據區隊材料員填製提交的領料單,進行領新、發舊或現場轉移業務,原則上自領料單提交後一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

  (2)領用單位超過資金預算領料,係統不予審批。

  3.領用要求

  (1)物資領用申請審批後,24小時內有效,無故不領料。造成單據超時作廢的,每張處罰材料員50元;

  (2)從井下材料硐室領用材料需攜帶打印的調撥訂單,否則不予發料;

  (3)領用非標準件時,領用、加工單位憑加工圖紙辦理手續;

  (4)生產急用物資,礦調度所總值班簽字後,駐礦供應站直接發料,領料單位必須於次日補辦手續。

  (六)調撥訂單業務:各周轉材料庫根據審核後的領用申請,及時填寫物資領用實發數量。不及時填寫實發數量或者造成單據作廢的,每張處罰周轉庫保管員50元。

  (七)物資消耗單業務

  各區隊材料員每天按照當班實際消耗數量,於每天下午6時前將上一圓班的消耗明細錄入係統。係統自動按定額材料、一般材料、配件(自動與主機關聯)三類統計,並生成《材料消耗日報表》,對定義為一次消耗的材料,係統自動核銷(不計入在籍數)。未填寫或者不及時處理填寫的,每條處罰責任人50元。

  (八)物資轉移業務

  1.工程完工或施工單位變更,在籍物資的轉移。

  (1)物資調出區隊的,材料員在係統中填製並提交物資轉移單到調入區隊;

  (2)物資管理科現場材料管理員根據係統記錄的在籍數量會同交接雙方材料員對在籍物資進行現場清點核對;

  (3)物資調入區隊的,材料員按照現場核對的數量,在係統中填寫實際接收數量,經物資管理科審核後生效,係統將轉移物資計入調入區隊在籍數;同時,要求自調出區隊提交物資轉移單後一個工作日內調入區隊完成接收確認。

  2.舊件修複後從待修庫轉移到周轉庫。

  (1)修舊單位將修複後可周轉材料錄入係統;

  (2)物資管理科根據修舊單位提交的轉移單給予審核,原則上自轉移單提交後一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

  (九)回收申請業務

  1.填報要求:回收單位材料員,在係統中填製並提交物資回收申請單到物資管理科。其中:回收至井下材料硐室的在一個工作日內填寫回收申請單。

  2.審核要求

  (1)專業責任回收單位保管員根據區隊提交的回收申請單,判斷是否直接入周轉庫或待修庫;

  (2)專業責任回收單位不可將回收物資直接入報廢庫,每月中旬由物資管理科牽頭,機電管理科、企業管理科和回收責任單位鑒定待修庫內報廢材料,進行集中報廢。

  (十)非標件及拆套配件編碼業務

  1.加工自製無編碼物資,由加工單位提出書麵申請,經物資管理科審核後,在係統予以增加(原則上加工單位提出申請後一個工作日完成);

  2.拆套配件無編碼物資,由拆套單位提出申請,經物資管理科審核後提報給物資供應管理部予以增加;

  3.物資管理科負責在係統中及時發布非標件及拆套配件編碼。

  (十一)物資配送

  1.需要物資配送的單位在填寫領用申請單時選擇是否配送,運輸隊在配送任務管理上點擊生成配送任務,開始配送。當物資送到地點後必須每天上午8點前錄入係統。

  2.需要配送物資的單位必須在每日上午10點前在係統裏點擊確認。未填寫、不及時填寫、不點擊確認的,每條處罰責任人50元。

  二、考核內容及考核標準

  (一)物資需求計劃考核

  1、需求計劃準確率考核

  (1)需求計劃必須按時申請。月度計劃每遲報一天罰單位負責人和材料員各50元。職能部門未按時審核,罰責任人100元。

  (2)需求計劃必須確保質量。因工作責任心不強、複製計劃或屢次出現低級錯誤的,給予材料員處罰100元。

  (3)物資管理科每月對基層單位下達需求計劃準確率,月度考核季度兌現。若因物資計劃準確性差,準確率在下達指標以下的,給予材料員、單位負責人各罰款300-500元。

  2、需求計劃領用率考核。

  (1)所有單位一律采用電子單據,取消手工料單。

  (2)物資管理科每月對基層下達需求計劃領用率,月度考核季度兌現。若因物資計劃領用率差,在下達指標以下的,給予材料員、單位負責人各罰款300-500元。

  3、平均需求次數考核。除月度計劃、中旬計劃外,使用單位可申報3次物資需求計劃,因礦務會、生產平衡會安排外,每超過一次處罰材料員、單位負責人各50元。

  (二)井下在籍賬準確率考核

  1、工程變更、施工單位變更或工程竣工時,必須在現場盤點在籍物資,及時辦理物資轉移手續。

  2、基層單位每天要及時填寫日消耗單及日生產數據,並且填寫的數據與井下的實際情況保持一致,確保在籍賬的準確性。

  3、物資管理科每月對掘進、開拓單位下達在籍賬準確率,月度考核季度兌現。若在籍賬準確率在下達指標以下的,給予材料員、單位負責人各罰款300-500元。

  (三)回收率考核:生產作業計劃下達後,根據采煤工作麵退尺情況,由企業管理科下達兩巷回收率指標,物資管理科負責統計回交的物資明細。

  (四)地麵周轉庫準確率考核

  1、物資回收業務:回收單據填寫、處理要及時不得開具回收物資手工料票,確保每月底回收報表與實物一致。

  2、物資複用業務:可直接周轉倉庫發料要及時,不得無故造成領料單失效。

  3、物資管理科每月對地麵周轉庫下達在籍賬準確率,月度考核季度兌現。若準確率在下達指標以下的,給予材料員、單位負責人各罰款300-500元。

  三、其他規定

  (一)各單位相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上述操作流程與具體規定,認真錄入相關數據和表單,做到賬物相符。各單位材料費考核將依據係統中計算的各類數據為準。

  (二)嚴禁任何單位將領用物資入庫後不消耗,造成“小倉庫”的按集團公司有關文件處理。

  (三)各級操作員要保護好自己的登錄密碼,他人盜用造成後果的責任自負;給礦造成經濟損失的,按集團公司有關文件處理。

  (四)企業管理科負責不定期牽頭組織物資管理科、工程設計科、財務科、紀監部門對各單位計算機、網絡設備和在籍物資進行賬物進行核查並及時通報、處罰。

  工程管理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提高工程自主管理水平,有效控製各類工程工期、質量和投資,根據《淮南礦業集團專項資金及工程管理暫行辦法》(集政[2007]322號),《淮南礦業集團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暫行辦法》(集政[2008]320號),結合我礦實際製定本細則。

  一、工程立項與核準管理

  1、專項資金工程

  1)年底前各專業部門負責按照礦井三年規劃要求,圍繞礦井下一年度采場安排等安全生產實際需要,編製專項資金工程計劃和立項項目建議書報工程設計科,由工程設計科分類彙總報請總工程師組織審核。

  2)經審核彙報礦長後,由工程設計科統一上報集團公司審查,在專項資金指標內,各專業按照輕重緩急上報工程立項項目建議書,經集團公司核準後的工程,由集團公司財務部下達核準計劃。

