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下工程燒焊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為滿足井下工程施工和機械設備修理需要,在施工及修理過程中需要進行燒焊作業,為確保安全、高質量地完成此項工作,特製定如下安全技術措施:
一、施工項目:
二、施工地點:
三、施工時間:
四、施工負責人:
五、安全措施:
1、電焊機、氧氣瓶、乙炔瓶等要分別裝運入井,要裝平墊牢,運輸過程中不允許碰撞,電焊機必須蓋防雨布,嚴防進水。
2、電源線、焊把線、氧氣帶和乙炔帶等在使用前要認真檢查,確保連接可靠、完好,不漏電,不漏氣。電焊鉗、割具要完好無損發現問題立即更換。
3、電焊機搭、甩火須有專業電工操作。
4、電焊機和氧、炔瓶要分別放置巷道兩側,間距不得小於10米,且氧、炔瓶間距不得小於5米,電焊機應放置在進風兩側。
5、電焊機必須能單獨停、送電,不得與其它負荷共用一台開關。
6、準備必要的滅火器具:兩瓶以上滅火器和一趟水管(水管用於燒焊前後和燒焊過程中灑水保濕)。
7、工作前,清除燒焊地點前後10米巷道內所有易燃物品,並在燒焊過程中灑水保濕。
8、嚴禁用鋼絲繩和鐵道作底線。
9、燒焊前,瓦斯檢查員檢查施工地點前後10米的巷道內瓦斯情況,並向施工負責人報告,施工負責人確定安全後方可進行燒焊施工,若瓦斯濃度超過0.5%,嚴禁燒焊作業,並立即責令工作人員撤離現場。
10、燒焊過程中設專人檢查風流情況,當出現異常時,立即停止燒焊作業,責令人員撤離現場。
11、燒焊過程中瓦斯檢查員要時時檢查瓦斯情況,嚴防瓦斯在通風死角聚集,並在燒焊地點掛上一個瓦斯監測儀,以便在工作中觀察掌握,瓦斯濃度超過0.5%,嚴禁燒焊作業並撤離人員。
12、工作結束後,指定專人灑水滅火,並監護1小時,發現異常立即處理。
13、未盡事宜,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相關規定執行。
施工部門:
年月日技術:
年月日安全:
年月日