  3)經核準的工程由工程設計科委托設計並提供相關施工圖,各分管副總負責組織施工圖會審,總工程師審批後,各口長負責組織實施,備案製工程比照核準工程執行。

  2、生產費用工程

  1)立項由使用單位或職能部門首先填寫工程立項報告書,經其分管口長簽字同意後送達工程設計科,由工程設計科牽頭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論證,形成技術方案並提供施工圖紙,由工程管理部門委托企業管理科編製初步預算。

  2)由企管科彙總上工程平衡會議彙報,經審定後作為立項和申報計劃的依據,立項審批報告書須附工程設計科設計或審核的施工圖和企業管理科審核的施工圖預算,安全生產急需工程,按照涉外業務管理規定程序執行。

  3、立項後的計劃管理,按礦計劃管理及考核實施細則有關條款執行。

  二、工程的設計管理

  1.按照礦井年初核定的年度工程計劃和采場安排,製定設計圖紙供圖計劃。

  2.各類專項工程均由工程設計科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院設計或自行設計,生產費用工程由其自行設計,低於5萬元的零星工程可由礦各專業自行設計,工程設計科負責審核。

  3.工程(設計)變更:嚴格控製工程(設計)變更,施工單位擅自修改設計或者變更的,責令停頭整改並進行罰款。因地質條件改變需要變更的,由施工單位或工程管理部門提出,分管副總審核後,報總工程師批準,施工單位方可施工。工程設計變更由工程設計科負責辦理,工程變更由相關工程管理部門辦理,專項資金工程的工程(設計)變更,由礦相關工程管理部門按規定及時辦理,並報送集團公司相關工程管理部門備案,凡集團公司審查的設計,其重大變更必須報集團公司批準。

  4.設計委托嚴格按照集團公司設計管理辦法執行。

  三、工程招(議)標管理

  1.工程項目具有已審批立項報告、計劃、設計圖紙,且現場具備開工條件的,單位工程造價超過20萬元及以上的工程都要招(議)標。單位工程造價在50萬元以上必須按照《淮南礦業集團工程招投標管理辦法》(集政【2008】64號文)執行;單位工程造價在50萬元以下的工程須比照集團公司招投標文件程序操作。

  2.專項資金工程由工程設計科牽頭組織,負責招標文件編寫、發放、開標等工作,必須提前一周將設計圖紙、會審紀要、工期及技術要求、投標單位、資質等資料報工程設計科,經初審後報總工程師審批;生產費用工程由企管科負責牽頭組織招標。

  3.凡招投標工程能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必須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招標文件包含擬建工程工程量清單,工程量清單是編製招標工程標底和投標報價的依據。

  四、工程的合同管理

  1.嚴格執行一工程一合同,工程開工前必須簽訂合同,無合同工程一律不許開工。

  2.招投標工程依據中標通知書、履約保證金和招投標文件與中標單位簽訂工程施工合同,非招標工程依據已審批立項報告和工程合同申請單與施工單位簽訂工程施工合同。

  3.簽訂合同的程序:施工單位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簽訂申請單)、施工資質原件和複印件、工程管理部門出具該工程質量和工期管理書麵資料。專項資金工程由工程設計科負責,生產費用工程由企業管理科負責審核後,分別與施工單位簽訂工程施工合同。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與施工單位簽訂工程施工合同。

  4、工程開工前一周內辦理合同簽訂手續,逾期不予辦理,責任自負。非招標工程原則上按施工圖預算包幹簽訂合同。

  五、工程的施工管理

  1.工程開工前必須具備計劃、合同、圖紙和措施,缺一不可,嚴格按照施工圖施工,做到工程實體與資料同步,合同工地代表是該工程的終端責任人。

  2. 隱蔽工程管理:在隱蔽前施工單位必須提前一天通知礦相關工程管理部門現場簽定,對隱蔽工程質量及工程量現場核定並有詳細記錄。待整個隱蔽工程完工後,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工程質量及工程量進行驗收(附圖或圖片);專項資金工程須報集團公司相關工程管理部門備案。凡隱蔽工程資料不齊全或隱蔽前未通知礦相關工程管理部門自行隱蔽的不予驗收。

  3.簽證(零星)工程管理:簽證(零星)工程必須有審批的申請報告和合同,否則不允許施工;搶險應急工程必須嚴格按方案和施工措施組織施工,並由相關工程管理部門做好施工記錄,事後及時按本規定中有關條款補齊相關審批手續。當月完工的簽證工程必須當月辦理驗收手續,隔月不予辦理。

  4.工程獎勵(補助)管理:原則上不實行工程獎勵,對實行工期、質量、安全獎勵及補助的工程,獎勵(補助)額度嚴格控製,涉及工程獎勵(補助)超過叁萬元以上的,經礦長書麵批準後方可給予結算;對會議紀要和合同中約定的獎勵與結算規定等有抵觸的,原則上不予執行,特殊情況須經礦長審批後方可給予結算。

  5.工程用料及非標準件加工管理

  1)材料代用,施工單位須以書麵形式報礦工程管理部門,經分管口長審核同意後材料方可代用,專項資金工程須報集團公司工程主管部門備案。材料價格按集團公司每年製定材料價格結算,施工單位從礦領用工程材料,按礦物管科提供價格經結算部門審核後,作為結算時調整價差的依據。施工單位自購材料且結算信息價缺項的材料價格,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開工前10天書麵報礦工程管理部門彙總,審核後報工程結算部門審核,由工程管理部門定期組織工程結算部門、黨委工作部(審計)、物資管理科、財務科等部門進行市場調研核定,報經營副礦長簽認,方可作為結算時調整價差的依據,逾期不予辦理。凡工程完工後材料一律不予核價,結算按礦有關規定執行。招投標工程中部分裝飾材料價格實行限價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開工前7天內辦理確認手續,否則不予結算。

  2)各類管路(直管)標準件製作(包括三通、防水器),法蘭盤安裝以及安裝前防腐驗收工作,由物管科牽頭,機電科、安監處質標辦、企管科參加,工程驗收報表由物管科蓋章,驗收報表隻注明安裝工程量,不驗收不注明製作工程量。

  3)井下各類管路安裝及安裝後管路防腐工程,驗收由安監處質標辦牽頭,機電科、物管科、通防科、抽采隊及結算部門參加;非標準件加工製作(如龍門管、彎管、短管、變徑三通、變徑管等),在驗收時一並予以驗收,驗收報表由安監處質標辦蓋章,結算必須附加工圖,否則不予結算。

  4)對於非標件的其他各類管路僅製作未安裝的,由委托加工部門牽頭驗收,物管科、安監處及結算部門參加,驗收報表由委托加工部門蓋章。

  5)各種管路及非標準件防腐原則上底漆和麵漆各一遍(特殊要求除外),井下管路防腐前由機電管理科牽頭,安監處質標辦、物管科及結算部門等部門參加,鑒定管路腐蝕程度和數量,施工單位對刷漆的管路編號,月底由上述部門組織驗收,結算時必須附鑒定表和驗收表。

  6.撥工管理會審製:各職能部門安排的撥工(斜巷打運附調度所審批的報告),凡驗收工程量的一律不予撥工,基層單位不得安排撥工;每月20日前由各職能部門審核後報口長審批,再交人力資源部彙總,25日前由人力資源部提請撥工會審小組審批,撥工會審小組由經營副礦長、生產技術科、調度所、機電科、通風防突科、安監處質標辦、人力資源部和企業管理科等組成。撥工報告逾期不予辦理,隔月作廢。

  六、工程的驗收管理

  1.凡工程質量合格、有計劃和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無特殊原因,當月施工的工程必須當月驗收。

  2.礦建工程中的煤巷每月25日驗收,岩巷每月最後一天驗收,巷修每月26-27日驗收,其它工程按合同及施工單位申請及時組織驗收。

  3.工程驗收各部門職責及具體辦法按礦有關規定執行。

  4.工程驗收報表按工程類別、資金渠道填寫,不得交叉填寫;字跡工整,內容簡捷、明了。工程驗收報表必須有牽頭部門簽字蓋章,礦建工程必須加蓋生產技術二科公章,機電安裝工程必須加蓋機電管理一科公章,經礦分管領導簽認後交工程結算與考核部門一份。

  5.竣工工程驗收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完工後10天內將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驗收資料報相關驗收牽頭單位,牽頭單位必須在一周內組織礦相關部門驗收,專項資金工程驗收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6.單位工程驗收涉及交叉專業的,由該工程主管部門牽頭負責。

  七、工程結算管理

  1.工程項目不論工程類別、資金渠道、規模(投資額)大小,必須以企業管理科下達的年度、月度計劃為準。經批準應急及措施工程和零星工程須手續齊全,否則不予結算。

  2.無計劃、無合同的工程一律不準開工、驗收和結算。

  1)井巷工程及井下安裝工程按年度計劃安排的工程項目簽定年度工程承包合同,對於有特殊工期、質量要求的單位工程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土建、地麵安裝工程投資額在20萬元以下的單位工程,以批準的施工圖預算或者合同包幹價結算。

  3)施工合同中己明確的工程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增減。如確實需要變動,經礦分管領導同意(專項資金工程需集團公司認可)後方可實施。

  3.批準的施工圖預算。工程在開工後一個月內,由施工單位根據設計圖紙、施工措施等資料編製施工圖預算,專項資金的報工程設計科,生產費用的報企業管理科,在收到預算7日內予以審批,逾期報批給予施工單位200元/天處罰,逾期審批給有關責任人相應處罰。

  4.施工單位根據批準的工程變更、設計變更、隱蔽工程等工程的簽證資料在7日內編製預算,專項資金的報工程設計科,生產費用的工程報企業管理科審核,逾期不報給予責任人200元/天處罰。

  5、投資額在50萬元(含50萬元)以下、工期三個月以內的工程,不進行月度結算,待工程竣工驗收後7日內由施工單位編製竣工結算資料報礦審批,年終不再編製和調整。超出50萬元、工期3個月以上的工程,按批準的形象進度預結(跨年度的工程,年終結算時,按當年實際施工工程驗收量進行結算),招(議)標工程按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書規定的工期、費用結算。

  6.簽證工程一律按調查圖(表)所驗收核定的工程量進行結算,對於調查後或施工中增加的工程量,必須重新組織調查簽證,否則超出部分一律不予結算,當月簽證必須當月辦理結算,隔月一律不予辦理。

  7.工(器)具、施工機械(零配件)等礦方原則上不提供,如果需礦提供,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實行租賃管理或一次性從工程款中扣除其費用。

  8.礦區限價和市場信息價中缺項的材料,施工單位未事先征得礦方同意擅自使用的,按工程施工期間的市場實際價的50%結算。

  9、井巷工程按驗收合格後的形象進度,實行月結月清。

  10.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可參照合同中已有的單價或類似的變更工程的單價,若合同中沒有參考的單價時,由承包方提出合適的單價,經發包方確認。

  11.驗收合格的工程,其工程量由安監處質標辦和相關工程管理部門核實簽字蓋章後,方可結算。

  12.結算標準,按集團公司工程結算有關規定和礦下達的“三類”工程取費標準執行。

  13.每月工程驗收後施工單位按規定將結算資料,屬於專項資金的報工程設計科,屬於生產費用的報企業管理科審批,礦建工程實行定時審批製、土建工程和安裝工程在驗收後15日內辦理,逾期報批給予施工單位200元/天處罰,隔月報批給予施工單位一次性3000元處罰,超兩個月不報的視同放棄,無特殊原因的不再補結;逾期審批給有關責任人相應處罰。次月10日前施工單位把審批並有口長簽字的結算表交礦財務科,屬於專項資金的交工程設計科,屬於生產費用的交企業管理科。手續不全,財務科不予接收,後果由施工單位自負。

  14.施工單位工程結算人員必須持有有效證件,方可結算,否則不予辦理。

  八、責任追究

  (一)部門責任劃分

  工程責任主體:礦建工程是生產技術二科,土建工程是工程設計科,機電安裝工程是機電管理一科,打鑽工程是通風防突科,對工程量和工程質量負終端責任;安監處對工程量和工程質量負監管責任;工程結算責任主體是工程結算部門,對工程結算金額負終端責任。

  (二)副總以上領導責任追究

  各口負責人是本口工程管理的終端責任人,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降職、免職或撤職處理。

  1.工程管理不到位,致使安全生產關鍵工程、長線工程工期延誤,造成礦井生產水平、采區接替脫節,瓦斯治理工程嚴重滯後,影響礦井可持續發展的。

  2.工程實施中出現重大失誤或重大質量02manbetx.com ,經集團公司審計或評估,年度內多項工程經濟損失累計超過100萬元或單項工程經濟損失超過50萬元的。

  3.凡列入年度各項專項工程資金計劃,無特殊原因年度內未實施的。

  (三)部門責任追究

  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給予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降職、免職、撤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1.截留、挪用、擠占工程專項資金。

  2.未經集團公司核準,擅自組織專項資金工程施工的。

  3.工程實施中未經礦領導批準擅自修改設計的。

  4.未按程序操作擅自安排施工的。

  5.打擊、報複紀檢審計人員,造成惡劣影響和後果的。

  6.礦計劃內工程未按期開工和完工的,給安全生產造成重大影響的或生產接替脫節的。

  7.預算人員高估冒算,超過定額5%以上的。

  8.未按規定程序操作、瀆職等,造成工程審計、監察中出現重大失誤和較大損失的。

  附件:

  工程項目立項報告書

  申請單位(簽章):             年 月 日

  用電管理及考核實施細則

  為加強用電管理,控製電力消耗,根據集團公司下達我礦的電力指標,按照機電口總量控製,分口承包的管理原則,結合生產實際,特製定本細則:

  一、管理及考核方式

  (一)對全礦生產和生活用電實行裝表計量,按分解的指標,實行目標責任承包控製。

  (二)根據集團公司下達的用電指標和礦實際用電情況綜合分析,將全礦生產用電量總指標進行分區分口承包(中央區綜合噸煤電耗為15.88kwh/噸,北區綜合噸煤電耗為18.99kwh/噸),總量由機電口承包控製,責任部門為機電一科。

  (三)根據生產實際由機電一科分月下達用電指標,結合產量、進尺、係統運行等情況,動態考核。

  (四)執行峰、穀、平分時電價,控製全礦峰、穀、平時段用電量的比例。

  二、控製管理措施

  (一)生產用電管理

  1.調度所根據當月、當日的產量和進尺情況協調檢修時間,合理組織工作麵作業時間(在滿足產量的情況下,協調綜采工作麵在峰時段少開或停止一個工作麵生產);用好分時電價,調控峰、穀、平時段用電比例。

  峰、穀、平用電時段劃分如下:

  2.主井、采煤、煤巷掘進工作麵等煤流係統,安排晚高峰時段內(17∶00~22∶00)檢修。早高峰時段,根據礦井產量完成情況,由礦調度所協調安排采掘工作麵煤流設備的停、開時間。

  3.副井、矸石山安排在11∶00~14∶00期間檢修(副井在11∶00~11∶30期間,可適當間斷交窯),岩巷掘進工作麵安排在10∶00~12∶00期間檢修。

  (二)係統運行管理

  1. 井下主排水泵要避開用電高峰時段運行(因工作麵放水等需要除外),原則上在穀時段排水,峰段禁止排水,嚴格控製平時段排水時間。

  2. 通風防突科督促技術科加強對巷道的修護力度,盡力降低風阻,對礦井合理安排總通風量及生產頭麵供風量,做到安全經濟運行;不得隨意增減局部通風機台數或和使用級數;停掘打鑽或停掘30天以下的巷道減少局部通風機級數或台數;掘進工作麵停掘預計超過30天以上的,應停用局扇進行封閉或臨時封閉。

  3.注氮、瓦斯抽采係統的使用。每月28日前,通風科、抽采隊根據井下高低抽巷、工作麵上隅角、順層鑽孔、頂板鑽孔、穿層鑽孔瓦斯賦存情況,由抽采隊製定下月瓦斯泵、注氮機開啟台數和開啟天數申請計劃,報通風副總、機電礦長、總工程師批準後,並報機電一科監督考核。

  4. 優化煤流係統,充分利用階段煤倉儲煤;及時縮皮帶機機尾,減少無效運輸長度;綜采工作麵皮帶機運輸長度較短時,在滿足運輸能力情況下,改用單機運行;運轉皮帶等設備大於1000米的空轉時間超過15分鍾;小於1000米的空轉時間超過10分鍾的,視同設備空運轉。

  5.采煤工作麵刮板運輸機和轉載機搭接長度不得低於260mm,搭接高度不小於500mm;掘進、修護專業使用刮板運輸機時,刮板機機頭必須抬高,並在機頭尾部挖回煤坑,需及時清理回煤坑於煤,減少刮板運輸機拉回頭煤現象發生。

  6.東辰公司必須及時清理礦車,嚴禁礦車存在大車底(礦車內沉積物超過200mm為大車底)。運輸區隊不得將大車底車皮周轉使用。礦車使用單位要充分利用礦車容量,斜巷礦車必須保證有效裝矸量不低於礦車容量的80%,平巷礦車不低於90%,由機電一科、調度所組織動態檢查。

  7. 根據井下工序要求及交接班時段用風狀況,保運隊合理安排壓風機開機台數和時間;機電修配中心原則上安排在平段8:00-9:00、12:00-17:00或在穀時段調試運轉大型設備;絞車隊主井提升定期清理箕鬥,做到滿載提升,副井做到滿員提升。

  8. 各生產單位必須及時清理沉澱池,不準用水直接衝刷軌道大巷、膠帶機巷以及其它巷道,減少水溝、水倉淤積;質標辦做好主要巷道水溝、沉澱池清理的督促工作。

  9.推廣使用變頻調速裝置。局扇、瓦斯泵、乳化泵、皮帶機等設備使用變頻控製,減少電能消耗。

  10.對同類別區隊開機率設置獎罰製度。在采掘工作麵的第一部刮板運輸機(膠帶運輸機)通過在線監測進行計時。

  (三)生活用電管理

  1.生活用電由後勤服務中心管理,負責電表安裝、校對和維修。機電管理一科、企管科監督檢查。

  2.居民區用電一律實行裝表計量,按表收費,收費標準0.678元/kWh,每月25日之前將收費總電量報機電管理一科進行考核。

  3.對居民區浴室、食堂、水泵房、公安科、小車班、救護隊、醫院等單位由後勤服務中心統一裝表計量,由機電一科核定用電量指標,每月20日抄表並將用電量報機電管理一科,統一考核電量。

  4.居民區及礦內商業用電,必須先申請,經分管領導審批,與機電管理一科簽定用電協議,由後勤服務中心裝表計量,按月收費,月結月清,電價按1.0元/kWh計算。

  5.後勤服務中心加強單身宿舍的用電管理,實行總量控製。做到每棟樓有總表,每間宿舍照明用電指標為30kWh/月;礦統一安裝空調的宿舍,其空調電量指標為300 kWh/月(時間為6月初-10月底),由後勤服務中心負責控製,機電管理一科按月考核,宿舍用電指標考核與所住職工的工資掛鉤,節獎超罰。

  6.地麵嚴禁私自增加空調等大功率電器,禁止使用電爐、電阻絲反射式、石英管式電取暖器或其它違禁電器;空調設定溫度夏季不低於攝氏26度,嚴禁室內無人以及不關閉門窗時開空調,定期清理空調濾網;控製使用100W以上的照明燈具,嚴禁長明燈現象;供電隊、後勤服務中心等單位要根據季節變化,及時調整路燈等工廣照明時控控製時間。

  (四)轉供電管理

  1.嚴禁私自外轉供電,地麵施工單位用電必須與機電一科簽訂供用電協議,並裝設電表計量。

  2.集團公司內各單位之間生產轉供電暫不能實現分時電表計價的電費,按我礦綜合電價加線變損收取。線變損標準:380V 的線損15%;0.6-10kV線損10%。

  三、考核及獎罰

  (一)生產用電考核

  1.機電管理一科每月按月度生產作業計劃和生產計劃核定用電量,作為考核生產用電控製指標。全礦當月總電費超支的,超支按超支額的50%,節約按節約額的30%,分別與機電一科分管副職、負責人及三電管理人員效益工資掛鉤獎罰。

  2.每月實際用電量超出核定指標部分,對單位按超支額的50%罰款,節約電量的按節約電費額的30%提獎,並將其中的15%與單位副科級以上人員工資掛鉤,其餘從單位工資總額中兌現。

  3. 供電隊對礦井用電最大需量值進行實時控製,以降低基本電費;調度所嚴格控製峰時段用電負荷,確保中央區月度峰穀電量比控製指標在0.70:1以下,北區0.73:1以下(夏季用電高峰期上調0.03)。根據峰穀比完成情況對調度員及電力管理人員進行獎罰,比值每超/節0.01,罰/獎200元/人,獎罰上限1000元/人,下限為200元/人。

  4.生產用電由機電管理一科牽頭,企管等部門組成用電考核小組,每月20日共同抄表,由機電管理科每月7日前將上月用電考核及獎罰意見交企管科,統一彙總上經營分析會通報。

  5. 功率因數按供電局每月考核指標0.92為標準,超/低0.92標準按供電局獎勵/罰款總額的20%,其中10%與供電隊副科級以上人員工資掛鉤,每季度從供電隊工資總額中兌現。

  6.根據月度進尺或產量和開機時間掛鉤,同類別區隊中效率最高/最差的,分別獎/罰1000~2000元/月。

  (二)係統用電檢查考核

  1.對違反礦規定的峰穀平時段作業,造成電費高耗的單位,由礦調度所、機電一科根據規定給予500元/次的處罰。

  2.對通風係統按分解的局部風量與分管技術員以上人員工資掛鉤,具體由通風科根據井下現場提供分工範圍劃分,並將局扇的台數與開啟級數包機到人,機電一科每月按照超節電量的10%獎罰相關責任人。

  3.采掘修各單位在檢查中發現刮板運輸機有拉回頭煤的,每次給予責任單位500元罰款。不及時處理的,對單位負責人罰款500元。

  4.檢查發現刮板輸送機、膠帶輸送機開空車(大於規定時間)現象,罰責任單位1000元;檢查發現跑、漏風、長流水現象罰責任人及單位負責人500元。

  5.不先清理浮(煤)矸,直接用水衝刷巷道,沉澱池不及時清淤的,每發現一次,罰款責任單位500元。

  6.檢查發現礦車車底有沉積物並未及時清理,給予東辰公司罰款100元/車;運輸區隊周轉使用大車底的罰款100元/車;檢查發現礦車裝矸量達不到要求的給予礦車使用單位罰款100元/車。

  (三)生活用電考核

  1.鍋爐房、宿舍、浴室、食堂、水泵房、公安科、小車班、救護隊、醫院等單位根據季節變化,由機電一科核定用電量指標,每月由後勤中心抄表考核,超支部分按照0.678元/kwh收取交財務科,節約的按照節約量滾動使用,年終節約的按照節約額的50%獎勵機電一科、後勤中心相關管理人員。

  2.居民生活用電費用回收率達90%以上,低於90%,按差額部分的50%從後勤中心工資總額中扣除,並將其中的20%與單位副科級以上人員效益工資掛鉤。

  3.單身宿舍限量用電,超出指標20kWh以內由後勤服務中心按0.67元/kWh電價收費,超出20kWh以上部分由後勤中心按0.97元/kWh電價收費;安裝空調超支的宿舍按規定收費,從超支宿舍人員中工資中兌現。

  4.違章用電罰款由後勤中心負責,企管科、機電管理一科監督,並按罰款額的30%提獎,獎勵後勤中心相關管理人員。

  (四)其他檢查考核處罰

  1.嚴禁私拉亂接線、竊電和損壞公共用電設施,否則除按價賠償外並罰款1000—2000元,對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者,送交保衛科處理。

  2.對未經審請用電、拒付電費者,停止供電並罰款1000元。嚴禁表外接電,一經查出,除按價追回電損外,罰款2000—3000元,並停止供電。嚴禁外轉供電,凡發生私自外轉供電的,罰責任單位20000元。

  3.發現擅自使用電爐或其它違禁電器的現場予以沒收,並對責任人及單位負責人罰款500元;嚴禁長明燈現象發生,發現一次罰責任人及單位負責人100—300元。檢查發現室內無人、不關閉門窗時開空調以及不按規定設定空調溫度的,空調濾網積塵嚴重的發現一次,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任人及單位負責人100-200元處罰。

  4.對集團公司內部單位轉供電的線損,由機電一科每月根據轉供電量計算後交財務科,否則,按照少收額的50%處罰相關單位負責人。

  設備維修、設備占用租賃費考核及產值結算

  實施細則

  一、設備維修考核管理規定

  (一)設備外修實行計劃管理。機電管理二科負責全礦設備按輕重緩急的編製外修計劃上報審核,修理費指標按月分采掘和其他分類分解(具體見附表),並對使用與結算的全過程進行管理,必須確保礦按年度下達的設備外修計劃費用指標不超支。設備內修由機電管理二科根據實際情況給修配中心下達內修計劃,按實際維修量結算產值,並按計劃分月考核。

  (二)中、小修礦鼓勵各使用單位自修,如不能自修,由機電管理二科牽頭組織鑒定,安排礦機電修配中心進行維修,礦專業無能力修理的,再外委修理。

  (三)送修單位修理設備所需配件,由機電修配中心及時報送計劃,經機電管理二科、物資管理科共同審核後,由物資管理科及時供應。

  (四)設備升井由施工單位填寫進廠單,經機電二科設備組簽字同意進相應修理單位維修,維修單位對進廠設備的狀況及缺件進行確認,並經機電二科設備組設備員簽字,使用單位、維修單位、設備組各執一聯,所交設備的缺件和所需投入配件等,由維修單位在計劃中補充,費用由進廠使用單位負責。

  (五)機電修配中心要落實檢修責任製。一台設備一張檢修記錄,記錄應由檢修人、檢修班組負責人及專(兼)職質檢員簽字,未經質量驗收的或驗收不合格的設備不得出廠;否則,不計算工作量和產值。

  (六)設備外修嚴格按照礦文執行,原則上返回原生產廠修理,返廠有困難的,按集團公司設備大修有關規定執行。規定外修設備單次業務20萬元以上的實行自主招投標方式,礦設立評委專家庫,完善招投標程序,進一步規範設備管理程序。

  (七)上會通過後的設備外修合同實行“會簽製”。由機電二科組織修前鑒定並落實具備修理準入的承修單位參與招(議)標,由企管科牽頭組織機電二科、財務科、紀檢部門及設備使用單位,對招(議)標結果進行會審、簽認,經機電副礦長批準後,由機電二科負責簽訂維修合同。緊急報修設備按礦涉外業務管理規定的程序進行。

  (八)機電設備自投入使用到報廢,原則上隻安排兩次大修,第一次大修時間不少於耐用年限的40%,第二次不少於耐用年限的70%。第一次大修費用原則上不得超過設備原值的20%,第二次不得超過設備原值的30%,否則,建議改造或報廢。中修費用根據設備狀況核定,原則上不超過設備原值的8%。

  (九)外修設備修複後,機電二科牽頭嚴格按《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以及該設備技術性能標準驗收,並填寫驗收單,同時實行跟蹤管理。使用單位要及時將設備使用情況反饋給機電管理二科。在保質期內,因修理質量問題影響使用的,返回原維修廠重修,連續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或一周年內累計2次出現質量問題的維修商不得再次介入維修。

  (十)每季度對機電修配中心內外修率進行考核,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內部設備修理結算產值

  內修率=—————————--—————————×100%;

  內部設備修理結算產值+外委設備修理價款(含稅)

  外委設備修理價款(含稅)

  外修率=———————--————————————×100%。

  內部設備修理結算產值+外委設備修理價款(含稅)

  (十一)考核及獎罰

  每月底由企管科組織,機電管理二科和綜機修配中心等單位參加,對本月發生的外修費用分類統計(以當月簽定維修合同金額為準),根據發生費用情況,按月考核,季度兌現獎罰,修配中心每月績效工資50%與外修掛鉤,機電管理二科每月績效工資20%與外修掛鉤。

  1.采掘外修費用超過當月指標100%的,扣除掛鉤的全部績效工資,扣除修配中心主要負責人績效工資50%、機電管理二科科長績效工資的20%;其他外修費用超過當月指標100%的,扣除機電管理二科掛鉤的全部績效工資,扣除機電管理二科科長和分管副科長30%績效工資。

  2.外修費用超過指標低於100%,按同等比例扣除掛鉤績效工資。

  3.節約獎勵標準按50%處罰標準兌現相關人員,另50%滾動考核。

  4.因設備維修質量問題造成影響生產的,內修與修配中心另50%績效工資掛鉤,外修與相關人員的50%績效工資掛鉤,根據情節按比例給予處罰。

  5.內、外修率考核基準分別為90%與10%;維修單位管理幹部績效工資與該單位內、外修率進行掛鉤,內修率每超出基準1%,獎勵1%績效工資,外修率每超出基準1%,扣罰1%績效工資,獎罰對等,企管科每季度考核一次。

  6.特殊情況須經分管口長簽字,礦主要領導同意,方可剔除考核。

  7.2011年度設備外修費用指標分解:機電修配中心480萬,月均40萬元;機電二科720萬,月均60萬元。

  二、設備占用(租賃)費考核管理規定

  1.為杜絕設備長期閑置,提高設備周轉使用效率,對礦屬施工單位不及時拆除閑置設備按規定收取設備占用費,具體規定見下表:

  注:1)所有閑置設備將按照上表收取設備占用費,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均屬閑置設備範疇:

  ① 設備領用後放置地麵或井下長達1周以上未投入使用的;

  ② 回風巷內設備停用時間超過二十天以上的;

  ③ 零星工程、巷修、打鑽等施工使用設備停用時間超過1個月的;

  ④ 煤、岩巷掘進頭麵停止施工,設備未再安排投入使用超過3個月的。

  2)閑置設備由機電管理科下發設備升井通知單,使用單位自接到設備升井通知起,必須在規定時間(上表內設備拆除準備時間加加設備拆除時間為規定時間)將閑置設備拆除升井移交到指定地點,時間以設備進廠單時間為準。

  3)3台以上閑置設備拆除期限為10天;綜掘麵成套閑置設備拆除期限為20天。

  4)凡超出上述規定時間的一律按上表收取設備占用費。

  2.駐礦外委施工單位,實行100%收取設備租賃費進行計算和結算,其管理辦法不變。

  3.設備占用費由機電二科每月彙總計算,企管科負責考核。

  4.免收設備占用費必需經分管口長簽字,礦主要領導同意。

  三、設備維修產值管理與結算規定

  (一)設備維修產值計算方法:主要分設備主要部件和整機兩項進行分別計算。綜采、綜掘設備、工礦設備的主要部件,均按維修部件原值的30%計算(進口設備部件按原值的10%計算),對各類絞車、7.5kw及以上電機等工礦設備部件在5-10萬元之間的均按維修部件原值的40%計算確定產值;對綜掘機、皮帶機整機大修的視維修量按原值的10%-20%計算確定產值;對大型綜采、綜掘設備、工礦設備整機維修均按調試費進行計算,其中國產設備按原值的4%計算調試費,進口設備按原值的3%計算調試費。

  (二)維修人員工資與百元產值掛鉤比例:參加維修人員要確定每月維修產值基數作為基礎工資的考核依據,具體基數按礦六號文工資分配細則規定執行。超過基數後的產值與其績效工資進行浮動掛鉤,具體掛鉤比例按礦工資分配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的相關條款執行,多修多得,少修少得。

  (三)每月底由企管科牽頭,組織人力資源部、財務科、機電二科、物管科參加,對維修單位當月設備維修量進行驗收,以當月入井的維修設備數量為依據。驗收時需維修單位提供升井送修交接單原始記錄、單台設備的檢修記錄台帳及更換零部件料票及明細表、修後設備入井調撥單等相關資料。所提供資料須按序裝訂成冊,一一對應,一目了然,對存在資料不完整、記錄不清的現象不予驗收。

  機動車輛管理規定

  為加強對全礦機動車輛的管理,有效控製燃料油耗及車輛維修費用的支出,現結合我礦實際,特製定本規定。

  一、管理職責劃分

  各部門應認真履行管理職責,分工協作,密切配合。

  (一)辦公室:小型車輛的管理部門。辦公室統一管理小車班的各類車輛,負責購買全礦車輛規費、保險費;辦理車輛、駕照年審事宜,參與車輛日常中小維修鑒定工作。

  (二)調度一所、二所:參與雙休日值班車輛的調度與使用。

  (三)機電二科:負責車輛的資產管理,從計劃購置、損壞維修到報廢處理的管理,並牽頭組織對承包以外的車輛大、中修(單次維修費用2000元以上)的鑒定、送修、驗收以及對車輛維修費用的總控製,對承包維修的車輛每季度牽頭組織驗收結算。

  (四)企業管理科:負責車輛購置、大修計劃審批與下達工作。牽頭組織對承包以外車輛的維修合同洽談工作,參與車輛大修前鑒定、修後驗收和車輛報廢處理工作;負責全礦車輛油耗的核定和考核工作。

  (五)財務科:負責車輛各項費用的審核、報銷工作,並建立承包外各車輛維修費用台帳,參與承包外的車輛維修、報廢的鑒定、洽談、驗收工作。

  (六)物資管理科:負責車輛配件、耗材的計劃審批、發放和更換的舊件回收工作。

  (七)後勤服務中心:負責油庫柴油日常發放管理,按規定控製與單台車油耗的核算管理工作。

  (八)配備有車輛的單位:負責車輛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工作,並負責所屬車輛駕駛員的日常管理與考核。

  二、維護與維修管理

  (一)車輛維護管理

  1.所有車輛內外的保潔、檢查、維護工作,由各駕駛員自行負責。各駕駛員對車輛內外進行保潔、檢查和維護每天應不少於一次,因車輛保養不善或修理不及時,致使不能按時出車或影響工作的,扣發當事司機當月獎金或出車補貼的50%。

  2.小型車輛在外刷洗時,實行定點包幹。小轎車平均每月不得超過6次,其它車輛不得超過4次(含各單位車輛),超出部分,財務科不予結算。

  (二)車輛保養及修理管理

  1.礦成立汽車維修鑒定小組,由機電副礦長分管,鑒定小組由企管科、機電二科、辦公室、物管科、財務科等有關人員組成,具體業務由企業管理科牽頭實施。

  2.承包外的車輛在達到規定裏程或使用期限須進行初保、二保、三保以及進行中、小修時,使用單位須先填寫車輛修理申請單,將應保、應修車輛的行駛裏程、已保和已修間隔時間及應修項目內容填寫清楚,經分管礦領導批準後,由機電管理二科、企業管理科、財務科和辦公室指定人員進行鑒定,鑒定時必須達3人及以上方為有效。

  3.承包外的車輛經鑒定無法自行修複確須送外維修的,由鑒定小組組織專人做出初步修理費、工時費預算。按照修理清單收回舊件。發生的修理費用每季度由企管科牽頭,財務科、辦公室、機電管理二科參加,進行集中審核結算。

  4.對承包範圍的車輛保養及中、小修,原則上由礦指定的汽修廠進行承包維修,承修單位必須保證修理時間及質量,並在核算費用限額內,嚴格按承包合同的有關結算規定執行。

  5.根據車輛使用年限及行駛裏程,並經鑒定確需大修的車輛,由車輛使用單位申報大修計劃(承包範圍的除外),經機電二科審核,報礦分管領導審批,企業管理科核實後進行立項,並按照大修計劃和維修程序操作,在礦指定汽修廠進行修理,擅自外委修理或超出計劃修理的,財務科不予結算。

  6.由財務科對承包外車輛按單車設置“機動車輛維修費用台帳”,作為各機動車輛單車修理檔案,按單車使用時間及車況、工作量等有關項目核定單車的年度中小修理費用限額,實行限額包幹(具體附單台車輛中小修費用包幹表)超支不補,年度節約按節約額50%提獎駕駛員。

  7.車輛在市外執行出車任務途中,出現故障,駕駛員要及時向辦公室或車輛管理單位彙報,征得同意後可就地維修,返礦後須及時補辦相關手續。

  三、油耗管理

  (一)車輛管理單位根據各自管理車輛及理論油耗定額,結合每月工作量情況,申報各單台車輛油耗計劃並報送企業管理科。由企業管理科牽頭,組織機電管理二科、辦公室、財務科等部門進行會審並核定油耗指標,各車輛管理單位應嚴格做好車輛的統籌安排、合理調劑,提高車輛使用效率,以降低油耗。

  (二)每月初根據各車輛上月行駛裏程情況,汽油車由企管科預先支付其定額50%的加油卡,中途需充值的,憑行駛裏程及派車單,作為核定油耗的依據。

  (三)企業管理科每月25日集中對叉車、貨車用車申請單稽核一次,月末作為實際核批油料的依據,單據不齊全或隔周後補的一律無效。

  (四)吊車、叉車、自卸車等工程車輛用油既要依據“用車申請單”,又要根據現場工作量、工作時間及定額耗油量核定。吊車若外出使用,必須經礦總值班領導批準同意,方可核批油料。

  (五)煤質管理科工程車輛油耗管理

  1.每月根據落地煤工作量,暫按10000升/月(柴油)控製使用,每月末再根據實際地銷及落煤量核定進行調整。

  2.每天須填寫“工程車輛使用單”並由驗收人簽字,記錄使用時間及油耗,不得弄虛作假。否則,每發現一次,按其虛報油量金額的2倍罰款驗收員及隊負責人。

  3.設置“機械設備耗油記錄台帳”,由兼職油管員按時登記,科、隊長審核後簽章,物資管理科每周對“車輛使用單”和“油耗記錄台帳”進行一次審查核對。

  4.凡屬施工隊借用的機械,其使用期間的油料一律由使用單位負擔,由煤炭管理科根據用車申請單及工作量,統計核實後交企業管理科,從結算中予以扣除。

  (六)小車班油耗管理

  1.小車班汽油車油耗實行一車一卡製;柴油車按核定限額管理,由後勤中心按照油耗指標控製。

  2.一卡是指中國石化IC卡,企業管理科每月定期根據每輛車上月行駛裏程和核定的百公裏油耗參數,作為該月油耗指標對IC卡進行充值。如發現卡內餘額不足的,應及時向企業管理科說明情況,經核實後,確有正當理由造成當月油耗量較大的可以予以二次充值;如出長途等特殊情況確需現金加油的,費用報銷需經企管科核實(油料發票必須如實填寫車牌號)。

  3.小車班須建立小車使用台帳(包括使用年限、已行駛裏程、當月行駛裏程、大、中、小修費用、月度耗油量、月度油耗費用、有關02manbetx.com 記錄等項目),由小車班負責人或指定專人按月進行登記。由企業管理科牽頭定期組織辦公室、審計部門和財務科對小車使用台賬進行檢查,經查未建立使用台帳或未按規定填寫登記的,扣除小車班負責人的出車補助費。

  4.每月24-25號,小車班須將每台車已行駛裏程和當月行駛裏程數列表報辦公室,經辦公室主任審核簽章後,報送企業管理科核定當月油耗量和油耗費用。

  5.當月實際油耗量與應耗油量相比,若超支則由當事司機自行承擔,礦將按等額扣減當事司機工資或出車補助費。

  6.長途出車油料,若加油卡金額不足的,按路途有關原始單據和百公裏油耗計算核實,不提供原始單據或有關單據有誤的不予核批。

  (七)其它車輛油耗管理

  其它車輛一律按以下限額核定的月度公裏數進行包幹控製,超用按原值處罰駕駛員,節約年底按節約額的50%獎勵駕駛員,出長途時另計算追加。主要有:

  1.物資管理科(1部皮卡、1部貨車),皮卡限製4000公裏/月;貨車1000公裏,特殊工作量時可及時追加。

  2.機電修配中心(1部皮卡):皮卡限製2300公裏/月;其他工程車柴油按工作量據實核算。

  3.保衛科(4部警務車)2台獵豹警務車各1500公裏/月;1台警務麵包1000公裏/月,1台押運麵包2000公裏/月,共6000公裏/月可內部平衡使用;消防車由保衛科根據工作需要使用時另計。

  4.後勤服務中心(皮卡1部、灑水車、垃圾車):皮卡限製2500公裏/月;灑水車、垃圾車及小四輪車共計300升/月。

  5.資源環境科(獵豹、皮卡、雙排座及工程車輛):皮卡限製2500公裏/月,獵豹限製3000公裏/月;雙排座車為公路維修服務100升/月,其他工程車按照工作量每月具體核定。

  6.風井區(1台皮卡):限製2500公裏/月。

  7.工會(皮卡1台):限製2500公裏/月。

  8.財務科(皮卡1台):限製2000公裏/月。

  (八)凡機動車輛在修理期間,根據當月在修時間長短比例扣減該車輛油耗消耗限額。

  文雜費、車間經費包幹使用管理規定

  為加強成本管理,控製辦公文雜品、車間經費支出,規範使用,明確管理責任,現結合我礦實際,特製定本規定:

  一、辦公文具、雜品的分類及適用範圍

  (一)自購部分的範圍

  辦公文具:各種筆墨、紙張、信封、複寫紙、筆記本、大頭針、回行針、訂書機(釘)、計算器、電池、檔案盒、資料袋等。

  生活雜品:暖瓶、茶杯、茶葉、拖把、水桶、掃帚、臉盆、盆架、衣架、洗衣粉、鎖等。

  (二)統一領取部分的範圍

  辦公家具:桌椅、沙發、床及床上用品、衣架、資料櫃等。

  辦公電器:空調、彩電、飲水機、吊扇、洗衣機等低值易耗品。

  二、自購部分辦公文具、雜品規定

  (一)自購部分全年一次性包幹到各單位,由各單位自行采購。實行包幹使用,節約留用,超支自理。費用指標按黨委工作部提供的各單位定崗的職工和管技人員數核定,科室(廠)無車間經費的單位管技人員每人每月20元,有車間經費的單位管技人員每人每月10元。副總以上領導所需的辦公文具、雜品按每人每月30元配備,由辦公室具體辦理。

  (二)包幹文雜費每季度報銷一次,由各單位辦事員於每月10-20日憑自購文具、雜品的有效發票到財務科報銷,費用可以限額內滾動使用,以當年有效,不得跨年使用。

  (三)新增、新提人員,一般職工調整數在50人以上的,管技人員在5人以上的經費指標次月予以追加。由各單位辦事員當月到黨委工作部辦理證明,報送企業管理科,企業管理科據此調節各單位包幹經費。

  (四)各單位要合理支配文具、雜品包幹費用,由專人負責管理,專款專用,建立台帳,若使用不當,影響工作,責任自負。

  三、統一領取部分文具、雜品規定

  (一)采購。嚴格按照礦《關於規範張集礦涉外經濟業務的有關規定》執行。後勤服務中心根據各單位申報數量彙總後報企管科、財務科初審後報礦月度經營活動分析會審定批準,企管科下達采購計劃。單筆業務5萬元以上的業務礦組織招標,5萬元以下的業務需經企業管理科、財務科、後勤中心、審計等單位共同議標,簽訂采購合同,後勤服務中心負責辦理采購、驗收手續。

  (二)領用。各單位按規定標準,持經礦長或經營副礦長審批後的領用申請,到後勤服務中心辦理。

  (三)退還。調出本礦人員、離退休人員的辦公桌椅、沙發、資料櫃等,離礦前退還後勤服務中心。臨時機構需配備的辦公桌椅、資料櫃等,由臨時機構負責人出具借條,經礦領導批準後,到後勤服務中心借用。機構解散後所借物品由臨時機構負責人負責清理歸還後勤服務中心,損壞、丟失均由其負責人賠償。

  (四)後勤服務中心要建立統一采購部分用品的明細台賬,嚴格執行驗收、保管、發放管理製度,做到“帳、卡、物”三相符,財務科負責定期稽核;審計科負責不定期審計監督。

  四、車間經費的使用和管理規定

  車間經費是為了滿足基層單位日常安全生產、經營管理需要而支出的辦公用品、雜品、慰問職工、誤餐等方麵的費用,實現按總額包幹使用,憑票報銷。

  (一)標準。各基層單位的車間經費的核定標準,主要依據單位的工作性質,並參考現有在冊職工的狀況進行核定,原則上50人以下的單位不設車間經費,50--100人的單位800--1200元/月,100--200人的單位1200--2500元/月,200--300人以上的單位2500--3500元/月,300人以上的單位3500--4000元/月,並根據單位性質分生產、輔助、地麵等進行適當調整係數,標準一經核定原則上一年不予調整(具體分配標準見附表),經費使用以年度為一個周期,當年有效,季度滾動使用不得跨年。

  (二)比例。車間經費主要用在看望本單位傷、病職工及車間公務開支等方麵,使用比例規定為看望傷病職工占30%,單位加班及招待誤餐費占25%,車間公務公開及部分文雜費占45%。

  (三)報銷。車間經費每季度報銷一次,各單位辦事員於每季度末月15-28日憑自購文具、雜品的有效發票,經單位黨政負責人、經辦人、驗收證明人等簽字蓋章後到財務科報銷,費用限額內滾動使用,當年有效,跨年作廢。

  (四)監督。各單位要嚴格按照礦規定的用途使用車間經費,並建立使用明細台帳,對違規使用的,財務科不予報銷。紀委(審計)部門不定期組織檢查,對違規使用、套取車間經費追回已報銷費用並追究單位負責人及經辦人員責任。

  辦公自動化耗材、印刷品承包管理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加強成本管理,控製自動化辦公耗材、印刷品費用支出,明確管理責任,現結合我礦實際,特製定本細則。

  一、辦公自動化耗材的管理

  (一)辦公自動化耗材範圍

  自動化辦公耗材指計算機、複印機和傳真機使用的刀切紙、壓感紙、複印紙、工程紙、油墨、色帶、墨盒、墨粉、軟盤、移動硬盤、版紙、傳真紙等。

  (二)辦公耗材的日常管理

  1.全礦辦公耗材的使用單位,應根據工作需要於每季度末前10天提出書麵計劃,經單位負責人、分管口長及經營副礦長審批,報企業管理科核準。企業管理科應根據各單位實際需要核實指標,並下達采購計劃,由辦公室根據采購計劃安排統一采購,其他任何單位不得擅自采購,否則,財務科不予受理,責任單位自負。

  2.為嚴格控製自動化辦公耗材,本著“全麵從緊”的原則,辦公耗材的采購必須控製在年度計劃限額內,按照比質、比價、比服務的原則進行擇優采購並實行零庫存。

  3.為維護企業利益,確保所購辦公耗材質優價廉,由企業管理科牽頭,辦公室、財務科及審計部門應不定期進行市場調研,單筆采購金額在3000元以上的辦公耗材,由上述單位按照礦合同管理規定進行洽談,簽訂購銷合同。

  4.辦公室必須加強辦公耗材日常管理工作,指派專人負責,建立和完善相應的收、發、存統計台帳,並與每月末將各單位耗材情況報企業管理科一份用於考核,超限額部分由人力資源部從其單位承包工資或主要負責人工資中等額扣除。

  5.辦公室憑發票(原則上增值稅發票)和企業管理科下達的采購計劃到財務科報銷,無采購計劃的辦公耗材財務科不予受理。

  6.各單位辦公耗材指標的核準,主要依據單位的工作性質由企業管理科辦理,原則上年度內不予調整,當年有效。費用可以在年度限額內滾動使用,不得年末一次性報銷,跨年作廢。

  7.各使用單位應加強對辦公耗材的管理,節約合理使用辦公耗材費用。

  二、印刷品的管理

  (一)印刷品的範圍

  印刷品指全礦各單位因工作所需的各類表格、文件(刊)頭、料單、協議、檢查標準、記錄手冊、“一日一題”學習手冊、宣傳書籍等。

  (二)印刷品的管理

  1.印刷品費用由企管科負責總額控製,全礦各單位根據包幹限額指標,對需印製印刷品必須先提出書麵申請,填寫印刷品申請單並附表樣,經分管口長及經營副礦長審批同意,由企管科審核後統一辦理,否則,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2.由企業管理科牽頭,財務科、審計部門參加進行市場調查,摸清印刷品價格行情,在比質、比價、比服務的基礎上與集團公司印刷廠洽談並簽訂常年承包協議,進行承包管理。

  3.企管科科對印刷品的日常管理工作,指派專人負責印刷品收、發及台帳管理工作,嚴格控製各單位的包幹指標不超支。

  4.印刷品印刷完工交付使用單位時,由企管科派人現場監督交接驗收,經三方確認無誤後,由使用單位、印刷廠及企管科在驗收單上簽字。

  6.《文雜費、車間經費包幹使用管理規定》中已經明確的單位自購紙張、信封、筆記本等辦公用品不得再印刷,未明確的單位可以按照本細則印刷;印刷品使用單位應本著節支降耗的原則,規範印刷品的發放、使用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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